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首页 优秀范文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赏析八篇

时间:2023-11-21 11:14:32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第1篇

通过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进行预算管理能够保证基金的稳定性,提升基金的利用率。预算管理是对基金进行事先规划,这样能够降低基金使用中的风险,保证基金收益,最大限度的保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能够为居民带来的稳定的生活。提升居民的生活水平。另外,通过预算管理能够降低基金运营风险,对各种投资风险进行有效的评估,保证基金使用过程中投资方风险的可控性,保证基金收益的最大化,基金风险的最小化。

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预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严格的预算监管和执行力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预算对于预算的执行情况缺乏一定的监督与管理,因此预算的执行情况不是非常的好,很多的预算编制以后根本就不执行,使得预算的作用不能得到充分的发挥,流于形式。在监督预算执行的过程中由于监管力度不强,使得监督管理的作用也不能很好的体现出来,目前我国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工作未完全按照预算标准执行,预算编制的意义无法充分的发挥。

(二)缺乏完善的预算管理制度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工作在开展的过程中对于预算管理制度的建立不是非常的重视。目前我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制度不是非常的健全,这使得很多的预算管理人员经常利用制度上的漏洞来损害基金安全,影响了城乡居民的根本利益。另外,预算管理制度的不完善使得预算管理人员在日常的工作过程中缺乏足够的执行标准,他们在工作过程中过于盲目,影响了预算管理的效果。

(三)缺乏健全的绩效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工作人员对于预算管理的认识不是非常到位,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预算管理人员认为只要完成预算的编制工作就是做好了预算管理工作,完全忽视了预算执行的重要性。因此,很多的预算在编制完成后根本没有相关的人员对预算进行有效执行,这使得预算的作用不能得到很好的发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预算管理不能有效执行的一个重要因素是因为在预算管理的过程中,缺乏配套的预算绩效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

(四)预算管理缺乏战略性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预算管理工作缺乏战略性。基金在进行预算管理的过程中应该有一定的战略作为指导,预算管理人员向着同一个目标共同努力,只有这样才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让基金的总额不断地增加。预算管理的过程中需要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战略为指导,只有符合战略的预算才是最符合基金需要的预算,才能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创造更多的价值。然而,目前我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在进行全面预算管理的过程中忽视了战略的价值,造成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全面预算脱离预算目标,缺乏战略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预算管理不能在短时间内有效提升管理水平,为基金保值增值带来价值,预算管理的重要性不能有效的显示,最终只会造成人力、物力的双重浪费,完全背离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全面预算的初衷。

三、解决我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预算管理问题的对策

(一)加强对城乡居保基金预算执行力度监管

为了提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预算管理水平,必须要保证预算编制结果能够被有效的执行,因此应该加强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与管理,通过提升执行力,保证预算管理的作用能够充分的发挥出来。为了保证预算监督管理的有效性,应该设置独立的预算监督部门,部门的工作人员直接对管理层负责,不受各个层级的管理人员管控,保证监督管理的效果与效益,提升监督管理的有效性。

(二)建立健全的预算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应该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保证预算管理人员在开展预算管理的过程中拥有更多行为标准,保证预算工作人员行为的规范性与合理性。为了建立健全的预算管理制度,我国政府在进行预算管理工作的过程中应该对整个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活动的流程进行深入的分析与了解,及时发现流程中的问题,保证预算管理制度能够与实际有效的联系在一起。提升预算管理制度的全面性与真实性,保证预算管理制度能够为预算管理水平的提升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建立城乡居保基金预算的绩效考核制度

有效的绩效评价机制能够保证预算内容实行的有效性,因此为了不断提高预算管理的执行力,必须要建立配套的绩效评价机制,以公平、公正为原则更好的开展绩效评价,让预算管理人员都积极地参与到预算管理的工作中来,为预算管理工作更好的实施创造条件。首先,预算管理过程中应该建立科学的评价指标,根据不同的指标评价员工对于预算的执行情况,对执行力强的员工给予一定的奖励,执行力差的给予一定处罚,寻找执行力不足的原因。其次,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预算管理人员应该强化对预算管理的绩效考评,制定一些有效的激励措施,通过这种激励有效提高全员执行预算的积极性,保证预算管理的有效性。

(四)从战略的层面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想要不断增加,预算管理过程中必须要从战略的层面提高预算编制水平,根据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战略,制定科学有效的全面预算方案,保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战略与预算方案高度的一致,只有这样,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预算管理方案才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更好的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服务。首先,开展预算管理前应该明确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战略,让经办机构所有员工都为战略目标的实现共同努力,让预算管理人员在编制预算的过程中拥有明确的方向。其次,预算方案在执行的过程中,一旦出现问题必须以发展战略为前提,根据战略做出有利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解决方案。另外,在以战略为导向开展预算管理工作的过程中必须要重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战略目标的可执行性,避免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预算管理过程中由于盲目的追求战略上的一致性导致管理上的失误。

四、结束语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对于保证我国居民的老年基本生活,维持人民生活水平的提升具有非常重要的影响,为了能够进一步的保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平稳运行,必须强化基金管理。尤其是预算管理,通过预算管理把一系列的问题扼杀在摇篮里,最大限度的保证居民的养老待遇,为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针对目前我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预算管理中的问题,我们必须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本着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原则,有针对性的解决相关问题,保证城乡居民的根本利益不受损失。

作者:姚军 单位:龙口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参考文献:

[1]平罗县人民政府.平罗县统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方案[Z].内部资料,2013.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第2篇

目前全国除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现省级统筹以外,其余险种基金统筹级次还停留在市县一级。通过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并强化人大的监管约束,将使各级政府的财政责任显性化,明确划分省里和市县之间的财政责任,也避免出现“上级政府向下级政府压责任、下级政府向上级政府要补助”双方博弈现象。此外,在政府、单位、个人三大社会保险责任主体中,对政府在社会保险中该承担何种责任和义务,语焉不详,不过是“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社会保险基金不敷支出时,给予补助”。从制度安排上看,除了一些救济性、临时性的出资,尚未规定明确的政府出资安排。

尤为值得关注的是,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政府规范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重要工具,政府理财则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优化公共财政资源配置,确保达成社保基金预算目标的重要路径。社保基金支出刚性很强且难以预测,实现基金预算收支平衡、适度结余对政府理财能力与理财水平充满挑战,如长期以来社保基金投资收益率跑不赢通胀率;统筹区域内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结余未进入市场投资运营,贬值风险较高。

从财务管理层面来看,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需要运用保险精算工具、建立中长期预测模型等技术手段,而这些恰恰是政府理财能力的短板。

首先,在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环节,政府应强化理财测算能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收支平衡、留有节余”的原则要求政府具备很强的理财测算能力。比如编制养老保险基金预算,就要考虑老年风险滞后发生、持续期较长的特点,不仅要当期预算平衡,还要保证结余基金保值增值。政府要把未来一年或更长时期内养老金收支总量算出来,然后告诉公众,谁正在受益或未来受益,以及该由谁承担相应的成本。

此外,政府理财的测算能力还要体现为如何确定应对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而留出准备金的数量。如好的年份出生率就会高一些,生育保险就需准备更多的生育金,金融危机来临失业率就会上升,失业保险就得准备更多的失业金等,政府应具备良好的研判能力,从财务管理的角度准备出一定的准备金,以熨平不同年度之间的收支波动。

其次,在社保基金预算执行环节,政府应转变传统理财观念。社保基金预算管理“应收尽收、足额发放”的原则要求政府树立“量出为入”的理财观念,在明确政府社保基金预算职责的基础上,根据社保基金预算需要支出多少来确定征收多少社保费,既不多收,也不乱收,将社会保险基金收入规模控制在满足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水平范围内,并不得他用。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第3篇

一、审计要促进社保基金预算编制的完整、规范和科学

国务院明确规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建立的其它社会保险基金,条件成熟时,也应尽快纳入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审计任何一项社保基金,都要关注其纳入预算管理的进展情况,对尚未纳入预算管理的社保基金,尤其关注基金收支无计划、无控制带来的不良后果,是否存在脱离财政监管导致资金流失、闲置或浪费,进而提出将其纳入预算管理的审计建议,促进加强社保基金预算编制的真实完整性。

对于已纳入预算管理的社保基金,要对社保基金预算编制本身的真实性、完整性和科学性进行评估。通过对基金预算报表及其相关编制说明资料的审查,检查基金预算编制和调整的审批程序是否合乎规定,基金收支计划的调整是否按照规定程序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有无未经批准擅自变更、未按预算执行的问题,促进提高社保基金预算的严肃性和约束力;检查社保基金预算编制的政策依据是否充分,对各项基础数据的来源、预测依据和计算方法进行核实,分析对比本年度与上年度基金预算草案的增减变化及主要原因,基金筹集计划是否符合地区经济发展实际,核定的参保率、征缴额度等计划指标与上年相比是否适当增长,保险费收缴率、清欠率是否保持在适当水平,基金筹集渠道在编制预算时是否充分预计并作为收入的一部分纳入预算;检查支出预算是否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做到以收定支,不列赤字,保险待遇支付标准是否科学合理,基金支出规模是否合适,基金支出项目和内容是否符合专款专用原则,预算支出安排是否符合重点使用原则等,促进提高社保基金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预见性。

同时,还应注意预算与决算的对比分析,计算收支各项指标的预算执行率,关注预算执行率过高或过低的项目,分析预算编制与执行相脱节的原因,从政策设计、操作执行等方面提出改进管理的建议,促进提高社保基金预算的执行力。

二、审计要促进地方政府充分履行平衡社保基金收支的责任

社保基金的公共性质决定了它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社会保险法》六十五条明确规定“社会保险基金通过预算实现收支平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社会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给予补贴”,明确了政府在维持基金收支平衡方面的责任。当前,政府财政对社保基金的补贴多是“随行就市”式的补贴方式,即侧重于解决一时一地的问题,主要针对当前基金显性缺口给予补贴,对隐性缺口搁置处理,对基金可持续发展缺少长远规划。如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空账运转不仅增加政府隐性债务,还会影响政府公信力,但是地方政府片面强调养老保险基金整体收支尚有结余,对做实个人账户并不积极,不但未及时采取措施投入财政补贴逐步做实个人账户,反而占用个人账户基金弥补统筹基金支付缺口,为今后做实个人账户带来更大压力。

审计过程中应重点分析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实行现收现付制的社保基金当年是否做到“收支平衡、略有结余”,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统筹部分是否做到收支平衡,个人账户基金是否实现有效积累,关注统筹区地方政府是否在基金缺口弥补、基金结余合理控制等方面采取切实措施,对基金收支平衡的预算支持和资金投入是否足额安排和拨付;对基金财政补贴收入年度变化情况进行年度趋势分析,计算其在社保基金收入和政府一般预算支出中的比重,量化政府财政投入在基金筹集中发挥的作用,通过编制预算保证政府财政逐年投入补贴,以应对社保基金支付压力,化解基金运行的中长期风险。

审计要推动社保基金预算报经人大审批,通过人大监督避免政府在社保基金预算管理上的自行其政和短期行为,敦促政府从基金可持续发展角度建立公共财政补贴社保基金的保障制度;推动社保基金统筹级次的提高,解决因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而带来的保障水平不均衡问题,促进公共财政补助均等化。

三、审计要促进社会保险制度的健全完善和社保基金运行效益提高

当前,针对被征地农民、农民工、劳务派遣员工等特殊群体的社会保险政策较为笼统,与这些群体生产生活和工作特点不相适应。各地社会保险制度的碎片化、个体化现象还十分普遍,影响参保对象跨统筹地区流动和转移接续,社会保险顶层设计仍有很多空白,审计过程中常感到无据可依。地方社会保险政策的出台往往包含过多的地区经济发展考量,是政府、企业等各方强势群体利益博弈的结果,弱势群体的权益易被忽略或缺少保障,审计中应注意发现此类问题线索,注意从各种不公平现象中提炼、归纳,对事实真相、利害弊端、后果影响和原因机制进行深入研究分析,在充分取证基础上提出纠正、预防和警示的审计建议,引起国家层面的重视,促进社会保险制度完善。

社保审计应在重点关注资金安全的同时关注制度的完整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针对政策执行不到位和制度设计上的缺陷,注意从制度机制角度提出治本之策。基于审计发现的现实问题,就影响国家治理的焦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展开专项审计调查,提出完善社会保险制度、解决社会保障实际问题的审计建议。注意发现社会保险不同制度、不同资金、不同地区之间的不系统、不协调、不衔接问题,研究填补制度空白,促进社会保险系统的健全、完整和有效。

在审计资源支持许可的前提下,集中力量重点对涉及群众利益的、国家政策不明确的社保基金进行专项审计或调查,做好审计实施方案,统一审查思路,深入到县乡村户,集中力量查深查透,切忌大而全、眉毛胡子一把抓、走马观花。

稳健高效的基金投资运营政策缺失,已对社保基金保值增值形成瓶颈制约。审计中应注意分析基金投资运营方面存在的问题,弄清资金存量,确保资金账实相符,从统筹级次、管理主体、投资环境、投资监管等角度分析研究,推动相关部门从制度层面规避基金投资损失风险,确定国家运营的主导地位,如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可发行专门面向社保基金的专项国债,为社保基金保值增值开辟绿色通道。

四、审计要促进社保基金管理体制顺畅,提高信息化和社会化水平,堵塞管理漏洞

针对当前社保基金多头管理、信息孤立等体制不顺问题,社保审计应从促进社保资金的安全完整和规范管理的角度,揭露问题和后果,提出理顺体制机制、规范机构设置、统一管理体系的审计建议。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第4篇

关键词:基层;社保基金;财务管理

一、社保基金财务管理的主要内容

(一)社保基金的筹集与拨付管理

社保基金的筹集管理是指专职的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对各种基金的筹措环节进行监督和管理,是社保基金财务管理的首要环节和前提基础;社保基金的拨付管理是指社保基金管理机构按照国家的规定对社保基金的分配和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是社会保障职能的重要体现。社保基金的筹集与拨付都需要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标准以及相应的统筹范围来实行,不得以任何借口来改变筹集渠道、支出的项目或拨付标准。

(二)社保基金的预算编制管理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根据国家社会保险和预算管理法律法规编制、反映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的年度计划,是我国预算编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综合考虑统筹地区上年度基金预算执行情况、本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社会保险政策和财政补助政策等因素,对社保基金收支项目分别进行测算,按照“收支平衡、略有有结余”的原则,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完整,提高社会保险基金运行效益。

(三)社保基金的投资运营管理

社保基金的投资运营管理是指对筹集到的社保基金在保值增值过程中的监督和管理,在当前经济形势对我国社保基金的积累性和支出增长的刚性要求不断提高的前提下,财政部门需及时与人社部门对接,根据社保基金财政专户内每月的收支以及基金结余情况,在预留保障资金支出的前提下,确定合理的的基金投资运营方式,并对于投入到资本市场上的社保基金运营情况进行监管,确保社会保障基金的运营安全。此外还包括协商专户所在银行按照协定存款利率等方式进行定、活期存款,保证社保基金收支户的收益,并分险种计息。

(四)社保基金财务的会计核算管理

社保基金的财务的会计核算主要包括开设银行财政专户、设置各大险种会计科目、编制原始凭证、依法登记账簿,完成社保基金财务报表编制等,在财务核算过程中,首先确保实现社保基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其次保证会计凭证编制遵守真实、合法的原则,另外还要对会计凭证保管人的工作职责进行明确。社保基金的财务管理人员要根据职责分工和程序核对银行账单等财务报表,同时根据统筹地区社保基金收支情况,定期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确保账单、账表余额一致。

二、当前基层社保基金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一)社保基金预算编制质量不高

部分基层社保机构忽视了社保基金预算管理的重要性,认为社保基金管理是基础会计工作,只需要简单的做好缴费、报销等基础业务就可以了,不需要严格执行预算编制制度。比如,基层社保基金预算编制大多在每年的11月份进行,编制时间比较短,业务科室没有充足的时间更好地对各年度的数据进行分析比对,不能对缴费基数增减、基金收支增幅做出更好的预测,更无法做到零基预算,只能根据预算审核的要求以及往年经验估算增幅,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保基金预算编制的质量。

(二)社保基金的投资风险管理较薄弱

目前在实际操作中,社保基金进入资本市场的风险还是较大,我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机构对社保基金投资的风险管理能力较弱。一方面对于风险管理的认识较为浅薄和片面且缺少客观上的判断。另一方面监管机构尚不具备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所必须的技术平台,对风险的评估仍旧停留在定性化、经验化的阶段,无法运用数理统计模型来识别、测量、评估和检测风险,评估结果也缺乏科学性和准确性。同时社保基金风险管理机构不够完善,对投资的重大决策缺乏监督和制衡机,不同部门和不同岗位之间不能相互制衡[1]。

(三)社保基金会计核算基础存在局限性

现阶段社保基金财务管理贯彻执行“收支两条线”的原则已经较为彻底,通过实行财政专户集中化的管理模式将收入管理囊括到财政管理中,这种管理方法对于基层社保基金的财务管理质量有很大的提升。但当前社保基金会计制度的基础为收付实现制,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是用当期实际收到数作为收入的确认数,以实际支出数作为支出的确认数,没有对应付未付或者应缴未缴的社保基金作信息确认。这种过于简单化的财务管理基础核算模式无法充分反映社保基金的欠缴情况,不能很好的通过会计数据进行分析研究,继而影响着基层社保基金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2]。

(四)基层财务管理工作人员业务素质有待提升

部分基层管理单位中的财务人员受历史及教育条件等原因影响,只具备最基础的会计业务能力,在实际的社保基金管理环节中仅能够完成记账、收集原始凭证等基础会计工作,不能胜任深层次的预决算编制或数据研究分析等财务管理工作,无法将第一手的现实资料提炼到理论层次,制约了基层社保基金工作的开展。此外,部分基层社保基金管理机构不重视对现有财务管理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造成财务管理工作人员知识老化甚至脱节,加之部分工作人员的职业素质较低,在实际的工作环节中出现造假账、报假表,利用管理漏洞和内控不足做出违法乱纪的行为,严重影响了基层社保基金财务管理质量[3]。

(五)社保基金财务信息沟通渠道不畅通

从目前基层社保基金财务管理现状来看,一些政府部门的管理手段和意识固化老旧,没有对社保基金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交流。同时社会保险在不同险种的工作方式存在着一定的漏洞。在社保机构条线式的工作方法中,获得的一些重要信息无法通过有效的渠道进行资源共享,从而造成骗保、逃避缴费以及收入核实虚化等问题频繁发生,造成巨大的管理漏洞。

三、完善基层社保基金财务管理工作的相关建议

(一)坚强基层社保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建设

建立并完善评估、监督和信息披露制度:定期对基层社保基金财务管理制度的实时性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财务管理制度在运行中存在的缺陷和不足,从而针对性的解决发现的问题;建立并完善内部管理机构的责任制,完善会计岗位责任制,落实财务管理机构各部门责任,加强对社保基金财务管理人员的管理,促进第一责任人带头遵守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建立相关的信息披露制度,及时掌握社保基金运营公司公布的社保基金资产、收益、现金流量等财务状况,并做好信息核查工作,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性、正确性、完整性,提高社保基金运营的透明度,消除道德风险。

(二)提高社保基金预算编制水平

充分认识到完善社保基金预算编制的重大意义,编制社保基金预算时充分考虑影响统筹区域内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的各类因素,合理把握社保基金的收支规模,对于涉及的各项基金预算严格遵循有关法律法规的收支内容、标准和范围,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或挪作他用。另外还应注重工作绩效,实现社保基金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的深度吻合,科学测算社保基金中长期收支趋势,综合分析人员、政策等影响支出变动因素,在真实反映社保基金运行情况的基础上,适时引入基金收支绩效评价机制,有效激励各级各部门提高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计划性,切实发挥预算在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的重要作用,促进社保基金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的良好衔接。

(三)改善现有的会计核算制度

对于现行的会计核算制度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正视收付实现制与社保基金财务管理中存在的矛盾,打破以往会计制度上的缺陷,引入权责发生制。社保基金会计核算时,不论基金是否在当期实际发生收入或者支出,都以会计年度内应收应付数作为的社保基金收入、支出标准。责权发生制的使用,可以有效防比会计信息失真问题,可以为管理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但同时仍要保持社保基金的收付实现制在一定范围内的应用,以实现这两种制度结合的新型会计核算机制。会计核算制度的改革可以更为实时准确的反应社保基金在运行中体现的问题,宏观上也为政府进行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完善社会保障与福利体系提供决策依据。

(四)树立正确的社保基金财务管理意识

一方面基层工作人员应不断通过学习相应的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专业知识,同时将自身业务活动和科学的数据分析方法相结合,对社保基金财务活动进行整体分析,从而编制出较为系统化、全面化的社保基金财务分析报告。另一方面要提高基层领导对社保基金财务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定期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基层领导人员的知识水平,从而能科学地依据社保基金财务分析报告进行相关的财务决策制定。此外,加强各类财务管理人员和财务主要负责人的职业素养和道德素养建设,也是提高基层社保基金财务管理质量,推动我国财务管理改革与发展的重要举措。

(五)加快建立社会保险基金信息共享机制

基层社保基金财务管理单位应积极构建系统化的资源共享平台,利用信息技术构建社保资源交换平台,将涉及到财政、卫生以及民政部门的数据信息进行有效化整合,在网络共享平台中进行资源信息交换,实现社保基金信息的数字化管理,及时发现、纠正重复参保、杜绝违规冒领等现象发生。通过对网络系统中已有的相关数据,能更为准确的预测社保基金收支情况,有利于监管制度的顺利实施,也能提高社保基金财务管理效率,对于社保基金预算编制的科学化和精细化也提供了数据支持。

四、结束语

经济的发展使得社会各界更加重视社会保障工程的建设,而社保基金财务管理工作直接关系着现有社保制度能否发挥出应有的重要作用。因此,从基层社保基金财务管理入手,深入剖析现有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通过探索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完善社保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是提高社保基金运行效率,实现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

参考文献:

[1]蒙俊.社会保障基金财务管理存在问题与改进对策研究[D].广西大学,2008,6.

[2]于春华.社保基金财务管理问题及对策研究[J].经济与管理,2012,3.

[3]解飞.基层社保基金财务管理研究[J].新会计,2017(01):44-45.

[4]马衍秀.关于加强社保基金财务管理有关问题的探讨[J].现代商业,2016(21):150-151.

[5]周西强.社保基金财务管理问题及对策研究[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6(09):135+142.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第5篇

关键词 社会保障基金;管理;财政监管

中图分类号 C913.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5―9646(2009)01―0023―02

公共财政的基本职能就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社会保障是社会公共需要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保证社会保障支出需要,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财政的一项重要职能。

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的人口大国,社会保障体系改革起步虽晚,但资金规模却不断壮大,到2007年底全国社保基金资产规模就已达到2930亿元。据世界银行预测称,到2030年,中国杜保基金总额将高达1.8万亿美元。如此巨额的社保资金,如何规范管理,对我国来说是一个很大的挑战。

1 我国杜保基金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

近年来,媒体多次披露有关地方社会保障基金被违规违法使用,其中最为严重的就是上海市委原书记涉嫌“违规使用巨额社保基金案”。据不完全统计,自1986年以来,全国有数百亿元的社保基金被违规使用,严重地危害了社会保障体系安全有效的运转。社保基金,由于涉及到职工的各项最基本生存保障,被称为“养命钱”,该如何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的财政监管,保护好老百姓的“养命钱”,已成为刻当前不容缓的一件大事。

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了社会保障基金监管的“真空”,我国社会保障基金在管理方面到底存在哪些问题呢?

1.1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分散。管理层次过多,使得资金不集中。

目前全国除了北京、天津、福建等少数地区外,大多数省市的社会保障基金既有“县级统筹”,又有“市级统筹”、“省级统筹”。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财政、民政、人事等部门都参与社会保障基金的统筹和管理,造成地区、部门之间难以协调和集中运营,无法发挥规模效应,扩大了社会保障基金投资风险。同时,各部门分别设置管理机构,造成机构重置,人员臃肿,效率低,浪费严重。另一方面,由于社会保障基金的多头管理也容易导致社会保险基金的行政监督、财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各自为政,一旦哪方面松懈,就难以形成监管合力。

1.2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未统一纳入国家预算,给监管造成了很大困难。

目前,我国没有将社会保障基金纳入财政预算,纳入国家预算的仅仅是由国家财政直接拨款的保障项目,如社会救济、社会福利、军人抚恤及行政事业单位的社会保障,并且行政事业单位的社会保障经费虽然包括在预算内,但与行政事业单位的经常性支出混淆不清。至于企业职工社会保障基金的收支,包括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各项社会保障基金目前都由其主管部门管理,这部分社会保障基金目前还属于预算外资金范畴。对全国的社会保障基金的规模到底有多大,国家、单位、个人社会保障负担到底有多大,谁也说不清楚。这种情况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资金管理的混乱,致使各项基金提取的比例以及管理费水平偏高,结余投资运营混乱,流失、挪用、浪费现象时有发生。

1.3法制不健全直接导致监管不力。

社会保障系统的完善,不仅表现在体系建设上,而且还体现在法律法规的是否完善和便于操作方面。可是目前我国缺乏相应的社会保障法律,现有的法规制度规定也过于粗放。社会保障基金的收支、管理和营运等各个环节出现的问题缺乏相应的法律解决机制,事后又缺乏有效的法律监督,社会保障基金被挪用、挤占和贪污的现象屡屡发生。同时,对于社保基金的管理,国务院有法规,地方也有条例,甚至企业都有自己的内部规定。各层次的规定不一致,使得社保基金在申请、审批、发放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出现了违规甚至是违法操作。

1.4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不公开,不透明。

社会保障基金的支付使用是广大职工人员十分关注的问题,按照国务院的要求,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补贴、失业保险金领取、养老保险金发放等社会保障基金管理项目应该公开化、透明化。而从实际情况来看,社会保障基金被挤占、挪用和贪污的现象却屡屡发生。

针对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借鉴国外的经验,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管理体系,强化财政对社会保障基金的监管力度,走市场化、社会化之路,并加快和1完善法制建设,是解决当前社保基金监管中存在问题的重要途径。

2 完善我国社保基金管理的途径

2.1从源头上完善社会保障资金的监管体系,根治多头管理中的漏洞。

由于地方社保部门多为地方政府直接领导,与地方政府的关系太过密切。这也就为挪用社保基金提供了可乘之机。因此,必须尽快建立社会保障基金收入、支出、发放、运营、管理相互分离且相互制衡的分离制衡式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模式,加强部门之间的相互监督。

另外,必须建立覆盖社会保障税征管全过程的有效监督机制,确保社会保障税的依法征收和专款专用,尤其是要加强各级人大的监督职能。各级人大都应设立专门的社会保险监督委员,对社会保障税的征收管理工作进行全方位的监督,与社会保障税征管有关的部门要定期向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报告社会保险资金的征收、管理和使用情况。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要对各部门的职能履行情况进行评定,并定期予以通报。

2.2尽快改变目前预算内、外分散管理的格局,将社会保障资金统一纳入国家财政预算管理。

社会保障资金统一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就必须单独建立社会保障预算。为此,首先要将现行的由经常性预算和建设性预算组成的复式预算改为由政府公共预算,社会保障预算和国有资产经营预算组成的三式预算,并重新划分收支。将社会保障方面的收支全部纳入社会保障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也包括目前尚未纳入、属预算外资金的部分社会保障收支。社会保障预算和政府其他预算之间必须保持相互独立,把是否将社会保障收入用于弥补政府公共预算赤字或挪作其他用途作为财政监督的重点。

2.3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模式要逐步向市场化、社会化转变,加强透明性。

作为基金管理的主体――政府不再担当实施收入再分配政策的角色,只需要制定规章制度,保障管理机制的正常运行,对市场营运进行有效的调控和监督。可以尝试建立专门的社会保障基金的运营机构,或者委托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基金,使基金按照市场规则运营,这既有利于提高基金的使用率,确保基金保值、增值,又能杜绝基金被挤占、挪用、贪污现象的发生。

2.4完善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的法制建设。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第6篇

关键词: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制度;社保

社会保险基金视为人们群众的生活以及医疗行为提供资金支持的基础,因此我国在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制度的同时也是对新时期下我国现阶段的民生问题有着特殊的意义和价值,社会保险基金也被称为是保障人民生命与财产安全的救命钱。社会保险基金的作用在于可以贯穿整个社会体系制度下的影响范围,其参与社会活动的同时还需要与之对应的部门对资金筹集和给付的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这都会让社会保险基金制度的涉及范围和不同部门的参与性大大增强。但是由于我国的社会保险基金制度长期以来都是处于国家财政之外的部分,因此每一个省市和地区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都是对其筹集到的资金进行自行取用的原则,这就会导致很多没有国家监管的社会保险基金使用过程中出现混乱甚至是贪污的情况。这个时期内的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和给付是基于地域性质的制度,因此不能对国家中普遍出现的社会保障问题进行反应和总结,因此为加强我国社会保险基金部门行为的科学和有效,我国国务院于2010年颁布了针对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制度的意见和政策,该条例的下发我国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制度带动了良好的势头,也为完善和健全我国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体系奠定了宏观的基础。

一、完善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制度的进程

(一)政策完善的进程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制度是社会保障部门执行工作的行为准则,也是我国社会保险资金能够进行有效的筹集和给付的制度基础,因此在我国政治环境和经济环境尚未稳定之下首先进行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制度是维护社会安定的必然选择。我国党中央于二十世纪末期召开了针对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专项会议,会议中对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制度进行了和我国国情相对应的探讨,随后的两年有相继出台了有关社会保险基金财务数据统计以及相关的政策和条例,为明确我国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制度的建立打下了基础。由于我国的社会保险基金的出现较发达国家发展落后,而且国内的社会环境还不足以支撑社会保险基金部门的运营,因此我国于1996年出台了针对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分支下的国家财政预算外资金管理制度,为社会保险基金的专款专用和收支双线管理埋下了伏笔。二十一世纪以来,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制度的建立提供了具有可行性的环境,因此党和政府开始着手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工作,在每一届的全国人大会议上也多次提到相关的问题。2005年我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通过了财务部门提出的建立社会保障体系和制度的预案,并且在下一年的“十一五”规划中也明确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相关法律制度机制的进程和部署。2007年,全国人大会议上提出了将失业、工伤、生育、基本养老以及基本医疗纳入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制度中的财务预算体系中去,并且提出了编制和优化现行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制度的任务。2009年主席在我国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指出了,社会保险基金的建立和管理与人们群众的幸福生活息息相关,各级党委以及政府应当将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制度的完善纳入到议事进程中去,提高对社会保险基金制度的理论学习和实践活动,将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制度作为决策级别的项目来研究。2011年,我国出台并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其中针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制度以及相关的财务预算原理进行了全面的阐述,同时在“十二五”规划钢要中也提到了坚决落实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制度的市场优势。

(二)实践探索的进程

目前国际上形成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制度和模式有四种典型,首先是以美国为代表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模式,这种管理制度会用国家预算外独立的资金来体现社会保障的收支情况,也就是说这种类型的管理制度会将社会保险基金脱离在国家财务管理的范围之外;第二种类型是以英国和一部分西欧国家为代表的社会保险基金政府公共管理模式,这种管理模式在执行的过程中会将社会保险基金的预算全部纳入到国家财政的公共预算数据之内,进行统一化的编制和部署,这中模式会对国家的财政责任保障提出基本的要求;第三种被称为混合化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模式,该模式下的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情况会和政府的公共预算安排中的收支情况相结合,以此结果体现社会保障体系中的经营情况;第四种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模式是将其作为政府公共预算下的二级预算模式进行管理和编制,也可以称之为基于政府财政支出下的半独立性管理模式。我国于二十世纪末期在河北和湖北两个省份进行了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制度的试点运行工作,并且形成了具有参考性质的管理机制,一方面是湖北省推行的混合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制度,分别在枝江、仙桃和襄樊市进行了相关的试点工作,其中以枝江市运行的效果最为显著,根据使用一般性税收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从社会筹集的社会保障基金以及事业单位创收情况下安排的基本报废支出等程序的模式,逐渐形成了具有枝江地区特色的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另一方面实在河北执行的版块式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制度,该过程中最优秀的成果就是针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指标和机制,对财务和行为的管理制度进行编制和优化,其中还包括了相关软件和硬件的程序系统优化,也形成了社会保险基金版块化的学习资料和管理技术。除了湖北和河北两省以外,山东、浙江、广东、江苏和山西等省份也相继对区域内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优化和改革。

二、完善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制度的建议

(一)加强统筹层次,强化集中管理

统筹规划的概念常用在宏观调控的领域中,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也是其中的一大重点,也就是将参加保险基金的人员进行集中的缴费,形成政府指导下的统筹保险基金形式,将筹集到的资本用于赔偿收到法定风险的投保人。统筹规划可以说是社会保险基金的一种特性,着重体现在质和量的变化上,没有经过调剂制度和资金量化的社会保险基金也是无法形成统筹规划层次的管理制度的。社会保险基金统筹规划的层次可以决定该制度的集中管理效果,统筹规划的层次越高,相关部门也会更加容易的形成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集中,管理制度下形成的风险规避能力也就越强。因此从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力度和监督效果来看,切实的提高社会保险制度的统筹层次已经成为提高我国社会保险基金影响的重中之重,从目前的经济市场和社会环境来看,社会保险基金统筹层次的提高既能为区域性的资金调动提供便利条件,还能将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过程中涉及到的部门尽量降低,同时为节约管理成本和人资奠定了基础。

(二)健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

目前我国涉及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部门和组织有很多,但是由于管理制度尚未明确,导致很大一部分人员负责的工作会有交叉甚至是相同的情况,而且上世纪的行政监督体系较为薄弱,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制度的稳定发展造成了了阻碍。有学者提出运行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模式应当首先将各个部门之间的分工模式进行明确,大部分认为社会保险基金业务中的部门应当包括人力资源部门、民政部、社会保险部、卫生部等,主要的职能应当是对社会保险基金相关的政策、法规、指导管理制度等的了解和疏导;财政部门需要负责对财政专户中涉及到社会保险基金的部分进行管理和编制,同时规矩政策和规定按时提供社会保障基金给付;经办机构则是要对社会保险基金的预算进行管理和落实;银行交涉部门需要保障社会层面上保险基金的发放;审计部门要对社会保险基金的发放和给付情况进行调查,以判断其是否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行政部门要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运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目前我国各省市和地区中试行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制度涉及到的范围还比较狭窄,因此很多社会保障部门在开展业务的过程中往往都会没有底气和动力,而且目前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制度尚未完整,编制和预算上也缺乏很多的内容,因此为提高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的覆盖率和有效范围,需要在现行制度的基础之上添加一部分新的内容,其中包括城镇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以及机关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等。与此同时,还要将社会保险基金中的牵扯到财政的内容添加到专项资金和编制范围之中,形成较为全面的综合性口径社会保障管理体系。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我国社会保障部门需要针对社保环境现状的创新路径和改革方向,以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制度为基础,通过明确政府每一个相关部门的对应职责,全面提高我国的社会保险基金统筹管理层次,为强化社会保险基金集中管理体制以及扩大社会保险基金的预算编制范围做出贡献,实现我国社会保险制度基金管理制度的完整性,以及对现有的保险基金财务核算制度进行优化和修正。

参考文献:

[1]汪欣.优化我国社会保险基金财会制度的政策思路研究[D].西南财经大学,2015

[2]吴修强.我国地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研究[D].山东师范大学,2013

[3]贾美艳.完善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制度的思考——基于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角度[N].盐城师范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2,(04):39-42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第7篇

第一条、为规范社会医疗保险事业机构经办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的财务行为,版权所有,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维护职工利益,根据国务院职工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社会医疗保险事业机构经办的职工医疗保险基金。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是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向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收缴的,以及通过其他合法方式形成的用于保障职工基本医疗的专项基金。

第四条、职工医疗保险基金应纳入预算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挤占和挪用,也不得用于平衡其他财政收支预算。

第五条、社会医疗保险事业机构要认真地贯彻和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依法筹集和使用职工医疗保险基金;建立并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做好职工医疗保险基金预算、决算、核算、分析与考核等项工作,如实反映职工医疗保险基金财务状况;做好控制、监督、检查工作;严格遵守财经纪律,确保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的安全和完整。

第六条、社会医疗保险事业机构有权根据工作需要,要求用人单位提供在职职工人数、职工工资总额、离退休人数、医疗费用等原始数据,以保证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的及时、足额收缴。

第二章基金预算

第七条、职工医疗保险基金预算是指社会医疗保险事业机构根据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实施计划和任务编制的、经法定程序审批的年度职工医疗保险基金财务收支计划。

第八条、预算的编制、审批和执行。(一)社会医疗保险事业机构于年度终了后,根据上一年度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的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收支预测,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职工医疗保险基金预算草案。(二)编制年度预算草案要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报表格式、时间及编制要求进行。(三)职工医疗保险基金预算草案编制完成后,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列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四)社会医疗保险事业机构按照批准的预算,筹集和使用职工医疗保险基金。在执行过程中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预算时,应由社会医疗保险事业机构编制预算调整方案,由主管部门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并报同级政府批准后执行,但调整后的预算仍应保持收支平衡。(五)社会医疗保险事业机构按期向主管部门并通过主管部门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职工医疗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财政部门应逐级上报预算执行情况。

第三章基金筹集

第九条、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

第十条、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收入由用人单位缴纳医疗保险费收入(包括用预算安排的公费医疗经费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下同)、职工个人缴纳医疗保险费收入、利息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转移收入、财政补贴和其他收入组成。

用人单位缴纳医疗保险费收入是指社会医疗保险事业机构向用人单位收缴的职工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的医疗保险费按照本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和规定的缴费率由用人单位按月缴纳。职工个人缴纳医疗保险费收入是指社会医疗保险事业机构向职工个人收缴的职工医疗保险费。职工个人医疗保险费按照本人工资和规定的缴费率由用人单位从本人工资中按月代为扣缴。利息收入是指财政部门将职工医疗保险基金存入财政“医疗保险基金”专户和社会医疗保险事业机构在银行开设的“医疗保险基金收入”户,“医疗保险基金支出”户以及购买国家债券等取得的利息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是指上级社会医疗保险事业机构拨入的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收入。下级上缴收入是指下级社会医疗保险事业机构上缴的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收入。转移收入是指职工调入本地区,其个人帐户医疗基金随同转入等收入。财政补贴是指同级财政部门给予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的补贴。其他收入是指滞纳金及财政部门核准的其他收入。滞纳金是指因用人单位拖欠缴纳医疗保险费而按规定收取的费用。

第十一条、第十条所列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收入项目按规定分别形成社会统筹医疗基金收入和个人帐户医疗基金收入。

离休人员和老红军纳入职工医疗保障制度改革范围的,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收入项目应按规定分别形成离休人员和老红军医疗保险基金收入、社会统筹医疗基金收入和个人帐户医疗基金收入。(一)社会统筹医疗基金收入是指按规定计入社会统筹的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收入。包括用人单位缴纳的部分医疗保险费、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社会统筹医疗基金利息收入、财政补贴、其他收入。(二)个人帐户医疗基金收入是指按规定计入个人帐户的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收入。包括用人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一部分医疗保险费、职工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个人帐户医疗基金的利息收入及转移收入等。(三)离休人员和老红军医疗保险基金收入是指按离休人员和老红军前年平均实际支出医疗费用从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收入划出,实行单独管理,专项用于离休人员和老红军的医疗费支出的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收入。

第十二条、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收缴,使用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缴库凭证。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由社会医疗保险事业机构根据核定的缴款数额,填写缴库凭证从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按月缴至国库内“医疗保险基金”专户;所缴零星或小额款项可先缴至社会医疗保险事业机构在银行开设的“医疗保险基金收入”户,然后社会医疗保险事业机构再按月汇总缴至国库内“医疗保险基金”专户。小额款项的具体标准由地方财政部门规定。缴入国库的医疗保险基金,应按规定转入财政部门在指定银行开设的“医疗保险基金专户”。社会医疗保险事业机构的“医疗保险基金收入”户除缴付国库内“医疗保险基金”专户外,原则上只收不支。

第十四条、社会医疗保险事业机构应按照政府核定的缴费率及时、足额收缴,不得擅自减免。

第四章基金支付

第十五条、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管理的原则是“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第十六条、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支出应执行国家规定的项目和标准,任何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增加开支项目和提高标准。

第十七条、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支出项目包括社会统筹医疗费支出、个人帐户医疗费支出、离休人员和老红军医疗费支出、利息支出、上缴上级支出、补助下级支出、转移支出等。

社会统筹医疗费支出是指自付医疗费比例超过规定限额的职工个人,退休人员,按照规定报销比例应由社会统筹医疗基金报销的医疗费以及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患有国家认定特殊病种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及其后遗症应由社会统筹医疗基金报销的医疗费支出。

个人帐户医疗费支出是指按规定应由个人帐户支付的职工个人医疗费支出。离休人员和老红军医疗费支出是指离休人员和老红军按规定报销的医疗费支出。利息支出是指发生临时借款时的利息支出。上缴上级支出是指上缴上级社会医疗保险事业机构的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支出。补助下级支出是指拨付给下级社会医疗保险事业机构的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支出。转移支出是指职工调离本地区,个人帐户医疗基金随同转出等支出。

第十八条、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支出按规定划分为社会统筹医疗基金支出和个人帐户医疗基金支出。离休人员和老红军纳入职工医疗保障制度改革范围的,还包括离休人员和老红军医疗保险基金支出。(一)社会统筹医疗基金支出是指应由社会统筹医疗基金开支的医疗费支出。包括社会统筹医疗费支出、利息支出、上缴上级支出、补助下级支出等。(二)个人帐户医疗基金支出是指应由个人帐户开支的医疗费支出。包括个人帐户医疗费支出、转移支出等。(三)离休人员和老红军医疗保险基金支出是指应由离休人员医疗保险基金报销的离休人员和老红军医疗费支出。

第十九条、财政部门根据职工医疗保险基金预算和收支进度及社会医疗保险事业机构的拨款申请,按月从财政部门在银行开设的“医疗保险基金”专户中拨付到社会医疗保险事业机构在银行开设的“医疗保险基金支出”户,再由社会医疗保险事业机构根据职工医疗保险合同将所需款项拨至医疗机构等。

社会医疗保险事业机构的“医疗保险基金支出”户除接受财政“医疗保险基金”专户转入职工医疗保险基金外,原则上只支不收。

第二十条、职工医疗保险基金当年入不敷出时,按下列顺序予以解决:(一)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动用历年滚存结余中的存款。(二)存款不足弥补时,已建立职工医疗保险基金风险调剂金的地区由上级部门负责调剂解决;调剂后仍不足以解决或者没有建立风险调剂金的地区,可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转让或提前变现以职工医疗保险基金购买的国家债券。提前变现国家债券具体办法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另行制定。(三)转让或兑付国家债券仍不能解决时,可经同级财政审核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批准后调整缴费率,调整后的缴费率超过职工工资总额%的应报财政部审批。(四)采取上述措施仍无法解决的,同级财政可给予适当补贴。

第二十一条、离休人员和老红军医疗保险基金超支时,由原资金渠道解决,即:行政机关,金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差额预算管理的全民所有制医院,由各单位预算内资金开支;差额预算管理的其他事业单位及自收自支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由单位提取的医疗基金中开支;企业在劳动保险费中列支。

第二十二条、社会医疗保险事业机构要积极试行对医疗机构按平均费用定额结算等付费制度,与定点医疗机构、销售药品的单位签定有关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范围、项目、费用定额等内容的合同,明确责任、权利和义务。付费结算期原则上为个月。

第五章基金结余

第二十三条、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结余是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版权所有,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收支相抵后的余额。包括社会统筹医疗基金结余、个人帐户医疗基金结余。离休人员和老红军纳入职工医疗保障制度改革范围的,还包括离休人员和老红军医疗保险基金结余。

第二十四条、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结余除留足一定的支付费用外全部用于购买国家债券。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结余在境内外进行其他形式的直接或间接投资。

第六章资产负债

第二十五条、资产是指社会医疗保险事业机构在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筹集、使用过程中形成的现金、国库内存款、银行存款、国家债券、暂付款等。

第二十六条、社会医疗保险事业机构应认真做好现金的保管、押运和管理工作,按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现金和银行存款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现金的收付和管理,要严格遵守国务院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中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七条、职工医疗保险基金购买的国家债券应视同货币资金妥善保管,确保帐实相符。

第二十八条、社会医疗保险事业机构应及时办理职工医疗保险基金存储手续,按月和国库、开户银行对帐,保证帐帐、帐款相符。

第二十九条、社会医疗保险事业机构应对暂付款定期清理,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催收,及时收回。

第三十条、负债是指社会医疗保险事业机构在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暂收款和临时借款等。社会医疗保险事业机构对负债应定期清理,及时偿还。

第七章基金决算

第三十一条、社会医疗保险事业机构应当定期向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等报送职工医疗保险基金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包括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收支表、资产负债表、有关附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的财务收支情况,对本期或者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年度的财务报告即职工医疗保险基金决算。

第三十二条、社会医疗保险事业机构应定期进行职工医疗保险基金财务分析,并向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报告。财政部门对社会医疗保险事业机构的年度财务报告审核后发现有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予以纠正。财务分析的主要内容包括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和使用情况、预算执行情况、职工医疗保险基金财务管理情况等。财务分析的主要指标包括职工医疗保险基金年结余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实际收缴率等(附后)。

第三十三条、社会医疗保险事业机构于年度终了后,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表式、时间和编制要求等编报职工医疗保险基金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年度财务报告应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第三十四条、社会医疗保险事业机构编制的年度财务报告,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批复。经过审核批准的职工医疗保险基金年度财务报告为基金决算,列入同级政府财政决算。

第八章监督检查

第三十五条、各级社会医疗保险事业机构要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筹集、使用情况等进行检查;同时接受财政、审计、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监督组织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六条、社会医疗保险事业机构与财政部门要定期和不定期核对财政专户内的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并向政府和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监督组织汇报。

第三十七条、用人单位无故不按时、足额缴纳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由社会医疗保险事业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纳的,除责令其补缴欠款外,按每日加收所欠款额‰的滞纳金。

第三十八条、下列行为属于违纪或违法行为:(一)截留、擅自减免、挤占、挪用、贪污职工医疗保险基金;(二)擅自增提用人单位医疗保险费;(三)未将职工医疗保险基金及利息收入、滞纳金收入等存入专户;(四)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第三十九条、属三十八条所列行为,应限期纠正,并做相应的追回、退还等处理。

第四十条、对有第三十八条所列违纪或违法行为的单位以及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者的处罚,按照《国务院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的暂行规定》、《行政处罚法》等有关规定执行,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对单位以及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者处以的罚款上缴国库。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本制度由财政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四十三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根据本制度,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报财政部备案。

第四十四条、社会医疗保险事业机构的财务管理执行国家有关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第四十五条、本制度从年月日起施行。

各部门、各地区自行制定的职工医疗保险基金财务制度凡与本制度不符的,均应按本制度规定执行。

附:财务分析指标

职工医疗保险基金年结余额职工医疗保险基金年结余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年筹集额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第8篇

【关键词】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

我国现行社会保险基金核算制度存在一定水平的不完善性,随着保证制度变革的日益纵深化,需求将社会保险基金核算归入政府的核算体系中,并思索到收付完成制和权责发作制相分离的会计核算根底,统一会计核算制度。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根底的内容。社会保险会计核算制度是随同社会保险开展成熟起来的,它是对社会保险的内容停止记载、计量和报告的一门专业会计。在确立收付完成制的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办法,主要目的是将社会保险基金归入国度社会保证预算体系,以实践收支的款项为确认规范,能照实反映国度社会保证预算的收支和结余状况。

一、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的特征

一是社会保险基金会计主体的多样性。普通状况下一个经济主体内只要一个会计主体,但是在我国公布的有关制度中经办机构与社会保险基金是不相同的,基金经办机构仅仅是一个经济实体,所以基金经办机构会计与社会保险基金会计要分设,这样就构成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会计主体。

二是社会保险基金会计银行存款账户的分列性。普通企业在银行的账户可收可支,具有结算功用。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方法规则:银行存款账户既要开设支出户又要开设收入户。收入户核算收到的社会保险费及有关收入;支出户核算有关基金的支付及有关费用支出,该户除从财政专户存款中拨入款项外,普通只支不收。

三是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均衡公式及会计要素的特殊性。国际上会计均衡公式普通为:“资产=一切者权益+负债”或“资产=资本+负债”,而由于我国社会保险会计的共同性,它的均衡公式为:“资产=负债+基金”,这样才反映我国社会保险基金会计的特性。

二、以收付完成制为根底的会计核算

以收付完成制为根底的会计核算,是以现金的实践收付作为确认收支的根据,只能反映基金财务支出中以现金实践支付的局部,并不能反映那些已发作但尚未用现金支付的债务,如借入款项的利息、个人账户的应计利息等;这局部债务成为隐性债务并在社会保险基金的会计账务和报表中得到反映,只要在实践支付利息或出借本息时才支出,招致社会保险基金的会计账务和报表不能精确记载反映社会保险基金的负债情况,不利保证基金平安。二是不能停止恰当的本钱效益核算,不能精确反映社会保险基金活动的真实结果。社会保险基金是为了保证劳动者在丧失劳动才能或失去劳动时机时的根本生活需求,经过向劳动者及其所在单位征收社会保险费,或国度财政拨款而搜集起来的资金。社会保险基金具有强迫性、贮存性、根本保证性、统筹性、特定对象性和增值性等特性。收付完成制以会计期间款项的收付为规范入账,当收入产生和款项到账的时间在同一区间时,收付完成制记载的收入便不能阐明经济活动的真实结果;同理,当费用发作与支付不在同一区间时,收付完成制记载的费用也不能精确反映当期活动的支付。

三、会计核算归属不明白

目前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的会计核算是以《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为根据,辨别企业职工根本养老保险基金、城镇职工根本医疗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单独设置会计科目,编制会计报表,停止会计核算等,并没有正式将社会保险基金的会计核算归入政府或事业单位会计体系当中。单独核算社会保险基金不能全面反映政府的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的会计核算应归入政府会计核算体系中,作为政府托管基金的,归属政府会计的一局部。同时假如将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归入到政府会计体系中,也便于政府统一编制预算。会计核算制度不统一。其中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如下三个方面:一是会计报表不统一,填报的会计报表既有人事部门的社会保险会计报表,又有劳动部门制定的企业社会保险会计报表,到了年终的时分还要填报财政部门的会计报表,这样形成了会计核算不用要的费事;二是会计科目的设置不完善,养老、医疗保险的个人账户管理好坏直接关系到变革的停顿,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设立特地科目对其停止核算,其他科目设制也不完好,难以满足社会保险会计核算的需求;三是会计核算制度不完善,由于记账办法不统一,会计核算管理在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缴、存储、拨付核算中不能充沛发挥作用。

四、完成收付完成制和权责发作制相分离

理论证明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执行收付完成制和权责发作制相分离的核算根底是实在可行的,由于它不只能够补偿社会保险基金会计的现行收付完成制核算根底存在缺乏,满足政府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统一管理的需求,而且又能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经办机构促进绩效。将社会保险基金核算明白归入政府核算体系。附属性上来讲,社会保险基金具有公共产品的职能,所以假如将社会保险基金的会计核算包括到政府会计核算体系中,这与社会保险基金自身的属性是统一的。在传统公共管理体制下,政府开支能否恪守法律法规请求,是受托义务的第一个问题。社会保险基金核算运用收付完成制会计根底记载收支,可以为是核对政府实行义务状况确实切根据。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工作的执行部门能够是社会保险经办部门,会计核算可自创西方基金会计的核算形式,即由社会保险经办部门独立核算基金收支,独立编制会计报表,经过编制兼并报表的方式将这局部基金归入政府会计报表当中。在国度的政府会计权责发作制变革获得了宏大胜利的背景下,目前我国应当充沛自创国外经历,分离实践状况施行政府会计变革,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体系也应满足政府会计变革的趋向。

五、统一会计核算制度

一是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立法,创立依法理财环境。

要依照依法理财、标准管理的请求,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基金会计、预算、金库、财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为实行会计集中统一核算提供全面和完好的法律根据。

二是开辟创新,打造财政信息平台。

实行社会保险基金会计集中统一核算是公共财政体制变革的延伸和补充,经过对各单位资金流向、流量停止全方位、全过程的控制和监视。只要与时俱进、开辟创新的时期肉体,才干打造出契合公共财政新框架的财政信息平台。

免责声明以上文章内容均来源于本站老师原创或网友上传,不代表本站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仅供学习和参考。本站不是任何杂志的官方网站,直投稿件和出版请联系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