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人民司法 银行直接划转质押账户资金抵扣到期债务是否构成流质 【正文】

银行直接划转质押账户资金抵扣到期债务是否构成流质

作者:叶永忠; 李弸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
动产质押   账户资金   债务人   抵扣   银行  

摘要:【裁判要旨】账户质押构成金钱质押。金钱作为一般等价物,其价值是确定的,不需要经过拍卖变卖程序确定价值,因此金钱质押构成特殊动产质押,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以该金钱优先受偿。银行据此扣划债务人质押账户中资金用于抵扣到期债务的行为并不构成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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