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刑事法判解 刑法中不法集体决策问题的归因和归责——以德国“皮革喷雾剂案”为例 【正文】

刑法中不法集体决策问题的归因和归责——以德国“皮革喷雾剂案”为例

作者:李波 北京大学法学院; 曲阜师范大学法学院
不法集体决策   因果关系   客观归责   皮革喷雾剂案  

摘要:不法集体决策是指,正式组织中具有同等投票权的多人集体决定从事某种在刑法上被认为属于不法的行为。德国联邦最高法院在'皮革喷雾剂案'中放弃了区分被告人行为然后分别予以归责的传统方法,改为双层次的'结合公司的考察方式'。亦即与个人决策不同,不法集体决策的归因和归责与组织体的内部分工密切联系在一起。'皮革喷雾剂案'在因果关系和客观归责等方面提出了诸多重要问题,探讨该案对我国追究侵害食品、药品安全法益等相关犯罪中不法集体决策的刑事责任也有重要实践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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