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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集中核算的利弊分析赏析八篇

时间:2024-01-17 16:19:52

会计集中核算的利弊分析

会计集中核算的利弊分析第1篇

关键词:会计集中核算 核算模式 模式利弊

一、对会计集中核算的优点分析

实施会计集中核算,在规范会计核算行为、促进会计队伍的专业化建设、规范会计基础工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在单位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的具体过程中,在规范会计的基础工作,强化资金管理,加强会计监督,合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方面取得了如下一些成效。

(一)减少了会计信息失真,提高了会计工作效率

会计信息是指按照会计制度、会计法规以及会计程序将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价值运动所产生的会计数据进行处理、加工,形成有助于决策的财务信息以及其他相关的经济信息。因此会计信息中真实性是其最基本的要求,只有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才能保证社会经济的有效运行。而会计集中核算制度“三分离一公开”的基本做法,有效的减少了会计信息失真,提高了会计信息质量。同时由于这一核算方法减少了核算的中间环节,因此大大的提高了会计的工作效率。

(二)强化了财政监管力度,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会计集中核算的实行,加强了会计监管力度。会计业务处理过程的公开化,彻底打破了过去分散核算形式。取消单位自设的银行账户,单位财政资金的支出都通过会计中心的单一账户进行,统一核算,会计中心有权对各单位、各部门的每笔支出和凭证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审查,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各单位遵守财经法律法规的意识,解决了财政监督和管理缺位的问题。由于对单位资金支出和凭证的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就使得每笔资金可以按预算、按项目使用,因此大大的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有利于内部控制制度的严格执行

财务集中后实现了资金全过程监督,做到了事前预防、事中控制和事后问效。比如在处理报销、结算等业务时,核算中心对报账人员持有的原始凭证如有效票据等进行层层审核;在审核的过程之中,有效避免了原单位领导的人为干预,所批款项也是直接到达单位。通过计算机网络和会计一级核算系统,将有效的实现对原始凭证的真伪、资金的支付去向和资金的使用效果等的全过程监督,真正防患于未然。

(四)便于财务报表及时准确上报

单位实施会计集中核算后,财务报表统一由核算中心出具、上报,减少了许多中间环节,节省了之前财务报表上报的时间周期,从而提高了上报的及时性以及准确性。由于报表的及时和准确,有利于决策者和经营者及时全面了解单位整体经营情况、资金运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是经营管理者进行经济预测和做出经济决策的重要依据。

二、对会计集中核算的缺点分析

(一)核算单位的财务管理和内部监督弱化

目前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的一个显著问题就是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出现脱节,也就是说,原单位依然保留财务管理职能,但是会计核算工作则交由会计核算中心去进行。这样做导致的直接后果就是严重影响了财务工作的有效性,导致了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进一步弱化。与此同时,由于核算单位内部的会计与出纳牵制机制消失,报账员实际上履行了会计出纳双重职责,影响了单位经济业务活动健康有序进行。

(二)会计责任主体不明确,增加了审计部门审计监督难题

在会计集中核算实施中,会计业务决策者与执行者分离,财务审批与会计监督的分离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单位的核算权和会计监督权,从而相应地改变了会计责任主体资格。核算中心作为审计部门与被审计单位的中间人,在会计监督工作中不可避免的会出现盲点,在会计责任问题上出现真空地带。如果出现会计财务处理差错、单位会计信息失真、违法经济事项等问题,被核算单位认为本单位没有账户及会计人员,不再承担会计责任,因此在追究会计责任时很难界定双方的责任大小,形成单位与中心相互推诿责任的现象,使得资料提供、具体询问、责任认定难度加大。

(三)会计监督职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一名会计人员往往要兼任多个单位财务,甚至有的单位报账员将手工记账凭证做好以后,会计人员只承担审核后录入电脑记账的工作,核算中心成了记账机器,对各报账单位的业务事项知道甚少或根本不知道。会计人员对单位报来的发票只要手续齐全就予以入账,无法判断经济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会计的预测、分析、监督职能无法发挥。

(四)会计信息的真实性难以监控

作为最基本的会计资料,原始凭证不进能够反映经济业务的真实性,而且还能判断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所以针对原始凭证的审核和监督是非常重要的举措。但是实行会计集中核算以后,核算中心的工作人员由于初始未能参与单位的具体业务,所以就只能根据手续是否齐全、票据是否有效来判断单位报账是否可以报销,至于其反映的经济内容是否真实,就无从判断了。

(五)会计核算与财产物资管理相脱节

会计核算进入中心以后,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无人重视,许多单位管理不到位,造成固定资产入帐不及时,特别是固定资产台帐与卡片经常不入帐,造成帐面长期挂帐,帐实不符。从而造成资产流失。例如:单位固定资产的帐是会计核算中心记账,实物管理是由单位管理,会计核算中心入帐只按发票简单记账,不同的设备不记设备的详细名称,所有的设备都只写专用设备,当单位入固定资产卡片时,拿政府采购合同都对不上,造成了很大的麻烦。

三、完善会计集中核算的建议

(一)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明确会计责任主体

立法部门应尽快根据实际制定有关会计集中核算的法规文件,使会计集中核算有法可依,明确被监督对象的主体和应该承担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责任,以及会计核算中心附有的监督连带责任,保障会计集中核算制度规范运行。 (二)强化核算中心的监管职能,从核算型向管理型转化

要改变核算中心重核算,轻监督,轻管理的职能,必须使其从核算型向管理型转化,彻底扭转将会计中心视作单纯的核算机构的观念。核算中心不仅要严格按照财经法规办事,同时也必须强化预算资金支付的事前监督,比如在决定资金支付之前应当明确是否可以支付,如何支付等问题,明确后才通知国库和银行付款。会计核算中心只有从核算型向管理型转化,才能获得更大的发展,才能为企业内部的决策者和经营者提提供科学依据和合理的建议,防范风险,提高经济效益。

(三)提高认识、健全机制、规范管理

为了处理好核算、监督、管理的关系,全面发挥会计职能作用,应从认识上、机制上加以解决。建立约束机制,包括建立定期深入单位制、经济活动分析制等。各单位则应支持会计人员到本单位调查研究,主动接受会计监督,认真听取意见。同时会计核算中心定期和不定期地提供会计信息。

(四)加强并完善往来款项的清管制度

会计中心的主管在对往来款项进行清理时,要认真核对辨别,根据款项的不同性质进行区别处理,尽量避免往来款与预算外收入、其他收入串户入账。定期清理往来账款,避免长期挂账,同时催促单位定期清理避免形成坏账。对呆死坏账进行清理上报经上级管理部门批复后调整,严防利用往来款项调节财政收支。

(五)建立健全财产物资内外监控制度,确保财政资金、财产物资的安全

要按照“管得住、行得通、效率高”的原则建立财产物质内控制度,比如建立大额费用审批制度、大额借款审批制度、超指标审批制度、超用款计划审批制度以及预算单位的财产物资管理制度等。与之同时,会计核算中心还需主动接受来自外部的监督,比如财政内部监督部门、审计、税务等职能部门的监督,形成监督网络系统,形成会计核算中心与单位相互牵制的机制,确保财政资金、财产物质的安全。

总之,自从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制度以来,有效地减少了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对于我们建立一套公开、高效、廉洁、务实的财务管理机制累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在实施会计集中核算的过程中,还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这就需要我们从实践中总结经验教训、实事求是地面对和解决问题,促使这套制度能够稳健发展,为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做出进一步的努力和贡献。

参考文献:

[1]期刊论文.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若干问题的思考-时代经贸(学术版)2008.6(5).

[2]郭成林.财务集中核算之我见[j].农村财政与财务,2007,(6-7)

会计集中核算的利弊分析第2篇

一、会计信息失真表现及原因分析

从近年来财政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审计署财务收支审计报告、证监会对上市公司涉及会计信息的行政处罚来看,部分企业仍存在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对会计信息失真的具体表现主要有两种:从真实的角度看主要包括信息提供者因专业能力未能严格按照准则规范,或为了追求业绩、外部融资等需要,在未完成预定目标的情况下对账务、报表进行调整,对于不利于公司形象的数字进行修改,导致数据虚假的情况;从完整的角度看主要为相对于会计信息使用者需求或准则规范要求披露的会计信息未能充分披露,如在企业对外公布的定期报告中,漏报关联方信息及交易、诉讼、担保、非经常性收益等重大事项,对资产状况及经营情况方面的主要财务指标的重大变化未进行必要充分的说明。

由上述可以看出,会计信息失真大致可以分为三类:规范性失真,技术性失真,违法性失真。规范性失真是指由于会计规范不完善而导致的会计信息失真。技术性失真是指会计人员素质不能满足会计工作需要或因程序执行错误等而导致的会计信息失真。违法性失真是指有关企业或个人故意违反法律规章制度而导致的会计信息失真,也就是我们所说的会计信息造假。规范性和技术性失真主要是因为外部客观因素所造成的,此类会计信息失真没有体现人为的意志,会计信息编报人员没有个人利益驱使,此类错误在数据的复核或业务审计中较容易发现及修正;违法性失真是因为会计信息编报人员主观造成,为了获取利益而人为、刻意地对会计信息数据进行修改,以达到自己的个人或部分人的利益,此类错误因为是人为所致,其发现的难度较大,且此行为必然导致个人或某部分群体因为此行为获得相关利益免于遭受某类损失。其形成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一)会计准则、核算办法的局限性或缺失导致会计信息不能真实、完整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及经营业务。

我国在2006 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以后,虽后续及修订了部分准则、准则解释,但由于目前准则主要是一般性或原则性的规定,对业务的会计处理往往缺少具体可操作性的指导。由于企业会计人员或外部专业审计机构对准则理解的差异,以及重要性原则的运用,对于同一业务,在大型集团公司内部可能都存在不同的会计处理,导致集团内公司之间数据的不可比,在集团合并层面数据的信息披露或数据分析时存在较大的困难。

(二)会计专业素质不足或会计信息系统程序设置、操作错误导致会计信息失真。

在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中,存在因会计人员专业素质不足,导致未能按照相关准则、制度等规范编报会计信息的情况,此种情况主要出现在文化普及程度不高或会计信息处理较为随意的小规模企业。自从信息系统的普遍使用,提高了会计数据的处理速度,也加强了数据之间的内部稽核能力,但同时可能存在信息系统操作、设计方面缺乏严格的标准,未将内部控制的理念较好在系统设计中体现,致使信息系统内部控制存在缺陷,从而影响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及准确性。

(三)会计信息编报主观故意导致会计信息失真。

此类因人为故意违反会计准则制度而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的情况,即会计信息造假或会计舞弊。针对会计舞弊,1995 年美国注册舞弊审核师协会(ACFE)的创始人艾伯伦奇特(W. Steve Albrecht)在舞弊因子学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了企业舞弊三角形理论。艾伯伦奇特企业会计舞弊行为的发生,需要三个条件:即压力(Pressure)、机会(Opportunity)和合理化(Rationalization)。对于具体企业集团公司,以舞弊三角形理论为基础对会计舞弊进行分析,可以认为机会是指相关人员进行舞弊,而不被发现,或者能够逃避惩罚的可能性,此可以在公司会计信息系统设计、操作的缺陷,会计信息内部控制制度设计、执行方面的缺陷等方面找到原因。对于集购、产、销及其他管理模板与财务会计模板于一体的ERP 系统,如舞弊者对系统内的会计信息进行人为调整,因为公司业务链的影响,可能会给舞弊者操作带来较大的困难,而对于采用手工记账的公司或仅有财务模板的企业,则使操作者进行舞弊更为容易,即公司信息系统内部控制制度的缺陷等给会计信息舞弊提供机会。压力主要是指进行会计舞弊产生的原因或动力,从信息需求者的角度分析,由于信息提供者与信息使用者关注的利益的差异,信息提供者可能通过信息舞弊方式向信息使用者提供有利于自己的会计信息,包括:企业有对外融资需求时,由于投资者均会关注企业的会计信息,以评估投资未来的收益或本息的可收回性,另外相关证券法对公司连续年度财务经营指标也有一定的要求,公司为了能完成融资计划或获得较低的资金成本,将给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带来压力;在管理者报酬或职位升迁方面,管理者的报酬多与公司的经营业绩相联系,而会计信息作为经营业绩的直接体现将促使管理层采用更有利于自己的会计政策或直接调整会计信息,以获取更多的报酬或获得更多的晋升机会;纳税方面的考虑,当公司现金流资金不充裕时,管理者可能为了出于减少税项支出等可能考虑采用有利于自己的会计处理,或刻意进行会计造假以减少企业税金支付。借口主要是指舞弊者必须找到某个理由,使舞弊行为与企业文化、行为准则相吻合,包括为了减少企业融资成本、提高股价让投资者受益以及更有效地激励员工积极性。

二、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措施

(一)完善法人治理机制及内控体系

组织架构是企业内部环境的有机组成部分,是企业内部控制建设的重要支撑,也是企业开展风险评估、实施控制活动、促进信息沟通、强化内部监督的基础设施和平台载体。会计舞弊往往可以从组织架构设计和运行环节中找到根源,那些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经理层权力不受监督、岗位职责未适当分离的企业,发生串谋舞弊的风险比较高。受益于会计信息化快速发展,集团集中管理模式成为目前大型集团管理的首要选择,公司从战略规划、投资管理、风险管理、资金管理等各个方面对所属子企业进行管控,一方面有利于集团集中资源减少经营成本,另一方面也为集团的规范化管理打下基础。

集团在对下属公司设计组织架构时,应考虑权力的制约,并对各方权利、义务进行明确规范。在集团纵向管理方面,在财务监督管理时可以由集团对所属所有财务人员或重要骨干人员进行集中管理,各公司财务负责人业绩由集团统一考核、奖惩,并实行定期轮岗制度,从而在一定程度保持财务独立性,确保会计信息编报的独立性。在各公司横向管理层面,应对会计信息标准化设计、生成、复核及信息提供等方面,在授权及执行、信息处理、实物控制及职责分离几个方面分别建立具有可操作性的内部控制制度,以加强内控体系建设及内部监督复核,并定期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在集团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变化时,应对控制制度的设计和运行情况进行评估,并将评估情况进行有效反馈,并在后期就控制缺陷进行修正。

(二)制定集团会计核算办法以规范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一个原因是会计规范建设上存在缺陷,公司应当加强会计规范的建设工作,完善企业会计核算制度。对于大型集团公司,由于存在会计主体较多,产权链条较长、公司地域跨度较广、准则执行不一致等特点,存在会计制度建设标准难以统一等问题。在会计核算制度建设方面,集团及下属各层级单位应结合管理需求,在现有会计法律、法规、制度、规范之外,制定更具体、更具有操作性的企业会计核算制度。确保集团内所有公司针对同一业务按同一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在集团会计核算办法制定过程中,应考虑集团公司涉及的行业及经营业务,对于行业较为单一,企业经营业务关联度较大的企业,集团可以选择制定全面型的会计核算办法,对集团下属各公司涉及业务的会计处理进行更明确的规定,以提高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的可操作性,减少集团下属各公司账务处理的随意性,以提高集团整体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及真实性。对于多元化经营的集团公司,公司可以考虑制定总分册会计核算办法,由集团制定总册,分别对集团内通用业务及目前准则未进行明确的业务进行统一规定,包括会计原则、通用会计政策、通用经济业务核算规则、会计科目编码及规范使用等,集团下属各行业子集团公司再根据行业情况制定更具行业特点的会计核算手册。在会计信息披露制度建设方面,规范、标准的会计信息披露将是维护公司在资本市场形象的有力工具,集团公司在制定具体的制度或确定具体的范围时,在参考相关财政、证券监管及境内外资本市场的信息披露要求的同时,还应结合公司的行业情况及经营特点,明确相关信息的披露口径,确保会计信息披露真实、完整。

(三)加强信息系统建设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企业管理也可以说是对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和业务流的管理,其企业管理成果最终也将通过会计信息进行体现,可以说会计信息化是企业组织信息化的核心。为了加强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管理,在数据集成管理方面,公司应建设集成了研发、采购、生产、库存、销售、人力资源、固定资产等一体的ERP,为经营信息在公司内部安全、快速传递创造条件,并有效降低会计系统中人为舞弊的可能性;在数据标准化管理方面,对于集团及下属各企业经营活动、账务处理及统计等日常工作过程中使用的标准数据,应改变各经营单位独立管理,互不统一、不共享的状况,对数据从申请、审批到维护进行统一管理。对于集团内因准则执行存在差异的境外公司,也可以通过会计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多准则系统的账务处理,集团可以通过方案的选择实现对各类准则下会计信息的自动提取。信息系统业务操作标准化管理方面,公司应对现有业务流程进行梳理、优化,制定集团ERP 系统操作手册,确定前、中、后台各岗位人员的系统操作和查询权限,形成系统信息录入、使用、维护分工牵制的控制形式,将集团内控制度落实到系统的标准操作程序中,在控制、管理公司的经营及财务风险的同时,集团对下属各公司信息数据进行适时监控,扩大数据稽核的广度和深度,为内控稽核工作提供新的手段。在会计信息数据提取及加工方面,在统一会计核算办法、统一会计信息系统及对系统中标准数据进行统一管理的情况下,可确保集团下属各公司以各经济业务为起点,到最终会计信息系统输出会计信息数据标准统一,在此基础上通过系统合并抵消功能完成集团汇总及合并报告的编制,减少会计信息生成过程中的人力干预。

(四)通过会计职业培训提高专业人员素养

集团公司应加大培训和教育力度,强化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教育。我们知道,大量会计信息舞弊的产生,会计人员仍是主要的实施者,若没有会计人员的参与,那些虚假的会计信息就不可能最终出现。另外,由于对会计理论缺乏系统学习,对新的经济业务和会计核算原则、方法认识不全,理解不透,在实际操作中也会发生差错,导致会计信息失真。针对于此,公司首先应构建诚信的企业文化,加强会计人员的法制观念和职业道德教育,要求会计人员具备强烈的责任感,不论遇到何种情况不丧失原则,自觉抵制会计造假行为的发生。其次要加强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定期作好在职会计人员的后续教育,帮助会计人员更新会计知识,熟悉会计处理程序和核算办法,精通会计法规和会计制度,准确判断会计事项,恰当进行会计处理。从管理机制上,公司可以在内部对专业进行评比,将评比结果与个人业绩考核、晋升等挂钩,以促进会计专业人员加强专业学习,提高专业素养。

(五)借助内、外审计机构加强会计信息审计监管力度

会计集中核算的利弊分析第3篇

l、关联方交易舞弊。所谓关联方交易舞弊,是指管理当局利用关联方交易掩饰亏损,虚构利润,并且未在报表及附注中按规定做恰当、充分的披露,由此生成的信息将会对报表使用者产生极大误导的一种舞弊方法。通常,上市公司会采用以下几种关联交易来虚构利润。

(l)关联购销舞弊。所谓关联购销舞弊,是指上市公司利用关联方之间的购销活动进行的舞弊。根据我国会计准则规定,当上市公司和子公司、兄弟公司之间发生购销往来时,需在合并报表中予以抵消;当上市公司和母公司之间发生购销往来时,由于上市公司提供的是单个报表,而非合并报表,因此无法抵消,但需在附注中详细披露关联方及关联方交易的内容。

(2)费用分担舞弊。所谓费用分担舞弊,是指上市公司通过操纵与关联方之间应各自分摊的销售和管理费用,实现调节利润的目的。在上市公司和集团公司之间常常存在着关于费用支付和分摊的协议,这就成为上市公司操纵利润的一种手段。当上市公司利润不佳时,集团公司会通过种种手段,如调低上市公司费用交纳标准,代替承担上市公司各项费用等,“帮助”上市公司提高利润。

2、并购舞弊。所谓并购舞弊,是指通过操纵并购日期、交易内容的选用,以达到虚增利润的目的。因为只有购买日以后被购并公司实现的利润才能纳入收购公司本期利润中。而整个并购过程中有很多关键时点,如双方签订协议日、政府批准日、公司股东变更注册日和实际接管日。尽管财政部在《企业会计制度》的补充规定中对购买日的确定做出了规定,但在实务中,如何确定购买日仍然具有弹性。这就使许多上市公司有机会在临近资产负债表日时,利用突击购并虚增利润。

3、地方政府援助舞弊。所谓地方政府援助舞弊,是指上市公司凭借地方政府的援助达到操纵利润的目的。地方政府援助的主要形式有税收优惠和财政补贴两种。

(l)税收优惠。按照税法规定,特区企业、高新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和内地企业所得税税率各不相同,所得税的减免权除税法统一规定外,地方无权减免。但为了扶持上市公司,许多地方政府相互比照,越权给上市公司税收返还政策,使得很多上市公司实际所得税率甚至比15%还要低。

(2)财政补贴。地方政府还常采用财政补贴的形式帮助上市公司实现一定的盈利目标,这些补贴往往数额巨大,且缺乏正当理由。

4、利用不当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舞弊。管理当局还常常通过选用不恰当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等方法操纵利润。从实践中看,上市公司经常使用以下几种方法:

(l)选用不当的借款费用核算方法。根据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借款所发生的利息费用、汇兑损益及相关的金融机构手续费,在筹建期发生的与长期资产购置无关的借款费用,计入开办费;为在建工程和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而支付的借款费用,在这些长期资产投入使用前,可以予以资本化,计入这些长期资产的成本,在这些长期资产投入使用后,应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不少上市公司通过滥用借款费用的会计处理,在建工程完工了而不进行竣工决算,那么利息就可计入在建工程成本,从而使当期费用减少(财务费用减少);另一方面又可以少提折旧,这样就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虚增利润。

(2)选用不当的股权投资核算方法。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已对长期投资的核算做了详细规定:当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的投资满足一定条件时,如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时,应采用权益法;反之,则采用成本世纪法。但是很多公司却在这两种方法上做起了文章:当被投资公司盈利时,不该用权益法的投资也用权益法核算;当被投资公司亏损时,该用权益法的又改成成本法核算。

(3)选用不当的折旧方法。折旧方法也是上市公司最常使用的一种操纵利润的办法。延长折旧年限、由加速法改为直线法等情况在实际操作中屡见不鲜。

(4)选用不当的收入、费用确认方法。提前或推迟确认收入或费用也是上市公司普遍采用的舞弊方法。

5、掩饰交易或事实舞弊。掩饰交易或事实舞弊是指上市公司通过利用会计报表项目掩饰交易或事实真相,或者在报表附注中未能完全披露交易真相的一种欺诈方法。例如:银广夏通过伪造购销合同,伪造出日报关单,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伪造免税文件和伪造金融票据等主要造假手段,虚构主营业务收入,虚构巨额利润。使该公司自1998年至2001年上半年期间虚构了7.72亿元巨额利润,用它丰富的想象力编织着一个上市公司的神话。

二、审计策略

目前上市公司造假成风的现状决定了在当前一段时期内,对舞弊的审计,尤其是对管理舞弊的审计应成为注册会计师工作的重点。虽然上述这些独特的报表舞弊手段无疑增加了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的难度,但是只要方法得当,还是有可能发现这些舞弊的。

l、深入了解客户的经营状况。深入了解客户的经营状况能够使审计人员站在更高的角度看问题,从而更有效地发现舞弊。所谓了解客户的经营状况,不仅包括了解客户自身的经营管理情况、竞争优势和劣势,还包括了解整个国家的、区域的、行业的竞争对手的情况。管理当局舞弊必然有其动机。例如:整个行业状况不容乐观;过多的产量或高额负债;实现利润的压力巨大或外部竞争强大;营运资本的缺乏或扩张太快导致负面效应;关联方交易大量增加而繁杂。舞弊性财务报告总是显示出比当前行业状况更好,或比公司自身历史水平更好的业绩或相关比率,且大部分这种报告显示的业绩恰好刚刚达到管理当局几个月前宣布的目标,或刚好符合某项货款或配股的要求。高层管理者往往会通过披露欺诈性财务报表达到目的。因此,只有对客户整体情况有深入了解之后,审计人员才有可能抓住管理当局的心思,发现其潜在的舞弊动机。

2、分析性复核。当审计进入以风险为基础的审计阶段,分析性复核成了最主要的审计方法和程序。从整体看,我国的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时往往更注重于加总合计,摘抄明细,太过于“埋头苦干”,从而只见树木,不见森林。一套完善的分析性复核体系不仅包括对企业财务数据的会计分析、财务分析,还包括更高层次的行业分析和前景分析。如果注册会计师能恰当地运用这一程序,就可以把握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认定的总体合理性,从而事半功倍地发现舞弊。例如:对所得税占利润总额的比例的分析,也可以揭示出许多潜在的问题。在应付税款法下,企业所得税费用是根据税法计算而得,由于税法与企业会计制度在收入与成本的计算口径和确认时间上存在差异,根据利润表中附“利润总额”写“所得税”计算的账面税率通常不等于法定税率,如果账面税率显著小于法定税率,则说明企业的会计利润质量可能存在问题。银广夏1999年利润总额1.76亿元,所得税仅508万元,账面税率为4%;2000年实现利润4.23亿元,所得税719万元,账面税率不到1.7%;以公司交纳的所得税为基数,即使按照15%优惠税率,推算出银广夏1999年应税利润3.387万元、2000年应税利润4.793万元,应税利润账面利润两年累计相差51720万元。

3、现场调研及利用专业机构的帮助。目前,我国审计人员在外勤工作中,很少进行现场调研,往往是到了客户处就直奔账簿、凭证而去,先将总账、明细账加总核对,然后就忙于抽查凭证和复印资料。但是数字只能是数字,凭证也可以伪造,它们不能告诉注册会计师全部的故事。相反,如果注册会计师能够到各个车间、营业部、管理部门去转一转,那么他会从员工的工作士气、企业的生产现场、管理部门的设置与运作等方面得到对企业经营情况更直观、更深刻的了解,这些都有助于审计人员发现潜在的舞弊。

另外,审计人员还应该学会利用专业机构的帮助。发达的互联网、各种各样的专业机构和中介机构都可以帮助注册会计师得到凭自身力量难以得到的信息。

会计集中核算的利弊分析第4篇

关键词:信息化 内部审计 舞弊 防范

信息技术给企业带来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同样,它也彻底改变了审计工作的环境,信息化环境下的审计过程必然与传统手工会计条件下的审计过程具有重大差异。在信息化环境下如何防范舞弊的误导,提高内部审计的质量,使内审工作与时俱进,满足内审工作的使命,是一个严肃的课题,本文就信息化环境下内部审计如何防范舞弊行为的误导,提高内审工作质量,谈些粗浅的看法。

一、信息化环境下的舞弊

狭义地说,信息环境下的舞弊,指被审单位或业务经办人为了达到单位或个人目的,通过篡改计算机系统的数据,使审计人员无法核实业务真相,误导审计人员工作结果的事项。

信息舞弊的手段是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而不断变化的,就目前而言,舞弊手段主要有以下几种。

1.输入篡改。输入篡改是指通过虚构、修改、删除业务数据的行为。如增加企业虚假债务,达到侵占企业资产的行为;如通过修改账户年初数,将企业资产转入小金库或归为个人所有的行为等等。这些行为是从业务源头上形成虚假信息,手段比较隐蔽,审计发现的难度很大。

2.文件篡改。文件篡改主要是指通过修改文件数据,输出错误的信息资料的行为。如为了应付审计,将会计数据从数据库中删除的行为。

3.程序篡改。指通过对程序、参数的非法改动,以达到不法目的。如工资核算员通过对参数修改,使计扣的个人所得税、病事假扣款等不准确的行为。

4.输出篡改。输出篡改是指通过非法修改输出的报表或会计、生产数据,误导审计人员的行为。

二、信息化环境下舞弊的后果

因为信息化环境下舞弊的成本低,速度快,便于操作,所以,被审计单位可以针对审计工作早早完成舞弊行为,或者在审计过程中,根据审计提出的问题临时拼凑虚假资料,很快就能整理出一套像模像样的东西来,使审计人员不能辨别真伪,误导审计人员形成错误的审计结果,掩盖了被审计单位、个人的违法违纪行为。

三、信息化环境下审计人员如何防范舞弊,提高审计质量

针对以上信息化环境下舞弊的主要形式,审计人员应开拓视野,从多角度进行突破,以剥茧抽丝,查明业务实质,提高审计质量。

1.加强审计人员信息化知识的学习,提高审计人员处理信息化数据的能力

计算机的广泛应用使审计人员必须要更新知识,及时掌握一定的计算机数据处理知识,掌握系统分析设计和电算化系统评审技术,电算化审计软件的开发使用和维护技术。加强对现有审计人员在计算机、会计电算化系统的控制及计算机审计技术等方面的知识培训,使他们能胜任审计工作。

2.测试被审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寻找可能存在舞弊的关键点

一是审计人员要对被审单位建立的内控制度进行测试评价,看这些内控制度是否能满足单位运营需要,在日常工作中是否得到了贯彻落实。二是对被审单位信息化系统的运行情况进行测试,确定这些信息系统是否得到国家有关部门的认定,是否是常用的较成熟的软件,单位对操作人员的授权是否恰当。三是通过与被审计单位有关业务、计算机及管理人员座谈,索取和分析文档资料,对其计算机信息系统软硬件系统、系统软件、应用软件、经营管理工作、战略需求与规划等进行审计调查,了解财务系统、业务系统的安全性,确定审计重点,编写符合被审计单位实际的、全面的审计方案,并分解好审计工作,使各个审计岗位职责明确。

3.确立电子数据完整性、准确性目标,全面详细对电子数据进行实质性测试。审计实施中,要掌握被审计单位计算机系统的分布和应用,采取直接拷贝和直接读取的方式,直接从其信息系统数据存储目录获取数据,或利用已经存在专门的数据接口来采集数据,并做到数据采集到位;对所采集的数据进行清理、转换,生成新的账簿、报表等各种财务资料、业务资料,严防重要数据缺失,按照审计目的加工基础数据,并从中选择审计所需要的数据;运用计算机编辑检验手段,进行账证、账账、账实、账表核对,校检并验证各种财务数据、业务数据是否正确、完整、合理,电子数据与实际业务内容是否一致、与最初实际输入系统的数据是否一致、与最终生成对外的报表信息是否一致。在核对电子数据准确性、完整性的同时,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分类、归纳、整理,继续采用其他方法,追踪到底,对重要问题要重点核实。

4.强化审计复核,保证计算机审计工作质量和审计风险的最终控制。出具审计报告前,必须进行审计复核。认真整理、评价审计证据客观性、相关性、充分性、合法性,重点检查信息系统、电子数据查证的和未查证的累计重大错误总额是否超过重要性水平;复核工作底稿,针对被审计单位重要的业务活动、信息系统及数据与相关法规进行核对;与被审计单位管理层沟通,比对重大错误风险是否超过信息系统层重要性水平,复核其业务系统、财务系统及数据中反映出的重大问题,评价审计风险整体性水平是否在可以接受水平之下。复核后,对重要问题未能达成一致,需要对审计结果和审计意见重新调整,甚至追加审计程序,重新收集证据,切实保证计算机审计工作质量。

会计集中核算的利弊分析第5篇

关键词:财会管理 集中核算制 利弊 对策

财会集中核算制的实施,能够让企业内的各单位具有一定的资金使用权利,并且能够将企业内的所有财会业务进行集中管理,这对于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意义重大。在企业发展的过程中,做好财会集中核算制的推广,有利于规范企业内部的会计信息管理行为,并且能够对资金活动进行有效地监督和管理,从而使得企业的财政资金具有更高的使用效率。

一、财会集中核算制的积极作用

(一)业务流程更加规范

集中核算制的实施,能够对各个部门进行分户监督和管理,从而有效地避免了企业内部出现部门私设“小金库”或者出现报假账等不良情况的出现,同时,也能遏制下属单位为了相关部门利益随意支出和大手大脚的习惯,降低了企业的成本和费用支出。对于企业内的每一项经济活动,在进行报销的时候都需要严格按照相应的规范和标准来进行,从而使得整个财会管理的业务流程更加规范。对于企业内每一个月的财务信息和资料,都会定期送至核算中心主任的手上,以便其更好地了解和掌握企业的资金流动情况,确保企业资金流动的合理性,从而使得企业的资金具有更高的使用效率。

(二)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会计核算集中后,统一可会计核算口径,提高了会计信息质量,消除了各单位(部门)执行会计制度的不一致性,同时解决了集团内各单位数据无法准确的纵横分析。既提高了财会信息处理的效率和质量,同时还能使得财会信息的生成和传递具有更高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从而给各单位领导者在进行决策的时候提供有效地会计信息基础。

(三)提高财务服务事业服务水平

通过集中核算制的实施,能够加强对资金支出的监督和管理,并且通过完善的财务制度遏制各单位和部门不合理的开支。对于不合理、不合法的支出,绝不受理,从而在有效地保障了企I资金利用率的同时,使得财会服务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二、财会集中核算制的弊端

(一)会计职能的缺失

会计集中核算的出发点是规范会计核算和规范资金支出。实际工作中,会造成会计主体责任不明确,核算中心与被核算单位在经济活动上相脱离,核算中心的财务人员由于不了解被核算单位的经济全貌,会对某些经济业务产生误解,导致相关经济业务的反应上带来不确定性,以至于难以控制各项支出的真实性、合理性和合法性,从而产生支付风险。另一方面被核算单位负责人认为本单位没有财务人员,不愿意承担会计责任,因此财务管理工作形成真空。由于会计核算中心只是在集中的办公点工作,强调会计核算和表面上的监督,大大弱化了会计的预测、分析、决策等职能。

(二)人才的缺乏

大多数单位财会集中核算控制信息化的水平是比较低的,并且相关人员观念是比较落后的,在实际的控制和管理过程中,很难做到较好的控制,同时还没有合作的思想观念,这样就导致了实际的工作效率降低,很多需要完成的工作无法落实到位。

三、完善财会集中核算制对策

(一)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制度

国家相关部门应尽快根据实际制定有关会计集中核算的法规文件,使会计集中核算有法可依,明确被监督对象的主体和应该承担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责任,以及会计核算中心附有的监督连带责任,保障会计集中核算制度规范运行。企业要充分的利用国家给予的政策进行规范化的管理,同时也要保证对外信息具有一定的真实性,这样对于建立现代化的管理制度以及管理理念有着很强的管理作用。完善企业的内控制度,确保资金、财产物资的安全。加强专项资金审核力度,严格执行预算并建立大额费用审批制度、超指标审批制度、超用款计划审批制度以及被核算单位的财产物资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明确责任。

(二)加强财会集中核算人员的专业性

对于一些财务管理知识落后的工作人员在工作的过程中由于自身经验以及专业化水平的落后。企业财务人员要学习专业的职业技能,加强财务人员在会计知识方面的更新,做到与时俱进的发展理念。作为一名优秀的财务人员,不仅在专业技能上有着丰富的经验,也要在面临新问题时,给企业做出相对正确的决策。企业应加强财会队伍建设,坚持财务人员持证上岗,并强化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和相关知识的培训力度。要制定会计的道德规范,建立遵守职业道德的监督考核机制,并充分发挥单位与核算中心的桥梁纽带作用。健全对集中核算中心人员及各单位报账会计的激励约束机制,调动这些会计人员监督的积极性。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信息化时代之下,传统的财会管理制度已经很难跟上时展的步伐,因此引起财会集中核算制这一新的工作管理制度意义重大。然而凡事都有利弊,对于集中核算制这一制度的实施来说也不例外。这就需要相关的财会管理人员充分认识到集中核算制的优点和不足,从而能够不断完善集中核算制的发展对策,以实现将财会集中核算制的最大优势进行完美体现,促进企业更快更好的发展。

参考文献:

会计集中核算的利弊分析第6篇

[关键词] 会计集中核算;核算模式;模式利弊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1 会计集中核算概述

1.1 会计集中核算产生背景

会计核算作为会计的四大职能之一,一直占据着非常重要的位置。我国传统会计核算经历了从手工到电算化这样的发展阶段。手工时期及电算化初期的会计核算,会计信息和业务信息是完全脱离的,属于事后核算,并不能对业务和成本进行实时的监控。对于资产规模大、地域上较为分散的企业来说,对于子公司、分公司的监控存在很明显的滞后性。同时,这样的方式进行财务控制难度也很大,会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难以得到保证。

1.2 会计集中核算的定义

会计集中核算主要是针对集团公司而言的,是指总公司掌握和实时获取各分支机构财务信息,解决存在问题,监督分公司财务状况的一种机制。通过这种机制能够协同业务和财务信息,简化核算工作量;同时能够监控资金流量,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把握集团整体资金情况强化会计监督,从而实现优化资源配置的目的。是一项完善会计核算体系的新制度。

2 会计集中核算的优缺点分析

实施会计集中核算,有利于进一步的对会计核算行为进行规范,提高会计队伍的专业素质,保证信息质量,促进整体效益的提高。会计核算有利有弊,下面我们将逐一进行分析。

2.1 优点

(1)有利于会计信息真实可靠,降低了核算工作量

会计核算是会计的中间环节,主要是针对会计数据进行汇总计算的过程,是为企业管理者提供的决策依据的。企业管理者往往通过会计报表所反映出来的数据信息为参考制定下一步的经济决策,因此,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就尤为重要。不仅仅关系到企业的整体发展,更是保证企业正常运营的基础。会计集中核算之后,通过职责岗位分离机制,公开会计信息,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信息的真实性。同时,会计集中核算在程序上进行了优化,简化了不必要冗繁的环节,使工作效率大为提高。

(2)有利于强化集团公司监督职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会计集中核算使得各分部分公司的会计信息公开化,不再是各个分散的分支机构独立核算处理,强化了集团公司对分公司的监督管理职能。以前各个分公司拥有各自的独立的账户,对分公司的支出和收入很难做到监管。实行会计集中核算之后,在总公司建立会计中心,每个分公司不再独立拥有账户,而是通过统一的账户进行核算支付。一方面,分公司的支付职能有所削弱,保证了财务资金使用上的合理合规,避免了的贪污行为。另一方面,分公司对其报销和开支的每笔支出负责,受到总公司财务的监督,更加注重票据的合法合规,这种针对资金进行的全方位的监控,能够保证资金按照预算和项目计划进行使用,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

(3)有利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

传统的会计核算是一种事后控制,是指在经济业务发生之后,通过会计流程和手段对经济业务进行系统的处理的行为,但是并不能对经济业务的发生和发展做事前的预测和事中的监控。现代企业管理,更注重事前预测和事中控制,会计进行统一集中核算之后,监管力度提高,能够把财务信息和业务信息联系起来,做好事前事中的控制。同时能有效弱化领导行政权力干预,在正常的业务报销流程中,通过分级审批,会计统一核算的方式,使流程规范化、制度化,利于内部控制制度的严格执行。

2.2 缺点

(1)分支机构的财务职能弱化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之后,分中心不再建立独立的银行账簿,不再拥有自己划扣权利,不再出具分中心的财务报表。分中心财务职能严重弱化,会计仅仅充当着报账员的职责,这样出纳和会计的职能合并,使得不相容职位互相牵制的职能消失。在核算上,属于集团的财务中心,但是具体的财务管理工作还是保留在分中心财务,这样财务管理工作和核算工作相分离,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财务工作的有效性,影响了单位经济活动的健康有序运行。

(2)责任不明晰

会计集中核算之后,核算中心统一至总公司,相应的会计决策者和执行者发生了分离,分中心保留财务审批的职能,而会计监督的职能属于总公司,这样单位的会计主体资格发生了改变。一旦单位面临会计信息失真或存在违法经济问题时,两方责任很难明确划分。分中心往往以单位没有开设银行账户以及会计核算职能为由,把责任归咎于总公司。而总公司却认为各分支机构应该承担主要的责任,双方互相推诿,审计过程中相关责任十分难以认定。

(3)会计的监督职能被忽视,业务的真实性难以监控

在没有进行会计集中核算的时候,各个分中心财务因为对各自的经营情况较为了解,在进行财务审核时,会对各自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票据进行真实性、合法性的审查。实行统一核算之后,总公司的会计核算中心很难对分支机构的凭证进行合理性、真实性的审查,通常在一人担负多家单位财务岗位的情况下,只会考察票据的完整性,而对所发生的经济业务并不能完全掌握,对业务的真实性也无从判断。核算中心成为了汇总各地账务凭证的机器,往往忽视了财务对经济业务的监督职能。

3 完善会计集中核算的建议

3.1 强化法律约束,明确主体责任

立法部门应该基于会计集中审核,规范会计核算制度,并明确会计主体的责任。目前我国的会计集中核算制度中存在运行上还有待于进一步规范。我国目前很多机构在计算财务预算时,仍然采取调整上年预算的方法进行,并没有充分的考虑整体的经济形势等等,具有滞后性和不准确性,不能作为工作的参考。现阶段我国应该积极的推行新的预算方法,寻找财务预算中存在的错误和不合理的环节,在制度上保证核算的规范、有序进行。

3.2 加强财务预算的执行力度

企业应该重点的加强财务预算的执行力度,因为若是仅仅有了好的预算方案,没有一定的执行力,是无法真正达到预期效果的。给每个部门和机构设置预算目标,进行目标预算管理,倒推成本,严格的控制各个环节的开支。对于超出预算的部门进行详细的资金流向调查,对于合理使用预算的单位进行奖励。奖惩结合,使得预算执行真正落到实处,达到预期效果。只有做好了财务预算,才能更好的做好内部控制,进一步有利于进行会计集中核算。

3.3 建立完善的监督管理体系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知道,财务中心在会计集中核算之后成为了记账中心,监督职能被忽视。当然,把会计中心仅仅当作记账中心的做法是不合理的,我们应该转变这一职能,加强会计中心的监督管理职能。在总分公司应该建立统一的报销制度和财务制度,这样一来,中心人员在进行审核时,就有理可依有据可查。会计中心的审核人员承担一定的责任,只有强调责任才能使得发现不合理不合规情况时,能够做到积极的反馈,真正的起到监督的作用。

3.4 增强财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加强队伍建设

一方面,需要总分公司更加重视财务工作,而不要认为分公司不再是核算中心就忽视分中心的财务职能;另外一方面,需要提高财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包括管理能力和财务处理能力,提高专业水平。同时加强道德建设,这样才能充分发挥财务人员的纽带和桥梁作用。

参考文献:

[1]董国平.浅谈会计集中核算利弊[J].财政监督,2012,11.

[2]王瑞.论会计集中核算的改革方向[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2,07.

会计集中核算的利弊分析第7篇

关键词:财务舞弊 审计 监督

一、财务舞弊的定义

财务舞弊可以定义为:法人单位在财务报表的编制中,有意制造不正当、不合法的会计资料的欺骗行为。一些上市公司,利用监管的漏洞,存在严重的现金舞弊现象,如虚构现金、隐瞒现金受限、虚假现金流及挪用募集资金等。这些财务舞弊行为,严重影响了上市公司的质量和证券市场的平稳发展。

仅以私设“小金库”为例,据中央治理“小金库”领导小组的新闻:2009年至2011年11月,由中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和国家审计署牵头领导,政府多部门参与,开展了“小金库”的专项治理工作,在对全国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进行自查和审查后,共发现各类“小金库”60722个,涉及资金315.86亿元,10429人被追究责任,纠正违规资金253.23亿元,财务舞弊的危害可见一斑。

二、财务舞弊的动因与危害

1.动因。首先,攫取非法经济利益是财务舞弊最主要的动机。通过做假账,提供虚假信息,以集体或个人名义,获得法外利益。分析查处的案件,以集体名义获得的所谓集体利益,最终还是转化成了个人利益。其次,环境影响、制度不健全、监管不到位,是产生舞弊的主要原因。社会环境的影响,舞弊行为的横向比较,得大于失的利益导向,为财务舞弊提供了滋生的土壤;单位内控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一把手”说了算,为财务舞弊开了方便之门;监察、审计流于形式,监管不到位,查处力度不大,导致财务舞弊有恃无恐。

2.危害。一是影响政府宏观调控。舞弊的财务信息,会影响到一个单位、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制订和实施。二是不利于单位的健康发展。资金的流失会影响单位的正常运转,个人或少数人得利,会挫伤其他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很难齐心协力把一个单位建设好。三是会计制度的公信力、社会诚信受到严重挑战。屡曝光的财务丑闻,使得会计制度、审计监察的作用受到质疑,失真的会计信息使得会计行业面临着严重的诚信危机,使社会信用环境进一步恶化。

三、财务舞弊的审计方法

1.利用社会信息发现和查处财务舞弊案件。一是听别人闲谈。审计监察人员应多方收集信息,在不同场合倾听旁人的聊天,不经意间就能发现案件的蛛丝马迹,为查处提供灵感。二是听取被审计单位及有关业务部门介绍情况,从中发现线索。三是从主管机关和往来单位听取反映情况,这些单位往往会从自身利益考虑,不自觉地将被审计单位存在的问题暴露出来。四是通过单位的年度工作总结、典型经验介绍、统计资料和新闻报道等信息,发现财务舞弊的线索。五是听取群众反映情况或举报。

2.通过检查发现和查处财务舞弊案件。第一,从检查内部控制制度入手。如果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或者有效性差,则这个单位就很可能产生违纪违规问题。在检查中,以单位内控制度的评审入手,从内部控制制度到会计核算系统为基本途径,从凭证传递程序到人员素质,进行重点检查。通过以上工作,测定内部控制制度的可信赖程度,找出薄弱环节,这是审计工作发现舞弊的有效方法。第二,细心查看会计资料。在检查中,通过细心看会计凭证、报表、有关合同、计划等资料,从中发现与正常情况相异的问题;查看保险箱盘点现金,看账实是否相符,有无账外资金。第三,核查账户。选择挂账时间长、长期未变动或变动频繁又长期未对账的往来业务,进行调查和核对,看有无货款收回未交账,有无贪污等问题;核查银行账户,看有无资金体外运行的情况。

3.利用审计、监察工作经验发现和查处财务舞弊案件。一是利用工作人员平时积累的审计资料。在审计工作中,注意把平时审计的相关资料和信息进行积累与归类,以便在其他审计项目中进行系统地、动态地、联系地加以运用,达到发现舞弊行为的目的。二是实际检查与政策攻心相结合。在实际检查中,若怀疑有重大问题,可以尝试运用心理学知识,进行政策攻心,即观察其言行、揣摩其心理、破解对方的心迹密码。一些心理防线薄弱或受人指使甚至胁迫而违法违纪的人,在接受检查时往往会发生微妙的心理变化,神色和言行会出现反常,如:接受谈话时神色慌张,答非所问;提供资料时有意拖延或借故推诿,表现出既后悔又不敢声张的心态。在这种情况下,审计人员应采取刚柔相济的策略,一方面向对方宣传党纪、法律知识,严肃指出其行为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另一方面向对方宣传党和国家的政策,使其放下思想包袱,看到光明,主动说明情况和问题,以降低查案的成本。

参考文献:

[1]郭大焕.经济职务作弊对策[M].人民日报出版社,1991,11

会计集中核算的利弊分析第8篇

关键词:会计舞弊 文化社会分析 行为体系

1 文化社会学与经济学的关系

经济学有它自己的特殊研究对象和领域。经济学研究经济生活的各种规律,如:生产、分配、消费等。文化发展不仅与经济密切相关,而且还积极影响经济的发展,特别是文化生产、分配和消费本身就带有经济的价值,因此,经济学自然要研究文化现象。但只有当文化生产作为一种商品生产而发生时,它才成为经济学的主要研究对象之一。在一般情况下,它只是经济学的非主要研究对象,而不像文化社会学那样把它当作主要的、根本的对象。特别是亚当・斯密把“伦理道德”一类文化因素从经济学领域清除出去以后,经济学也就变成了研究经济事实与经济规律,而与文化无关的学科了。经济学虽研究价值,也研究文化的价值,如文化产品作为商品的价值,但是这种研究本身是不带价值判断的。它所关注的只是经验事实与规律,而文化社会学不仅研究文化的价值、功能与规律,而且这种研究本身带有很强的价值判断的性质,因为文化研究包含着作者对社会、文化与人生的价值关怀。文化社会学不仅研究某种文化生产的经济价值,更着重于它对社会化过程的精神价值。

2 企业文化的社会系统

什么是社会系统?我们知道,社会的组成不能离开人的存在。但是单独的个人也不能组成社会。社会,不管其形式如何,都是人们交换作用的产物,都是人类生产关系及整个互动关系发展的结果。在生产力发展的一定状态下,社会有一定的交换和消费形式;在生产、交换和消费发展的一定阶段上,会有一定的组织形式与社会制度。一句话,就有一定的社会形态。总之,生产、交换及整个互动关系总合起来就构成所谓社会关系,构成所谓社会,并且是构成处于一定历史发展阶段上的社会,具有某种特征的社会。那么,社会与其他系统的关系怎么样呢?帕森斯在他的《社会系统》等著作中,曾把社会进程的结构划分为四个体系:①行为有机体;②人格体系;③文化体系;④社会体系,并把它们的不断分化及交互作用看成一个普遍行为体系的模式。按照社会系统的构建原理,把其范围缩小,企业也可成为一个独立的系统,在这个正常运做的系统中必定会有人的行为及其人格,此外还包括企业生产、经营、销售、核算、管理、监督等正常职能部门中渗透的广泛意义上的社会文化方面的东西。从文化体系出发,它与行为有机体相互作用,也就是文化的观念对人的行为有直接的影响,并且两者也是相互作用的,然而人又是带有社会属性的,人的行为当然也与社会相联系,这一过程中行为者在社会体系中逐渐形成了个体人格。由此可见,上述普遍行动模式可以充分的说明基于社会的文化体系在人们的普遍行动中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那么笔者认为这一理论当然可以用来解释会计舞弊这一古老而又经典的论题。

3 会计舞弊行为的文化社会分析模式

当人们议论各个国家的会计舞弊事件时,却忽视了另一个极其重要的现实问题:为什么有的国家会计舞弊案件发生频率高,而有的却很低?回答这个问题,需要立足于会计而又跳出会计,亦即必须深入到会计以外的经济结构乃至社会结构来探究会计舞弊的发生和抑制机理。因此,当我们研究公司会计舞弊问题时,必须跳出公司看公司,跳出会计看会计,将公司会计融入社会整体结构中全方位、多角度地考虑。笔者基于上述四个体系创建以社会文化体系为核心的会计舞弊行为体系分析模式。

3.1 基于行为有机体系分化的体系――会计核算模式 经济制度是人应付外在环境的产物,因此把经济制度看作从行为有机体分化出来的一个副体系,并把它看作各国企业的上级主管或财政部门监督以及企业管理层要求其会计人员负担义务或完成任务的方式和方法,那么这种经济制度可以具体化为会计核算模式。即使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会计的国际差异性也是客观存在的。会计问题绝不是一个技术问题,其更深层次的意义是体现制度、文化和社会结构问题。从世界范围看,肯定了制度、文化和社会结构的多样化发展趋势,就等于认同了会计的国际差异性。从核算角度看,这种差异性主要体现在会计核算的政策倾向、会计计量。会计核算规范等诸多侧面。

3.2 基于人格体系分化的体系――会计监管模式 从人格体系里分化出来的政治或政体等副体系。传统社会中的职位只是一种生物关系的世袭,一个人成为国王只是因为他父亲是国王。而在现代的市场经济社会里,职位是社会和企业赋予的,它不过是权力象征体系。因为权力是流动的,不是世袭的,所以,职位由计划经济体制时期的国有企业中的地位中分化出来,由社会或集团做决定,对企业的生存、发展具有更高的适应能力。然而这种职位所引起的作用站在监督管理的角度看,它的存在与否或者说监督管理的力度强弱和方式可以抑制和约束会计舞弊的产生。

对会计舞弊行为的最有力的震慑力量就是法律,因此选择法律主义的会计监管模式更有利于确立会计规则的权威性、人们对会计规则的认同感和服从效应、以及增进会计监管的效果,这为抑制会计舞弊行为创造了极好的条件。当然,这只是相对而言的,我们并不能相信法律可以完全堵住舞弊的漏洞。

3.3 基于文化体系分化的体系――制度性文化 从一般的自己自足的文化体系中分化出维护企业生存的制度性文化与其他组织象征、认识象征、道德评价象征等副模式或副体系。所谓制度性文化,就是指从社会里分化出来的为人们所认可的合法性文化,如法律、礼仪制度等。而企业中这种制度性文化存在并且发挥非常重要的作用,如经济上的法律合同约束、员工素质培训、企业文化氛围等。因为这种文化能够给权势、财富、声望等以合法的承认,即承认现实社会的合理性,所以它对企业会计行为有很强的控制力。制度文化的合法性愈广泛,其整合功能就愈大,控制能力就愈强,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就愈可靠。由于制度性文化在各国表现为不同的文化结构,而社会和文化结构的内部逻辑包含会计舞弊的抑制机制:社会和文化结构中都包含主体、关系、地位等要素,而其中的关系和地位本身就是极其重要的社会约束和激励机制。不论是何种社会主体之间的关系的维持,都需要彼此的诚实守信,这反过来又对社会主体形成一定的约束。客观地说,社会文化结构呈现多样性和差异性的特征,而不同的社会文化结构对公司会计舞弊行为的约束作用或对企业会计信息真实性的影响力是完全不同的。换句话说,社会文化结构虽然内涵抑制会计舞弊行为的逻辑,但其程度和效果也有差别的,社会、文化结构是一种极为复杂的概念。

3.4 基于社会体系分化的体系――公司治理结构 对社会体系的分化是这样的:从自主性的社会体系中分出社区、阶级、阶层、集团等副体系。在企业中所谓的社区,乃是指组织员工集体生活和工作的规范、秩序的模式,也是企业循环运做的根基。那么在公司中各利益相关者就可以看作为各阶层的代表,而他们的行为是由公司治理结构所规定的。公司治理涉及一系列的权力和责任安排的主体及其关系、激励和保障等问题,它被用来规定公司中各种利益相关者的行为。公司治理是社会制度基础的函数。基于社会制度基础的差别,现实中的各国公司治理模式之间也存在多维度的差异性。根据各自研究的需要,学术界对世界各国的公司治理模式进行了多样化的分类,其中有代表性的分类结果就是区分以英美为代表的股东中心型模式、以日德为代表的利益相关者模式和以中国为代表的家族型模式。这些不同的公司治理模式的差别,体现在公司价值取向、利益相关者对公司的影响力、董事会的结构和功能,经营者的激励方式等诸多方面。不同的公司治理模式,其对会计信息的影响也是完全不同的。

4 小结

通过本文的探索性分析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当我们研究公司会计舞弊问题时,必须跳出公司看公司,跳出会计看会计,将公司会计融入社会整体结构中全方位、多角度地考虑。通过搭建会计舞弊的文化社会体系框架将其分为行为、人格、文化、社会这四大体系,再将这四大体系分化为经济制度、政治或政体、制度性文化、阶层四大副体系,那么会计舞弊的四大副体系就是会计核算模式、会计监管模式、制度性文化和公司治理结构,简单地说,将影响或者说产生会计舞弊的各种因素考虑进来,形成一个社会层面上的互动体系,笔者认为这种研究对理解和深刻研究会计舞弊行为有现实的意义。

参考文献:

[1]司马云杰著.文化社会学[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

[2](美)加里・S.贝克尔著.人类行为的经济分析[M].王业宇,陈琪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

[3]袁玉涛.我国上市公司会计舞弊及其审计研究[J].价值工程,201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