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我国铁路产业既定的约束条件下,创新政府是铁路改革与发展的必要条件.改革需在发展中谋划,发展需在改革中跨越,铁道部主导下的发展,可以有效缓解我国铁路财政预算不足和运输能力紧张的限制,满足效率性、公益性和激励性的要求.同时,我国铁路产业市场交易主体的培育、市场交易规则的建立健全,都需要铁道部提供稳定的交易环境和制度框架.在发展中改革动力得以积蓄,路网规模扩充、信息化建设和生产力布局调整等发展举措直接决定了铁路产业改革成本的支付水平,更决定了铁路企业市场化的数量和质量.因此,政府职能和企业职能在我国铁路改革与发展中都是不可或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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