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宁波经济丛刊 关于深化宁波——中东欧人文交流合作的建议 【正文】

关于深化宁波——中东欧人文交流合作的建议

作者: 市政协经济委课题组
人文交流   交流合作   中东欧   宁波   经贸合作  

摘要:2017年11月,第六次中国一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时共同发表的《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布达佩斯纲要》明确:各方支持在宁波等中国城市设立“16+1”经贸合作示范区。这是中央和中东欧16国对宁波的信任与肯定,也是宁波服务参与“一带一路”倡议、主动承担国家与中东欧合作使命的重要平台和载体,对于提升宁波在国家战略中的地位、重塑开放新优势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加快建设“16+1”经贸合作示范区,经贸合作是重点,但人文交流是桥梁、是纽带、是基础。只有深化人文交流,扩大双方在语言、宗教、制度及风俗习惯等方面差异的理解和包容,增进互信与了解,才能达到“人文搭台、经贸唱戏”的目的,经贸合作示范区建设才能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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