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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合同赏析八篇

时间:2022-08-16 00:53:39

招商合同

招商合同第1篇

负责人:

传真号:

联系电话:

地址:

受托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负责人:

传真号:

联系电话:

本会地址:

北京地址:

协议签订日期:

协议有效日期:

为了加大甲方的招商引资力度,促进招商取得的良好成果,加快地方经济发展.现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甲方在乙方设立招商办事处并委托乙方为甲方提供招商服务等事宜达成下列协议:

一、授权确认:

甲方同意授权乙方为本次活动从事征召赞助的相关工作,以及本活动顺利进行所需的其它方面的工作和事宜等。

乙方同意协助甲方为本次活动从事招商引资,以及其它相关方面的工作和事务等。

二、甲方将于 年 月 日正式在乙方设立招商办事处, 期限暂定 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根据甲乙双方商定,甲方应按规定向乙方交纳本协议期限内 年的招商办事处开办费和办公费合计人民币(大写): ,自本协议生效一周内甲方将以银行汇款或现金形式支付给乙方。

三、甲方在乙方正式设立招商办事处后,将为乙方提供招商平面材料(宣传画册),多媒体资料(光盘或幻灯文件)等招商资料若干份,以便乙方向投资客户和重点客户推介时应用.同时,甲方将自身招商网站的链接地址和图标也提供给乙方,以便乙方利用网络帮助甲方做招商推广.

四、 在本协议期限内,乙方将为甲方提供如下招商服务:

(1)为甲方招商办事处提供办公场所,办公设备. 配备两名专职人员与2000余家会员单位、理事单位、副会长单位进行沟通。

(2)为甲方待接投资咨询电话,传真,邮件,向投资者发放招商资料.

(3)为甲方在行业网站和协会网站进行为期两个月的招商项目的宣传,推广,并与有意向的客商进行对接,商务谈判. 其中包括:

******网 *******

(4)为甲方提供国外或台商及国内客商的投资信息,并挑选有意向的投资客商到甲方当地进行实地考察,并对考察客商进行后续服务的跟踪.有意向的投资客商到甲方当地进行实地考察的费用全部由甲方负责.

(5)利用“中国企业协会珠宝商会”,"中国招商引资促进会" ,“中国企业网”,"中国招商引资网” 中国珠宝网、****网等专业经济界平台进行全方位的推介,扩大其影响,增加投资信心.

(6)在中国企业协会珠宝商会常任理事大会公布甲方展会信息,提上会议议程。

(7)在各网站开通甲方展会信息论坛,扩大会展招商的力度。

五、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在执行过程中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不得随意终止或违反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补充内容和协议正文一样具有同等效力.

六、在乙方推荐,商务谈判后成功落实的投资项目,甲方根据投资情况的 %作为乙方的佣金报酬.佣金报酬根据投资商实际到位项目资金的比例支付给乙方,支付时间为投资商项目资金到位后的 七 个工作日内.

七、如果甲方出现下列情况,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1)甲方提供虚假招商资料;

(2)甲方未能履行和乙方签订协议中规定事项;

(3)甲方未能对乙方推荐的投资客商履行合同,规定,承诺.

八、本协议属于绝密协议,甲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协议相关内容,否则将赔偿对方 *********元 (人民币大写)作为违约金。

九、招商活动的前期办公费用分为三级(见附件)

十、注意事项:

1、本协议自甲方委托招商所需办公费用到乙方账户后方自生效。

2、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七天内甲方应将所需费用打入乙方账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协议。

十一、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盖章):乙 方(盖章):

负责人:负责人:

地 址:地 址:

电 话:电 话:

招商合同第2篇

为促进__市区域经济发展,甲方向乙方提出招商引资计划,经过乙方实际考察,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乙方在甲方所在地投资建设超市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当地的投资环境、基本情况、优惠政策等有关文字、图片资料给乙方,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有效性。

2、负责向乙方提供__市新区超市引资项目资料,确保乙方投资过程中不因土地、立项、定点等原因受损。

3、甲方负责承担乙方有关考察费用,如乙方在__期间的食宿费、交通费、资料打印费等,按实际花费支付。

4、甲方负责该超市建设前的各项筹备工作,确保于今年8月初开工,并负责超市基建、装修等工作,直至超市建成。

二、乙方责任与义务:

1、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赴甲方所在地进行实际考察调研,决定在__市新区全额投资建设一座大型超市,并承担投资风险。

2、 经过乙方预算,该超市建筑面积约10300平方米,占地10.58亩。土地租赁费每年50万元,一次付6年,合计300万元,房屋建筑费2100万元,装修费1200万元,超市固定设施费500万元,流动资金900万元,共计伍仟万元(¥5000万元),全额由乙方出资。

3、超市建设期间,乙方委派2人现场监督,主要掌握工程招标、建筑合同签订、资金使用、工程建设质量及施工进度。

4、超市建成后,乙方委派5-7名高级管理人员实施管理,其余员工委托甲方在当地招聘,优先安置甲方下岗职工。

三、经济条款:

1、从超市开业之日起,乙方经营壹拾伍年,守法经营,自负盈亏。

2、经营期满15年后,经过评估,该超市固定资产按评估值的50%、流动资产按评估值的90%转让给甲方,乙方撤出。

3、按照《__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该项目可获得100万元的奖励(引资额的2%),全额留给甲方,作为协助乙方的报酬。

4、甲方安排5人负责建设该超市,乙方支付其工资壹拾万元整。

四、法律条款:

1、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如有未确定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一经签字,立即生效,若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3、本协议为甲、乙双方内部协议,对外不能作为授权委托使用。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招商合同第3篇

项目招商合同范文一合同编号:

甲方(委托方):

地 址:

法 定 代 表 人:

电 话: 传 真:

乙方(受托方):

地 址:

法 定 代 表 人:

电 话: 传 真: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真诚合作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

甲方所有的 项目委托给乙方作营销策划及招商事宜达成本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本合同术语解释:

1、项目,详见附件「项目位置地形图。

2、买卖合同:指《市商品房买卖合同》。

3、正式开盘:指乙方正式进驻售楼处,及第一次报纸广告,并取得相应的政府预售许可证后。本项目的开盘日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

4、酬金:指甲方付给乙方的招商佣金。

5、成交客户:指已与甲方签订了《,并向

甲方交纳了所购物业房款80%(含)以上或签订了招商租赁合同的客户。

6、 “招商率”是指乙方在期内,实现本项目招商总建筑面积除

以本项目甲方委托商业建筑面积。

第一条 委托营销策划及招商之物业

甲方委托乙方作营销策划及招商的物业为:

1、地址位于 市 项目;

2、建筑面积约 m²,其中委托商铺招商及销售面积约 m²;

3、合法权属证明文件名称:

文件编号:

第二条 委托性质与委托期限

1、委托性质:独家。

2、乙方的期为: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就所委托的物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自开盘日起 24 个月止,期满后双方视销售合作情况再行协商后续合作事宜。在本合同到期前的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期自动延长 2 个月。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按本合同中终止条款处理。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终止本合同。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指定其他方或第三居间人,并不得自行招商;若因此成交,仍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服务报酬予乙方。

第三条 委托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就该项目进行全案策划和营销的工作,乙方根据甲方要

求,向甲方提供有关市场调查及项目定位、全案包装策划、推广、招商服务;乙方以公司的名义对外从事招商和宣传推广工作。甲、乙双方共同确定租赁基价,并按实际租赁额收取酬金。

第四条 租赁基价

商铺月租赁价格由甲乙双方商议后确定为(不含物业管理费):

一层为 元/㎡/月;二层为 元/㎡/月;三层为 元/㎡/月; 乙方可视市场招商情况征得甲方认可后,有权灵活浮动对外租赁价格。

第五条 酬金及结算方式

1、商铺招商佣金:

甲方根据乙方期内实现的招商额向乙方支付招商佣金,双方约定相当于第一年租金标准的 个月的租金作为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报酬。

计算方式为:招商佣金=商铺月租金 x 3

2、客户违约金的处理

若甲方收受承租客户之定金后,该客户逾时或违约不订立房屋租赁合同的,甲方应当将所收受定金金额的50%在三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作为服务报酬,不影响乙方收取该租赁合同所涉标的另行出租后应收的服务报酬。

3 、支付方式:

甲方在与承租客户签订租赁合同并收到履约保证金和首期租金后当即向乙方支付约定报酬;支付方式为一月一结,每月3日前结清(每逢节

假日提前或延后结算,乙方应于每月初向甲方提交上月的成交报表和结算清单,甲方核定后于双方约定的每月3日前向乙方支付上月酬金。按照 80% 的标准予以支付,剩余 20% 由甲方暂扣,待乙方完成相关任务指标三日内一次性退还;

第六条 双方权责

一、甲方权责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资料,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悖,而乙方已经实施的,由甲方全权负责,并按原合同向乙方支付费用。

A、包括但不限于产权证明、甲方身份证明、设施设备清单、委托书,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合法、准确性。甲方保证对委托项目有合法出租的权利,并随时根据房屋租赁合同配合交房,若因甲方无法履行前述义务而致使乙方或第三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B、乙方招商该项目所需的收据、招商合同,以实际使用的数量为准,余数全部退给甲方。

C、甲方委托乙方为以上文件资料,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 7天内向乙方交付。

2、且甲方保证预售许可证在双方约定的开盘前如若未办理到位,则本合同的相关期限自动顺延拖延之相等时间。

3、甲方对乙方介绍之承租客户应予积极配合及接洽,排除带看之妨碍,并按本协议第四条“双方合意之租赁招商条件”在租赁招商条件上与乙方保持一致。

4、甲方承诺将按照招商业态要求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和期限配置完成水、电、煤、排污、排烟、消防、化粪池等配套设施,并负责完成交房前整幢房屋建筑的消防验收工作。甲方承诺在免租期内根据环保部门的规定配合承租方的需要完成隔油池的配置。煤气、排污、排烟、化粪池一经提供,不得变更位置。基本配套设施如下:

1)、水:

2)、电: 千瓦

3)、煤气: 根据与承租客户的租赁合同中的具体约定由甲方在免租期内完成。

5、甲方同意配合商业业态要求,在不破坏房屋主体结构以及甲方和政府有关部门的同意的前提下,承租方可以适当改变房屋结构。从事餐饮、娱乐等特种商业业态的客户应自行办理有关排污、排烟、消防、防噪的处理、设置、登记、验收合格等手续。

6、甲方同意将各广告牌位置交与相对承租方无偿使用,广告的设计、制作、安装、广告的工商登记等工作由承租客户负责并自行承担费用。甲方另应负责确定广告牌安放的实际空间范围(应具体到长、宽、高的限制尺寸)。各承租方广告牌位置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7、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服务报酬。

8、协助乙方制订整体营销策略:广告推广及文化、娱乐、促销等的方案由乙方制订并提交甲方,经甲方书面确认后在项目营销各阶段与广告公司、制作公司、装修公司及各媒体等签订合约;根据乙方的方案建议委托其制作物业模型、透视图、售楼书、售楼处、样板房、营销中心的电话、ADSL的申请开户、办公设备到位等供乙方在售楼时使用;为客户提供看楼交通工具。承担前述各项费用以及营销中心日常开支,但经费用仅限于项目可招商及销售总金额的 2%以内。

9、协助乙方制订整体营销策略,委派专人配合乙方的策划和招商工

作,负责收取相关款项以及营销中心的安全保卫工作。

10、甲方负责协调工商、房产等部门和项目的关系,尽可能给乙方提供宽松的经营环境;甲方有义务协调解决乙方在项目经营管理中的重大突发事件、与地方政府或企业间的纠纷。

11、乙方身份在宣传中的认定:在协议期内,所有甲方广告推广宣传资料,包括报纸、图板及小册子等,必须列明乙方公司名称、标志及联络方式等。

12、在双方签订合同一个月内,甲方将项目施工进度表交至乙方,并按照施工进度表来进行推进,同时保证在 年 月前开工。

二、乙方权责

1、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保证其经营的合法性。

2、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乙方组织专业人员于签定合同一周内到岗并开展工作,与甲方确定策划工作内容和工作计划,完成甲方委托的工作内容。

3、乙方承担费用:负责乙方销售人员的招聘、培训,乙方在履行配合过程中产生的市场调研、项目策划、创意设计费用、工作人员(含策划人员、设计人员、推广人员、现场销售人员)的工资、福利、奖金、差旅费和住宿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在委托范围内,完成有关推广及宣传活动;派驻专业人员参加必要的本项目相关单位的联席会议,从营销角度为甲方提供建议。

5、负责在设计、制作项目销售推广材料和工具时提供专业策划意见,监督有关设计、制作工作,并负责有效使用和实施,包括:模型、楼书、价目表、其它与项目形象有关的书面文件、录像带、媒体广告方案、展销会展台布置等。

6、乙方负责管理销控表,组织好楼盘的销售工作,根据销售各阶段的实际调配资源。乙方工作人员应详细记录广告效果及销售情况,并每周向甲方提交销售进度报告,供双方根据销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销售策略。

7、乙方的工作在客户缴付保证金或签订招商租赁合同时即为完成工作。若因甲方重大工程事故影响而导致客户不能交付首期款项或退定的,则乙方之责任于客户签订租赁合同或缴纳保证金时结束。

8、乙方的营销策划权及招商权不得转让。

9、乙方在期内,应对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项目资料提供给其他第三方。

10、乙方须根据甲方提供的文件进行如实的宣传和销售。售楼过程中如有因乙方言行不当造成对客户的误导、欺骗等,引起的法律诉讼或索赔要求时,乙方须负责由此产生的后果。

11、乙方负责收集客户资料、收集客户按揭资料、以及配合甲方进行相关合同备案等相关手续;

12、招商指标

在项目交房后 个月内,商铺部分需完成委托面积 的招商率;

第七条 免责条款

若因下列原因,乙方可免责:

1、不可抗力因素(如政府的宏观调控)造成招商及销售延缓或停止;

2、银行按揭政策变动延缓销售进度;

3、项目工程证件等方面问题,导致销售周期延长;

4、甲方或项目在大众媒体上有负面新闻曝光;

5、甲方要求延缓销售进度;

6、若因甲方任何原因导致项目停工、缓建等负面影响。

第八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规定要提交的附件应及时提交确认,该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双方协商同意后对本合同的修改、扩充等,应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在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如有因股东变更、产权交易等原因导致本项目产权方改变的,本合同对新产权方继续生效,三方就有关的权利义务转移和债权债务关系等事宜另行签订协议。甲方应按时支付乙方已售出部分的费。

4、双方对合作过程中的所有相关商业资料均负有保密责任,未经许可,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对外或提供给第三方。

5、本合同在下列情况下终止:

(1)、乙方超越权限经指正后仍未改正的;

(2)、故意欺瞒客户造成不良后果的;

(3)、其它违反本合同规定的行为;如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四款、

第五条第2、3、4款,则乙方亦有权终止本合同,且甲方不得扣留乙方任何费用,并另行向乙方赔偿 元。

6、本合同期满后,双方应通力协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合同一旦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费用的除外。

7、本合同一式十页,计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8、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甲方:

代表: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

代表: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项目招商合同范文二合同双方:

甲方名称: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名称: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相互协商的精神,就该项目之独家招商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名称及标的物地址

1.项目名称:“ ”

2.项目地址: ,规划商业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地上一层建筑面积 平方米,地上二层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 委托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作为该项目之独家招商商,招商该项目全部可招商面积。

第三条 本合同期限

1. 本合同的有效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至 年 月 日终止。

第四条 甲方责任及权利

1. 甲方须根据本合同之第六条向乙方支付有关的服务费用;

2. 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及时向乙方提供该项目之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准确性、真实性,以保证乙方顺利进行招商工作;

3. 审定乙方报送的所有方案;

4. 乙方所制定的招商价格及招商方案等均需由甲方最终确定认可后方可执行;

5. 在招商过程中,若因客户退铺或逾期不签署承租合同及未按时交纳租时,甲方有权没收客户之定金,并将此套商铺交与乙方重新出租;

6. 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不得委托第三者招商上述该项目,否则甲方仍需按照该项目全部实际招商金额支付乙方佣金;

7. 在期间,甲方须指派专职专门人员负责对接协调招商过程中的相关工作;

8. 甲方指定专门专职财务人员收取客户缴纳的相关费用,具体金额在执行报告中确定并经甲方签字认可;

第五条 乙方责任及权利

1. 乙方根据本合同之第六条向甲方收取有关的服务费用;

2. 在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乙方应积极参与甲方组织召开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会议,并对该项目提出有益的建议;

3. 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积极开展项目的整体工作;

4. 按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及本合同条款独家招商该项目;

5. 乙方招商之物业单位经甲方确认后,由乙方工作人员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和《租赁意向协议》;

6. 在签订租赁意向协议后负责与客户进行联络,并于签署租赁意向协议后一周内负责安排工作人员与客户签订《租赁合同》, 并通知客户将首期款项在签订《租赁合同》的同时支付给甲方;

7. 负责该项目招商工作的管理以及招商客户的接待及咨询;

8. 负责客户的发掘与谈判;

9. 负责督促客户按时交纳有关费用;

10. 乙方在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内甲方进行交易,因乙方过错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须承担法律责任,须自负一切后果责任;

11. 甲方同意在所有该项目的宣传中,标明乙方为独家招商公司,并配有乙方的商标LOGO;

第六条:招商服务费用

1、招商费用、目标、范围的确定:

1.1 招商费用:

1.1.1合同签署之日起,甲方按1.5万元/月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启动费,每月结算招商服务费时再进行扣除。甲方须于每月第一个工作日准时支付给乙方。

1.1.2乙方收取甲方以本项目物业2个月的租金作为招商服务金;

1.2 招商过程中甲方应对乙方之商户进行确认,并向乙方提供商户之签约文件一份,以做乙方建档之用;

1.3 租金价格:

1.3.1 乙方招商之租金限定标准,由甲方确定;

1.3.2 本项目在招商过程中所成交商户租金支付方式以扣点等方式约定的,则甲方对乙方之佣金结算须以双方招商前之定价形式为标准依据;

1.3.3 成交商户所租用之铺位如未明确定价,则甲方以本项目中最高租金单价与最低租金单价之和的平均值作为结算依据;

2.招商费用结算:

2. 1 招商费用的结算为月结,甲方每月5日前向乙方结清上月相应之招商佣金;

2. 2 甲方如在合同规定日期十日后仍未向乙方支付佣金,则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视甲方为违约。同时有权向甲方收取合同中招商面积所余部分应付佣金总额的1/4费用以作甲方单方面违约补偿;

2. 3 招商佣金的结算以客户与甲方签订《商铺租赁合同》并交清第一次应付款项为依据。

3.招商补充条款:

3.1甲乙双方拟定补充协议确定项目招商原则,项目招商工作均按照招商原则执行;

3.2 若乙方客户在签署合约后悔约,客户所付定金、租金由甲方没收(未能没收的部分除外)并按甲、乙双方对半比例平均分配,而其成交业绩依然符合并计入乙方之成交标准。

3.3甲、乙双方达成共识并由甲方出台《客户签约标准》,其中包括客户要求、签约价格等描述。乙方招商客户达到以上标准,或虽未达到但甲方给予书面认可,则视为该客户招商成功,并与客户签订《商铺租赁合同》。

3.4乙方招商客户达到《客户签约标准》,乙方有权代甲方向达标商户口头承诺进驻许可,经由甲方办理相关手续后即可获得入场资格。

3.5 乙方在正式招商之后将每隔_壹_周向甲方提交意向客户之列表文件,甲方应在收到后二日内向乙方提供书面确认函;

3.6 乙方应及时将市场信息及利于本项目之定价方案向甲方汇报,甲方在了解后应及时做出相应调整决定,以便适应市场之需求;

第七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的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中所规定的任何责任或义务,而使对方造成 损失的,须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相应损失。

2. 因一方未遵守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或未履行本合同中的任何责任或义务,则在提前7个工作日书面通知违约方后,守约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守约方因本合同的提前终止而受到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 合同有效期间,因不可抗力(如洪水、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及战争等人 力无法抗拒、不能预料又不可避免的事件;无支付能力、破产等不视为不可 抗力)而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在取得有关部门的不可抗力的认定后不视为 违约。

4. 如因甲方由于主观原因而未按时向乙方提供乙方需求的材料等而致使乙方 不能按期完成工作的,乙方对甲方不负赔偿责任,同时甲方应按本合同第六 条规定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情况除外。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凡因执行本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商议不成时,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本合同适用中国法律,以法院最终判决为终局,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第九条:甲方在此不可撤销地陈述并保证

1. 甲方系依中国法律合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公司,为该项目之合法所有者。

2. 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有关该项目的一切政府批文,物业状况、说明、设计、装修标准等文件和资料均真实、准确、合法、有效,无任何虚假或非法之处。

3. 甲方保证为乙方完成物业的招商工作提供有利支持与帮助。

4. 若因物业本身之缺点或缺陷或甲方之原因导致与第三人发生争议或引起诉讼或提起仲裁,则甲方保证积极解决上述争议诉讼或仲裁并承担应诉义务,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

第十条:乙方在此不可撤消地陈述并保证

乙方系依中国法律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公司。

第十一条:其他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始生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或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

同与本合同的规定如有不同,以补充合同为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人: 委托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招商合同范文三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就乙方为甲方的“XXXX”项目提供综合服务的事宜,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以供共同遵守:

一.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所开发、经营、管理的“XXXX”项目(以下简称委托项目)提供综合服务。

二. 乙方承诺将通过周到、务实、高效的工作,为甲方提供有关委托项目的独立的租赁服务,最终配合甲方实现委托项目投资收益。

三.

3.1. 服务内容: 独家租赁服务(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3.1.1. 约见合适客户,充分解答客户咨询,安排并陪同客户视察委托项目,详细了解客户意见,把握客户目前要求,挖掘客户潜在需求,提高租赁成交的比率。

3.1.2. 积极跟进客户,在议价、合同条款洽谈、客户登记、签约等方面提供优质的服务(包括与律师、保险、银行、公证等之间的沟通和配合)。

3.1.3. 提出市场推广策略和营销方案并在甲方批准后实施,积极参与委托项目的市场推广活动。

3.1.4. 根据委托项目实际租赁情况,结合市场发展变化,适时向甲方提供有关市场的建议和意见,协助甲方调整租赁策略。

3.1.5. 以客户为中心,以为客户服务为宗旨,做好与客户有关的一切工作,确保租赁成交指标。

3.1.7. 充分理解甲方租赁策略,在对客户服务时严格按照委托项目宣传资料和文件充分表达甲方的真实意图,不允许有任何夸大、虚构、欺骗等行为,确保客户顺利入驻,完成交易。

五.

5.1. 甲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有权确定委托项目房屋市场公布价、实际租赁价格及支付方式; 甲方有权确定租赁合同文本; 甲方有权确定和更改销控和出租方案; 甲方有权确定广告内容、频率、方式; 甲方有权审批任何需要以甲方名义签订的合同或需要甲方支付费用的行为; 甲方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的全部工作成果、客户资料等享有独家所有权。 乙方的权利义务 乙方承诺在委托项目的租赁的全过程中均以甲方的名义进行,对外不以乙方的名义进行任何形式的宣传推广或介绍。

5.2. 乙方无权低于甲方确认的租赁价格表进行租赁。如遇特殊情况需低于上述价格租赁需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并经甲方书面认可后方可执行。

5.3. 乙方应当严格执行甲方出具的委托项目房屋销控、价格标准和折扣比例,并根据甲方的通知进行调整。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进行任何变动,否则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5.4. 乙方在租赁工作中应当谨慎从事,只能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信息如实对外陈述委托项目情况,未经甲方明确通知,不得超出上述内容对外自行作出任何承诺或保证。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致使甲方蒙受损失的,乙方应当进行赔偿。

5.5. 乙方应当积极配合甲方委托的律师等专业人员、甲方的财务部和客户服务部门以及其他部门的工作,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租赁文件。

5.6 协助甲方手续办理、入住通知及入住手续等其它租赁必要的配套服务。 乙方自行招聘的租赁人员由乙方自行聘用,乙方自行签署聘用合同并进行独立管理,其全部人员工资、福利、佣金、提成、奖励、保险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解决,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保证其雇员知晓他们与甲方并无任何劳动关系,并保证甲方免于乙方雇员提起的任何诉讼、仲裁和追索。

六.综合服务费用费用计算和支付方式 出租在下列条件达成时才视为出租单位成交:

6.1.2.

6.2. 承租人已按照租赁合同支付了首期租金或保证金及其他费用。 费的结算标准

6.2.1.商业招商服务:双方合作一经确定,甲方于每月10日前向乙方支付人民币25000元(大写:贰万伍仟元整)共计支付乙方6个月止 。

6.2.2. 甲方就本合同所规定的商业招商服务工作,甲方向乙方支付的销售服务费按乙方实际签约商户2.5个月的租金计算。

6.2.3.商业招商服务费的支付:

②甲乙双方于每月30日进行月度结算,甲方将在收到乙方《招商佣金结算表》后五日内对乙方所申请的商业招商服务费进行核对,并将核对结果书面告知给乙方。在双方确认无误后,甲方凭乙方出具的正式发票五日内将商业招商服务费支付给乙方。

双方各自按国家规定承担各自作为纳税义务人应缴纳的各自公司应缴纳的税费。

七.

7.1. 保密条款 无论是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还是在本合同终止之后,乙方对其所了解的包括但是不限于下列情况均负有严格保密的义务,但是根据法律要求乙方必须予以披露的除外:

7.2. 委托项目的工程进度; 甲方的资金使用安排; 甲方的公司财务状况; 委托项目的租赁情况; 委托项目的租赁资金回收情况; 委托项目的租赁推广计划; 客户投诉情况; 其他与租赁工作有关的、甲方认为应该予以保密的情况。 乙方违反该保密义务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乙方应当负责甲方的赔偿,甲方有权从尚未支付给乙方的费中直接扣除因乙方违反本条保密义务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如有不足部分,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

八.

8.1. 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各项合同义务的,在甲方发出书面通知后,仍拒不改正和补救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截至甲方发出第二次书面通知之日,乙方已收取的费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并自甲方发出第二次书面通知之日起,乙方每日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截至甲方发出第二次书面通知之日,乙方已收取的费万分之三的违约金,直至乙方的合同义务得到适当履行为止。

8.2. 除上款规定的违约责任外,乙方迟延履行本合同项下有关义务,经甲方两次书面催告后仍不履行的,则甲方有权代为履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甲方有权从此后应支付给乙方的任意一笔费用中扣除,不足部分,甲方可以向乙方追偿。

8.3.甲方延迟支付费的,每延迟一日应支付应付金额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本合同项下违约方还应当赔偿守约方蒙受的损失,该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直接经济损失、向第三方承担的损害赔偿及违约责任、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等因违约行为而发生的一切费用支出。

九.

9.1. 不可抗力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不可抗力,导致其中一方无法履行法定或本合同定的义务的,违约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9.2. 若不可抗力发生在一方迟延履行其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之后,违约方应当承担违约任。

9.3. 本合同所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战争和动乱,同时也包括法律、法规以及政府法令的变动对本合同的履行造成的合同双方当事人无法逆转的障碍。

十. 纠纷解决

双方就本合同内容发生争议时,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委托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 其他

11.1. 本合同各条款的名称仅供参考,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均以合同内容为准。 11.2. 没有或延迟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不构成对这种权利或补救措施的放弃,也不构成对任何其他权利的放弃。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的任何一项或其一部分不得限制进一步行使这种权利,或行使任何其他权利或采取任何其他补救措施。

11.3. 除本合同另有明确约定外,本合同约定的各种权利及补救措施与法律规定的任何其他权利或补救措施相互之间是兼容的,而不是互相排斥的。

11.4. 根据本合同约定形成、作出、签署、附加的一切合同、文件、授权、报告、清单、认可、承诺和放弃都构成对本合同的附件,并与本合同形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加文件的内容与本合同作出的约定不一致的,以后一时间形成的文件约定为准。

11.5.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及盖章后生效。

11.6.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签字):

招商合同第4篇

乙方(竞标方):_____________

甲方受深圳市民润农产品配送连锁商业有限公司(简称民润公司)委托进行_______网上招标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和竞标方(乙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名目、品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产地规格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单价:扣除损耗,按照实际净重结算,报每公斤单价_______。

五、拒绝标准:以小样作为样品,大样必须符合小样,否则以此作为拒绝标准。

六、数量:本次委托招标数量为_______ 箱,以总量成交形式交割,送货周期为一周(7天),每隔一天送货_______箱。具体数量如有增减,按实际要求送货量结算。如超过总送货量_______%,应给予乙方合理备货时间。

七、招标方式:由甲方确定明标或暗标形式。

八、中标结果:由甲方确定并通知乙方。

九、交货地点及时间:货物交付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到_______月_______日。水果每天早上_______点至_______点_______分。蔬菜_______点至晚上_______点到货验收。搬运费用乙方自负。

十、结算方式:第一批货到后十五天结算,一周为一结算周期。乙方取得入库验收单后将复印件交给甲方,甲方收到民润公司的货款后准时支付给乙方。

十一、担保金的收取、使用、返回:为确保竞标方严格执行合同,甲方将向竞标方收取竞标保证金(标的_______%)。如在交易过程中竞标方违约,甲方将根据违约程度部分或全部扣留保证金,并将扣除部分全部交由民润公司补偿损失。如交易正常进行,甲方在确定交易双方货、款两清后一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全部返回。若乙方未中标则保证金在招标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退回。

十二、责任:甲方必须敦促乙方按时送货,协助乙方将入库验收单复印件留存,并及时和民润公司财务部核对,监督______________公司准时支付货款。在整个交易过程中商品品质由______________公司和乙方确定,甲方不对商品的品质,以及由商品的品质引起一切后果负责。

十三、招标费: 甲方每次向中标方收取合同总额_______%的招标费,每次结算时从货款总额中扣除。

十四、其他事项:本合同在甲方通知乙方中标后自动生效,不中标则合同自动作废。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招商合同第5篇

关键词:综合评审法;商务条款;图书招标采购

中图分类号:G25 文献标识码:A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政府实行招标采购评标办法有三:一是最低投标价法;二是综合评分法;三是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评标方法。其中综合评分法是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商务标、技术标和信用标进行评审的一种方法。具体说就是从商务条款、技术能力、管理水平、售后服务及信誉等方面进行细分,形成若干评价因素,并确定各项评价因素所占的比例和评分标准,开标后由评标专家按照评分规则打分,最后统计投标人的得分,得分最高者为推荐中标人,次高者为候选中标人[1]。

一、图书招投采购综合评分法中的商务条款内容

图书招投采购综合评分法同样也分三个部分:商务标、技术标和信用标,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实力、业绩、财务、技术、管理、售后、供货能力和信用等进行具体细分,并确定分值分配和评分标准。其中的商务标评审内容至少包含以下四个方面:

(一)折扣率。折扣率基本上是按照实际应结书款/图书总码洋计算。这就要求投标人要综合考虑其供货时发生的包含但不限于:运输、人工、加工、售后、税费和利润等各项内容,是图书实行政府招标采购的一项实质性、必备性和最重要的内容。

(二)投标人实力。主要依据投标人的工商注册登记时的注册资金量为准,是目前较为通用的对投标人实力的客观体现。

(三)投标人业绩。投标人在投标某项目前一定时间内所取得的与项目内容相同或者实施过程相似的主要业绩证明。综合图书采购的风险因素及各项实质性关联内容考虑,以两年至三年期限内所取得的相似图书供货业绩合同评分较多。

(四)投标人获得权限。即投标人所取得的和出版社之间的协议或者销售协议等,是衡量投标人供货能力、有效性及出版物来源的合法性的证明。

该商务评标内容综合考量了图书招标采购中对投标人的报价、实力、业绩和供货能力与质量等因素,能较为全面、客观的评定投标人的总体实力,对提高政府采购的资金利用效率,维护招标单位利益和确保图书招标采购的有效进行具有客观和现实意义。

二、现行综合评分法中商务条款评标实际利用中出现的问题

(一)低折扣率严重偏离招投标采购的目的

图书实行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其目的就是要提高资金的运作效率,既能节约政府性资金支出又要保证以高质量、优服务来提高图书的供给能力。

综合评分法中商务评标在实施过程,其折扣率分值一般占总分值50%-60%,导致图书招标采购基本上重视折扣率,特别是现行政府招标采购优先注重节约资金的观念,更加剧了一些书商投标时的恶意投标与竞争[2]。导致后期书商故意不签订合同而流标或者在图书供货时更换特定目录、二渠道图书目录及特价图书目录的概率增加,严重损害了招标单位的根本利益和无形降低了图书采购质量。

(二)注册资金比例采用线性插入法,严重偏离投标人级别

企业的注册资金作为企业实力的证明,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公司的实力差异。线性插入法基本方法是:注册资本金金额最高的,得满分;注册资本金金额最低的,得0分;其他有效投标人本项得分按线性插值法计算。

假定某图书招标项目的总金额为60万人民币实洋图书采购,投标书商注册资金分别为:500万、2000万、4000万和8亿元,那么按照线性插入法企业得分为:

由此得分可以看出,就招标项目而言,2000万和4000万无异于500万的注册资金,过高评估了8亿的企业实力,在实践中,四家企业的供货能力和服务差异没有根本性区别,但明显的得分失衡,容易给注册资本金更高的企业在其他反面增加话语权。例如,折扣率可以适当提高,以增加企业利润;可以不承诺技术标中的各项服务等等以规避企业相应的支出等等,这样势必给招标单位造成一定的不利,不仅增加支出,也对后期相关业务的开展提出了挑战。

(三)业绩所占比重偏低,不能正确反映书商实力。

选择口碑较好,业绩较多且高的图书供应商是每一个图书招标单位的终极理想目标。

现行的评分规则中仅仅从合同金额限定来确定供货有效性,从合同量上来确定业务量,且占比低分值低,不能有效反映长期以来业绩较好的图书供应商、各类型专业图书供货商与新进入图书行业的供应商的差异,提高了某些书商的恶性竞争能力,对量优、质高的供货商没有明确的优势。

(四)权限仅量化不能有效反映各类型机构图书采购的具体需求。

权限的考量目的是确定图书供应商的供货渠道、供货能力,确保供货商的供货正规、有效且高效。

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2013年全国新闻出版业基本情况,全国共有出版社582家出版社,大小不一、类型各异,出版的图书也是五花八门、质量参差不齐。好的图书供应商应该有可靠的出版社合作协议或者供货协议,以确保图书来源的正规、合法和图书的正版。不求全部合作,但应当对其供货的范围进行遴选,力求选择口碑好、出书质量可靠、品种来源丰富的出版社合作;特殊类型出版社的归集等等。

现行的评分规则中仅仅从量上来划分,显得过于单一且质量层次不分,极其不利于专业类型图书采选工作的开展,不仅增加了评标专家的评标难度,也不可避免的让一些没有与良好、优质的出版社合作的图书供应商以量来取胜。

三、对现行商务条款评标内容的改良的几点思考

(一)折扣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折扣率的占比范围为30-60分,也就是法定的折扣率所占分值可选区间较大且灵活。

在实际的图书招标采购工作中,可以根据图书招标采购的实际情况来调整折扣率所占分值,对于特价类图书招标采购,可以适当提高折扣率所占的分值,弱化其他项目分值,从而用更少的钱购买更多的特定需求的图书;对于要求较高,对货源质量、服务质量并重的图书供货商时,可以适当降低折扣率所占分值,这样可以有效避免由于折扣率占比过高造成的其他项目弱化,从而有效提升其他量化项目分值的占比,能够更加突出其他量化项目的重要性。

招标单位就折扣率的浮动范围进行规范,明确最高折扣与最低折扣。在图书实际采购工作中,书商的供货成本不仅包含图书的进货销售成本,还包含有:运输、加工、人工、售后服务、税费、利润等一系列成本和利润,招标单位规定一定的折扣范围,可以明显提高书商的积极性;保证供货渠道正规、合法;所供图书正版;售后服务等顺利开展;不仅有利于招标单位图书采购的顺利进行,保障所购图书的高质量,所得服务高水平;也有利于图书产业的健康发展,形成良性循环。

招标单位可以采用折扣率平均值浮动范围法,规定偏离所有投标折扣率平均值一定幅度的投标无效。采用这些方法可以有效避免恶意投标;适当增加招标单位在图书招投标过程中的主动性,主动预防恶意投标风险,降低图书采购的不确定性因素。

(二)注册资金

针对企业注册资金的线性插入法的弊端,采用等级划分法是一种更加简便的方法,即根据图书招标采购的实际情况,确定一个合理的图书供货商的实力区间,既区别对待不同实力的图书供货商,又不过分拉大相似图书供货商的得分差距,缩小因注册资金问题而产生的不确定性因素的一种方法。

从表二这种等级划分法可以明显看出各企业有区别,但缩小了因注册资金造成的区别大小,从而可以让有实力的企业有差距,但不能利用注册资金的差距大,特别是巨额注册资金而产生不确定因素。

(三)业绩分值

业绩是企业实力的主要证明,也是图书供应商的供货能力、服务质量和售后服务的综合能力证明。业绩越多越能体现图书供应商的实力。

首先,可以根据图书采购需要,增加其分值比重,这样可以增强有实力图书供应商在评分中脱颖而出。

其次,针对不同类型的图书采购,可以适当限定图书供应商的业绩范围,尽量避免一些图书供应商中标非主营业务的图书标的。

第三,可以对特定类型图书的采购限定业绩额度及其有效性检查,避免图书供货商以次充好、虚报、谎报等发生。

(四)权限

在不影响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应当充分考虑各个类型专业性图书采购需要,提出有针对性的出版社权限要求,可以从分值的分配上增加比例,以提高招标图书供应商的履约能力;也可以采用在招标文件中实质性内容的方式进行限定。

总之,在图书实行的政府公开招标采购中,对商务条款内容可以依法根据招标单位的需要进行修正,招标单位应当优先考虑图书供应商的供货质量、履约能力及其业务实力,在此基础上节约图书采购经费,避免因为片面追求节约资金而造成只重折扣率,导致图书采购中出现书商不能供货或者供货质量较差,从而损害招标单位利益的发生。

参考文献:

招商合同第6篇

联系地址:

电话:

甲方账户信息: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乙方(承租人):

联系地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就房屋租赁之事宜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赁内容

一、甲方将位于 市 区 号店铺租赁给乙方。甲方对所出租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

二、甲租赁给乙方的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使用面积为 平方米。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为经营用,其范围以乙方营业执照为准。

四、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房间内有:消防设施及供配电等设备。上述设备的运行及维修费用,包含在租金之内,乙方不再另行付费。

第二条 租赁期限

五、一、租赁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其中免租期 日,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作为乙方装修时间。

第三条 租金及其它费用

六、房屋租金每月人民币 元。

七、每一个租赁年度按月计算。

八、电费按日常实际使用数(计量)收费,每月10日前交上月电费(甲方出示供电局收费发票)其它费用,双方协商补充于本条款内。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九、甲方

(一) 甲方应保证所出租的房屋及设施完好并能够正常使用,并负责年检及日常维护保养、维修;凡遇到政府部门要求需对有关设施进行改造时,所有费用由甲方负责。

(二) 对乙方所租赁的房屋装修或改造时的方案进行监督和审查并及时提出意见。

(三) 负责协调本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关系,并为乙方办理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房产证明及相关手续。

(四) 甲方保证室内原有的电线、电缆满足乙方正常营业使用,并经常检查其完好性(乙方自设除外),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乙方通报。由于供电线路问题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应给予乙方全额赔偿。

(五) 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再次引进同类(饰品)商户。如违约应向乙方赔偿 元人民币经济损失费,并清除该商户。

(六) 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消防设施符合行业规定,并向乙方提供管辖区防火部门出具的电、火检合格证书复印件。

(七)上述设备、设施出现问题甲方应及时修复或更换,如甲方不能及时实施,乙方有权代为修复或更换,费用(以发票为准)由房租扣除。

十、乙方

(一)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经营及办公。

(二)合同有效期内,对所租赁的房屋及设施拥有合法使用权。

(三)按合同内容交纳租金及其它费用。

第五条 付款方式及时间

十一、乙方在签订合同时付给甲方 元人民币为定金,在正式入住后五日内将第一月的租金 元人民币付给甲方。

十二、乙方从第二次付款开始,每次在本月前5天交付。

十三、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各项费用可采用银行转帐、支票、汇票或现金等方式。

第六条 房屋装修或改造

十四、乙方如需要对所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造时,必须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改造的费用由乙方自负。在合同终止、解除租赁关系时,乙方装修或改造与房屋有关的设施全部归甲方所有(可移动设施除外)。

第七条 续租

十五、在本合同期满后,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十六、乙方如需续租,应在租期届满前二个月向甲方提出,并签订新租赁合同。

第八条 其它

十七、甲方和乙方中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变更、企业迁址、合并,不影响本合同继续履行。变更、合并后的一方即成为本合同当然执行人,并承担本合同的内容之权利和义务。

十八、本合同的某项条款需要变更时,必须用书面方式进行确定,双方订立补充协议,接到函件方在十天内书面答复对方,在十天内得不到答复视同同意,最后达成补充协议。

十九、双方各自办理财产保险,互不承担任何形式之风险责任。

二十、乙方营业时间根据顾客需要可适当调整。

第九条 违约

二十一、甲、乙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乙方已交纳定金后,甲方未能按期完好如数向乙方移交出租房屋及设备,属于甲方违约。甲方每天按年租金的1%向乙方支付延期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向甲方索回延误期的定金,直至全部收回终止合同。

招商合同第7篇

关键词:分包商 ; 安全管理

Abstract: Building a tender management, contract management, market management subcontractor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 is to improve the level of safety management of construction projects in an important way. In focusing on "three" management based on the research, and establishing the actual oil production subcontractors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 This paper from the qualification examination, project bidding, contracting, process control perspective on how the subcontractor safety management throughout the entire process of project implementation, to better improve our project management standards, and achieve full project construction process safety.

Keywords: Subcontractor; Security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DF525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工程分包,是指油田直属勘察、设计、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专业化公司),将在国内承包的油、气、水等石油化工工程和房屋建筑、装饰装修、道路等建筑公用工程中的非主体部分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企业完成的活动。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分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随着油田建设项目分包管理的不断完善,加强分包商安全管理,构建基于招标管理、合同管理、市场管理的分包商安全管理体系,对于至油田的安全管理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招标管理、合同管理、市场管理与分包商安全管理的关系

承分包商是指合同情况下的乙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即由甲方雇佣来完成某些工作或提供服务的法人。分包商的安全管理应与承包商的安全管理执行同一政策、同一标准。“三项管理”中合同管理是核心,合同作为规范一切经济活动的纲领性文件,是企业经营运作的基础。从安全管理的范畴出发,合同就不仅仅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它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更是工程项目成立的前提和分包商身份确认的文书;以合同为中心向前延伸是招标管理,企业一般通过招投标,寻找出价格合理、质量优良的合作伙伴,经过谈判,确定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招标过程中的中标单位即为合同分包商,约定内容即为相关合同条款;以合同为中心向后延伸是市场管理,市场管理是合同的具体化操作,是对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控制的管理,分包商是市场管理的主体。

二、严格落实分包商资信审查制度是构建分包商安全管理体系的前提

实施分包商资信审查制度,是从源头上控制分包商的质量,是对分包商身份进行确认的过程,是分包商安全管理体系的基础。对分包商的资信审查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一是审查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企业身份证件,重点审查该分包商的注册资金额、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姓名、企业性质、企业地址、经营范围等基本情况。二是审查《市场准入证》等资质证件,重点审查分包商的准入范围、准入项目、准入时间等情况。三是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环保管理体系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等安全资质,对工程建设或大型项目的分包商还要审查其项目经理、技术员、安全员、质量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的资格证书。通过资质审查,将一些信誉差、水平低、安全无保障的企业拒之门外,引进一批质量高、讲信誉、重安全的优秀企业,从源头上规避和减少安全生产风险。

三、通过招标明确分包商安全措施是构建分包商安全管理体系的基础

招标投标,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经济业务往来所采用的一种交易方式。

招标管理是确定分包商的主要方式,也是落实安全措施、安全管理的重要手段。具体的做法是在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等招标过程中对分包商安全措施和安全管理的内容加以规定。招标文件中,对施工安全的要求列入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内容,对投标人施工安全生产措施提出明确和具体的要求,对施工安全措施要求投标人进行单独报价。评标办法中,对安全保证措施的评审作为技术标评审的重要内容,并设立安全保证措施评审的合格标准,投标人的安全保证措施不能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合格标准的,作为废标条件之一。

评审过程中:采用综合定量评标的,除响应性评审中应当体现对招标文件中对安全措施要求的响应外,对安全措施和安全保证体系设立评分标准,安全措施的评分不得少于总评标分值的5%,评审的标准应包括安全安全措施的完整性、针对性、科学性、合理性、与国家和集团公司、油田有关安全生产管理有关规定的符合性等等;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安全措施作为符合性评审的重要方面进行评审,安全措施不完整、缺乏针对性、不合理或不能满足国家和油田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的,不得进入后续的评审,失去成为中标候选人的资格。四、签订安全合同条款或安全合同是是构建分包商安全管理体系的核心

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它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管理是指企业作为法律关系的主体,依法对本企业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以及合同纠纷所进行的计划、组织、控制、调节、诉讼和监督检查等一系列活动。

合同管理中对分包商的安全管理即可以通过合同条款形式加以确定,也可以直接签订安全合同(协议)加以确定。通过合同条款形式加以确定时:合同条款中应当明确分包商安全责任、安全目标、安全管理和安全保证体系、岗位人员要求、奖罚规定以及其它与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和要求有关的条款。直接签订安全合同(协议)加以确定时:与分包商在签订合同的同时,签订安全合同(协议),安全合同(协议)中的条款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1. 双方应遵守国家、集团公司和油田有关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制度;2.分包商应承诺服从甲方的安全监督管理;3.分包商应为施工、服务人员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施工设备(设施)、施工器具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4.分包商应对施工、服务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5.分包商应制定项目安全施工方案,并经甲方确认、备案;6.凡在危险区域施工作业的,分包商应按照甲方指定的路线通行并在划定区域内施工;7.施工、服务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的双方责任划分;8.甲方规定的安全风险抵押金交纳数额、管理方式等。

五、加强过程控制与队伍管理是构建分包商安全管理体系的主体

油田的市场管理是狭义的市场管理,是对油田生产经营过程中逐渐形成的内部市场的管理,它纵向上由工程建设专业市场等12个专业市场构成,横向上由油田机关、油田各二级单位组成。市场管理重点是过程控制与队伍管理,是对合同的具体化操作,是构建分包商安全管理体系的主体。

招商合同第8篇

机场非航空性等行业业务概述。机场航空性业务,指与飞机、旅客及货物服务直接关联的基础性业务,包含起降服务、停车场服务、旅客廊桥服务、旅客及行李安检服务、货邮安检服务,以及旅客进出港服务(基础设施相关)等服务。

机场非航业务:指与机场运营直接或间接关联业务中,除航空性业务外类似地面服务、后勤保障服务、物流服务、机场零售业、机场餐饮业、机场物业服务、机场贵宾服务、机场能源服务、商业地产、机场广告、机场便利服务设施等,都属于非航空性业务。

机场非航商业业务:特指机场非航空性业务中的零售业、餐饮业、广告业、便利服务网点或设施等市场化商业业务。

非航商业自主招商:指以机场管理机构为单一招商主体,通过面向市场公开招商方式引入并与机场管理机构直接签订商业经营合同的招商行为。例如机场管理机构直接经营管理的业务;新开发商业资源、经论证适宜采用市场模式运作的业务等较适合采用自主招商模式引进。

建立自主招商管理机构及程序。成立招商组织机构:机场管理机构可授权成立自主招商委员会和自主招商监督委员会;自主招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每个招商项目由市场开发部门牵头组建招商项目组,负责该项目的具体招商工作。上述机构均由机场管理机构授权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组建。

自主招商委员会总领自主招商工作,召集自主招商委员会会议,听取自主招商办公室、各招商项目组关于招商工作的汇报,对招商工作做出决策;审批各招商项目的重要事项;审议各招商项目评审报告,确定成交商。

自主招商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自主招商全过程,监督招商工作人员在招商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招商程序及其行为规范的情况;对各招商项目组招标或谈判过程进行监督;对参与招商工作和评审工作的相关人员进行招商规范和纪律的培训;按程序抽取评审人员,组成招商项目评委会;受理招商工作中出现的举报和投诉。

自主招商办公室为日常招商办事机构,设在市场开发部门,负责招商委员会工作联动。

招商项目组负责项目的具体招商工作,比如编制各招商项目招商计划;根据具体招商项目制定招商方案、编制招商文件和评审标准;制定并执行招商推广方案,收集、管理经营商信息;组织项目评审工作;协助完成合约签订、装修审批、经营商入场施工与开业等后期工作。就几项关键流程点总结如下:

招商材料的编制及审批:招商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招商邀请函、投标人指导、竞标文件格式、招商项目介绍及经营要求、评审标准及方法、合同主要条款等内容。自主招商委员会负责审批招商文件。

市场推广:包括主动收集潜在客户信息,对业务信息进行推广;主动拜访或接受潜在客户的拜访;通过公共传媒及机场管理机构官方媒体招商信息;通过推介会等形式向潜在客户推广招商相关业务。

报名及发售招商文件:包括有意愿参与招商活动的公司法人或授权代表,按照公开的招商信息中所要求的时间,携带相关资料报名;对报名参与招商活动的公司法人或授权代表、公司资质情况进行准入资质审查;向通过资质审查的公司法人或授权代表发售招商文件。

踏勘与答疑:根据招商文件发售情况,组织至少一次现场踏勘,除招商项目基本信息外,不做任何有悖于招商规则的问题答疑。踏勘结束后,招商机构根据投标人需求,组织专门的答疑会或以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进行答疑;如需对招商文件中的问题进行书面澄清或网上公示,审批后实施。

成立评审委员会:成员原则上从机场管理机构商业业主专家评委库中由自主招商监督委员会提前1个工作日抽取产生,未经许可,任何人均不得泄露关于评审委员会的信息。

招商项目评审:评审工作须在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下进行,按照评审方案确定的准入要求、评审标准对竞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审。

评审程序:评审委员会首先应审查竞标文件的内容与招商文件的对应性与完整性,如竞标文件缺少关键性条款、证明文件或者发现实质性错误,则竞标文件无效;通过评审合格的有效竞标人为三家以上的,评标按规定程序进行;如有效竞标人不足三家,由评审委员会按照事先确定的评审办法或根据实际情况现场研究决定是否继续履行评审程序;除竞标文件、评审表格、评标文件等需留存的资料外,其他所有与评标有关的资料均应进行销毁;评审委员会完成评审后,应于当日做出书面评审意见;对评审结果持有异议的评委成员可以书面形式向招商人阐述意见和理由:如出现异议,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但对报告持不同意见的评委有权在报告中保留意见,并向自主招商监督委员会报告情况。

确定中标方:由自主招商项目组根据评审委员会评审意见向自主招商委员会推荐中标方,自主招商委员会研究决定成交方;原则上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前,须将拟成交方在媒体上予以公示,在规定的时限内无投诉的可发出《成交通知书》,有投诉的,按纪检流程调查,根据实际调查结果处理。

签约:在《成交通知书》约定的有效期内,招商项目组应组织与中标方签订书面合同;在双方尚未签订合同之前,《成交通知书》将作为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因中标方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根据招商文件规定机场管理机构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的,招商项目组可向自主招商委员会提出取消成交资格的建议,由自主招商委员会批准。机场非航商业风险与控制

非航商业风险,指机场管理机构在对经营商的招商工作中存在的、有可能导致机场管理机构人员及财产损失的可能性。

潜在的风险源主要包括招商道德风险,例如在招商工作中,涉及到的利益人较多,利益较大,容易发生招商人员在利益面前舞弊的行为。法律风险,例如合约管理未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安全风险,例如商业服务在店面装修、服务运营过程可能出现消防隐患,食品安全隐患、空防安全隐患、运行安全隐患、信息安全隐患,这些隐患如果不能及时排除,则可能引发安全事故,进而造成人员或财产损失。

招商风险控制:人员回避机制:特定情况下,招商工作人员应申请回避;人员行为规范:招商工作人员应遵守机场管理机构对相关人员的行为约束;招商监督:商业招商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的全程监督,保证工作在透明、合法、守纪的原则下实施。

法律风险控制:搜集、建立针对机场管理机构商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及时更新:用法律法规指导商业管理工作,并逐步落实到合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