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文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 2018年 第104号 【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 2018年 第104号

作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商品名称   核酸序列   化学品   基因修饰生物体   商品编号  

摘要:根据《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商务部海关总署令2005年第29号)和201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商务部和海关总署对《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进行了调整,现将调整后的《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见附件)予以公布。进口放射性同位素按《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和《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报生态环境部审批后,在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申领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口许可证。进口经营者持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口许可证向海关办理进口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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