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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环保理念赏析八篇

时间:2024-03-18 18:28:40

现代环保理念

现代环保理念第1篇

关键词:环境治理现代化;治理理念;治理制度;多元主体;环境科学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就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中全会提出了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本要求,即统筹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环境治理现代化作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部分,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途径,也是实现“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的首要之选。由此可知,研究如何推进我国的环境治理现代化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坚持和确立现代化的环境治理理念是前提

从1978年以来,一系列绿色治理理念开始进入党的工作报告,其中包括可持续发展的理念、科学发展的理念、两型社会的理念和生态文明的理念。随着各种理念陆续进入党的工作报告,意味着环境治理已经成为中国政治的重要议题。由此也体现出理念是行动的先导,指引着我国环境治理的方向。

现代化的环境治理理念首先应坚决破除四维定势、“先发展,后保护”的传统观念,坚持保护优先,以“发展与保护相统一”、“以保护求发展”为原则。[1]要确立以制度完善和制度创新为基础的现代化环境治理理念。

其次,现代的环境治理理念应以我国的历史文化、经济发展水平、环境治理现状等基本国情为基础,与“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相适应,反映时代特征和人民愿望,与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和和谐社会相协调,与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信息化相同步。[2]真正认识到,我国的人民生活质量与生态环境紧密相连,没有良好的生态环境,我国的一切发展就会归零。

再者,现代化的环境治理理念是对现有的环境治理理念的沉淀,是对现有理念的扬弃和总结。现代化的环境治理理念应继承马克思主义国家治理和生态保护的思想,对相关著作重新分析,重点借鉴其国家环境治理的理论和立场;我国历史上,不乏关于生态治理的智慧结晶,而且建国后我国领导人也对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基本要求,作出了重要决策;国外的环境治理经验对我国“边发展,边治理”的治理模式也具有重要意义,我们也应该把他们的治理理念融入到我们国家的环境治理中去,丰富我国的环境治理理念。

二、完善环境治理制度体系是根本

指出,“只有实行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环境治理制度是环境治理现代化体系和环境治理现代化能力的核心要素和重要组成部分,所以完善和坚持环境治理制度体系是推进我国环境治理现代化的重要途径。

环境治理制度体系主要包括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和具体制度三个方面,这三个制度决定了我国环境治理的方向和质量。根本制度主要包括环境治理的法律法规,在完善环境治理制度体系方面,一是坚持和完善这三种制度,协调好根本制度与基本制度、基本制度与具体制度以及具体制度之间的关系,使各项制度在政策取向上相互配合并取得有效互动,促进更快实现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目标。

二是确立生态保护全面科学的标准,并及时实施。随着各种环境问题的不断产生,相关部门应及时出台各方面的标准,而且要根据实际情况不断提高环保标准。只有这样才能及时调整人民群众的行为、规范人们生活的规则,不断提升环境保护的质量,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促使企业加快技术进步。不仅要及时出台和提高环保标准,还要在制度上保证这些标准得到认可和执行。比如北京在《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制定中提出了最严格的水污染排放控制标准,同时pm2.5也被纳入监测范围,这次环保标准的提高就对大气环境治理的提升发挥了大大的作用。[3]

三、完善和确立环境治理的多元主体是突破口

目前我国的环境问题较为复杂,政府治理作为单一的环境治理主体已经不能胜任这么复杂的环保和治理工作,因此完善环境治理的多元主体是提高环境治理效益、降低治理成本的重要途径。

政府仍应作为环境治理主体的核心。完善和健全多元主体共治模式,并不意味着政府在环境治理方面不再重要了。环境的物品属性决定了政府必须是环境治理的主要主体,也就是说政府掌握着各类公共资源,也应当为公共服务。而且环境问题严重影响了公共利益,政府作为维护公共利益的公共权力机构,更是责无旁贷。

扩大公民参与是大势所趋。公民作为生态环境问题的最终承受者,必然应成为环境治理的主体。随着各种环境问题的大爆发以及引发的一系列公众事件表明了公众参与环境治理的热情,也证实了公民是环境治理中不可忽视的基础性力量。同时扩大公民参与环境治理和保护更能体现现代国家治理的民主特征,官民共治和社会共治才能更好的达到“善治”。

企业是环境治理的重要辅助力量。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为逐私利造成了环境破坏,必然应该承担起保护环境、赔偿环境损害的责任。并且,企业有遵守和维护环境保护与资源保护法律法规的义务,也有服从政府环境资源管理、治理污染的义务。首先,企业可以通过完善企业内部环境管理体制机制来达到环保的目的;然后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及使用节能环保设备等做到节能环保,从而促进企业内部环境保护工作。重要的是企业要服从政府的环保政策,并认真执行。

四、把包括大数据在内的环境科学研究作为主要途径

当今我国所面临的环境问题多与经济发展和人们生活方式息息相关,而且都是有着复杂的原因和背景,因此国家在处理这些环境问题时必须运用复杂而又具备高科技性质的解决方案。

(1)自然科学领域里的环境科学是我们认识环境问题、开发环境技术的基础;对环境问题的科学认知,是我们制定各类生态环境保护政策的逻辑出发点,对环境政策的科学制定起着不可替代的引领和支撑作用。

国家有关环保部门在制定环保政策时需要与环境科学工作者紧密合作,把制定的政策建立在科学的环境知识基础之上;同时我国的环境科学工作者也应把国家的环保政策作为研究导向。[4]这就是说,国家的环境科学与环境政策研究的互动过程就是提高国家环境治理现代化的途径。

(2)随着经济、科技水平的发展,大数据成为近年来的热门词汇,在环保领域也成为环境科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且拥有广阔的应用前景。大数据是以容量大、类型多、存取速度快、应用价值高为主要特征的数据集合,并且正在迅速发展,有望成为新一代的信息技术和服务业态。在大数据时代,公众、企业等可以通过电子公务服务平台了解更多环保数据和环保决策;而政府部门也可以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采集更多的民意信息,从而更好的制定环保政策。因此大数据被引入政府治理,将改变我国环境治理的思考方式,是推进我国环境治理现代化的新途径。

五、国外环境治理的理论和实践是借鉴

在近半个世纪的时间里,发达国家在治理环境污染方面一直走在世界的前列,并建立了系统严谨的环境公共政策研究范式。发达国家在经济发展进程中也付出了惨痛的代价,所以有很多宝贵的经验和教训值得我们借鉴。我们要关注他们在理论方面的创新,并分析他们在环境治理制度体系、政策制定、政策执行等方面的异同,然后结合我国环境治理的实情融入国外环境治理的精华,最后形成适合我国环境治理的系统的理论和政策。

(1)英国。在环境治理方面,英国是先行者。英国是世界上第一个进入工业化并完成工业化的国家,英国的环境治理的经验对全球性的环境治理都很有帮助,特别是像我国这样一个大的发展中国家。在前几个世纪,英国历史上有很多先辈们提出了不少环境科学理论,而当今的英国在环境科学、政策以及人们对环境科学的认知上都位于世界的前列。所以我们应该着重与英国的环境工作者展开交流与合作,吸取他们的环境治理经验从而弥补我们在这方面的不足。

(2)德国。德国的生态治理模式属于典型的“先发展后治理”模式,从19世纪初到20世纪70年代,德国的生态破坏程度和环境污染程度举世罕见,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德国经过三十年的环境治理已经成为世界上生态环境最好的国家之一,其中,起到关键性作用的是环境科学和生态民主。[5]德国的环境治理经验对我国的工业化之路和环境治理模式完善都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

(3)与其他国家的合作。我国已在2011年启动了中欧环境治理项目,由欧盟聘用的国际技术援助团队,即“项目支持组”提供技术支持,这无疑顺应了中国环境发展的大趋势。并且此项目也已经取得了丰硕成果,特别是为我国的新《环境保护法》提供了大量支持,相信以后会有更多的合作成果,更好的促进我国的环境治理体系的现代化。

六、各级领导干部是推进环境治理现代化的引领者

领导班子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推动者和实践者,必须针对全国及区域生态环境的特点和规律转变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方式,保持高度的责任心和决心来解决环境问题为人民群众造成的损害。

首先应加强各级领导队伍建设,在思想、作风、组织等建设方面要深化,同时注重提升环保相关机构领导干部的素质和能力,提高领导干部制定各种环保政策的水平。特别是大力培养优秀的年轻干部,加强对青年优秀干部的任用,构建有着高素质的环境治理人才队伍,为推进我国的环境治理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其次,完善领导班子的考核机制。为激励和约束领导干部的行为,应制定严格的成果考核评价体系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其中,应包括资源消耗和环境损害等指标,并将之作为衡量各级领导干部治理绩效的重要指标。另外还应建立领导干部离任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制度、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以此来有效监督和激励各级领导做好推动环境治理现代化的推动者和实践者。

[参考文献]

[1]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院长、政治学讲席教授 俞可平.生态治理现代化越显重要和紧迫[N].北京日报,2015-11-02017.

[2]刘建伟.国家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的概念、必要性及对策研究[J].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2014,09:60-65.

[3]郭秀清.构建中国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模式[J].鄱阳湖学刊,2014,06:68-74.

现代环保理念第2篇

关键词:绿色环保理念;高校;设计学教学

一、前言

绿色是大自然的颜色,是生命的象征。党的十八大以后,总书记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将绿色发展作为我国发展全局的一个重要理念,号召全社会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特别是近几年人们对绿色环保理念的认识不断提高,越来越重视。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作为高校设计学科教育工作者,如何在教育教学中渗透与传播绿色环保理念,教会学生在以后的工作中坚持绿色环保设计,成为迫切要探讨的问题。

二、将绿色环保理念植根到设计伦理之中,在人才培养过程中进行渗透

设计师不负责任的设计行为所产生的社会问题已经摆在了我们的眼前。当人们还在为当代设计的进步与发展所取得的成绩而自豪时,也要看到出现的一些问题,如一次性产品的开发,使得人类对于资源的消耗超出正常标准,严重影响了我们的环境。设计师要合理地使用材料和资源,考虑设计是否影响人类的身体健康、破坏生态平衡等。要求高校设计学科在人才培养阶段加入绿色环保理念教育,要将绿色环保设计相关的内容列入课程设置。

笔者通过随机抽查方式调研了国内一些有代表性的美术院校设计学科的人才培养方案。目前绝大多数院校的设计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缺少设计伦理方面的课程,而在研究生阶段开设这门课程。也有部分学校将绿色环保设计抽离出来放在某门课程里面进行讲解,例如,绿色包装设计、绿色产品设计、可再生设计等。只有将绿色环保理念融入设计中,成为每个设计师的设计意识中的一部分,把绿色环保理念作为一种设计态度、设计思想,并在其指导下,设计出优质的产品,才有可能在以后的设计中杜绝那种不负责任的设计,才有可能使人类生活变得更健康、美好,才能实现人类的可持续发展。

三、将绿色环保设计理念当作重要原则体现在教学实践中设计的作品或产品上

绿色环保设计理念最早出现在20世纪60年代美国设计理论家维克多·巴巴纳克的著作《为真实的世界而设计》一书中。他在这本书里强调:设计应该考虑有限的地球资源的使用,为保护地球的环境而服务。当时提出来后并不被社会所认同,进入21世纪以后,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凸显,绿色环保设计理念作为一个重要的设计理念开始深入人心。设计类院校作为培养设计师的摇篮,要培养学生绿色环保设计理念,并运用到教学实践过程中,体现在学生的练习作品里。

(一)基于綠色环保理念的简约设计

简约设计源于西方的现代主义。欧洲现代主义建筑大师MiesVanderRohe的名言“Lessismore”被认为是简约主义的核心思想。简约设计将设计元素或原材料简化到最低程度,从某种程度上讲也契合了绿色环保设计理念,同样实现了对自然资源最大程度的节约和保护。现在社会上很多产品的外包装都太过花哨,如口香糖的包装过多,包装成本占了该产品成本的三分之一,甚至超过产品成本的一半,又如月饼包装设计,外包装的经济价值远远超过了包装物的经济价值,浪费了大量的木材。而近几年绿色环保设计理念回归,大多数月饼包装设计日渐趋于理性,摒弃了奢华的外包装设计。所以我们在教学中应该教会学生掌握简约设计,强调使用材料的经济性,摒弃无用的功能和装饰样式,让学生们设计的作品回归简洁。

(二)基于绿色环保理念的设计材料应用

设计材料应用是判断设计产品最终表现是否基于绿色环保理念的关键要素,也是我们评判的主要标准。基于绿色环保理念的设计材料应用,首先考虑的是天然可再生材料在设计产品中的运用。运用天然可再生材料,可以为人类反复利用,尽可能减少对环境的破坏,达到绿色环保的目的。其次,基于绿色环保理念的设计材料应用要考虑是否可回收循环。使用可回收循环材料形成一个循环往复的使用过程,一方面有效降低了企业的经济成本,另一方面也减少了对资源的浪费,起到了绿色环保作用。设计中优先选择使用天然可再生材料或者可回收循环材料的关键是要考虑设计产品的功能技术要求、材料的利用率、材料的生命周期。我们在教学中应该教会学生如何根据材料的特性使用适合的材料,设计出既环保又性能与功能优秀的产品或作品。

四、课程教学内容关注绿色环保课题,渗透绿色环保理念,将其植入学生内心

当代高校设计专业学生要有宽广的全球视野,放眼未来,关注人类共同面对的环境保护问题,例如,水污染、能源危机、土地沙漠化、海平面上升、气候恶化等问题。《京都协定书》、哥本哈根世界气候大会都已经为我们敲响警钟,我们应该加入保护这颗人类居住的唯一的星球的活动来。保护水资源、利用可再生能源、减少对森林的砍伐、节约纸张等课题都是我们在设计中的选题,例如,设计专业的学生可以设计相关的有教育意义的公益海报、影片等。通过课程教学内容关注绿色环保课题来达到教育学生形成环保设计理念、传播环保设计理念的目的。

渗透绿色环保设计理念,将其植入学生内心。绿色环保设计理念的形成不可能一蹴而就,只有在日常的教学中逐渐渗透,才能使其植入每个学生的内心,在设计的细微之处体现。我们所倡导的绿色环保设计,运用人性化设计、生态设计、可循环回收利用设计等手段,并且在设计中使用新能源、新材料。这些设计都是为了维持生态平衡和人类的健康可持续发展而产生,都是现在人们重视绿色环保理念的体现。

五、结语

总之,践行环保理念、切实保护身边环境、自觉节约资源与能源是我们每个人的义务,而对于以后从事设计工作的高校大学生来说,更应牢固树立绿色环保理念,以身作则、争当表率,更要在今后从事的工作中以实际行动推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

参考文献: 

[1]许平,刘青青.设计的伦理——设计艺术教育中的一个重大课题[J].南京艺术学院学报,1997(3). 

[2]朱锷,王罕历.当我们谈论极简时,我们在谈论什么?[J].装饰,2014(10). 

现代环保理念第3篇

传统风俗是一个地区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各种风尚、习惯的总和,作为一种社会传统,对社会成员有较强的行为规范和心理制约作用。我国自先秦时期就已出现关于风俗的文化概念,传统风俗观认为,“风俗”是“风”与“俗”的合成词,“风”是指风土等自然环境对人的影响,“俗”是一种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形成的习惯模式。传统风俗兼具自然与人文的特性,是调节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的重要方式,是人类环境文化的“活化石”。随着现代社会先进科技的应用,社会不断发展进步,但是经济发展的负面效应也逐渐明显,尤其是环境恶化、资源匮乏、生态失衡问题严重威胁着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在经济发展的同时人们越来越意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并倡导建设生态文明的社会生活形态。要综合治理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最根本的是要唤醒人们的生态伦理意识,正确规范人类的行为。传统风俗是几千年来人类活动遗留下来的宝贵文化资源,蕴藏着丰富的生态伦理思想,其中关于人与环境之间关系的道德原则、行为规范是解决生态破坏和文明冲突的有效方法,有利于缓解人与自然之间的紧张关系。

一、传统风俗中的生态伦理观

我国的传统风俗是人们在长期的生产生活实践中形成的,不同地区、民族的自然条件和社会条件不同,风俗的表现形式和内容也不相同,因此有“百里不同风,千里不同俗”之说。各民族、各地区的风俗虽有很大差异,但是在生态伦理方面却有着相同的精神内涵,尊重生命、崇敬自然的生态伦理观念是各民族各地区传统风俗的共同之处。从一定意义上说,传统风俗中的生态伦理是各地区、各民族在独特的自然环境下和生产、生活实践中形成的以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为信念的道德规范。

(一)传统风俗中生态伦理的形成

传统风俗中的生态伦理源自不同的自然条件和社会条件,自然条件主要是指人们所处的地理位置和生态环境,社会条件主要是指经济、政治、宗教和文化等因素。在古代社会,生产力水平低下,人类对自然环境的依赖性较强。人们对一些自然现象和自然事物无法理解,认为“万物皆有灵气”,有一种不可捉摸的力量在控制着周围的世界和自己的命运。在这种有限的知识背景下,人们屈从于大自然,产生了对自然的崇拜心理,并借助于想象把自然力量形象化,在人与自然关系问题上形成了一些较原始的思想和习惯。

进入阶级社会后,社会生产力水平有所提高,人们对自然有了更多的认识。人们受统治阶级的影响,在对待人与自然关系问题上形成了敬畏自然、顺从天命的思想,许多风俗被自上而下推广起来,并在风俗中形成了制度化和规范化的生态伦理,一些保护环境的村规民约逐渐形成,在处理人与自然之间关系问题上有了合法依据。传统风俗受宗教因素的影响也较多,在宗教发展过程中经历了自然崇拜、图腾崇拜、祖先崇拜三个阶段,一些宗教思想和宗教仪式里也带有明显的生态伦理思想。“文化因素对传统风俗中生态伦理的影响较深,我国传统文化充满了极富生态价值的伦理理念”\[1\],儒道墨法等思想流派无不主张“天人合一”的生态伦理理念,为“人与自然平等观”奠定了理论基石,并从文化高度影响了人们的生产生活,形成了一些有利于环境保护的风俗。由于古代社会生产力水平低下,人们靠山吃山、靠水吃水,过度掠夺自然资源都遭到了自然的报复,人们逐渐认识到了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在生产生活中形成了一些具有生态伦理内容的风俗。传统风俗经过几千年的发展,在内容和形式上都有了很大转变。齐文英,王玉晴:传统风俗中的生态伦理观及其现代转换十堰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2年第3期 第25卷第3期

(二)传统风俗中生态伦理的表现

我国各民族、各地区的传统风俗中蕴含的生态伦理具有不同的表现方式,人们通过神话传说、、民间禁忌、日常礼俗、生活习惯等方式传承着传统风俗中的生态伦理。“传统风俗中的生态伦理更多地包含了人们对大自然的敬畏,体现了人与自然和平共处、和谐发展的生态伦理观念。”\[2\]传统风俗中的生态伦理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民族反映出的尊重自然的观念。与自然环境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各民族在特殊的自然地理环境中从事特定的生产、生活,并形成了具有不同特色的。从事游牧的民族,草原是他们生活生存的基础,一般崇拜水草神,以祈求保佑水草丰美,牛肥马壮。生活在山区环境的民族,山林是他们获取各种丰富物产的依靠,一般崇拜山神、树神。无论是佛教、伊斯兰教、基督教还是一些民族的原始宗教,都存在自然崇拜和图腾崇拜,主张保护动植物,强调人与自然和谐。“藏族人每年都有对神山、神湖的朝拜活动,诸如为神山跳神、转山(经)等,人们一般不到神湖捕捞鱼类或其他水产品。彝族则认为人与自然环境中的动植物同源,贵州从江苗族则认为人与动物来源于同祖,许多少数民族还把某种动物或植物当作自己的祖先。土家族、白族认为自己是白虎的后裔,彝族、纳西族、傈僳族则都认为自己是黑虎之后。”\[3\]许多民族都认为一些山林草木和动物都有灵气,并把它们神化当成自己的保护神,对其敬畏、祭祀,禁止人们对这些图腾物进行伤害,以求其保护。在民族的影响下,一些山林、草地的生态平衡受到保护,动物多样性得以延续。

第二,生产劳动折射出的保护生态平衡的理念。我国各地区、各民族为了调适与生态环境的关系,在生产方式上采取了许多积极的措施,形成了特有的风俗。传统社会以农业为主要生计,农业生产中有较多的生态保护民俗。田地是农民的命根,人们基于对田地的特殊感情,在祭祀田公、地母的名义下,实施着“酬田”、“酬地”的民俗行为。白族等民族每至岁末,将垃圾聚堆焚烧,然后把焚烧后的垃圾灰撒到田地里,称为“酬年”。在农业活动中,人们为了免除休耕带来的损失,采用轮种的耕作方法,即同一块地,每年种植不同的庄稼,农民称为“换茬”,轮种方式有利于地力的养护。蒙古族在生产实践中,创立了“草库伦”的草场保护方法,即把草场用栏杆或其他材料做成的藩篱圈围,在围栏内以人力更新植被,使牧场得到必要的休养。青藏高原的牧民一般都过着“逐水草而居”的游牧生活,牧民们在不同季节有组织、有规律地在不同的牧场之间进行循环式的放牧,其“轮牧制”的生产方式对草原生态的平衡十分有益,这种周期性的轮牧,较好地解决了草场使用与牧草再生的问题,使一些牧场在轮休期内得以恢复,从而很好地保护了高寒草原的生态。20世纪50年代前我国南北方均有不少民族从事狩猎生产,如北方的鄂温克、鄂伦春、赫哲、达斡尔、蒙古、哈萨克、柯尔克孜等族,以及南方的傈僳族、独龙族、怒族等,都把狩猎当作主要或次要的生产方式之一。但是各民族的狩猎都有一定的规则和禁忌,人们一般不打产崽、孵卵、和哺乳的动物,春天通常很少狩猎,以保证野生动物的繁殖。这些狩猎规则和禁忌,对保护生物种群起到了很好作用。人们在生产活动中主动调适生态环境的做法形成了特有的生态保护民俗,有利于保护当地的生态平衡。

第三,日常生活体现出的追求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信念。我国各个民族在日常生活中都有一些体现生态伦理的风俗。“生活在云贵高原的侗族,婴儿生下后,家人就在山上栽下100棵杉苗,直到18年后才砍伐作为男婚女嫁的费用。人们不论是在路边还是在其他地方,一旦发现乔木的幼苗都会主动把它保护下来。”\[4\]水族人对生长在村寨内和附近的古树敬若神明,并加以保护。土家人在婴儿诞生后会按照习俗栽下几株树苗,称为栽“喜树”。普米族有一个独特的习俗,就是将刚出生的孩子拜寄给一棵粗壮的树木或某种强悍、灵敏的动物,希望他们像拜寄的动植物一样生机勃勃、强壮敏捷。纳西族明确规定禁止在水源头杀牲畜丢弃脏物,白族腊月的“净水节”,傣族的“泼水节”都表现出对水资源的爱惜和重视。在传统的生态保护民俗中,人们重视自身生存环境安全与卫生的保护。这种风俗一般通过节日仪式定期地表现出来。如岁末的除尘活动,新年之初对节日垃圾处理的“送穷”,正月十五对老鼠、狐狸、害虫的驱逐,端午洒“百药水”、挂艾、插菖蒲等,都表现出对疫病之害的有效预防。合理、健康、积极的生态保护民俗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具有积极作用,体现了人与自然的和谐。

我国传统风俗的生态伦理具有鲜明的民族性、地域性,是各地区、各民族在与自然互动的过程中形成的,其中包含着被动和主动的生态伦理意识。由于人们的活动受环境的制约性较强,对自然产生的主要是敬畏心理,从而被动地保护着赖以生存的自然资源,在生产生活过程中积累的经验教训也使人们明白了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从而产生了有主动意识的生态保护行为。

二 、传统风俗中生态伦理的价值与局限

总体上看,我国传统风俗中的生态伦理体现了人们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的理念,为现代社会的生态环境建设提供了可资借鉴的文化资源。传统风俗中的生态伦理经历了世代传承与发展,深深地影响了人们的生态道德观念,规范着人们的行为,在现代社会具有非常重要的价值。由于传统风俗是在生产力水平比较落后的社会环境中形成的,传统风俗中的生态伦理包含的一些观念和做法与现代社会不相适应。

(一)传统风俗中生态伦理的价值

传统风俗中的生态伦理既保留了早期人类社会真实的精神风貌,又蕴含着无穷的生态智慧。在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方面,传统风俗中的生态伦理为现代社会提供了可供参照的答案,其精神内涵促使人们正确认识和处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之间的辩证关系。

首先,传统风俗中的生态伦理为保护自然环境、发展生态产业提供了思想条件。传统风俗中的生态伦理倡导的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理念,有利于生态平衡的保持和自然、人文生态旅游景观的开发,是保护人们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发展生态旅游、生态农业等生态产业的思想条件。其次,传统风俗中的生态伦理可以弥补生态环境管理的不足。“现代生态环境管理强调政府的功能,生态环境保护仅靠政府的作为不仅会消耗大量公共资源,而且难以取得成效。”\[5\]传统风俗中的生态伦理可以弥补环境立法和执法的不足,不仅内在地调整了人们的生态心理,而且外在地规范了人们的生态行为。各种生态保护风俗通过约定俗成的方式渗透到人们的日常生产、生活之中,形成了指导人们行为的“自律机制”,它在实践活动中取得的环境保护的效果,是行政手段、法律手段等硬性约束方式难以达到的。传统风俗中的生态伦理会对人们产生内在约束力和精神激励,可以最大化地调动公众参与,降低生态环境管理的成本,有效弥补政府生态管理的不足。再次,传统风俗中的生态伦理是对现代生态伦理理论的补充。现代生态伦理的基本理论知识主要是从西方传习过来的,我国领土广阔,不同民族、不同地区的情况极为复杂,其理论知识在实际应用中存在与现实的脱节。传统风俗中的生态伦理经历了几千年的传承、演变,已经内化为各地区、各民族的特有的文化,不仅可以满足人们的生产、生活需要,还适应了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的复杂性,是对现代生态伦理理论的重要补充和完善,可以更好地指导生态环境保护的实践。

传统风俗中的生态伦理具有传承性和变异性,它能够有效适应社会的发展变化,不断进行自我淘汰、自我更新,其精神实质永远不会落伍,表现形式也会更符合现代社会的需要。传统风俗中的生态伦理为生态平衡提供了一个内源调节机制,“为当今生态问题的解决开启了一扇方便之门”\[6\]。

(二)传统风俗中生态伦理的局限

传统风俗中的生态伦理既有积极的一面,又有一些消极的内容。传统风俗中的生态伦理作为传统农业社会调整人与自然关系的社会规范,还不能与现代社会有效契合,其内容和表现形式的不合理之处甚至会阻碍社会的现代化进程。

首先,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不够全面。“许多地区的生态保护风俗是建立在崇拜自然、敬畏自然的心理基础之上的,多表现为宗教崇拜或民间禁忌”\[7\],这种朴素的生态伦理观仅能维护被崇拜的部分环境要素,在对自然环境的作用力上存在既保护又破坏的现象,这与现代环境治理理念是有很大差距的。其次,传统风俗中的生态伦理包含着不科学的内容。传统风俗中生态伦理的一些封建迷信思想,如因果报应思想、风水观念、神鬼观念等虽然能约束人们的一些行为,但是却容易使人们陷入无知和愚昧,是与以科学技术为动力的现代文明社会相悖的。传统风俗中的生态伦理还存在因循守旧的观念和做法,在生产生活中的落后习俗不利于生产力的提高和生活水平的提高,阻碍了社会的现代化进程。再次,传统风俗中的生态伦理容易被现代社会异化。现代社会文化呈现多元性,各种文化不断交融,影响着传统风俗中的生态伦理观念,“一些地区民族风俗受外来文化的影响发生了或多或少的改变,许多传统风俗被异化,在利益的驱使下失去了生态保护的伦理观念。”\[8\]有的民族的生态保护风俗成为发展旅游业的装饰,成为当地增加经济收入的重要方式,传统风俗中的生态伦理逐渐倾向于形式化和利益化,变成了一种庸俗的实用主义。

三、传统风俗中生态伦理的现代转换

随着社会现代化进程的加快,一些传统的生态保护风俗被改变,传统风俗中的生态伦理也面临着被异化的风险。我们在强调传统风俗中生态伦理的价值的同时,还要认识到其中的不合理成分,并对其进行重构以使之符合现代社会的需要。

(一) 促进传统理念与现代方式的结合

解决生态环境问题,不能只依赖科学技术,还要动员一切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社会资源,特别是传统文化的资源。传统风俗中的生态伦理蕴含着丰富的生态哲理,对提高人们的环境保护意识具有重要作用,弘扬传统风俗中的生态伦理不是宣传旧的环保方式,而是要认识到传统生态伦理的精神实质,是对“天人合一”的生态理念的觉醒和回归。《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民族文化保护》中提出“要发挥重要节庆和习俗的积极作用,与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相结合,坚持不懈地抓好移风易俗。”由于传统的生态保护风俗是在经验积累的基础上形成的,缺乏科学知识的指导和先进技术的推动,因此,我们必须在充分挖掘传统风俗中生态伦理有益于生态环境保护内容时,要将传统生态理念与前沿科技结合起来,使其在新的社会发展形势下不断升华,使传统风俗中的生态伦理转化到适应当代生态环境保护的行为上来。要创新传统风俗中生态伦理的表现形式,改变不科学、不文明的行为方式,将传统的生态伦理理念寓于现代的活动载体之中,同时又不破坏古老的风俗习惯。要将先进的科学技术应用于传统的生态保护风俗之中,同时要推广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以提升人们的环保意识和环保效果。传统风俗中生态伦理的合理内核是现代社会生态文明建设需要汲取的养分,但是要使其脱离特定的地域并在更大范围内得到认可,就要改变传统的活动方式,结合现代方式将其基本理念融入到现代社会之中。

(二)建构并推行正确的生态伦理观

“传统风俗中的生态伦理包含着许多科学的、辩证的自然生态观的思想因子,但从严格的意义上来说,它毕竟是一种朴素的、直观的、经验性的自然观”\[9\],按现代科学的实证性和精确性要求来看,是不可能对人与自然之间的复杂关系作出全面而又准确的科学解释和说明的。因此,我们要继承其中所包含的科学性、合理性因素,树立正确的生态道德、生态科学、生态价值和生态责任意识,实现向现代自然观的转换。首先要对传统风俗中生态伦理的合理成分进行强化和引导。传统风俗中的生态伦理在原始生态环境的保护方面作用是积极的,要有意识地进行引导,宣传其有益于生态保护的思想观念,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将传统风俗中生态伦理的精华部分转化为政策或民族地区的法律,以建构并推行正确的生态伦理观。其次,要将现代的自然观念灌注到传统风俗中的生态伦理之中。要抑制传统风俗生态伦理中不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消极内容,并阻止外界错误价值观侵入,可以通过宣传教育的方式,促使人们树立科学发展观和可持续发展理念,使传统风俗中生态伦理受到现代文化和观念的指导,从而在内容和结构上得到优化。再次,要培育传统风俗的生态伦理体系。各民族、各地区传统风俗中的生态伦理基于特殊的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形成了不同特色的生态保护风俗。但是由于地域性、民族性差异,还没有形成一个稳定的生态伦理体系,各地区、各民族延续着传统的生态习俗,很少去借鉴其他地区和民族的有益成分,因此应尽快培育传统风俗的生态伦理体系,使在价值上相宜的生态风俗文化结合在一起,建立一种理念上交融、方法上交流的生态保护机制,使积极、健康的生态伦理观成为现代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

(三)推进传统风俗中生态伦理的制度化建设

传统风俗中的生态伦理衍生出来的习惯法和成文法,具有对人们的心理和行为上的规范作用,但是由于缺少制度上的保障其约束力和强制力非常有限,一些传统的环保措施尚处在自发和零散的低水平上,离现代制度文明所要求的规范性、系统性和准确性还有较大的距离,生态环境的保护仅靠人们的内在约束力和自制力远远不够。现代生态文明的构建,必须以制度化和规范化作为重要内容和基本保障。传统风俗生态伦理中对人与自然关系的朴素认识,限于当时低下的生产力水平和科技水平,是基于自然崇拜和等提出的,虽存在一定的合理性,但其形式简单、观念落后、组织零散,制度化层面的内容远远满足不了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因此必须克服简单朴素的思维,在村规民约和民间禁忌的基础上建立环境保护的现代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利用法律和行政手段规避不合理、不合法的做法,加强组织领导和科学管理增强人们保护自然环境的组织性,通过教育和奖惩手段提高人们保护环境的积极性和自觉性。“要按照现代制度文明的要求,进行文化法制建设和文化体制建设”\[10\],使传统风俗中的生态伦理得到弘扬。

四、结语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必须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在经济发展的同时绝对不能忽视生态环境的保护。生态环境的保护不仅要采用现代法制手段和科学技术,更重要的是应该弘扬传统风俗中的生态伦理,修正狭隘的人类中心主义,重新确立人对自然的价值标准。传统风俗中的生态伦理对当今社会的生态文明建设有着很大的现实价值,它蕴含的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理念对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以及国民综合素质的提高都具有促进作用。在探索生态环境保护的路径时,我们应该对传统风俗中的生态伦理予以重视,弘扬优秀的传统文化,唤起人们的生态伦理意识。在强调传统风俗中生态伦理的重要价值的同时,必须对其进行重构,通过对传统风俗中生态伦理的全面搜集和认真整理,注入新的时代内核,使之转换成现代的生态伦理观,以符合新时代生产与生活的要求。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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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环保理念第4篇

关键词:生态时代;服装设计;绿色服装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的快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也在不断提高。为了进一步保护我国生态环境,需要对当前的各行各业进行生态化创新。对服装产业而言,为了积极响应可持续发展的国家发展规划,需要对现阶段的服装生产和服装设计工作进行创新,使其能朝着绿色化、生态化的方向发展,并且提高美观性。

1基于生态时代的绿色服装设计

1.1绿色服装的设计理念

在新时代背景下,我国的社会经济得到了迅猛的发展,人们的生活质量和水平也得到了提升,但环境污染、资源短缺的问题也随之加重,得到了人们的广泛重视。现如今,环保理念已经渗透到我国各行各业的发展过程中,在服装行业,绿色服装设计理念也受到广泛的关注与认可。绿色服装设计理念是现代化背景下产生的全新理念,这种理念以传统的服装生产方式为基础,融入现代化的思维方式,形成全新的服装设计。相较于传统的服装设计,基于绿色服装设计理念设计的服装更具有现代化气息,同时兼具环保性和功能性。传统服装设计与绿色服装设计的区别在于,传统服装设计的重点是美观,为此,通常会在服装生产中加入服装染色剂,以保证最终产品的美观性。但是,这种染色剂不仅会对人体造成伤害,还会对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损害。基于绿色服装设计理念的服装设计对衣服用料的选择非常考究,要选用对人体完全不会产生损害的布料,且要保证服装材料容易降解,不会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绿色服装设计理念的推出受到了各界人士的广泛关注和认可,这种理念在服装设计过程中的充分利用可以有效推动整个服装产业的稳定发展,同时有助于实现我国生态环境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1.2使用绿色环保的服装材料

调查数据显示,全球总人口现已超过70亿。随着人口的不断增多,服装原材料的使用需求量不断增大。由于经济的快速增长,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服装的要求不仅是蔽体,还要兼具审美价值。人们对服装设计生产要求的提升,无形之中加剧了环境污染。在全球范围内,大部分服装所用生产原材料都很难实现自然降解,服装需求量大,废弃量也随之提高,大量的废弃服装给生态环境造成了不小的压力[1]。这一环境问题的产生逐渐受到现代服装生产商的关注。为解决这一问题,服装生产商开始致力于环保服装材料的研制与加工。随着研究的深入,一批化纤生物可降解面料问世。将这种面料应用于实际的服装生产过程中,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废弃服装造成的环境问题。同时,传统面料中的棉布、蚕丝等都不属于不可降解面料,且不会对生态环境造成压力,可以在服装生产过程中普遍应用。为实现以上面料在服装生产中的运用,也为了满足时展的需求,国家可以加大在蚕养殖和棉花种植两方面的投资力度,实现蚕丝和棉花等环保服装原材料的高产,实现服装产业的绿色、可持续发展,为我国的生态建设贡献一份力量。

1.3生产和包装的过程清洁环保

通常情况下,服装生产过程中消耗的能源比较多且会产生较多的中间产物,但是由于市场对服装的需求量很大,这些问题容易被忽略。绿色服装设计理念要求服装生产商重视服装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能源及原材料浪费问题,将整个生产环节优化,保证中间产物的有效二次利用,实现服装生产过程的环保性。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升以及信息化购物平台的建设,现如今,我国的服装包装质量要求和需求量快速提高。服装的包装材料属于消耗品,除了特殊的产品包装材料,普通的包装都会被废弃,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的影响。因此,在对服装产品进行包装时,应该在保证包装质量的同时,尽可能实现服装简易包装,突出服装的主体地位,减少在服装包装上的消耗,实现我国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1.4制定绿色的营销策略

从目前的社会情况来看,对绿色服装设计理念的宣传还有待加强。虽然绿色服装设计这一理念已经提出了一段时间,但是社会中还有很多人并不了解这一理念的具体内容,大部分人都只是听说过,但是由于理解程度不足,无法实现绿色设计理念的推广,同时由于市场中普遍存在思想固化现象,人们接受这一新理念存在困难,对绿色服装设计理念的传播与发展形成了阻碍。基于此,需要服装设计行业从业者加强对绿色服装设计理念的宣传,使人们深刻认识到传统服装设计中存在的弊端,并深刻认识到绿色服装设计理念中的环保理念,保证绿色服装设计理念在服装设计过程中落实,推动服装产业的快速发展。

1.5遵循绿色服装的安全性设计原则

目前,服装的安全性是人们最关注的问题。由于一些消费者的皮肤非常敏感,安全性不高的服装会导致这部分消费者的皮肤出现严重的过敏现象[2]。为了减少此类情况的发生,一些服装品牌在进行服装设计时,将服装的安全性作为首要原则。

2基于生态时代的绿色服装设计方法

2.1在颜色上体现绿色生态

服装的色彩不仅会对人们的视觉产生影响,还能改变服装的整体形象。为了突出服装的绿色环保特点,需要合理选择服装色彩,使其能呈现绿色化的特点。绿色象征自然和生机,能打造出活力丰沛的感觉。同时,为了进一步提高绿色服装的市场竞争力,需要设计师注意色彩的搭配,在营造出理想的生态服装设计环境的同时,积极地追求自然的美感,创造出独特的视觉效果,让消费者能被服装的颜色吸引,满足消费者崇尚自然的心理需求,更好地完成服装的销售工作[3]。这种绿色化程度较高的服装设计工作还能进一步丰富服装本身的个性化色彩,服装设计师可以以此为基础创造出更加新颖的时尚风格,吸引消费者主动购买绿色环保的生态服装,取得更好的生态文明宣传效果。

2.2在造型上体现绿色生态

在进行服装设计时,最重要的部分就是服装的造型。在生态时代,设计绿色服装也要遵循这一设计理念,设计出具有绿色生态特征的服装造型。首先,要保证服装和人体高度契合。一般服装和人体之间的契合程度越高,穿起来越舒适、美观。所以在进行绿色服装的设计时,不可一味追求服装外表上的标新立异,必须要保证服装和人体之间的契合程度。其次,要着重对服装的领口、袖口等位置进行设计,并且为了提高服装的时尚程度,可以在服装领口和袖口部位使用不同的材料或者不同的颜色,让人们的日常服装搭配能够呈现出多样化的风格。最后,绿色生态的服装造型设计方法除了满足人们日常穿着的舒适度、美观性、搭配性需求,还要提高服装本身的使用率,以此提高人们的穿着率,起到控制服装相关成本的作用。

2.3在布料上体现绿色生态

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市场上出现了很多种面料,其中不乏环保的新型面料。这些面料的出现为纺织行业提供了更多的选择,也为服装生产行业提供了新的发展方向。为了进一步实现服装生产行业的绿色化、环保化发展,需要对当前绿色服装生产和制造行业中所使用的布料种类进行创新。目前,我国较为常见的绿色服装材料主要为纤维。这种材料在使用的过程中对自然环境的影响较小,整体呈现出清洁的特征。利用这种材料做出的服装能在废弃后进行回收和再利用,对环境的破坏程度较小,并且价格比其他服装材料低廉,是一种值得推广的服装材料。由于纤维材料具有一定的保健作用,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青睐。

2.4在理念上体现绿色生态

在进行服装设计时,需要秉持绿色生态的设计理念,对当前的服装设计理念和服装生产理念进行合理转变,使绿色服装设计理念和服装生产理念得到更广泛的应用。在设计服装的过程中,需要服装设计师以绿色环保的理念进行设计。为了获得更高的销量,需要在保证服装本身具有较强的绿色化特点和环保性特点的基础上,赋予服装时尚感和潮流感,让更多的消费者愿意购买绿色环保的服装,扩大绿色环保服装的销售范围[4]。所以,设计师在设计时,需要在保障服装本身的舒适性和环保性的基础上,为人们打造出具有独特自然性的美感。服装设计师需要积极改良当前的服装设计思路和服装设计方法,将消费者作为服装设计的主体进行服装设计工作,让服装设计和服装制造工作能真正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为设计基础和前提,提高消费者的购买欲望。

2.5在风格上体现绿色生态

无论是在传统的服装设计工作中,还是在生态文明背景下的绿色服装设计工作中,都需要利用多元化的服装设计风格来对当前的服装设计方法和服装设计思路进行创新,使其能满足消费者的需要。在生态文明时代,服装设计的方法发生了变革,服装设计的内容也在发生变化。和其他国民产业相比,服装设计产业本身就有一定的人文性特征以及精神性特征。服装设计行业的发展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一个国家的发展水平和精神文明水平。为了提高我国的发展水平、促进精神文明的进步,就需要采取合理的方法来创新当前的服装造型,使其能在满足服装舒适性和环保性的基础上更加时尚,并且体现绿色生态化的造型特点[5]。

3绿色服装设计的主要表现形式

3.1简约主义

在现代化的服装设计工作中,由于愈发严重的商业化倾向,会出现资源浪费的情况,对我国的资源可持续发展产生了直接的影响。为了响应绿色设计和环保设计的号召,需要在设计的过程中贯彻简约主义,要求工作人员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完成服装设计和服装制造工作,并且在整个过程中尽可能地减少资源的浪费。在设计服装的过程中,需要严格贯彻以节约为主的设计理念,让服装设计师能在发挥自身独特创造力的同时,设计出简洁大方的服装,并且展现较强的个人风格,提高个人服装设计作品的代表性,提高服装产品的综合竞争力和经济效益。

3.2环保主义

在进行绿色服装设计时,其环保性主要体现在用料的选择方面,比如使用废弃物作为材料进行创作,不仅能满足绿色环保的设计理念,还可以在设计的过程中赋予服装别样的设计风格。同时,设计师也可以使用一些可回收的材料完成服装设计工作,这种方法能让服装本身具有一定的怀旧特点,吸引更多的消费者购买[6]。这类服装也能突出设计师的个人审美,使服装具有更强的时尚感,以此来吸引更多的消费者购买,起到推广服装设计理念的作用。此外,考虑到环境的因素,在设计一些具有动物皮毛元素的服装时,需要贯彻环境保护的设计理念,以人造皮革代替动物皮革。

3.3自然主义

自然主义的设计思路主要体现在服装设计的自然和简约方面,能够很好地满足人们对自然生活的向往。为了实现自然主义的设计思路,需要服装设计师使用自然化和天然的服装材料,服装设计风格也要朝淳朴的方向靠拢,在服装设计中体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设计目的,和更多的消费者产生共鸣,让消费者能购买具有自然特色的新型服饰,做好生态文明背景下的绿色服装设计工作。

4结语

本研究表明,绿色服装设计和生产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我国服装行业的发展方向和发展趋势,这种服装产业的创新和发展也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国人的审美风格,为消费者带来了一种朴素的时尚感。在生态时代,为了响应时代的号召、推动社会发展和经济进步,需要采取一定的措施,完善当前的服装设计方法,使其能朝着绿色化的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1]张敏,李京冈.基于生态时代的绿色服装设计初探[J].皮革制作与环保科技,2021(15):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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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牛菲.生态时代背景下绿色服装设计方法研究[J].大观,2020(2):102-103.

[5]吴宇童.基于生态时代的绿色服装设计分析[J].传播力研究,2018(24):204.

现代环保理念第5篇

关键词:环保材料 废旧材料 高科技术

环保材料的含义:从广义上讲,是指通过国家权威检测机构认证,达到环保标准的材料;从狭义上讲,环保材料;一是指采用天然纤维,使用无害于人体的化学剂、色素,严格控制甲醛残留、卤化染色载体等有害物质,对环境具有无污染、无公害作用;二是对人的身心愉悦作用,不仅有利于人的身体健康,而且可以愉悦人的精神。

环保材料在当代服装设计中非常重要。随着当代自然灾害的发生,原有的生活理念被人类所改变。保护自身健康,保护生态环境,保护我们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家园成为社会的时尚主题。在生活的质量上人们开始寻求一种“低碳生活”方式。低碳环保服装就成为现代人追求的一种时尚理念。随着低碳环保时代的到来,人们开始对服装面料的环保要求有了新的变化,是否环保、是否对人体健康、是否穿着的舒适等一系列功能性问题成为消费者首先考虑的对象。

根据当今环保材料的利用,棉、麻、丝、毛是被消费者所青睐的传统常用的四大天然纤维,是一种比较古老悠久历史的天然纤维面料。天然纤维又包括植物纤维、动物纤维、矿物纤维,它们是环保材料重要的组成部分,对服装行业的发展起到重要的作用。随着科学技术和生物技术对面料的研发,大量涌出无公害的环保纤维和特殊的面料,例如:莫代尔、有机棉等材料。为服装新材料的发展提供了大量的原料。同时,随着绿色环保意识的增加,生态服装环保材料包括运用生物基因技术的天然纤维也出现在服装面料中。

在环保服装设计中,许多设计师的设计灵感来源于生活的的废旧环保材料,废旧报纸、易拉罐、塑料袋、一次性杯子等作为创作材料,主题表现环境保护和绿色低碳。真正的把 Reduce(节约能源及减少污染)、Reuse(重复使用)、Rescue(保证自然与万物共存)、Reeval-uate(环保选购)、Re-cycle(分类回收再利用)的五大环保原则和环保材料的运用相结合。

废旧报纸、易拉罐、一次性杯子、棉和毛经过回收加工,形成一种新服装材料。20世纪80年代,日本设计师川久保玲推出“破烂装”这种原始的自然形态的服装很受欢迎,棉、丝、麻等天然纤维和新型再生环保纤维一直被服装行业采用。如今的历史文化、环境、科技等影响成为新的服装时尚变化得来源。

21世纪环保将成为时尚圈永久讨论最多的话题,在当代服装设计中设计师们各自采用最新、最环保的面料和设计理念来引领服装时尚潮流,通过服装作品展示来诠释设计师对服装环保理念。将自己的服装设计理念同环保主题相结合,采用不同方式和表现手法。往往一种新的环保材料的出现,就会造就一种新的服装潮流。环保的面料设计已经是当代服装设计的灵魂。例如日本著名高级成衣设计师三宅一生,被誉为著名的面料魔术师,对天然材料的应用具有奇特的想法,善于做面料的机理,来体现创新型服装设计,善长立体主义设计,做面料褶皱和运用不同的环保面料,其作品代表未来服装设计环保材料运用新的设计风格。他是一位来自自然界的伟大艺术家。

在哥本哈根举行的世界性的气候会议上,低碳经济是讨论的热点,各国把环保列为经济发展的目标,从政治上确定了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引发新一轮环保“低碳”潮,设计师们借以环保面料的应用为设计突破口,20位北欧服装设计师开展了以环保为主的环保时装秀,服装也“低碳”的设计理念。从此,一个宽泛的服装环保概念形成,低碳服装的发展潮就此产生。低碳服装成为当代服装设计中的一次变革,不仅影响了消费者对服装有了新的认识,而且也使生产商改变了服装营销战略。促进了服装产业的历史性变革。引领绿色服装产业的发展,此次时装秀中应用展示了一些最新服装环保材料。

最新服装环保材料的最大特点就是环保“零污染”。在消耗全部服装过程中产生的碳排放总量最低。利用先进的纺织技术,研发低碳环保材料,成为现在面料研发商必须考虑的事实。绿色环保时代的到来,人们的生活方式、生活理念的改变和社会环境的改变,新型服装材料必须具备更高的功能:舒适性、安全性、易保养和回归性。

舒适性是环保材料的重要方面,吸湿透气强,轻质、保暖,回弹性好,从视觉效果,环保材料的质感柔软,光泽柔和自然,适宜一切气候舒适衣料。

安全性是一种在特殊环境适应的防护衣料,消费者注重对服装面料的安全性,同时服装环保材料具有抗紫外线,抗电脑辐射,防静电的特点,同时还具有抗皱防缩免烫、抗污染的特点,是一种易保养的新服装材料,反复洗涤后不收缩,保型性好,不起毛球,无褶皱,外观平整美观。

回归性是环保材料的最后的归宿,服装面料的回归自然也是人们所期盼的。随着生物技术、纳米技术等科学技术的发展,一种新的高档服装面料具有了水溶性和可控降解功能,因此,环保服装实现了低碳环保的理念。

伴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环保材料更加被重视,它迫使服装产业向着更安全、更舒适、更休闲、更健康的方向发展。在新型环保材料运用方面,除了使用具有吸汗透气、抗菌、阻燃、抗静电、保健、抗高温、防水透湿等功能外,希望伴随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纳米技术的运用,在今后还有更多的环保材料被研究和发现。

结论

随着环保时代的到来,低碳环保的服装已经被人们所接受,在未来服装行业的发展过程中,环保材料将占据国际服装市场,人们的消费水平不断地提高,更多的人会选择购买低碳服装,原因是人们的环保意识也在提高,选择对人体具有保护作用的材料,更重要的是环保材料制作的服装舒适性高、安全功能强,具有更好的防辐射作用,有利于提高身体健康和血液循环,防止皮肤疾病的发生。未来的环保材料将被广泛的应用,更多的新型环保材料也将随科技的发展被研究和生产,环保材料将实现取之自然回归自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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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环保理念第6篇

关键词:茶文化;旅游;经济;低碳

新经济时代,发展低碳旅游、环保旅游,不仅是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求,也是旅游事业实现自身创新改革的需要,茶文化旅游作为我国当代低碳旅游的代表,应该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以及高度推广,使更多的人认识茶文化旅游,喜欢茶文化,促进国内旅游内需的同时,也能够减少旅游过程中的环境资源问题,创造更多经济收益。

1低碳促进旅游观念的变革

1.1旅游生产观念的变革

我国的旅游业正呈现不断发展壮大的趋势,随着人们有了一定的物质条件作为基础,旅游也成了人们休闲娱乐的一种特殊方式,也正是旅游发展的过于迅速,才出现了发展方式粗放、基础设施不完善以及服务质量较低等诸多问题。我国的旅游企业在追求低碳环保式旅游发展方向的同时,要求旅游者能够在实际旅游过程中展现出良好的游客心态,形成正确的观念,不破坏环境以及旅游设施。出于对游客的安全,以及环境保护方面的考虑,景点专门设计了与环保有关的主题活动,让游客在休闲娱乐过程中可以参加活动,丰富业余生活。为了有效的改善和保护环境,倡导旅游出行者尽量采用低碳环保的方式完成旅游,少开私家车,使用电动车或自行车完成旅游。随着游客的增多,诸多饭店也提供了方便、快捷、安全、健康的食物,在避免铺张浪费的同时,强调节约粮食,并倡导光盘行动。我国的许多旅游风景区都以绿色环保、低碳健康为主题,因此,在追求自然生态和谐发展理念的过程中,倡导以低碳环保为旅游的最终目的,才能保证在完成旅游以后可以让山更青、水更绿,空气也一如既往的清新。

1.2旅游消费观念的变革

由于我国多数地区都倡导绿色低碳环保的旅游方式,所以更多的旅游者采取了徒步或骑自行车来取代乘用私家车,这也保证了尽可能少的排放空气污染物,让旅游的环境变得更加美好,同时还倡导旅游者住宿时尽量使用可循环用品,以良好的环境卫生为基础,避免过度浪费或购买不需要的旅游纪念品等。诸多旅游景区还举办了植树有奖竞猜等活动,让观光者在旅游时能够参加许多有意思的环保活动,确保旅游景点环境变得更加舒适宜人,也能够让环境避免受到过多的污染。

1.3旅游政策观念的变革

低碳环保的旅游行为属于游客的自觉行为,各景区只能提供倡导性意见。为尽可能追求以绿色环保为主题的旅游发展行业,各饭店景区需要时刻以保护环境为基本要求,在追求节能减排技术革新方面,有关部门还需要加大对这方面的监管力度,避免向大气中排放过多的温室气体,有效地降低碳排放量,才能让旅游景区的环境时刻保持最原始状态。在旅游景区设立专门的指示标识,确保游客在游玩的过程中避免投入过多的废物,让游客形成一种基础的环保概念,并确保游客可以利用多种方式有效阻止破坏环境的行为,促进旅游行业和谐稳定发展。现代化网络技术日益发达,游客可以通过多媒体网络手段了解与旅游和节能减排有关的信息,在完成政府号召的低碳减排活动的同时,有助于形成一种低碳经济发展体系,确保游客可以自觉履行自身职责。

2旅游业良好发展的背景

2.1旅游业发展的目标定位

随着我国《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的颁布,已明确指出:将旅游业作为一种战略性发展产业。随着资源的不断消耗,旅游行业所具有的就业机会日益增多,必然导致综合效益变得更好。以旅游业为基础,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发展,保证诸多产业和人民群众可以以旅游业为依托,完成现代化服务行业的转型过程,同时,旅游业需要以坚持节能环保、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为基础,不断向游客灌输和谐环保、低碳旅游的理念,确保在自然环境下可以有更多的环保行为,让低碳经济发展不只是一个口号,而能够为景区树立清晰的发展目标。

2.2低碳旅游产品的需求增加

采取低碳、清洁、环保旅游政策至今,人们为了更好地满足政策以及环境发展需求,自主研发了多项与低碳旅游环保有关的产品,这些产品的出现也充分的展现了人们对旅游的思考和理解,并通过自身努力改变旅游环境。作为一种服务行业,以茶文化为基础的旅游发展景点可以向游客更好地阐述低碳环保的理念,确保满足游客消费需求和消费观念的同时,让整体的消费习惯朝环保、低碳方向发展。以茶文化为依托,向游客推荐更多低碳、环保旅游产品,可以确保得到游客青睐的同时,让游客有更多的机会参与到环保活动中去。我国在追求自然生态和谐发展理念的过程中,及时地引用了茶文化理念,让游客在了解中国茶文化的过程中能够被具有少数民族地方特色的文化所吸引,除此之外,也要以保护自然环境、丰富人文资源为基础,展现茶文化的独有魅力,并向游客提供更多的低碳环保旅游产品,才能按照旅游发展需求,来为游客提供一个良好的休闲娱乐旅游环境。

2.3低碳旅游得到一定的践行

以绿色环保为主题,向游客推荐绿色旅游产品,有助于形成一种全新的消费观念。游客在对产品进行购买的过程中,可以以实际需求和低碳环保理念为出发点,选择性的购买纪念品。随着上海世博园、深圳华侨城等诸多旅游景点的建立和重新规划,低碳环保的理念也更为明显。人们在追求自然生态共同发展以及和谐统一生活方式的同时,也需要确保游客用实际行动证明这种理念的重要性和正确性。只有每一位游客都能够积极参加到低碳环保的旅游活动中去,身体力行的使用更多环保工具完成旅游过程,才能保证既满足旅游观光娱乐的需求,又能够充分地保护自然环境,达到低碳环保旅游的目的。

3发展低碳茶文化旅游的策略

3.1合理选择运营模式

根据不同茶乡的实际情况,需要对茶文化景点建立特定的发展目标。对不同的茶区产业进行改造,并将“低、小、散”的粗放型管理体系转换为规模化、集约化系统,通过政府的大力扶持以及市场运作的办法,有效地完成整体的规划和重建过程。以茶文化为基础,向游客提供更多的健康饮品,比如以“茶家乐”为主题,向游客提供固液体茶饮料、茶叶食品和与茶文化有关的茶艺表演,让消费者在旅游过程中有更好的体验。不断完善旅游景点设施,并成立股份合作制经营管理体系,确保旅游业有效地带动当地经济同步发展。

3.2认真开展示范推广

作为旅游发展的基础要求,低碳环保已经成为旅游发展的基础理念,为了有效地对这一理念进行推广和实施,需要旅游景点向游客提供低碳环保的纪念品,吸引游客前来参观的同时,以茶文化为基础,向游客展现茶乡的特点。由于茶文化内容十分丰富,各地区也形成了具有特色的茶乡活动,因此可以在旅游景点设立以茶文化为主题的游戏。游客可以一边学习一边游玩,还可以通过有奖竞猜活动获取精美小礼品,以此吸引大批量游客前来参观,增强游客的环保概念,比如:在旅游景点建立的“杭州梅家坞茶文化村”,体现了具有地方特色的风土人情和质朴纯真的茶乡风情,同时游客还能够品尝到极负盛名的龙井茶,享受自然和谐之美。茶村也向游客提供农家风情的服务,向游客展现茶叶加工制作过程,为游客提供安全环保的旅游产品,将茶艺表演与采茶舞结合于一体,吸引更多游客前来参观。

3.3切实做好科学规划

以“环境兴游、生态兴游”为基本观念,向游客灌输更多生态环保的思想。旅游景点需要以先规划后开发为基础,尽可能以保护自然环境和自然生态系统为基础,避免造成浪费的同时,合理的开发有限的资源。政府部门需要加大监管力度,杜绝一切破坏性开发行为。在整个开发的过程中,需要时刻以低碳环保为基础理念,确保满足可持续性发展理念需求的同时,为游客建造更多低碳环保的旅游场所。诸多考察团队还需要在旅游前首先了解旅游地区的茶文化设施以及景点是否完善,才能决定是否到该景点参加旅游活动。为了保证给游客提供一个良好的旅游环境,旅游相关部门需要对茶区的生态环境和资源进行评估,采取科学的评估手段以及先进的评估办法,优化整体旅游设施资源的配置过程,构建和谐健康的旅游环境,并确保尽可能的减少对资源的消耗,达到对茶区的生态环境有效开发和利用的目的。利用现代化网络技术,让游客可以通过网络浏览旅游景点环境,体验以茶文化为主题的服务设施,享受并参与到众多旅游项目当中,确保以农业发展为基础、生态旅游为要求、科技创新为技术手段,构建一个环“一江两山”(长江,武当山,神农架)的综合旅游生态景观。

3.4大力倡导绿色消费

人们在追求和谐、健康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的同时,更倡导绿色消费理念。在进行低碳旅游的过程中,游客出于对自身安全以及合理消费的考虑,不可以盲目进行消费,要合理消费、适度消费,才能在旅游过程中买到高品质的产品。有些不法商家打着绿色环保的理念出售商品,而这些商品多半属于低价、低质产品,游客购买以后只能破坏心情而无过多用途。所以游客在购买产品的同时,需要注重包装是否正规,是否符合绿色消费理念。旅游景点还可以开设诸多关于绿色环保的宣传活动,向游客推荐保质、保量的低价茶产品,可以让消费者形成正确的绿色消费理念,确保在保护环境方面作出更多的贡献。以茶文化为基础,带动地方旅游经济迅速发展,形成茶文化旅游产业链,让绿色环保理念深入人心。结束语从三个方面对新经济时代茶文化旅游的相关问题进行了研究,希望本文的研究能够对我国茶文化发展,以及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有所助力。

参考文献

[1]林馥茗.开发茶文化旅游促进茶产业发展[J].茶叶科学技术.2011(3):12-14.

[2]龚之江.繁荣茶文化引领茶都精神[J].中国茶叶.2015(6):35-36.

[3]王京传,赵修华.我国茶文化旅游的发展[J].中国茶叶.2014(6):2-4.

[4]李沈阳,黄任辉.略谈观光茶园创新模式[J].中国茶叶.2016(6):29-30.

现代环保理念第7篇

关键词:环境权;和谐发展;理念

中图分类号:X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04(2008)01-0189-04

20世纪中后期环境问题日益严重,环境危机成为影响经济发展、人类生存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主要因素,而与之相关的环境权理念亦随之得到了迅速发展。环境权从20世纪60年代提出之后日益深入和发展,到20世纪70年代欧洲人权会议逐步接受了环境权的理念并将环境权作为基本人权加以肯定。1973年维也纳欧洲环境部长会议制定了《欧洲自然资源人权草案》,将环境权作为新的人权并将其作为《世界人权宣言》的补充。1972年联合国召开的第一次人类环境会议,环境权首次得到了国际社会的认可,并在《人类环境宣言》中加以明确确认。随着环境权理念为人们逐渐接受,学者们也对环境权的概念作出了不同的释义概括。蔡守秋认为:“环境权为环境法律关系主体就其赖以生存、发展的环境所享有的基本权利和承担的基本任务”;吕忠梅认为:“环境权是公民享有的在不被污染和破坏的环境中生存和利用资源的权利”;陈泉生认为:“环境权是环境法律关系主体享有适宜健康和良好生活环境,以及合理利用环境资源的基本权利”。在《环境科学大辞典》中,环境权解释为:全体社会成员所享有的在健康、安全和舒适的环境中生活和工作的权利,包括生命健康权、财产安全权、生活和工作环境舒适权等。J・G・Merrills在其《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nd human rights:conceptual aspects》一文中尖锐地指出环境权研究中存在的问题,他从5个方面反思了环境权研究的现状,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指出必须明确环境权概念的确定性和一致性问题。笔者认为在环境权研究蓬勃发展,学者们普遍承认环境权的基础上,我国应该致力于明确环境权概念的一致性即倡导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环境权理念,从而集聚有限的学术资源促进环境权的进一步发展。基于自由权和发展权而发展起来的环境权是环境法学的理论基础,其应该作为一种基本人权而为国家宪法所确认,只有当环境权明确入宪它才能对保护公民乃至人类的环境权发挥积极作用。作为一个经济迅速发展的资源匮乏性国家,为保护环境、合理利用自然资源,我国应该借鉴欧美国家的经验积极探索,尽快将环境权明确写进宪法,使之作为宪法性的权利而有力保障资源环境的保护及有效利用。

1 环境权的出路:理清人与自然的关系

环境权的存在是以人与自然的关系为其法理和哲学基础的,理清人与自然的关系才能更加明确环境权研究的出路。在环境权的研究发展过程中,由于环境权理念概念的不确定性而导致存在“人类中心主义”的环境权观和“生态中心主义”的环境权观,但这两种环境权观都有其自身缺陷。人类在其自身发展过程中思想也不断蜕变,对各种环境观加以分析将不难发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环境权观才应是指导环境权理念发展的法理和哲学基础。

1.1 古代“天人合一”环境观

“古代‘天人合一’的环境观以天为讨论人类生存环境的出发点,以人类社会的生存需求为中心,以顺天应人的实用理性为实现生存需求的根据”。《管子》中有载日:“顺天者有其功,逆天者怀其凶,不可复振也”。当时人类局限于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只能顺应天理并将这种观念运用到社会生活领域,指导人类社会生活实践。人类对环境的关注仅仅建立在顺应天意的物质层面即向大自然索取所需的层面上,这时候人类只是适应环境而并不关注环境对人类生命本身的意义,在某种程度上说此时的环境观是人适应自然、人与自然的局部和谐与发展的环境观念。

1.2 人类中心主义和生态中心主义环境观

作为一个在自然界中占支配地位的物种,人类从其建立起有组织的社会以来就以自己的利益为目标为中心改造着自然环境,并将环境资源作为财产和所有物加以占有,这就是所谓的人类中心主义。也就是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人类在满足自己物质利益需求的同时也造成了无穷无尽的环境问题,环境危机随之而来。当环境问题已经严重威胁人类生存时,一些生态学家提出了生态中心主义观点:他们认为人类只是大自然中对其他有生命物种没有任何特权的一个有生命物种,人类在实际生活中仅仅根据他们固有的天性而利用环境资源,人类仅仅是依赖环境资源为生而已。无疑,这给人类法律带来了极大的挑战,但显然一个以生态中心主义的国家法律体系是无从产生的,人类法律只会遵循人类中心主义的立场而规范自己的法律体系保护人类自身的利益。

在人类中心主义基础上构建环境权观念是以人类为中心而将其他生物物种排除在环境权利之外,它是依据整个人类法律体系而构建的。自然界根本就不存在利益问题,过去如此,将来也如此,所谓利益,只能是人的利益。环境权的保护无可厚非应当从人类自身利益出发,但如果不考虑其他生物的环境利益,只是为了当代人类生存,即使对后代人生存也只通过“物竞天择”达到“适者生存”,显然极有可能会陷入以当代人类为中心而无视自然的倾向,不利于环境资源的保护,也不足以应对越来越严重的环境危机。

以生态中心主义为基础来构建环境权理论的一个主要观点即是将整个生物界的生命物种作为权利主体,认为自然享有权利包括“重要的、濒危的物种具有生命权和良好的生存权,主要的动、植物具有清洁空气、清洁水权,河流、沼泽等具有不受侵害的权利”,给环境权立法带来了难题。法律只是调整人与人之间的行为,非人类生命不能够行使其权利也不能够承担相应的义务,因而它不能为法律所调整。保护生态环境及其他物种只是为保护整个地球的和谐发展而对非人类生命的人道主义关怀,绝不能理解为赋予其法律上的权利。生态中心主义环境权观将完全颠覆传统法律体系,因而是不太现实的。

1.3 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环境观

从古代的“天人合一”到“人类中心主义”到“生态中心主义”再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人类与自然的关系经历了一个循环,最终回到和谐发展才是符合自然客观规律的。只有尊重自然规律,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环境,人

类才能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利益,离开人与自然的和谐,人类只会自取灭亡。笔者认为构筑环境权理念不应该简单地吸收环境科学和生态学的某些观点来作为理论基础,我们的环境权观念应该从人类中心主义的价值取向过渡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价值取向,同时避免极端的以生态中心主义否定传统的法律思想,在此基础上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环境权理念。“环境法以实现双重和谐的发展机制为最终关怀,和谐必将会成为整个环境法的主导精神”。只有使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处于一种和谐发展的状态之中,才能确保当今和未来世代的环境权。

2 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环境权理念

蔡守秋教授曾经说过“目前的问题,是如何进一步修改、充实、明确和突出环境权的问题”,20多年之后这句话仍然对环境权适用,依然还是没有突破性的进展。环境权不能禁锢于传统法学的樊篱,在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基础上构筑环境权理念可以成为一个新的尝试路径。

自然法则是不变的,环境权的保护也必须在遵循自然法则的基础上去实践,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环境权理念不同于传统的人类中心主义环境权观。虽然二者有许多相似之处,都注重人类本身的利益、不改变传统法律观念体系、不将其他生命物种作为环境权的主体,但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环境权观更强调和谐基础上的环境权利保护。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环境权理念本质上就是一种“限制人类中心主义”的环境权观,它以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发展为基础赋予环境法律关系主体享有良好环境及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的基本权利,构建了一种新型的环境权理念。这样既保证了人类本身的环境权益的保护,又保证环境资源不至于被人类肆意掠夺,从而使二者达到和谐发展的目标。

确立和实现环境权是为了达到保护人类生存环境的目的,因为环境是每个人生存所必不可少的物质条件。而建立在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基础上的环境权理念更宜于从和谐的角度出发保护人类生存的环境和后代人的环境权益,不至于陷入越来越深的环境危机之中。现今环境污染和破坏、自然资源的匮乏正以前所未有的程度威胁着人类的生存条件,当代人和后代人的环境权要求更为强烈。环境权保护的理想结果应为环境质量的改善和人与自然关系的协调发展,无疑只有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环境权理念才可能最好地保护这种结果的出现。

作为一项脱胎于自然权利的新型权利,环境权需要获得宪法保障而转化为法律上的权利并通过部门法提供具体的保护途径,真正使得环境权成为保证人类生存发展的法律保障并且落实到实处,即环境权需要尽快完成从应有权利向法定权利和实有权利的转化。环境权是一项新型人权,是每个人与生俱来的基本权利,它既是一项法律权利,同时也是一项自然权利,是不能剥夺的。环境权已是多数学者承认的应有权利――人权,还应该进一步使环境权法律化、制度化。实有权利是权利价值的最高表现形式和权利追求的最终结果和归宿。环境权的法律化,实质上是其从应有权利到法定权利的转化,这种转化包括在国内法和国际法中转化两个层次。从应有权利向法定权利再向实有权利转化应该作为环境权实现的基本发展形式。法定权利为应有权利向实有权利过渡创造了条件和基础,但也并不等于所有的法律规定都可以转化为现实的权利,环境权的发展依然任重而道远。因此,就需要走环境权宪法化、具体化的道路,赋予环境权主体根本性的和具体的权利,才能保证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环境权理念深入人心得到有效实施,保证人与自然的和谐和有序发展。

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环境权理念是顺应自然规律的,也是符合时展潮流的,和谐发展才是根本。作为人类的一员,我们不可避免地要维护自己的利益,这也是维护人类物种的必要措施。但是遵循客观规律,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更能为人类的生存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保证人类世展的利益。对环境法律的基础性权利――环境权,也应该辩证地看待:我们不能仅以生态中心主义构筑环境权,但可以吸收其中保护生态利益的合理观点;完全的人类中心主义环境权观也不利于环境资源的保护,因此应该对之进行必要的限制。总之,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环境权理念最符合人类自身的发展,将之具体化、宪法化会促进环境权得到更好的确定和发展。

3 和谐发展理念下的环境权现实意义

面对越来越严重的环境危机,在宪法和相关立法中明确规定环境权已经刻不容缓。而以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基础的环境权理念对环境权的确立及环境法的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3.1 促进环境法律的发展

每个部门法都是以一定的法律权利的存在及保护为前提条件的,环境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也应该有其自身存在发展的基础性权利――环境权。虽然现在对环境权的研究在不断进行,但是它仍然处在理论探索阶段,环境法在保护内容方面缺乏环境权从而导致环境法保护权利的缺失,使环境法仅仅成为容纳诸部门法对环境问题采取法律措施的综合体。就环境权而言,由于当代社会在长期的法律实践基础上已经围绕传统法律观念建立起了相对稳固的社会关系,因而环境权理论的提出将极易与传统法律观念发生冲突。

环境立法的目的应当是在维护人类自身生存利益的前提下保护环境、合理利用自然,从而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人类世代间的平衡,并保护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环境权得以实现。环境权的和谐发展理念以和谐发展为基础,它不否认传统的法律观念而在此基础上构建保护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环境权利,有利于其作为环境法的核心权利早日确定。环境权在环境立法中得以体现并确立使得环境法有其自身存在发展的基础性权利,会促进整个环境立法的发展推进,最终促进环境法律得以继续发展。

3.2 促进环境权的司法实践保障

我国环境立法对于保障环境权不够完备、不够具体,而与之相比环境权在司法实践中的保障更是非常欠缺。传统的理论和观念在一定程度上阻碍或削弱了司法救济对环境权的保障功能,环境权在司法实践中很难进行操作与保护,但我们仍需积极探索,促进其在司法中的实际应用。环境权的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理念能够积极推进环境权作为环境法的核心权利确定,从而推进环境权的具体环境立法,保障环境权在司法实践中得以维护。

环境权的理论以其在法律上没有具体规定,性质和内容不定,主体不一等原因而在判例上遭到否定。在司法实践中,以环境权为诉讼理由的诉请遭到否定的理由大概有如下几种:将宪法关于环境权的有关规定解释为程序性的规定或纲领性的规定,认为不能根据这些规定直接取得具体的环境侵害请求权;认为环境权是针对环境而言的利益,这种利益不能说是应受到法律保护的利益,只不过是反射性利益;还有的认为环境权的内容和范围、环境权的主体范围不明确,无法具体适用;也有人认为,环境是公共利益,任何个人不能成为它的利益主体,因而原告不符合诉讼主体资格等。这就需要在研究和实践中努力克服环

境权的“纲领性规定说”或“抽象性规定说”,通过修宪或者宪法解释途径确认环境权作为具体性的宪法基本权利,从而有效地拘束立法、行政和司法三种国家权力。

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环境权以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基础保护环境法律关系主体的环境权利,应该是一种具体性权利。将之作为具体性权利写入宪法予以保护,宪法的该条款就会具有审判规范性效果,司法权亦应对此条款负有实施司法保障的法的义务。另外,随着我国法治的不断推进和法制化的发展,也可以借鉴欧美国家的程序作法予以保护:通过环境权人权化的学术主张,从人权的角度将环境权变成现实的法律实践,并通过人权法院、宪法诉讼来强化公民环境权意识,以及通过创制新的程序和信息工具来保障公民的环境权,然后在社会取得共识的情况下,逐渐将其纳入宪法化、具体化和公民权化的发展轨道。在环境权入宪以后,着手解决环境权在部门法中的具体化问题,并使其通过诉讼程序得到保障。通过以上途径就可以推进环境权在司法实践中得到更好的保障,使环境权的保护真正落到实处。

3.3 推进可持续发展

在世界可持续发展思潮的影响下,我国也提出转变观念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可持续发展能够促进经济发展和法律制度的构建,而法律的发展也会产生反作用促进可持续发展。现阶段只有增设新的环境权,才能实现对环境的充分保护,促进生态平衡,保证人的生存、发展和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环境权理念更利于从和谐发展的角度出发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和后世人的环境权益。在环境危机和资源匮乏严重威胁人类生存的情形下,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环境权理念才能达到环境质量改善和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理想结果。在这种理念的指导下,人类在追求自己利益时会更多地考虑环境资源的因素而不会无视自然规律.将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结合起来从而达到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目标,促进可持续发展。

现代环保理念第8篇

20世纪中后期环境问题日益严重,环境危机成为影响经济发展、人类生存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主要因素,而与之相关的环境权理念亦随之得到了迅速发展。环境权从20世纪60年代提出之后日益深入和发展,到20世纪70年代欧洲人权会议逐步接受了环境权的理念并将环境权作为基本人权加以肯定。1973年维也纳欧洲环境部长会议制定了《欧洲自然资源人权草案》,将环境权作为新的人权并将其作为《世界人权宣言》的补充。1972年联合国召开的第一次人类环境会议,环境权首次得到了国际社会的认可,并在《人类环境宣言》中加以明确确认。随着环境权理念为人们逐渐接受,学者们也对环境权的概念作出了不同的释义概括。蔡守秋认为:“环境权为环境法律关系主体就其赖以生存、发展的环境所享有的基本权利和承担的基本任务”;吕忠梅认为:“环境权是公民享有的在不被污染和破坏的环境中生存和利用资源的权利”;陈泉生认为:“环境权是环境法律关系主体享有适宜健康和良好生活环境,以及合理利用环境资源的基本权利”。在《环境科学大辞典》中,环境权解释为:全体社会成员所享有的在健康、安全和舒适的环境中生活和工作的权利,包括生命健康权、财产安全权、生活和工作环境舒适权等。j·g·merrills在其《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nd human rights:conceptual aspects》一文中尖锐地指出环境权研究中存在的问题,他从5个方面反思了环境权研究的现状,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指出必须明确环境权概念的确定性和一致性问题。笔者认为在环境权研究蓬勃发展,学者们普遍承认环境权的基础上,我国应该致力于明确环境权概念的一致性即倡导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环境权理念,从而集聚有限的学术资源促进环境权的进一步发展。基于自由权和发展权而发展起来的环境权是环境法学的理论基础,其应该作为一种基本人权而为国家宪法所确认,只有当环境权明确入宪它才能对保护公民乃至人类的环境权发挥积极作用。作为一个经济迅速发展的资源匮乏性国家,为保护环境、合理利用自然资源,我国应该借鉴欧美国家的经验积极探索,尽快将环境权明确写进宪法,使之作为宪法性的权利而有力保障资源环境的保护及有效利用。

1 环境权的出路:理清人与自然的关系

环境权的存在是以人与自然的关系为其法理和哲学基础的,理清人与自然的关系才能更加明确环境权研究的出路。在环境权的研究发展过程中,由于环境权理念概念的不确定性而导致存在“人类中心主义”的环境权观和“生态中心主义”的环境权观,但这两种环境权观都有其自身缺陷。人类在其自身发展过程中思想也不断蜕变,对各种环境观加以分析将不难发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环境权观才应是指导环境权理念发展的法理和哲学基础。

1.1 古代“天人合一”环境观

“古代‘天人合一’的环境观以天为讨论人类生存环境的出发点,以人类社会的生存需求为中心,以顺天应人的实用理性为实现生存需求的根据”。《管子》中有载日:“顺天者有其功,逆天者怀其凶,不可复振也”。当时人类局限于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只能顺应天理并将这种观念运用到社会生活领域,指导人类社会生活实践。人类对环境的关注仅仅建立在顺应天意的物质层面即向大自然索取所需的层面上,这时候人类只是适应环境而并不关注环境对人类生命本身的意义,在某种程度上说此时的环境观是人适应自然、人与自然的局部和谐与发展的环境观念。

1.2 人类中心主义和生态中心主义环境观

作为一个在自然界中占支配地位的物种,人类从其建立起有组织的社会以来就以自己的利益为目标为中心改造着自然环境,并将环境资源作为财产和所有物加以占有,这就是所谓的人类中心主义。也就是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人类在满足自己物质利益需求的同时也造成了无穷无尽的环境问题,环境危机随之而来。当环境问题已经严重威胁人类生存时,一些生态学家提出了生态中心主义观点:他们认为人类只是大自然中对其他有生命物种没有任何特权的一个有生命物种,人类在实际生活中仅仅根据他们固有的天性而利用环境资源,人类仅仅是依赖环境资源为生而已。无疑,这给人类法律带来了极大的挑战,但显然一个以生态中心主义的国家法律体系是无从产生的,人类法律只会遵循人类中心主义的立场而规范自己的法律体系保护人类自身的利益。

在人类中心主义基础上构建环境权观念是以人类为中心而将其他生物物种排除在环境权利之外,它是依据整个人类法律体系而构建的。自然界根本就不存在利益问题,过去如此,将来也如此,所谓利益,只能是人的利益。环境权的保护无可厚非应当从人类自身利益出发,但如果不考虑其他生物的环境利益,只是为了当代人类生存,即使对后代人生存也只通过“物竞天择”达到“适者生存”,显然极有可能会陷入以当代人类为中心而无视自然的倾向,不利于环境资源的保护,也不足以应对越来越严重的环境危机。

以生态中心主义为基础来构建环境权理论的一个主要观点即是将整个生物界的生命物种作为权利主体,认为自然享有权利包括“重要的、濒危的物种具有生命权和良好的生存权,主要的动、植物具有清洁空气、清洁水权,河流、沼泽等具有不受侵害的权利”,给环境权立法带来了难题。法律只是调整人与人之间的行为,非人类生命不能够行使其权利也不能够承担相应的义务,因而它不能为法律所调整。保护生态环境及其他物种只是为保护整个地球的和谐发展而对非人类生命的人道主义关怀,绝不能理解为赋予其法律上的权利。生态中心主义环境权观将完全颠覆传统法律体系,因而是不太现实的。

1.3 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环境观

从古代的“天人合一”到“人类中心主义”到“生态中心主义”再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人类与自然的关系经历了一个循环,最终回到和谐发展才是符合自然客观规律的。只有尊重自然规律,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环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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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才能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利益,离开人与自然的和谐,人类只会自取灭亡。笔者认为构筑环境权理念不应该简单地吸收环境科学和生态学的某些观点来作为理论基础,我们的环境权观念应该从人类中心主义的价值取向过渡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价值取向,同时避免极端的以生态中心主义否定传统的法律思想,在此基础上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环境权理念。“环境法以实现双重和谐的发展机制为最终关怀,和谐必将会成为整个环境法的主导精神”。只有使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处于一种和谐发展的状态之中,才能确保当今和未来世代的环境权。

2 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环境权理念

蔡守秋教授曾经说过“目前的问题,是如何进一步修改、充实、明确和突出环境权的问题”,20多年之后这句话仍然对环境权适用,依然还是没有突破性的进展。环境权不能禁锢于传统法学的樊篱,在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基础上构筑环境权理念可以成为一个新的尝试路径。

自然法则是不变的,环境权的保护也必须在遵循自然法则的基础上去实践,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环境权理念不同于传统的人类中心主义环境权观。虽然二者有许多相似之处,都注重人类本身的利益、不改变传统法律观念体系、不将其他生命物种作为环境权的主体,但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环境权观更强调和谐基础上的环境权利保护。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环境权理念本质上就是一种“限制人类中心主义”的环境权观,它以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发展为基础赋予环境法律关系主体享有良好环境及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的基本权利,构建了一种新型的环境权理念。这样既保证了人类本身的环境权益的保护,又保证环境资源不至于被人类肆意掠夺,从而使二者达到和谐发展的目标。

确立和实现环境权是为了达到保护人类生存环境的目的,因为环境是每个人生存所必不可少的物质条件。而建立在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基础上的环境权理念更宜于从和谐的角度出发保护人类生存的环境和后代人的环境权益,不至于陷入越来越深的环境危机之中。现今环境污染和破坏、自然资源的匮乏正以前所未有的程度威胁着人类的生存条件,当代人和后代人的环境权要求更为强烈。环境权保护的理想结果应为环境质量的改善和人与自然关系的协调发展,无疑只有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环境权理念才可能最好地保护这种结果的出现。

作为一项脱胎于自然权利的新型权利,环境权需要获得宪法保障而转化为法律上的权利并通过部门法提供具体的保护途径,真正使得环境权成为保证人类生存发展的法律保障并且落实到实处,即环境权需要尽快完成从应有权利向法定权利和实有权利的转化。环境权是一项新型人权,是每个人与生俱来的基本权利,它既是一项法律权利,同时也是一项自然权利,是不能剥夺的。环境权已是多数学者承认的应有权利——人权,还应该进一步使环境权法律化、制度化。实有权利是权利价值的最高表现形式和权利追求的最终结果和归宿。环境权的法律化,实质上是其从应有权利到法定权利的转化,这种转化包括在国内法和国际法中转化两个层次。从应有权利向法定权利再向实有权利转化应该作为环境权实现的基本发展形式。法定权利为应有权利向实有权利过渡创造了条件和基础,但也并不等于所有的法律规定都可以转化为现实的权利,环境权的发展依然任重而道远。因此,就需要走环境权宪法化、具体化的道路,赋予环境权主体根本性的和具体的权利,才能保证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环境权理念深入人心得到有效实施,保证人与自然的和谐和有序发展。

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环境权理念是顺应自然规律的,也是符合时展潮流的,和谐发展才是根本。作为人类的一员,我们不可避免地要维护自己的利益,这也是维护人类物种的必要措施。但是遵循客观规律,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更能为人类的生存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保证人类世展的利益。对环境法律的基础性权利——环境权,也应该辩证地看待:我们不能仅以生态中心主义构筑环境权,但可以吸收其中保护生态利益的合理观点;完全的人类中心主义环境权观也不利于环境资源的保护,因此应该对之进行必要的限制。总之,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环境权理念最符合人类自身的发展,将之具体化、宪法化会促进环境权得到更好的确定和发展。

3 和谐发展理念下的环境权现实意义

面对越来越严重的环境危机,在宪法和相关立法中明确规定环境权已经刻不容缓。而以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基础的环境权理念对环境权的确立及环境法的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3.1 促进环境法律的发展

每个部门法都是以一定的法律权利的存在及保护为前提条件的,环境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也应该有其自身存在发展的基础性权利——环境权。虽然现在对环境权的研究在不断进行,但是它仍然处在理论探索阶段,环境法在保护内容方面缺乏环境权从而导致环境法保护权利的缺失,使环境法仅仅成为容纳诸部门法对环境问题采取法律措施的综合体。就环境权而言,由于当代社会在长期的法律实践基础上已经围绕传统法律观念建立起了相对稳固的社会关系,因而环境权理论的提出将极易与传统法律观念发生冲突。

环境立法的目的应当是在维护人类自身生存利益的前提下保护环境、合理利用自然,从而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人类世代间的平衡,并保护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环境权得以实现。环境权的和谐发展理念以和谐发展为基础,它不否认传统的法律观念而在此基础上构建保护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环境权利,有利于其作为环境法的核心权利早日确定。环境权在环境立法中得以体现并确立使得环境法有其自身存在发展的基础性权利,会促进整个环境立法的发展推进,最终促进环境法律得以继续发展。

3.2 促进环境权的司法实践保障

我国环境立法对于保障环境权不够完备、不够具体,而与之相比环境权在司法实践中的保障更是非常欠缺。传统的理论和观念在一定程度上阻碍或削弱了司法救济对环境权的保障功能,环境权在司法实践中很难进行操作与保护,但我们仍需积极探索,促进其在司法中的实际应用。环境权的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理念能够积极推进环境权作为环境法的核心权利确定,从而推进环境权的具体环境立法,保障环境权在司法实践中得以维护。

环境权的理论以其在法律上没有具体规定,性质和内容不定,主体不一等原因而在判例上遭到否定。在司法实践中,以环境权为诉讼理由的诉请遭到否定的理由大概有如下几种:将宪法关于环境权的有关规定解释为程序性的规定或纲领性的规定,认为不能根据这些规定直接取得具体的环境侵害请求权;认为环境权是针对环境而言的利益,这种利益不能说是应受到法律保护的利益,只不过是反射性利益;还有的认为环境权的内容和范围、环境权的主体范围不明确,无法具体适用;也有人认为,环境是公共利益,任何个人不能成为它的利益主体,因而原告不符合诉讼主体资格等。这就需要在研究和实践中努力克服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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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权的“纲领性规定说”或“抽象性规定说”,通过修宪或者宪法解释途径确认环境权作为具体性的宪法基本权利,从而有效地拘束立法、行政和司法三种国家权力。

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环境权以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基础保护环境法律关系主体的环境权利,应该是一种具体性权利。将之作为具体性权利写入宪法予以保护,宪法的该条款就会具有审判规范性效果,司法权亦应对此条款负有实施司法保障的法的义务。另外,随着我国法治的不断推进和法制化的发展,也可以借鉴欧美国家的程序作法予以保护:通过环境权人权化的学术主张,从人权的角度将环境权变成现实的法律实践,并通过人权法院、宪法诉讼来强化公民环境权意识,以及通过创制新的程序和信息工具来保障公民的环境权,然后在社会取得共识的情况下,逐渐将其纳入宪法化、具体化和公民权化的发展轨道。在环境权入宪以后,着手解决环境权在部门法中的具体化问题,并使其通过诉讼程序得到保障。通过以上途径就可以推进环境权在司法实践中得到更好的保障,使环境权的保护真正落到实处。

3.3 推进可持续发展

在世界可持续发展思潮的影响下,我国也提出转变观念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可持续发展能够促进经济发展和法律制度的构建,而法律的发展也会产生反作用促进可持续发展。现阶段只有增设新的环境权,才能实现对环境的充分保护,促进生态平衡,保证人的生存、发展和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环境权理念更利于从和谐发展的角度出发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和后世人的环境权益。在环境危机和资源匮乏严重威胁人类生存的情形下,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环境权理念才能达到环境质量改善和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理想结果。在这种理念的指导下,人类在追求自己利益时会更多地考虑环境资源的因素而不会无视自然规律.将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结合起来从而达到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目标,促进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