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现代肿瘤医学 关于计量单位名称和符号使用的要求 【正文】

关于计量单位名称和符号使用的要求

作者:《现代肿瘤医学》编辑部 不详
符号使用   计量单位   书写错误   单位符号   检验指标  

摘要:按照国家标准GB3100-3102-1993《量和单位》的规定,在文稿中应正确使用量和单位的名称和符号:①.量符号以斜体拉丁和希腊字母表示(pH用正体除外),例如m(质量)、t(时间)、c(浓度)、V(体积)、p(压力)、F(力)等。②.单位符号一律以正体拉丁或希腊字母表示,例如kg(千克)、m(米)、h(小时)、mol/L(摩尔每升)等。③.表示人体检验指标的量浓度或质量浓度时,一般使用L(升)作为检验组成含量单位的分母。④.表示用药剂量单位时,不能写成mg/kg/d的形式,应写成mg/(kg·d)或mg·kg^-1·d^-1的形式。⑤.单位符号常见书写错误:长度单位符号(埃)已不用,应写作0.1 n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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