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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工作计划赏析八篇

时间:2022-02-06 05:43:50

督查工作计划

督查工作计划第1篇

一、工作目标

1、全面完成所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任务指标。

2、开展《行政许可法》、《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职业病防治法》、《公共场所管理条例》、《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宣教活动。

3、加强学习,提高综合执法能力。

二、工作计划

(一)医疗市场监督工作

1、《依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管理办法》加强对本科辖区内医疗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

2、依法对本科辖区内的医疗市场进行监督管理,对超出诊疗许可范围,出租、出借执业许可证、执业证书,非法行医等现象进行治理。

3、依法对本辖区内医疗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二)职业卫生工作

1、进一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

2、开展对放射卫生工作整治。

(1)对辖区内放射工作人员持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建立放射工作人员管理档案。

(2)加强对放射工作人员防护知识培训,

3、开展有毒、有害及危害化学用品的整治

(1)对辖区内的有毒有害企业重新进行验证、审核,建立职业危害企业档案。

(2)对有毒有害企业法人及经营使用危险化学用品的有关单位进行整顿。

(三)公共场所卫生工作

1、开展对辖区内游泳馆、洗浴、美容美发、大型宾馆的环境卫生综合治理。

2、开展对辖区内大型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综合治理。

3、开展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整治工作。

(四)学校卫生工作

1、依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加强辖区内学校的卫生工作监督。

3、开展学校校园周边环境的专项整治。

(五)消毒工作

1、加强对辖区内大型公共场所的消毒管理。

2、对消毒药品进行清理整顿。

3、加强对消毒企业的整治工作。

4、加强对个体医疗市场消毒工作管理。

三、工作措施

1、全科人员充分发挥团结协作、兢兢业业的工作精神,提高工作效率、增收节支。

2、定期组织科室人员学习法律及业务知识,同时对典型案例进行分析讨论,不断提高办案质量。

3、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工作时间着装整齐、执法时文明礼貌,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

4、认真制作好各种执法文书,及时收集、登记、整理好各种案卷。

5、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执行行政处罚程序,实行承办人责任追究制,对行政执法错案实行责任追究。

督查工作计划第2篇

一、计划安排

(一)第一季度重点监督检查:

1、收集掌握各单位贯彻落实2月27日全局机关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大会精神的情况,编发简报,加强指导。

2、将2010年度全市“群众评议机关”活动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分解到相关责任单位,督促检查各单位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并于3月底汇总上报市作风办。

3、拓展机关作风监督形式,完善网上作风评议平台,优化网上作风评议后台数据统计功能,进一步扩大作风监督范围,提高作风监督效率。

(二)第二季度重点监督检查:

1、4月份,对通过作风评议平台等渠道收集到的作风建设方面的群众意见(建议)进行梳理,以“作风建设群众反映情况转办单”的形式及时反馈至相关责任单位,并督促抓好整改落实。

2、5月份,市作风办将组织对市部分重点服务窗口单位进行明察暗访,并对监督情况进行通报。各窗口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窗口服务管理,做好迎检准备。

3、6月份,市作风办将开展“机关作风监督月”活动,采取集中持证监督和分散网络监督等形式,围绕“执行力提升、政务公开”两大主题开展作风监督活动。各单位应做好迎接监督检查的准备工作。

(三)第三季度重点监督检查:

1、7月份,市作风办将组织监督员走访座谈,对机关为民办实事重点项目开展动态监督。各单位应认真按计划推动落实今年作风建设目标任务和为民办实事项目。

2、8月份,以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窗口值班制等制度为重点,组织对窗口服务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3、9月份,组织局作风监督员广泛征求企业和群众意见,及时反馈至相关责任单位,并督促抓好整改落实。

(四)第四季度重点监督检查:

1、10月份,组织部分机关作风建设联络员采取互查形式对窗口单位服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11、12月份,根据市作风办统一部署,组织对内设处室开展作风评议,安排部分处室参加市级机关“群众评议处室作风”活动。

二、工作要求

(一)突出作风监督重点。坚持面上检查和重点督查相结合,在提高日常作风监督检查频率和覆盖面的同时,进一步突出作风监督工作重点。以提升机关处室执行力为主要目标,以执法维权部门、对外服务窗口为重点对象,以群众反馈意见整改和为民办实事项目落实为重点内容,点面结合,查改并举,扎实开展作风监督活动,提高监督针对性和有效性。

督查工作计划第3篇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精神,以《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法》、《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践行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的理念,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执法监督检查范围

根据《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对以下行业、企业进行执法检查:

(一)对管辖范围内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实行行业监督管理;

(二)对市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实行专项监督管理;

(三)对市行政区域内燃气充装站的储罐、管道、充装资质、安全管理制度、人员操作证,进行专项监督管理;

(四)对管辖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实行行业监督管理;

(五)对管辖范围内的涉氨制冷企业实行行业监督管理;

(六)对市行政区域内的烟花爆竹营业业户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的核查。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职责范围对以上行业、企业的应急管理、教育培训、职业健康等方面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专项督查和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配合相关部门,督促各行管企业开展消防安全生产工作。

对行业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每季度开展一次监督检查工作,建立台账,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具体要求

(一)认真学习,全面贯彻落实

执法人员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和把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精神要求,结合年度工作计划采取具体工作措施,灵活掌握,确保年度工作计划的顺利实施。

(二)依法行政,严格执法

执法人员要严格执法程序,重要行政许可、执法决定、事故调查报告审批等事项都要坚持依法依规经集体研究决定。严格规范执法文书制作,正确使用自由裁量权,确保执法公平、公正。

督查工作计划第4篇

一、督查范围:

督查工作的范围包括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涉及到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核算等各项业务;市中心各科室、各办事处工作人员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市中心内部各项规章制度的责任行为;经市中心负责人同意,延伸到缴存单位、受托银行、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等涉及住房公积金业务的所有单位。

二、督查方式:

全面启动即时督查、定时督查、实时监控相结合的督查模式。改变往年每季集中分组检查的方式,进一步深入开展业务督查,重点加强对购房真实性、自建房真实性、期房进度等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将检查工作延伸到开发商、房产登记部门,土地登记部门等,对直属办贷款、提取业务实施即时督查,对其他办事处业务实施定时督查(具体安排见《2015年对办事处业务督查安排表》)。

三、督查计划:

1-2月:

工作任务

1、对全市各办事处、机关各科室2014年度目标管理工作进行考核。

2、对2014第四季度工作进行检查。

3、对聘用人员进行年度考核。

4、对机关各科室进行测评。

5、制定“市中心业务工作违反规章制度的处罚暂行办法”。

6、对直属办事处贷款、提取业务做好即时稽查。

7、通过视频监控督查各办事处工作纪律和工作作风。

8、接受群众投诉,处理好投诉事项。

工作措施

1、组成四个检查组,由市中心领导带队,对18个办事处和机关科室进行2014年度目标管理工作考核。

2、对2014年四季度提取、贷款业务逐户检查,实地检查期房楼盘。

3、组织各办事处考核聘用人员,各级评分。

4、制定评分表(A、B、C票),组织办事处、机关所有人员对各科室进行测评。

5、对各办事处业务工作进行统一划分岗位,制订缴存、贷款、财务各岗位的工作职责、岗位责任及责任行为分级;各科室填报各项工作,各个岗位的工作职责、岗位责任及责任行为分级。

6、完善稽查台账,对直属办事处贷款、提取做好即时稽查工作并记录存在问题,及时与办事处沟通处理。

7、每天通过视频监控督查各办事处工作纪律和工作作风,发现问题做好记录并立即要求办事处整改。

8、耐心接听群众投诉电话,及时向被投诉单位调查情况,处理投诉问题。

完成目标

1、进行2014年度目标管理工作考核后汇总各组考核资料,核实后按统一标准计算得分,评出前5名和归集得分前6名的办事处,提交主任办公会。

2、对2014年四季度提取、贷款业务检查后,汇总各检查组检查出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提交主任办公会,下发检查通报。

3、对聘用人员资料进行核实,按统一标准计算得分,评出6名优秀聘用人员,提交主任办公会。

4、评出得分前2名的科室,提交主任办公会。

5、对市中心各项工作,各个岗位制订工作职责、岗位责任及责任行为分级。制定“市中心业务工作违反规章制度的处罚暂行办法”(初稿)。

6、及时发现直属办事处贷款、提取存在的问题,每月向直属办反馈、向中心领导汇报,督促整改。

7、及时发现办事处工作纪律和工作作风存在的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督促整改。

8、认真受理投诉,为群众提供满意答复,防止事态扩大,在处理投诉过程中,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并向领导汇报,提出政策、制度的改进意见

3-4月:

工作任务

1、对各办事处1-2月的各项业务进行逐笔检查。

2、制定“市中心各项工作违反规章制度的处罚暂行办法”。

3、对各办事处所有期房楼盘和保证金管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

4、做好迎接省建设厅对我市公积金廉政风险防控检查工作的各项准备工作。

5、对直属办事处贷款、提取业务做好即时稽查。

6、通过视频监控督查各办事处工作纪律和工作作风。

7、接受群众投诉,处理好投诉事项。

工作措施

1、对2015年1-2月提取、贷款业务逐笔检查,实地检查期房楼盘。采取下到办事处检查的方式,隔一个星期检查3—4个办事处,具体时间提前一天通知办事处。

2、对市中心各项工作,各个岗位制订工作职责、岗位责任及责任行为分级。

3、对超过两年以上末转他项权证的期房贷款进行检查,分析原因。

4、对照《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检查标准》,全面开展自查、补缺、补漏,制作“检查资料汇编”,“检查评分表”等。

5、完善稽查台账,对直属办事处贷款、提取做好即时稽查工作并记录存在问题,及时与办事处沟通处理。

6、每天通过视频监控督查各办事处工作纪律和工作作风,发现问题做好记录并立即要求办事处整改。

7、耐心接听群众投诉电话,及时向被投诉单位调查情况,处理投诉问题。

完成目标

1、对1-2月提取、贷款业务检查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提交主任办公会,下发检查通报。

2、拟出“市中心各项工作违反规章制度的处罚暂行办法”初稿,征求意见,提请主任办公会讨论,下发文件。

3、汇总出所有超过两年以上未转正式抵押的期房贷款,分析原因,评定风险级别,将超过两年以上末转他项权证的期房贷款检查情况向领导报告并提出防范风险的措施,督促办事处整改。

4、按要求做好接受省建设厅对我市公积金廉政风险防控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5、及时发现直属办事处贷款、提取存在的问题,每月向直属办反馈、向中心领导汇报,督促整改。

6、及时发现办事处工作纪律和工作作风存在的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督促整改。

7、认真受理投诉,为群众提供满意答复,防止事态扩大,在处理投诉过程中,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并向领导汇报,提出政策、制度的改进意见。

5-6月:

工作任务

1、对各办事处3-4月的各项业务工作进行逐笔检查。

2、做好省监管处对我中心上半年检查考核的准备工作。

3、接受建设部对我中心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检查。

4、对直属办事处贷款、提取业务做好即时稽查。

5、通过视频监控督查各办事处工作纪律和工作作风。

6、接受群众投诉,处理好投诉事项。

工作措施

1、对2015年3-4月提取、贷款业务逐笔检查,实地检查期房楼盘。采取下到办事处检查的方式,隔一个星期检查3-4个办事处,具体时间提前一天通知办事处。

2、对照省监管处检查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补缺、补漏,准备汇报材料。

3、对照《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检查标准》,全面开展自查、补缺、补漏,制作“检查资料汇编”,“检查评分表”等

4、完善稽查台账,对直属办事处贷款、提取做好即时稽查工作并记录存在问题,及时与办事处沟通处理。

5、每天通过视频监控督查各办事处工作纪律和工作作风,发现问题做好记录并立即要求办事处整改。

6、耐心接听群众投诉电话,及时向被投诉单位调查情况,处理投诉问题。

完成目标

1、对3-4月提取、贷款业务检查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提交主任办公会,下发检查通报。

2、按省监管处检查考核要求做好接受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3、按建设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检查要求做好接受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4、及时发现直属办事处贷款、提取存在的问题,每月向直属办反馈、向中心领导汇报,督促整改。

5、及时发现办事处工作纪律和工作作风存在的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督促整改。

6、认真受理投诉,为群众提供满意答复,防止事态扩大,在处理投诉过程中,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并向领导汇报,提出政策、制度的改进意见。

7-8月:

工作任务

1、对各办事处、机关各科室上半年目标管理工作进行考核。

2、对各办事处5-6月的各项业务工作进行逐笔检查。

3、对机关各科室上半年进行测评。

4、迎接省监管处对我中心上半年检查考核。

5、对直属办事处贷款、提取业务做好即时稽查。

6、通过视频监控督查各办事处工作纪律和工作作风。

7、接受群众投诉,处理好投诉事项。

工作措施

1、制订相关检查考核表格,对18个办事处和机关科室进行上半年年度目标管理工作考核。

2、对2015年5-6月提取、贷款业务逐笔检查,实地检查期房楼盘。采取下到办事处检查的方式,隔一个星期检查3-4个办事处,具体时间提前一天通知办事处。

3、制定评分表(A、B、C票)组织办事处、机关所有人员对各科室进行测评。

4、按照省监管处下达的检查考核方案,准备各项相关资料。

5、完善稽查台账,对直属办事处贷款、提取做好即时稽查工作并记录存在问题,及时与办事处沟通处理,每月向直属办进行反馈。

6、每天通过视频监控督查各办事处工作纪律和工作作风,发现问题做好记录并立即要求办事处整改。

7、耐心接听群众投诉电话,及时向被投诉单位调查情况,处理投诉问题。

完成目标

1、进行2014年度目标管理工作考核后汇总各组考核资料,提交主任办公会。

2、对5-6月提取、贷款业务检查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提交主任办公会,下发检查通报。

3、将科室测评结果提交主任办公会。

4、向中心领导汇报准备情况,接受省监管处的检查考核。

5、及时发现直属办事处贷款、提取存在的问题,每月向直属办反馈,向领导汇报,督促整改。

6、及时发现办事处工作纪律和工作作风存在的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督促整改。

7、认真受理投诉,为群众提供满意答复,防止事态扩大,在处理投诉过程中,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并向领导汇报,提出政策、制度的改进意见。

9-10月:

工作任务

1、对各办事处7-8月的各项业务工作进行逐笔检查。

2、对归集、汇缴工作组织一次全面检查。

3、对直属办事处贷款、提取业务做好即时稽查。

4、通过视频监控督查各办事处工作纪律和工作作风。

5、接受群众投诉,处理好投诉事项。

工作措施

1、对2015年7-8月提取、贷款业务逐笔检查,实地检查期房楼盘。采取下到办事处检查的方式,隔一个星期检查3-4个办事处,具体时间提前一天通知办事处。

2、从内部系统中调取各办事处归集、汇缴的有关数据,结合各办事处归集、汇缴的相关资料,进行检查、分析。

3、完善稽查台账,对直属办事处贷款、提取做好即时稽查工作并记录存在问题,及时与办事处沟通处理。

4、每天通过视频监控督查各办事处工作纪律和工作作风,发现问题做好记录并立即要求办事处整改。

5、耐心接听群众投诉电话,及时向被投诉单位调查情况,处理投诉问题。

完成目标

1、检查出2015年7-8月提取、贷款业务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提交主任办公会,下发检查通报。

2、检查出办事处归集、汇缴工作中不规范、资料不健全的问题,进行统一规范改正。并分析各办事处经济指标完成的进度,督促全年任务的完成。

3、及时发现直属办事处贷款、提取存在的问题,每月向直属办反馈、向中心领导汇报,督促整改。

4、及时发现办事处工作纪律和工作作风存在的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督促整改。

5、认真受理投诉,为群众提供满意答复,防止事态扩大,在处理投诉过程中,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并向领导汇报,提出政策、制度的改进意见。

11-12月:

工作任务

1、对各办事处9-10月的各项业务工作进行逐笔检查。

2、做好对2015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各项准备工作。

3、做好对聘用人员进行年度考核的准备工作。

4、做好对各科室进行年度测评的准备工作。

5、对直属办事处贷款、提取业务做好即时稽查。

6、通过视频监控督查各办事处工作纪律和工作作风。

7、接受群众投诉,处理好投诉事项。

工作措施

1、对2015年9-10月提取、贷款业务逐笔检查,实地检查期房楼盘。采取下到办事处检查的方式,隔一个星期检查3-4个办事处,具体时间提前一天通知办事处。

2、制订相关检查考核表格,准备对18个办事处和机关科室进行上半年年度目标管理工作考核。

3、制订聘用人员检查考核表格。

4、制定评分表(A、B、C票),组织办事处、机关所有人员对各科室进行测评。

5、完善稽查台账,对直属办事处贷款、提取做好即时稽查工作并记录存在问题,及时与办事处沟通处理。

6、每天通过视频监控督查各办事处工作纪律和工作作风,发现问题做好记录并立即要求办事处整改。

7、耐心接听群众投诉电话,及时向被投诉单位调查情况,处理投诉问题。

完成目标

1、检查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提交主任办公会,下发检查通报。

2、做好对2015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各项准备工作,向中心领导汇报,下发检查通知。

3、做好聘用人员年度考核的各项准备工作,向中心领导汇报并做出工作布置。

4、做好各科室年度测评各项准备工作,向中心领导汇报并做出工作布置。

5、及时发现直属办事处贷款、提取存在的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督促整改。

督查工作计划第5篇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入学习贯彻党的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全面提升安监系统监管执法能力和水平的总体要求,转理念、转方式、转作风、找差距、补短板,通过强化监督检查力度,提高行政执法效能,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建设三大基地、五个提供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通过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各部门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各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市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继续下降,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主要任务。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督促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全面排查和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提升生产经营单位本质安全水平;持续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章生产经营行为,强化治本攻坚;着力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不断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和安全监管能力。

三、重点检查和一般检查安排

根据局监管监察人员数量、监管监察执法车辆以及监察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性质、分布、生产规模、安全管理现状、道路交通情况等因素,确定全年监督检查工作任务。严格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要求开展监督检查。

(一)明确检点和内容。全年计划检查企业268家,其中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75家,重点企业60家和一般企业133家。同时,做好与市监督检查计划的衔接,统筹安排,以减轻企业负担。各科队还要根据行业和区域划分开展计划外企业的抽查。

按照对重点行业、企业实施重点监督检查的工作思路,对下列重点行业的重点内容实施全面监督检查。

1、危险化学品: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维护管理,危化企业安全防护距离,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转,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等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应急救援防护器材的配备及维护、应急救援演练等情况。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2、烟花爆竹:重点检查“下店上宅”及经营超标、非标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乡镇政府切实落实烟花爆竹“打非”工作职责,排查整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等行为。

3、机械铸造企业:铸造熔炼炉炉底、炉坑及浇注坑等作业坑是否存在潮湿、积水状况,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铸造熔炼炉冷却水系统是否配置温度、进出水流量检测报警装置,是否设置防止冷却水进入炉内的安全设施;天然气(煤气)加热炉燃烧器操作部位是否设置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或燃烧系统是否设置防突然熄火或点火失败的安全装置;盛装铁(铝)水与液渣的罐(包、盆)等容器耳轴是否按国家标准规定要求定期进行探伤检测;使用易燃易爆稀释剂(如天拿水)清洗设备设施,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清除集聚在地沟、地坑等有限空间内的可燃气体;涂装调漆间和喷漆室是否规范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和防爆电气设备设施。

4、轻工企业:白酒储存、勾兑场所是否规范设置乙醇浓度检测报警装置;纸浆制造、造纸企业使用水蒸气或明火直接加热钢瓶汽化液氯;喷涂车间、调漆间是否规范设置通风装置和防爆电气设备设施。

5、纺织企业:纱、线、织物加工的烧毛、开幅、烘干等热定型工艺的汽化室、燃气贮罐、储油罐、热媒炉等是否与生产加工、人员密集场所明确分开或单独设置;保险粉、双氧水、亚氯酸钠、雕白粉(吊白块)等危险品与禁忌物料混合贮存的;保险粉露天堆放,或储存场所是否采取防水、防潮等措施。

6、涉氨制冷企业:包装间、分割间、产品整理间等人员较多生产场所的空调系统是否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系统;快速冻结装置是否设置在单独的作业间内,且作业间内作业人员数量超过9人。

7、涉爆粉尘企业:粉尘爆炸危险场所是否设置在非框架结构的多层建构筑物内,或与居民区、员工宿舍、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距离不足;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是否共用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互联互通;干式除尘系统是否规范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等任一种控爆措施;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且未采取可靠的防范点燃源的措施;除尘系统是否采用粉尘沉降室除尘,或者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铝镁等金属粉尘及木质粉尘的干式除尘系统是否规范设置锁气卸灰装置;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20区是否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设施;在粉碎、研磨、造粒等易于产生机械点火源的工艺设备前,是否按规范设置去除铁、石等异物的装置;木制品加工企业,与砂光机连接的风管是否规范设置火花探测报警装置;是否制定粉尘清扫制度,作业现场积尘是否及时规范清理。

8、涉有限空间作业企业:是否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行辨识,建立管理台帐,并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是否制定并落实有限空间作业五项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按要求配备通讯和照明器材、应急救援装备等。

(二)各司其职,协调联动。各科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工作具体要求,确定监督检查的重点企业、重点内容、重点环节以及检查细则和检查方式,促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和中心工作的有序、有效、有力开展。

(三)开展重点时段集中监督检查。

1、“两节”、“两会”时段(1-3月份)。重点对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等安全风险较高、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重点企业和节后复工复产企业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和复工前安全培训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纠正、制止违章作业行为,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2、“安全生产月”时段(6月份)。重点对企业“五落实五到位”以及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诚信体系、承诺制、隐患排查治理、教育培训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通过检查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督促企业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3、暑期(汛期)时段(7-9月份)。重点对危险化学品管道的防爆、防雷、防静电、防泄漏,烟花爆竹储存库区防雷、防水、排水等设施维护,铸造等行业高炉、电炉等炉基周围的安全管理,露天作业场所和高温作业岗位夏季防暑降温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防恶劣天气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4、初冬时段(11-12月份)。重点对危险化学品企业以及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经营和使用、储存企业冬季设施设备维护、劳动用品发放、应急救援演练、防冻、防滑跌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

5、重点时段。重点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以及机械、铸造、劳动密集型企业隐患排查整治方案制定及执行,应急演练和应急救援,领导带班值守等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全市安全生产稳定。

(四)实施双随机抽查。在元旦、春节、全国“两会”、安全生产月、暑汛期以及重大、敏感时期,随机确定执法检查人员、随机确定执法检查对象,采取“四不两直”、暗察暗访等方式,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进行督导检查。

四、监督检查工作日测算

(一)执法人员数量。根据我局工作实际,2020年参加行政执法的人员为:监察一队3人,监察二队3人,监督管理科3人,危险化学品监管科4人,合计13人。

(二)执法工作日测算。2020年法定工作日251天。我局全年安排监察大队执法200天,学习、培训、会议及整理案卷等机关工作时间51天;安排监督管理科、危险化学品监管科执法191天,日常监管、学习、培训、会议及整理案卷等机关工作时间60天。执法检查工作日=执法工作日×执法人数=200天×6人+191天×8人=2728(人·天)。

(三)其他执法。参与市政府和上级安全监管部门组织安排的安全生产执法活动。预计需用20个工作日。

五、监督检查相关要求

(一)夯基础。

1、制定检查标准,增强监督检查规范性。针对近年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等的新变化、新要求,研究修订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内容,使其更具针对性、操作性,作为监督检查的基本遵循。研究制定不同行业(领域)企业的行政处罚细则和自由裁量权标准,确保执法检查的内容、检查标准、行政处罚标准、复查标准基本一致,做到同案同罚。各科队每次检查前,都要依据以上标准制定《现场检查方案》,载明检查对象、检查方式、检查地点、检查内容等信息,由带队负责人审核签字、分管副局长审批签字后,作为现场检查的基本依据,存入监督检查及行政处罚案卷。

2、实行监督检查记录、报告、公示、移送制度。全面落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每次监督检查,都要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方式,对监督检查、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整个过程进行跟踪记录,并按要求归档、备案,进一步促进监督检查行为的严格、规范、公正和文明。扎实做好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每次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后,按规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实行监督检查计划按程序调整报批。经市政府批准的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因工作需要进行部分调整或者变更的,由相关科队书面提出具体调整或者变更意见,经主管局领导同意,报请局主要领导批准后施行,并形成正式文件。

(二)抓创新。

1、积极构建“大执法”工作格局。各科队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和隐患要依法下达执法文书,涉及行政处罚的要依法立案处罚。监督检查时,将省政府2号令贯彻落实、中介机构服务、重大危险源管理、标准化建设、承诺制建设、诚信体系建设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尽责等作为对每家企业必查内容,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同时,不断加大监督检查执法力度,提高检查立案率,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形成有力威慑。

2、做到检查与服务相结合。一是检查与宣传相结合。监督检查过程中,加大新出台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其他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力度,引导企业学实、学细,并学以致用。二是检查与警示相结合。通过开展“观摩式”执法检查等活动,针对查出的隐患,向企业通报由同类隐患引起的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警醒企业提高危机意识,增强隐患整改的自觉性。三是检查与指导相结合。采取对主要负责人集中培训、组织观摩安全生产管理标杆企业、邀请安全生产专家到企业进行现场指导等方式,进一步提高主要负责人的主体意识、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能力和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操作能力,本质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三)强自身。

督查工作计划第6篇

一、加大力度努力把督查工作做深做细做扎实

督查科将锐意创新,进一步提高督查水平,在全面提高督查效能方面狠下功夫,我们将突出督点,抓好市领导批示件的督促落实,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做到凡是上级和领导批办的事项,批一项,转一项,办一项;经办部门办完后,必须及时反馈,做到一事一办,一事一报,并每月将督办件处理情况报督查科。在具体的工作中我们将以注重实效为原则,把抓落实,重实效作为督促检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讲效率,求质量,重效果,着力在落实领导的决策上下功夫,把工作做到实处,确保政令畅通,避免出现形式主义。

二、高效有序地处理好市长副市长批示件

督查科是市政府公文的“中转站”,发挥着沟通职能部门内外,联系上下左右的重要纽带和桥梁作用,为此我们将继续做好公文的上传下达,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的落实。我们将做到平件每日一送,急件随到随送,领导批示件一个工作日内转出,领导督办、催办事项事事跟踪,每月一报。努力把工作做细做实。

三、及时妥善地处理好上级来文和保密文件

上级来文和保密文件的处理工作目前由督查科负责,我们将一如继往地办理好上级来文和保密文件,认真把好收文、登记、拟办、送阅、转办、跟踪、上报和归档的每一道关,做到准确、及时、安全、高效、不误事、不误时、不泄密。

四、认真细致地处理好内部明电

我们将继续做好内部明电的处理工作,使其规范化和制度化:收到明电后,第一时间提出拟办意见报分管领导,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按批示及时转给有关部门,须上报名单或材料的,及时上报,决不延误。

2008年督查股将结合实际,建立健全督查机制,加大工作力度,重点开展督查工作,使督查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同时继续认真做好市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督查工作计划第7篇

一、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急迫感2009年,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46.7%,无特大以上事故,实现了全年目标任务。但进入今年1月份以来,特别是最近一段时间,发生多起安全事故,造成多人死伤,安全形势急剧反弹,说明当前我区安全生产工作还存在不少漏洞和薄弱环节,一些行业、一些单位、一些责任人员对市、区政府三令五申的安全工作要求置若罔闻,安全防范工作没有落实到位。为此,区政府要求,各级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两会”和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针对本行政区域、本行业、本单位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采取有力措施,逐级抓好落实,严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二、强化重点领域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从即日起,到3月18日结束,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全面深入开展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排查整治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和空档。对排查出的隐患要登记建档,能当场整改的要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落实责任领导、责任人员、责任期限和整改措施,限期整改,整改结束后要复查验收;对短期确实不能整改到位的重大隐患,要设立警示标志,撤出人员,落实监控措施,实行全天候监控。(一)水陆交通安全。交通运管部门要加强对客运企业的执法监督检查,落实“三关一监督”措施和“五不出站”规定,严厉打击各类交通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对公路运营客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和驾驶员的安全监管,严把客运、危险化学品运输驾驶员和押运员从业资格关。交通部门要根据客流量,合理安排车次,确保旅客出行安全;要对各类运输工具技术性能和状态进行全面检查,从源头上防止车辆、船舶带“病”运营;要加强对乘客携带物品的安全检查,坚决防止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进站上车。各类运输企业要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安全管理,严防违法违章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和超员、超速、超载、超限问题的出现。公安交警、安监等部门要强化路检路

查,加派警力上路巡逻,严肃查处违法违章行为,形成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各街道、镇乡要加大农村公路检查力度,继续深入开展农村客运的规范整顿工作。要强化春运安全管理,严格按规定发放春运证。要高度重视水上交通安全。交通海事、农业渔政、水利、国资、旅游部门和有船镇乡人民政府要切实抓好客渡船、渔船、采砂船、自用船和旅游船舶的安全监督检查,特别要做好渔滩库区、小南海、神龟峡库区、洞塘水库等重点水域的水上交通安全工作,该淘汰的病害船舶必须坚决淘汰,非法船舶必须强制拆解,合法营运的船舶要配齐安全设施。同时要严厉打击非法载客、超载、冒险航行、争抢航道等违法违章行为。(二)消防安全。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特别要加强对商场、超市、集贸市场、歌舞厅、宾馆饭店、学校、医院、车站、码头、旅游景点、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电器设备、线路是否完好和安全正常运转,消防设施摆放是否到位、是否在有效期内、能否正常使用,防火应急预案是否切实可行。对不具备安全条件、违章经营、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场所要予以公示,严格实行挂牌整治;对已经挂牌整治的重大隐患要督促尽快整改到位;对规定期限整改不到位的,要坚决予以停业整顿或关闭。各街道、镇乡要高度重视农村防火工作,当前正值寒冬时节,春节又即将来临,农村群众烤火、烤腊肉的多,农房多为木质结构,极易引发火灾,一旦引发火灾,扑救相当困难,并且一旦成灾,受灾群众往往因灾致贫。为此,必须强化宣传,建立义务消防队伍,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尽可能杜绝农房火灾事故。(三)矿山安全。一是煤矿安全。各产煤镇乡人民政府和区政府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整顿关闭煤矿“一对一”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黔江府办发[2009]162号)要求,对已确定关闭的矿井要采取有效措施,抓好现场督导,杜绝非法生产。对其他矿井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防范措施,严禁“三超”和突击生产,及时更换陈旧失效的风机、继电器、自救器等影响安全的

设备设施。已安排停产整顿检修的,不得擅自恢复生产;安排生产的,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煤矿负责人井下带班作业制度,确保每个班次作业都有一名矿领导,要严格控制下井人数,严禁大班额作业。二是非煤矿山安全。最近采石场发生了2起安全事故,安监、公安、国土房管部门和各街道、镇乡要迅速开展专项整顿,引导和督促企业落实防范措施。要强化爆炸物资管理,严格落实规范化的作业规程,对不按规范要求作业的企业要停业整顿直至依法关闭。(四)烟花爆竹安全。春节将至,烟花爆竹生产、销售进入旺季,从去年开始,城区燃放烟花爆竹实行“禁”改“限”,安全压力增大。为此,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黔江府办发〔2009〕8号)要求,建立联合执法机制,认真做好烟花爆竹安全方面的宣传工作,监督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和规范经营。要严格产、运、储、销各个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对检查发现的非法烟花爆竹要依法销毁。城区的临时销售网点要合理布局,储存数量要严格控制,节日期间燃放烟花爆竹要严格落实禁放和限放区域,严格落实禁放规格品种,消防和卫生部门要落实应急救援措施,确保实现燃放期间安全死亡事故“零”目标。各街道、镇乡要落实措施,落实人员,全力抓好本辖区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石会镇政府要特别加强对武陵花炮厂的监督检查,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五)危险化学品安全。要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控体系,逐步建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及运输监控系统;严格实行专车运输,在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中推广使用安全监控装置,严防翻车、泄漏爆炸事故发生;要对液氯、液化石油气、液氨、剧毒等重点品种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物处置各个环节进行严密监控;对生产企业要开展查隐患、反“三违”活动。凡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坚决停产整顿,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限期整改。(六)建筑施工安全。要重点加强人口密集地、移民安置地区、灾害多发区段建筑工程、重点建设工程、重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大型房地产开发项目以及涉及高切坡、深开挖建设项目的拉网式排查,及时整治事故隐患。建设主管部门和建筑施工单位要切实加强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

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安全管理及隐患整治,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要认真开展“一保三防”(保证安全投入,防止高处坠落,防止物体打击,防止坍塌事故)整治活动,建立重大项目现场施工安全监控体系。要加强建设项目施工单位资质清理整顿,取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承揽工程建设项目,特别是危险性较大的建设项目。(七)旅游安全。要立即组织对旅游车船等游客运载工具及带有危险性的旅游项目和设备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加强设备维护和管理,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停止运营。(八)学校安全。要加强学校消防设施检查,防止火灾事故发生;要做好学校食堂卫生检查,杜绝食物中毒事件;要加强校车管理和寒假学生回家交通安全教育,合理调度车辆,尽可能安排学生专车,确保平安回家。(九)食药品安全。要对集贸市场、超市、宾馆饭店、酒楼、医院的食药品进行检查,让群众吃上放心食品和放心药,杜绝群死群伤食药品中毒事件。同时,要抓好铁路、地址灾害、特种设备、水电、工业企业等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三、深入开展“两会”和春节期间安全生产检查督查为了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区政府决定在春节和“三会”期间组建9个专项督查组,从1月17日至3月18日止,集中一段时间,强化安全督导检查。人员分组已于1月16日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作了具体安排。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乡人民政府要组织开展本辖区安全大检查。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要求,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各分管领导具体抓,对辖区的安全生产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督查,对重大危险源、重点隐患单位要派驻现场督导组严防死守。各街道、镇乡和各牵头单位要制订出详细的检查督查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并于2009年3月15日前将本地区、本行业“两会”和春节期间安全生产简要情况、检查督查情况及《2009年“两会”和春节期间安全隐患查处及整改情况统计表》(附件1)书面报区政府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市政府办公厅。联系传真电话:*。区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督查组要对各街道、镇乡和区级相关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的要通报批评。四、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按照安全生

督查工作计划第8篇

第一条 为确保政令畅通,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实现全县水利系统督促检查(以下简称督查)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督查工作是确保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及上级机关作出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以及各项工作顺利实现的重要措施,是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

第三条 督查工作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和水利中心工作,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秉公办事,敢于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 督查工作在局党总支的领导下,由办公室和监督组具体负责。

第五条 局各部门及下属各单位要把督办的各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办、站、股、室、所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和单位完成局里交办的各项督查工作负主要责任。

第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局各部门及下属各单位。(以下简称承办单位)

第二章 督查范围

第七条 督查工作范围主要包括:

(一)督促检查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水利部门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督促检查我局党总支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全局干部职工会有关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三)督促检查全县水利工作会议以及局领导主持召开的各种专题会、协调会等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四)督促检查上级机关领导及本局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

(五)督促检查上级机关来文、来电及交办重要事项的办理落实情况;

(六)督促检查各部门和下属单位有关水利事项的请示报告办理情况及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

(七)督促检查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复情况以及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的落实情况;

(八)各项工作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九)其他需要督查的事项。

第三章 工作程序

第八条 督查工作分日常督查和专项督查,日常督查为按照年度督查计划进行的督查,主要是对目标责任制、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各项工作制度的落实情况的督查。专项督查是未列入日常督查任务的督查,主要是对局党总支、局务会等有关会议的决定落实情况、领导批文、阶段性中心工作的落实情况的督查。

第九条 日常督查按计划、审批、执行、考核、通报、归档的程序进行。

(一)计划:每年年初由办公室根据全年工作计划提出初步督查计划,报局务会审批。

(二)审批:经局务会审批后,形成正式的年度督查计划;

(三)执行:由办公室按督查计划进行督查;

(四)考核:各承办单位要将列入督查事项的工作进行专项总结抄送办公室,由办公室按督查计划进行考核,并将考核情况报局务会;

(五)通报:对督查情况进行定期通报;

(六)归档:有关督查资料,要按照文书档案的要求及时立卷归档。

第十条 专项督查工作按照立项、计划、反馈、督办、审核、通报、归档的程序进行。

(一)立项:根据阶段性中心工作及局领导的批示及局务会等有关会议决定,由办公室填制督查任务表报请领导批准、立项、明确督查要点。

(二)计划:由监督组会商有关承办单位,由承办单位按督查要点,拟定落实计划。

(三)反馈:监督组及承办单位将落实计划报局领导审阅,根据局领导意见,修改落实计划。

(四)督办:监督组根据承办单位的落实计划进行跟踪督查。

(五)审核:监督组对承办单位报来的办理结果进行认真审核,对不符合督办要求的,予以退回;并及时向领导反馈落实情况。

(六)通报:对督查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通报。

(七)归档:督办事项办理结束后,相关督查资料要按照文书档案的要求及时立卷归档。

第十一条 各承办单位对督查事项要制定相应的落实计划,严格按计划执行,认真办理,对落实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有关落实情况要形成相应记录和报告。在办复期限内提前1日送办公室审核。

第十二条 各部门及下属各单位要进一步规范公文传递程序,各种发文应抄送办公室。

第四章 工作制度

第十三条 分级负责制。督查工作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一级督查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

第十四条 岗位责任制。各部门要把督查工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按有关规定进行年度考核。

第十五条 督查时限制。督查事项必须有明确的时限要求,严格按照时限考核。

第十六条 责任追究制。对督查中发现的各种问题,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不能按时按质完成督办任务的,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严

格责任追究。第五章 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