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水利水电工程造价 关于2005年度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工作的通知 【正文】

关于2005年度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工作的通知

造价工程师   执业资格考试   建设部   有关问题   直辖市  

摘要: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根据《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278号,以下简称《公告》)的规定,现将2005年度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①受理范围。通过2004年及以前年度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人员,均可申请注册。②申请程序。申请初始注册的人员应按照《公告》的有关规定,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材料,同时必须通过"中国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www.ccost.com 进行网上申报。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对申请注册的书面及网上材料进行初审,报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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