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天津社会保险 关于提高市级以上参保退休劳动模范医疗保险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 【正文】

关于提高市级以上参保退休劳动模范医疗保险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

作者: 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医疗保险待遇   医疗保障问题   县劳动保障局   定点医疗机构   统筹基金  

摘要:<正>津劳局[2006]373号各区县劳动保障局,各委、局(集团总公司),各定点医疗机构及有关单位:为了认真解决好市级以上参保退休劳动模范(简称市级以上退休劳模)医疗保障问题,按照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提高市级以上退休劳模医疗保险待遇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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