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   耕地占用税   国家税务总局   一条根   适用税额  

摘要:<正>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部长谢旭人局长肖捷2008年2月26日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条例所称建房,包括建设建筑物和构筑物。农田水利占用耕地的,不征收耕地占用税。第三条占用园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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