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根据《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关于朗读学习目标的表述,朗读应该被视为一种能力,其总要求是"能用普通话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不同学段的具体要求有一些细微差别。朗读的"评价建议"是"根据阶段目标,各学段可以有所侧重。评价学生的朗读,可从语音、语调和感情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还应注意考察对内容的理解和文体的把握"。其中提到了语音、语调,也提到了内容理解和文体,体现了朗读技巧与文意理解的结合。随着语文课程改革和教学的不断深入,语文教师越来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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