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众所周知,以所购期房作抵押,由开发商提供阶段性担保,是目前各地发放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防范房贷风险的有效的形式之一。作为政策性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也不例外。然而,从期房贷款发放开始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取得抵押的瞎屋他项权证》、确立抵押权人的权益之前,还存在不小的潜在风险。因此,有必要探索风险的防范,寻求化解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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