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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建设论文赏析八篇

时间:2022-06-20 20:32:10

政治建设论文

政治建设论文第1篇

【关键词】政治文明;政治制度;制度文明;政党制度建设;

人类社会的发展离不开社会公共生活的有序性的支撑,而构建有序、有效的人类公共生活则是政治的首要价值目标。政治文明的性质决定了构建合理有序的公共秩序是政治文明的基本方向和基本主题。

一、政治制度建设与政治文明

政治文明主要是指在运用、获取和影响公共权力,进行利益分配的政治过程中,人们的文明程度。它不仅包括政治意识的文明,也包括政治制度和政治行为的文明。首先,文明的政治意识是精神层面的政治文明。政治意识是一个系统化的政治意识体系,它主要涉及政治思想、心理、道德和意识形态等体统意识。其次,文明的政治行为是符合特定要求的政治文明行为,它主要指在社会政治生活中,人们的行为合乎政治文明的各项基本要求。政治由于本身就是群体之事,因而,无论何种类型的政治行为均是群体性的行为,均需要特定的规范和程序对其进行制约,而规范和程序的形式是政治行为的直接反映。最后,政治行为和政治理念的规划化就是所谓的政治制度文明。国民的文明程度体现着政治的好坏程度,而制度和体制又决定着国民文明程度水平,因而,政治制度文明是政治文明的最终表现形式。

二、政党制度建设是政治制度建设的核心

政党政治是当今社会的重要时代特征。政党政治是指国家政权掌握在政党之中,政党在国家事务处理、政治生活运转和政治体制运作中处于政治的中心地位。政党是当今世界绝大部分国家的政治舞台主角,是一个国家政治的主体和核心。政党政治水平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体现着一个国家的政治文明程度,在这其中,政党制度是核心。所谓政党制度是指以特定方式进行互动的一种政党体制,因而,政党制度的制度化就是一句政党活动的相关规章和政党格局的基本轮廓,进行政治体制决定和预定目标确定的体系。政党制度的制度化对政治发展方向和过程具有直接作用。

斯考特.梅恩瓦宁对政党制度制度化的程度做了如下分析:第一,较高的政治制度制度化程度意味着政党合作和竞争模式也较为稳定,例如,美国的政党制度。第二,政党制度制度化程度越高,其社会基础越深厚,民众与政党之间的联系也越固定,政党立场、政治偏好、政党活动范围和联系对象也相对较为稳定。第三,政党制度制度化程度越高,政党的合法性越强,既政党应该存在于社会之中。即便社会民众怀疑特定的政党,但他们仍相信民主因政党而不同,没有政党的现代民主是难以维持的。第四,具有更高制度化程度的政党制度,政党组织的作用也越大,发挥作用的是政党组织,而不是特定的人活着小团体。在不断发展的过程中,政党制度使得政党不再受特定人和特定团体的控制,政治领域覆盖越来越广,结构日渐稳定,并拥有较为稳定的自身资源,常规化的政党程序程度也越来越高。在那些治党制度制度化程度较高的国家中,任何政治家都无法对政党进行根本性的改变。邓小平同志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好的制度可以让坏人不能恣意妄为,不好的制度却会束缚好的行为”。我们党非常重视党的制度建设,前国家主席同志指出:“从严治党,必须严格执行党的制度,不仅要严格执行已经确立的制度,还要根据实践总结和实践认识对各项制度进行持续性的完善”。

三、政党制度的发展

在任何一个民主国家的政治体制中,政党制度都毫无例外的处于核心地位。我党领导下的政治协商和多党合作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在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中,这一基本政治制度建设取得了非常显著的发展成就,其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发展的关键,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关键。

由于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和网络时代的到来,当今世界的政党政治均在结构方面产生了一定的问题。在选举斗争和日常政治生活中,意识形态方面的色彩逐渐淡化,例如,日本共产党、德国社会以及其他发达国家的社会党,在总体新的经济、政治方针上与自由主义和保守主义政党之间的分歧越来越小,它们的竞选纲领与其他政党仅表现为侧重点的不同。在失业率居高不下、经济膨胀和福利保障艰难的时代背景下,他们普遍缺乏优良的政策对应,致使党员流失越来越大,民众支持愈来愈分化。人们的价值观念也来潜移默化间收到了较大的影响,社会小集团逐渐替代对立阶级成为主要社会存在主体,政党本身在某种程度上也受多元化社会的影响逐渐成为一种媒体现象,政治信息逐渐成为消遣信息的一种重要成分。而随着媒体环境的改变,媒体对政党的活动方式和活动环境改变产生了很强的催化作用,政党对传统工作方式感到越来越力不从心,进而导致政治发展产生了很强的多样化、多元化趋势。

结语:总之,时代的发展要求政党制度应逐渐用现代方式取代传统方式。从普遍的规律性中,吸取经验教训,不断提升自身的政治文明建设程度。

参考文献:

[1] 朱世海.研究新问题探索新机制--"中国特色政党制度建设与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理论研讨会"综述[J].《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1(12).

政治建设论文第2篇

[关键词]政治制度;和谐社会;政治制度建设

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公报提出:“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证;必须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这就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点从思想意识形态层面的论证转移到了制度建设层面。政治制度作为社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协调社会各方利益关系、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有着独特的功能和作用,在国家政治生活乃至整个社会生活中也处于至关重要的地位。实践中,某些政治制度的缺失或不合理、不完善很大程度上使得中国的总体制度越来越难以消化由经济发展带来的诸如收入分配差距急剧扩大、党政官员腐败等消极后果,而这些消极后果是导致中国社会不和谐的主要因素。所以,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亟需加强政治制度建设,夯实基石。

一、某些政治制度的缺失或不合理、不完善已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最大羁绊

根据现阶段中国的社会历史条件和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中对和谐社会的论述,我们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一个体现了社会主义本质的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中国目前所有的不和谐大都可以在政治制度中找到其根源。主要表现为:

第一,违宪审查制度和宪法诉讼制度的缺失使我国立法、行政和司法领域中出现的一些违宪问题没有得到及时的纠正,影响了宪法的实施,损害了宪法的权威和尊严。当公民的宪法权利受到侵害而向法院寻求司法救济时,却投诉无门;法院通常会将这些案件拒之门外,使违宪行为得不到法律追究;公民依照宪法享有的权利得不到应有的保护,公平正义感下降,最终影响了公民与国家、公民与公民之间关系的和谐。

第二,由于制度供给不足,在我国实际的政治运行过程中,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全权地位并没有从一项宪法原则完全转变为一种制度实践。人大在具体的运作程序上缺乏法律制度的保障;代表与选民和选举单位的联系还缺少制度保证和内在动力;人大的监督功能长期不能到位,等等。这就使得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价值目标得不到充分的确认、尊重和实现。

第三,在党的实际生活中,由于制度不健全,不少地方党委常委会职责履行不充分,开会次数少,常委会代替或包办全委会的工作,甚至全委会形同虚设,这不仅严重损害了全委会的权威,影响了其作用的发挥,而且也妨碍了党内民主,造成了重大问题决策上由少数人说了算甚至个别领导人搞个人专断的现象,党员的民利经常受到侵犯,等等,这些党内的不和谐因素直接影响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成效。

第四,在基层民主领域,由于制度不完善,不同基层组织之间不协调现象增加;基层政府在运行机制上不适应民主发展的要求,自治组织被行政化;制度化参与渠道不畅通,难以有效地吸纳群众参与;在具体工作中,监督难以执行,等等。这些因素使得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得不到落实,公民与基层自治组织的关系不和谐,社会在潜在的不稳定秩序中运行。

二、政治制度本身的功能决定了其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独特作用

政治制度作为政治生活中人类政治行为的基本规则,是政治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政治制度本身的特点和功能决定了它在社会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也决定了它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关键地位和作用。

(一)政治制度具有政治秩序的功能

由于人与人之间存在着政治利益上的差异甚至冲突,具有不同需求和动机的人们对自身利益的追求会使这种冲突普遍化,进而威胁到人们的公共生活。为了维系社会公共生活的存在和发展,就要有一种公共权力来调节政治主体间的利益和冲突,就需建立一种社会共同赖以存在的内部秩序以维系社会合作、规范社会关系、调节社会纠纷,使这种冲突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以保持社会政治秩序的稳定。政治制度正是通过对政治主体的政治行为进行正确引导;通过为政治主体提供制度化的行为规则来促使社会形成一种合理的公共秩序,促进整个社会的和谐与安定。因此,在一个社会里,如果没有政治制度,政治就会无秩序,更谈不上实现政治文明。正如亨廷顿所说:“凡多样性和复杂性程度高的社会,如果不创建一种由各种社会力量促其诞生,而又在某种程度上独立于这些社会力量存在的政治体制,单纯一种社会力量不可能实行统治,更谈不上建立一个共同体。”“社会没有强有力的政治体制,也就没有界定和实现其共同利益的手段。”因此,政治制度以国家机器为后盾,以其特有的权威协调着不同群体的利益,控制着社会的发展方向,在追求合理的公共秩序过程中实现社会的和谐。

(二)政治制度具有协调整合的功能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不断分化、组合,造成了社会利益主体的多元化和利益关系的复杂化。不同的利益主体为了谋求和维护自身利益,都设法影响政治过程,加之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是各种矛盾和冲突的多发期,需要一系列的整合机制来调节社会成员和群体间的冲突,以防止社会发生分裂,维持其生存。其中,政治制度是最重要的整合机制之一。政治制度通过对政治参与渠道的安排和调节冲突的政治秩序制定,把各种社会政治力量整合在一个统一的体制和秩序之中,使冲突得到解决、缓和,使合作得以进行。政治制度通过规定各种利益的表达方式和程序,通过规定利益综合的一系列机制,在政治制度的不同层次和其运行的各个环节都建立起表达利益、综合利益、分配利益、协调利益的规则和程序。通过这些规则和程序,使各种利益主体的利益需求得到表达;使相互分歧和冲突的利益经过讨价还价和让步妥协后能够整合在一起;使局部或集团利益转化成能够互相兼容的利益或者与公共利益相容的利益;使整个社会的基本价值观得以维护、公共利益的内容得以表达、合作的基础得以认同、社会的基本秩序得以确立,达到人与人和谐相处,人们生活安定有序(三)政治制度具有价值导向和规范功能任何社会形态的政治制度都是建立在一定的政治价值理念共识基础上的,其背后都隐藏着一定的价值观,这种价值观直接影响着它为谁服务的问题。因此,作为规范形态的政治制度,有它自己的价值趋向(即它要扶持什么和约束什么),它一旦确立就意味着为社会确立了一个基本的价值目标框架。现代政治制度大都体现了现代社会自由、合作、公正和道德(人道)等的基本价值,它通过自己的规则体系规定了政治主体各自的地位及政治主体应当如何行动等基本问题;它通过对政治文化的传播与传递引导人们自觉、自愿、自由地接受主流政治意识的指导和服从,遵从现行政治制度的安排,从而使人们的政治意识和政治行为符合和谐社会整体目标和基本价值的要求。

三、加强政治制度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途径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开辟和拓展多方面的建设途径。如前所述,政治制度建设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这一系统工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结合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的本质要求,当前我国的政治制度建设应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实践载体,必须继续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提供强大动力和重要保障。为此:

1.完善人大立法制度。要提高人大立法质量,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推进“民主法治”、“诚信友爱”。

2.完善和加强人大监督制度。在党的政治领导的原则下,给予人大对党的监督权;要在宪法授权范围内,探索人大监督权落实的新形式,开发其制度内的潜在资源,人大可以建立备案案件登记制度、审查制度、检查制度和错案追究制度等,对人民群众的申诉、控告、检举突出重点、分层处理;人大常委会也可以结合其他的监督方式,集体行使职权,以确保社会“公平正义”和“充满活力”。

3.改革和完善选举制度。扩大国家机关领导人差额选举范围,实行以竞争为中心的公开、公正的选举程序,建立候选人与选民见面制度、自我推荐制度,改革和完善选民登记制度,确保广大人民群众民利的实现,维护社会政治“安定有序”。

4.完善人大的科学决策制度。人大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要广泛征询意见,进行必要的协调;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要进行必要的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和决策评估;对同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要实行公示、听证制度,促进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二)加强执政党自身的制度建设尤其是党内民主制度建设,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公报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键在党。”…要“以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党内民主作为处理党内矛盾的一种民主的思维、理念、方法和途径,是党内民主的基石;是和谐社会的重要政治要素;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内在动力。以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就要求加快推进党务公开,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改革和完善党委会制度,建立党的各级常务委员会向党的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负责并报告制度,建立凡属事关大局的重大人事和重大问题的决策都由党的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和决定的制度,建立各级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对常委会工作情况的监督制度等;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在党的基层组织中实行代表大会常任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员民利的保障机制;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制度。

政治建设论文第3篇

在政治权力的配置上,实现了从集权政治到权威政治的转化。随着改革深化,为政者放弃了对经济和社会领域的超强控制,让经济与社会领域获得开放和自由;同时,社会管理不再依靠政治运动,而是以法治为归依。执政党在掌握政治权力的同时,也适度对其他派开放资源,形成以中国共产党为执政党、以各个派为参政党的权力配置格局。

执政党愈益重视经验化的社会目标。其自身在这一过程中也实现了从革命党向执政党的转换。相应,政治意识形态的传输和调控更为柔性,其运作、调适和整合其他思想和理论资源的空间也空前扩大。而全部政治价值的社会化均服务于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实现强国富民这一核心目标。

在国家与社会的关系上,实现了从全能政治社会到非政治化社会的转变。在经济、社会和文化诸领域,政治权力收缩,经济、社会和文化生活在其中的本体作用得以恢复。在社会管理方面,“全能政治”特征消退,经济和社会的独立地位确立,公民个人在经济、社会和法律上的独立和主体地位得到承认,社会和个人的利益空间得到认可,整个社会的管理和运作从讲究革命化和理想化转变为愈益法治化、专业化和市场化。

在社会结构的纵向分层上,以政治、社会、经济和文化多元叠加的标准取代政治一元化标准,扩大了社会精英的范围。改革开放前,单一的政治化分层标准与党政官员对社会资源的实际垄断相辅相成,使整个社会呈现出强烈的单一纵向等级化特征。在这种分层中,在理论上虽然可以将工人、农民和党政干部均视作社会精英,但实际上的精英集团仍然只局限于党政干部阶层(政治运动的高潮时期除外),工人农民和一般知识分子均构成社会大众的主体。而在政治上遭受歧见者,如新社会眼中的剥削阶级残余、与旧政权有关的人员、他们的子女,以及一切被认为与旧政治有关联的知识分子则被打入另册,实际上沦为社会底层。经过改革开放,淡化政治因素,社会分层标准中又添加了经济和文化等更加多元的因素,新兴工商阶层产生,技术和人文知识分子的地位也得到提高,从而在整体上扩大了社会精英的范畴和规模。与此相对应,工人和农民成为名副其实的社会大众。而一切在改革开放中利益增加最少者,则成为新的社会弱势。这样,自1949年以后,中国整体的社会结构又一次发生巨变,新社会结构与较革命传统更为悠长的中国和世界历史的经验和未来预期更为融合。

对于上述变化,学界有人以逐渐回复到后革命状态下的常态社会来表述,有人则称之为全能政治退出后权威型政治社会的形成,其所表述的基本特征即为经济、社会和文化日益开放背景下的政治权威主导。这些表述虽然与我们习以为常的意识形态话语不同,但若从一种去价值的操作化角度看,还是颇有几分贴近。

形成如此政治发展模式的原因,当然与改革开放以来始终占据支配地位的政治权力的主导有关,但它同时也是这种主导与改革事件/过程中的其他社会力量反复博弈的结果。正是这些或隐性或显性的博弈,使结局未必与主导者的设定和预期完全一致,而成为多种设定和预期在复杂历史时空中相互整合与叠加的结果。但不能否认的是,改革主导力量权威性的政治掌控以及他们在改革过程中对诸多外来思想和新理念的改造性吸收,仍然是形成新格局的基础。在这些思想和理念中,也许亨廷顿有关发展中国家法治和秩序重于自由的思想,以及借鉴外部经验却主要产生于本土的新权威主义(包括稍后的新保守主义)关于政治和经济关系的种种设计,尤其值得一提。也就是说,主流政治意识形态虽然在与时俱进中保持了自己传承性的表述风格,但人们却又都可以在这些表述以及变化后的政治社会特征中找到与上述理论的若干暗合之处。而之所以强调是改造性吸收,则是说为政者可能更愿意选择这些理论的功用性因素,而减少其价值内核,以达成既适应经济自由和社会开放,又稳固政治权威结构及其符号的目的。

由此,我们看到,1990年代以来逐渐成型的中国政治发展的新模式便承担起了其在中国社会大转型中的历史与现实功能,即在高度强调政治稳定的前提下稳固政治权力配置格局,由政治权威来主导市场经济和社会转型。不过,这一模式的成功运作尚需要广大民众和非政治的主流社会精英支持和认可。就广大民众而言,改革所产生的巨大经济和社会绩效无疑构成世俗化政治认同的基础。而日益壮大的工商阶层和技术与文化知识精英,除了对经济及社会绩效的认可,其自身在理性与现实之间的权衡与选择,以及他们能够参与对改革成果的分享,也是与改革主导者达成默契的重要原因。

无疑,市场经济和愈益开放的社会有助于能力优异者和机遇幸运儿分享到更多的改革成果,以跻身于改革受益者的位置,而“工而优则仕”、“商而优则仕”和“学而优则仕”又成为体制对成功者给予奖励的重要渠道,并以此来满足他们分享政治和社会资源的期望。与此相伴随,“贤人政治”和“咨询政治”也成为新时期有特色的政治风景。这些举措的目的,都是要以非竞争性的行政化管道将成功者吸纳进体制,扩大政治权力的社会基础。而意识形态的调整,也为为政者吸收有利于稳固秩序和发展社会的各种理论主张打开了通道,由此,凡是认同,或者至少接受现有制度安排的建设性主张,无论其以何种价值为背景,都有可能被包容。这一变化也相应导致思想界价值立场的变化,虽然因为改革中出现的问题也致使某些具有原教旨色彩的理论抬头(其中最突出且具有破坏力的是民粹主义和极端民族主义),但总体言之,以中庸、理性与务实为特征的实用主义理念开始居于思想界的主流,并形成与体制的良性互动,从而丰富了治理理念,增强了对新政治模式的支持。

毫无疑问,这种以务实和功效为特色的政治发展模式适应了现阶段中国改革与发展的总体需要,由此,它在稳固政治权威的同时,也成为中国改革开放和经济起飞的政治基础。如果没有这样一个在促进改革开放的同时又确保政治权威和基本社会秩序稳定的发展模式,中国经济是否能够取得如此巨大的成就,殊难逆料。

不过,由于这一模式以权力者强力掌控政治资源和社会公共领域,以及社会精英参与主要改革成果的分享为最大特点,其在赢得了政治稳定、精英共识和经济起飞的同时,也带来了自身难以克服的若干矛盾和问题。其中最严重者,莫过于因为缺乏对权力的有效监督与公平、公正的竞争,而导致腐败加剧和社会分化过大。这两大问题不仅严重影响了中国经济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并且直接构成对发展模式本身的解构,成为影响政治权威持续稳固,社会长期和谐安定以及改革开放健康发展的最大问题。

因此,人们期望以不断深化的民主政治建设来解决矛盾,通过政治体制改革来优化发展模式,使之能够既发挥既有模式的优势,又能够最大限度地、权力与资本结合和社会分化过大等负面因素。并且防范和化解各种边缘化激进思想对政治秩序的威胁和冲击。

政治建设论文第4篇

【摘要题】政治文明

【英文摘要】Politicalcivilizationincludesrichconnotationsaspoliticalthought,politicalsystemanhpoliticalbehavioralconstruction.Toputforwardandcarryoutsocialistpoliticalcivilizationconstructionisofgreatsignificancetopushonsocialistmodernizationconstructioninanall-roundwayandrealizethegoalofdevelopingourcountryintoaconparativelywell-off.Thebasictaskofsocialistpoliticalcivilizaionconstructionissocialistdemocraticpoliticalconstructionandlegalsystemconstruction.

【关键词】政治文明/民主政治/法制/建设/politicalcivilization/democraticpolitics/legalsystem/construction

【正文】

中图分类号:D08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7600(2002)04-0001-07

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提出了要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邓小平强调:“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注:《邓小平文选》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168页。)最近,又特别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必须适应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要求,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继续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发展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巩固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注::《执政党必须高度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毕业典礼上的讲话,2002年5月31日。)这些论述,明确提出了小康社会民主政治发展目标,强调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性。

一、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基本内涵

1844年11月,马克思在《关于现代国家的著作的计划草稿》中就提出了“政治文明”概念。马克思强调要用“政治文明”作为废除集权制的主要手段,并对政治文明的内涵作了界定:“人权的宣布和国家的宪法”的颁发与实施,“权力的分开”(立法权力和执行权力分开),破除集权制和建设“政治文明”。(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四十二卷,第238页。)马克思所讲的政治文明,是针对专制、集权制提出来的,强调人民,依法治国,实行民主,相互监督,它包含了现代化国家的主要内容,是一种现代化政治社会形态,是人类社会政治生活的进步状态和发展程度的标志。政治文明既包括政治思想、法治思想、民主思想,也包括在这些思想指导下的政治活动,其中,民主、法治是政治文明的核心。

人类社会文明,即社会的进步状态,是一个多层次、有机联系的整体。马克思对社会文明的整体结构与协调发展,曾进行过精辟的论述,马克思说:“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态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2页。)恩格斯也指出:“政治、法律、哲学、宗教、文学、艺术等的发展是以经济发展为基础的。但是,它们又都互相作用并对经济基础发生作用。”(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732页。)。显然,按照马克思、恩格斯的论述,经济基础或经济结构,指的是物质文明,政治上层建筑及政治、法律的意识形式,则是政治文明,而其他意识形式则是精神文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与精神文明,在一定社会条件下,总是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互动共进,推进社会发展。从总体上看,物质文明起着基础的、决定的作用,但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并不是物质文明的消极派生物,它们不仅对物质文明有巨大的能动作用,而且在一定情况下,具有决定作用。“诚然,生产力、实践、经济基础,一般表现为主要的决定的作用,谁不承认这一点,谁就不是唯物主义者。然而,生产关系、理论、上层建筑这些方面,在一定条件下,有转过来表现为主要的决定的作用,这也是必须承认的。”“当作政治文化等等上层建筑阻碍着经济基础的发展的时候,对于政治上和文化上的革新就成为主要的决定的东西了。”(注:《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325、326页。)

对社会文明的整体分析和研究,国外许多学者也有诸多论述,美国学者威尔•杜兰把社会文明进行了要素分析,认为:“文明是增进文化创造的社会秩序。它包括四大因素:经济的发展,政治的组织,伦理的传统,以及知识与艺术的追求。”(注:[美]威尔•杜兰:《世界文明史》第一卷,东方出版社,1998年版,第3页。)英国学者汤因比,不仅将社会文明明确划分为经济、政治、文化三个部分,而且详细论述了三方面文明的关联性与整体性,他指出:“文明乃整体,它们的局部相依为命,而且都发生牵制作用。在这个整体里,经济的、政治的、文明的因素都保持着一种美好的平衡关系。”(注:[美]汤因比:《历史研究》下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463页。)

同志关于政治文明的概念,是根据社会结构和社会整体文明内容提出来的,是对我国社会文明建设的补充与发展。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提出了进行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的战略方针,并确立了建设的目标、任务与政策,有力地推进了社会的发展。政治文明建设虽然包括在精神文明建设之中,但由于没有作为一项建设的战略举措提出,致使政治文明建设相对滞后,并成为物质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的制约因素。为此,同志提出政治文明建设要求,也是从我国社会现实情况出发的。

政治文明建设具有丰富的内涵。首先,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包括社会主义政治思想文明。政治思想包括政治理论、法治观念、政治理想、政治道德、政治态度、政治情感等,其中政治理论、政治观点、政治理想在政治意识和政治活动中起主导的、支配的作用,它是意识形态的中心内容。能不能坚持先进的社会主义政治理论、观点、理想,并不断提高政党、团体和公民政治活动的文明程度,将一直是小康社会政治文明建设的艰巨任务。这是因为,社会主义的理想与目标的确立,政治思想的形成和政治行为的规范,不可能自发实现,只能依靠有组织、有目的的政治文明建设来完成。而且,我国的政治文明建设,既面临着资本主义政治的强大冲击,又面临我国传统落后政治的干扰。资本主义的“民主”思潮、“自由”观念、“人权”思想,封建社会的等级特权、官贵民轻、人际依附意识、法制观念淡薄等遗传,对我国政治生活有着明显的消极作用,过去、现在乃至将来都成为我国向民主化、现代化方向发展的严重阻抗。因此,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统一政治思想,对我国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的作用重大而又艰巨。

其次,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也包括政治行为文明。政治行为文明是指政党、团体以及公民政治生活、政治活动方式的文明程度,是政治思想文明在行为上的反映。由于资本主义与封建主义政治思想的影响,加上我国政治文明规范尚处在系统建设之中,政党、团体及公民的政治行为文明也有待提高。政治生活中存在的无政府主义与自由化倾向,无视法纪规范的“大民主”现象,政治生活的盲从与自发行为,干部中的家长制作风,领导层的等级特权,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行为,以及、、欺上瞒下、任人唯亲等等,不同程度地存在。这些与政治文明不相符合的行为都是受一定政治思想支配的。它表明我国政治制度化能力还不强,政治文明程度需要提高。如果不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强建设,进行引导,这些不文明行为不仅直接阻滞我国政治建设和社会主义民主的发展,而且严重影响和制约经济建设与文化建设,阻滞整个社会的进步。因此,政治思想建设,政治行为文明的提高,事关社会文明发展与进步的全局。

再次,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还包括政治制度文明。政治制度文明是指政治与法治规范、政治与法治程序的文明程度,是政治思想文明在制度上的表现。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是国体和政体的统一,其核心是人民当家作主。在我国社会主义条件下,根本的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基本的政治制度是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与此相联系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选举制度、基层社会生活的群众自治制度等,也是重要的政治制度,我国法治建设的根本目标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些基本的、主要的政治制度符合我国实际,具有民族特色,已经和正在发挥巨大作用。但是,我们也要清醒看到,由于前面所讲政治意识文明、政治行为文明问题的存在,加上政治制度还不完善,政治制度的认可程度,政治制度在执行中的合理性程度,政治制度化程度,都还存在诸多问题。例如,向往西方的民主、自由竞选,就会质疑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主张西方政党轮流执政就会反对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度;推行等级特权与家长制,就会在事实上否定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欺上瞒下、任人唯亲以及官本位倾向,就会违背民主集中制。因而,有政治制度不执行和政治制度难以制约违背制度的政治思想和行为,是我国政治生活的一种综合性问题,它表明政治制度文明与政治思想文明、政治行为文明是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的。政治制度文明要以政治思想文明、政治行为文明为基础,政治思想文明、政治行为文明要以政治制度文明为保证。在现代社会条件下,政治思想文明建设、政治行为文明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基础建设。在我国,政治制度文明建设特别是法制建设则显得力度不够,这一方面与我国缺乏法治传统有关,另一方面,也与现代社会政治关系、政治组织、政治管理、政治传播手段发展,而政治制度相对滞后,不能适应和规范这些发展有关。因此,进行政治制度文明建设,特别是法制建设,更显得突出和必要。

总之,同志所提出的政治文明,其内涵是十分丰富的,它不仅概括了政治建设的丰富内容,而且揭示了政治生活的发展状态,指明了政治生活进步的方向。社会和人们总是追求进步,反对落后;向往文明,憎恶野蛮;力求发展,避免停滞的。而社会文明总是各方面文明协调发展,整体推进的,忽视哪一方面的文明,都会影响和妨碍社会的全面进步。

二、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现代价值

提出政治文明建设,不仅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而且有深远的意义。

第一,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战略举措。提出政治文明建设的战略举措,是根据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提出的,即目标中实现“富强”的目标,要靠物质文明建设,实现“文明”的目标,要靠精神文明建设,而实现“民主”的目标,则要靠政治文明建设。党的第十五次代表大会,根据党的基本路线,提出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即确立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的基本目标和基本政策,并强调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是“有机统一,不可分割”的,物质文明建设、政治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是实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基本目标,执行基本政策的相应举措。因此,提出政治文明建设,使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内容更加全面、协调,建设的战略举措更加完善。

第二,为我国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提供理论指导和政治保证。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一个充满各种矛盾的复杂系统,如何既全面又协调推进各项建设顺利发展,既是一个复杂的实际问题,又是一个前沿理论问题。从前面的理论阐述,可以将社会划分为物质文明建设、政治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三大部分。物质文明建设是基础,政治文明建设是保证,精神文明建设是动力。物质文明建设,可以通过市场经济体制的运行机制推动,使之呈现一种竞争发展的态势。精神文明建设,也确立了明确的建设目标,形成了系统的理论与方法。而政治文明建设,虽然改革开放以来,取得了明显进展,但也面临许多复杂的问题,这些问题既与我国面临的挑战与国情有关,也与政治文明建设没有明确向全社会提出有关。首先,从国际范围来看,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我国由于生产力水平、科技水平相对于发达国家还比较落后,经济建设、国防建设面临着严峻挑战,这种挑战虽然起决定作用的是经济和科技,但它集中的表现形式是政治。同时,在世界范围内社会主义处于低潮的情况下,如何在国际政治多极化格局中争取主动,也不是一个单纯的政治问题,而是直接关系到我国能否争取一个有利的国际环境发展经济和科技的问题,能否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有所作为的问题。因此,政治文明建设事关国际大局。其次,从国内来看,我国不仅是一个广地域国家,东西、南北经济发展不平衡,而且是一个多民族国家,承受着当代世界民族主义浪潮的冲击。市场经济体制的形成与发展,不仅会使地域之间、民族之间经济发展的差距拉大,而且会使社会主体、个体独立性与自主性增强,原有的阶级、阶层发生分化,形成新的阶层。这些复杂的利益关系如果没有强有力的政治建设进行协调和规范,就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地域之间、民族之间、阶层之间以及个体之间的矛盾与冲突,甚至可能导致混乱与动乱,阻碍、破坏经济发展与社会全面进步。因此,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站在全局发展的高度,提出了带根本性、全局性的政治文明建设举措。政治文明建设决定物质文明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的社会主义性质与价值取向;为物质文明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提供规范,创造安定团结的政治秩序和良好的政治氛围。所以,政治文明建设的提出,不仅可以指导我们站在国际、国内全局的高度,从协调发展、整体推进的层面开展物质文明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而且,从战略发展上为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

三、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基本任务

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个与物质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既不可分割,又相对独立的建设系统。这一系统,如果按建设的任务、目标来划分,则主要有民主政治建设与法制建设。

第一,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邓小平在全面总结建国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并对民主政治发展的世界性潮流进行分析后,提出了“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科学论断,揭示了民主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规定,强调民主政治建设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本目标。为此,党的基本路线把民主作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三大目标之一,并制定了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纲领。

为了结合我国实际和新的发展实际,切实加强民主政治建设,以为首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在党的第十五次代表大会上,提出了探索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规律的任务,提出:“社会主义愈发展,民主也愈发展。我们要在实践中积极探索规律,不断推进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使它在21世纪展现出更加蓬勃的生命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结合和辩证统一。”(注::《执政党必须高度重视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人民日报,2000年5月31日。)这样,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不仅明确肯定了民主政治建设在现代化建设总体布局中的战略地位,而且明确指出了民主政治建设必须与经济建设、文化建设有机联系,从而为探索民主政治发展提供了方法论指导。

民主政治建设,是在社会各种矛盾交错、各种因素互动中进行的。就小康社会而言,民主政治将总是处在既迫切需要建设,又难于建设的矛盾状态之中。

一方面,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的迅速发展,提出了民主政治建设与发展的迫切需要。我国社会对内对外开放的扩大,使人们依托市场体制和现代商品经济,冲破过去的封闭状态和自然经济的束缚,从狭隘的地域关系和人际关系中走出来,成为面向世界、面向社会,广泛联系,具有开放思维、开阔视野的社会个体;在交流与比较过程中,人们对自身和社会关系的更加全面的本质认识,既是人们政治素质提高的表现,也是人们对全局事务以及政治关注、知情、参与的要求。这种要求,就是一种民主要求。同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形成与发展,使人们增强了独立性与自主性,成为面向社会竞争、自主发展的主体,主体性的发展,是民主发展的基础与前提。另外,科学技术与教育的发展与普及,为人们增强民主意识,摆脱自发自在与愚昧无知状态,激发人们追求文明,提高自身思想政治素质提供条件;文化领域与价值取向的多样化,既以民主政治为条件,又以民主政治发展为特征,是突破价值取向单一性后的一种经济、政治、文化发展的综合状态。

总之,我国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发展,既有力推进了民主政治的发展,又迫切需要民主政治的发展。能否正确认识、适应推动民主政治的发展,不仅关系到政治文明的进步,而且关系到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

在民主政治方面,已经发展和需要发展是一个方面,滞后发展与制约发展则是问题的另一方面。民主政治发展所存在的问题主要有:首先,从历史来看,我国是一个有几千年封建专制统治的国家,民主的传统相当薄弱,民众的民主意识并不深厚,同民主政治相适应的经济、法律及文化条件也相对脆弱。因而,这种民主传统面对当代迅速发展的社会就显得底蕴不足。一些封建社会的政治遗传,如等级特权、家长作风以及人治现象等,总要以不同的方式阻碍社会政治、经济与文化的发展。对此,邓小平进行过深刻分析:“革命队伍内的家长制作风,除了个人高度集权之外,还使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组织成为个人的工具。家长制是历史非常悠久的一种陈旧社会现象,它的影响在党的历史上产生过很大危害。”(注:《邓小平文选》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29-330页。)其次,从经验教训上看,新中国成立之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有历史性的进步与发展,最根本的是共产党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领导,确立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法治。但是,由于我国还缺乏有效抑制和消除封建专制主义遗传的经济、政治、文化的基础,社会主义民主难以得到强大经济的支撑与法制的强有力保证,加上计划经济体制过分强化集中,致使民主建设不仅没有得到应有重视,而且使封建专制主义以新的形式一度复活,高度集中统一的政治取向长期贯彻于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抑制民主的发展,阻碍经济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在总结这一历史经验教训过程中,邓小平指出,从理论上讲,社会主义民主“是历史上最广泛的民主。在民主的实践方面,我们过去做得不够,并且犯过错误”。(注:《邓小平文选》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68页。)对过去的历史经验教训,清理、消化不是一下子能完成的,特别是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大而全”观念,高度集中的权力意识,人际依附的惯性,往往与封建社会等级特权、官贵民轻、任人唯亲等残余混杂在一起,成为阻滞我国民主政治建设与发展的顽症。再次,社会的民主意识与习惯比较淡薄,民主生活比较单一而且不成熟,其突出表现是,要么顺从专制或服从高度集中统一,忽视自身主体性;要么违反一定规范,不正确,甚至滥用民主,就是所谓“大民主”。在“”中,封建专制与“大民主”,作为政治生活的“两极”表现,虽然形式不同,但其本质所反映的,是我国民主与法制既不成熟,又不健全,这是对忽视民主政治与法制建设的惩罚,是社会的巨大不幸。“大民主”的政治斗争方式,冲击平等竞争方式;高度集中的强制统一方式,影响民主协商方式;传统人治方式,干扰法制规范方式。

总之,我国民主政治建设与发展,不是一帆风顺的,它将会遇到来自于传统与现实、观念与体制等各方面的阻抗,它也只能在不断消除这些阻抗过程中,与经济、政治、文化协同发展。任何关于民主政治建设与发展的“自发论”、“无关紧要论”都是错误的。

第二,关于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另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建设完备的法律体系,依法治国,将我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法制国家,使法律成为整个社会管理的最高准则。

社会主义民主建设与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联系在一起的。社会主义民主建设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基础和前提,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是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规范与保证。没有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社会就会走向专制,没有社会主义法制,民主就会流于形式。社会主义民主薄弱,必然导致社会主义法制疲软;社会主义法制无力,也必然导致社会主义民主脆弱。社会主义民主建设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提供广泛的群众基础和合理性取向,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保证并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法制建设的目的,是依法治国,将我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民主和法治国家,使国家的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和文化生活以及民主等各个方面,使人民民主和的各个环节都能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法制建设,包括法制理论、法制思想、法律体系、执法机构、执法队伍等方面的建设,在这些内容中,法制理论与法制思想建设,是法制建设的核心与灵魂,对其他建设具有指导作用。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法制建设方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诸如初步形成了比较完善的法律体系,制定了相关配套的法律条文,强化了司法、执法机构与队伍的建设,依法办事的风气正在我国形成,法制建设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所发挥的作用越来越突出,也越来越重要。但是,应当承认,我国法制建设与过去相比,与德治建设相比,所投入的社会成本,相对而言,是比较大的,法制建设的推进也比较曲折和艰难,这与法制建设所遇到的来自社会和传统的阻抗(与民主建设所面临的问题类似)有关,也与法制建设中的有形建设,即法律条文、法制机构、法制队伍建设与无形建设,即法制理论、法制思想建设不协调有关。

我国既是一个缺乏民主传统的国家,同时也是一个缺乏法制传统的国家。“”结束后,党和广大人民群众对“”那种目无法度和由“大民主”导致的混乱极为反感,渴望社会民主、平稳、有序,因而,加强社会民主建设和法制建设,既是社会稳定、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于是,法制建设受到高度重视。在比较短的时间内,法律条文大批相继制定并初步形成体系,经济、政治、社会等多方面的执法机构,迅速恢复和新建,执法队伍不断扩充,执法装备不断更新。这些社会成本投入之后,虽然有较为明显的效果,但是,一段时间,社会上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情况比较普遍,执法系统发生了腐败现象,违法犯罪的情况危及社会稳定,群众很不满意。这一事实说明,有形的法制建设固然重要,无形的法制建设以及为法制建设提供基础和条件的建设,即法制思想建设、民主建设与道德建设不可缺少、不容忽视。如果有形法制建设没有相应的无形法制思想建设作为基础与思想上的保证,有形法制建设就会受到其他思想,特别是落后思想的支配,不仅起不到法制建设的作用,而且还会给社会制造麻烦和造成损害。同时,法制建设如果没有民主建设作为基础,法制建设也会因为缺乏民主监督、民主管理而自行其是,有失公正,甚至可能成为民主建设的障碍。另外,法制建设如果没有道德建设的配合,执法人员缺乏内在道德法庭的审理,执法的不道德行为就会直接损害法制的诚信与威信,引发社会上的道德失范,冲破道德底线而走向违法乱纪。因此,根据我国的文化传统,法制建设应当坚持以人为本,标本兼顾,把有形建设与无形建设、法治与德治结合起来。

第一,加强法制思想建设与法制教育。法制思想建设,主要包括法制理论建设和人们法制意识、观念的培养与提高。法制理论是有中国特色的现代社会主义法制理论,包括法制的科学理论与法制的价值理论,着重解决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为什么需要法制与如何正确实行法制的根本性问题。只有解决这个问题,有形法制建设才有正确指导和牢固思想基础,才能真正走向法制自觉,否则,只会是法制自发。法制自发必定引发法制建设的许多不确定性问题发生而导致法制建设不必要的曲折和反复。

法制思想建设在我国特别重要,原因在于,一是我国缺乏法制传统,民众的法制意识、观念比较淡薄。二是我国是一个富有伦理传统,重视德治的国家,人们在行为规范上,比较注重内在的思想、道德修养与自控,也正是由于这个原因,以解决内在思想问题为主的道德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在社会管理中富有传统和优势。因此,要使有形的法制建设充分发挥作用,必须认识和尊重民族的这一传统,发挥其优势。而且,法制的思想建设,是一项治本建设,它同道德建设的功能一样,就是注重用人的内在控制人的外在,这是我国古代先哲们探索治国齐家修己的基本思路,并成为一种民族文化的积淀。在现代社会条件下注重人的内在思想建设的思路,是以充分尊重、发挥人的主体性为前提的,是坚持以人为本,依靠个体自觉自律为基础的。没有个体自觉自律为基础,法制只会成为一种外在性控制或强制,而这种控制或强制,要么需要很大的社会成本,要么难以持久维持下去。而有效的法制思想和道德建设,不仅可以减少社会摩擦与冲突,而且能够降低社会运行成本。所以邓小平强调法制建设的根本问题是教育人,他指出:“我们国家缺少执法和守法的传统……法制观念与人们的文化素质有关。”“所以,加强法制重要的是要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注:《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63页。)教育的目的是要使人人都懂得法律,自觉遵守法律,既能依法行事,运用法律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又能积极主动地维护法律的尊严。

政治建设论文第5篇

关键词:宪政制度 宪政意识 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人类政治文明发展到今天,其最根本的成果就是以宪政制度为核心的民主政治制度,或者说宪政制度是当代政治文明的根本标志。宪政制度的一个最重要的基础在于社会全体成员对它的接受和信仰,也即宪政意识的支持。可以说,如果脱离了宪政意识在全社会成员中的植根、认同和普及,政治文明的建设就会成为一句空话。因此,认识和把握宪政意识与政治文明的这种内在关系,就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不可或缺的思想认识前提和理论基础。

一、政治文明的核心在于宪政制度

政治文明是人类社会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表现在政治活动、政治过程、政治制度和政治理念上的逐步开化和前进的程度。近代以来政治文明的发展主要是和近代西方资产阶级国家的形成相联系。在同封建专制集权长期斗争的过程中,近代西方资产阶级发展出了以民主政治为核心的诸多政治文明理念,如人民主权、权力制约、法治、人权、责任政府等,这些政治文明理念被载入宪法,形成以宪法为根本的一整套政治法律制度,即宪政制度,并以此为基础进而建立起资产阶级民主制共和国。wWW.133229.coM这不仅是近代政治文明发展的重要成果和标志,更重要的是它还推动了政治文明乃至整个人类文明的巨大进步。

近代政治文明发展的目标途径在于民主政治,民主政治的存在和运行则通过宪政制度得到保障。因此,现代政治文明的核心集中体现为宪政制度。首先,作为同封建专制集权斗争的产物和结果,西方近代资产阶级国家政治文明的诸多理念是通过以宪法为基础的一整套政治法律制度得以确认、落实和贯彻的。也即宪政制度是对近代政治文明以法律制度形式做出的确认,是近代政治文明的制度化和法律化。宪政制度的诞生为人类的政治活动从腥风血雨的野蛮和暴力下解放出来,进而走向文明、有序的政治提供了最好的制度保障,并成为当今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追求和选择。其次,宪政制度又是政治文明的内在要求并规定了民主国家政治文明的基本走向和基本原则。政治文明的诸多理念集中体现在民主政治中,它们要求民主政治的基本方向应当是实现政治权力运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以法律的形式明确政治权力的分配、政治制度的设计、政治权力的实现。宪政制度就是在现代民主国家中以其特有的制度功能最大限度的满足民主政治的要求,同时对可能的针对民主政治的破坏进行预防和限制,引导和保证政治文明的发展方向。再次,宪政制度是人类社会迄今为止的一个成熟的政治文明的重要标志。政治文明是一个历史的发展过程。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政治只是少数奴隶主和封建贵族享有的特权,他们通过对国家权力的专制垄断实现对其他社会成员的人身占有和对全社会的财富占有。即使在古希腊奴隶制的民主制度下,享有民主权利的成年公民也不过仅占人口的百分之十。近代西方资产阶级革命产生以后,政治思想和政治活动的民主化逐步成为政治文明发展的主要方向。民主、自由、人权的基本理念,代议制度、政党政治等政治体制逐步成为政治文明发展的主要内容。这些发展成果最终通过以宪法为基础的一系列政治法律制度得以确认和加强。可以说,宪政制度是人类政治文明发展到今天的最高表现。

二、宪政意识是宪政制度的重要前提和基础

宪政制度的产生、实施、贯彻不仅是人类政治文明发展史上的一场影响深远的制度革命,要求和实现宪政首先更是一场深刻的政治观念的革命。追溯政治发展的历史我们可以看到,每个时代的政治活动总是内含着特定的政治观念。这种政治观念为一定的政治体制的建立、存在和发展提供着强大的道义和精神支持资源。一方面它使生活在该政治体制内的不同的种族、民族、宗教和其它社会群体保持了政治认同目标的一致性,并排斥任何可能导致背离该政治观念的政治行为。另一方面,这种高度的政治认同使得政治体制从中获得共同的价值观,并在此基础上使政治体制具有权威性和合法性,政治体制的过程和目标才能得以畅通无阻和贯彻实施。作为现代政治体制根本的宪政制度的存在及其制度功能的有效发挥同

样也离不开一定的宪政意识的支持。

宪政意识是现代社会成员对建立在宪法和以宪法为核心的政治法律制度基础上的现代国家的政治活动的本质、特点、规律的认识和反映。与古代封建专制政治制度下的政治活动相比,现代社会民主政治最根本的特点在于政治权力的民主化,即政治权力产生、构成、更迭来必须自于公民的选举,必须得到人民真实的授予;政治权力的运做过程和决策目的必须保障和实现公民的依照宪法享有的权利和自由。这意味着现代社会的政治活动首先必须建立在社会成员的认同基础之上,必须体现出社会成员普遍追求的价值观。这种普遍的认同和价值观反映在现代法律政治制度上就是宪政制度。宪政意识对宪政制度的意义概括地讲主要体现在:

首先,宪政制度是宪政意识作用于政治活动的结果。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告诉我们,人类的任何活动都是一种有目的、有计划,即有意识的活动。人类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过程正是通过这种有意识的活动得以实现。正如列宁所说的:“人的意识不仅反映客观世界,并且创造客观世界。m[};人们改造自然的活动是如此,人们的社会政治活动亦不能例外。19世纪法国政治学家托克维尔在考察美国的政治制度时指出,美国取得成功的因素有三个:“第一是上帝赐予美国人的特殊和偶然的状况。第二是他们的法律。第三是他们的习惯和习俗。”在这三个要素中,“最具有生命力的是第三个要素—人民的精神、感情、信念,开宪政意识的产生,宪政意识则是宪政制度建立的精神之母。

其次,宪政制度的完善依赖于宪政意识的不断培育和提高。如前所述,宪政制度是宪政意识活动的产物和结果,因此宪政制度必然地要体现出宪政意识的要求和价值取向,并以此作为制度设计的目的及其功能实现的基础。这就是说,有什么样的宪政意识,就必然有什么样的宪政制度,宪政制度不能脱离宪政意识而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宪政制度不仅是以宪政意识作为自己的起点,以制度的形式满足宪政意识的要求和价值取向,同时宪政制度又是以不断成熟和完善的宪政意识作为自己强大的精神动力,维持和保障着现代政治文明。

再次,宪政意识的普及是宪政制度得以贯彻实施的保障。宪政制度的作用在于限制国家权力,保障和实现公民依照宪法所享有的权利和自由。但宪政制度本身只不过是一种制度选择,是一种工具,其作用的贯彻和实施从根本上必须依靠具有宪政意识的社会民众的参与。如果只有制度的建立,而缺乏大多数社会成员的共识与毫无异议地接受,它也不会真正得以实现并持续长久的。这正如哈耶克在《走向现代化》中指出的那样:“如果一个国家的人民缺乏一种能赋予这些制度以真实生命力的广泛的现代心理基础,如果执行和运用着这些现代制度的人,自身还没有从心理、思想、态度和行为方式上都经历一个向现代化的转变,失败和畸形发展的悲剧结局是不可避免的。再完美的现代制度和管理方式,再先进的技术工艺,也会在一群传统人的手中变成废纸一堆。”因此,宪政制度的实现除了需要建立以宪法为核心的相应完备的政治法律体系外,还需要在广度和深度上大力培育社会成员的宪政意识,以此来保证宪政制度真正的得以贯彻和实施。

三、宪政意识与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

人类政治文明的产生与发展是与近代资产阶级革命相联系,并最先在资产阶级国家以制度的形式获得实现。它体现出资产阶级在人类历史发展过程中的进步和革命的作用。也正因如此,从空想社会主义者到马克思和恩格斯,都把资本主义社会称之为文明社会。但这并不意味着政治文明只能属于资产阶级,只能是资产阶级国家的专利品。恰恰相反,政治文明首先是对以往整个人类丰富的政治生活经验的历史总结,它所蕴涵的思想、理念和价值观已经超越了个别的阶级和个别的政治体制而对于整个人类政治生活及其进步和发展都具有一种普遍的指导意义,因此它是属于全人类共同拥有的的财富,也是当今不同政治体制可以共同享有的价值资源。

如本文开始所说,人类政治文明发展到今天,其最根本的核心成果就是宪政制度。因此,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就必然要求首先选择宪政建设,要在全社会树立起宪法至高无上的权威的观念,并在理论认识和实践活动中真实的体现和保证宪法作为国家政治生活的基准和法律体系中最高规范的地位,不允许任何超越宪法和法律之上的特权存在。这也是今后进一步发展和提升我国政治文明程度的关键和方向性保证。有鉴于此,当前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我们面临的一个基本的问题就是社会成员宪政意识的淡薄

。这里既有中国文化传统的历时性继承因素,同时也与新中国成立以来宪法功能实际上的不到位的现时性因素密切相关。

从文化传统上看,中国封建传统政治文化的核心在于民对君(其产生不是来自竞争性的制度程序,而是传统关系的合法性和纯粹的魅力)的单向发生的义务和服从。在这种义务服从本位观念下,君主统治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不可改变,体现的是一种忠孝文化。这种在中国历久难衰,影响至今的文化严重地扼杀和阻碍着为宪政需要的个人自由、个人权利的实现和保障,并以此为基础选择和限制统治者及其权力提供认同和发生条件。近现代以来的清朝宪政改革和国民党时期的《中华民国宪法》的失败都与此相关。而宪政从根本上讲是追求个人自由的结果。对自由的热爱和追求、为实现自由而衍生的一些基本权利要求、及为实现自由而参与、斗争和制衡,这是宪政得以生成的强大动力。同时,从现代民主国家宪法发展历史的轨迹来看,个人权利作为生活的核心所在,从来就是宪法史的主线。没有这种对个人自由、权利的信仰和追求,缺乏对个体的关怀,宪政是不可能建立的。

政治建设论文第6篇

【摘要题】理论探讨

【英文摘要】BasedontheideathattheineradicabletraditionalpoliticsandculturehinderthemodernizationofChina,theauthor,consideringtheirdenotationsanddefinitionsoftheirfunction,analyzesthepresentsituationofChina''''spoliticsandculture,discussesthesignificanceofestablishingnewtypesofpoliticsandculture,anddoesanattemptresearchintotheirestablishmentfollowingthesocialistguidelines.

【关键词】政治文化/建设/新型政治文化/politicsandculture/construction/newtypesofpoliticsandculture

【正文】

中图分类号:G12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472X(2002)03-0102-05

政治文化作为一种社会政治现象,反映着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客观的政治历史和政治现实。同时,政治文化又随着人类社会历史和人类政治文明的发展而演进,影响和制约政治体系、政治关系和政治活动。根深蒂固的中国传统政治文化已经成为制约中国全面走向现代化的“瓶颈”,如何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来分析和准确把握政治文化的基本问题,探索社会主义政治文化发展的规律,并以此来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发展,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政治文化的涵义及作用

从历史的渊源看,对政治文化的研究可以一直追溯到古希腊时期。在《理想国》一书中柏拉图描述了有关政治文化的问题:“当人们的分布变化时,政府构成就会变化,一种变化时这样,那么另一种变化也是这样……,国家不会超出生活于其中的人性范围。”[1](p245)但政治文化明确地作为政治学中的一个专门概念和专门的研究课题,是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才开始出现的。1956年,美国当代政治学家阿尔蒙德在其所著的《比较政治系统》一书中,提出了政治文化这一概念,并形成了一定的分析框架。在书中他认为:“政治文化是一个民族在特定时期流行的一套政治态度、信仰和感情。这个政治文化是本民族的历史和现在社会、经济、政治活动的进程中形成的。人们在过去的经历中形成的态度类型对未来的政治行为有着重要的强制作用。政治文化影响着各个担任政治角色者的行为、他们的政治要求内容和对法律的反应。”[2](p29)1961年,美国著名的政治学家派尔在撰写《国际社会科学百科全书》时,给“政治文化”下了一个明确的定义:“政治文化是这样的一套态度、信念和感情,它赋予政治过程以意义和秩序,它给出制约政治系统行为的基本前提和规则,它包括政治理想和一个政体的运行规范(operatingnorms)。因此,政治文化就是政治的心理与主观纬度集合形式的展示。”[3](p218)此后,各国政治学家对政治文化的界定各持己见,莫衷一是,对政治文化的研究各执一端、纷繁复杂。我们在政治学的研究中对政治文化作出了有益的探讨,力求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来解释政治文化,在具体的界定中也形成了我们自己的看法:所谓政治文化,就是一个国家中的阶级、民族和其他社会团体,以及这个国家中的成员,在一定的生产方式的基础上,于一定的经济、政治和文化环境中形成的关于国家政治生活的政治心理倾向和政治价值取向的总和。

政治文化作为社会政治系统和社会政治行为在个体心理导向领域中的系统表现,是整个社会系统、尤其是社会文化系统和政治系统的历史性产物,也是在这个系统中的每个成员活动的历史性产物。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政治文化一旦形成,便以其无形的力量渗透于政治生活的一切领域,对国家政治生活产生不可估量的影响。首先,指导政治行为是政治文化最基本的功能。政治文化作为一种内化了的政治行为规范,规定着人们的政治倾向,影响着人们对政治的关心程度和争取或行使民利的行为力度,支配着人们对政治行为方式的选择,更以一种执着的政治目标深刻、稳定、长久地指导人们的政治行为。当然由于政治文化性质和内容的不同,它既可以指导革命的、进取的、正义的推进社会进步的政治行为,也可以指导反动的、保守的、非正义的阻碍社会进步的政治行为。其次,影响政治体系。历史表明,在一场政治革命风暴到来之前,往往在政治文化领域首先出现革故鼎新的征兆,形成一种新的政治制度的设计,以此来指导人们的政治行为,并且为新的统治秩序提供思想意识上的支持。政治文化总是指导着人们去保护或一种政治制度,去维持或改革一种政治体制。再次,制约政治发展。政治发展是各种社会、政治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政治文化更是其中的一股无形的重要力量。政治文化内含着对政治发展前景的向往,如果这种向往是符合政治发展规律的,人们将从中汲取巨大的精神能量,通过政治实践推动政治发展;反之则会严重阻碍政治发展。另外,政治文化通过其时旷日久、潜移默化、传播灌输的作用塑造政治社会的成员,使他们的政治文化素养对政治发展起着巨大的推动作用。

二、当代中国政治文化的现状

根据当代世界的时代特征和我国现阶段的基本国情,我国现阶段的政治文化是一种处于现代化进程中的政治文化,体现了传统和现代两个层面。

第一,从传统的层面来看,我国是一个有着两千多年封建专制统治的国家,落后的小农生产方式、牢固的血缘宗法制度、政治和思想文化的高度专制以及封闭的社会政治、经济结构,形成了古代以君主的“治国之道”为核心,以处理君臣、君民关系为内容的较为完备的封建政治文化体系,民众中普遍存在着崇圣意识和依附心理,“人治”成为一种习惯和心理定势并已根深蒂固。权力崇拜与惧怕的二元政治情感、上下等级意识以及狭隘的顺从心理等均构成了我国传统政治文化的主要特点。

第二,从现代的层面来看,世俗化和理性化成为现阶段中国政治文化的基本特征。改革开放使政治文化打破了封闭保守、自我维持的传统发展模式,呈现出对社会变革和发展的适应性和容纳不同性质的文化的开放性。

首先,整个社会的政治价值观发生了深刻变化。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社会的政治价值观实现了由“政治挂帅”向“政治为经济服务”的历史性转变,确立并发展了以邓小平理论为基本指导思想的主流政治文化。国家职能的价值标准也发生相应的变化,经济和社会管理成为国家的主要职能。“民主建国”、“依法治国”、“以德治国”和“科教兴国”等逐渐成为人们的普遍共识。

其次,公民的政治主体意识增强。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发展,普通公民政治上的民主、平等、自觉意识逐渐增强,社会主人意识和政治参与意识不断扩大。公民开始确立依法有序表达意志和利益的思维模式和行为方式,解决问题的方式逐渐由找“长官”转向找“法官”。

第三,虽然现阶段我国政治文化的格局是社会主义政治文化占主导地位,但历史遗留下来的封建专制主义和西方传入的个人主义政治文化还有相当的影响,相对于我国社会经济、政治的发展来说,政治文化的发展仍然是滞后的,政治文化的发展依然矛盾重重。

首先,主流政治文化内部分层趋势明显加剧。市场经济的发展使人们的社会利益格局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与此相适应,人们的政治意识虽然在根本上统一于社会主义与爱国主义的旗帜下,但在具体的政治倾向如政治态度、情感和政策倾向等方面却出现分化,呈现阶层性特征,以社会主义价值观为核心的主流政治文化内部分层趋势加剧,亚文化广泛存在。

其次,不同性质的政治文化在并存中冲突加剧。我国生产力水平的多层次性和地区差异以及改革的渐进性形成了不同性质的政治文化广泛并存、兼容并蓄的局面。但以自然经济为基础的政治文化、以计划经济为基础的政治文化与以现代市场经济为基础的政治文化其内核本质不同,存在着广泛的摩擦。民族文化在吸收外来文化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与之发生冲突,广泛存在的亚文化更是摩擦不断。

再次,从宏观政治心理上看,现阶段我国国民政治心理以对现行政策的认同为主,同时兼有多元性、怀旧性和动态性的特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重义轻利的儒家伦理观念已经不被人们所接受,代之而起的是“利益”一词堂堂正正地进入我们的生活。

三、政治文化建设对中国现代化的积极意义

现代化的进程本身就包含政治文化的现代化。政治文化在社会主义现代化过程中,其本身也必然处在一个现代化过程中,落后的政治文化对社会主义现代化过程会起到阻碍作用,而现代化了的政治文化对现代化会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政治文化是社会发展过程中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是政治主体成熟和完善不可或缺的内在因素。政治文化建设和发展的成功与否,事关政治体制改革的成败,影响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

第一,加强政治文化建设是我国实现政治现代化的内在要求。首先,从宏观上看,政治文化建设有利于我国进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政治文化能为政治系统提供合法性解释和合理性证明,加强政治角色对政治系统的认同,增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此外,政治文化建设还可以加强主导政治文化对其它亚文化和反文化的制约和整合,同时面对社会新形势进行自身的调整和改革,以利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持续、健康、协调发展。其次,从中观上看,政治文化建设有利于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政府机构改革和各项政策的顺利出台。社会主义政治体制改革是一个有深刻文化指向和浓厚文化蕴含的政治变革过程,政治改革中的政治文化含量高低,直接影响着政治改革的深度和质量。理智审慎的政治文化能够催发政治角色对政治体制改革的认同,增强对政府的信任,以利于政府改革的顺利进行和政策目的的顺利达到。再次,从微观上看,政治文化建设有助于政治人格的健全和完善,使个体成为独立自主、自由平等、具有创新意识、效益意识、责任意识、组织意识、公共人格的新型政治人。

第二,加强政治文化建设,形成良好的政治文化环境,能够促进社会政治稳定和政治发展。“要改革,就一定要有稳定的政治环境”。[4](p284)苏联解体、东欧剧变的历史告诉我们,保持一个稳定的政治环境是我们做一切事情的基础,“中国的问题,压倒一切的是需要稳定。没有稳定的环境,什么都搞不成,已经取得的成果也会失掉。”[4](p284)要保持稳定就必须要有良好的政治文化作为保证,使人们对国家的根本制度和具体体制都能达到较大程度的认同,这样作为政治主体的人民大众的情绪、态度、要求、愿望、行为等才能更大程度地与国家的政治要求相吻合,使社会的政治形势、政治氛围得到维护和发展。从文化的角度来说,社会政治的发展也就是政治文化的发展,这就需要在稳定的政治环境中对原有的政治体系不断地改革和完善。政治改革的本质是一种政治利益关系的调整,改革能够消除利益矛盾,推动社会政治的发展,维护政治的权威,同时能够提高政治管理的效率和效益。而影响政治变革的重要制约因素是人们的政治心理。顺应社会政治心理的潮流,顺应民心,则政治改革就会顺利,对社会政治发展就有推动作用;反之,就会有阻碍作用,甚至发生社会危机或社会动乱。

第三,加强政治文化建设是对国外政治文化霸权的有力回击。早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意大利共产党领导人葛兰西就曾提出文化的领导权问题,“社会的领导作用表现在两种作用中”即“在统治的形式中”与“神和道德的领导”的形式中。[5](p116)在当代,和平演变、价值输出和文化殖民是西方敌对势力在文化战略中常用的伎俩。米歇耳•诺瓦克曾深刻地指出,“观念意志是现实生活中的一部分,但今天它已获得了比现实更大的力量。”[6](p13)理查德•罗斯克兰在《外交》杂志的评论中写道:在可预见的未来,唯一名副其实的国家文明来自世界市场占主导地位的经济文化。亨廷顿抛出的《文明的冲突》更是这种论调的有力佐证。西方社会妄图以一种普适性的、绝对性的盎格鲁萨科逊式的政治文化来达到全球大同、消除异己的目的。他们抛出人权问题,进行西方价值观念输出,大批量生产和传播西方价值观念的政治文化,给发展中国家带来极大的文化震荡和思想混乱。因此,中国对所处的舆论环境应该有忧患意识,进行深入的政治文化研究,探索中国政治文化、社会主义文化的可持续发展之路,维护我国的政治主导文化的合法性是摆在我们面前的刻不容缓的课题。

第四,加强政治文化建设是对当前社会转型时期文化震荡的有力回击。市场经济和工业化是一把双刃剑,它在给社会带来极大物质财富和社会进步的同时,也带来一些在所难免的“社会病”。这些“社会病”具有伴生性、潜伏性、阶段性和病态性,在没有正确的理论和正确的实践进行引导和整合的情况下,后果将不堪设想。市场经济发展中出现的种种问题,迫切需要先进的、科学的政治文化对之进行引导和匡正,而处于转型时期的我国社会的政治文化自身也处于转型待定阶段。传统政治文化的合法效力正在逐步降低,现代政治文化的功能尚未得到充分发挥。而这期间自由主义、法团主义、保守主义、民族主义等政治思潮逐渐悄然兴起。纷繁复杂的社会形势和形形的社会思潮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开阔了人们的视野,丰富了人们的政治阅历,但也会在一定程度上使人们在政治生活的具体实践中陷入进退维谷、迷惑徘徊的境域。加强政治文化建设,有利于政治角色尽早走出思想误区,有利于公民对政治权威的认同,有利于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有利于深化改革,使社会民主生活畅通,政治角色重新定位,政治价值重新确立。

四、加快社会主义新型政治文化建设

我们党历来重视政治文化的建设。在当代中国,以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不仅致力于领导全党和全国人民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而且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到了一个新的战略高度,并在此基础上逐步提出和全面阐述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问题。我们要努力探索有中国特色的政治文化可持续发展之路,加强对公民的启蒙和教育,使公民真正做到知政、晓政、督政、。不仅要在认识政治文化的可持续发展而且更要在实践中去积极推进政治文化的建设。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快政治文化建设,建设新型社会主义政治文化,我们要切实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进一步深化改革,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

我们要通过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来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使社会生产方式、生活方式、行为方式、思维方式发生全面变化,使政治生活、政治关系、政治意识朝着有利于建设高度社会主义民主的方向发展,为政治文化的发展和更新准备充分的总和性基础。政治文化作为思想上层建筑和政治意识形态归根到底受经济基础决定。而经济基础中起决定作用的是生产力,生产力构成一切社会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和发展的动力源泉。早在1980年2月,邓小平就明确提出:“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根本表现,就是能够允许社会主义生产力以旧社会所没有的速度迅速发展,使人民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能够逐步得到满足。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来讲,正确的政治领导的成果,归根结底要表现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上,人民物质文化生活的改善上。如果在一个很长的历史时期内,社会主义国家生产力的发展的速度比资本主义国家慢,还谈什么优越性?”[7](p128)经济上的落后制约了政治文化的发展。只有大力发展生产力,才能使人民群众在社会主义制度所得到的实惠中坚定政治信仰,产生对现行政治制度的认同和爱戴。我们要加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同时还要使政治体制改革与经济体制改革相适应,在深化经济改革的同时,积极稳妥地推动政治体制改革,正确处理政治文化建设与政治稳定的关系。阿尔蒙德认为,在政治文化转型时期,不同政治文化理念相互碰撞,不同政治文化相互摩擦,势必会影响社会的稳定。而社会稳定是我们做一切事情的基础,所以我们要“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以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在社会政治稳定中推进改革、发展,在改革、发展中实现政治稳定”。[8](p10)

第二,加强以邓小平理论为核心的主流政治文化建设,增强民族凝聚力。

我们要以邓小平理论为核心内容,提高政治教育的水平和力度,使广大人民群众既在实践中又在思想上认识到这一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伟大意义。当前,我们国家正处于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在这个大发展、大转型时期,来自国际国内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知识、新矛盾不断涌现,政治文化趋于多样化,理论界也众说纷纭。这些思潮良莠不齐、鱼龙混杂,甚至有些错误思潮甚嚣尘上,呈愈演愈烈之势。面对这种复杂的局面,我们必须有一个统一的指导思想和行动指南,否则各行其是、各自为政,就会出现社会政治动乱。毫无疑问,邓小平理论是中国人民求富求强的科学指南,是马克思主义同当代中国时代特征相结合的产物,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新阶段,更是当代中国政治文化发展的政治共识。党的十五大根据形势发展提出了邓小平理论的旗帜问题,就是要用邓小平理论来指导我们整个事业和各项工作,要用邓小平理论来统一全党和全国人民的思想,凝聚全党,团结全国各族人民,解决我们面临的复杂矛盾和问题,不断推进我们的伟大事业向前发展。

第三,完善政治社会化渠道,提高全民族的政治文化素质,扩大政治认同。

全民族的总体素质的提高是政治文化现代化的重要的和必要条件。“政治发展的前提条件是公民参与的扩大。”[9](p5)而公民参与的扩大依赖于政治社会化渠道的完善和全民族政治文化素质的提高。完善政治社会化渠道和提高全民族政治文化素质要从以下几方面做起:首先,要加强对大众传播媒介的引导和控制。大众传播媒介对于政治稳定、营造浓郁的政治氛围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要通过大众传播媒介牢固地确立统治者的政治文化,维护和保护主流政治文化,争取亚政治文化,抑制反主流政治文化的产生和传播,特别要毫不留情地打击。其次,要疏通和健全民主参与渠道。主流政治文化要占据主导地位,必须依靠畅通无阻的传递通道方能被公民认同和吸收,没有畅通的民主参与渠道,公民参政的积极性就会受损,参政热情就会泯灭,主流政治文化就难以巩固地位,也就经受不住反主流文化的冲击。再次,要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是社会主义政治文化建设的大文化背景。它的思想观念、道德风尚以及教育科学文化等都给当代中国的政治文化以极大的影响。精神文明建设有助于政治文化中的主文化的确立和丰富政治文化中亚文化,也有助于分散、限制政治文化中的反文化。最后,要加强执政党自身的建设,扩大政治认同。同志指出,要把中国的事情办好,关键在我们党,关键取决于我们党,取决于党的思想、作风、组织、纪律状况和战斗力、领导水平。党在革命、建设、改革的各个时期,总是代表着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着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着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实现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而不懈奋斗。执政党要继承革命时期的优良传统,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点,关心群众利益和疾苦,满腔热情地解决人民群众生产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努力树立起共产党的权威和光辉形象。

第四,批判地继承中外政治文化的思想资料,在兼收并蓄的基础上综合创新。

首先,要处理好现代政治文化与传统政治文化的关系。要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传统政治文化,对其进行合理扬弃。要从我们所处的时代要求出发,积极吸收继承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中的精华,同时坚决摒弃传统文化中“三纲五常”、“皇权至上”等封建糟粕,努力创建既符合中国国情,又适应时代要求的社会主义新型政治文化;其次要处理好本土政治文化与外来政治文化的关系。要吸收外来文化的优秀成果,借鉴其现代化的管理经验和西方先进的文明成果,来丰富和发展本民族政治文化,使之既有民族性又有世界性。随着人类文化交流的日益扩大,尤其是随着人类社会全球化的发展,国家间政治文化的交流势必愈加密切,这种交流是交互的、双向的,是不可阻挡的。因此,建设社会主义新型政治文化既要立足于本民族的特点,又要适应这种全球化发展的要求,同时还应防止西方国家的意识形态的渗透。

第五,要加强和改善思想政治工作。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是我党的优良传统,也是社会主义政治文化占领意识形态阵地的有力保证。思想政治教育的根本目的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思想政治教育在促进政治文化与社会主义经济政治体系相协调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思想政治教育要协调和引导国民的政治心理,使其符合现代化的根本要求。社会主义现代化不仅意味着物质的现代化,也包含国民心理观念的现代化,如果没有国民心理的现代化,物质的现代化就会步履维艰;要引导国民树立社会主义政治思想观念,树立正确的民主观、自由观、平等观、公平观和人权观;帮助国民树立正确的政治态度,使人们从对道德政治态度的眷恋中解脱出来,通过科学的认知实现对现代民主政治的认同,从而促进政治体系的持续高效运转。

总之,社会主义新型政治文化建设是一项系统的、复杂的社会工作,需要几代人长期不懈地努力。我们要在党的领导下,分阶段、有步骤地进行,切忌一蹴而就。在全球化和政治文化多元化并存的态势下,只要我们保持冷静,站稳脚跟,抓住机遇,沉着迎战,把我们国家自己的事情办好,我们就一定能趋利避害、扬长避短,构建充满生机活力的崭新的当代中国新型政治文化,推动当代中国现代化事业健康有序地发展。

收稿日期:2002-05-08

【参考文献】

[1]柏拉图.理想国[M].北京:商务印书馆,1962.

[2]阿尔蒙德.比较政治学[M].上海:上海泽文出版社,1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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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5]葛兰西.狱中札记[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3.

[6](美)萨托利.民主新论[M].北京:东方出版社,1993.

[7]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政治建设论文第7篇

【论文关键词】经济建设;法治;行政 【论文摘要】党的十六大作出支持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加快调整和改造的战略部署。经济的振兴与持续发展离不开法治的平台。依法行政的实践与行政法学理论是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的“双重防护林”。 衡量一个社会有多少财富要看它的经济指数,然而一个社会的文明指数则要根据那里的法治状况来判定。经济的振兴应当表现为经济基础的夯实、经济实力的增长及生产力水平的大幅提高。但恩,经济的振兴与持续发展必须以法治为依托。也就是说振兴经济,法治应先行。 一、经济与法治的关系 经济与法治建设的关系相当密切。按照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经济建设属于经济基础范畴,法治建设则属于上层建筑范畴。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也必然决定着上层建筑中法治建设的内容、方向。同时,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又具有反作用,当它与经济基础相适应时,就会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反之,即阻碍生产力的发展。同样,经济建设决定着法治建设的内容、方向。法治建设在服务于经济建设的同时,亦会对其产生反作用:当法治建设与经济建设相适应时,会促进经济的发展,进而推动生产力的前进,反之,它就会凸显其负面本性,使生产力的发展举步维艰。历史上法治建设不健全、法治环境不完善进而影响、阻碍社会发展的案例,俯拾皆是。法律虽有很多“不能”,但现在它已成为调整社会关系与社会生活的主要手段与方式。同时,由于经济基础对上层建筑的决定是根本的、缓慢的、隐然的、理性的、长期的,而上层建筑的反作用表现出相对性、迅急性、显象性、感性性及周期性的往复,具有一种虽被决定但确极具主动性的特质。因此,我们虽不能夸大法治建设对经济建设的这种反作用,但却不能不给予其足够的审视。 法治建设包涵两个层次的内容四。第一个层次,即传统意义上的法制——法律制度的建设。在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过程中,辽宁应当因时、因地、因实际制宜,在不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前提下,紧紧依靠党的相关政策,加紧制定经济振兴亟需的、也是实际所需的,具有前瞻性、多视角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第二个层次,就是实质意义上的法治,即按照第一个层次的法制进行实际的管理。它是一个动态的施行过程,包括执法、司法、守法、法律监督等一系列内容。依法行政就是其中具有决定意义的一环。 二、行政在法治中的当然涵义 由于行政权是国家权力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且其执行的内容直接涉及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否依法行政,是否全面地、及时地、如实地依法行政,在很大范围内和相当程度上必将直接影响社会利益的再分配。因而,大力加强法治建设,努力建设一个文明、有序、公正、透明的执法环境就成为了当务之急。 (一)依法行政,要求行政权的取得必须合法 因为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因此,行政机关的行政职权不是当然取得。行政职权只有经过法律的设定和授予才能存在,这是行政执法机关取得行政职权的唯一合法途径。同时,行政权对于国家来讲,是权力(又称为行政职权),但对于权力的所有者——人民,它同时又是义务(也称为行政职责)。既然行政权源于法律的设定或法律法规的授予,因此,任何没有法律根据的权力,包括行政职权,其存在和行使都是当然无效的。 (二)依法行政。要求行政权的行使必须合法 既然行政权源于反映全体人民意志的法律,那么法律在设定、授予行政职权之时,必然从内容、形式等方面作出明确限定。也就是说,行政机关及其他被转移给行政职权的组织,必须依法而为。超越职权、滥用职权的行为必然导致违法。合法行使行政职权包涵三方面内容: 其一,行政职权的主体必须合法。能够行使行政职权的主体,主要是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和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行政机关依据法律的设定而取得的行政职权;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妇联、居委会、村委会等非国家机关组织,经由法律法规授权而取得行政职权问;行政机关也可以将非专属于自己行使的行政职权,委托给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事业组织或个人来行使。例如,公安机关可以把罚款权委托给事业组织或个人来行使,但是拘留权不能委托。因为该项职权专属于公安机关,而且只能由它行使。再如,工商机关收税是一种明显的越权违法行为,但是如果一个非工商行政机关在执法时,将相对人的营业执照收去,甚至做出暂扣或吊销营业执照的决定,此种同是越权违法的行为,由于该机关权限范围极大。相对人即使知道其越权但因某种惧怕心理也不 敢轻易抗言。同时此类行为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其负面效应也容易被行政职权表面的某些职能上的共性所掩盖,再加上很难取证,实践中某些机关并未取得但却行使另一职权之事时有发生。 其二,主体行使职权的内容——行政行为合法。由于行政职权强大的执行功能及其特有的公定力,如果法律对之不加以明确限定,其强大的破坏力就会毫无掩饰地凸现出来,进而影响整个权力系统良性运行的基础。 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包涵三个方面的内容。首先,行政行为的作出要符合立法目的。立法设定、授予行政职权的目的,就是要求执法者依法对国家、社会事务进行管理,以实现行政效率的最大化。但效率的前提是依法而为,因此一个合格的执法者应该不唯上、不唯关系、不唯个人好恶,只应唯“法”是从。其次,行政行为必须在法定职责范围内作出。一方面,行政行为要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法、如实作出,执法者无权擅改法定内容,更不能滥用职权,大搞“态度罚”、“关系罚”,借机泄一己私愤或谋取非法利益。另一方面,执法者也不能越权执法。如果执法超越法定权限范围去行使自己根本无权行使的权力,虽然其心理上可能会有某种“满足感”,抑或“成就感”,但容易使相对人对行曲权产生认识上的混乱。同时,由于超越职权的动机与最终后果必是对职权的“滥用”,因此,它更容易造成行政权信赖利益的损失。第三,行政行为的作出要有法定证据。包括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如果一个行政行为的作出,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不充分,这不仅表明该执法者欠缺必要的法律素质。同时,他也要承担不利的行政法律后果。所有这些都需要从加强基本法律的宣传,强化执法者的职业道德水准,提高执法者的法律知识与专业技能,加大对超越职权、滥用职权等职权违法行为的检查、督导、惩处力度以及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法律素养等方面去着力解决。 其三,行政行为的程序必须合法。程序是实体生命的价值表现,是实体内容从应然状态到达实然效果的阶梯。执法者需载荷着实体内容,沿着法律设定的“程序”阶梯逐级而上,既不能多走,也不能少行。多走就会造成法律资源不必要的浪费,少行就有可能损害行政相对人的实体利益。实践中,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出于不正当目的而违反法定程序之事亦不鲜见。例如法律明确规定,行政行为作出后,必须明确告知相对人有复议请求权、起诉权及相应的复议期限和起诉期限。有些执法者,或者不告知,或不明确告知(如含糊其词,令相对人难以听清),或只告知相对人部分权利。此类行为不管其目的如何,都属当然违法。 (三)如果说依法行政维系着法律的经济价值,那么合理行政就在实现着法律的社会效益 行政应当追求经济与社会的双重功效。因此,依法行政的同时,也必须合理行政。由于社会事务的复杂多样以及相当范围内相当程度的实质性专业技术内容的要求,我国至今仍未设立统一的行政法典对行政内容加以具体规定,对很多情形只做了原则性规定,并由行政机关选择做出某种行为,这就是必须合理行政的基础——行政自由裁量权四。由于法律的这种不确定性,使得行政职权于实践中极易泛化和被滥用。虽然法律在宏观上作了原则性的规定,但在具体幅度之内,执法者仍有相当大的、相对“自由”的裁量权。加之行政权“先天”的公定力。如果只是合法而不合理行政,那么相对方即使通过法律救济也很难真正保护自己的利益。比如,对某种行为施以行政罚款3万10万元。只要在此幅度内,罚多少都是合法的,但对于相对人来讲,就存在一个合理的数额问题。对于行政执法者来讲,也存在一个合理执罚问题。如果行政行为显失公正或相当不合理。相对方迫于法律的压力,只有被迫接受或执行,那么法律只是作为手段被实施,其教育及平息社会矛盾的目的远未达到,更不要说其维护社会稳定的价值了。因此我们认为,法律的实施应以解决思想矛盾为要务。行为的冲突,其本质就是思想——如价值观、人生观等相冲突难以调和的结果。在大部分的上访特别是群体性越级上访事件中,行政不合理的案件已经占了相当大的比重。在今后的执法实践中,合理行政将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最关键因素。 (四)依法行政要求执法者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由于行为方式的积极、涉及面广,使得行政职权在行使过程巾极易被放纵。如果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损害了相对人的合法利益,就必须依法承担责任。行政执法者依,如实地承担法律责任,是依法行政、合理行政的双重体现。这对于社会的稳定、一个良好法治环境的营造,同样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三、行政的回归——筹建双重“绿色”防护林 依法行政的客 观实际要求必须迅速转变原有的行政观念。传统意义上认为,行政就是管理,这很容易将行政裁量权和行政执法者的“唯我”心理在实践层面“放大”。随着社会公众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的增强,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以及现代国家在经贸、法律等方面交流的拓展,一个现代意义上的行政——融组织、服务、管理、决策和提供福利等职能于一体的行政,愈见清晰,而且其中服务的内容越来越充分,趋势越来越明显。这对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观念要更新,工作要创新,原有知识要升级,行政姿态要降级。那种冷、横、硬、推的行政方式以及显失于“理”的行政内容,在—个文明、法治的现代社会里是难有空间的。 着力引导行政思维的转变和行政素养的提高,正确处理行政执法中“法与理”的辩证关系,努力营造一个服务型的、崭新、高效的法治环境,应是今后行政法学理论与依法行政实践共同努力的方向。它们是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的“双重防护林”

政治建设论文第8篇

(一)思想政治工作的内涵和特点

电力企业中,思想政治工作是开展所有工作的中心和基本出发点。也是领导制定各项工作应遵循的规律和依据,思想政治工作主要开展在员工之间,根据已经制定完善的工作方针、原则,来指导员工的工作行为,从而促进电力企业良好的发展。电力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有四大特点:第一是社会性,电力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除了寻求自身的经济利益外,还承担着相应的社会责任,而且电力企业也是处于社会大环境中发展,员工的思想很容易受到社会环境的影响,因而具有社会性;第二是开放性,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许多外来的思想和文化影响了电力企业员工的思想,所以思想政治工作要具有开放性;第三是自主性,随着电力企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青年员工加入到电力企业中,这些员工的自主意识非常强;第四是广泛性,思想政治工作包含的范围非常广,职工素质教育、改革观念教育等都属于思想政治范畴。

(二)企业文化的内涵和特点

企业文化内涵是企业的一种文化氛围、精神环境,以企业员工共同的价值观为核心,对员工的工作行为起规范性的作用,企业文化所包含的内容也有很多方面:价值观念、理想信念等心态文化,企业的规章制度,员工的行为方式等。在电力企业中,企业文化建设呈现出创新化、人本化、制度化以及学习化的特点。创新化:在建设企业文化的过程中,要始终坚持创新性,从而实现电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人本化:企业文化建设不能离开员工,只有被员工认可的企业文化才具有生命力,同时,企业员工在各个方面都存在着差异性,所以在建设企业文化时一定要坚持以人为本;制度化:是指建立相关的规章制度、法律法规等;学习化:建设企业文化时,要创造一个全员学习的氛围,以便员工的工作能力能一直符合时展的要求。

二、电力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与企业文化建设的关系

(一)思想政治工作与企业文化建设的联系

二者的共同点:在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与建设企业文化的过程中,二者都坚持以人为本,重视精神对人的主导作用,为了使工作达到最佳效果,都会充分的调动人的积极性。在具体开展工作的过程中,二者都会针对人的特点来开展价值观教育,促进电力企业凝聚力和向心力得到增强,让员工主动地为实现企业目标而奋斗。二者的不同点:在电力企业经营的过程中,逐渐形成了其所特有的企业文化,而且企业文化可以作为全体员工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属于理性文化概念。思想政治工作在开展的过程中,更加注重对员工的思想观念、工作态度等方面的引导,以此来调动员工主动投身工作的热情,因此,思想政治工作既是理性概念,还是实践性概念。二者的互补作用:在管理上,思想政治工作以党的思想为基础,是对党的优良传统的继承和发展,而企业文化在建设的过程中,要保证企业文化具有政治方向,因此,思想政治工作与企业文化建设可以互为补充。在行为方式和体系上,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经常选用的方式为关心理解、沟通等,这为企业文化的建设提供了依据,而企业文化经常采用的方式为商品经济行为、非组织交流行为等,这种方式可以补充和完善思想政治工作。

(二)思想政治工作与企业文化建设的有机结合

在电力企业中,将思想政治工作与企业文化建设有机结合的方法有三种:第一,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和队伍,这是实现二者有机结合的保证和条件;第二,采取相应的运作原则,运作原则要以人为基础,做到尊重人、关心人、理解人、教育人、培养人、改造人,充分的调动起人的积极主动性,让员工自愿的投身到电力企业的生产建设中,并参与到电力企业的管理中;第三,注重电力企业文化培育,良好的电力企业文化建设,能够促进电力企业繁荣的发展,当前,电力企业正在实行体制改革,所以在建设企业文化时,要坚持与时俱进,做到与企业体制、时展相符合。

三、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