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宁波节能 关于印发《宁波市节能改造项目节能量计算有关暂行规定》的通知 【正文】

关于印发《宁波市节能改造项目节能量计算有关暂行规定》的通知

节能量   改造项目   合同能源管理   节能监察中心   节能办  

摘要:<正>甬经信节能〔2011〕325号各县(市、区)经信局(经发局、发改局),杭州湾新区、高新区、大榭开发区、保税区经发局,市节能监察中心,市级有关部门:为规范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等项目的节能量审核工作,统一相关标准,根据《宁波市节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甬节能办〔2011〕28号)等有关文件,特制定《宁波市节能改造项目节能量计算有关暂行规定》,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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