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文告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文告杂志 部级期刊

China Foreign Trade and Economic Cooperation Gazette

杂志简介:《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文告》杂志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自1993年创刊,国内刊号为11-4893/D,是一本综合性较强的经济期刊。该刊是一份周刊,致力于发表经济领域的高质量原创研究成果、综述及快报。主要栏目:研究报告、文献综述、简报、专题研究

主管单位: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办公厅
主办单位: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办公厅
国内刊号:11-4893/D
全年订价:¥ 180.00
创刊时间:1993
所属类别:经济类
发行周期:周刊
发行地区:北京
出版语言:中文
预计审稿时间:1个月内
总发文量:1017
总被引量:90
H指数:2
  • 对外援助成套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刊期:2009年第06期

    <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二○○八年第18号《对外援助成套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已于2008年12月26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2008年第13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

    刊期:2009年第06期

    <正>2008年第126号根据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财政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下达2008/2009榨季国产糖收储计划的通知》要求,决定采用竞价方式收储部分国产白砂糖补充国家食糖储备。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 商务部关于下达外商投资企业2009年度工业品出口配额数量的通知

    刊期:2009年第06期

    <正>商资函〔2008〕9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根据外商投资企业配额许可证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将2009年外商投资企业配额许可证管理工业品

  • 商务部对外援助项目招标委员会通告

    刊期:2009年第06期

    <正>〔2008〕第46号商务部对外援助项目招标委员会于2008年12月29日举行了2008年第46次例会。现将会议情况和决议通告如下:

  •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监察部审计署关于公布取消公路养路费等涉及交通和车辆收费项目的通知

    刊期:2009年第06期

    <正>财综〔2008〕84号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交通厅(局、委)、监察厅(局、委)、审计厅(局),上海市城乡建设与交通委员会,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刊期:2009年第06期

    <正>2008年第10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中新自贸协定》)已于2008年10月签署,现就《中新自贸协定原产地规则》(附件1)及《中新自贸协定海关程序》(附件2)予以公告,并自2009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 2008年 第104号

    刊期:2009年第06期

    <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常驻新闻机构和外国记者采访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就海关办理外国常驻新闻机构、外国记者采访器材进出境手续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 2009年 第1号

    刊期:2009年第06期

    <正>为了提高海关统计信息的社会化程度,方便公众使用海关统计数据,现向社会公布《2009年中国海关统计数据时间表》。特此公告。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颁布施行《福建省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权益保护条例》的公告

    刊期:2009年第06期

    <正>《福建省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权益保护条例》已由福建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08年12月2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政府网站(WWW.mofcom.gov.cn)——中国商务领域门户网站

    刊期:2009年第06期

    <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政府网站(www.mofcom.gov.cn,以下简称网站)是中国政府商务政策法规,公布经济信息,提供公共商务信息服务的官方网站和重要平台。网站实行"单位组网、网站组栏"的管理模式,拥有包括商务部机关、中国驻外经商机构、驻

  •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文告》简介

    刊期:2009年第06期

    <正>《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文告》(以下简称《文告》)的前身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文告》,创刊于1993年,2002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更名。《文告》汇集刊登全国人大、国务院、各地方和各部门已按现行规定公布的所有有关或影响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与贸易有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