首页 期刊 中国房地产 法院判决的事项和登记簿的记载发生冲突时,登记机构应如何办理 【正文】

法院判决的事项和登记簿的记载发生冲突时,登记机构应如何办理

判决   法院   登记机构   工作人员   权属登记  

摘要:江苏某县房管局提问:我县法院判决了一起离婚案,判决书明确把房产判给了男方,男方拿法院的判决书来我局办理转移登记。但我局工作人员在查档时发现,该房屋是以他们女儿(已经20岁)的名义购买的,并已在5年前办理了权属登记。我局认为:法院的这一判决把属于他们女儿所有的房屋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这和登记簿的记载并不一致,因此未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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