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天津市人民政府公报 关于修改《天津市建设工程监理管理规定》的决定 【正文】

关于修改《天津市建设工程监理管理规定》的决定

建设工程   监理管理   工程监理单位   监理工程师   监理活动  

摘要:<正> 《关于修改〈天津市建设工程监理管理规定〉的决定》已于2004年6月21日经市人民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学术咨询 免费咨询 杂志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