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经济技术协作信息 浅谈企业档案集中统一管理的必要性及实现途径 【正文】

浅谈企业档案集中统一管理的必要性及实现途径

作者:刘冰 鸡西矿业集团水泥厂
集中统一管理   档案机构   立卷归档   档案工作人员   企业档案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总则第五条规定: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便于社会各方面的利用;第三章第十条规定:对国家规定的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按照规定,定期向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人不得据为己有。由此可见,实行档案的集中统一管理是非常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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