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国家发改委7月18日宣布,今年继续实行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政策,早籼稻最低收购价为每斤0.70元,与去年持平。据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解释,实行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政策的地区为湖南、湖北、江西、安徽4省。在早籼稻上市季节,当主产区产地市场收购价出现每斤低于0.70元时,由指定的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及省级储备粮公司,按中等品质每斤0.70元挂牌收购,直至市场价格回升到0.70元以上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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