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会计师 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比较——基于我国2006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正文】

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比较——基于我国2006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作者:王文杰 东北财经大学津桥商学院
企业合并   企业会计   权益结合法   购买法   非同一控制  

摘要:企业合并问题由来已久。从企业合并会计体系来看,处理企业合并的会计方法主要有购买法、权益结合法和新起点法(新起点法尚未得到普遍应用)。2004年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和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分别颁布了财务会计准则公告第141号(SFAS141)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3号(IFRS3),宣布取消权益结合法,只保留购买法。我国2006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学术咨询 免费咨询 杂志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