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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文化的认识赏析八篇

时间:2024-03-22 14:42:01

中医药文化的认识

中医药文化的认识第1篇

关键词:民族医药;非遗保护;跨界发展;知识产权保护;自主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三位一体

中图分类号:D923.4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16248(2017)02008906

Abstract: The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hereinafter referred to as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Law”) protects the national medicine which embodies the institutional logic of administrative protection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But in the post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era, how to promote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national medicine and how to achieve the transformation of the economic development mode have become the problems need to be studied. This paper analyzed and theoretically summarized the institutional logic, internal requirements and protection objectives of administrative protection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to the national medicine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hereinafter referred to as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The results show that the expression form of nonmaterial form of national medicine culture is intellectual property, which is regulated by the intellectual property system from the legal attribute. However, the existing laws have the problem of lack of judicial protection on rights attribution and rights content in the national medicine culture and the national medicine culture expression form as well as the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protection of national medicine. In order to improve the quality of the inheritance and development of national medicinal cultural property and the market competitiveness, the national medicine needs to transit from the single structure of “cultural heritage” to the three aspects of property structure, including “cultural heritage, cultural products and services and intellectual property”. It also needs to form various innovative development methods of trade in goods, trade in services and intellectual property trade,use new carriers and new transmission mode to carry out crossborder development, and actively develop cultural derivative products and services to promote the crossborder integration agglomeration of national medicine cultural expression resources and other resources by means of crossborder development to achieve property structure transformation. The focus of administrative protection on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of national medicine should be transferred from “preservation and protection” to “promotion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in the post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era. The research and application of independent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of national medicine should be promoted, and the local national medicine regulations also should be formulated timely, which can build and protect the national medicine brand to promote the national medicine intellectual property trade and financing.

Key words: national medicine;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protection; crossborder development; intellectual property protection; independent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administrative protection; three aspects

在已公布的4批部级非遗名录中,共有28项传统医药获得认定,涉及中医药、藏医药、蒙医药、苗医药、侗医药、畲族医药、回族医药、瑶族医药、壮医药、傣医药、彝医药、维吾尔医药、哈萨克族医药和布依族医药等,主要针对民族医药。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模式,中国民族医药的保护现状得到较大改善,保护水平也不断提升。然而,进入后非遗时代关于后非遗时代,一是郭文岭等提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颁布实施以后”,二是冯骥才提出的“遗产挖掘并进入名录之后”,也称为“非遗产后时代”。本文后非遗时代是指第二种观点。[12],民族医药正普遍面临制度性困扰:为什么非遗保护并没有提升民族医药的市场竞争力?“重申报、轻发展”现象背后的问题症结到底在哪里?民族医药非遗保护的发展方向是什么?对这些问题的思考无疑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民族医药非遗保护遵循着知识

产权行政保护的制度逻辑民族医药的非遗保护模式针对的是民族医药文化表现形式,围绕“保存”与“保护”两大核心任务,强调行政主体通过调查、认定、规划、实施、监督等行为的实施,以推动民族医药的传承与发展。可见,对民族医药的非遗保护遵循的是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的制度逻辑。

第一,赋予非物质形态的民族医药独立法律地位是非遗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的逻辑起点。知识产权制度擅长知识财产客体立法,而非遗保护突显了非物质形态民族医药的独立价值,而且侧重对民族医药文化表现形式进行保护,从法律属性上讲,该非物质形态的民族医药文化表现形式是知识财产,受知识产权制度调整。在实践中,人们对民族医药的物质形态和非物质形态区分早有认识,并形成了民族医和民族药的传统两元划分。但无论是民族医还是民族药,还可以成为另外一种非物质形态财产的载体,即成为知识财产的载体而存在。这种知识财产是基于人的脑力劳动而创造出来的智力成果,包括医学著作、医学挂图、传说、习俗等文化表现形式,民族医优势病与民族医特色诊疗技术,诀窍和体验性消费中形成的商誉等。民族医药作为一种特殊的知识财产,容文化与技术于一体,但是《非遗法》保护的仅仅是文化表现形式,并不擅长对民族医药技术的保护。在知识产权制度框架内,对民族医药技术的保护主要依赖于专利制度、商业秘密制度、中药品种保护制度、传统知识和遗传资源保护制度等。

第二,民族医药非遗行政保护体现知识产权制度逻辑。知识产权制度围绕客体的创造与推广应用、知识产权的取得与行使这一主线展开,《非遗法》同样强调了对民族医药非遗项目的确定、开发与使用等围绕传承与发展的重要制度,两者具有相同的制度逻辑。不过,在权利设置方面,没有像商标法、专利法那样对知识财产及其知识产权的产生及运行进行规制,避开了民族医药文化与民族医药文化表现形式的权利归属、权利内容等重要问题,只是在很小范围内对传承人及参与调查、传承与传播的一般主体的权利进行规定。从权利内容及排他性而言,既承认对非遗项目的二次创作取得知识产权的机会,如整理、出版、科学研究等,又对非遗本身没有明确相应的权利。

第三,民族医药非遗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是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的重要组成。知识产权保护形成了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双轨制,对民族医药的非遗保护强调的是行政保护。《非遗法》明确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文化主管部门在非遗保存和保护中的职责,涉及非遗项目的调查、保存(含记录和建档等)、认定(包括非遗项目的认定和传承人的认定等)、规划(包括一般保护规划、重点保护规划、专项保护规划等)、实施(包括财政预算、税收优惠、政府奖励等)、监督等多个环节,并对非遗项目的传承、传播、使用等行为进行规范。在责任追究方面,也主要突出了文化主管部门及工作人员的行政责任。

总之,民族医药文化的表现形式这一特殊的知识财产决定了非遗行政保护的特殊性,即体现了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的制度逻辑。然而在知识产权制度框架内,非遗保护模式的功能和效力是有限的。突出表现在:一是以民族医药文化表现形式为保护对象,但是没有明确相应权利产生与运行规则;二是容易产生对财政扶持政策的依赖,不利于自身的财产价值挖掘和可持续发展;三是权利格局的不完整导致非遗模式下财产结构单一,不仅影响民族医药文化表现形式的价值评估,也直接影响其参与市场的竞争力。

二、后非遗时代民族医药行政保护

应当顺应跨界发展的内在要求针对当前非遗保护中民族医药可持续发展能力较差,财产结构相对单一等问题,要提升该文化财产传承与发展的质量和参与市场的竞争力,需要实现财产格局的转变,即由单一格局向文化遗产、文化衍生产品与服务及知识产权三位一体格局转变,以提升自我发展的能力。这也成为新形势下,民族医药非遗保护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基础,也是“传承与发展”这一核心内容的重要发展。

(一)民族医药三位一体财产结构的确立

《非遗法》所保护的文化表现形式,在法律上儆谥识财产。实际上,在知识产权视野中,除该知识财产外,还存在以下几种财产:一是文化表现形式的物质载体或特定文化空间;二是对该文化表现形式进行商业开发而形成的文化衍生产品或文化衍生服务;三是围绕非遗项目依法获得的知识产权等。从财产属性看,这些财产又可以划分为物(或货物)、服务、知识产权等三种类型,它们可以单独成为交易的对象,也可以以财产组合形式参与市场活动。在非遗制度框架内,这些财产类型都有所区分。

然而,在非遗保护实践中,民族医药所体现的文化表现形式及其载体受到重视,而对文化衍生产品和服务、相应的知识产权等财产类型的关注不够。这一方面受制于对民族医药文化认识传统的局限,另一方面在于非遗行政保护中还缺乏知识产权思维。知识产权法作为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的统一体,包括正义、效率和创新[3]。因此,为实现这些价值,需要形成围绕民族医药文化表现形式的三位一体财产结构,并针对实际需要进行三种财产的价值挖掘与商业开发,并处理好原真性与创新性、所有权与知识产权等矛盾。

(二)跨界发展促成三位一体财产结构形成

所谓跨界发展,是指民族医药突破固有载体、单一财产结构等局限,而形成的一种创新发展方式。第一,跨界发展建立在非物质形态的民族医药文化表现形式具有容易与不同载体结合的特性基础上。《非遗法》强调的整体性、原真性更多针对调查、保存等工作而言的,并不意味着非遗项目只能与其固有的载体结合,新载体的选择与新的传播方式的选择都是对原真性和整体性的破坏。相反,无论是数据库、档案建设以及拍照、展示、生产性使用、宣传等行为,都体现了容易与载体结合的特性。第二,文化认同与文化自豪在一定程度上需要能够满足人们物质或精神方面需求而具有实用性,而跨界发展可以围绕民族医药文化表现形式衍生系列文化产品或者文化服务,以满足人们需求同时实现独特民族医药文化的推广。第三,作为一种创新发展方式,将立足三位一体财产结构并形成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知识产权贸易三大格局,以改变前资源型发展模式,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并提升经济发展质量。

对于部级非遗名录的民族医药项目,更应当充分认识到推进民族医药文化表现形式跨界发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第一,面临资金短期问题,财政扶持虽然可以缓解非遗项目传承与发展中资金不足的问题,但是对非遗项目而言,提升自身融资能力刻不容缓。提升融资能力就应该充分认识到自身具有的独特财产价值。作为一种差异性文化财产,面临人们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具有巨大的商业开发潜力,通过跨界发展可以在资源整合过程中提升自身融资能力。第二,“重申报轻发展”现象比较普遍,除资金等因素外,还有一个重要因素是担心创新与发展可能违反原真性、合理利用规则而承担不利后果,这正体现了单一财产结构的弊端。第三,跨界发展有利于实现民族医药进行文化与技术的区分。西医药之所以能够取得全球性成功,一个因素在于建立在医药文化与医药技术相区分基础上,通过技术研发及成果转化成功实现市场占有,同时将医药文化以产品和服务形式成功输出。而在中国实务中,对待民族医药过分强调了文化与技术的关联性,而忽略两者区别的现象比较普遍。

(三)民族医药跨界发展的主要内容

通过跨界发展推动财产结构重建、提升其内涵发展,也有利于非遗保护的目的实现。针对当前民族医药发展的实践,跨界发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延续民族医药文化表现形式对载体与传播方式选择的开放性传统,顺应科学技术与社会发展规律,进行新载体与新传播方式的跨界发展。民族医药文化表现形式在传承与发展过程中形成了有其固有的载体,如医著、挂图、传说、节日(如藏医药的采药节)、雕塑等,并通过家族(庭)传承、师徒传承、图书出版、医辩、寺庙医学院等传播方式进行传播,对物质载体和传播方式选择的开放性一直是民族医药得以形成和发展的重要因素。如今,随着信息技术与电子商务等发展,民族医药文化表现形式可以与新载体进行结合,并借助微信、微博、易信等交互性新传媒提升传播的质量。重点在于:一是提升民族医药新型文化表现形式创造的质量;二是注重传播组织机构和传播平台的培育。

第二,为充分实现民族医药文化表现形式独特的财产价值,积极开发文化衍生产品和服务,以满足市场需求同时,提升文化认同与文化自豪。如围绕民族医药文化开发的体验性旅游产品与服务为例,实践中大致又形成了三种模式:一是以单一商品和服务为主,如某种认可度较高而且市场相对成熟的文化表现形式为核心,打造旅游产品,如药物温泉项目、香囊、枕头等。二是以民族医药文化表现形式为核心资源打造和利用平台,集中推出多类型的知识财产,如民族医药博物馆展示、采药节、甘露加持法会等。三是发挥联盟和资源整合效应,积极推动和实现民族医药文化表现形式资源与其他资源整合,推出市场认可的时尚产品与服务,如电子游戏、吉祥物、实用工艺品、融资产品等。民族医药文化财产类型很多,而在促进经济发展过程中所产生的影响力和辐射功能是不一样的。民族医药文化财产若各自为阵,便难以形成聚集效应。因此在实现财产性内容过程中,需要打造以某类文化财产为核心财产的平台,以此带动其他文化财产整体推进。

第三,提升民族医药文化表现形式及其载体的知识产权附加值,并注重知识产权权利运行中合同与侵权规则运用,积极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型。知识产权不仅是对从事知识财产创造行为的认可与激励,也可以作为独立的交易对象参与市场竞争。这同时需要结合民族医药文化表现形式保护和开发的不同阶段,形成梯队意识:一是对发展水平较低的民族医药,加强知识产权宣传与教育;二是对发展水平较好、优势明显且集中的民族医药,积极引导知识产权申请,并以此取得竞争优势;三是对市场认可度较高、发展具有规模、参与市场竞争具有竞争力的民族医药参与者,在消极保护基础上,积极实施与行使知识产权,以提升竞争质量。

三、民族医药非遗知识产权

行政保护的目标民族医药财产结构由单一结构向三位一体结构转变,对非遗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水平提升与政府管理创新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新形势下的非遗行政保护需要从非遗项目的“保存”“保护”向“知识产权促进”转移,以实现提升知识产权核心竞争力的终极目标。

(一)提升民族医药文化表现形式的自主知识产权的研究和运用能力

第一,树立文化遗产非遗保护的知识产权思维,在规划中强调民族医药文化表现形式的传承和发展与对选择适当的知识产权制度的重要性。第二,对于通过知识产权制度推动民族医药文化产业发展并带动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作出规划。第三,充分利用民族自治地区的立法权优势,依法变通或补充相关法律法规,化解民族医药基层实践与知识产权顶层设计之间的矛盾,为民族医药发展与创新提供切合实际的法制保障。当前,民族地区制定地方性民族医药单行条例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4]。

(二)加强民族医药文化及其文化表现形式的保护

第一,在对民族医药文化表现形式普查、保存基础上,建立和完善民族医药文化相关数据库,并注重数据库的开发与利用。第二,为展示和传播民族医药文化,可以通过委托、合作开发、职务开发等多种方式,展开比赛、陈列与展览、二次创作、跨界创作、纪录片制作等活动,鼓励优秀作品创作和优秀民族医药文化产品创造。第三,尊重民族医药文化传统,维护民族医药文化的原真性和整体性,打击歪曲、贬损、歧视民族医药文化及非法出版、复制等不法行为,也要对因翻译、出版、发行等行为而泄密或损坏其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预警。

(三)加强民族医药文化产品与服务及相关知识产权的商业化开发

目前,民族药材的商业开发中货物交易比重较大,而治疗服务、知识产权交易等尚需进一步提高。一是建立和健全民族医药产品与服务的商标识别体系,出台相应的政策鼓励从业人员和监管部门打造和保护重点民族医药商标。二是促进民族医药服务贸易。鼓励民族医药文化资源与旅游资源、文化产品及其他特色资源结合,针对不同消费者进行商业化开发,提升识别度、认可度和美誉度。四是借鉴其他成功经验,推动民族医药知识产权贸易与融资,同时要严厉打击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市场正常秩序。

四、结语入选非遗名录仅仅是保护民族医药的一种方式,而非终极目标,后非遗时代的民族医药需要灵活运用知识产权制度以提升核心竞争力。知识产权制度虽然不是中国民族医药产生与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内生制度,但是如果运用好该制度,不仅可以提升民族医药在当前市场竞争格局中的竞争力,也能够推动民族医药产业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参考文献:

[1]郭文岭、刘贤.拥抱“后非遗时代”[J].当代人,2011(6):1517.

[2]项江涛. “非遗后时代”保护是学者的时代担当――访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主席冯翼才[N].中国社会科学报,20111215(6).

中医药文化的认识第2篇

1 中国现有三种医学

1.1 现代医学:现代医学发源于西方(古希腊),约于公元16世纪中叶开始传入中国,所以也称为西方医学(西医)。这种医学已经是全世界的主流医学。

1.2 传统医学:是中国各个民族在长期与疾病作斗争中,创造的中国固有的各民族医药的总称,包括中医药学汉医、藏医药学、蒙医药学、维医药学、傣医药学、彝医药学、壮医药学、朝鲜族医药学,等等。中国《宪法》规定:“发展 现代 医药与我国的传统 医药”。

1.3 结合医学:中国在发展现代医药和传统医药过程中两种医学必然相互影响,由互相学习、互相合作与配合防治疾病,逐步发展到两种医学相互交叉、渗透、融合的研究与发展因而形成了中西医结合、藏西医结合、蒙西医结合、维西医结合等研究,统称为中国的结合医学研究。其中,中西医结合研究,在中国起步最早(一般以中国 第一届西医离职学习中医研究班学员毕业的1958年开始中西医结合科学研究),研究最为系统、深入,取得研究成果最多,对国内外影响最大者当属中西医结合研究,已发展为一门独立的学科,称中西医结合医学。所以,中国目前是一个多种医药学共存,共同发展,共同承担着中国人民的医疗卫生保健事业的国家。

2 什么是中西医结合

2.1 “中西医结合”概念的产生和由来 一般认为“中西医结合”这一概念是由1956年毛泽东主席首先提出的“把中医中药的知识和西医西药的知识结合起来,创造中国统一的新医学、新药学”,逐步演化和概括出来的一个概念,即“中西医结合”的含义就是把中医中药的知识和西医西药的知识结合起来,创造中国统一的新医学、新药学。逻辑学有“规定性语词”定义。

2.2 三个认识层次的“中西医结合”概念

(1)常识认识层次的 “中西医结合” 概念:该层次对“中西医结合”的认识是感性认识,也称常识性或经验性认识,如有的认为“中西医结合就是中西医两法治病”;有的人认为“中药加西药”就是“中西医结合”;还有的病人把“看了西医又看中医”称为“中西医结合”等等。上述这些说法虽然属于“中西医结合”范畴,但都属于常识性经验性的认识和理解;属于现象的、直观的、片面的、非本质性的认识。即上述说法是“中西医结合”但它不是科学层次的中西医结合。

(2)科学认识层次的“中西医结合”概念:科学层次中西医结合概念内涵,是指毛泽东1956 年所讲的 “把中医中药的知识和西医西药的知识结合起来,创造中国统一的新医学、新药学”,或者说,“ 中西医结合就是综合统一中西医药学知识,创造新医药学”。(即“中西医结合”的逻辑学定义)。它是建立在科学研究 基础上,获得对中西医药学内在联系及中西医结合本质性认识 基础上形成的理性认识。中国的中西医结合研究,追求的是科学层次的中西医结合,只有不断深入开展科学层次的中西医结合研究,才能“促进中西医结合”,才能“推动中医、西医两种医学体系的有机结合”。

(3)哲学认识层次的“中西医结合”概念:从哲学层次认识,中西医结合是指两种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结构类似的知识系统(中西医药学)的辩证统一。这一哲学层次的 “ 中西医结合” 概念内涵,反映了中西医结合思想的客观性和“普遍必然性”的理性认识。

2.3 中西医结合研究的理念:它是研究如何最科学的综合运用中西医药学理论与方法防治疾病、保护健康;如何最大限度的发挥中、西医药的优势,形成两种医药学的优势互补的中西医结合防治疾病,保护健康的集成优势;如何最合理的、最有效的、最安全的、最经济适宜的采用中西医结合方法,为病人解除病痛等。其最高理想和目的是不断推动中医、西医两种医学体系的有机结合创立一门中西医药学融汇贯通的统一的新医学、新药学, 目前中国已产生的中西医结合医学,是通向未来新医学的一个过渡性医学形态及过渡性医学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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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西医结合在中国产生的时代背景

3.1 医学背景:中国有中医、西医两种不同的医学并存特别是中医药学,无论在西医传入中国之前,还是西医传入中国后,中医药学都是中华民族防治疾病、保障健康的重要医学。而且中医药学具有独特的理论体系,诊疗疾病的独特而有效的方法,如辨证论治、针灸、中药推拿,等等。使其成为世界上从古代到现代唯一没有中断传承和应用的传统医学。中西医并存、并用、共同发展,是在中国产生中西医结合研究的基础和前提。

中医药文化的认识第3篇

“中药不良反应”之说,近年多见。从中医药学和西医药学学科,不难给予此说的本质认识和对待。中医药学无中药不良反应概念,西医药学有药物不良反应概念。显示,此说是西医药学以标准医药学为基础加给中医药学的一种说法,然而西医药学确不是标准医药学。按药物不良反应概念内涵,此说却无病例事实依据;此说以中医药学理论为依据,却是对中医药学的偏见内容。此说不利中医药学的理论和实践、故应澄清与解决。现写此文,以求共议,取得共识。

关键词:

药物不良反应;药物毒性;

药物不良反应,是药物对人体伤害作用表述的一种药物概念。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在医药学领域,常可见到"中药不良反应"说,并有人声言,应重视中药不良反应,要加强中药毒理学研究。现今每种中药成药说明书中均见有"不良反应"项,似此说已被国家医药管理部门认可。在上世纪九十年代以前,尤其在七十年代以前,不仅难见"中药不良反应"说,却人们有共识性认识:中药毒性低,对人体无伤害作用。更在中医药学的经典著作中,见不到"中药不良反应"说。为什么会有如此大的变化?!笔者于1998年用约半年时间,查阅近十年的医药学相关文献,结果表明,"中药不良反应"说,可谓是西医药学加给中医药学的一种药物概念。现试作评说,以期共议。

一、评说前提:承认中医药学为一门医药科学,西医药学不是标准医药科学

中医药学的经典著作中,未见"药物不良反应"概念,表明中医药学无"中药不良反应"说。西医药学有"药物不良反应"概念,显示"中药不良反应"说是西医药学以标准医药学为依据而加给中医药学的。为评"中药不良反应"说,前提要承认中医药学为一门医药科学;中医药学和西医药学各有共优势和劣势,西医药学不是标准医药学。现作论证。

1.两类知识与两类科学或称学科

科学,是一种知识体系的概称。基于人们对客观事物认识的角度和方法不同,当今知识总体分两大类:宏观知识和微观知识。两类知识均可构成知识体系而成为科学。

医药科学,是研究人体、药物及二者关系的科学,目的在于维护或增进人体的健康水平。显然,医药科学的宏观事物则是指人体、药物及二者关系,可从宏观和微观两种角度加以认识,相应得宏观知识和微观知识,两类知识均可能构成知识体系而称科学。具体而言,中医药学是一种宏观知识体系;西医药学是一种微观知识体系。

2.中医药学确为一门医药科学

判定一种知识体系科学性的标志确定,不是宏观知识,也不是微观知识,而由共识标志,具体标志有:(1)知识由正面经验所积累;(2)陈述的单一性即概念内涵具特指性;(3)知识的系统化,即具规律性的上升为理论且能指导实践。中医药学完全具备三点标志,确为一门医药科学。

需要说明,(1)所谓正面经验,医药学应指治好病的经验,负面经验则指对人体伤害作用的经验。翻开中医药学典籍,内容都是如何调节人体由不平衡到平衡,即由正面经验所积累的知识组成。(2)由正面经验所积累成的知识组成,决不意味着中医药学包治百病,恰相反,中医药学公开宣称有"不治"之说,不治,当然无伤害作用。(3)标志,应指在一种知识体系内而言。

3.中医药学和西医药学的各自优势和劣势

辨证唯物主义认识论表明:宏观认识客观事物,保障对客观事物整体认识的准确性;微观认识客观事物,保障对客观事物局部认识的精确性。宏观包括并统帅微观,微观用来阐述客观,但决可能包括和统帅客观。只有从宏观和微观两大方面认识客观事物,才是对客观事物的全面认识,进而决定对客观事物的对待。

知识构成的不同,决定着中、西医药学各自的优势和劣势:中医药学的优势在宏观,劣势在微观;西医药学的优势在微观,劣势在客观。体现在实践中,中医药学是准确性好、精确性差;西医药学是精确性好、准确性差。精确性是指对人体和药物的局部;准确性是指对人体和药物的整体。就临床实践而言,当用药物影响人体状况或谓治疗疾病时,中医药学按辨证论治原则使用药物,其准确性保障了对人体的不伤害,故无不良反应之说;西医药学按指标(指药物功效指标)对指标(指人体状况指标)原则使用药物,基于其准确性差的劣势,难于完全避免药物对人体的伤害作用,故西药不良反应具有难于避免性。至于如何达到对人体、药物和二者的全面认识和对待,容后专述,此处仅提示:坚持科学发展观--保持优势、克服劣势。

综观,中药为中医药学的药物称谓。只有真正认识和承认中医药学为一门医药科学,西医药学不是标准医药科学,才能对"中药不良反应"说进行评说,故为评说的前提。

二、事实评说:药物对人体的伤害作用不能简单一概称作药物不良反应

药物不良反应的本质事实是药物对人体的伤害作用,但药物对人体的伤害作用,却不能简单一概称之为药物不良反应。对此,中国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规定了药品不良反应的概念内涵。即为:"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可见,药物对人体的伤害作用,若称药物不良反应,应具三点前提条件:(1)合格药品;(2)正常用法;(3)正常用量。中药不良反应,应当符合药物不良反应的如上概念内涵,不能有双重或称另外的药物不良反应概念内涵。现就中药对人体伤害作用的事实,按药物不良反应概念内涵加以评说。

1.真正的中医师对中药伤害人体作用的看法和对待

中药对人体伤害作用的看法和对待,最有发言权者为真正的中医药学临床医师(注说:中医师为什么加"真正"二字,因现今尚有号称的中医师)。笔者从事工作为中药现代科学化研究,中药不良反应应属中医药学的临床范围概念,故请教中医师。问:您在临床诊治疾病开具处方后,是否嘱咐病者用药后要注意哪些不良反应?答:不嘱咐。问:为什么?答:按辨证论治原则开具的处方,是按"君臣佐使"关系组合,即使方中的单味药有的偏性大或者是毒性大及有的偏性为病者所不需,可能对病者有伤害作用,但组方中各单味药间已做调节,不会再对病者身体产生伤害作用,故不嘱咐。可见,真正的中医师使用中药,是不承认中药不良反应的,起码是不考虑所谓的中药不良反应。

2.笔者查阅文献所见称之为中药不良反应的典型病例举例分析评说

举三个典型病例:(1)一老妪患肘关节风湿性关节炎,听人言,生草乌可治疗风湿性关节炎,购200克,煎服,致死。(2)单味中药商陆,外形似人参,一人购之当人参而用以补益身体,结果,不仅身体未得到补益作用,却是受到明显的伤害作用。(3)一对年青人结婚将入洞房,听人言性交伤气,故购红参几十克,煎汤,于入洞房前服用,结果,神昏谵语,被送至病房。生草乌、商陆、红参,确为中药,起到如上对人体的伤害作用,亦为事实。如上事实,相关医药刊物发表时称作中药不良反应,是否相宜?试作评说:(2)例以商陆代替人参,属不合格药品;(3)例红参,具补气作用,按中医药学理论适用于气虚的人体状况,待结婚年青人,显系中医药学的不正常用法;(1)例则用量过大,为非正常用量,加之生草乌偏性突出,中毒而亡,具必然性。上三例,均属违背药物不良反应概念,故不应属药物不良反应范围,即不应称中药不良反应。

3.综合性中药不良反应病例评说

所谓综合性中药不良反应病例,此处指《医用中药药理学》(方文贤等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1998年出版)一书中所归纳的中药不良反应产生原因病例及中药不良反应治疗原则的病例,现依据病例事实作以评说。

关于中药不良反应产生的原因,书中写到:(1)有些则是由于药品质量问题发生的,包括中药品种的混乱、伪品,以及产地、生长年限、收获季节、药用部位、贮存期等因素对中药质量的影响。(2)还有一些是因为长期用药,超剂量用药。(3)其中有不少不良反应的病例,是在违背了中医用药原则与不合理用药的情况下发生的。书中特别指出"该炮制使用而未炮制使用"。(注:为便于评述(1)(2)(3)为引述归纳加之),关于违背中医用药原则和不合理用药问题,书中强调用药时要"根据病情"、"人的体质"、"佐使控制"、"服药时间"等因素,加以防止出现不良反应。

如上综合病例情况,可做如下分析和评说。(1)类病例,属不合格药品;(2)类病例属非正常用量;(3)类病例属非正常用法。要明确,所谓中药的正常用法,突出表现按中医药学理论和原则使用。关于超剂量用药问题,不要说药物,就是馒头超量使用,亦会对人体产生伤害作用。上述(1)(2)(3)情况的病例,不符合药物不良反应概念的内涵,如此所致对人体伤害作用,显系不属药物不良反应,自然不能称如此使用中药对人体的伤害作用为中药不良反应。

综观,中药不良反应应以相应病例为依据,如上评说却表明,中药使用对人体伤害作用的病例,实不属中药不良反应概念内病例,即所称的中药不良反应无病例事实依据。

三、理论评说:中医药学和西医药学的"药物毒性"概念内涵不同

"中药不良反应"说,是西医药学加给中医药学的药物概念,此说的提出者和赞同者的理论依据,不是以西医药学的药物不良反应概念内涵为依据,而是以中医药学的中药毒性为依据,即引用"是药三分毒"为依据。为此,有人统计药典中的单味中药有多少种标为有毒(包括有毒、小毒、大毒);有人统计中药教课书中的单味中药有多少种标为有毒。总之一句话,用中药有毒性作为"中药不良反应"说的理论依据。客观而言,中医药学和西医药学的"药物毒性"概念的内涵是不同的,现作评说。

1.辨证地认识和对待药物毒性与药物对人体疾病治疗作用和对人体伤害作用的关系

药物,是用来防治人体疾病的一类物质。中药和西药均具毒性(毒性内涵,下述),且都是用来防治人体疾病的物质。一种药物对人体起治疗作用或伤害作用,取决于其被使用的理论及如何使用。就对人体的伤害作用而言,决不是简单地以药物毒性为依据。西药的毒性,确实是其对人体产生伤害作用的基础,以"不良反应"表述,这是在按西医药学理论使用而呈现的,具有必然性,是西医药学劣势的反映。即使如此,在权衡利弊--治疗作用与伤害作用后,仍作为防治人体疾病的物质在使用。中药具毒性,但其中突出毒性大的品种,如砒霜、生草乌等,在按中医药学理论,针对人体具体"证候"而应用时,仅起治疗作用而不是对人体的伤害作用。总之,要辨证地、有条件地认识和对待药物毒性与其对人体的治疗作用和伤害作用,决不能形而上学地对待药物毒性与其对人体的治疗作用和伤害作用,即不能认为药物有毒性,必然具有"不良反应"。

2.中医药学的"药物毒性"概念内涵

中医药学确有"药物毒性"概念,不仅有"是药三分毒"之说,且有"神农尝百草,一日遇七十毒"之言。但中医药学的"药物毒性"内涵,是指药物的偏性,即热药有热毒,寒药有寒毒等。正是利用药物的偏性,对应起到调节人体不平衡到平衡的作用,即起到治疗功效。中医药学防治人体疾病的突出原则为辨证论治,即根据人体状况表述的证候,选择相应防治方法,若选用药物以防治,则为辨证择药。中药选用,遵循"热者寒之,寒者热之"等原则,即热证之人体,选择寒性之药;寒证之人体,选择热性之药,等等。人体状况的证候所致原因,有因毒之谓;中药偏性谓之毒性,故有以毒攻毒之谓。正是中药毒性即偏性是中药起到人体疾病防治作用的依据。可见,中医药学的药物毒性与有效性具有同一性。对此,中医药学相关著作中多有论述。如《周礼》中言:"医师掌医之政令,聚毒药以供医事"。张景岳言:"药以治病,因毒为能,所谓毒药,是以气味之偏也"。《黄帝内经·素问》中言:"大毒治病,十去其六;常毒治病,十去其七;小毒治病,十去其八;无毒治病,十去其九"。总之,中医药学的"药物毒性"概念内涵是指药物的偏性,用以调节人体所偏即起治疗作用的依据,即药物毒性与药物功效具有一致性。

3.西医药学的"药物毒性"概念内涵

西医药学的"药物毒性"概念内涵,就实质而言是指药物对人体的伤害作用,其与治疗作用各具独立性。若说药物对人体的防治作用和伤害作用具有相关性,则表现为一种药物进入人体后,可能同时产生治疗作用和伤害作用,这是由西医药学宏观劣势的不准确性所决定的。当针对人体局部指标异常而选用对应指标作用的药物应用时,还可能对人体状况正常的其它指标产生影响,此即为对人体的伤害作用,可谓难于避免,故给予专门术语,称作药物不良反应。

对西医药学的微观优势应当肯定,但亦不应掩盖或回避其宏观劣势。西药不良反应难于避免,则为其宏观劣势所决定的反映。将西医药学劣势内容加给中医药学,即将药物不良反应概念加给中医药学而称中药不良反应,显示偏见。如此偏见,又要由中医药学寻求理论依据,恐有栽赃之嫌。

四、发展评说:坚持和体现科学发展观,解决"中药不良反应"说

评说"中药不良反应"说,目的在于解决"中药不良反应"说。最近《书报文摘》(2015年第38期,天津出版传媒集团主管)转载《经济参考报》"滥用药物如何成为我国普遍现象"一文,文章以一项"百姓安全用调查"为依据,写到:"我国不合理用药情况十分严重,约占用药者的12%到32%。全国每年5000多万住院病人中至少有250万人与药物不良反应有关,引起死亡约达19万人之多"。此况是否包括所称的"中药不良反应",没作指出。但有一点,尽管按中医药学理论和药物不良反应概念内涵,不应有"中药不良反应"之说,然而以"中药不良反应"之说作概括的对人体伤害作用,却应是事实。

面对西药和中药对人体的严重伤害作用,为解决此情况,医药学工作者尤其是西医药学工作者,从多方做了大量研究工作,但收效远不如人意。问题出在何处?笔者之见,根本问题是研究工作没能坚持和体现科学发展观。

1.坚持科学发展观,发展中医药学和西医药学,从根本上解决西药和中药对人体的伤害作用

任何事物和学科的科学发展观,笔者理解和概括为:保持优势、克服劣势。中医药学和西医药学各自优势和劣势前已述及,正是西医药学宏观劣势所呈现的不准确性,是西药在使用中出现不良反应的基础,具有难于避免性。正是中医药学微观劣势所呈现的不精确性,可谓产生"中药不良反应"之说的突出因由。可用中国的一句俗语表述:苍蝇不盯不缝之蛋。例如大多数中药质量的难于精确控制而致对人体的伤害,可谓具相当程度的普遍性,甚至引致对中药优势认识的干扰。换言之,正是中医药学的微观劣势,为西医药学将其药物不良反应概念加之于中医药学而称"中药不良反应"说提供了机缘。

现状的中医药学和西医药学因各具优势与劣势,故需保持各自优势和克服各自劣势而发展,这就是坚持科学发展观。正是按科学发展观而发展,两种医药学均达准确性与精确性的医药科学,实现统一而成新型医药科学,这就从根本上克服了对人体的伤害作用,即西医药学不再存在所称的药物不良反应,也就无从将药物不良反应概念转加给中医药学而专称"中药不良反应"了。退一步讲,若有人还欲加给中医药学一个"中药不良反应"概念,客观也就无机缘了。总之,坚持科学发展观,终将解决西药不良反应,也就不存在"中药不良反应"之说了。

2.中药现代科学化研究

以微观知识而组成的现代科学出现,为中医药学克服其微观劣势成为可能,即吸收现代科学的微观知识,使中医药学成为宏观知识与微观知识共具的医药学。就中药而言,亦应吸收现代科学知识,使成宏观知识与微观知识共具药物,即为准确性与精确性共呈的药物,为此,就药物而言,就需对中药进行现代科学的微观知识研究,从而吸收微观知识以实现现代科学化,核心或谓中心内容,则为获得现代科学化中药。为达此目的,首先应对现代科学化中药的标志有个认识与确定,才能为此而进行相应的现代科学微观知识研究。

对现代科学化中药标志,现今有多种认识。笔者之见,其标志有二:(1)仍是中药,即仍具中药的宏观知识内容,如性味、归经、中医药学的功能、主治、宜忌等,此为单味中药基本内容。若多种单味中药配合使用时,各药间关系的主次地位有别,即按"君臣佐使"关系组成一个功效整体。具如上内容,则为中药,可按中医药学理论使用。(2)对中药基本内容给予现代科学的微观阐述,包括物质和生物活性两方面:物质达分为水平;生物活性则以现代科学的生理、生化、病理等指标表达。例如,中药的寒性,到底哪些结构类型的化合物呈寒性作用;寒性作用到底影响人体的哪些生理、生化、病理等指标变化。如上两点共具,则为现代科学化中药,成为准确性与精确性共具药物。如此现代科学化中药,西医药学若将"中药不良反应"说,加强中药,也就失去原由与机缘了。

获得现代科学化中药而进行的对中药所做的微观知识研究,充分体现着科学发展观。为坚持科学发展观,对中药所做的现代科学研究,对不坚持科学发展观的情况,要有所认识和警觉,突出表现有:(1)对中药进行现代科学的微观知识研究,表面是在克服中药微观劣势,客观却不顾宏观优势的保持,最后仅得只具微观内容的新西药,即成为中药西药化,西药化后的"中药",决不等于现代科学化中药,此为西医药学百余年来对中药进行的所谓现代科学研究的主体。(2)仅顾中药宏观优势的保持,而对微观劣势的克服不给予足够重视,如此则难实现中药现代科学化,此为中医药学界比较明显的事实。(3)西医药学本不是标准医药科学,但却不承认总体的宏观劣势,而是掩饰劣势,且将劣势内容转加给中医药学,"中药不良反应"说则为明证。只有认识现状的中药劣势克服,优势保持,才能从根本解决"中药不良反应"说。

3.西药中药化研究

现状西药具备现代科学的微观知识内容,且为其优势所在,但不可否认,其缺宏观知识内容,则为其劣势所在。坚持科学发展观,令其再获宏观知识内容,则成准确性与精确性共具之药物,可能解决其不良反应问题。为此,可以对西药更加广泛的微观知识研究,总结归纳出宏观知识内容,但此途径难度极大。但从中医药学再对西药进行研究,使其再具中药基本内容,则成宏观与微观知识共具、准确性与精确性共呈的药物,可称作现代科学化中药,更呈现其不良反应的被克服,也就无从再把药物不良反应加给中医药学而称"中药不良反应"之说了。笔者将西药再获中药基本内容的研究过程和结果,对应中药西药化而称西药中药化。因笔者有专门西药中药化研究的多方面论述,此处不再引述,只提示:基于中医药学和西医药学的药物均为增进人体健康水平的物质,故西药能具中药基本内容而达中药化。

后记

对"中药不良反应"说,从中医药学和西医药学学科角度,不难给予本质认识和对待。现应指出和值得注意的问题,就是一些称作中医药学工作者却从西医药学角度极力赞同"中药不良反应"之说。如有人赞赏性地称:"西药说明书上的"不良反应"项内容,很多都是一大串;而中药却经常标着尚不明确"。"西医药学尽可能写出不良反应内容,中医药学尽量回避不良反应内容"。进而对"中药不良反应"说称:"人家是拼命找,咱们是拼命瞒"。(注:原文前后文之意,人家似指为西医药学工作者,咱们似指自己为中医药学工作者)。更有人将"中药不良反应"说归类于中药毒理学,进而从事所谓的中药毒理学研究。对如上说法和作法,不准备展开讨论和评说,仅在此指出几点:(1)研究中药如何害人,远不如研究中药如何益人;(2)药物内容,不是不良反应内容越多越好,没有不良反应更好;(3)不存在,不等于隐瞒;尚不明确,不等于客观存在。供参考。

中医药文化的认识第4篇

【关键词】 CIS 中医院 文化建设

【Abstract】With the fierce competition in the medical market, the role of culture construction in hospitals has become more important in the management and development of modern hospitals. Now in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TCM) hospitals, the culture construction has been affected by formalization and utilitarian, western-oriented construction and repetitions are found in many different places. An important part in the management of TCM hospitals is how to strengthen the cultural construction in TCM hospitals, so as to create a good image and promote hospital development. Successful experiences gained in the image design of enterprises by using corporate identify system theory can provide a valuable lesson for culture construction in hospitals. Based on the research data collected from 81 TCM hospitals in Jiangsu Province, the important role of CIS in the culture construction in TCM hospitals and its application have been discussed.

【Key words】Corporate identify system;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hospital; Cultural construction

引 言

随着市场经济机制的建立,我国医疗行业竞争越来越激烈,中医院如何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加强中医院文化建设是一个富有卓见的策略。如何构建凸显中医特色、符合时代需求的中医院文化是当前中医院思考的重要问题。

1.中医院文化建设的现状

近年来,关于医院文化建设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正在稳步展开,并取得了一些成果。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出台《关于加强中医医院中医药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把中医院打造成传播弘扬中医药文化的主阵地。并在2009年制订了《中医医院中医药文化建设指南》,对中医院的中医药文化建设工作提供了方向性指导。然而,从现实情况来看,中医院文化建设发展不够平衡:

1.1 医院文化形式化、肤浅化

主要表现在:①把中医院文化建设等同于文艺汇演、体育比赛、参观旅游等职工文体活动;②文化建设没有上升到医院管理层面,医院文化与医院管理结合不够理想;③文化建设只停留在理论层面,没有深入开展到基层,缺乏理论与实际相结合。

1.2 追求效益功利化、短期化

首先,在定位中医院文化建设功能时,往往偏向于文化建设能带来的经济效益,忽略了文化建设的其他功能。当医院文化建设的投入与产出不对等时,对医院文化建设的热情便随之减少,重视程度也随之减弱。

1.3 文化建设西医化、雷同化

由于客观经济因素,目前很少有中医院能脱离西医的技术和设备,导致了中医院为“西医”而代言,在中医院的文化建设工作中难免带有西医色彩。另一方面,中医院之间的文化建设雷同化严重,千院一面是中医院文化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中医院文化建设引入企业形象识别系统的可行性分析

回顾我国中医院的发展进程,值得注意的是在20世纪80年代,这时中医医院由西医模式管理和传统经验管理开始引进标准化管理、目标管理等现代管理思想与方法[2],由此可见,中医院在现代化的发展过程中发生了企业化组织管理方式转型。医院与企业在结构上具有相似性,但在功能表标上存在着差异性,这为企业形象识别系统(corporate identify system,CIS)理论体系导入中医院文化建设提供了可行性空间。

2.1 组织结构的相似性DD借鉴企业CIS经验

企业组织结构的制度形式主要包括直线制组织结构、职能制组织结构、事业部制、委员会制等。随着社会的发展,现代中医院需要建立一套权责明确、高效合理的组织结构作为载体。

2.2 功能目标的差异性DD创新医院CIS体系

企业最终以实现利益最大化为主要衡量指标,因此企业在进行形象设计与策划过程中充分结合了营销学的理论,带有明确的推销导向,即以利益最大化为根本出发点,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为最终目标。虽然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中医院与西医院、中医院之间都存在着一定意义上的竞争,但是医疗行业毕竟不同于企业,中医院不仅以盈利为目的,自身还具有公益性质。

3.中医院文化建设运用CIS理论的重要性

3.1 树立正宗中医的医院形象

我国中医院历经了几十年的发展,中医院的“医院”功能得到了巩固,但“正宗”中医院文化传承却面临后继乏人乏术,有些中医医院的科室设置、就诊方式和医院环境已经完全“西医化”,甚至可以说中医院挂羊头卖狗肉。面临这种现象,可以说是中医药在中医人手里逐渐丢失,优秀的中医药文化在中医人手里慢慢隐失。要使中医医院在发展过程中坚持中医药特色,不变味、不走样,就必须要加深对中医药文化的理解和创新。

3.2 应对医疗市场的激烈竞争

随着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 医疗机构彼此之间的竞争已从传统的设备竞争、技术竞争上升为服务竞争和文化竞争。越来越多的医院管理者认识到,医院文化是医院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为医院提供一种长期的牵引力,与医院的激励约束机制、科学规范的管理等共同构成医院的核心竞争力。中医的最大特色和优势就是传统的中医药文化,加强中医药文化品牌建设将是提升中医院市场竞争力,获取社会认同的重要途径。

3.3 促进中医药文化的继承与创新

中医院的文化形象建设要突出传统的中医药文化元素,中医药文化是中医的文化基因,中医院要继承和发扬中医药文化,要充分表现出中医药的文化底蕴。中医院文化建设的特色在于将博大精深的传统中医文化与当代的文化观念相融合,以塑造当代中医院的文化品格,便于现代人能够直观理解传统中医药文化和认同中医药。

4.CIS在中医院文化建设中的应用

CIS是由理念识别(mend identity,MI)、行为识别(behavior identity,BI)和视觉识别(visual identification,VI)三大子系统组成,其中理念识别是CIS的灵魂和核心,行为识别是CIS的实现途径,视觉识别是CIS的传播手段。为了认真了解广大群众对中医药文化发展的需求,进一步推进实施中医药文化惠民工程,大力繁荣发展江苏省中医药文化,2013年6~7月,由江苏省中医药管理局和南京中医药大学中医文化研究中心联合设计了调查问卷,展开对江苏省81所中医院进行中医文化建设情况调研,对医院职工和患者采用了了问卷调查法,得到了大量一手材料。本研究结合调研数据深入分析了CIS在中医院文化建设中的应用,全面了解了中医药文化在医院价值理念、行为规范和环境形象3个方面的建设情况。

4.1 理念识别建设情况调研及分析

4.1.1 概念 CIS体系中的理念识别是确定企业组织独特的发展理念,以及组织发展、管理等经营理念的识别系统。医院理念识别系统是中医院文化建设的核心,是医院精神理念、价值取向、道德观念的总和,是医院全体员工信奉和遵守的共同观念,是指导医院管理者如何运营医院的一种思想观念、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它来源于医院管理者对医院文化的理性正确的思考、对医院情况的全面科学的诊断,对于医院文化建设具有科学的理论指导作用。

4.1.2 调研情况 调研问题:“您认为医院的院训或宗旨是否能体现中医药文化特色?”。可供选项:A.体现得非常好;B.体现得较好;C.一般;D.不能体现;E.完全不体现。经过对结果进行统计发现,中医院职工认为医院的院训或宗旨对中医药文化特色“体现得非常好”的有1720人,占有效回答总数的54.4%;“体现得较好”的有1222人,占38.6%;“一般”的有202人,占6.4%;“不能体现”的有18人,占0.6%;“完全不体现”的仅有1人。

4.1.3 分析与思考 医院的院训或宗旨是理念识别核心内容,也是医院精神的集中体现。在调研的81所中医院中,93%的职员认为本院的院训或宗旨能够体现中医药文化特色。

4.3 视觉识别建设情况调研及分析

4.3.1 概念 视觉识别主要是传达中医院理念,是中医院表层的形象,是将医院办院理念、文化特质、服务内容、行为规范等抽象概念转化为具体符合和形象,塑造出独特的医院形象。视觉识别在CIS理论系统中最具有传播力和感染力,最容易被社会公众所接收,所以通过视觉识别设计展示中医院文化,是塑造医院良好形象的最佳途径。

4.3.2 调研情况 调研问题一:“您认为医院的环境建设、内部装饰、医院标识等是否能体现中医药文化特色?”,可供选项:A.体现得非常好;B.体现得较好;C.一般;D.不能体现;E.完全不体现。经过对结果进行统计发现,中医院职工认为医院的环境建设、内部装饰、医院标识对中医药文化特色“体现得非常好”的有1550人,占有效回答总数的49.0%;“体现得较好”的有1279人,占40.4%;“一般”的有313人,占9.9%;“不能体现”的有19人;占0.6%;仅有4人“完全不体现”,占0.1%。

调研问题二:“您对这所医院的院名、院徽等标识印象深刻吗?”,可供选项:A.非常深刻;B.深刻;C.一般;D.不深刻;E.毫无印象。经过对结果进行统计发现,居民对医院的院名、院徽等标识印象“非常深刻”的有327人,占有效回答总数的7.1%,“深刻”的有963人,占20.9%,“一般”的有2185人占47.5%,“不深刻”的有905人,占19.7%,“毫无印象”的有222人,占4.8%。

调研问题三:“您认为这所中医院的就诊环境能体现中医药文化特色吗?”,可供选项:A.体现得非常好;B.体现得较好;C.一般;D.不能体现;E.完全不体现。经过对结果进行统计发现,居民认为中医院的就诊环境对中医药文化特色“体现得非常好”的有563人,占有效回答总数的12.2%;“体现得较好”的有2009人,占43.7%;“一般”的有1780人,占38.7%;“不能体现”的有214人,占4.6%;“完全不体现”的有31人,占0.7%。

4.3.3 分析与思考 中医院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设计、塑造、展示中医院的环境形象,医院的环境形象是展示中医药文化的重要载体,是展示与传播中医药文化的重要途径。依据调研结果,我们能清楚了解到不论是医院职工和还是来就医的患者都非常认可中医院中医药文化特色的环境形象建设。

中医药文化的认识第5篇

为促进我院中医药文化发展,我院组织广大职工认真学习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中医医院中医药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医医院中医药文化建设指南》及相关文件,根据各级卫生主管部门部署和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中医药文化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医医院作为中医药文化继承和创新、展示和传播的重要场所,要以中医药文化为主体,以大力培育和倡导中医药文化的价值观念为核心,融合时代文化特征,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创新发展,与时俱进,充分体现中医药文化特色,体现中医医院个性特征和区域文化特征;促进科室建设、技术服务、学术研究、人才培育等各项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

(二)基本原则

坚持突出特色。以中医药文化为主体,融合时代文化特征,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创新发展,与时俱进,充分体现我院中医药文化特色。

坚持统筹规划。中医药文化建设与医院总体发展规划相衔接,与医院文化建设相结合,做到价值观念、行为规范、环境形象的有机统一。

坚持因地制宜。按照总体要求,从我院实际出发,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使建设工作充分体现医院个性特征和区域文化特征。

坚持促进发展。紧紧围绕医院改革发展的中心工作,以中医药文化建设促进科室建设、技术服务、人才培养以及科学管理等各项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

(三)主要目标

在价值观念、行为规范、环境形象等方面充分体现中医药文化特色,进一步增强我院中医药文化底蕴,彰显中医药文化氛围,提高中医药服务质量,扩大社会影响,实现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管理文明的有机统一,通过中医药文化建设,使人民群众从诊疗环境、就诊方式、服务态度等方面切实感受到独特的中医药服务。

二、医院文化建设的内容

(一)价值观念

中医药文化的价值观念是中华民族深邃的哲学思想、高尚的道德情操和卓越的文明智慧在中医药中的集中体现,主导着中医医院的基本特征和基本方向。要深入挖掘中医药文化中“医乃仁术”、“大医精诚”等价值观念,认清自身价值需要、价值创造和价值实现的关键,在思想理念、价值取向、培育方针等方面充分体现中医药文化。医生和护士是直接为病人服务的人,必须确立和强化“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把维护患者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做到尊重人、关心人、理解人、帮助人、感动人,通过开展以“一张笑脸、一声问候、一次详细的入院介绍、一张舒适的病床、一壶热水、一个整洁的环境”的活动,为病人提供温馨、细心、爱心、耐心的服务。各科室要在医院价值观念体系中充分体现中医药文化,切实改进科室建设、技术服务、医德医风建设等各方面的工作。

(二)医院宗旨

医院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窗口,与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息息相关,我院充分认识到这一点,坚持“诚信为本,仁德为先,人性关怀,科技兴院”的宗旨,推动医院文化建设,行风建设,不断提高医院管理水平。

诚信是一个道德范畴,即待人处事真诚、讲信誉,言必信、行必果,本义就是要诚实、诚恳、守信、有信,反对弄虚作假。仁德即是要对患者做到想起所想,急其所急,心系患者。这反映时代特征,具有前瞻性;有利于激发员工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三)建院方针

年来,我院坚持“科技打造医疗,疗效树立品牌,服务善待患者,关爱铸造人生”方针,不断强化科技技术含量,引进现代化的诊疗设备,营造专科特点,打造专科优势,为每一位患者提供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人性化、现代化的医疗服务。同时,坚持以中医为主的办院方向、保持中医药特色优势的灵魂,不断改进医院各方面工作、增强员工凝聚力。这是提高医院创造力和核心竞争力的源泉,是中医药事业生存和发展的基本保证。

(四)行为规范

1、诊疗行为规范

医务人员要加强法律意识,要尊重病人的知情权、隐私权;在医疗活动中,要遵守卫生管理条例、行政法规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以免造成患者人身损害事件;要规范医疗文书的书写,严格按照要求进行书写;要加强医务人员的责任心,避免在诊治过程中出现误诊、漏诊等现象发生。

2、言语仪表规范

我院医务人员在接待患者和家属时,必须遵循文明服务用语规范,使用“您好”、“请”、“对不起”、“谢谢配合”等文明词语,做到一要有称呼,二要有礼貌,三要用亲切的语言,大力提倡文明敬语,坚决禁止使用禁语。

医生上岗统一着装男性必须配长裤、皮鞋,夏天不得穿大短裤、露脚趾凉鞋。女性也可搭配裙装,裙边不能超过隔离衣下摆。冬天不得穿长统靴上岗,夏天不得穿鞋拖。冬夏装更换按医院统一时间要求,不得擅自更换。隔离衣保持整洁无皱褶,每周换洗一次,特殊情况下随脏随洗。

3、教学传承规范

规范教学传承行为,有利于我院中医文化的发展,也有利于我院人才的培养和医院的长期发展。教学传承规范,是传道授业、学医习业等方面的行为准则,应弘扬中医尊师重教、教学相长的优良传统,老师应为人师表、修身正行,平易待人、乐育英才,乐教敬业、口传心授,因材施教、循循善诱,非其人勿教、非其真勿授、示人规矩不示人以巧;学生应尊师重道、谦逊恭敬,持之以恒、精勤不倦,勤求古训、博采众方,学贵专一、思贵沉潜,继承创新、与时俱进。

4、特定礼仪

我院建立健全保障中医药特色优势充分发挥的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将各种行为规范通过制度固定下来,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具体明确、切实可行的体现中医医院特点的《员工手册》。

同时,将《员工手册》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全员培训中,定期开展讲座,并注重培训形式的多样性、趣味性,提高培训效果。将行为规范的执行情况纳入目标管理,制订考核指标,建立奖惩办法,落实考核结果。

我院曾多次开展此类竞赛及考核,在全体员工中开展执行行为规范的先进典型评选表彰活动,立标杆,树典型,发挥先进的模范带动作用。

(五)环境形象

医院环境形象是中医药文化的物质载体,是展示与传播中医药文化的重要方面。我院在进行环境形象体系建设中充分彰显中医药文化,有利于体现中医医院的基本特征;有利于巩固中医为主的发展方向,更好地保持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有利于实现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管理文明的有机结合,达到医院内部的和谐统一;有利于提高医院的竞争力。

建筑外观和庭院建设

我院占地面积40余亩,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建筑上采用全新的环保材料,独特的建筑风格,淋漓尽致地体现了“人文关怀”的精神。建筑的色彩,结合中国古代建筑习惯,选用红、黄、米、灰、褐色等,要因地制宜,合理搭配,体现中国传统建筑风格。

庭院中草木茂盛鸟语花香,碧绿的草坪中还有一弯浅浅的小水塘,水中还有小鱼在游动嬉戏,一派和谐景象,尽情展现了一排和谐文化。

内部装饰

我院内部的大厅、走廊、候诊区、诊室,住院部的大厅、走廊、护理站,办公区域等都有许多的装饰品,包括一些国画、毛笔字画等含有中医药元素的陈设及装饰,营造浓郁的中医药文化氛围。

尤其是一些医院发展史和成功病例的展示板,弘扬中医药历史和我院发展历程,同时也让患者更加了解我院的办院理念和中医药治疗的特色。

还有宣传知识和介绍治疗的特殊方法,主要是宣传和介绍中医药的基础知识、养生保健方法,以及中医药防治常见病、多发病的方法,常用中药的识别和功效、中药煎煮常识和我院特色治疗方法。

(六)医院标识

标准院名

我院的标准院名为“中医医院”,这是医院标识中最直观的基础要素。医院名称按规定经有关部门核准的名称,并由中华医学会会长,中国医学科学院院长吴阶平题写,汉字使用规范,字体端庄易识别,外文字母应规范。

医院网站

我院也通过建立医院网站来扩大医院知名度,宣传中医药文化。网站版面简洁,样式风格非常具有中国风,让人感到中医药的特色,棕色的色彩渲染了古香古色。

三、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医院中医药文化建设是党和政府振兴中医、弘扬民族文化的重要举措之一,不仅对促进文化和谐具有重要的意义,而且对促进人体的和谐、家庭的和谐、社会的和谐均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医院在充分认识开展中医药文化建设重要性的基础上,成立了中医药文化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全院的中医文化建设的领导,医务科、护理部和门诊部统筹协调,确保中医药文化建设规划的有效实施;各科室主任负责各科门诊室内、病房的文化建设,门诊楼走廊、大厅由门诊部具体负责,楼外庭院由总务科具体负责,办公楼由医院办公室具体负责,明确工作职责和内容,制定年度工作目标和可持续发展计划,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协作、有效落实、逐步推进的医院文化建设责任体系。

(二)形式多样,内容广泛。

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以中医人文关怀促进医患关系和谐,把中医药文化建设成为一项群众性的活动,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多种形式,宣传普及中医药文化,一方面充分利用院内会议、学术讲座等各种场合与途径对医院文化进行宣传,以医院网络和宣传栏等作为宣传阵地,采用书法、图版、标语等多种表现形式,切实把中医经典、医德警言警句等富含中医哲学思想内容渗透到医院文化建设中来,开设通俗易懂、形象直观、科学实用的中医药科普教育专栏,介绍中医药的基本知识、诊治原理,普及中医药防病治病知识,宣传与人们日常生活相关的中医药知识、方法、观念,力争使人从中感受到中医药文化氛围,接受中医药文化的陶冶。

(三)加强培训,提高素养。

各职能科室要采取有效措施,对从事中医药文化建设工作的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不断提高其工作能力。加强对职工尤其是青年医护人员的中医药文化以及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培训,努力提高全员的中医药文化素养,使其言行、举止、思维、诊疗工作无不体现中医药文化的内涵,鼓励各科室建设富有自身特色的个性化科室文化。

(四)长远规划,持续发展。

中医药文化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任务,医院对此要有一个长期规划,建立长效机制,落实科学发展观,力争在今后的发展过程中,从建筑风格、内部装潢、诊疗环境、形象识别等方面入手,通过传统文化元素和艺术手段(书法、绘画等)展现中医药文化,营造中医药文化环境的氛围,体现中医药古朴典雅、简约大方的特色,体现中医院的与众不同。塑造优秀的医院形象,鼓励广大职工积极参与,使长期规划得到具体落实,中医药文化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果。

中医药文化的认识第6篇

关键词:中医;哲学

doi: 10.3969/j.issn.2095-5707.2014.01.011

Philosophical Speculation on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Development

Wang Songjun

(Institute of Health Service and Medical Information, Academy of Military Medical Sciences of Chinese PLA, Beijing 100850, China)

Abstract: This paper investigates some relevant problems in the development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TCM)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philosophy, which includes whether the Concept of TCM can be Translated in modern manner, whether Physical Ontology can be replaced by Relation Realism, whether the TCM theory can be reconstructed by systemic science or interpreted by complicated systemic science, whether genomics and proteomics can serve as straws for TCM, whether Molecular TCM and Pharmacology can save it, what is the real Modernization and Internationalizationof TCM and Pharmacology and which is the way for TCM study. It is suggest that the development of TCM is still unclear and merits further exploration.

Key words: TCM; philosophy

中医科学性争鸣的目的是为了寻找中医的科学规律,更是为了遵循科学规律发展中医。

1 中医的“观念”是否能够被现代“转译”

其一是中医的“整体观念”能被现代“转译”吗?整体地考察人的生命与疾病,无疑也是一种可取的认识方法。就像以信息论的方法来认识某个事物一样,同样可以忽略事物的结构性质,而仅以信息的产生、传播、存储、加工、分发、接收、应用、反馈等等环节为主要认识指针,来揭示事物的本质和规律。但是,无论以何种方式去认识事物,都必须以他人能够理解和接收的方式来加以阐释,并得到认同,才能成为共识。也就是说,科学的知识特征,可能具有独特性;但是,科学的认识特征,不应具有孤立和排他性。无论对于现代科学,还是对待中医而言,现代科学知识的丰富程度都毫无疑问地远远超过古代,以现代通用的科学语言将中医阐释为可为科学共同体理

和接受的概念、原理,为什么如此困难。到底是中医自身的问题,还是这个“转译”过程的问题,还是根本就不能实现“转译”?

其二是中医的“自然观念”能被现代“转译”吗?中医强调宇宙万物的共性及其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强调认识人的生命与疾病时需要联系天文和地文,是非常难能可贵的。尽管相互联系的哲学思想是正确的,但是,其比附方式和语言,是非常牵强附会的。而现代有些“中医”,还在为证明这种比附的“正确性”而辩护,则是极为荒唐的。如果我们对经典甚至已经失去考究的态度、怀疑的精神和批判的勇气,而将经典教条化,成为本本主义者、唯古唯经者,那么中医也就真的没有希望了。

其三是中医的“实用观念”能被现代“转译”吗?中医的丰富临证经验和大量医药实践,之所以没有成为集理论、方法、技术于一身,融基础、应用、标准于一体的学问,与中国古代的科学技术发展水平有关,也与近代中国的科学落后有关,更与中医接受近代和现代科学的程度有关。中医确怀“究天人之际”的思想,但“通今之变”严重不足。 其四是中医的“直觉观念”是中医学这座“大厦”在地基上的严重缺陷。只有当中医的“阴阳”、“气血”、“脏腑”、“经络”、“五行”、“八纲”、“三焦”、“四诊”能够被现代科学所阐明并被证明科学理性,中医才能真正地科学化,也才能现代化和国际化[1]。

2 “关系实在论”是否能够替代“实体本体论”

有中医学者从哲学基础和物质科学的层次,深入探讨了物质的“第一性的质”与“第二性的质”之间的关系,强调了以“关系实在论”代替“实体本体论”的必然性和必要性,并暗示了“关系实在论”是对中医“关系”理论的哲学理论支持。这个问题既非常重要,又非常复杂,值得认真研究。

其重要性在于,它直接影响我们认识中医的中心或“焦点”是应该放在“实体”还是“关系”,甚至决定中医重大基础理论问题研究的“重心”。其复杂性在于上述论述中有不少问题还没有理清。一是,“以现代科学、数学和逻辑学的发展为基础的关系实在论”与中国古代形成的中医的所谓“关系”理论,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东西,既不同质,也不同类,也就是说,从逻辑学上讲,既不可比较,也不可类比。现代的所谓“关系实在论”是能够通过科学哲学的语言使人明白的“关系论”。而中医理论的“关系论”则是不能够通过现代科学哲学的语言使人明白的“关系论”。二是,“关系实在论”强调“第一性的质”和“第二性的质”之间的相互关系会发生变化,肯定“关系实在”的同时并不否认所有“关系”都是物质的属性,也就是说,并非因为重视“关系”而忽视“实体”,相反,从认识论的角度看,能够认识实体的应该、也必然是首先认识实体,而只有当不能认识实体或者实体模糊时,才通过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去“认识”这种存在的“关系”,从而推论可能潜在存在的物质。三是,作者将“系统中心论是系统论的一个重要观点”作为“科学研究的重心从实体转向关系”的一条重要论据,值得商榷。因为科学系统论在强调“系统”的关系观念的同时,并没有忽视系统的结构,即所谓“部分”。科学系统论强调,必须至少从系统特征、系统结构、系统功能(以及结构与功能的关系)、系统环境、系统演化等方面去认识系统,才能算是“系统”地认识。因此,第四,“以关系为立足点,破实体本体论,贯彻非实体主义,的确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回到了东方”的立论不能成立。“关系实在论”并非出于东方,其“以现代科学、数学和逻辑学的发展为基础”也完全不同于东方思想,也就根本谈不上什么“回归”。

现代所谓的“关系实在论”对于我们认识中医,可能是一个很好的可借鉴的思想方法;“关系实在论”可以作为“实体本体论”的认识论层面上的重要补充,但绝不是取代。就像认识西瓜可以直接认识和解剖认识,而没有必要从种子、土壤、气候、水分等去推想、猜测,但是目前认识宇宙爆炸却只能根据有限的科学观察和“关系”去推测一样。不可能离开“实体”去表述“关系”。“实体本体论”与“关系实在论”并不矛盾,而且必须共存、互为补充。

那种所谓的“西医就是将人看成机器”的认识,与将江湖骗子看成中医代表的一叶障目、不见泰山,是同样可怕的偏见。现代医学从来也没有将不同的系统、不同的器官、不同的组织、不同的细胞、不同的基因、不同的功能大分子、不同的电解质和元素等,看成是毫不相干的孤立存在,即使在其发展过程中,现代医学也一直坦然承认认识的局限性,并不否认相互联系以及潜在联系的可能,从不认为探索已经到头,而是一直在进行不懈的探索。

3 能否以系统科学重构中医理论

不少知名学者提出用系统科学思想重构中医理论体系的设想。未来构建的所谓中医系统论体系很可能是,中医概念意义上的心、肝、脾、肺、肾等“藏象”似乎是系统的模糊结构,相生相克似乎是系统的结构功能关系,风、寒、暑、湿、燥、火等似乎是系统的环境影响因素,卫、气、营、血等似乎是系统的层次,天时明晦、七情六欲等似乎是系统的状态,如此等等。

但是,在哲学层次的问题仍然存在,即系统科学所谓的“系统结构”是否也还包括所谓还原论的认识论意义上的“结构”概念呢?如果是,那么“系统结构”仍然难以描述清晰,系统结构与系统功能的关系也就描述不清楚,所谓系统论也仍然无法系统地论,也就不是系统论。看来,要真正从理论上构建起完善的、经得起推敲的中医学系统论体系,可能还需要相当长时间的研究探索,包括其系统结构、系统功能、结构与功能关系、系统特征、系统环境、系统演化等。

4 能否用复杂系统科学解释中医理论

朱清时院士于2006年11月提出“复杂系统科学与中医学可以交汇”,“可以运用复杂系统科学和耗散结构理论证明中医不仅是科学,而且其治病的有效性也是必然的”。朱先生对“五行”的比附和解释都是极为牵强的猜测。

朱先生点准了中医存废之争的穴位,即中医以其固有的中医理论体系去证明自身的科学性,其前提就是已经默认了五行学说的正确性。而中医存废之争的关键恰恰是作为中医理论基础的五行学说自身是否有科学依据的问题。先生提出的耗散结构理论的四个条件或五个要素可以理解,但中医的五行说为什么是五行,不是六行?有形部分为什么就单是金、木、水、土,没有石?无形部分为什么偏是火,不是气?气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出现频度和地位恐怕都远超过火,难道气不重要?朱先生的这种论证,与他上面所批评的“从中医的角度来说明其科学性”所犯错误相同,即以承认五行学说为前提,而不是论证为什么有五行学说。因此,朱先生所论证的命题仍然是一个假命题。至于称“五个要素”与“五行说”和“五个器官”(应是“五脏”)的对应“这是科学的必然”,更是值得慎重考虑,似乎太过轻率。人体符合耗散结构的系统特征和复杂性的系统特征,并不等于“五脏”、“五行”和耗散系统“五要素”的类比正确,更不能说明“这是科学的必然”。将或然说成必然,不是科学精神所提倡的。

虽然用耗散结构理论和复杂系统科学来论证中医理论的思想方法可能可行,也可能有效,既有助于我们用现代科学的思维方式去认识中医,并有可能因此而清晰并巩固中医理论基础,为中医的现代化指出了一条值得认真探索的途径,但是,定论还为时过早。

5 中医药的救命稻草是否是基因组学和蛋白质组学

自1999年3月在北京召开中医药与基因组学研讨会以来,基因组学和蛋白质组学确实对生命科学领域的科学研究产生了重大影响,改变了基因-表达产物-疾病之间的线性相关研究,某种程度上促进了现代生命科学领域的复杂相关性研究的方法论的进步。中医药研究与基因组学、蛋白质组学、基因芯片技术等之间的结合也已成为中医药现代化研究的重要热点领域。

值得深入探讨的是,这样的相结合研究所获得的结果,以及这些结果所能发挥的作用,是否还符合我们对中医药科学研究发展方向的初衷,是否有助于中医药理论或其科学性的证实,是否有助于中医药科学理论的丰富,是否有助于中医所谓的“以中医理论为基础的真正的中药组方”的确证?还是在此结合中,中医药只是配角,仅仅起到提供一个最初的线索、一个初步的可能、一个大致范围,而后来的研究指针、观察指标、研究结果、结果阐释、研究结论、结论应用、应用成果、产品方式、理论丰富等等,均与中医药无关,充其量是“受中国传统中医药的某经典验方的启示,通过基因组学和蛋白质学等研究,精取其中若干种有效成分,研制成功治疗何病的新药,取得如何的经济效益,甚至打入国际主流市场等等”。实际上,这样的新药已经不是中医意义的中药,也不能说明相关中医临证理论。至于相关的中医理论是否正确,相关的辨证施治是否合理,相关的处方组合是否科学等等事关中医的理论是否科学的若干重要问题,均无人关心,也无人回答,充其量“对中药复方的作用机理的研究取得突破性进展”也还只是“验药”。如果如此,这还叫不叫中医药现代化?还能不能称之为中医药研究的方向?

当然,对于从事新药研发的药学家和找药人而言,从中医药传统医学宝库中寻求灵感以发现新药,这种药学科学研究的思路是完全正确的,也是应该积极鼓励的。但是对于以发展中医药为历史使命的中医药仁人而言,则思考问题的角度并不能如此。既然我们已经找到了“中医学与基因组学相结合”这样一个结合点和出发点,我们也还需要以中医药自身发展为使命来定好期望目标,以期结果与初衷的一致。

中医与中药的确可以分而研之。事实上,中药学应该也可以具有相对的独立性,不必遥遥无期地等待中医得到科学化的实证后再开展中药现代化研究。但是,不能因此认为,这样的中药学研究就代表了中医药现代化,更不能说这就代表了中医的现代化。

当然我们采取“首先实证中医药的实践效果,然后再逐步阐明中医药理论的科学性”这样的策略也是完全可以的。中医药的实践效果对于实证中医药理论的科学性而言确是必要条件,问题是中医药的实践效果能否成为反推中医药理论科学性的充分的逻辑需求?显然是不能的,因为效果良好并不是证明方法正确、理论科学的充分逻辑。那么,如何才能“推动中医药现代化”呢?到底什么才是“中医药现代化”呢?是我们阐明了中医药治疗某些重大疾病的机制,即为中医药现代化,还是证明中医药理论的科学性才算是中医药现代化呢?也就是说,我们中医药所面临的重大基础科学问题到底是,在中医药的支流上去寻找其与现代生命科学的共同交汇点,以“证明”中医药某些实践效果的科学性;还是要从中医药的根本、起源、主流上去证明其科学性呢?

6 “分子中医药学”能否救中医

仔细推敲“中药作用的分子网络调节理论”,存在太多疑问。根据已有中药药理和现代分子生物学知识,“中药的药效物质是有效分子组合”,“疾病和证候是分子网络紊乱的结果和表现”,“中药治疗疾病和病证的作用机制是分子网络调节”,即该研究的所谓三大支柱性的理论基础并不玄乎。问题不在于这三点能否成立,而在于按照此技术路线和方法设想,能否真正揭示出哪些是有效分子组合?哪些则是无效分子?分子网络到底是如何紊乱?紊乱成什么样了?应该如何调节?而中药的所谓有效分子组合又是如何调节的?这样的调节是不是就是最佳调节?如何证明它就是最佳调节?……这样一项研究的基础和前提存在太多的不确定因素。即使我们能够弄清并证明某复方的有效分子组合,也能够证明其所谓有效分子组合确实能够起到所谓的网络调节作用,我们又如何能够说明这些有效分子所发挥的调节作用就是并且都是治疗所需要和期望的?有什么样的调节是根本没有必要的?还有什么样的调节是必须的而又是有效组合所不具备的?如果我们不能证明这些,那么研究结果除了能够证明某中药复方确实存在一组分子,它们有些在体内发挥了作用,其中有一些是有治疗作用的有效分子,它们在调节机体紊乱状态中发挥了作用之外,对于此方是否科学,是否合理,不合理的原因是否是临证辨证的医理问题?即研究者所期望的所谓“以药带医”,似乎并无太大帮助。

现代分子生物学已经阐明了多个分子针对一个靶点,以及一个分子针对多个靶点的现象存在,因此,“分子网络调节的理论体系”其实并没有什么太多的新内涵。分子网络调节水平的药物,主要依赖于分子生物学阐明分子水平的生命科学机制。中医学作为一门科学的存在和发展,取决于其思想和理论的科学性得以证明,而非“分子中医学”的建立和发展。中医理论的科学性是中医学一切分支、演化和派生学科存在的前提,离开中医理论科学性的所有分支学科都是无本之末和空中楼阁。

7 到底什么才是中医药“现代化”和“国际化”

中医药的“国际化”与中医药“现代化”,在时间轴上是同步的,只是在空间轴上有不同。中医药的现代化更加强调首先解决科学性问题,而中医药的国际化则更加看重经济性问题。当然,中医药的国际化必须以科学性为前提。因此,在中医药现代化的辩证中,更多的是定性的问题,而在中医药国际化的辩证中,更多地需要定量的说明。中医药的现代化是基础、是前提,必须首先解决现代化问题,然后才能真正地走向国际化,否则仍然不是真正的国际化,而是被国际边缘化、另类化。

中医药国际化涉及的问题不仅是产业规模和邻国挑战。何谓“国际化”,是国际市场货架上拥有中药即视为国际化,还是中药出口比例达到多少才为国际化?是仅仅中药能够国际化,还是中医科学必须国际化?还是不管你属于中医药的哪个行当,谁能“国际”谁就“国际”?到底是中医药文化国际化,中医药消费者国际化,还是中药标准国际化,中药产品国际市场化?还是不管是啥,走出国门就都是国际化?

对于日本等国的研究而言,“中药”产品是大事,它关系到市场和经济效益;但是,对于中国而言,“中药”产品是大事,“中医”是更大的事,它关系到传统、文化、情感,并影响科学、社会、政治。

中药毒性是中药现代化和国际化进程中必须高度重视的重大问题。对于中药毒性,既不应该是因噎废食的全否定,也不应该是我行我素的无所谓。从普遍意义上讲,需要加强中药的毒理研究,阐明有毒中药的毒性成分及其应用控制;需要将有关毒性中药的知识充实到中医院校教育和中医师继续教育中去,以提高中医临证处方的安全性;需要将中药毒性研究的最新成果充实到中国药典中去,使其成为一种对中医临证处方的法律约束;需要加强中成药的毒副作用的毒理学研究和质量稳定性控制和标准化控制,以提高市场中成药商品的安全性;需要加强中药和中成药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及时发现问题以中止更大范围的伤害事件发生;需要提高公众对中医药的认识和相关知识素养,正确规范用药。

“中药基因组计划”是新药研发的一条现代化的可行途径。但是,它是不是“中药”现代化的“转折点”、“里程碑”、“革命”和“重大战略措施”,都还很值得商榷。“中药现代化”的定义还很值得商榷,就连这一提法目前也仍然还存在许多争议。首先,必须明确,虽然中药也有单味药治病,但它有别于植化单体药。其次,中药是指基于中医理论临证基础上的方药,而不是指中国的药。再次,中药的现代化,也不仅是几个经典验方的现代化。因此,中药现代化必须建立在中医理论现代化的基础之上,如果中医的临证理论都不能成立,中药的现代化也就不是中医的中药现代化。也就是说,真正的中药现代化,必须首先是作为其基础的中医理论的现代化。当然,中医理论的现代化面临着更多的困难和问题,在此之前,中药也并非只能坐等,可以、也完全应该、甚至必须尝试开辟新的道路,但是,那只可以称之为基于中药材的新药研发,而不是中药现代化。

“本草物质组计划”可以从现代生物学的组学角度去研究中药、尤其是中药复方的有效成分与治病的物质基础,无疑是以现代方法证明中药方剂科学性的有效途径。对此,我是完全赞成的,但也许正是传统中医药者所反对的。如果这一重大科学计划的研究结果能够证明某些方剂是符合现代科学的也还罢了,传统中医药坚持者肯定会欢迎并以此证明自己的一套中医科学如何有理有据。但是,如果证明某些方剂含有大量相反作用的成分,甚至毒性药物成分,我们又当如何?你可以将其中的有效物质成分做成符合现代科学技术规范的药物,叫一个新的名字,成为一个新药,甚至打入国际市场,为国家的所谓新药研发的原始科技创新和自主知识产权做出贡献,难道你还能否定中医药方剂不成?你是能改造中医药经典的“六味地黄”,还是能改造“附桂八味”?那是经典,那是不容染指改造、甚至口头批评的。“我中医药是按中医的一套科学理论辨证施治的,你凭什么用你那所谓的科学来验证或者改造我?”既然如此,那“本草物质组计划”庞大的工程对于中医理论的作用就需要认真思考了。虽然“本草物质组计划”高举中医药理论大旗,但其中并没有一句真正涉及中医理论。

从中医药传统经典方剂中去寻找“新药”的思路,是找药人的一条可选的正确道路,但并不是中医药科学的出路。虽然中药可以离开中医而独立存在,那样的中药也仍然是“中药”,但已不再是“中医的药”,而是“中国的药”。

中药现代化研究,“本草物质组计划”是一种选择。中医药现代化何往?“本草物质组计划”并非答案。中医药同仁仍然需要继续探索。

2008年1月颁布实施的《中药注册管理补充规定》,出台的目的是从政策层面给民族医药的药品研制在现行药品严格监管的法制体系上打开了一扇方便之门,使民族医药的药品研制在国家监管体系内合法化,从而保护和鼓励民族医药发展。该补充规定特别强调了“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主治为症候”、“疑难病症”等,坦然承认了民族医药区别于现代科学技术范畴下医药研发的自身特殊性,重点鼓励民族医药在疑难杂症和尚无有效现代医药治疗手段的疾病防治方面进行探索,提示了所给出的政策“方便”缺口的有限性。该补充规定并没有、也不能就其政策的科学性做出说明,也无法得到国际医药界的认同,也就是说,无助于其科学性和国际化进程。

8 中医科学研究何去何从

既然中医不能孤立于现代科学的“道”之外孤芳自赏,那么,中医和现代医学如何才能沟通并走向融合?必须寻找到能够考量其理论、方法、技术、实践、效果等的共同准则,而这个共同准则的基础恰恰只能是科学观。

中医存废之争,实为中医是不是科学之争。要回答中医是不是科学,必须首先回答科学是什么?什么才是科学?要回答清楚这两个问题,必须重新检视科学观。

基于社会建构主义的科学观,对于中医而言,还很难以说清是福是祸。中医是医药卫生资源获取的自由竞争中的弱者,但同时也是行政保护转化资源的享有者。

中医药体系是含有社会科学、自然科学、思维科学的混和体,其中有科学成分,有文化成分,也不必讳言有迷信成分。中医药体系的这种多元性,也必然地决定了其走向多向化,即一支走向科学,一支走向文化,而迷信则自生自灭。

与其将中医药作为一个大包裹,说文化不全文化,说科学不全科学,说迷信不全迷信,说不清、道不明,倒不如将这个巨大的“混和体”进行分离、萃取,将科学的成分划归科学,按照科学发展的规律,将其科学化、现代化,甚至于国际化,不断发展、发扬、光大;将文化的成分划归文化,并且系统化,加以继承;将迷信的成分,作为一种曾经的对人类文明、尤其是中华文明影响巨大的历史存在,以文化遗产的形式加以保护,成为记忆。这也许才是中医药的最后归宿,也是我们对于中医药的带有强烈民族感情和现代科学精神的理性选择。但是,更多的担心是,这种看似理性的想法会不会因此而解构了中医特有的所谓整体性和文化特性。

中医药现代化应该是让现代人能够理解中医药,让现代人能够认同中医药,让现代人能够接受中医药。那么,如何才能让现代人能够理解、认同、接受中医药呢?首先,要面向现代人,用现代人能够听懂、看懂、理解的语汇来诠释中医的思想、理论、方法和技术;其次,要面向而不是回避现代科学技术,证明中医药的科学性特征。现代医学模式已经证明,任何医药都不仅具有科学特征,还同时具有文化特征。但是,任何医学形式,仅有文化特征是不够的,也是不可能被认同和接受的,必须同时具有科学特征。

目前的中医药现代化口号很响,决心很大,热情很高,行动很乱。中医药科学研究的目的、使命、任务、方向、目标、重点、课题、途径、手段、技术、工具、成果、应用、效益、科学价值、人文精神、哲学贡献到底应该是什么?什么样的成果才算得上是对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发挥重要作用的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国家应该鼓励、支持、奖励、导向什么样的科学研究和成果?如此等等,有太多的问题值得我们深刻思考。

9 中医发展的道路仍需继续求索

中医的发展面临着两难。一方面是坚持以中医理论为本体,才不致在发展中迷失自己,才能保证中医体系不被解构。另一方面是在中医理论本体的科学性未能达成共识之前,中医的临床实践与临床研究还得继续,中药的发展也不能停步。而这些不同方向的突破,事实上已经证明,它们并没有、也不可能将中医现代研究的方向,导向中医理论体系本体的科学性研究。而中医学发展最艰巨的任务恰恰就是中医理论本体的科学性问题。以振兴中医、弘扬中医为己任的广大中医药仁人志士,是绝对不会仅仅因为从中医药“宝库”中拿来一件宝贝而沾沾自喜的。也就是说,尽管受中医经典验方的启示可以从组方的若干种成分中提取出有限的几种有效成分研制成治疗药物,甚至“走向世界”,但是,像这样的“中药”并非中医理论意义上的中药,这样的研究也无助于中医理论本体科学性的证明,这样的发展还不是中医的发展。

中医的发展必须开放。中医的整体性不应该拒绝现代医学的还原性,中医的模糊性不应该拒绝现代医学的清晰性,中医的主观经验不应该拒绝现代医学的客观理据。开放就是从不拒绝到接纳、吸收,再到融合。中医的病机、病理、病因、药理等现代研究,都还有相当艰巨的任务。无论是现代生物化学、生物物理学、免疫学、基因组学、蛋白质组学,还是现代药理学、药物化学、药物基因组学,都可以为中医、中药的研究和发展所用。问题在于如何才能处理好“坚持中医理论的本体性”与“以现代科学和技术为工具”这两者之间的关系。也就是说,既要充分运用现代科学技术的手段,又要不背弃中医理论的思想方法。这也恰恰是发展过程中的难题所在。

现代医学应该、也需要给包括中医在内的所有传统医学以更多的时间和空间,使其本着科学的精神,向着为人民健康服务这一共同目标,循着科学的道路,继续在探索中发展。

中医的科学发展,还需要继续求索。

参考文献

中医药文化的认识第7篇

长此以往,会给人们带来中医药是西医的附属或医疗后备的错误认识,从而影响中医药在社区卫生服务建设中应当发挥的积极作用。中医服务项目未能形成体系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中,中医服务项目多仅设中医科一个总科室,服务项目多为大内科及老年保健等简单项目。优势项目如中医妇科、儿科、皮肤科等很少开科室。并且许多中医药服务项目收费尚未得到有关部门认可,相关政策未能配套,存在着起步晚、基础差、利用少的问题[10],一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甚至没有开设中医药诊疗项目。而在已经开设的中医科里,诊疗项目比较简单,往往只采取一种治疗方法。中医社区卫生服务项目未形成体系,服务项目简单,笼统而不精,无法彰显特色,限制了中医诊疗优势的发挥。

文化氛围淡薄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如何养生更加关注,而在养生上有优势的中医药慢慢为人们所重视。加之国家对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支持,电视、报纸、网络上,各种中医药养生知识广泛传播。但社区由于高水平中医药人才缺乏、资金及设备不足,无法在社区进行相关有力有效的文化宣传及建设。而且网络、电视、报纸等渠道注重宣讲中医药养生方法,却不重视中医药文化的建设。片面宣传养生方法,而忽略从根源上让居民了解中医的基本理论及指导思想,造成人们缺乏对中医药的总体认知。文化的重要意义在于潜移默化,润物无声。中医药文化的缺失,使人们对中医药无法形成认同感,无法信赖。有调查研究发现,居民患病后选择中医药疗法的人数仅占总人数的6.30%,选择西医治疗的占65.97%,选择中西医结合疗法的人数占18.99%[5]。选择中医及中西医治疗的人数明显低于选择西医的人数,这就是中医药社区文化欠缺,导致人们对中医缺乏认同感的表现之一。缺少政策支持政府重视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是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的组织保障,目前看来,中医药社区建设政策支持还存在不足。首先,中医药社区卫生服务保障制度不够完善,仅有部分中医药适宜技术纳入医保范围。目前,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开始实施,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的中医药服务项目很少被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如江苏省把磁热疗法、小儿治疗类、内科病推拿、中药蒸汽浴等多项疗效好的适宜技术都排除在医保报销外,导致中医药服务的利用率降低[11]。其次,资金投入少,导致中医药社区建设硬件跟不上。鲍勇等[9]在国家随机抽查10个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服务发展结果显示,中医业务用房平均比例不足20%,他们在上海的调查也显示无论中医特色或西医社区卫生服务站都基本没有牵引床、中药饮片调剂设备和煎药机。再次,由于种种原因,部分地区政府部门与医疗机构对社区中医药工作做不到完全有效落实,有些部门并不重视中医药的发展,这也导致了中医药社区卫生服务建设缓慢。

改善人才缺乏现状提高社区中医药医师、药师地位,改善社区中医医师、药师待遇,吸引高水平人才加入;加强对人才的管理,建立稳定的人才队伍;建立适合中医工作特点的新型薪酬机制,改革分配奖励制度,创造优良就业环境;对在职中医医师进行定期培训考核,加大培训力度,鼓励学习最新研究成果,提高理论及临床实践水平;鼓励中西医医师互相学习、相互补充、共同提高;主动联系上级医院,争取上级医院名老中医的指导、传承与带教,鼓励中医药人员参加各种中医药学术交流[11]。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首先,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需要政策的引导和支持,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应收集、整理、研究民间医药技术和方法,组织专家学者筛选适宜技术,然后积极开展社区中医药适宜技术的推广。其次,社区应当建立人才队伍,积极学习中医药适宜技术,展开相关适宜技术的培训,并将之用于临床实践,扩大中医药服务范围,提高疾病预防及治疗效果。形成中医药社区卫生服务项目体系中医药社区卫生服务项目体系化有助于发挥中医特色,减轻居民医疗负担,提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经济效益。中医药社区卫生服务项目体系建设首先需要国家予以资金支持,同时,社区也需要引进高素质人才,不仅引进专科人才,也要加强医师的全科培训,在治疗疾病时采取多种手段联合治疗,使患者少花费的同时达到最优治疗效果。加强文化氛围建设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加强中医药的科普宣传,改变目前社区居民中存在的中医只是调理、看慢性病、西医看不好才找中医试试等片面印象,从而提高医药服务需求。强化居民的中医意识,积极参与社区的业余文化活动,把中医药知识融入其中。在社区讲解如八段锦、太极拳、五禽戏等以强身健体为目的的导引术并组织居民学习、锻炼;在社区举办形式多样的中医药健康教育,讲授中医药知识,如医食同源理论及药膳制作;重视中医文化建设,在社区用简洁易懂的方式来普及中医基础理论等。

在流行病暴发季节可以及早宣讲中医“治未病”、“正气存内,邪不可干”等思想,发放免费药物或提供中医药疾病预防免费处方,指导疾病防治,以积极的态度和行动营造一种健康、和谐的中医文化氛围,提高居民对中医的认知度与认同感,逐步形成并扩大居民对中医的认识度和美誉度,改变居民意识。强化政策支持中医药社区卫生服务建设的发展离不开政策支持。国家需要加大对中医药的扶持力度,宣传中医药文化,通过扩大医保在中医药服务中的覆盖面引导群众选择使用中医药;投入更多财力、物力加大中医药人才的培养力度,综合提高社区中医药服务的硬件水平及软件设施,提高服务质量;将推进中医药加入政府工作考核项目,监督各级政府对中医药事业发展建设;制订相应的法律法规保证社区中医药建设的顺利进行。综上所述,探讨中医药参与社区卫生服务存在的问题与对策,不仅有利于探索社区卫生服务的新途径,更重要的是能以低廉的医药费用提供优质医疗卫生服务,最大程度缓解群众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解决这些问题的当务之急是建设稳定、高水平的中医药人才队伍,增加中医药适宜技术的创新及使用,形成系统而健全的中医药服务项目体系,营造浓厚的中医药文化氛围。当然,这些措施的开展需要国家和政府加大支持力度,制订并落实各项政策。中医药作为社区卫生保健、康复、防病、治病的理想途径,将会为社区居民健康做出更多的贡献。

作者:白世敬 李峰 毛萌 宋月晗 刘燕 刘艳阳 单位:北京中医药大学基础医学院

中医药文化的认识第8篇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中医药文化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医医院作为中医药文化继承和创新、展示和传播的重要场所,坚持突出特色。以中医药文化为主体,融合时代文化特征,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创新发展,与时俱进,充分体现我院中医药文化特色;坚持统筹规划。中医药文化建设与医院总体发展规划相衔接,与医院文化建设相结合,做到价值观念、行为规范、环境形象的有机统一;坚持因地制宜。按照总体要求,从我院实际出发,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使建设工作充分体现医院个性特征和区域文化特征;坚持促进发展。紧紧围绕医院发展的中心工作,以中医药文化建设促进科室建设、技术服务、人才培养以及科学管理等各项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

(二)主要目标在价值观念、行为规范、环境形象等方面充分体现中医药文化特色,进一步增强我院中医药文化底蕴,彰显中医药文化氛围,弘扬医院“团结勤奋、敬业严谨、创新立业、博爱济世”精神,提高中医药服务质量,扩大社会影响,实现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管理文明的有机统一,通过中医药文化建设,使人民群众从诊疗环境、就诊方式、服务态度等方面切实感受到我院独具的中医药特色优势服务。

二、医院文化建设的内容

(一)价值观念中医药文化的价值观念是中华民族深邃的哲学思想、高尚的道德情操和卓越的文明智慧在中医药中的集中体现,主导着中医医院的基本特征和基本方向。要深入挖掘中医药文化中“医乃仁术”、“大医精诚”等价值观念,认清自身价值需要、价值创造和价值实现的关键,在思想理念、价值取向、培育方针等方面充分体现中医药文化。医生和护士是直接为病人服务的人,必须确立和强化“文明行医、亲情服务、廉洁自律、人诚勤和”的服务理念,把维护患者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做到尊重人、关心人、理解人、帮助人、感动人,通过开展以“一张笑脸、一声问候、一次详细的入院介绍、一张舒适的病床、一壶热水、一个整洁的环境”的活动,为病人提供温馨、细心、爱心、耐心的服务。各科室要在医院价值观念体系中充分体现中医药文化,切实改进科室建设、技术服务、医德医风建设等各方面的工作。

(二)医院宗旨医院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窗口,与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息息相关,我院充分认识到这一点,坚持“真诚关爱、信守承诺、规范服务、科学管理”的宗旨,推动医院文化建设,行风建设,不断提高医院管理水平。诚信是一个道德范畴,即待人处事真诚、讲信誉,言必信、行必果,本义就是要诚实、诚恳、守信、有信,反对弄虚作假。仁德即是要对患者做到想起所想,急其所急,心系患者。这反映时代特征,具有前瞻性;有利于激发员工的责任感和使命。

(三)医院方针(发展战略)近年来,我院坚持“科技兴院,树立品牌,患者之上,关爱生命”方针,不断强化科技技术含量,引进现代化的诊疗设备,营造专科特点,打造专科优势,为每一位患者提供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人性化、现代化的医疗服务。同时,坚持以中医为主的办院方向、保持中医药特色优势的灵魂,不断改进医院各方面工作、增强员工凝聚力。这是提高医院创造力和核心竞争力的源泉,是中医药事业生存和发展的基本保证。

(四)行为规范、诊疗行为规范医务人员要加强法律意识,要尊重病人的知情权、隐私权;在医疗活动中,要遵守卫生管理条例、行政法规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以免造成患者人身损害事件;要规范医疗文书的书写,严格按照要求进行书写;要加强医务人员的责任心,避免在诊治过程中出现误诊、漏诊等现象发生,在诊疗过程中充分体现中医药特色。

2、言语仪表规范我院医务人员在接待患者和家属时,必须遵循文明服务用语规范,使用“您好”、“请”、“对不起”、“谢谢配合”等文明词语,做到一要有称呼,二要有礼貌,三要用亲切的语言,大力提倡文明敬语,坚决禁止使用禁语医生上岗统一着装男性必须配长裤、皮鞋,夏天不得穿大短裤、露脚趾凉鞋。女性也可搭配裙装,裙边不能超过隔离衣下摆。冬天不得穿长统靴上岗,夏天不得穿鞋拖。冬夏装更换按医院统一时间要求,不得擅自更换。隔离衣保持整洁无皱褶,每周换洗一次,特殊情况下随脏随洗。我院曾多次开展服务窗口岗位技能竞赛及考核,今后这项工作还要继续开展下去,要在全体员工中开展执行行为规范的先进典型评选表彰活动,立标杆,树典型,发挥先进的模范带动作用。

3、教学传承规范规范教学传承行为,有利于我院中医文化的发展,也有利于我院人才的培养和医院的长期发展。教学传承规范,是传道授业、学医习业等方面的行为准则,应弘扬中医尊师重教、教学相长的优良传统,老师应为人师表、修身正行,平易待人、乐育英才,乐教敬业、口传心授,因材施教、循循善诱,非其人勿教、非其真勿授、示人规矩不示人以巧;学生应尊师重道、谦逊恭敬,持之以恒、精勤不倦,勤求古训、博采众方,学贵专一、思贵沉潜,继承创新、与时俱进。

(五)环境形象医院环境形象是中医药文化的物质载体,是展示与传播中医药文化的重要方面。我院在进行环境形象体系建设中充分彰显中医药文化,有利于体现中医医院的基本特征;有利于巩固中医为主的发展方向,更好地保持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有利于实现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管理文明的有机结合,达到医院内部的和谐统一;有利于提高医院的竞争力。

1、建筑外观和庭院建设目前,我院正在进行环境改造工作,建筑上将采用全新的环保材料,独特的建筑风格,淋漓尽致地体现了“人文关怀”的精神。建筑的色彩,结合中国古代建筑习惯,选用红、黄、米、灰、褐色等,要因地制宜,合理搭配,体现中国传统建筑风格。内部装饰方面,我院内部的大厅、走廊、候诊区、诊室,住院部的大厅、走廊、护理站,办公区域等都有许多的装饰品,营造浓郁的中医药文化氛围。尤其是一些医院发展史和成功病例的展示板,弘扬中医药历史和我院发展历程,同时也让患者更加了解我院的办院理念和中医药治疗的特色。还有宣传中医药文化和介绍治疗的特殊方法,主要是宣传和介绍中医药的基础知识、养生保健方法,以及中医药防治常见病、多发病的方法,常用中药的识别和功效、中药煎煮常识和我院特色治疗方法。

(六)医院标识

1、标准院名。这是医院标识中最直观的基础要素。医院名称按规定经有关部门核准的名称,汉字使用规范,字体端庄易识别,外文字母应规范。做到整合医院精神,规范行为文化,彰显中医特色。

2、医院网站。我院也通过建立医院网站来扩大医院知名度,宣传中医药文化。网站版面简洁,样式风格非常具有中国风,让人感到中医药的特色,棕色的色彩渲染了古香古色。

三、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医院中医药文化建设是党和政府振兴中医、弘扬民族文化的重要举措之一,不仅对促进文化和谐具有重要的意义,而且对促进人体的和谐、家庭的和谐、社会的和谐均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医院在充分认识开展中医药文化建设重要性的基础上,成立了中医药文化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全院的中医文化建设的领导,医务科、护理部和门诊部统筹协调,确保中医药文化建设规划的有效实施;各科室主任负责各科门诊室内、病房的文化建设,门诊楼走廊、大厅由门诊部具体负责,楼外庭院由总务科具体负责,办公楼由医院办公室具体负责,明确工作职责和内容,制定年度工作目标和可持续发展计划,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协作、有效落实、逐步推进的医院文化建设责任体系。

(二)形式多样,内容广泛。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以中医人文关怀促进医患关系和谐,把中医药文化建设成为一项群众性的活动,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多种形式,宣传普及中医药文化,一方面充分利用院内会议、学术讲座等各种场合与途径对医院文化进行宣传,以医院网络和宣传栏等作为宣传阵地,采用书法、图版、标语等多种表现形式,切实把中医经典、医德警言警句等富含中医哲学思想内容渗透到医院文化建设中来,开设通俗易懂、形象直观、科学实用的中医药科普教育专栏,介绍中医药的基本知识、诊治原理,普及中医药防病治病知识,宣传与人们日常生活相关的中医药知识、方法、观念,力争使人从中感受到中医药文化氛围,接受中医药文化的陶冶。

(三)加强培训,提高素养。各职能科室要采取有效措施,对从事中医药文化建设工作的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不断提高其工作能力。加强对职工尤其是青年医护人员的中医药文化以及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培训,努力提高全员的中医药文化素养,使其言行、举止、思维、诊疗工作无不体现中医药文化的内涵,鼓励各科室建设富有自身特色的个性化科室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