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正>[来信摘要]今日新疆编刊部:我公司与某服装厂签订了买卖合同,双方约定:因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xx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双方因合同标的物质量发生争议,我公司向对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了此案,服装厂也应诉答辩,法院经审理判决服装厂赔偿我公司损失,对方立即上诉,理由是事先有仲裁协议,法院无管辖权,不能受理本案。请问,法院受理本案合法吗?刘骏涛刘骏涛同志:法院受理你公司与服装厂的纠纷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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