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文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6号 【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6号

城市房地产税   长江干线   航道养护费   房产税   征收办法  

摘要:<正>1951年8月8日政务院公布的《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自2009年1月1日起废止.自2009年1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组织以及外籍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缴纳房产税。1987年2月6日国务院批准,1987年2月24日交通部、财政部的《长江干线航道养护费征收办法》自2009年1月1日起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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