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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网信办《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信息基础设施   安全保护   生产单位   社会   广播电视网  

摘要:2017年7月10日,国家网信办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中,首先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范围做了定义,包括政府机关和能源、金融、交通等行业领域的单位;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以及提供云计算、大数据和其他大型公共信息网络服务的单位;国防科工、大型装备、化工、食品药品等行业领域科研生产单位;广播电台、电视台、通讯社等新闻单位以及其他重点单位。将由网信办、工信部、公安部牵头制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识别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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