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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调查报告赏析八篇

时间:2022-08-04 15:37:17

电梯调查报告

电梯调查报告第1篇

第一条为了保证电梯安全运行,预防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电梯的生产(含制造、安装、改造、维修、日常维护保养,下同)、使用、检验检测及其监督检查等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电梯生产、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电梯生产、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电梯安全全面负责。

第四条市和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是本市负责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区(县)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电梯的安全监督管理。

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区(县)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督促、检查和指导。

第五条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电梯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督促和支持区(县)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及时协调、解决电梯安全监督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学校、新闻媒体、社会团体、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开展电梯安全知识和电梯安全法律的宣传、普及工作,倡导文明乘梯,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七条本市鼓励推行科学的管理方法,采用先进技术,提高电梯安全性能和管理水平,增强电梯生产、使用单位防范事故的能力。

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举报电梯安全违法行为和电梯事故隐患。

第二章电梯的生产

第九条电梯制造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提供相应的随机文件,并保证制造电梯的配件供应。

第十条电梯的安装、改造、维修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当将拟进行的电梯安装、改造、维修情况书面告知所在地区(县)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告知后即可施工。施工时,应当执行*市《电梯安装维修作业安全规范》,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电梯的安装、改造、维修和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应当执行*市《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和维护保养自检规则》,做好自检记录。

第十一条电梯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当在监督检验合格后30日内将有关技术资料移交使用单位。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将其存入该电梯的安全技术档案。

第十二条从事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单位应当做好下列工作:

(一)按照电梯使用维护说明书提出的保养项目、方法和周期要求,制定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方案,确保其维护保养电梯的安全技术性能;

(二)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三)制定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应急演练;

(四)设立24小时日常维护保养值班电话,接到故障通知后及时予以排除;

(五)接到电梯乘客被困故障报告后,30分钟内赶到现场实施救援;

(六)对电梯进行日常维护保养时,执行*市《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并做好记录;

(七)协助电梯使用单位制定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第十三条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和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对电梯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并记录教育和培训情况。

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记录,至少保存2年。

第十四条从事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和日常维护保养作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其中,从事电梯安装、改造作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电梯安装项目资格;从事电梯维修、日常维护保养作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电梯维修项目资格。未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和日常维护保养作业人员作业时应当持证。

第三章电梯的使用

第十五条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做到:

(一)设置电梯的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电梯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二)建立并严格执行电梯安全运行管理制度,建立完整的电梯安全技术档案;

(三)保证电梯紧急报警装置能够有效应答紧急呼救;

(四)在电梯轿厢内或者出入口的明显位置张贴安全注意事项、警示标志和有效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五)制定电梯事故应急措施与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六)发生电梯乘客被困故障时,迅速采取措施对被困人员进行抚慰和组织救援。

第十六条电梯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时,电梯使用单位应当组织进行全面检查,消除电梯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第十七条电梯使用单位应当使用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电梯,不得购置未取得电梯制造许可的单位制造的电梯;应当委托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实施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和日常维护保养活动。

第十八条电梯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向电梯所在地的区(县)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在用电梯停用拟超过15日的,电梯使用单位应当自停用之日起10日内书面告知原登记部门;重新启用前,应当书面告知原登记部门。

电梯报废时,电梯使用单位应当自报废之日起30日内到原登记部门办理注销。

第十九条电梯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必须经过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的监督检验。

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电梯,电梯使用单位不得投入使用。

第二十条在用电梯应当进行定期检验,定期检验周期为一年。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电梯,不得继续使用。

第二十一条电梯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进行电梯运行的日常巡视,做好电梯日常使用状况记录,落实电梯的定期检验计划;

(二)妥善保管电梯层门钥匙、机房钥匙和电源钥匙;

(三)监督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定期检修、保养电梯;

(四)发现电梯存在安全隐患需要停止使用的,有权作出停止使用的决定,并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五)遇有火灾、地震等影响电梯运行和电梯乘客人身安全的突发性事件时,应当迅速采取措施,停止电梯运行。

第二十二条电梯乘客应当按照电梯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正确使用电梯,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使用明示处于非正常状态下的电梯;

(二)强行扒撬电梯层门、轿门;

(三)在电梯内蹦跳、打闹;

(四)携带易燃易爆物品或者危险化学品搭乘电梯;

(五)拆除、毁坏电梯的部件或者标志、标识;

(六)运载超过电梯额定载荷的货物;

(七)其他危及电梯安全运行的行为。

乘坐的电梯发生故障时,电梯乘客应当通过报警装置与电梯管理人员取得联系,服从指挥。

第二十三条电梯进行更新、改造、维修或者日常维护保养所需费用,由电梯的所有权人承担。

电梯的所有权人将电梯交付他人使用管理的,应当与使用管理单位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安全管理责任和电梯更新、改造、维修或者日常维护保养的出资义务。

居民住宅电梯的更新、改造和维修所需资金的管理,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规定执行。

第四章检验检测

第二十四条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开展电梯检验检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和便民原则,为电梯生产、使用单位提供可靠、便捷的检验检测服务。

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对涉及的被检验检测单位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二十五条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应当确保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的人员具有国家规定的资格,开展检验检测活动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并对检验检测的结果负责。

第二十六条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应当自接到检验检测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安排检验检测。检验检测完毕后,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电梯检验检测报告;经检验检测合格的,还应当一并发放《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第二十七条电梯使用单位对电梯检验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电梯检验检测报告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提出。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在15日内向电梯使用单位作出书面答复。

电梯检验检测机构逾期未答复或者电梯使用单位对电梯检验检测机构的书面答复仍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复验。受理复验申请的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30日内作出复验结论。

第二十八条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在实施检验检测活动中发现安全隐患的,应当书面告知电梯使用单位;发现严重事故隐患时,还应当立即报告所在地的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九条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不得从事电梯的生产、销售活动,不得以其名义推荐或者监制、监销电梯。

第三十条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利用检验检测工作故意刁难电梯生产、使用单位的,电梯生产、使用单位有权向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接到投诉的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经调查属实的,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另行指定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承担该单位电梯的检验检测工作。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三十一条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学校、幼儿园、机场、车站、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重要会议或者重大活动场所的电梯实施重点安全监察。

第三十二条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电梯生产、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现场检查时,被检查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第三十三条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发现电梯的生产、使用单位或者检验检测机构有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或者在用电梯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责令有关单位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改正或者消除事故隐患。

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的,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报告同级人民政府;需要有关部门支持、配合的,还应当通知其他有关部门。

第三十四条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发现辖区内电梯生产、使用单位存在电梯安全事故隐患或者违法行为时,应及时向所在地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等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协助政府有关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对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应当及时处理;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应当及时转交有权处理的部门,并将转交情况告知报告单位。

第三十五条电梯发生事故的,事故发生单位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电梯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程序,按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定期向社会公布电梯安全状况,并将全市在用电梯的数量、分布情况以及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单位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单位未执行本市《电梯安装维修作业安全规范》导致存在安全隐患的,由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000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电梯安装、改造、维修或者日常维护保养单位未执行本市《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和维护保养自检规则》导致存在安全隐患的,由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000元以下罚款。

电梯安装、改造、维修或者日常维护保养单位由于上述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电梯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依照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三十八条从事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单位有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由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电梯安装、改造、维修或者日常维护保养单位未对电梯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的,由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电梯安装、改造、维修或者日常维护保养作业人员未持证进行作业的,由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对相关的电梯安装、改造、维修或者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一条电梯使用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由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分别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其中,对违反第(三)、(四)、(六)项规定的,由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按照下列数额罚款:

(一)违反第(三)项规定,电梯紧急报警装置不能有效应答紧急呼救的,处2000元罚款;

(二)违反第(四)项规定,未在电梯轿厢内或者出入口的明显位置张贴有效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的,处500元罚款;

(三)违反第(六)项规定,发生电梯乘客被困故障时,未及时采取措施对被困人员进行抚慰和组织救援的,处5000元罚款。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电梯使用单位委托未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实施电梯安装、改造、维修或者日常维护保养活动的,由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对相关电梯使用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电梯使用单位使用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电梯的,由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电梯调查报告第2篇

以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节能环保、综合治理”的原则,按照“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的工作方针,落实“创新发展、真抓实干、稳重求进”的基本要求,精心组织开展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切实保障群众人身安全。

努力降低电梯困人等故障,力争故障率以5%的比例逐年递减,实现三个100%目标:一是100%确定电梯安全管理责任主体,督促责任主体履行安全管理义务;二是开展电梯安全风险排查,全面掌握在用电梯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并督促相关单位消除隐患,确保重大隐患整治率达到100%;三是督促使用单位对“三无”(无物业管理、无维保单位、无维修资金)电梯和使用15年以上的老旧电梯,进行100%更新、改造、维修或消除隐患。同时,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电梯使用管理制度、日常检查制度、维护保养制度、定期检验制度等保障电梯安全运行的规章制度,逐步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监管、企业全面负责、检验技术把关、社会广泛参与”的多元化格局。

__质监局成立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李显权任组长,副局长唐伟任副组长,特监室主任赵邯、稽查大队大队长王军、计量股股长曾光万、政宣股股长汤洲权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质监局特监室,由赵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工作的组织实施。各电梯使用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协调本单位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工作。

1.明确电梯使用管理权者。落实电梯使用管理责任,首先要明确电梯使用管理权者。电梯使用管理权者是指电梯使用的管理者,是电梯安全第一责任者。一般情况下,电梯所有权人是电梯使用的管理者;所有权人通过委托或授权的方式确定物业服务单位或其他管理人的,接受委托或授权的单位(个人)是电梯使用的管理者;电梯属于共有而共有人未委托物业服务单位或其他管理人作为电梯使用管理者的,共有人或实际管理人为电梯使用的管理者;电梯安装后尚未交付电梯所有人的,开发商、建设单位或其聘请的物业管理公司为电梯使用管理权者。电梯使用管理权者不明确的,质监部门将请示政府,或协调相关部门尽快明确。经指导协调仍无法明确的,电梯所有权人应以居委会、业委会的方式自觉履行电梯使用管理权者的所有责任和义务,以书面方式(格式可参考附件)明确辖区内每台电梯的使用管理权者。

结合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定期检验和现场监督检查等工作,100%开展电梯安全风险大排查。排查技术要求下发后,要对电梯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维保人员、定期检验人员和监察人员进行培训,确保掌握排查标准及方法。排查工作按照使用单位自行排查、维保单位维保排查、检验机构检验排查和监察机构监督排查的先后顺序进行。使用单位、维保单位和检验单位要对所使用、维保和检验的电梯,按照排查要求及时进行100%地排查,__质监局要对前三者排查的电梯进行抽查式地排查;对于“三无”电梯和商场、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电梯,监察机构、定期检验机构要100%地进行联合排查。对经排查存在风险和隐患的电梯要逐台建档,逐台评估安全风险的严重程度、发生频率,确定风险类别、等级,逐台制定整治方案,提出降低风险的措施,督促相关单位进行限期整改,并实行“销号”制度。

对“无物业管理、无维保单位、无维修资金”的“三无”电梯开展专项整治。结合电梯安全风险大排查,摸清“三无”电梯的底数和每台电梯的具体情况,制定“三无”电梯具体情况一览表,提出解决每台电梯问题的具体建议并及时向政府报告。对单纯无物业管理的,经请示市政府,协调住建部门,督促落实物业管理单位。对单纯无维保单位的,提供当地维保单位名单,督促物业部门自行选择并签订维保合同,落实维保。对因资金问题造成“三无”的,要采取以下两项措施,义务帮助解决资金问题:一是搞好

宣传动员,要求电梯所有权人成立相应管理组织,由该组织采取向业户集资的方式解决资金;二是请示市政府,联合住建部门,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财政部令第165号)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电梯故障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启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具体操作办法,明确电梯修理、更新、改造费用的使用比例和程序,简化资金提取流程,切实解决资金提取难的问题,有效落实资金问题。 对使用年限达到15年的电梯界定为老旧电梯。要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推进老旧电梯的更新改造维修。首先,要结合电梯安全风险大排查工作,摸清老旧电梯底数。其次,结合老旧电梯的定期检验、维护保养及风险大排查工作,查明每台老旧电梯的具体隐患,根据隐患提出有针对性的更新、改造和维修等整改建议。对于老旧电梯底数、存在的隐患及整改建议,要书面向市政府进行报告。第三,采取与“三无”电梯相同的两项措施,帮助解决更新、改造和维修的资金问题。第四,开辟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和维修绿色服务通道,积极帮助、指导相关单位办理报废、施工告知、安装监督检验和使用登记等手续。在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和维修过程中,要切实加强安全监察和监督检验,从源头上把好电梯部件进货关,监督相关施工单位切实保障施工质量,确保更新改造维修后的电梯具有可靠安全性。

建立责任明确、预警有效、响应及时、解救迅速的电梯应急救援预案;最大限度地解决电梯故障报警失效、物业管理单位无人值守、故障信息传递不畅以及维保单位救援力量不足、救援不及时等问题。

一方面要做好应急处置。督促电梯使用单位及时对电梯进行更新改造维修,提升设备安全水平;落实电梯使用管理责任,督促使用管理权者依据相关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及标准,对电梯实行精细安全管理;加强宣传教育,引导乘客正确乘梯;加强对电梯检验工作的监督,开展电梯检验专项监督检查,提升定期检验质量;从严监管维保单位,规范维保工作,从根本上降低故障率。

另一方面要降低电梯故障发生率。严格执行许可规则。要求维保单位加大投入,完善资源条件,确保持续满足许可条件要求。监督电梯维保单位按照有关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及时修订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并保证有效运行,建立健全电梯维保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并严格执行。电梯维保单位应根据维保及救援需要设立若干个维保服务站,特别是异地维保单位(在公司注册地以外的市地、市区从事维保工作的维保单位)必须在其从事维保业务的城市设立至少一个服务站。服务站必须有固定的办公场所,配置本单位持有电梯维修项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职工以及固定电话和必须的设备、工具与检验仪器,并保证能及时(30分钟以内)抵达所维保电梯所在地实施现场救援。要求维保人员严格依据《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进行维保,并如实、认真地填写维保记录,维保记录要“一梯一年一本”并妥善存档保管;要定期考核维保人员的工作质量,切实提高维保工作质量。

(一)研究部署阶段(2015年6月15日前)

各单位要认真研究大会战的具体工作任务,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每项任务落实的具体工作方案。形成具体工作方案后,针对每项工作任务,召集电梯使用单位、维保单位等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动员部署,对每项任务的落实进行细致周密的安排。

(二)自查自纠、消除隐患阶段(2015年6月15日至7月31日)

对于落实使用管理责任、安全风险大排查、“三无”电梯专项整治、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维修和电梯安全监管重点前移等五项工作任务,相关使用单位、维保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将自查情况上报__质监局(联系电话:__)。在相关使用单位、维保单位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__质监局要针对“三无”电梯专项整治、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维修、搞好前期调查研究及排查摸底工作,掌握底数和具体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报告市政府。

(三)监督检查、联合推进阶段(2015年8月1日至9月30日)

__质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针对落实使用管理责任、安全风险大排查和电梯安全监管重点工作,在使用和维保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三无”电梯专项整治、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维修等情况,协调相关部门,积极推进,确保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对自查自纠还未完成整改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电梯,要逐台建档,督促使用管理和维保单位逐台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并尽快完成整改,消除事故隐患。

(四)集中整改、实施落实阶段(2015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

针对落实使用管理责任、安全风险大排查和电梯安全监管重点前移等项目,针对企业自查自纠和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汇总台帐,明确问题整改时限和督办责任人,监督相关单位集中进行整改。对于存在严重事故隐患且无法落实整改的电梯,要依法予以封停。

(五)总结验收阶段(2015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针对落实使用管理责任、安全风险大排查和电梯安全监管等任务落实情况,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要对相关电梯使用进行验收。对“三无”电梯专项整治、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维修、要汇总统计具体工作成果进行全面的分析总结,归纳安全监管工作经验,逐步建立长效机制。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电梯安全问题备受公众与媒体关注,保障电梯安全关系百姓安全、社会和谐与稳定,是一项民生工程。各电梯使用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在人员、资金等方面提供有效保障;要及时分析研究大会战工作,协调解决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推进工作扎实开展。

电梯调查报告第3篇

一、电梯的应急管理

1、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当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其他相关规定,加强对电梯运行的安全管理。

2、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配备电梯管理人员,落实每台电梯的责任人,配置必备的专业救助工具及24小时不间断的通讯设备。

3、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制定电梯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4、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当与电梯维修保养单位签定维修保养合同,明确电梯维修保养单位的责任。

5、电梯发生异常情况,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当立即通知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同时由本单位专业人员实施力所能及的处理。

6、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当每年进行至少一次电梯应急预案的演练,并通过在电梯轿厢内张贴宣传品和标明注意事项等方式,宣传电梯安全使用和应对紧急情况的常识。

二、电梯使用管理单位接报电梯紧急情况的处理程序:

1、值班人员发现所管理的电梯发生紧急情况或接到求助信号后,应当立即通知本单位专业人员(持证)到现场进行处理,同时通知电梯维保单位。

2、值班人员应用电梯配置的通讯设备或其它可行的方式,详细告知电梯轿厢内被困人员应注意的事项。

3、值班人员应当了解电梯轿厢所停的位置、被困人数、是否有病人或其它危险因素等情况,如有紧急情况应当立即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报告。

4、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的专业人员(持证)到达现场后可先行实施救援程序,如自行救助有困难,应当配合电梯维保单位或电梯救援中心实施救援。

三、电梯应急救援

(一)电梯困人应急救援预案

1、乘客在遇到电梯紧急情况时,应当采取以下求救和自我保护措施:

①通过警铃、对讲系统、移动电话或电梯轿厢内的提示方式进行救援。

②与电梯轿厢门保持一定距离,以防轿厢门突然打开。

③在救援人员达到现场前不得撬砸电梯轿厢门或攀爬安全窗,不得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电梯轿厢外。

④保持镇静,可做抱头屈膝,以减轻电梯急停时对人体造成的伤害。

2、到达现场的救援专业人员应当先判别电梯轿厢所处的位置在实施救援。

电梯轿厢高于或低于平层位置0.5米以上时,执行如下救援程序:

①至少需要3名专业人员(持证)迅速赶往机房。

②关闭电梯总电源(应保留照明电源),然后根据平层图的标示判断电梯轿厢所处楼层。

③由一人安装手动盘车轮,确认安装完毕后,由两人握持盘车轮,一人用松闸扳手缓慢松闸,再根据轿厢所在位置的就近楼层缓慢盘车至平层位置,松开松闸扳手。

④用层门开锁钥匙打开电梯层门、轿厢门。

⑤疏导乘客离开轿厢,防止乘客因恐慌引发的骚乱。

⑥重新关好电梯层门、轿厢门。

⑦在电梯没有排除故障前,应在各层门处设置禁用电梯的指示牌。

B、如电梯轿厢高于或低于平层位置0.5米以内时,执行如下救援程序:

①关闭电梯总电源(应保留照明电源)。

②用层门开锁钥匙打开电梯层门、轿厢门。

③疏导乘客离开轿厢,防止乘客因恐慌引发的骚乱。

④重新关好电梯层门、轿厢门。

⑤在电梯没有排除故障前,应在各层门处设置禁用电梯的指示牌。

(二)发生火灾时,电梯使用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立即向消防部门报警。

2、由专业人员(持证)按下电梯的消防按钮(电梯有消防功能),使电梯进入消防运行状态,以供消防人员使用;对于无消防功能的电梯,应立即将电梯直驶至首层并切断电源或将电梯停于火灾尚未蔓延的楼层。在乘客离开电梯轿厢后,将电梯置于停止运行状态,用手关闭电梯轿厢层门、轿厢门,切断电梯总电源(包括照明电源)。

3、井道内或电梯轿厢发生火灾时,立即停止运行,疏导乘客安全撤离,切断电源,用灭火器进行灭火。

4、有共用井道的电梯发生火灾时,应当立即将其余尚未发生火灾的电梯停于远离火灾区,或交给消防人员使用。

5、相邻建筑物发生火灾时,应当立即停止运行电梯,以避免因火灾停电造成的困人事故。

(三)发生地震时,电梯使用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已地震预报的,应根据地方政府的紧急处理措施,决定是否停用电梯电梯,何时停用。

2、震前没有发生临震预报而突发地震的,如强度较大在电梯内有震感时,应立即停止运行,疏导乘客安全撤离。

3、地震后应当由专业人员(持证)对电梯进行检查和调试运行,正常后方可恢复使用。

(四)发生湿水时,在对建筑设施及时采取堵漏措施的同时,电梯还应采取如下应急措施:

1、当楼层发生水淹没而使井道或底坑进水时,应当将电梯轿厢停于进水层的上两层,切断总电源。

2、如机房进水较多时,应立即停止运行,切断进入机房的所有电源,并及时处理漏水的情况。

3、对已经湿水的电梯,要及时进行除水除湿处理,在确认已经处理后,经试运行无异常无误,方可恢复使用。

4、电梯恢复使用后,要详细填写湿水检查报告,对湿水原因、处理方法、防范措施等纪录清楚并存档。

(五)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的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1、如有乘客重伤,应当按事故报告程序进行紧急事故报告。

2、向乘客了解事故发生的经过,会同事故调查部门调查电梯故障原因,协助做好相关的取证工作。

电梯调查报告第4篇

长沙电梯安全管理办法完整版全文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电梯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电梯的生产(包括制造、安装、改造、修理)、销售、使用、维护保养、检验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个人或者单个家庭自用电梯的安全管理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电梯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电梯安全管理及重大安全问题的协调处理机制。

市、区县(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安全监管、住房城乡建设、工商、规划、物价、公安等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电梯安全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本辖区内电梯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电梯的生产、销售、使用、维护保养单位和检验机构应当遵守电梯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建立健全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保障电梯安全运行。

第五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加强电梯安全宣传教育,普及电梯安全知识,增强社会公众的电梯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鼓励学校、新闻媒体、社会团体开展电梯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倡导文明乘梯。

第六条 鼓励采用物联网等先进科技手段,提高电梯的安全管理水平,增强事故防范和应急救援能力。

鼓励电梯生产、维护保养单位和电梯使用管理者参加电梯责任保险。

第二章电梯的生产与销售

第七条 电梯制造单位对电梯安全性能负责。电梯的安装、改造、修理,应当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的依法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电梯制造单位委托依法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电梯安装、改造、修理的,应当对其安装、改造、修理进行安全指导和监控,并按照电梯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校验和调试。

第八条 电梯设置应当执行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和标准,保证电梯选型、配置及电源的要求与建筑结构、使用需求相适应,并综合考虑急救、消防、无障碍通行等功能。

电梯的数量、位置功能布局等设置不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和标准的,规划部门不得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九条 电梯井道、机房等与电梯安全相关的建筑物、附属设施应当符合建筑工程质量和电梯安全技术规范要求。

第十条 电梯安装、改造、修理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施工时间、施工地点、施工内容、电梯参数以及电梯使用管理者等情况书面告知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第十一条 电梯安装、改造、修理竣工后,安装、改造、修理的施工单位应当在验收后三十日内将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移交电梯使用管理者。电梯使用管理者应当将其存入该电梯的安全技术档案。

第十二条 电梯销售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和销售记录制度,并将销售电梯产品目录报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

禁止销售未取得许可生产的电梯,未经检验和检验不合格的电梯,或者国家明令淘汰和已经报废的电梯。禁止销售电梯残次零配件。

第三章电梯的使用与维护保养

第十三条 电梯使用管理者是指具有电梯管理权利和管理义务的单位或者个人。

电梯使用管理者按照以下方式确定:

(一)电梯的产权所有者为电梯使用管理者。其中,属于多个产权所有者的,可以协商明确电梯使用管理者;已委托物业服务单位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的电梯,受委托的物业服务单位或者其他管理人为电梯使用管理者;

(二)电梯安装并经监督检验合格后,建设单位尚未移交的,该建设单位为电梯使用管理者;

(三)出租配有电梯的场所,租赁合同中已经约定电梯使用管理者的,依照其约定;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按上述(一)、(二)项的规定确定。

第十四条 电梯使用管理者应当按照规定向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电梯使用登记手续。

电梯停用一年以上或者停用期跨过定期检验日期时,电梯使用管理者应当封停电梯、设置警示标志,并在三十日内到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停用手续。电梯重新启用的,应当办理启用手续。

第十五条 电梯使用管理者负责电梯的日常管理,履行下列电梯安全管理职责:

(一)设置电梯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相应数量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明确电梯安全管理岗位责任;

(二)建立电梯安全技术档案;

(三)保持电梯紧急报警装置能随时与值班人员实现有效联系;

(四)监督电梯的改造、修理、维护保养工作并提供必要的条件;

(五)在电梯轿厢内或者出入口的显著位置张贴有效的电梯使用标志;

(六)将电梯使用的安全注意事项、警示标志置于乘客易于注意的显著位置;

(七)法律、法规、规章及电梯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安全管理职责。

电梯使用管理者发生变更的,原使用管理者应当向新使用管理者移交完整的电梯安全技术档案。

第十六条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电梯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电梯并及时报告电梯使用管理者。

第十七条 电梯安装并经监督检验合格后,建设工程竣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加强电梯使用管理,确保交付给业主的电梯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建设单位应当负责解决。

第十八条 委托物业服务单位管理电梯的住宅小区,其电梯管理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中,应当就电梯的使用、管理、维护保养、修理、改造、更新等事项作出规定;

(二)订立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时,应当对电梯安全管理方面的权利、义务作出明确约定;

(三)物业服务单位应当将电梯使用管理的相关信息向业主公示,接受业主监督;

(四)电梯出现故障或发生异常情况时,应当由物业服务单位组织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不能及时整改、消除隐患,需要停止使用电梯的,物业服务单位应当及时向业主公告、说明原因;

(五)电梯的运行、维护保养及定期检验所需的经费应当在物业服务费中列支。利用电梯设置商业广告的收入,业主与物业服务单位可以约定用于电梯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

(六)电梯的重大修理、更新和改造费用,需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照国家和本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相关使用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医院病床电梯、直接用于旅游观光的速度大于每秒2.5米的乘客电梯以及其他按照电梯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必须采用电梯司机操作的电梯,应当由持电梯作业人员证的电梯司机操作。

幼儿园、小学、老年公寓的电梯应当明确专人操作。

第二十条 电梯投入使用后,电梯使用管理者应当委托取得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签订维护保养合同。

第二十一条 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在本市开展电梯维护保养业务,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要求,在本市设置固定办公场所,配备相应资格的作业人员、仪器设备和应急救援电话。

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将单位名称、资质范围、驻本市办公地点、作业人员、仪器设备情况、应急救援电话、维护保养对象等信息报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上述备案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报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备案信息变更。

第二十二条 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对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并按照电梯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做好下列工作:

(一)对维护保养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

(二)至少每十五日进行一次维护保养工作;

(三)制定电梯维护保养计划与方案;

(四)制定应急救援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应急演练;

(五)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接到故障报告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救援措施;

(六)建立电梯的维护保养记录和技术档案;

(七)进行电梯定期检验前的安全性能自行检查,出具自行检查报告,并配合电梯使用管理者做好电梯定期检验的申请工作;

(八)法律、法规、规章及电梯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安全管理职责。

第二十三条 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在维护保养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电梯使用管理者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发现严重事故隐患时还应当及时向电梯所在地的区县(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

(一)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电梯的;

(二)使用存在事故隐患、报停、报废电梯的;

(三)违规进行电梯修理、改造的;

(四)其他危及电梯安全使用行为的。

接到报告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二十四条 电梯机房、井道、底坑等建筑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要求的,电梯使用管理者可以向电梯所在地的区县(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投诉。接到投诉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二十五条 医院、幼儿园、学校、老年公寓以及车站、港口、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等公众聚集场所的乘客电梯,使用管理者应当配置具有运行参数采集功能的电梯安全运行监测系统,并与维护保养单位建立的电梯安全运行监测系统联网。

新安装的住宅电梯应当配置安全运行监测系统并联网。

本办法实施前已投入使用的住宅电梯,在重大修理或者改造时应当加装安全运行监测系统并联网。

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对电梯安全运行监测系统的建立和运行进行统一指导规范。

第二十六条 使用电梯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使用明示不得使用的电梯;

(二)采用撞击、扒、撬等非正常手段开启电梯层门;

(三)拆除、破坏电梯的部件及其附属设施;

(四)乘坐超过额定载重量的电梯;

(五)其他危及电梯安全运行或者危及他人安全的行为。

第四章电梯的检验

第二十七条 电梯检验机构应当依法取得资质,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及电梯安全技术规范开展检验工作。

电梯检验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电梯检验资格,方可从事相应的检验工作。

电梯检验机构及其检验人员应当客观、公正、及时地出具检验报告,并对检验结果和鉴定结论负责。

第二十八条 电梯的安装、改造、重大修理过程应当经电梯检验机构进行监督检验;未经监督检验或者监督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二十九条 在用电梯的定期检验周期为一年。电梯使用管理者应当在电梯检验周期届满前三十日内向电梯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发生灾害或者设备事故,电梯使用管理者应当通知电梯维护保养单位进行全面检查,确认影响电梯额定载重量、平衡系数、噪声、速度、加减速度、平层精度等性能指标的,电梯使用管理者应当要求提前进行定期检验。

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三十条 电梯检验机构收到电梯检验要求后,应当按照电梯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完成检验工作。

第三十一条 电梯经检验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电梯检验机构应当出具检验意见通知书,提出整改期限,整改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十日,逾期未整改或者整改不合格的,自整改期满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不合格报告。

检验意见通知书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报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对整改情况予以监督。

第三十二条 电梯使用年限达到十五年时,电梯使用管理者可以委托电梯检验机构进行安全性能技术评估。

电梯检验机构应当提出继续使用、修理、改造或者报废的安全性能技术评估报告。

第三十三条 电梯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修理价值,或者达到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报废条件,以及评估报告建议报废的,电梯使用管理者应当告知电梯产权所有者及时予以报废,并在报废后十五日内向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电梯使用管理者应当对报废电梯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电梯继续使用。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四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对以下电梯实施重点安全监督:

(一)位于医院、幼儿园、学校、老年公寓以及车站、港口、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等公众聚集场所的;

(二)故障频率较高或者投诉较多的;

(三)经过安全技术评估认定为需要修理、改造的;

(四)其他需要实施重点安全监督的。

第三十五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建立电梯维护保养工作质量和电梯检验工作质量监督抽查机制。监督抽查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六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每年向社会公布本市电梯的维护保养、检验等总体状况以及维护保养单位、检验机构的资质情况。

第三十七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建立电梯安全监督投诉举报制度,公布投诉举报电话、信箱地址,受理有关电梯生产、销售、使用、维护保养和检验过程中违法行为以及电梯事故隐患的投诉举报,并及时予以处理。

第三十八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违反电梯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行为或者电梯存在事故隐患时,应当以书面形式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责令有关单位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改正或者消除事故隐患。紧急情况下要求有关单位采取紧急处置措施的,应当随后补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

第三十九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重大违法行为或者电梯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时,应当责令有关单位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并及时向上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采取必要措施,及时予以处理。

对违法行为、严重事故隐患的处理需要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并通知其他有关部门。当地人民政府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必要措施,及时予以处理。

第四十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实施电梯安全监督过程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移交住房城乡建设、工商、城管执法等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一)物业服务单位未落实电梯安全管理责任,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拒不执行,需要对其资质进行处理的;

(二)电梯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单位被依法撤销许可后,需要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责令办理企业变更登记的;

(三)电梯安装、改造、修理所涉及建筑物属于违法建筑,需要依法查处的。

第四十一条 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及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依法组织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电梯事故应急预案,建立或者纳入相应的应急处置与救援体系。

电梯使用管理者应当制定电梯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 电梯使用管理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电梯紧急报警装置未能随时与值班人员实现有效联系的;

(二)电梯停用一年以上或者停用期跨过定期检验日期的,电梯使用单位未封停电梯、未设置停止使用的警示标志或者未办理停用手续的;

(三)委托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

第四十三条 质量技术监督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对有关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

电梯事故的种类从20xx年开始,中国平均每年电梯事故起数在40起、死亡人数在30人左右。20xx年电梯万台事故率为0.26万台死亡人数为0.17。

电梯事故的种类按发生事故的系统位置,可分为门系统事故、冲顶或蹲底事故、其他事故。据统计,各类事故发生的起数占电梯事故总起数的概率分别为:门系统事故占80%左右,冲顶或蹲底事故占15%左右,其他事故占5%左右。门系统事故占电梯事故的比重最大,发生也最为频繁。

电梯调查报告第5篇

一、思想素质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XX年是市委市府“解放思想、扩大开放”大讨论活动、市局“科技信息提升年”,以及实现中心“1133”工作目标的重要一年。XX年上半年,我部认真学习和领会市委市府“解放思想、扩大开放”大讨论、市局“科技信息提升年”工作主题,以及实现中心“1133”工作目标的重要性,积极推进部门检测队伍的建设和部门的内部管理。通过组织学习,使全部门每一个同志都深刻理会了市委市府“解放思想、扩大开放”大讨论、市局“科技信息提升年”工作主题、实现“1133”工作目标的重要性,同时进一步加强了全部门人员为安全生产服务、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服务的意识。在汶川地震发生后,全部门同志踊跃捐款,奉献了一份自己的爱心;我部段晓明同志更是深入灾区,为灾区排险和重建出了自己的一份力。

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我部通过集中学习和典型案例教育,使全体人员廉政意识进一步得到了提高,确保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落实到了实处,较好地执行了《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责任书》。

按照中心开展创建市级文明单位活动的部署,我部积极进行了相关的工作,张东平同志还在中心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动员大会上发出了倡议。

在“解放思想、扩大开放”大讨论活动中,我部积极组织部门全体人员学习、讨论和查找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同时按要求做好了“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展风采”活动的相关工作。

二、安全工作管理目标方面

安全工作是检验工作的重中之重,电梯检验部一直把安全工作作为本部门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

我部严格按照与中心签订的《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进行要求和工作,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针对检验工作中的具体情况和存在的问题,部门坚持了现场检前会制度,检验人员在每次检验前对电梯使用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了安全交底和技术交底,向使用单位和施工单位讲解检验工作中的安全要求,避免了检验过程中使用单位和施工单位的不安全行为。

正副部门作为部门安全工作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经常深入检验现场监督安全工作,督促检验人员在检验前和检验过程中,严格按照检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不符合检验安全条件的,不进行检验工作,严格控制住了安全事故。同时认真积极做好消防、治安工作,使安全工作落到了实处。

通过加强对部门内部的安全和治安管理,我部杜绝了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治安事故和的发生。无钱物、票据、档案资料及其他公共财产损失、被盗和泄密现象发生。

三、工作质量管理方面

坚持每周组织部门全体人员学习国家标准、检验规程、中心质量体系文件,讨论检验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并针对质量技术部现场抽查和检验报告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找准检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针对性进行解决,从而提高了检验技术水平和检验质量。

部门正、副部长经常定期和不定期地深入检验现场,对新安装、改造、修理和定期检验的电梯、扶梯检验情况进行抽查,严格控制了检验工作质量,杜绝了重大检验工作失职。

四、行政管理目标方面

为搞好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我部完善了与检测质量、检测安全和检测收费率直接挂钩的分配办法,鼓励本部门人员积极工作;通过提高技术骨干人员的待遇,调动了检验人员提高学历学习的积极性;通过制定年度培训考核计划,将考试成绩作为培训效果的检验,促使检验人员自觉学习专业技术知识,提高了队伍的战斗力。

完善和加强了部门内部管理,强化了部门管理办法、办事流程和内部分配办法,增强了部门每一位人员的责任心和工作积极性。严格执行了中心《行政管理制度》。

今年我部实行了检测小组远郊区县检验任务承包的工作模式,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五、服务质量管理方面

为搞好服务质量,我部不断加强对本部门人员服务意识的教育,经常性地向电梯使用单位和施工单位了解内业人员和检验人员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改进。

今年6月,我部配合质量技术部,对本部门检验人员进行了现场的检测比对,提高了本部门人员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

按照中心“特种设备严重事故隐患及时告知免责的规定”,认真做好严重事故隐患告知及报告工作,在工作中做到了每检验完一台电梯,立即书面告知受检单位,并有受检单位人员确认签字;对检验中发现的严重事故隐患的具体情形,在规定时间内以挂号邮寄的方式报告了所在地行政监察部门。

完成了对丝绸宾馆“1?6”电梯伤害事故和“6?12”江湾国际花都电梯安装事故的应急处理,并及时帮助监察部门进行技术分析,确保了事故调查的顺利进行。

为提高我部检验人员的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技能,按照市局大培训、大锻炼、大考试的要求,我部已有一名人员到企业参加为期三个月的锻炼,送出了5名检验人员参加了国家局组织的电梯检验师培训。

六、检验任务目标方面

经电梯部全体同志的共同努力,XX年上半年,完成电梯、扶梯检测10498台。其中完成电梯检测9361台(新安装检测1941台、修理检测127台、定期检测7293台),自动扶梯及自动人行道检测1137台(新安装检测126台、修理检测37台、定期检测974台)。通过检测,共发现电梯、扶梯存在安全隐患4375条,并对存在安全隐患较为严重51台电梯、扶梯进行了现场复检,保证了电梯、扶梯的安全运行。

定检率达到94%,申报设备检验率和严重事故隐患报告率达到了100%,对到期而未检的电梯按规定收集了见证材料,并按规定及时进行了上报。

七、业务开拓方面

在业务开拓方面,我部5月底在完成了电梯限速器检验仪的配备后,全面开展了限速器检验工作,上半年已检验电梯限速器1535台。

同时对别墅

电梯、船用电梯检验、对委托评估和鉴定工作也进行了积极的开拓。

八、科技工作方面

积极进行科研工作,完成了市局项目《重庆市电梯安全运行保障条件与应急处理对策》,现正进入结题验收阶段,同时我部与涪陵分中心联合进行的《电梯限速器检验规程》制订工作正在稳步开展;XX年上半年,我部人员在部级和省级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多篇。

九、体会

我部上半年实行了检测小组远郊区县检验任务承包方式,提高了远郊区县的检验效率,尝到了求变带来的甜头。

电梯调查报告第6篇

【P键词】职业标准 教学资源 智能考核

【中图分类号】G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0-9889(2016)12C-0081-02

电梯扶梯原理与维修课程是机电一体化、电气自动化等专业的核心课程,面向的就业岗位主要有电梯零部件设计员、电梯安装与维修工、电梯质量检验员、电梯生产与安装维保现场项目经理等。根据近几年对毕业生的调研和用人单位反馈的信息,随着电梯技术的日新月异,传统的课堂理论讲授已不能达到电梯行业对技能型人才的基本要求,教学与实际严重脱节,学生理论分数高动手技能差。由此可见电梯课程的实践教学资源开发与建设对电梯人才培养的重要性。一方面既要让学生掌握相关的机电一体化理论基础知识,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合学生水平和职业需要的教学内容,另一方面也要求任课教师积极投身电梯课程教学资源开发,及时把先进的科研成果融入课堂实践教学,使学生能学以致用,具备参与市场竞争的优势。建立“以职业标准为导向,以岗位技能为核心”的教学体系,突出机电检修技能特色,满足岗位技能需求的电梯课程内容及教学模式改革已势在必行。

一、解读职业标准和岗位技能需求,分解课程相关知识体系

《国家职业标准(电梯安装工、电梯维修工)》把电梯安装工和维修工分为五级,取得相关等级的技工,只能从事相对应的技术工种。基本技能要求主要包括:熟悉高空作业、防火、电焊、气焊、现场触电急救等安全知识;掌握电工、钳工、起重工等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术;熟悉电梯的机械构造、性能要求,以及电梯安装工艺要求;懂得电气原理图,并能排除机械和电气两方面的常见故障。经地市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认定的考核部门考核合格,持有上岗资格证后,方能上岗。

要求掌握的基本知识包括电梯的机械结构(导向系统、曳引系统、控制与驱动系统、开关门系统、安全保护系统等)、电梯电气系统(电气原理图、自动控制系统、电气安全保护装置)、电梯的维修保养与故障诊断排除、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地方行业标准。岗位工作职能包括:控制柜检查与修理、曳引机检查与修理、导轨检查与修理、曳引钢丝绳检查与修理、整机性能调试与判定、上行超速保护装置检验与评定、机械故障诊断与排除、电气故障诊断与排除、改造工程的实施与检验、电梯检修工技能培训与电梯维修工程管理。

对照课程体系的知识点进行剖解分析,对应的电气技能有:电梯的基本认知、电气控制原理图绘制、机构安装与检测装置调整、电气柜元器件的安装与接线、变频器的参数设置、控制程序设计与调试、电梯故障诊断与排除、电梯运行调试与保养。

二、利用现代信息化技术手段,建立实践课程教学资源库

实践课程的知识点讲授,要摆脱学生只看不练的常规授课模式。实践课程课件应有别于理论教学的课件,应专门针对实训特点而制作,内容上要简洁精练,知识重难点突出。笔者采用了Authorware7.0进行电梯实践课程教学课件的设计。Authorware功能强大,不像操作PowerPoint那么简单,除运用PowerPoint能完成的一般图、文、音频、视频的演示外,本课件制作中还利用Authorware的函数运算程序对相关教学章节设置了选择题、填空题等课堂练习题型,还设计了拼图、砸蛋等教学游戏,融娱乐性和学习性于一体,并建立了自测系统,可让学生体验期末考试的情景,及时把握自己的学习水平。对教师而言,可及时、全面了解学生知识掌握情况;对学生而言,做到了学练结合、自我测评,充分发挥了Authorware运用到教学上的优越性。课件打包后生成可执行exe文件,学生可复制到自己电脑上,无需安装相关应用软件(如PowerPoint、Authorware等)即可打开课件,极大地方便了学生的使用和学习。现在学生不但能看能练,而且能通过玩游戏来达到学习目的,新式课件的设计与开发,有助于在实训过程中开展“教学做一体”的教学模式,既突出重难点的讲解,又节约讲授的时间,让学生在有限的实训时间内掌握所需要的理论知识。

三、整合现有实验室资源,设立专项技能实训项目

实训项目1:电梯机械结构与基础理论认知的考查。利用实践教学课件完成该内容。

实训项目2:电梯电气控制原理图设计与绘制。在前期实物电梯、电梯模型的认知基础上,运用专业机房的AutoCAD软件,据所提供的相关设备和任务书中的电梯控制功能要求,按指定绘图格式绘制电路图,电路设计图纸中的电气符号,要求符合“JBT 2739-2008 工业机械电气图用图形符号”技术规范。图纸包含两部分:电梯主电路、变频器主电路及控制电路设计与绘制(含交流接触器、相序保护器、熔断器、变频器、曳引机、热继电器,不含PLC控制电路),电梯安全及门锁电气控制电路设计及绘制(实现厅门、轿门、急停、相序、过流等保护功能)。

实训项目3:电梯机构安装、调整与线路连接。建立小型不锈钢框架井道结构,开展操作箱与呼梯盒的安装与接线、井道信息系统安装与接线、平层检测机构的安装与调整、限速器钢丝绳的安装与调整、层门开合传动机构安装与调整等5个单项训练内容。

实训项目4:电梯电气控制柜的器件安装与线路连接。充分利用现有网孔板或空置电器柜完成电梯电气控制系统的布局安装,实验室提供独立器件包括变频器MM420、交流接触器、变压器、调速电阻、整流桥堆、热继电器、相序保护器、熔断器座、可编程序控制器S7-226、导轨、螺杆螺母等,器件的安装要求牢靠、合理、规范、接线正确并能实现相应的电气功能,接线符合工艺标准,端子排接线要求使用管型绝缘端子,继电器、接触器等接线要使用U型插片,各导线连接处按规范标准套号码管等。

实训项目5:电梯控制程序设计与调试。按照任务书给定的I/O端口分配图,结合PLC实验箱编写控制程序及调试设备,进行变频器参数设置、单座电梯运行基本功能设计、电梯安全保o功能与节能调试、群控电梯运行程序控制、高峰时段电梯优化调控模式等7个实训编程专项的训练。

实训项目6:触摸屏组态工程设计。利用触摸屏TPC7062K进行组态,开展包括电梯开门及关门动画模拟、轿厢的运行轨迹及当前轿厢的实时高度显示、关闭楼层开关与取消关闭开关、早间上班模式、区间工作模式、晚间下班模式选择开关与取消模式选择开关、轿厢当前楼层信息、电梯运行方向、所有外呼指示灯,所有内选指示灯,与电梯运行状态保持同步、超载显示报警信息等实训内容。

实训项目7:电梯故障诊断与排除。利用电梯智能考核系统完成该实训内容。

四、开发智能考核系统,提高实践教学效率

电梯电气线路故障智能考核系统由1套实训考核装置、1台计算机、实训考核软件组成。微机安装的实训考核软件分为学生端和教师端两种驱动程序,包含故障点题库、学生管理、成绩管理、在线理论考试、在线故障检修考核、离线故障检修练习等功能模块。

智能考核平台通过答题器控制电气控制线路产生故障。答题器与电气控制线路采用继电器集成板连接,以AT89C52单片机组成答题器运算与控制的核心,采用RS485作为串行通讯接口控制继电器对电气控制线路中某个点进行开路控制,从而达到设置电气控制线路故障点的目的。

教师端程序的功能是完成故障点设置与编辑、学生登录管理、考核卷的发送、考试计时、自动收集系统评分数据。学生端程序的功能包括用户登录、接收故障点考核卷、故障排除答题、交卷功能、自由组题训练、系统自评分显示。

电梯智能考核系统是在VB、OLE图像处理和SQLserver数据库管理系统下建立起软件系统,以微机处理器作为控制核心搭建继电器集成板平台为依托,专门设计开发的智能化实训考核系统。该系统不但对故障排查过程进行实时智能控制,让学生接受技能训练,增强对故障的判断处理能力,还极大缩短了排故训练周期,节约实验室耗材,减轻教师的工作强度,提高了教学效率。

五、针对不同电梯类型,建立故障处理演练流程

不同类型的电梯扶梯发生故障情况下,现场对人员的指引和要求有所不同,实践教学体系应建立故障正确处理流程,通过情景模拟和角色扮演,对学生故障应急处理程序进行评价。

电梯故障处理一般流程:报告人提出事故报告―记录重要信息―核实报告情况―传达信息给运行班组―通知维保单位―派出持证作业人员―检查机房钥匙、维修通信工具、安全防护工具―A、B故障处理人员就位―A人员切断升降机主电源―与被困者取得联系―B处理人员钥匙打开层门约30-40CM―观察轿厢位置―位置合适则直接打开层门,或位置不合适则安抚乘客情绪―拆除牵引电机尾端护罩―套专用盘车手轮―松闸手柄扣住制动机构―1人抓盘车手轮,1人慢压松闸手柄―转动升降机构―钥匙打开层门―放出乘客,关闭层门―全面检查电梯―恢复电源运行―填写故障处理记录。

扶梯故障处理一般流程:快速到达故障点―按压“紧急停止”按钮制停扶梯―引导乘客离开扶梯―扶梯上下端设围蔽―设置“正在维修”或“暂停使用”警示牌―查看有无乘客受伤―检查扶梯有无障碍物―报告故障情况―通知人员维修―做好安全防护―1人作业、1人监护―检修模式测试运行―正常模式测试运行―清理现场―盖好扶梯机房盖板―撤除护栏及警示牌―通知恢复设备运行―填写故障处理记录。

制作情景模拟道具资源,填写维修工作票,策划故障案例背景,分组进行任务角色扮演,建立完善的故障处理流程评分标准。通过故障一般处理流程的情景模拟教学,以岗位实际问题为中心,以职业行为规范为基础,引导学生强化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意识,提升学生应急反应处理能力。

发挥高职院校应用型人才培养特点,创新人才培养与教学模式,合理整合利用现有教学设施条件,开发符合电梯职业技能需求的各项实践教学资源,有利于增强高职院校的社会服务能力,有利于提高学生的操作技能水平和职业素养。

【参考文献】

[1]刘向勇,梁海珍.电梯安装课程理实一体化教学探索[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3(26)

【基金项目】2015年度广西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桂教职成(2015)22号)

电梯调查报告第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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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目的

为了正确、迅速和有效地处置部门特种设备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有条不紊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真正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制订本预案。

二、特种设备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我公司特种设备有:客梯2台、货梯2台、扶手电梯10台,配电房。

三、应急机构

成立部门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各项工作的落实,组织、协调、指挥本公司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响应、结束、善后处置等各项工作的落实,组建本公司应急队伍,并进行培训和演练等。

长:梁桂凤(总经理)

副组长:尹道阳(副总经理)、王建华(事务部主任)

员:各部门负责人

四、预警机制

1、事务部对在用特种设备要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对在用特种设备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

2、事务部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3、事务部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检验检测机构接到定期检验要求后,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进行检验。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4、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事务部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5、事务部应当将电梯的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易于为乘客注意的显著位置。

6、事务部在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

7、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8、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9、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管理人员和部门有关负责人报告。

10、特种设备的管理人员应当对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的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部门有关负责人。

11、事务部要定期或不定期对部门的特种设备和安全、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设备安全、可靠、稳定运行和设施功能齐全有效。及时了解职工的思想状况和发现部门存在的安全隐患,组织力量或协调相关部门采取各种措施,把公司的不稳定因素和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五、应急措施

1、自动扶梯:如自动扶梯突然停车,在场员工应查看有无顾客摔伤,如有则按意外伤害方法处置,同时通知电梯维修员恢复电梯运行,并留在现场向顾客招呼。如发现有顾客摔倒电梯衣服被卡,自动扶梯邻近柜台保安和员工应立即关闭电梯,并按意外伤害方法处置。因自动扶梯在正常运转的情况下无专人驾驶,如出现停、卡等问题,商场巡场防损、现场值班管理员及相邻柜组营业员应及时通知电梯维修人员处理。

2、当电梯运行中突然停车时:

当电梯运行中突然停车,轿箱处于平层区域时,操作员应将安全开关断开,用人力打开轿门和层门,让乘客撤离。如轿箱处于两层楼中间时,操作员应用报警装置或电话通知电梯维修人员排除故障。如停电或故障不能及时排除时,应配合维修人员采取安全保护措施,组织乘客安全撤离。维修员在机房盘车时应由两人以上严格安紧急盘车操作程序进行。电梯维修将轿箱盘至平层上下50cm区域后,用层外钥匙打开层轿门,让乘客安全撤离。

3、当电梯安全钳动作时

如遇电梯安全钳动作,操作员应用报警装置或电话通知电梯维修人员,看是否可用慢速将电梯向上开至就近层站,撤离乘客后检修。如无法向上开,且用手轮也无法移动轿箱时,操作员应首先将安全开关断开,如在平层区域时,用人力打开轿门和层门,让乘客撤离。如不在平层区域,则打开安全窗,由电梯维修人员打开相应的层门,采取安全保护措施,组织乘客安全撤离。

4、当电梯发生严重的冲顶和蹬底时

如电梯因某些原因失去控制或发生超速而无法控制,虽经打下安全开关或急停按钮亦无法停止时,司机应保持镇静并稳定乘客情绪。不允许有打开轿厢门、安全窗、安全门而跳出轿厢的任何企图。司机应提醒大家扶住轿壁,提起脚跟,膝盖弯曲以减少轿厢冲顶或撞底的冲击力对人体的影响,这时各安全装置将自动发生作用使轿箱停止,由于电梯曳引的特点,轿厢或对重压缩缓冲器后轿厢就不可能继续运行,这时司机可以采取措施或通知指挥部或电梯维修人员协助撤出人员。

5、当电梯发生自燃时

如果遇到电梯电气设施发生燃烧,除立即报告防损、电工、电梯工前来抢救外,同时应尽可能切断有关电源,在未切断有关电源之前,应用安全通道上的灭火机进行扑灭,切忌用水及一般泡沫灭火机灭火。

6、当电梯发生火灾时

电梯发生火灾时,根据火灾轻重程度不同,对可作消防员专用的电梯,用消防功能将乘客运到安全层站。对不是消防专用的电梯,司机应尽快将乘客送达安全层站,把各厅门关闭,切断电源,以防火势蔓延到其它楼层。

六、应急响应

1、公司引导全体员工参与到安全管理工作中,职工发现安全隐患和事故时,个人能够采取措施的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并立即逐级上报。

2、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接到安全隐患和事故信息后。其成员必须立即到达现场,组织和指挥应急行动。

3、在本公司不能处理安全隐患和事故的条件下,必须立即把安全隐患和事故信息上报上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组织,进入公司应急响应程序。

4、公司上报上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组织的预警报告要做到迅速、准确,报告内容要客观真实,不得主观臆断。

5、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必须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检测与后果评估工作。在特大事故抢险救灾过程中,公司应急领导小组要及时介入,认真做好死、伤者家属的安抚、赔偿及其他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6、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公司应急领导小组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分析总结,认真吸取教训,及时进行整改。

7、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对在处置安全事故中有突出贡献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引发安全事故负有重要责任的人员,在处置过程中玩忽职守、贻误时机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应急保障

1、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对公司按照规定配备应急消防、安全防范等设备、器材要加强管理和维护,确保器材配置合理有效。

2、公司应急领导小组要加强公司内部应急队伍的建设,组织培训和演练,提高公司内部应急队伍的素质。

八、后期处理

1、公司要配合部门积极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要努力协调资金、物资,做好事故后的人员安置以及灾后重建工作。

电梯调查报告第8篇

这是长沙运营的第一条地铁线路。湖南师范大学附小的同学们走进地铁站,展开了实地调查。

铁轨和列车的秘密

你知道地下的铁轨是怎样铺成的吗?你知道在地下穿行的列车为什么会装雨刮器吗……

第一次在家门口乘坐地铁,我非常开心。

坐上地铁,车辆平稳地开动起来。

为什么地面上的普通列车运行时会发出“哐当哐当”的声音,而列车在地底下运行却没有这样的噪音呢?地下铁路的铁轨是怎样铺成的?

带着这些问题,我们拜访了修建地铁的专家叔叔。

叔叔告诉我们,先将长20米、重4吨的轨排在地面上“绑扎”好,然后用龙门吊车将它放到离地面20米高的平板车上,送入隧道。隧道里的工人用两台铺轨机将轨排安放到支座上。经过技术先进的闪光焊接、调平等工序,一段段轨排拼接起来,铺成铁轨。这样铺成的铁轨非常平整,列车行驶起来自然就没有“哐当哐当”的声音了。

――汪隽宇

我在地铁站里东看看、西瞧瞧,这里的一切看上去都很新鲜。

透过一扇玻璃门,我看到停下来的列车的驾驶室了。驾驶室里的仪器真多啊,有电子屏幕、对讲机、数不胜数的按钮等。

咦,奇怪,列车的前挡风玻璃上居然有雨刮器!

列车在地下跑,怎么还要装雨刮器呢?

我问爸爸。爸爸告诉我,长长的地下铁轨上难免会有地方漏水,所以装有雨刮器备用。在城区内,列车只能在地下运行。当地铁的线路延长到郊区,为了降低成本,地下铁路就会“爬”到地面上来,这自然会受到雨水的影响,雨刮器就很重要了。

――杨子晨

地下列车的车厢顶上,有一根不起眼的棕色电线。这根电线里“奔跑”着1500伏直流电,为列车快速行驶提供动力。

列车一般情况下采用自动驾驶,但驾驶室内会有一名驾驶员进行监测。一旦自动驾驶系统发生故障,驾驶员可以立即启动手动驾驶模式。

在列车的每张车门旁,都有一个应急开门设施。一旦发生紧急情况,人们可以通过它打开车门。

列车还装有先进的防火系统。每节车厢内都有烟雾探测器。只要探测器“闻”到烟雾,就会自动报警,情况严重时甚至会迫使列车停止运行。每节车厢两头的座位下各放了一个灭火器,遇到小火,可以用它们控制火势。

每节车厢里,都安装了摄像头。这些摄像头连接到驾驶室内,驾驶员通过它们监控车上的安全情况……

――彭贤灵

走进地铁站

目前运营的地铁2号线,有19个站点。同学们发现这些地铁站有各种各样的标识,有多媒体自助服务机,有红外线感应器等装置,力图使大家的出行更加安全、方便。

我们走进湾镇地铁站,去搭乘地铁。

地铁站有扶手电梯通往下一层。我和伙伴们站在电梯口说笑。突然,耳边响起了“嘟嘟嘟――”的警报声。怎么回事?我慌了。

“看看你站在哪里呢?”爸爸指指我的脚下。

地上写着“禁止停留”四个大字。哦,我无意中站到上行电梯的出口处了。

我和伙伴们绕着电梯左看看、右看看,终于在电梯扶手下方看到了两个红外线感应器。警报声就是它们发出来的。

爸爸说,如果人们在电梯出口处长时间停留,警报器就会报警。这样可以很大程度上避免电梯出口的人流拥塞。

哦,原来是这样。

我们乘坐电梯下去,在站台候车。我发现地面上画着黄色的脚印。妈妈拉着我站在一组脚印上。我很疑惑:“为什么要站在这里?”

这时列车来了,车门打开,里面的乘客一涌而出。我们所站的位置在车门两边,正好避免挡住人流。我发现脚印前画着箭头,指向车厢。原来这是指引我们排队候车的标识啊。

――徐 畅

地铁站的扶手电梯上,画着一条长长的黄线,把电梯的每一级阶梯都分成了左右两半。

妈妈说,这是一条“左行右立”的分界线。乘坐电梯时,我们应该靠右站立,将左边留出一条通道来,留给赶时间的人快速通行。

可是,在地铁站,几乎没有人理睬这条黄线。我做了一些调查,发现很多人都是不知道这条黄线的作用,才忽视它的。工作人员应该想办法让这条黄线发挥它的作用。

――廖文婧

我在地铁站看到了厢式电梯。它的墙壁和门都是玻璃的,走进去后视野很开阔。电梯门的上方写着“无障碍电梯”几个大字。这是为不方便乘坐扶手电梯和爬楼梯的乘客准备的。带有大宗行李的乘客、带小孩的乘客和残疾人乘客乘坐无障碍电梯更方便。

――欧阳彦鸿

到了站台上,我晕头转向,不知道怎么乘车。

“瞧,熊猫机!”一个同学兴奋地嚷道。

我一看,原来是一台多媒体自助服务机。它的脸方方正正,灰不溜秋,散布着一些黑白相间的图案,很可爱。

“熊猫机”中间有块触摸屏,屏幕下还有银色的键盘。操作触摸屏或键盘,就能进行自助服务了。

屏幕上有“地铁线路”的选项,轻轻点击,地铁当前所有的线路、站名就出现在屏幕上。选择要去的站名后,按下打印键,就能得到一张详细的乘车指南。

除了查询乘车线路、手机充值、燃气缴费、信用卡还款等服务功能,“熊猫机”还有“拍拍秀秀”的娱乐按钮。轻轻一按,就给我们拍了一张在地铁站的照片,真有意思!

――陆婧怡

每个地铁站都装有空气净化机,使得相对封闭的站内空间的空气保持清新。

地铁站还装有列车到站提示牌,可以显示下一趟列车到达所需要的时间。

地铁站的每个出口的指示牌上,都提供了出口周边的一些地理信息。乘客可以参考这些信息选择最方便的出口……

――李林蔚

地铁站的站台沿线都装有屏蔽门。屏蔽门和列车的车门挨得很近。

列车到达前,屏蔽门都是关着的。列车停稳后,屏蔽门和车门都会打开,人们自行上下。列车出站前,车门关闭,屏蔽门也随之关闭。

这样,就不会发生人掉下站台的意外了。

――夏若禹

北京的部分地铁站在下暴雨的时候,出现了“瀑布”景观。长沙的地铁站也可能遇到这样的情况吗?

不!长沙的地铁站里,扶手电梯里面装有大水泵,可以把雨水抽走;轨道旁还有排水沟,让雨水流走,办法多着呢。

为了保证地铁站内的安全,地铁站还有地铁警察值勤哦。

地铁警察有很多安全装备。他们有一种枪能发射催泪瓦斯,让坏人睁不开眼睛;还有一种枪能发射带电的“飞镖”,能瞬间击倒坏人,但又不会使他受到严重伤害。

――夏若禹 谭伯睿 徐楚颂

购买地铁车票

地铁票多少钱一张?这个价格是怎么计算出来的?我们如何购买……同学们带着这些问题,展开了调查。

地铁属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范畴。通过调查,我们了解到,制定地铁的票价,要考虑到巨大的地铁建设成本、地铁日常运营成本、消费者承受能力和各类交通载体的合理比价等方面的因素。

――张智媛 尚诗睿 李儒

长沙地铁票价,起步价2元可乘坐6千米,超过6千米采用“递远递减”的计价原则。其中,6~16千米范围内,每递增5千米加1元;16~30千米范围内,每递增7千米加1元;30千米以上,每递增9千米才加1元。

――谢林灼 周天路 李 洋

各地的地铁票价主要有里程计价、区间计价和全程一票制三种收费方式。长沙地铁票价采用里程计价的方式。经过调查,只有26%的人赞成这种计价方式,48%的人喜欢区间计价,还有26%的人喜欢全程一票制的收费方式。北京就采用了第三种方式,全程2元,票价非常便宜。

针对不同情况,长沙地铁票价采用了不同的优惠方式。普通中小学生凭有效证件办理学生票,可享受票价五折的优惠。6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凭老年人优惠证可以免费通行。持普通公交卡的乘客刷卡通行可享受票价九折的优惠,等等。

――刘烨 李佳艺 吴 彤

在长沙乘坐地铁,2元可以乘坐6千米,低于武汉、南京和沈阳的起乘距离8千米。经过调查,我了解到,长沙市民乘坐地铁出行一般需要3~4元,而部分城市一般是2~3元。我认为,长沙地铁的票价在同类城市中偏高,可以适当提高对市民的优惠力度。

――谭冠宇

长沙地铁站购票很方便。拥有公交卡、办理了地铁搭乘业务的银行卡、老年人优惠卡等,都可以直接刷卡进站。

需要购买车票的乘客,通过自动售票机购票。自动售票机只收零钱,附近的服务中心就可以兑换零钱。

――李子树

我站在自动售票机旁边,看人们是怎么买票的。我发现,自动售票机“吃”面值1元的硬币和面值5元、10元的纸币。

――彭俊尧

我先看了一会儿,发现不会使用自动售票机的主要是爷爷奶奶们。不过,自动售票机旁站着志愿者姐姐,她们给大家提供了不少帮助。

我走过去,仔细阅读自动售票机上的操作流程,根据它告诉我的步骤一步步操作。我用手指点击电子触摸屏上的“2号线”,然后点要去的车站名,接着选择了票数“1”,再投入硬币。哈哈――票买到手了。

――郝英好

我来到自动售票机旁,一个志愿者姐姐笑着教我怎么买票。

投进硬币后,一个蓝色的塑料“硬币”掉了下来。原来地铁的车票是这样的啊!

我拿着车票来到检票站,将车票放在指定的位置,闸门打开了。哈――我要进站啦!

――林诗佳

拿到车票后,要排队通过检票站进站。排队时,不要着急,一定要在地面上的黄线外等候,否则无法检票通行哦。

――孙哲涵

(活动指导老师:赵挚 刘琰子 禹莹 周范恒 李启定 谢知鹫 王莉 张琛 陈芳)

主动去调查、去体验

湖南师范大学附小的“长沙地铁”实践调查活动的资料,有厚厚的一大叠。

同学们从地铁的建设、车票票价的制定、安全乘坐的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了全方位的调查。他们查阅相关资料,制作了关于地铁运行时间、地铁对人们出行方式的影响、地铁票价调查等调查问卷和表格,走上街头进行大量随机调查。

随后,他们乘坐地铁,亲身体验。

调查、采访、体验结束后,他们将收集到的数据绘制成表格、比例图等形式,直观、清晰,然后以调查结果为依据,用大量事实和数据来说话,用自己的亲身感受来说话,写出调查报告,发表自己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