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关于《上海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等3件地方性法规修改情况的说明——2006年6月21日在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 【正文】

关于《上海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等3件地方性法规修改情况的说明——2006年6月21日在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

作者:洪浩 上海市人民政府; 副秘书长
修改情况   地方性法规   政府工作效率   管理体制   交通行政  

摘要:<正>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就《上海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上海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条例》和《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等3件地方性法规的修改情况,向常委会作说明。一、本市交通行业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情况为了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工作效率,适应一体化交通发展和郊区城市化建设,创新完善城市交通行政管理体制,2005年4月,市委、市政府批准了市交通局关于本市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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