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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法存在的问题

作者:刘风瑞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国家赔偿法   赔偿义务机关   国家赔偿责任   责任承担方式   赔偿义务主体  

摘要:一、立法原意在司法实践中认识与操作层面的倒错 1.赔偿义务主体现实的责任承担方式使得国家将本该由自己承担的赔偿责任演变为由赔偿义务机关具体承担:(1)国家赔偿法第二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国家赔偿由本法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履行赔偿义务”,法律从文本规定上已经先验地限制了赔偿责任的国家化色彩,国家赔偿责任首次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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