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基因编辑婴儿”事件反映了我国现代生物学的发展在负责任研究、伦理审查和法律监管等方面的不足。要实现我国伦理、法律与现代生物学的共同演进,达到科技研究和应用所追求的公众利益最大化与风险最小化的目标,必须加强科学家与生命伦理学家的合作,避免触碰伦理准则和法律法规的红线。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热门期刊服务
相关文章
影响因子:0.27
期刊级别:省级期刊
发行周期:双月刊
期刊在线咨询,1-3天快速下单!
查看更多>
超1000杂志,价格优惠,正版保障!
一站式期刊推荐服务,客服一对一跟踪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