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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

作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最惠国税率   关税调整   关税总水平   关税减让   进出口税则  

摘要:<正>2008年第98号经国务院批准,《2009年关税实施方案》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进口关税调整(一)根据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承诺的关税减让义务,对进口关税作如下调整: 1.降低"进口税则"中鲜草莓等5个税目的最惠国税率(见附件1),其余税目的最惠国税率维持不变。调整后,2009年关税总水平为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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