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文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96号 【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96号

作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结关   舱单   铁路列车   隶属海关   公路车辆  

摘要:<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72号)有关规定,现将进境航空器、船舶、铁路列车以及公路车辆所载旅客及托运行李物品结关手续公告如下: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学术咨询 免费咨询 杂志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