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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大学生法制教育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4-03-16 08:15:43

高校大学生法制教育

高校大学生法制教育第1篇

【论文摘要】在高等学校中加强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是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大学生健康思想和法制观念的重要途径。目前在校大学生中不懂法甚至违法的现象,暴露出了当前高校大学生的法制教育薄弱的问题。

大学生肩负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重任,他们在学习科学知识的同时,其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如何,将直接关系和影响着我国社会的法制建设。特别是在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率不断上升的情况下,切实加强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使他们知法、懂法、守法,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就显得尤为重要。法制教育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部分,高校要提高对法制教育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采取有效的措施切实搞好大学生的法制教育。

一、高校德育教育与法制教育的关系

(一)道德和法律的关系

任何一个社会的正常运行都需要社会调节机制来维持正常的秩序,道德和法律就是社会的两大调节机制,两者共同担负着调节社会关系和稳定社会秩序的功能。道德教育的主要任务是把某种价值体系、价值观念、行为和观念的准则灌输到人的意识中,使其形成相应的信息、品质和习惯,达到自我调节控制和自我监督的目的。法律代表了阶级的意志,是推行国家、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强制手段。人们行使权力、履行义务,不仅要严格遵守法律的规定,还要遵守社会公认的道德观念。

道德和法律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两种社会规范:

首先,道德与法律联系密切,在调整规范人们的行为方面具有互补性。

其次,在调整、规范人们的行为方面,法律并不是万能的,除了受到以社会为基础,法律不可能超出社会发展需要“创造”社会以及法律自身条件的约束外,还必然要受到道德等其他社会规范的制约。

最后,法律以道德为价值取向,并以道德为社会支持。“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已成为人们的共识,如果法律背离了人类基本的道德精神,将失去约束人们行为的道德基础。

(二)高校德育教育与法制教育的关系

1. 高校德育教育与法制教育关系的现状。在我国现行的高校教学大纲和教学实践中,高校的法制教育一般从属于德育教育,并没有自身的独立地位。在当前的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对大学生的德育教育占据了相当大的一部分,在有些高校甚至全部是德育教育,法制教育只是德育教育的一个补充。

笔者认为,在我国当前市场经济体系已经逐步成熟,法制体系建设已经取得长足发展的情况下,虽然德育教育与法制教育有其必然的联系,但将法制教育从属于德育教育的认识及定位是不合理的。正是这种思想政治教育比例关系的失衡,导致了在现实生活中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甚至发生违法问题。综观在校大学生发生的不同方面的违法问题,一方面是其本身道德素质低下导致的;另一方面则是法律意识的不足和淡薄造成的。

2.高校德育教育与法制教育应当并重。基于上述对道德和法律关系的分析可以得出,道德和法律在调整社会关系方面是相互依存,共同发挥作用的。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固然是重要的,但是法律意识的培养仅靠德育教育还不能解决全部问题。我们说提升人的品质,应当从思想和行为两方面塑造,宜采用法制教育和德育教育相结合的形式。

加强法制教育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不可分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把法律意识融入到大学生的道德观念中,将道德内化为大学生自身的观念,使法律至上的意识升华为大学生更深层次的道德义务要求。法制教育的价值在于倡导法制精神,造就大批具有良好法律素质的公民,来满足法制社会的需要。

二、在校大学生法制教育的紧迫性

(一)加强对在校大学生的法制教育,是减少大学生违法行为,维护校园安全与稳定的需要

(二)加强法制教育是大学生综合素质提升和发展的内在要求

在前几年,犯罪大学生多出自民办大专院校,而现在来自重点大专院校甚至名牌院校的犯罪大学生较往年明显增多。据上海一项关于“校园犯罪”的调查,在犯罪的51名大学生中有16人来自重点院校,占了总数的31%.在大学生犯罪中,其中不乏博士生和硕士生。这些重点院校的大学生频频犯法说明我们不能只重视大学生的学习成绩,大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已经迫在眉睫了。法制教育本身及其产生的结果对大学生的价值观、道德素质、思维方式、精神状态等各方面都有着积极而重要的影响,其有利于大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

(三)加强对在校大学生的法制教育是构建和谐社会的迫切任务

大学生毕业后是要踏上社会,为社会做贡献的。法制意识强的毕业生能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投身于社会主义建设,为国家的进步做出自己的贡献,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而法制意识差的毕业生可能有意或无意的违法违纪,甚至走上违法的道路,造成终身的遗憾。

三、目前在校大学生法制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法制教育重视程度不够

虽然目前高校已经把法律基础课列入教学计划,但是对该门课程的投入却非常少。由于法律基础课的课时有限,在很短的时间内要让学生了解必要的法律知识几乎是不可能的。法制教育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是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还不够重视,只是将其作为一门普通的课程来对待,而没有将其看作是提高人才综合素质与修养的重要举措。

(二)法制教育师资力量薄弱

很多非政法院校的法律课师资是由社科部、学工处、德育处、团委或宣传部的工作人员担任。他们的专业理论基础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影响了法律基础课的教学效果。在这种情况下,大学生对法律课程不重视就不难理解了。

(三)法制教育的形式和内容单一

法制教育是一项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的综合教育。目前,在高校法制教育中,教育形式仍局限于传统的课堂教学模式,偏重于法律理论知识的传授,而忽视了实践教学环节,未能给学生提供参加有关社会实践的机会。有的高校甚至把法律基础课作为对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唯一形式,法律基础知识的内容仅限于几部法律,缺少有针对性的以案说法的内容。

(四)法制教学考核方式不合理

目前,各高校评价法制教育效果好坏的惟一办法是阅卷考试,考核的内容主要集中于法律的一些基本概念和知识,惟一的标准是考试成绩,学生追求的仅仅是该课程的分数,考完后就将法律知识放在一边了,并未真正的培养自己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四、加强在校大学生法制教育的措施

(一)加强实践性教学环节

法律基础课有其自身的科学理论体系和教学规律,必须根据其自身的特点进行教学。法律基础课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必须强化该课程的实践性教学环节,我们要重视案例教学法。在选择法律教学案例时,应选择那些既有利于大学生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又具有思想教育意义的案例。

(二)开展灵活多样的法制教育活动

运用现代的多媒体手段进行直观、形象、生动的教学形式。如组织学生观看、收听法律专题的电视片或录像带等,让大学生在轻松愉快的气氛中学习;举办法律知识竞赛、辩论赛、“模拟法庭”,开设法制宣传园地,开展法律知识咨询活动;利用假期开展社会调查和社会实践活动,让大学生列席旁听审判过程,增加其对法律学习的感性认识;请法律专家、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等来高校开设大学生法制讲座等活动,营造出浓厚的校园法律文化氛围。实践证明,多种形式并用的法制教育要比单纯的法律课程教学效果更好。

(三)加强法律课教师的培养

提高教师队伍是搞好高校法制教育的关键。高校的法律教师不仅要深谙学校教育规律和青年学生的成长规律,而且要具备比较系统的法律学科知识和较高的法律素养。不同的学校要根据自身的条件,通过专、兼、聘等多种形式,形成一支具有相当水准的精干的专、兼职教师队伍。

(四)开展心理咨询和辅导,巩固大学生法制教育的成效

现在,我国社会处于转型期,人们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念和思想伦理观念急剧变化。大学生进入大学后,学习环境、学习方式、人际交往、自我评价等方面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为此,高校要开展心理咨询和辅导,帮助其消除不良的心理状况,最大程度上预防和避免因心理问题引发的违法行为,从而巩固大学生法制教育的成效。

五、结语

高校在校大学生的法制教育涉及课程设计、教学安排、教师选拔、教学方式、考试考核等多个方面。是一个艰巨复杂的系统教育工程,特别是德育教育与法律教育的有机融合问题,还有待于进一步深入探讨。只有充分发挥各部门、各单位的职能才能使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取得良好的效果,才能使大学生对法律有科学的认识、深刻的理解和全面的掌握,使得他们不仅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更能理解法的精神、法的作用,增强自身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

【参考文献】

[1]崔长珍.关于加强大学生法制教育的思考[J].河南工业大学学报,2006,(3).

高校大学生法制教育第2篇

(一)辅导员肩负着大学生法制教育的职责

辅导员的首要职责是做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而法制教育是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辅导员也是大学生法制教育的重要的实施主体。辅导员能够利用自身优势将法制教育渗透到对学生的思想教育和日常管理中去,有针对性地引导学生学法、守法和用法,进而更好的实现德育目标。

(二)辅导员是大学生法制教育的间接受益者

辅导员的工作纷繁复杂,内容多,范围广,变数多。辅导员每天面对的是思想各有不同、行为各有差异的众多学生,大到人生规划、小到生活琐事,这些在学生的大学阶段,都属于辅导员的工作内容。法制教育能够帮助学生树立遵纪守法的良好意识,提高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的能力,从而减少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减轻了辅导员工作的负担,提高了工作效果。这也说明了法制教育与辅导员工作之间存在着密切联系,两者之间的良性互动既有助于提高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实效性,也有助于减轻辅导员工作的压力。

(三)辅导员有介入大学生法制教育的便利条件

辅导员是大学生在校期间直接接触最多的老师,也是学生与其他学校管理者之间的桥梁和纽带,最贴近学生的日常学习和生活,最了解学生的思想状态和成长需求。由于各高校辅导员队伍多以年轻人为主,辅导员往往与学生之间的年龄差距不是很大,这也使辅导员更加便于与学生进行沟通,更容易走进学生的内心世界。正是辅导员与大学生之间的这种密切关系,使得辅导员在大学生法制教育中具有独特的优势,能够起到其他教育主体无法起到的作用。

二、高校辅导员介入大学生法制教育的有效举措

(一)高校辅导员自身法律素养的提升是有效介入

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前提辅导员自身法律素养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其介入法制教育的效果。在现实中,多数辅导员并非法学专业出身,因此,辅导员在介入大学生法制教育的过程中,应当注意加强自身法律素养的提升,只有这样才能做到得心应手、从容不迫。首先要树立学习法律的意识,认识到提高自身法律素养的重要性。在学习法律知识的同时,还要注重法律实践,如将所学用于解决学生中发生的纠纷和矛盾,用于处理突发事件等,在学中用,用中学,做到学以致用。其次要知章守纪,坚决维护规章制度的严肃性,自觉依照规章制度履行工作职责,在工作中注重过程的规范性和程序性,以自身的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学生,为学生树立榜样。

(二)将法制教育融入到辅导员日常工作中,培养大学生的法制观念

辅导员应将法制教育融入到日常工作中,通过具体的学生管理活动实现法制教育功能,重点要注意以下几个关键点:一是学生干部的选拔。学生干部的选拔过程是渗透大学生法制教育的良好契机。辅导员按照公正和公开的原则确定学生干部的选拔规则,让学生们全程参与、监督实施,可以为学生提供直接体验和践行程序价值和法治正义的机会,增强法制观念。二是奖贷助优对象的评选。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和各种优秀学生荣誉的评选都是关系到学生切身利益的事情,在这些评选制度的实施过程中,辅导员往往都是直接组织者和执行者。辅导员通过班会等方式将评选条件和评选办法传达到学生中间,并严格依照学校和院系的评选规定,成立评选小组,经过严格的选择程序评选出最符合条件的人选,这一过程能够很好的培养学生依规办事的规则意识。三是考风考纪教育。辅导员可以将法制教育与考风考纪教育结合起来,通过主题班会、个别谈话等形式坚决维护考试纪律,使学生树立对考试纪律的尊重,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素质。

(三)将法制教育贯穿于班级建设,增强学生的民主意识和权利义务观念

良好的班级文化对学生的影响不容忽视,将法制教育融入班级建设,使其成为班级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让学生在班集体的熏陶中,不断增强民主意识和权利义务观念。辅导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指导班级建设:一是让学生参与到班级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中来,使学生亲自体验一项制度的酝酿、讨论、起草、表决、、实施、反馈和修订的全过程,充分发扬民主精神,使学生行使自己的参与权、提议权、变决权等权利,同时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规定的义务。这样既能促进学生对法律规范的理解,也能提高学生的自觉守法意识。二是在班级活动的筹划和组织过程中,充分听取全班同学的意见,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形成决策,提高学生的参与意识和集体归属感。三是主动联系学校法律援助中心或者法学专业教师参与到班级安全法制教育班会中来,通过专门的针对性教育提升学生的法律意识。四是成立班级法律兴趣小组,举办各类法律学习和普法活动,以点带面,促进整个班级学生法律素质的提高。

(四)将课堂学习与课外社会实践活动结合起来

提高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实效性《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是非法学专业大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重要途径,辅导员应当督促学生在课堂上认真学习,并经常向任课教师了解学生学习状况,将学生关心的法律问题及时搜集起来,主动与任课教师进行沟通,以帮助任课教师更加有针对性的进行课堂教授,提高学生课堂学习的积极性。同时,辅导员可以通过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各种社会实践活动,与课堂教学相呼应,提高法制教育的实效性。如参加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组建模拟法庭、参观监狱、开展法制专题社会调查,还可以创作演出法制教育情景剧、举办法制征文比赛和法律知识竞赛等,这些活动不仅丰富了学生课外生活,而且使学生在轻松愉快的气氛中接受了法律教育,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五)引导学生积极利用大众传媒提高自身法律素质

高校大学生法制教育第3篇

关键词:高校;法制教育;大学生;公民意识

中图分类号:G61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4)24-0142-02

前言

公民最早产生于古希腊城邦时代,本意为“属于城邦的人”。具有公民身份的人有权参与城邦公共管理事务,同时承担守卫城邦的责任。随着民族国家的出现,公民与国家相联系。17、18世纪欧洲资产阶级革命时期,资产阶级学者为了反抗封建专制,宣传在民,天赋人权,权利平等的思想,把一国之内的人全部视为公民。公民意识是公民对自身公民身份、地位、公民的权利、义务与责任的认同,是公民在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生活中,对于应当共同承认和遵守的必要规则、秩序的一种意识,围绕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反映公民对待个人与国家、个人与社会、个人与他人之间的道德观念、价值取向、行为规范等。

一、我国高校大学生公民意识之不足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公民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主体,公民意识的提高是和谐社会发展的基础。我国公民意识在建构法治社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当代中国社会,随着中国民主法制建设的推进,中国人的民族意识和公民意识不断增强,中国人的权利意识和义务意识的增强,这体现了作为公民,享有自己的权利和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时代进步性。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全社会范围内开展了普及法律常识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与过去相比,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有了很大的提高,人民群众掌握了一定的法律知识,对如何依法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等有关的法律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开始有了依法办事、依法治理的觉悟,人们的法制观念初步形成。

高校大学生是即将走入社会的公民,是否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秩序,有没有纪律观念和法制意识,体现着他的精神道德风貌。与现代法治国家公民意识的要求相比,我国高校大学生的公民意识不强,具体表现在:

(一)大学生缺乏公德心

公德心是指恪守公共道德,维护公共道德的行为规范的心理,它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积淀下来的公共道德准则,文化观念和思想传统。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在某些时候是可以由人们的公德心表现出来。每个人都是与他人共同生活在社会中,因此自己的行为都会对他人产生影响,人们便需要遵守一些行为准则,以免自己的行为对他人产生不利的影响。但现实生活中缺乏公德心的现象却层出不穷,如在破坏公物,乱扔垃圾,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讲脏话,一有言语不和便拳脚相加,在公交车上不主动给老人小孩让座等等这些都是没有公德心的表现。某种程度上说,大学生不能与室友和睦相处,不积极参与学校集体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就是缺乏公德心的体现。

(二)大学生缺乏职业道德感和社会责任感

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当下,司法机关不秉公执法,企业的制假贩假等等这些现象都是缺乏社会责任感的表现,这些恶劣现象对大学生产生极坏影响。大学生大多是独生子女,不论家庭条件如何,多多少少存在娇惯,比较自我,缺乏作为一个社会人起码的责任感。即将走向就业的大学生的学习、生活压力很大,大学生最关心的是将来能不能就业,能不能获取较高工资,甚至有时不惜违背职业道德。

(三)大学生的义务和责任意识淡薄

权责意识是指作为国家的公民在享受国家的各项权利的同时也要承担一定的义务,不能只享受权利而不尽义务,要坚持权利与义务并重。在现实生活中,往往有的人却总是强调自己的权利,而对自己应尽的义务避而不谈,如人们对官员们的贪污受贿,徇情枉法现象以及对当下的公款吃喝现象深恶痛绝,有的想举报却苦于不知以哪种方式,哪种途径,去哪个部门举报。有的纯粹是怕惹火烧身而不愿举报。

二、通过高校教育提升大学生公民意识之迫切性

党的十七大报告首次提出要“加强公民意识”,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这不仅开拓了公民意识教育的新视野,也突出强调了公民意识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实现这样的目标,其中一个关键因素是要求全体国民达到较高的素质,具备现代公民意识,才能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贡献,所以培养公民意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提高公民意识已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

目前我国正在构建和谐社会,努力建设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其目的是由过去的“人治”社会向现代民主政治社会转变。在这种转型过程中,公民意识是一个不可缺少的要素。法制社会的建立必须具备的两个要素是完备的法律体系和遵纪守法的人,而人们对法律的认可来源于人们的公民意识。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是实现民主政治的基本保障,每个社会成员的正义感和责任感是实现民主政治不可缺少的内在力量。公平正义,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之一。公民意识是社会公正和谐的关键,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精神支柱。大学生是高素质人才,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主体,通过高校教育培育大学生公民意识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但是近年来高学历犯罪与违法现象明显增多,有些行为性质非常恶劣,警醒我们思考大学生公民意识教育问题。

三、通过高教法制教育提升大学生公民意识之策略选择

培育公民意识是一项复杂系统的工程,需要在教育、经济、政治等诸多领域内开展富有成效的工作。我国高校应当强化法制教育,提升大学生公民意识。具体而言,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深化高校法制教育

虽然公民的法制意识普遍提高。但是,在日常生活中,往往有一些人为了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恶语相向甚至拔拳斗殴,伤害对方,甚至闹出了人命案子,成为终身憾事。这种惨痛的教训屡见不鲜。大学生应当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不断增强法制意识。首先要学习与自己工作、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搞清楚什么事可以做,什么事不能做,什么是法律允许的,什么是法律禁止的。其次要守法。任何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否则,就要受到法律的严惩。大学生不能仅顾及自身公民意识培养,而且应当将公民意识内化为自觉行动,扶正祛邪,与不良风气做斗争。

(二)培养权利、义务、责任意识

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市场经济法制建设,完善相应的制度以提高公民意识,使全体社会成员正确认识个人与社会、社会与国家的辩证关系,确立理性的价值追求和选择,坚持权利与义务并重,让公民明白公民意识包括权利意识和义务意识两个方面,不能只要求权利,淡化责任意识、义务意识。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的健全完善是公民意识得以充分发挥的必要前提。完善高校法制教育,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完善相应的制度以提高大学生公民意识,正确认识个人与社会、社会与国家的辩证关系,坚持权利与义务并重。

(三)树立法律权威,建立社会公众对法律忠诚的基本信仰

公职人员的不良观念和行为会直接导致公民对法律的不信任。公正的司法待遇,自然会让公民对法律的权威产生认同感,法律意识也会大有提高。反之,一次不公正的司法会让公民对法律的权威大打折扣。领导和明星的行为就是人们行动的方向标。譬如三公消费,如果领导处处讲豪华、讲排场,却要求其他人勤俭节约,怎么能够服众呢?所以,我们要让公民对和谐社会法律秩序所包含的价值观产生充分理解并形成精神支柱,建立社会公众对法律忠诚的基本信仰。一个国家如果没有了社会公众对法律的信仰和尊重,就是有再多再完善的法律制度也如一纸空文。大学生法制意识的内容包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观念。大学生面临走向社会,增强“依法行政”,“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观念,培养作为一名公职人员的法律意识和道德意识,要求大学生参与法律实践,比如组织大学生参与法律观摩,有利于树立法律权威。

(四)树立社会正义感

公民意识涵盖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构成新时期加强公民意识教育的指导思想,也是当代中国公民教育的核心内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它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核心,在公民意识教育中无疑起着统领和支配的作用。没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引领和主导,公民意识教育就会迷失方向、失去根本。大学生是最有作为的人群,高校法制教育必须有助于大学生树立社会正义感,减少社会歧视。

四、结论

我国正处在一个大变革时代,人们的法律意识尤其显得复杂,公民意识培养需要一个过程。从实际出发,深入到社会生活中,对不同群体、针对不同的法律意识状况,进行系统化的公民意识教育,这是一个必然选择。

参考文献:

[1]程德慧.当代中国学校公民意识教育研究[D].上海:华东政法大学,2012.

[2]魏健馨.论公民、公民意识与法治国家[J].政治与法律,2004(2).

[3]武启云.大学生公民意识及其培养[J].青海社会科学,2005(5).

[4]闵辉、王耐.公民教育的检视:困境与突围[J].思想政治教育研究,2014(2).

高校大学生法制教育第4篇

关于高校法制教育的性质。现阶段主要观点认为高校法制教育不是单纯的法律知识教育,而是全面的法律意识教育,属于德育范畴。2005年、教育部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及其实施方案中,明确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列为四年制本科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四门必修课之一。但实践中对这个问题还有不同的看法,主要观点有:(1)高校法制教育有其独立性,不应从属于道德教育。[1]张晓敏认为素质教育的理念下,应当还高校非法学专业的法制教育之独立性地位。[2](2)法制教育是公民教育的主要内容。刘颖认为法制教育确定了公民教育的主要内容,推动了公民教育的发展与实践,是公民教育行进过程中的重要环节。[3]关于高校法制教育的目标。主要观点有:(1)高校法制教育的目标主要是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4](2)高校法制教育的基本目标在于培养知法、守法、护法的大学生,这是我国高校法制教育进行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培养的前提和关键。[5](3)提升大学生的法律素质。[6](4)促进大学生的全面发展。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的终极价值目标应当是人的全面发展。[7](5)高校法制教育的目标是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并帮助其树立法律信仰。[8]还有论者认为高校法制教育的终极目标是培育大学生的法治信仰。[9]高校法制教育的体系与内容研究关于高校法制教育的体系构建研究。代表性观点有:韩世强认为当代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应当是兼容“意识”、“知识”和“行为”于一体的法律素质构建,其教育的真正发挥必须依赖一套健全完善的实现结合机制。[10]黄青燕认为应当建立法制教育的衔接机制,实现法制教育与思想道德教育、心理教育相结合,课程教育与校园法制文化建设相结合,校园教育、家庭教育与社会教育相结合。[11]高校法制教育内容,主要集中体现于“基础”课程之中。主要观点有:(1)高校法制教育内容要突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核心地位。黄文艺认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在高校法制教育中具有核心地位,应致力于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培养法律思维习惯,形成坚定的法律信仰,增强依法办事能力。[12](2)应当调整法制教育相关教学内容。沈蓉等认为增加有关经济法内容的教学应当是高校法制教育的客观要求,以提高学生分析和解决新经济形势下各种复杂问题的能力。[13](3)完善“基础”课教材中的法制教育内容,构建实用型的法制教育内容体系。教材中的法制教育内容应当能帮助大学生增强社会主义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质和社会主义法制观念;还要能帮助大学生解决成长成才过程中遇到的实际法律问题。[14]

高校法制教育的现状和原因研究

在高校法制教育的现状和原因的探讨方面,许多学者都通过相关的问卷调查进行研究。1.高校法制教育的不足。颜素珍等对南京地区的高校大学生的法律素质进行了问卷调查和个案访谈。[15]郭先根认为,目前高校法制教育缺乏领导组织机构和合理规划,法制教育课程尚未作为一门必修课正式列入教学大纲“,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仍然持续存在。[16]孙勉认为各高校对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往往重视道德教育,而忽视法制教育,表现为重劝导轻约束、重自律轻他律、重扬善轻抑恶,其直接后果是“站得高、行得低,说得多、做得少,口气大、效果小”。[17]2.大学生法治信仰的缺失。一些研究者通过深入实地的调研,结合调研数据深刻剖析了当代大学生法治信仰培育的困境及其根源。如谢山河、黄章华主持的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调查。[18]张雪芹对转型期大学生法治信仰的调查。[19]王美君以武汉市非法律专业大学生作为抽样调查对象,设计调查问卷,分别从基本情况、法律认知、法律服从及运用、法律权利意识、法律心理以及法治教育对被调查者进行调查。并运用统计分析软件,对大学生在法律意识上的共性特点进行了总结。[20]王西阁认为受传统法文化的影响,法律工具主义思想很难内化为主体对法的动力,传统“无讼”思想也导致了大学生思想意识中对法律的轻视。高校法制教育的不足,法制教育单一的途径和高校学生管理行政色彩过浓以及社会现实支持的欠缺都有碍大学生法治信仰的形成。[21]高校法制教育的方法和途径研究高校法制教育的方法途径是学界研究最多的问题。具代表性的观点有:1.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的观点在学界已形成共识。陈大文认为,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相结合,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创新理论为大学生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有机结合提供了理论依据。[22]余国政分析了大学生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融合的客观基础,并从教育观念的变革、课程改革、教师素质结构的改善和思维方式的变革、“先德教”和“后法教”分层的教育等四方面来实现两者的融合进行了探讨。[23]2.不断创新高校法制教育的教学方法,深入研究比较教学法、讨论教学法和实践教学法等的开展。黄文艺认为除了法制教育中常用的案例教学法之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还可以采用比较教学法、讨论教学法和实践教学法。[24]王康康、徐延平认为,应当利用主流传媒对大学生进法制教育;充分利用大学课堂,发挥课堂教学在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充分利用大学校园环境,将无声的熏陶与有声的教育相结合;走出校园,开辟第二课堂。[25]3.开展比较研究,借鉴国外法制教育的经验。李俊杰比较研究了中美两国法制教育,认为在理论上可以借鉴实用主义教育思想和人本主义教育思想;实践上值得借鉴的有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模式等经验。[26]车雷研究了英国的学校法制教育,认为其教学内容的选择侧重于与公民身份密切相关的法律,强调公民意识的养成;法制教育能够有效利用社会法律资源,为学生提供富有意义的实践教学机会,极富启示作用。[27]4.紧跟中国法治进程,及时调整更新教材内容。“05”方案之后“,基础”课教材经过几次修订,对法律基础部分的内容有所完善,使理论更加联系实际,贴近学生。陈大文认为,“基础”课教学应当准确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特征和内部关系,正确认识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不断增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使命感和责任感。[28]5.法制教育的方法途径应当体现人文精神。林国强认为,法治信仰的培育方式应当注重提升大学生的人文素质。[29]蒲鸿志认为青少年法制教育面临人文精神缺失的困境,忽视青少年的主体地位,导致法制教育的功利化。法制教育方法的人文向度是一种创新,强调沟通、感悟、互动和体验。[30]6.重视法制教育网络化的研究和实践,主张利用网络这个新载体,对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弥补传统法制教育的缺陷。任莉莎在硕士论文中详细论述了增强我国高校网络法制教育实效性的对策,并提出从三个不同的层面着手探索增强实效性的具体途径。[31]7.优化校园法制环境,营造校园法治氛围,突出高校管理中的法治取向。黄蔡芹认为校园环境对大学生的思想言行能产生强烈的致导作用,优化学校法制环境能对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提高起到潜态的影响作用,提出了校务公开制度、学代会制度等途径。[32]王西阁认为目前我国高校管理中存在人治色彩浓厚、行政化趋向严重的现象,对法制教育产生不良影响。高校管理必须秉承法律至上、权利本位、民主自由等法治精神,依法治校,实现高校管理的法治化。要健全以大学章程为核心的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大学生权利救济制度等。[33]张庆旭则从诉讼法学的角度专门研究了高校学生处分申诉制度的修正与完善,为保障学生权利、实现校园法治提供了有益参考。[34]

高校法制教育的原则和规律研究

高校大学生法制教育第5篇

关键词:高校;法制教育;定位

高校法制教育是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高校法制教育,需要对其性质、目标、内容等方面的定位问题进行深入思考,进一步寻求共识。

一、高校法制教育问题

长期以来,高校的法制教育处于一种尴尬境地,它究竟是侧重智育还是德育?是侧重法学知识灌输还是法律素质培养等等诸多问题?人们还没完全明确。尽管教育部在课程设置上把法制教育一直纳入思想政治教育范畴,比如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05方案”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两门课合成一门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有些教师认为法制教育就是法律知识教育,在教学中总是片面追求传授法律知识的广度和深度,由于法律基础课课时少,内容多,教学中往往蜻蜓点水,详略不当,甚至本末倒置,难以实现法制教育的目标。

二、高校法制教育定位

(一)性质定位

当前对法制教育性质的定位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高校法制教育是对学生进行法律知识的教育,并不是将法制教育作为德育教育的一部分。这种观点在一定程度上没有明确法制教育和法学教育的真正意义。法学教育和法制教育都是对学生进行法律知识的普及和教育,使学生树立起法律精神,培养起学生的法律意识。但它们又有着明显的不同,法制教育面向的是所有全面发展的公民,而法学教育则是针对专业型的法律人才进行培养。在教育的内容上,法制教育主要培养人们的法律观念,形成良好的素质,而法学教育则是重视培养人的系统法律知识和制度等。

在我国的高校法制教育中,很多的教师都将其性质混淆,将道德与法制之间的本质联系分离,使法制教育和德育教育产生对立的关系。当前,大学生犯罪的案件一直不断出现,主要原因并不是学生不懂法律知识,而是他们的世界观和价值观有所扭曲,学校并没有重视起培养学生正确的观念。当他们丧失了道德的控制之时,就会产生邪恶的想法,使得犯罪事件发生。因此,高校法制教育应将道德教育放在首位,使学生增强道德意识和法律意识,学会用法、守法。

(二)目标定位

在高校的法制教育目标定位上,有的人认为法制教育就是对学生进行法律知识普及教育,而有的人则认为是对学生进行守法教育。这些法制教育目标定位在一定程度上都有些片面,将法制教育和法律知识教育混为一谈。这样的教育只是淡村的进行法律知识概念教育,导致学生在课堂教育中根本没有真正的领悟法律知识,同时在法律意识上也得不到强化,使得法制教育课堂起不到真正的教育效果。因此,高校的法制教育课堂应把握住有限的教育时间,明确教育目标,提升教育的效果。

(三)教育内容和方式定位

我国高校一直以来都存在着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将法制教育当做一门课程来对学生进行教育。学校领导对此也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在教育上没有做到真正的法制教育融合,教学内容比较知识化、概念化。这样的教学使得学生对法律缺乏真正的认识,导致学生学法而不懂法,懂法而不守法。出现这样的问题主要原因是,首先在法制教育的教材内容设置存在着一定的问题,教材中主要是对法律知识的论述,使得教师也很难对内容进行拓展。其次,教师的专业水平有所欠缺,一部分法制教育的教师并非法律专业出身,对法律知识自身也很难把握,在教学中自然无法正确的组织教育。而对于教育的方式来说,近年来相关人士也一直在不断的进行研究,但强化民主法制建设、建设网络化的法制教育课堂等都没有得到进一步的完善,无法从根本上解决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三、对高校法制教育正确的进行定位

(一)正确定位法制教育性质

高校法制教育中应重视起对学生的德育教育。法制教育是德育教育中的重要部分,同时也是教育的一项基本内容,对高校大学生的培养应牢牢的把握住“德”的教育,提升学生的整体素质。当前已经有很多国家将法制教育包括在了政治教育当中,而政治教育则是德育教育的一部分,也就是说法制教育是德育教育中的一部分。此外,我国关于学生的法制教育文件中明确的规定了法制教育是德育教育中的内容。因此,高校一定要积极的对法制教育进行改革,重视起学生的德育教育培养。

(二)正确定位法制教育目标

对高校法制教育的目标进行正确的定位,有利于高校的法制教育活动开展,有助于指导培养方案。当前我国的高校学生法律意识已经有所提高,但法律素质却迟迟得不到提升。因此,高校法制教育应将重点内容放在培养学生的法律素质。对高校的法制教育进行及时的更新,保证与时代接轨,将法律素质教育作为教育学生的重点。新时代的大学生应有高尚的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成为我国未来发展中的优秀人才。对此,法制教育的目标定位,就应该以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法律素质为主,帮助学生养成而健康的意识。

(三)正确定位法制教育的内容

当前高校法制教育内容只重视培养学生的法律知识,而忽视学生的道德素质教育。正确的高校法制教育内容应培养学生的正_法律观点,使学生养成高尚的道德素质。法制教育的内容对学生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指导性意义。大学法制教育的课堂时间是有限的,教师不可能将所有的法律知识全部传授给学生,即使学生记住了这些法律知识,了解了法律条文,但也无法避免学生的犯罪事件发生,因为法律是要与时俱进,不断更新的,一旦出现了新的条文和规范,薛恒所学的法律条文就不能再起到作用。因此,在高校的法制教育内容上,应将对学生的法律意识和价值观念等放在首位,而不是对学生进行单纯的法律条文和法律知识教育。在高校的法制教育方法上,学校应采取综合性的教育方式。在现代多元化的社会中,任何的单一教育方式都很难起到良好的教育效果,只有采取多样化、综合性的方式才能起到更好的教育效果。例如教师可以在理论课中结合一些案例进行分析,利用多媒体来吸引学生的注意力等,增加法制教育的有趣性,提高学生的积极性,从而保证教育效果得到提升。

结语:法制教育在高校中是基础性教育,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应不断的进行创新和改革,使之形成适合学生发展的教育。只有强化学生的法律意识,将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相结合,才能更好的推动我国法制社会的建设。

参考文献:

[1]姜大志,张春龙.高校法制教育的实践与思考[J].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2011,04(05):51-55.

[2]刘咏梅,赖玉萍.试论新时期高校法制教育目标体系的建构与实现[J].成都中医药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14,04(01):21-24.

高校大学生法制教育第6篇

关键词:依法治校;管理教育;学生权利救济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体制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人的思维呈现出多元化发展,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和坚持依法治国方略,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贯彻落实十精神的必然要求。教育作为公民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到国家建设人才培养和民族复兴大业内驱力量形成,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深化教育事业改革、加快发展,推进教育法制建设步伐,施行依法治校发展战略。实行依法治校,就是要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学生服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实行依法治校,就是要在依法理顺政府与学校关系、落实学校办学自的基础上,完善学校各项民主管理制度,实现学校管理与运行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依法保障学校、办学者、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形成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学校依法自主办学、依法接受监督的格局。严格按照教育法律的原则与规定,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尊重学生人格,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形成符合法治精神的育人环境,不断提高学校管理者、教师的法律素质,提高学校依法处理各种关系的能力,保障校园秩序稳定。

一高校学生管理教育行为存在“非法治化”的状态

大学生思想教育工作强调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和环境育人的有效结合,可见在高校学生管理教育工作中,管理具有主导作用。长期以来,由于传统学生管理思维及模式的惯性作用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健全,致使高校学生管理中侵犯学生受教育权、人身权、财产权等权益的现象较为普遍,而且没有引起教育管理者和被管理者的足够重视,致使学校管理制度中不合法、不合理的规章制度和管理过程中的侵权行为时有发生。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侵犯学生的受教育权利。受教育权是我国《宪法》和《教育法》明确规定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学生受教育权实质就是学籍资格,可以具体到学生进入学校获得学籍和退出学校丧失学籍两个方面。学生通过寒窗苦读,参加各类入学考试,由于地域、层次、学生身体差异等原因,受到分数、名额、体检等多方面的限制,使得学生享受不到平等的受教育权利。另外,择校、权钱交易等腐败滋生的土壤也无法保证学生享受公平的录取机会。学校的规章制度中总是包含着退学、勒令退学和开除学籍等改变大学生身份的条令,这些条令本身是否合法就存在着质疑,与“法无明文规定不违法”原则相背离,存在着学校行政规定大于“法”的事实,侵犯了学生的受教育权利。2.侵犯学生的隐私受保护权利。隐私权是公民对自己个人信息、个人宁静生活以及决定私人事务等享有的一项重要民事权利,它包括个人信息的保密权、个人生活不受干扰权和私人事务决定权。作为公民的一项人格权,隐私权在性质上是绝对权,其核心内容是对自己的隐私依照自己的意志进行支配,其他任何人都负有不得侵害的义务。近年来,学校为了节省人力资源,大批的技防手段得以实施,校园、教室、宿舍走廊等公共场所安装了大量的摄像头,对所拍摄的涉及个人隐私方面的资料公开传看播放、随便使用,无形中是对学生隐私权的侵犯。还有诸如考试成绩公榜、私拆学生信件、窃听学生语音通话、私自翻阅他人QQ、微信等信息,都是侵犯学生个人隐私权的违法行为。3.侵犯学生的客观评价权利。我国教育法规定,受教育者享有学业成绩和思想道德素质上的公正评价权,教育者应该按照师德和职业道德的要求,客观公正地对受评对象做出正确的评价,保障受教育者享有这项基本权利。恰恰相反,学校的各种规定剥夺了受教育者的这项权利,诸如受处分者不能享有评比先进的资格、不得享受奖学金待遇、受留校察看学生不能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还有些学校规定没有通过英语四级、六级考试和没有取得计算机等级证书或专业技能证书,不能毕业等规定,从一定程度上与国家、教育部颁布法律条款相违背,侵犯了学生享有的客观评价权利。到今天为止,有部分高校取消了过英语四、六级取得位的要求,无疑是推动学校法治化改革进程的一个里程碑。以上所列三种高校学生管理教育的“非法治化”行为,是管理者容易侵犯学生基本权利的行为。在高校教育管理过程中,还有其他类似侵犯学生财产权、知情权、自由权、婚姻自由权、生育权等违法行为,都不易引起管理教育者的重视。

二高校学生管理教育行为存在“非法治化”的成因

造成高校学生管理教育行为存在“非法化”的成因是多方面的,有保守落后的思想跟不上时代日新月异变化方面的原因;也有高校管理层法治观念淡薄和方式方法欠缺方面的原因。主要表现在:1.居高临下的师道强势。俗话说“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可见自古以来,师道尊严在人们思想意识中占有重要位置。学校中最主要的关系表现在教师和学生的关系上,这种关系的存在本身就是没有平等而言的,教师居高临下,具有主导权和绝对权威,是教练员也是裁判员,掌握着评价的规则和话语权。而学生相对处于弱势,只能尊重和服从,扮演好运动员的角色,享受着不平等的“待遇”。有意无意间,管理教育者就侵犯了受教育者的权利,还被戴上“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为了一切的学生”的高帽子,行为上违法了却感觉不到。2.以“规”代法的治校条款。学校管理对象被分为教师和学生,对教师的要求有教师法、职业规范、师德规范等制度约束。对学生的要求主要是通过学校本身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行为准则来进行约束,由于高校管理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在地位上不具有对等性,所以高校在制定规章制度时存在着重视学校权威、轻视学生权利的失衡现象,大量的条款规定学生应该怎么样、不准怎么样,有些条款无视学生的权利。高校管理教育者在思想观念和规章制度执行上都有侵犯学生权利的危险隐患。3.忍让退步的学子情怀。纵观当前各高校发生的学生维权案件,步步艰难。一方面由于我国教育相关法律不健全,在法律适用上难以找到合适的条款。另一方面重要原因在于高校管理教育以行政化命令为主,有着极其复杂的行政背景,某些行为也是教育相关法律赋予高校的权力,法院难以插手学校与学生间侵权案件的管辖和处理。传统观念和社会舆论也认为学校对学生的行政处理是具有合理性的,作为学生理应接受,并认真履行处理条款,在丧失权利的情况下忍让退步。再加上学生主体本身维权意识淡薄,放任高校管理教育的侵权行为得以存在和延续。

三高校学生管理教育措施“法治化”的实践

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高校办教育必须要打破传统的封闭式管理体制,要打开大门实行“开放式”办学模式。坚持依法治校的理念,加强高校自身的发展建设。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学、维护教职员工和广大学生的合法权益,实现学校民主管理在法治轨道下良性运行,覆盖学校各主体的利益诉求和权益保障。1.加强法制宣传,构建高校学生管理教育的法治环境。随着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依法治国理念上升到国家的基本政策,各项规范社会行为、规范权力运行的法律法规相继成文、颁布、施行。对高校而言,我国有关教育发展、高校管理的法律法规也相继出台,为高校实行依法治校提供了基本依据。一要提高认识,进行普法教育。高校党委要把教育法制学习与宣传纳入到教职工政治学习和教育工作范畴,提高广大教育者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热情,通过开展法制讲座、法制基地参观学习、对话会、交流会等方式,营造依法治校的氛围。二要拓宽渠道,进行法制渗透。充分利用“两课”教育资源,从课堂角度渗透法制观念,普及法律知识,让法治理念深入到学生的思想意识中,开设《教育法概论》、《教育行政法》等课程。三要用好新媒体,抢占依法育人新阵地。高校要高度重视信息化建设,开发维护好论坛、博客、微信、QQ等软件服务功能,进行法律知识和法制观念的有效渗透。充分利用校园广播系统和宣传栏、窗等,进行法制道德和法制知识、行为宣传,营造依法治校的环境,抢占高校依法育人的新阵地。2.加强制度完善,构建高校学生管理教育的法治体系。高校的管理者要树立依法治校的观念,建立健全高校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学校、教师和学生的职、责、权、益,以此来保证各部门、各岗位的高效运行,使得管理步入规范化、制度化的法治轨道,做到有“法”可依。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制度,总揽全局。高校应该根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的规定,把涉及高校教育法律、法规及政策进行系统地归纳,依法形成学校的《章程》,保证学校的教学活动正常运行,保障学生权益,保护“弱者--学生”享有话语权利,推进学校的科学管理、自我发展良性运行机制,总揽学校全局的各项工作。二要制定民主有序的制度,加强监督。高校要完善各项民主管理和监督机制,扩大学校主体的有序参与,听取各个层面人员的声音,加强议事协商,完善基层民主制度,通过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保障教师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通过学代会、团代会、会、学生党员民主生活会、学生议校制度来搭建学生参与学校各项活动的载体,拓宽学生参与学校办学和管理的渠道,实现学生的知情、表达与监督的权利,维系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生态环境。三要制定客观公正的评价体系,合理定位。高校的服务对象是学生,学生是学校存在的理由。高校培养合格人才、客观公正评价每一位学生是对学生、对用人单位和对社会的责任,高校根据人才培养目标,科学设计学生的一系列评价体系是保障学生享有平等公正权利的保证,也是学生基本权益获得的保证。如何客观公正地刻画好每位学生的画像,直接关系到学生各项权益的获得,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比,奖学金、助学金的评定,用人单位的推荐,各项优秀选拔结果的运用,都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只有科学合理设计评价体系、客观公正执行评价体系、大公无私使用评价结果,保障学生各项权益才会成为可能,才会合理定位每个学生的坐标。3.加强民主管理,构建高校学生管理教育的权利救济。市场经济与依法治国境域下,法律援助工作深入人心。对于高校内的学生来说,必要的学生权利救助是学生这个特殊群体的合理要求,应当在相关法律法规中加以确定,相关内容也应当在校规中有所体现,没有救济就没有权利,没有救济的权利是没有保障的权利。因而从法治的角度上看,对学生的权利救济制度完善和重视是高校管理者应有的职责。一要建立校内申诉制度,保障学生的权利。《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都明确规定了学生有提出申诉的权利,这是法律和规章赋予学生依法依规申诉的权利,但在申诉程序上没有具体程序规定。为此,高校应该建立校内申诉制度,保障学生的权利行使。何谓校内申诉制度呢,就高校学生管理教育来讲,是指学生因对学校有关职能部门或人员做出的有关处理决定不服,或认为其有关具体行为侵犯了自身的合法权益,申请学校依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查处理的制度。高校应当组织各个方面具有代表性的教师、学生成立申诉委员会,受理学生的正当申诉请求。明确规定学生申诉的程序:向谁申诉、提交什么材料、哪些权利受到侵犯可以申诉、时效、申诉结果告知等内容。然后由申诉委员会进行审查、受理、听取争议双方意见陈述,形成处理建议书、报学校批准后,做出正式申诉处理决定。正式申诉处理决定包括:维持原处理决定、撤销原处理决定、在管理权限内做出变更处理决定,在规定时间内通知申诉人。校内申诉制度作为高校内部学生权利救济制度,可以将高校职能部门或人员与学生之间的矛盾纠纷在学校内部有效化解,避免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的介入,充分维护高校学生管理的秩序稳定、校园和谐。当然学生也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校外行政申诉或其他救济途径。二要建立教育仲裁制度,化解学校与学生的矛盾。教育仲裁制度具有仲裁制度的一般属性,也具有特殊性。何谓教育仲裁呢?教育仲裁制度是指根据教育法律规定,当学生与高校之间发生纠纷时,依法向专门设置的教育仲裁机构申请,由教育仲裁委员会依据法律规定进行调节、裁决的一系列活动。教育仲裁委员会有教育行政部门代表、高校代表等组成,也要聘请教育界、法律界专业人士担任兼职人员,使得仲裁更具有专业性和公正性。仲裁机构设置在教育行政部门内部,具有不需要书面审理、也不需要当面对质的审理,具有非对抗性的特点,双方当事人情感上容易接受,避免师生感情决裂,有伤传统伦理,并且可以“一裁”定终局、提高效率。三要保障学生诉讼请求权,对等学生的地位。我国《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赋予了高校办学自,决定着高校作为法律主体的“特殊性”。确界定高校与学生之间纠纷的诉讼范围,实现司法权介入高校管理,是依法治国环境下实现依法治校的当务之急,也是解决高校学生权利保护的重中之重。法治的价值在于以人为本,把人作为法治的出发点和归宿。高校坚持以学生为本理念,尊重和保护学生的权益,实现依法治校的良好育人环境,是对高校学生管理提出的要求和大势所趋。高校学生管理要弘扬教育的科学精神和人文关怀,树立法治精神和培育大学生维权意识,保护学生个性的发展,塑造大学生的人格,建立和完善有关制定、规范秩序,在高校学生管理中逐步营造尊重学生权利、依法依规办事的浓厚法治氛围,实现法治常态下的高校学生管理教育,建设和谐校园,共筑美好家园。

参考文献

[1]何学.高校依法治校的内涵[J].中国成人教育.2012(08).

[2]张联.做好新时期高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新思路[J].河南教育.2011(08).

高校大学生法制教育第7篇

一、我国高校现行法制教育欠缺实效性的原因

(一)附属于德育,缺乏独立性

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均属于社会价值教育范畴,但是,道德教育的核心是“自律”重在净化人的内心世界;法制教育的核心是“他律”,重在规范人的外在行为。高等学校的根本任务是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应该并重,但是,我国高校的法制教育一直附属于德育教育,没有独立的地位,极大地削弱了法制教育的实效性。具体表现在:

1.课堂教学主渠道:教学内容与教学时数被压缩

1987年国家教委规定在全国高校针对大学生开设“法律基础”课,课时安排为36学时。2005年中宣部、教育部联合制定和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提出了课程设置新方案:“2005方案”将原本分别开设的“思想道德修养”课与“法律基础”课合并为一门必修课,即“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时安排调整为48学时,其中,原“法律基础”课程涵盖的教学内容仅占教材的三分之一,教学时数则被压缩为12~18学时。与“2005方案”出台前相比较,大学生法制教育部分的授课内容和授课时数比例均被大幅削减;再加上由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授课时段主要集中在大学一年级,难以贯穿整个大学阶段。因此,大部分高校在课程结束后,也就基本结束了对大学生继续进行法制教育的工作,高校法制教育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发挥有限。

2.课外教学辅助手段:形式单一,缺乏多样性

高校法制教育的目标不仅是教导大学生学法、知法;更重要的是引导大学生做到守法、用法和护法。因此,除了有效利用课堂教学开展法制教育,在实践中也应该辅以丰富的课外法制实践,例如,开展法制宣传、组织学生参观监狱、旁听法庭审判、组建模拟法庭、开设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援助等。但是,当前我国高校普遍存在大学生法制教育课外教学辅助手段形式单一,缺乏多样性的问题,这进一步削弱了法制教育的实效性。

(二)局限于理论教学,缺乏实践教育

1995年12月,国家教委、中央综治办、司法部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学校法制教育的意见》中指出:“高等学校法制教育要以培养大学生社会主义法律意识为核心。”法律意识的培养绝不是可以在短时间内一蹴而就的,法律意识是社会主体对社会法现象的主观把握方式,是人们对法的理性、情感、意志和信念等各种心理要素的有机综合体。就目前全国高校的普遍情况来看,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养成,主要依靠的还是在校期间接受的法制教育。

但是,我国高校目前的法制教育局限于教师的课堂理论教学,缺乏实践教育,极大地阻碍了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一方面,法制教育的教学方式陈旧,难以摆脱“填鸭式”的教学方法。教师只是一味地讲,学生只是一味地记,即便引入一些相关的案例教学,也存在案例陈旧、讲解乏味等通病,更遑论诊所式教学方法,法制教育被实际演化成了记笔记、背笔记、考笔记。另一方面,法制教育的教学内容不能紧扣大学生在成长成才过程中遇到的实际法律问题,导致大学生缺乏对法律的直接心理体验和真实的法制实践;继而难以真正贴近大学生的生活,自然也就难以取得大学生的内心认同,法制教育流于形式,其实效可想而知。

(三)受制于师资,缺乏专业化背景

高校法制教育是一项具有高度的政治性和严密的理论性、融知识性和实践性于一体的素质教育,需要一支具备专业法学背景、受过正规培训、具有一定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的法学教师队伍。但是,无论是“1998方案”抑或是“2005方案”,都没有能够有效解决这一难题。首先,在高校从事大学生法制教育的主要还是“两课”教师。而“两课”教师在高校普遍不受重视,他们甚至被看做是一支杂牌军,良莠不齐。相比其他专业教师,他们普遍缺乏进修、培训的机会。其次,由于高校的持续扩招而引发师资严重不足的现象也波及法制教育。现实中很多高校不得不安排学校行政人员或者聘请退休政工干部兼课。这无疑给高校法制教育带来难以突破的瓶颈:教师的课堂讲解局限于法律概念和条文,照本宣科,缺乏精辟的法理剖析和鲜活的案例;遇到实际问题就束手无策,甚至解答不了大学生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问题。教师专业能力的欠缺,必定导致其权威性下降,进而影响到大学生对其教学内容的接受与认同。目前,这已成为高校法制教育实效性不足的一大症结。

二、构建新型高校法制教育模式的对策

综上所述,我国高校现行法制教育由于附属于德育,缺乏独立地位;局限于理论教学,缺乏实践教育;受制于师资,缺乏专业化背景等原因,显现出实效性欠缺的困境。构建新型高校法制教育模式必须树立全程全面法制导航理念,以培养大学生法治信仰为目标,坚持教学与实践并重、校园与社会互动的方法,优化整合师资队伍,方能有效推进高校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实效性。

(一)更新理念:全程全面法制导航理念

高校法制教育必须坚持法制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坚持课堂教育与课外教育相结合,坚持近期目标与长远目标相结合。要改变当前高校法制教育实效性的不足,构建符合法治精神的育人环境,必须首先更新理念,树立大学生全程全面法制导航理念。全程全面法制导航理念是加强和改进高校大学生法制教育的一种新理念,其核心是在大学生整个大学阶段辅以法制教育,引导大学生学法、用法、护法。大学生全程全面法制导航理念具体包含两方面内容:

1.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全程性

全程性是指在时间范围上将法制教育贯穿大学生整个大学阶段,不能因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结束而停止。调查表明,高校大学生法制教育长期存在重刑法民法轻宪法行政法、重义务轻权利、重知识轻观念、重理性轻感性等偏向。高校法制教育应重视这种现象,顺应大学生活的阶段性特征,每一学年制订不同的法制教育计划。针对低年级学生重点开设实体法选修课,针对高年级学生重点开设程序法选修课。大一可侧重进行法律基础理论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大二可侧重进行宪法和行政法教育;大三可侧重进行民法、刑法教育;大四可侧重进行劳动法、合同法等教育。总之,要把大学生法制教育贯穿大学教育的始终。

2.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全面性

全面性是指在空间范围上将法制教育覆盖大学生整个学习生活圈,包括教室、宿舍、食堂、超市、校园网络等,实现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的有效结合。近年来,在高校后勤社会化的大趋势下,高校管理体制不断改革,大学生在校期间在住宿、就餐、消费等过程中遭遇的法律纠纷和维权诉讼也越来越多,这就需要高校引起重视,充分利用各个大学生活动场所的特点,适时地渗透法制教育,重点开展诸如大学生法律维权和自我保护的法制宣传,利用校园广播、BBS和公寓平台等途径大力宣传诸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事诉讼法》和《侵权责任法》等法律,増强大学生对法律的直接心理体验,体会真实的法制实践,进而真正落实高校法制教育的目的。

(二)强化目标:培养大学生法治信仰

高校要重视法制教育,应将其作为人才培养的一项重要衡量标准和一个必不可少的教育内容。高校法制教育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科教兴国、依法治国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要求,紧扣“2005方案”的课程设置精髓,以培养大学生法治信仰为终极目标。西方法学大师伯尔曼曾说过:“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大学生只有从内心真正信仰了法律,才能在日常生活中自觉地外化为守法、用法和护法。

大学阶段是大学生法治信仰形成确立的重要时期,教师在组织课堂教学和课外辅导的过程中,要紧紧抓住大学生的特点,教学内容不必面面俱到,但要把教学重点放在最能体现法治精神、最有利于培养大学生法治信仰的部分,例如,法学基础理论和法制观念的教育而非具体的应用性法律知识;教师要侧重于对大学生进行法律素质教育,绝不能将对法律知识的简单掌握认定为法治信仰培养的主要途径。

(三)方法选择

1.教学与实践并重

为了让学生在有限的课时条件下掌握基本法律知识,培养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必须把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有机结合,用理论指导实践,用实践深化和巩固理论教学成果。理论教学中,从学校的宏观层面来看,必须在教学方面给予足够的关注和支持,保证教学经费、教学时数、教学人员的三落实;从教学实施的微观层面来看,必须在制定教学大纲、教学计划、教学内容上要做到系统化、规范化、具体化、制度化,改变陈旧的、落后的教学观念和教学方法。在实践教学中,要积极组织学生适当参加社会实践,除了常见的参观监狱、旁听法庭审判、组建模拟法庭、开设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援助等形式,还可以组织学生开展法制专题社会调查、创作演出大学生道德法律心理情景剧、参观法制教育基地、开展大学生法制征文比赛等。

2.校园与社会互动

当代社会的多元化发展趋势越来越明显,社会越来越复杂。大学生最终要走向社会,必然要面临很多不确定的因素,増强自身的自我防范和自保意识十分重要。高校法制教育必须充分认识这一特点,引导学生了解社会、认识社会,做好校园与社会的衔接和过渡,为大学生踏上社会做好基本的法律知识准备。有条件的高校可根据不同年级和专业设置一些相应的法律选修课程,将专业教育与法制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例如,中文、外语、社会学等文科专业的学生可重点开设“公务员法”、“劳动合同法”、“行政处罚法”等选修课;理工科专业的学生可重点开设“知识产权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和“专利法”等选修课。事实证明,专业教育与法制教育的有机结合,更有利于大学生内在性地消化与专业知识密切关联的、在学习及今后的工作中真正用得上的法律知识,进而増加大学生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实效性,也为培养大学生法治信仰营造良好的氛围和环境。

(四)优化整合师资队伍

当前,高校法制教育主要是由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兼任。要増强高校法制教育的实效性,必须优化整合现有法制教育师资队伍。除了继续加强整个教师队伍的普法教育,使广大教师在学法、守法、用法等各个方面都能为人师表,还应从以下三个方面努力:第一,要积极引进法学专业人才,通过法学教师的专业能力和专业知识,弥补我国当前高校法制教育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与不足。第二,提高现有法制课教师的授课水平,要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法制课教师进行法律知识的培训,可采取脱产进修、短期培训、专家辅导、以会代训等方式进行,培训成绩纳入高等教师继续教育考核体系。第三,建立校外法律专家宣讲团,聘请政治觉悟高、有责任感、业务精、宣讲能力强的法律职业人士如公、检、法、司等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到高校进行法制宣讲,促进校园内外法制教育师资的沟通与交流。

高校大学生法制教育第8篇

【关键词】高校法制教育;网络化;完善途径

对个体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进行塑造的过程就是法制教育,目的就是提高个体自身的素质修养,认真行使权力,积极履行义务,奠定法治国家的民众基础。大学生是社会的建设者,是社会发展的驱动力,因为长期在校园内,很少接触社会,容易受社会不良因素影响,所以加强高校法制教育有很强的意义。

1.传统的高校法制教育不足之处

我国社会法制建设仍处于起步和初级的发展阶段,高校法制教育也是社会建设的一部分,也处于基础发展阶段。从整体上看,体系还不完整,力度还不深入,手段和措施处于不断探索发展完善的过程。

法制教育指的是通过多种形式,让公民知法、守法、用法,培养并提高其法律素质,树立法律权威。高校法制教育是法制教育的子概念,有学者认为,高校法制教育指的是教授给高校非法学专业学生的法学基础理论和知识。但我认为教育对象应为全体大学生。高校法制教育应该为在国家法制教育方针指导下,高校结合自身特点,进行有目的、有计划的法制教育活动。其作用就是通过教育使大学生了解更多法律知识、树立法律思想和权威,自觉的守法和护法敢于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勇于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近几年,大学生违法犯罪现象增多,犯罪率升高。云南大学2006年马加爵案震惊全国:北京大学2005年安某连砍同学80多刀,致其身亡;武汉工程大学2008年一名学生将室友杀死;一个个令人震惊的事件背后反映出大学生法证观念淡薄,以及高校传统的法制教育存在不足和缺陷:

第一、法制教育手段单一,将法律知识传授和法制教育等通。教育应综合多种途径和形式。知识的传授只是其中的一种。法制教育是实践性强的素质培养,目的在于让学生了解法律知识,学会守法用法,培养法律素质和修养,形成量好的学法、守法、护法、用法的习惯。

高校法制教育呈现出单一化、表面化现象。随着社会的进步发展和高校目标的转变,这一模式呈现出弊端。大多高校把传授法律知识看做教育的唯一途径,教学过程中强调知识的传授,忽视培养意识和观念,使得法制教育成为一种形式。

第二、法制教育缺乏了解大学生现实生活,引导和宣传的角度出现偏颇。国家教委指出:学校德育的重要内容就是学校法制教育。这使得高校将法制教育视为德育的一部分。虽然法制教育和德育有联系,但本质还是有差异的。

在意识错位影响下高校法制教育缺乏了解大学生现实生活,引导和宣传的角度出现偏颇。随着社会发展,学生接触到的社会各方面都发生了巨大变化,包括学校、家庭、社会等客观环境,这对大学生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网络对社会和大学生的影响更大。现在高校在法制教育过程中队网络的重视度不够,不能充分预料和加大对网络犯罪行为的法制教育;有时受限于资金、人力资源和重视程度,很少有高校开展网络形式的法制教育。

第三、法制教育理论与实践脱节、内容枯燥,很难引起学生兴趣。法制教育目的就是让学生了解法律、掌握法律,运用法律,激发学生的法律兴趣。传统的板书教学,学生处于被动接受地位,教师讲授知识受限于个人爱好、能力和课时,缺乏和学生的互动机会。有时教师用的教材陈旧,不能和最新的法律法规配套,举得案例过时老套,没有现实参考意义,激发不出学生的兴趣。如此以来,网络的便捷性、全面性、及时性特点就吸引了学生,但网络信息良莠不齐,对学生就是“双刃剑”。理论与实践脱节、学生丧失学习兴趣是传统法制教育的败笔。

2.高校法制教育网络化的优势和必要性

高校法制教育引入网络化模式尤其必要性和现实意义。一方面,高校法制教育网络化可改变传统法制教育中现实与理论脱节弊端,通过网络。学生接触到生动具体的现实例子,案例具有新颖性、现实性、真实性。另一方面,社会发展要求教育内容革新和改进,强调师生互动和学生的参与。大学生喜欢接触互联网,这可使高校学生更迅速广泛的学习法制教育的理论知识。

高校法制教育网络化的发挥依赖于自身优势。一方面,网络资源丰富,便于检索。网络知识的普及使网上冲浪走入日常生活,网络搜索降低了学习成本,节约了时间,实现了资源共享。另一方面,网络把纸质文献化为生动的声、光、色等,吸引大学生。同时,网络的交互式沟通和传输及时使个人从容选择并吸收信息,弱化了个体的依赖性。

3.实现高校法制教育网络化的途径

途径一、在思想上,认识到加强网络化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行动的基础就是思想意识,思想上对高校法制教育网络化有清醒认识,才会对其重视和推进,才能实现真正的法制教育网络化。高校应采用网络加强教育和引导大学生,利用网络资源进行普法学习,通过视频案例更好的掌握法律知识。

途径二、将传统法制教育模式和网络化结合,共同发挥作用。高校法制教育网络化创制了新的学习模式,可激发学生积极性,但应注意加强管理网络信息。一方面,强化校园网络文化的行政管理和依法管理。另一方面,建设经营者自律和上网者自律制度。 [科]

【参考文献】

[1]张智.论我国高校法制教育完善.武汉:华中师范大学,20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