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药学研究 关于药品经营企业“药师不在岗”问题的思考与对策 【正文】

关于药品经营企业“药师不在岗”问题的思考与对策

作者:万照广 枣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薛城区分局 山东枣庄277000
药品经营企业   药师   医疗机构药房   连锁门店   零售药店  

摘要:药品经营企业,包括单体零售药店和连锁门店,亦称社会药房,作为医疗机构药房的有效补充,给人们带来了很多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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