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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害治理项目管理赏析八篇

时间:2023-11-02 10:21:31

灾害治理项目管理

灾害治理项目管理第1篇

[关键词] 山洪工程;信息化管理;灾害防治;系统开发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6. 23. 088

[中图分类号] TP317.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6)23- 0168- 02

1 概 述

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种类最多、活动最频繁、危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灾害的发生,暴露出中小河流防洪能力低、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滞后,对于诱发山洪地质等灾害的直接因素和激发条件的突发性强降水监测预报服务能力依然比较薄弱,对山洪地质灾害气象保障服务提出了更高的需求和新的挑战。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保障,中国气象局对此编制并印发了《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气象保障工程建设指导方案》,开启了全国范围内山洪防治工作。

山洪工程作为一个全国性的重要气象类基建项目,在全国建立层次分明、功能全面、技术先进、快速高效的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服务体系,实现对防治区局地突发性强降水等灾害性天气准确、可靠的监测,提高降水精细化预报、短时临近预报水平,增强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时效性、针对性和覆盖率,提升气象防灾减灾水平和效益。根据建设项目的不同侧重点,主要可分为观测系统、预报与风险评估系统、预警信息与服务系统、信息网络支撑系统和装备保障系统等五大业务系统,以及技术培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两大配套系统。针对山洪工程由多个批次组成,并涉及到多个建设单位,为便于管理项目进度、成本等信息,建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则是一个十分迫切的管理需求,也是提高管理效率的有效手段,更是实现项目各参与方之间高效沟通的关键工具。

2 山洪工程管理信息系统

2.1 管理信息系统软件构架

山洪工程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遵循目前流行的“B/S(浏览器/服务器)”三层架构体系[1],采用ASP技术进行开发,数据库采用SQL Server 2008支持,操作系统平台基于Windows Server 2003操作系统。系统开发环境配置如图1所示。

ASP是Microsoft公司1996年11月推出的WEB应用程序开发技术,它既不是一种程序语言,也不是一种开发工具,而是一种技术框架,是服务器端脚本编写环境,不须使用微软的产品就能编写它的代码,能产生和执行动态、交互式、高效率的Web服务器的应用程序。

SQL Server 2008是新一代数据管理和分析解决方案,它给企业级应用数据和分析程序带来了更好的安全性、稳定性和可靠性,使得它们更易于创建、部署和管理。基于以上技术路线的选择,为系统平台提供了很好的兼容性和稳定性。系统的软件功能构架以数据库为基础搭建了三个平台,实现对山洪项目全过程的动态信息化管理[2-3]。

2.2 信息管理系统实现的功能

山洪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按照模块化设计,通过细化业务管理,对山洪工程指导方案、投资预算、建设进展、工程验收、档案管理等方面进行动态与量化管理。

2.3 管理信息系统应用

山洪项目管理信息系统采用网站式,全国气象部门内网用户均可登录,用户名采用分级权限管理,系统主页如图2所示。

3 结 论

通过建立山洪工程评价指标体系,采用层次法得到将山洪工程项目各评价指标的权重,再根据专家打分将山洪工程评价定量化,最终得到定性化的成功度评价结论。山洪工程项目评价工作需要通过实践进一步细化和完善指标体系,还需要更多的事例去验证其可靠性。

本文为山洪工程整体定量化评价提供了一种有效的方法。

主要参考文献

[1]郭宏锦.基于B/S架构的教师信息管理信息系统的设计与实现[D].长春:吉林大学,2015.

灾害治理项目管理第2篇

1 国内地质灾害现状

国内拥有十分辽阔的地域、丰富的资源以及密集的人口,而且地形地貌、地质构造和气候等自然环境十分复杂,泥石流、滑坡和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分布非常广泛,而且发生的频率非常高。在国内,社会经济发展十分快速,国土资源的开发利用量越来越高,自然条件经常发生变化,人类经济活动也不适当,使得地质环境被严重破坏,还呈现加剧的趋势。地质灾害的极大威胁已经引起了人们的高度重视,必须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做好。

2 地质灾害防治概述

目前,国内对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还不是很到位,其水平比较低下。同时,国内发展具有非常不平衡的特点。如今人口在日益增加,经济在飞快发展,人类的经济活动引起的地质灾害仍然为人们带来非常严重的危害以及威胁。因此,对地质灾害的防治迫在眉睫。而要将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做好,加强其防治水平,就必须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并且制定科学合理、经济有效的综合治理措施。在这个方面,首先应该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比如做好地质灾害的勘察工作、对其进行评价、监测以及预报,从而制定治理对策。将这一系列工作做好,可以很好地防止地质灾害,避免地质灾害带来的经济损失以及人员伤亡,从而维护社会安定,推动国内现代化建设。

3 地质灾害防治水平的加强对策

3.1 广泛宣传地质灾害的严重性与危害性

对目前地质灾害的严重性与危害性进行广泛宣传,可以有利于引起社会各界的重视,并且得到有关部门的支持。同时,通过大力宣传而增强人们保护地质环境,并且做好防治灾害工作的意识。在对其进行宣传时,应该借助各种宣传媒介对相关理论以及发展趋势、威胁与危害等进行深入介绍。另外,还需要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以及必要性进行大力宣传。而且还可以宣传地质灾害项目在采取防治措施之后可以带来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引起人们的重视,争取人们的理解以及支持。除此之外,还需要调动各方积极性,提高地质灾害抵御能力,防止地质灾害现象发生。

3.2 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统一规划

在对社会发展与经济建设进行计划的同时,也要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相关规划,并且进行明确的分工,将各有关部门的积极性调动起来,通力合作。同时,还应该让地质矿产部门发挥相应职能,对地质环境进行相关监测以及评价,再对其进行监督与管理。另外,地质矿产部门还应该做好基础性和区域性工作。而有关学者应该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方面的理论和方法的相关研究。除此之外,各地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应该加强交通干线、矿产开发、能源以及城市建设等方面的地质灾害勘察以及治理工作。

3.3 对先进科学技术进行充分利用

如今现代科学技术发展非常快,其方法与手段有利于解决国内很多难题。因此,结合先进科学技术方法以及手段,对地质灾害进行综合勘察和评价,并且制定相应防治方法。通过先进的计算机网络技术,可以将地质灾害监测预报网络建立起来,从而使得信息交流与国际合作进一步加强,将国内地质灾害的研究水平与防治水平提高起来。在最大程度上避免重复劳动,从而使得防灾与减灾的能力更进一步提高。在进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过程中,应该将先进的理论作为先导,对现代科学技术方法以及手段进行充分运用,尤其是一些比较成熟的应用技术,应该得到积极推广。另外,一些新方法与新技术也应该得到相应推广以及应用。在对地质灾害进行勘察以及评价时,应该根据勘察的相关资料和环境地质因素等对其进行综合分析,再通过相应的勘察技术手段对制定的防治措施进行综合评价。

3.4加大资金投入

第一,通过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资金投入,并且开辟多渠道以获得更多资金来源,可以极大地利于地质灾害防治水平的提高。这一重要措施还有利于促进社会经济建设与发展,为人民生命财产提供保障,还可以维护社会安定。在这个方面,国家应该为其设立专项资金。当年度支出预算被确定下来时,应该根据国家财政的承受能力以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际需要而对该专项资金进行适当合理的考虑,并且做好相关安排,应用于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

第二,国家应该支持地质矿产部的工作,对该部门的原有资金投入一定不能减少。即使中央财政已经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设立了专项支出预算,也不能将应有的投入削减。否则,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被削弱,更甚至使得具体工作中的矛盾加大。

第三,在地质灾害防治过程中产生的部分经费以及全部治理经费应该由当地政府与有关部门承担。中央财政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设立的专项资金并没有为地址灾害治理经费提供补助,只用于地质灾害的预防工作。在对地质灾害进行预防的过程中产生的经费应该以地方政府与有关部门投入为主,而以中央财政设立的专项补助为辅。

第四,在地质灾害防治过程中产生的治理费用也应该由有关收益企业或者事业单位来承担其中一部分。当经费不足时,应该通过社会集资方法来解决,实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投资主体多元化。

3.5 加强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的管理

在这个方面,首先应该建立健全的相关制度、法规以及解决方法,实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之间的不断提高。同时,应该明确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专项资金的适用范围、使用原则、申请和审批程序。同时,在项目管理以及成果验收方面都应该在项目管理过程中确定下来。其次,专项资金主要应用领域应该是项目调查、地质勘查和监测、地质预报、防治方案的研究论证、相关技术研究、仪器研制和相关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等等。再者,调动相关单位与各职能部门的积极性,并且对其相互关系进行更合理的协调。另外,项目承担单位应该将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和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上级报告,并且根据合同规定而将工作内容及时完成,并且及时将项目成果提交到上级处。最后,项目承担单位获得的项目价款收入与其地质市场收入不一样,应该将其当作防灾、救灾和减灾等项目的价款收入。国家应该针对这些收入而在税收方面进行相应减征或者免征。另外,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项目承担单位的相关主管部门不能将一些工作人员的工资进行抵扣,也不能收取管理费。否则,这些行为会使得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进度受阻,其防治水平也得不到相应加强。

灾害治理项目管理第3篇

关键词:水利定额;工程造价;地质灾害;防治

地质灾害防治类项目工程的造价编制及计算等相关工作与治理的实施措施相关联,本文主要针对地质灾害的合理防治项目造价编审过程中水利定额以及与之相关的技术规范的应用等进行分析,旨在为地质灾害防治类工程造价编制及定额选取等相关工作提供基本的理论依据。

一、工程的类别以及取费分析

(一)工程类别

工程类型主要分为三类,即大型、中型和小型,针对大型工程而言,其所需的总投资在2000万人民币以上,针对中小工程而言,其总的投资在500至2000万人民币之间,而小型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在500万人民币以下。而且对于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等级还可以从人员财产保护的数量及勘查经费进行划分。地质灾害类防治项目工程与其他工程项目有着一定的区别,具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工程建设的根本目的就是实现对人们群众财产生命的安全保证,以此促进社会经济的科学稳步发展,基于此,在不进行搬迁的基础下,需要进行必要的灾害防治工程实施。而在地质灾害类项目工程的相关造价内容编制中所主要进行参考的依据是水利项目工程的定额。水利工程主要包括的内容是引水工程、枢纽工程和河道工程几大类,而针对地质灾害防治类工程所参考的主要是河道及引水类工程,该类工程项目内容主要包括堤防、渠道、水闸以及泵站、隧洞和渡槽等。

(二)取费标准

由于工程具有不同的类别,因此会具有一定差别,这样工程的取费也会存在差距,在对工程的类别进行划分的过程中对其工程的取费提供了重要的依据。显而易见,地质灾害的基本防治类工程与水利工程之间在建设的根本目的、内容、作用以及设计的相关规模以及标准方面具有一定的差别,因此二者是不同类型的项目。造价编制的相关人员在进行地质灾害防治类项目的概预算编制时,针对水利定额的选取环节就存在一定的困难,因此以防治项目工程所实际采取的对策为依据在水利的定额中进行合理工程类别以及工程取费标准的选取时将会存在一定的困难。例如,三峡项目工程重庆库区的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在人工费单价概估算时,主要以《水利工程设计高估算编制规定》中的河道项目工程费用为依据进行指标的相关计算,其在针对建设主要材料的概算单价设定时,主要是以编制期间内,造价管理部门所的价格水平为依据进行确定,所未涉及的建设材料则主要以市场询价的形式进行确定。而针对工程的单价和详细的取费标准则需进行进一步的水利定额选取,涉及工序复杂,所选取的定额也不同,存在较大的困难。

二、费用构成

地质灾害防治类项目在对水利定额进行参考时所涉及的费用为建筑工程费、预备费和独立费用,这些费用中的部分内容与地质灾害防治类项目的实施内容、周期和具体的建设规模相关,以下进行简要分析。

(一)建筑工程费

为了使地质灾害防治类项目顺利实施,需要对其相关的配套设施进行建设。例如,临时的房屋、道路以及水电和相关建设材料的运输等等,但是在其建设的过程中不可能与水利工程一样进行大规模的建设,虽然此环节所涉及的费用不高,但是针对整个灾害防治类项目而言,其在整体的经费预算中所占的比例与其他的行业相比相对较高。但是此环节造价相关人员在对临时的项目工程进行归类时常常出现混乱,可能导致设施费用的重复计算,以此对防治资金进行浪费,针对此问题,可以在措施费用进行临时设施费用的包括,同时依据实际工程特点和情况进行相应补充。

(二)预备费

预备费的主要内容包括基本和价差两种预备费用,地质灾害防治类项目其性质为非标准设计类工程,联系密切的为地质情况,因此有可能会因为地质情况不断变化和设计相应变更对挖填工作量进行增加,因此需要进行基本预备费用的定额计算。而由于地质灾害防治类项目其自身周期短,因此在针对设备、人工和材料的涨价情况一般在可控的范围之内,因此不对价差预备费进行考虑。

(三)独立费用

独立费用主要内容为生产阶段准备费用、建设阶段管理费用以及勘测设计费用、施工场地征用及建设费用等,其内容较为丰富与水利工程自身特点相符合,但是其中的生产准备及联合试运转费用与地质灾害防治类项目无关联,而且其众多费用与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的实际管理模式相背离,地质灾害防治类项目管理主要由国家相关管理部门按照分类分级原则进行管理。

三、定额适用性分析

以下主要针对地质灾害防治项目主要治理举措及定额适用情况进行分析。首先,锚索工程。锚索工程一般在崩塌体和滑坡治理中进行应用,主要设置在岩石边坡以及土质边坡位置,施工方式较为常见的即为跟钻进和潜孔锤,最低的吨位为500kN,而在水利定额中吨位的最小值为1000kN,而且主要针对内容为岩石边坡,通常所采用的方式为固璧灌浆转进,因此该定额针对此项工程并不适用。其次,格构梁。地质灾害防治项目除了需要对削坡卸载进行实施之外,还需要在边坡上进行砼格构的设置,但是与水利工程相比不存在大范围内的清方,因此其坡面实际平整度也会因为修整的不同而存在差别,一般情况之下,针对土质边坡所使用的混凝土量与岩石边坡相比较低,但是与常规形式不同,此环节混凝土的实际消耗量通常情况下都与水利定额相比较高一些。再者,为石方开挖。当地质灾害涉及到重要设施和建筑时,进行石方开挖不可以进行爆破方式,主要采用的是静态爆破的形式,但是这种方式由于开挖效益低,因此成本也较低,在定额中无对应内容。

结束语:

在对地质灾害防治类工程进行定额的相关选取工作时具有一定的限制,因此需要将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建设的实际内容与定额的具体适用范围进行有效的结合,根据实际的情况进行相应的计算,而为了对计算口径一致性进行保证,需进行统一定额的编制,因此需要相关部门进行更多的分析和研究。

参考文献

[1]吴宝和,邹嘉兴.水利定额在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造价中的应用[J].地质灾害与环境保护,2012,23(2):100-106.

[2]严敬.水利定额的组成和使用[J].科技资讯,2012(6):155-155.

灾害治理项目管理第4篇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分管的地质灾害防治和建筑安全讲两点意见。

7月14日至7月17日,我县持续降雨80多个小时,全县27个乡镇不同程度受灾。绝大部分乡镇累计降雨量在350毫米左右,邵家桥、__、三道水、思林、许家坝等10个乡镇累计降雨量超过400毫米,其中最大降水量邵家桥镇达412.7毫米。由于__河水持续上涨,洪水水位高程达到374.39米,超警戒水位,县城河街出现内涝,沿__乡镇部分地方被洪水淹没。截至目前,我县共发生307处地质灾害(新增地质灾害点264处,老地质灾害点43处),其中:滑坡177起、塌陷56起,公路坍塌74起。严重损毁不能居住的房屋1065栋,完全倒塌房屋233栋,受灾人口38528人,安全有序转移群众12668人,紧急成功避险群众840人,直接经济损失4.9741亿元以上。同时,全县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部分群众防灾意识不强,警觉性不高,思想麻痹大意,存在侥幸心理,避险措施还需强化落实。二是县电力、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条件较差,抗灾御灾能力较弱。农户地处偏远,居住分散,一旦遇到突发灾害,电力、交通、通讯等严重中断,损毁较大,预警、灾情信息迅速传递与收集将造成较大障碍。三是监测监控手段滞后,预警准确度不够高。目前,我县地质灾害监测以人工为主,缺少技术手段,预测不够准确,监控不够全面。特别是对暴雨过后次生自然灾害的监测监控不到位。

当前是地质灾害发生的高发、易发期,各乡镇、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要清醒认识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进一步统一思想,强化措施,明确责任,将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作为第一目标,切实履行职能职责,相互支持,协调配合,切实抓好当前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一)查漏补缺,加强灾害综合防御。一是全面排查隐患。各乡镇、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要组织力量抓好危路、危桥、危库、危塘、危房、地质灾害易发点等隐患排查工作,建立到点到户的灾害隐患资料档案,为实施群测群防打牢基础。二是明确监管责任。对排查出来的各种灾害隐患,要及时安排专人监测,一旦发生异常情况,要立即报告,同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避免危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不属于地质灾害监测点、实际上又确实存在安全隐患的地区,同样要按照地质灾害监测点的要求搞好监测排危工作。三是切实开展“十有县”建设。推进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的规范化、标准化,深化县级地质灾害防灾机制和体制建设,提高县级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四是落实避险措施。对排查出来的每一个灾害隐患,要及时落实避险措施,明确撤离路线、安置办法和包保责任人。对处在危险区域、需要立即撤离转移的要及时组织群众撤离转移,防患于未然。五是综合排危防治。县交通、交警、农机等部门要加快危桥、危路的排险进度,确保通行安全,避免道路施工引发塌方、泥石流等灾害;县安监部门要加强对矿山企业的安全监管,彻底排查安全隐患,限期整改。六是作好应急准备。县交通、民政、供电、通讯等部门要加强应急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和救灾物资储备,做好各种应急准备,确保灾害来临时指挥便捷、运转有序,同时,要加快灾后重建力度。各乡镇、各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抗灾救灾队伍,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技能演练,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和实战能力。

(二)建章立制,健全完善预警监测体系。一是要落实防灾预案和责任制。各乡镇、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要认真执行应急值班、险情巡查和灾情速报制度,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全力抓,制定完善防灾救灾预案,落实应急值班人员,保证通讯畅通,确保防灾救灾工作正常运转;要组建好相应的地质灾害抢险救灾队伍,扎实开展应急演练;要加强对广大群众的安全知识教育培训,让群众掌握预测灾害、排危避险的常用知识,切实增强防范意识,提高自测自救能力。二是要完善监测网络。各乡镇、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要建立健全“群测群防,群专结合”的监测预警网络,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走群专结合的路子,既要落实乡(镇)、村、组干部和监测员责任,又要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力量实施即时监测,遇有险情及时预警,果断避灾,快速撤离。对威胁到50户以上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三是要完善快速应急机制。各乡镇、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要建立应急救灾快速响应机制,灾害预警信息一经发出,要立即启动预案,通过网络、电话、传真、广播等方式,尽快将预警信息传达到基层,传达到农户。对现代通讯手段不能覆盖的地方,也要建立起以喊话、鸣锣、放鞭炮直至徒步通知等方式的信息传递通道,确保预警信号在最短的时间内传递到每一个基层单位、每一个农户,实现无缝覆盖,让老百姓一旦遇到实际灾害快速有序转移,应急队伍快速抵达现场救援。四是要建立层级联动机制。县国土、气象、水务等部门要加强联系,完善综合应急平台,努力提高灾情预报和抗灾救灾的整体合力。各乡镇、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要结合实际,针对灾情重点认真研究并切实把握成灾规律、防灾体制和政策措施等重点环节,确保灾害防治工作能够重点突出、全面推进、取得实效,形成县、乡、村、组、户分片层级联动网络,发生灾害能够快速响应、层级联动、有序高效。五是要建立跟踪防控制度。地质灾害发生具有突发性和滞后性,往往在主要灾害结束后一定时间内还有可能发生次生灾害,因此,除灾害前、灾害来临中进行严密防范外,各乡镇、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要建立灾后跟踪防控制度,加强灾后延时监测,事后跟踪防控,预防次生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科学

规划,加大源头防范治理力度。一是执行评估制度。由于我县山高坡陡,地质环境脆弱,工程项目建设如果缺乏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极易人为引发地质灾害。道路建设、削坡建房、矿山开采等工建活动要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从源头上防范引发新的地质灾害。今后,对未进行地灾危评的项目,县国土资源部门不得供地,县住建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二是减少监管监测盲点。要制定动态详查制度,通过详尽的普查,将未列入备案的盲点地带及时列入监测和治理范围,做到早发现、早防范、早治理,最大限度减少安全隐患。三是制定防治规划。按照“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由县国土资源局牵头,各乡镇配合对全县受直接威胁的 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统筹梳理,根据轻重缓急,制定分类防治规划;要明确阶段性目标任务,整合相关部门资源,对能治理的,尽早治理,确实无法治理的,坚决实行搬迁避让,对可能引发新地质灾害的区域,要落实管控措施,不得开展建设行为,,!防止人为引发的地质灾害发生。各乡镇、各街道办事处要扎实抓好地质灾害搬迁避让这一民生工程、惠民工程,认真组织实施搬迁及治理,对辖区内未列入规划的,要采取“监测+搬迁+治理”的方式综合防治。县国土部门要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整合项目资源,倡导社会捐助和村民自治,合理利用资源,加快推进地质灾害治理,逐步消除地质灾害隐患。(四)严肃纪律,加强督查,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县国土资源局要配合县政府督查室、县监察局等部门创新督查方式,加大督查频率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实地暗访等多种方式,开展现场督办、专项督查和重点督查。要注重督查实效,通过强化督查,及时发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各个薄弱环节,有效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高效落实。督查中要深入乡村、农户、灾害现场,收集一线资料,掌握一线数据。对存在问题要敢督、细查、真办。特别是汛期来临,各乡镇、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巡查排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问题,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和报告制度,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及时传递信息,对工作不实、措施不力、等情形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按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安全生产无小事。建筑安全生产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是科学发展、以人为本的重要内容。做好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不仅是县住建部门应尽的法定职责,更是人民群众检验我们行政能力的重要标尺。我们一定要从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以对人民生命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深刻汲取以往事故教训,反思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提出强有力的措施,做到常备无患;必须坚持安全生产警钟长鸣,做到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必须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及时排除各类事故隐患,确保建筑安全。

(一)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是抓好建筑安全工作的重要环节。随着建筑工地的逐年增多,在安全监管装备落后、技术缺乏的条件下,各乡镇、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要在认真总结以往监管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各项监管工作机制。一是建立企业安全生产内控机制。督促企业开展“零事故活动”,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增强作业人员自主组织实施风险识别、安全检查、隐患整治、事故抢险工作能力,完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全员参与内控机制。二是建立健全日常安全执法监察工作机制。通过实现执法监察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督促生产经营建设单位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企业决策、管理、操作各个层面、各个环节,提高安全执法工作实效。三是建立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督查机制。县住建部门和各乡镇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督办,对重点时段的建筑安全工作要成立专门的综合督查组,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方式,对各建筑企业建筑安全工作情况进行综合督促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督促责任单位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重大安全隐患要进行公告,并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不按期整改或拒不整改安全隐患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严肃处理。

(二)加大建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力度。切实加大对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力度,确保整治实效。县住建部门要加强对城镇建设工程及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商引资建设项目施工安全监管,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发包、承包、转包、无资质施工、建设项目未批先建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加强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监管,严防为赶工期、赶进度,而降低安全标准、忽视安全防范的行为。一是建设工程项目未经主管部门审批,不履行建设管理程序,非法从事建筑活动的,一律督促停工整改。二是建设单位任意肢解工程,随意压缩合理工期,干涉施工单位项目管理的,一律督促停工整改。三是施工单位超越资质范围承包、违法分包、转包工程,违规托管、代管、挂靠的,以及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和生产许可证,非法从事建筑活动的,一律停工整改。

灾害治理项目管理第5篇

一、梧州市地质灾害治理的基本做法

(一)领导挂帅,把地质灾害治理列为民生一号工程

2002年,广西在全区地质灾害防灾预案中,就已将梧州市列为地质灾害高发区。2003年,梧州市便开始实施地质灾害治理工程。2004年,市委、市政府正式把地质灾害整治作为今后几年工作的一号工程,专门成立了以市委书记、市长亲自挂帅的地质灾害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组织、指挥、协调和落实地质灾害治理工作。同时,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地质灾害整治的日常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由市人大、国土局、建规委、市政局、发改委等部门人员组成,并设立了工程项目组、工程技术组、项目资金组、房屋拆迁组、房源安置组、综合信息组等6个小组,按其职能分别开展工作。3个城区也相应成立地质灾害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责任区,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地质灾害治理工作。

(二)强化责任,严格实施地质灾害治理方案

1、制定“6.8”灾害治理方案。“6·8”灾害发生后,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及时组织国土局、建规委、市政局、发改委、环保局等相关部门和单位,配合广西地质环境监测总站以及广西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院、桂林水文工程地质勘察院等有地质灾害防治勘探、设计、施工资质的专业队伍,对市区地质灾害进行详细调查和勘测,为全市地质灾害防治提供基础资料。并编制了《梧州市区“6·8”灾害治理方案》,根据灾情及分布情况,按照“统筹安排、连片治理、方便工作”的原则,将210个地质灾害点列为急需治理的灾害点。该治理方案于2006年7月28日获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对210个灾害点的治理工程措施有2种,一是采取截水渠、重力挡土墙、锚杆挡墙、抗滑板桩、锚杆格构、挂网喷砼护坡等永久治理工程措施;二是采用绿化护坡、筑拦沙坝、建沉沙池、修排水渠等临时防护措施。所有治理工程项目均由市地质灾害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委托广西3家有甲级地灾勘查设计资质的单位和市内3家有地质灾害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勘查设计,将项目分门别类,相对重大、危险的工程项目由广西设计单位负责,相对中型及小型工程项目由梧州市内设计单位分城区限时完成。

2、明确地质灾害治理目标、责任。市委、市政府要求210个治理点必须赶在2007年汛期到来之前完成主体工程,以发挥防灾抗灾作用。在时间紧、任务重、施工难度大、不少治理点 交通 不便的情况下,市政府进一步落实责任,要求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使210个治理项目均落实了责任单位、责任人(包括项目责任人、技术责任人、行政责任人)和具体工作目标,并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建立了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问责制度,市委、市政府于2007年2月出台了《梧州市地质灾害整治工作问责暂行办法》,明确了问责对象在整治地质灾害中,不履行、不正确履行职责或履行职责不力,或者在整治过程中措施不力,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行为将被问责,并规定了问责方式和程序。

(三)积极筹集地质灾害整治项目资金,严格资金管理

该市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面广量多,所需投资巨大。为解决整治资金不足的问题,梧州市除了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补助资金外,市政府自筹部分资金。同时,还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谁引发,谁治理,谁受益,谁治理,谁使用,谁治理”的整治原则,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治理。210个急需整治的灾害点中,有50个灾害点确定了整治责任单位,如公路局后山边坡,全部由公路局自筹资金实施整治;有38个灾害点由市直、区直、中直机关共56个部门单位捐助资金进行治理。由于发动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地灾治理工作,从而有效缓解了资金的压力,确保治理工作的推进。

地质灾害治理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执行资金的支付程序,每月下旬由分管财政的副市长主持召开资金调度会,审定各城区地质灾害治理项目业主的资金支付额度,然后按规定代扣税金并经财务总监复核后,直接支付给施工队伍(业主),这样既保证了项目建设资金需要,又防止资金被积压、挪用。

(四)严把工程质量关

该市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办法对治理工程质量实施监督。一方面从市内各设计单位抽调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质量检查组对各项目进行实时跟踪检查,尤其是在施工中不定期深入工地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及时报市地灾办,由市地灾办项目联系人加强督促落实。质量检查组经常同各项目的监理、设计和施工队伍及时沟通、协调,尽量在施工现场将问题及时解决,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推进。另一方面,根据国土资源部《滑坡防治工程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及重庆市的做法,由市地灾办请示市政府同意,下发了《关于市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验收有关问题的通知》,统一了验收的资料,明确了各类地质灾害治理的验收标准、程序。并委托广西两家有检验资质的单位对各治理项目的关键工序如抗滑桩、锚杆、锚索、挡土墙等进行随机抽样检验,出具检验报告书。经过检验,目前治理工程绝大部分项目都达到设计要求,对个别不达设计要求的,则由设计单位提出意见,施工队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补充完善并验收合格后方可通过验收。

二、有效整治地质灾害的几点思考

梧州市大规模整治地质灾害是近几年的新工作,没有更多经验可循。通过几年的实践,我们认为梧州市目前的地质灾害整治工作应重视以下几个问题:

(一)地质灾害治理的责、权、利尚需进一步明确

梧州市“6.8”治理方案按“谁受益,谁治理,谁引发,谁治理,谁使用,谁治理”原则去实施。但由于 历史 原因,市区山多平地少,随着人口不断增多,居民建房不断自山脚向山顶扩展,房屋依山而建,且无规无序,造成大量的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加之房屋密集,边坡支护及排水设施不到位,每逢暴雨季节,山体经常崩塌塌坡而引发地质灾害,危及周边房屋的安全,其责任认定难度较大。如“6·8”灾害是属 自然 因素造成还是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很难确定,因为很多都是七八十年代建设的房屋,完全认定由责任单位或房屋所有者承担治理责任难度大。另一方面,一些确需治理的边坡,在实施工程治理时必须拆除部分周边房屋,需要给予拆迁补偿,这部分资金若由责任单位或房屋所有者承担有难度,若由政府全部出资治理和补偿,又会使群众产生依赖心理,认为地质灾害治理是政府的责任。因此,目前梧州市规定,近几年房地产公司建设的项目以及企事业单位所在地的边坡治理责任,由这些房地产单位、部门承担;而私人住宅及原单位(部门)70~80年代建设项目和学校的边坡需进行地灾治理的都由政府实施治理。今后,必须进一步明确治理责任主体,居民房屋等所有受益者,应该有一份治理责任,也就是要担负一定比例的治理费用;对于需搬迁避让的,政府只给予 经济 补助,而不能作为房屋拆迁补偿全额补足,也就是不能完全依赖政府。

(二)必须统筹考虑、全面规划、分步实施

梧州市区地质灾害点多面广,受威胁人口多,且很多房屋建在山上,如何保证老百姓不被地质灾害威胁需要全市统一规划,全盘考虑, 科学 治理。一方面地质灾害的整治不能为治理而治理,应与城市旧城改造结合起来。如对石鼓冲、平民冲、冰泉冲等万秀区河东片80年代前建在山上的房屋实行搬迁,进行集中安置,并对河东片的土地进行城市建设,既可以进行旧城改造,又可以改善居民的居住环境,彻底消除地质隐患,让居民安居乐业。另一方面地质灾害治理必须与城市景观改造相结合。梧州市属于一个山城,应利用山来点缀、装饰城市,使之更漂亮、美观。因此,工程措施必须结合山坡以及周边环境、建设物的特点,有些植被、建筑物和设施能保留的,应尽量保留,对景观有影响则在设计时就应考虑拆除,根据山坡的不同景观而采取不同治理措施,以达到既消除地灾隐患,又改善城市景观的效果。由于地灾点多且广,要全面彻底整治,还有较长的路要走,目前只是实施近期整治,而中期、远期整治必须严格按照《梧州市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7~2020年)全面分步实施。

(三)解决好治理经费不足的问题

根据《梧州市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7~2020年),梧州市区近、中、远期整治地质灾害的勘查和治理经费估算需3亿元,搬迁避让费用2.5亿元,共计需5.5亿元。目前已累计投入2亿元,资金不足还需要多方筹措解决。目前除积极争取上级补助支持外,还尝试通过地质灾害治理产生的效益以及银行贷款来弥补资金的不足。

灾害治理项目管理第6篇

[关键字]兰州 地质灾害 防治 机制

[中图分类号] P5

[文献码] C

[文章编号] 1000-405X(2012)-10-46-2

1 兰州市地质灾害发育现状

兰州市突发性地质灾害的类型主要有滑坡、崩塌、泥石流和地面塌陷等四种类型。截止2009年底的调查资料显示,全市境内发育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达883处,其中滑坡220处、崩塌110处、不稳定斜坡300处、泥石流沟236处、地面塌陷17处。目前受地质灾害威胁人口约66.7万人,受威胁财产约2600多亿元。现有特大型地质灾害隐患45处,大型178处,主要集中在主城区和人口稠密区。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对自然环境的破坏,地质灾害发生的频度和规模有逐年增加的趋势,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威胁。建立地质灾害防治长效机制已成为促进经济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任务。

2 防治的难点和存在的问题

2.1 防治经费严重不足

兰州市地质灾害点多面广,防治任务艰巨而繁重,且难度极大,需要巨额的投资。但由于经济发展水平较低,过去对地质灾害防治的投入严重不足,大多数地质灾害没有得到彻底的治理,市区南北两山的一些简易排洪沟工程等级较低,大多年久失修,防洪能力达不到泥石流设防标准,沟道内违章建筑较多,地质灾害隐患极大。目前,市、县(区)级财政还难以拿出足够资金来满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需要,很多亟待实施的监测预防、应急处置和搬迁治理工作都难以开展, 防灾能力明显不足,形势非常严峻。

2.2 社会经济发展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矛盾日益突出

兰州市受"两山夹一河"特殊地形的限制,可用土地十分紧张。近年来,随着兰州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用地只能向黄河高阶地前缘地带发展。同时,随着工程建设活动特别是交通、城镇等建设活动的增强,引发的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问题越来越突出,尤其是台地前缘、煤矿开采地带,人为削坡、灌溉、采矿等导致的灾害事故越来越多,而且有不断加剧之势,增加了地质灾害防治的工作难度。

2.3 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预报预警能力弱

虽然近两年兰州市投入了一定的财力、人力和物力,进行了部分易发区的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开展了部分危险区地质灾害的应急治理和搬迁工作,为灾害防御和群众撤离转移提供了一些借鉴,消除了部分灾害隐患,但是对地质灾害及其诱因的监测能力和预报的精细和准确程度还很低,远远不能满足实际需求。

2.4 群众自救能力有限

兰州市的地质灾害大多发生在经济落后或欠发达区域,许多受威胁的群众为下岗、失业或享受低保的弱势群体和收入较低的居民,自身经济条件较差,根本无力改善居住环境,加之交通、通讯、信息不够畅通,主动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有限,使得紧急避险和防灾救灾预案不能顺利实施。

2.5 地质灾害防治意识不强

一是部分干部群众防灾意识薄弱,尤其是一些基层政府和部门对防治地质灾害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严格依法行政、综合治理灾害的意识不强;防治经费筹措渠道单一,投入少;防治地质灾害的责任制不够落实;防灾知识缺乏,普遍存在麻痹、侥幸思想;二是社会各界配合不够有力,许多工程建设责任人地质灾害防治意识不强,防治措施不及时、不到位,造成长期隐患。

2.6 专业人员缺乏,装备落后,管理体系尚欠完善

目前大部分县(区)和基层乡镇仍未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在防灾工作中普遍存在专业人员、装备等严重不足的实际困难,日常工作经费极为短缺,导致一些急需开展防治的隐患点、危险区的监测预防工作无法落到实处,地质灾害应急救援体系尚不够完善,应急反应能力不强,许多措施强制性不够,加之平时准备不足,一旦突发严重的地质灾害,难以妥善处置。

2.7 许多新的问题和矛盾难以解决

近年来,随着兰州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深入开展,一批新问题、新矛盾也逐渐暴露出来,比如怎样建立强有力的行政执法措施对人为引发地质灾害后的治理情况进行督促和落实,如何对削坡建房、堵塞沟道等引发滑坡、泥石流的违法行为进行事前制止和查处,旧矿区内因历史原因造成地面塌陷责任难以认定等许多突出问题难以解决,使得各级管理部门在具体防治和应急处置工作陷入困境。

3 建立地质灾害防治长效机制的几点思考

3.1 推进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切实提高干部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

兰州市地质灾害点多面广,加之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短时期内通过工程治理解决全部地质灾害防治问题显然不现实。实践证明,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加强群测群防体系建设,由单独的政府管理向全社会的共同参与转变,通过广泛发动和动员群众,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认真落实和不断完善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建立覆盖全市的监测到点、责任到人的地质灾害监测预防机制。近几年通过群测群防成功预警减少人员伤亡的实例很多。2008年,西固区通过群测群防成功预警预报滑坡2起,共紧急疏散群众42户,146人,未造成一人伤亡;2009年5月16日,城关区九州石峡口重大地质灾害,由于监测人员发现预报及时,政府组织有力,迅速撤离群众163户,600余人,避免了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

3.2 明确分工,强化责任,加强监督和执法检查,将不合理行为遏止在萌芽状态

针对目前人为地质灾害高发的势头,必须加强地质环境保护方面的执法力度,坚持"谁引发、谁治理,谁治理、谁受益"的治理原则。进一步加强责任体系建设,明确分工、强化职责。各有关部门应各司其职,按照各自法定职责,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依法依规制止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各类不合理工程建设,必要时提前介入,检查建设单位是否按照规定和要求进行了建设项目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是否按照评估结论和建议措施开展了必要的防治,从源头上防范人为开挖坡脚等不合理工程建设活动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

3.3 标本兼治,探索彻底解决小区域内地灾威胁的新举措

积极探索开展"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方式,一方面结合异地扶贫搬迁、新农村建设、旧城改造、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危房改造、经济适用房建设、土地开发整理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按照国家、集体、个人各分担一部分经费,以基层政府为主体,组织开展地灾治理,这方面我们已经逐步探索了新的可行之路,如我市榆中县就是把矿湾村异地扶贫搬迁、新农村建设和地灾治理结合起来,七里河区是把孙家台经济适用房建设和太平沟坡体治理结合起来等。另一方面探索把经营性用地土地出让与地质灾害治理相结合,采取卖"灾害"方法,利用社会资金完成地质灾害治理。2009年我们成功地把庙滩子地区土地开发与地质灾害治理捆绑出让。以上这些好的经验和做法,应逐年稳步总结推广,争取让受威胁群众早日远离地灾。

3.4 积极筹措资金,开展地质灾害治理

一是加强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保障,市、县区政府年度地质灾害防治资金要确保及时到位。在年度财政预算中,列支一定的资金,专项用于本辖区内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治理工程、搬迁避让补助、监测预警工程及基础调查和科研项目等五方面的治理工作。二是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把地质灾害防治与城市建设、新农村建设、中心镇(村)建设、异地搬迁、土地整理、土地和矿产资源出让等有机结合起来,多方筹集资金。三是要做好大型、特大型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的立项申报,争取国家和省上的政策扶持和资金补助。四是积极向国家申请争取设立兰州市地质灾害防治基金,筹集社会资金。

3.5 加强联动,不断提高监测预警水平

一是加强与各部门的联动,如联合气象部门,预测因降雨等不利气候条件引发的滑坡泥石流等区域性地质灾害;通过与地震局合作,深入探索研究地震与地质灾害的关系等客观规律,并将成熟理论运用到日常预防预报工作中去等;二是加强与县区政府的联动,通过发动基层组织、群众进行现场监测和及时报灾,及时预警和防范各隐患点的突发灾情;三是加强与专业单位的联动,充分利用他们大量的专业技术人员、基础调查和研究成果以及现有科研检测设备,宏观掌握全市地质灾害发生的特征和规律,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不断提高防范工作水平和能力。

3.6 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基础工作建设

一是针对兰州地质环境条件特点,在已有调查的基础上,分区域、有重点开展有针对性的地质灾害专项调查,完善全市地质灾害信息系统;二是在不断完善《兰州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基础上,组织编制各类专项规划,拟定向国家和省上申请的项目计划;三是加强基础研究,尽快落实市政府与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签订的关于联合共建面向国内外开放的"中国黄土高原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兰州科学试验基地"的框架协议,加快基地建设,为今后全市地质灾害研究与防治争取国家支持奠定基础。

3.7 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

要进一步加大对地质灾害防治法规、政策和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在人口密集区、集镇、村庄和学校等多种场所,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网络等各种媒介,进行多角度、全方位宣传,提高广大群众对地质灾害的认识水平,增强防灾减灾的意识和能力。要继续深入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学习培训活动,组织乡镇领导干部等各级管理和群测群防监测人员进行集中培训、轮训等,特别要在汛期前对各级管理人员、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及专业监测人员进行地质灾害防治法规条例、基本防治知识的短期强化培训,提高防灾、减灾、救灾的能力和水平。

3.8 加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管理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会越来越多。要确保治理工程质量,使其发挥应有的作用,就必须加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管理。政府投资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竣工后,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交由县区指定的单位负责管理和维护。其它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由负责治理的责任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并需市、县(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参加,竣工验收合格后由负责治理的责任单位负责管理和维护。

灾害治理项目管理第7篇

【关键词】地质灾害;信息系统;监测网络;调查;区划

我们知道广义的地质灾害是指地震灾害、火山灾害、海啸灾害、滑坡灾害、泥石流灾害等五大类;狭义的地质灾害是指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五类。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世界人口密度的进一步增加,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受到来自人类自身的压力也进一步扩大。我们不得不承认在经济落后的许多国家,为了一时的经济发展,对自然资源的无序开发及自然环境的掠夺式开采,终将受到自然界的惩罚。当然发展中国家及发达国家也不例外,我们应该引以为戒。

在地质灾害频发的今天,人类在自然灾害面前是那样的渺小与恐惧,我们应该深刻反思一下,是谁导演了这场“杯具”。信守翻翻过往的历史,自然界对人类的惩罚随处可见。

以上自然灾害举不胜举,这些灾害,如今我们不可能阻止它突变的发生,但我们能以人类的智慧去认识它,探索它的奥秘,通过科学的手段预知它爆发的时间及频率,最大限度的预防或减轻这些自然地质所造成的灾害。

为了查明我国地质灾害严重县(市)的灾害隐患,划出地质灾害易发区、建立地质灾害信息系统,健全群专结合的监测网络,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减少灾害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开展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

1 任务

(1)全面系统地收集前人区域地质、水文地质、灾害地质工作成果进行综合研究;

(2)基本查明工作区地质灾害的生成环境、时空分布情况、规模、类型、活动特征,形成原因、危害、发展趋势及其已有防治措施与效果;

(3)重点调查可能产生崩塌、滑坡、泥石流而对居民点造成威胁的斜坡、沟谷以及对村镇有威胁的地面塌陷、地裂缝隐患,同时兼顾公路、河流沿线地质灾害危险性的调查;

(4)对现有和潜在危害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进行分析评价和预测,提出防治对策建议,编制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预案;

(5)根据调查结果,按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密集程度及危害程度,进行地质灾害防治区划;

(6)建立工作区地质灾害信息系统,为政府和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决策的科学依据。

2 步骤

(1)接受委托后,项目负责组建调查与区划项目部,下设调查小组一般2~3人/组,包括组长、组员、后勤人员等;

(2)由项目负责组织项目组成员学习调查与区划实施细则及相关规范;

(3)对项目区有关负责人进行培训及业务沟通,发放摸底调查表,收集项目区气象水文、植被以及社会经济发展计划、村落、学校、水库、公路、以往勘探点的有关资料;

(4)收集区域地质、环境地质、第四纪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及以往地质灾害调查成果,准备各类野外记录表格,备齐野外后勤保障的一切设备及工具;

(5)写好项目区的调查与区划设计,送主管部门评审,通过即可进行以下工作;

(6)野外工作,到工作区后收齐摸底调查表,分类分区,尽量按路线划分。野外实地调绘,以摸底调查表为主,走访、询问为辅,力求做到不漏点;

(7)各组路线由项目负责统一安排,各组长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调查点序。在野外路线上不漏点,各项目组的所有表格必填项目绝对不能漏项,当天野外结束应及时完善所有资料,包括点号及路线即刻上图,相关照片编号造册,并且准备好下一天的工作;

(8)野外调查至关重要,直接关系到项目的总体质量。调查期间尽量做到先远后近、先难后易、先面后点;

(9)收齐所有调查资料,查看有无漏点,表格是否漏项,完善补全后,形成野外工作总结,申请有关部门进行野外验收;

(10)野外合格后,转入报告的室内编写工作,该阶段工作量较大,要求项目负责总体把握要项目进度,合理安排项目组成员;

(11)最终形成《项目区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报告》 《项目区地质灾害防治区划报告》 《项目区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建议》 《项目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照片集》及相关图件,申请专家组验收,通过后方可复制外送;(12)项目结束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对项目进行归档处理。归档资料包括:野外手图、实际材料图、记录本、野外记录表格、照片集、送审稿及相关图件、终审稿及相关图件、光盘。

通过以上一系列的步骤之后,我们的调查与区划工作就算圆满的完成了。通过技术人员全面细心的调查后一份完整的调查与区划报告就可以提供给项目区主管部门使用,主管部门可以根据该调查与区划报告做好相关灾害隐患点的防灾工作,总体部署年度防灾计划,建立地质灾害信息系统。有计划有步骤的防灾减灾,为国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做贡献,避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重大损失。

3 结束语

项目区主管单位可根据区划报告组织健全县、乡镇、村组各级防灾救灾机构,主要包括防灾救灾指挥部、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救灾办公室以及相关基层的监测预警组、抢险救灾组、医疗救护组、安置组、治安组等机构,并建立与之相配套的信息通讯网络,确保地质灾害的预防工作做到层层把关、责任到人、组织及时、反应迅速。合理指挥灾区抢险救灾,将损失尽可能地降低到最小程度。根据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逐级健全管理制度,逐级落实管理责任,加强群测群防和地质灾害预报、应急抢险救灾工作,制定防灾预案,采取群专结合的监测预报方式,将可成功预报地质灾害的发生,以达到防灾减灾或减少人民生命财产损失的目的,使项目实施确实起到“服务地方”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394号.2004.3.

[2]主席令.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二号.1989.12.

灾害治理项目管理第8篇

一、近几年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我县地处山区,是地质灾害易发多发区,20*年—20*年共发生各类地质灾害3*起,直接和间接损失高达百万元,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灾害的类型主要有泥石流、山体滑坡和崩塌(其中:泥石流4起、山体滑坡15起和崩塌17起)。地质灾害发生时间多为汛期,20*年—20*年1—5月份5起,*—9月份30起,10—12月份1起。其中,20*年3—4月份间,*乡连续发生了两起山体崩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10万元。

今年,我县地质灾害防治任务十分艰巨:一是年内要完成宏村镇晓源韩后山、星光村木坑和金家岭村坪土太危险点的避让搬迁和工程治理工作。二是要实施好宏村镇双联村上东坑和民主村排林、*镇艾丰村林川、*乡*郑家坞、*乡美坑村、*乡大星公路及宏儒公路(*县段)等地质灾害危险点的调查核实工作,为20*年治理工作做好准备。三是对其它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有效监测,特别是公路交通建设时堆放在路边和山谷中的废渣及农村依山切坡建房后留下的高陡边坡等易发生地质灾害的隐患新增点,预防发生地质灾害。

二、主要灾害点的分布

经调查,全县境内共有大小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213处,其中被省政府列入重大地质灾害危险点有9处,即:宏、*镇1处(艾丰村林川)、*乡1处(*郑家坞)、*乡1处(*村美坑)、*乡1处(大星公路),被市政府列入市重点地质灾害危险点有1处,即宏儒公路。

二)200*年地质灾害预测趋势

根据全县地质灾害调查成果和近几年发生地质灾害的基本规律及气象部门提供的气象预测,200*年地质灾害仍以滑坡、崩塌、泥石流为主,主要地质灾害易发区如下:

1.山区农村重要地段:宏村镇晓源村韩后山、民主村排林、星光村木坑、金家岭村坪土太、双联村上东坑及*镇的艾丰村林川的山体滑坡,*乡*郑家坞、*乡美坑村的泥石流。另外,山区农民切坡建房高陡边坡极易发生小规模崩塌和山体滑坡,若遇暴雨和长时间降雨发生大规模灾害的可能性较大。

2.交通道路重要地段:S218线、*七公路、宏儒公路、柯美公路、宏美公路等,在汛期内将会发生规模不等的山体滑坡和崩塌。

3.各工程建设点和水利设施:由于工程项目活动频繁、地面植被和地质环境破坏严重及建设时堆放的废渣等因素,极有可能会发生一些不同程度的灾害。

四、防治措施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体现“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落实到各个具体的灾害隐患点则应当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围绕如何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开展防治工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以县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组长,负责全县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重大问题处置和救灾抢险指挥协调。各乡镇人民政府也应相应调整组织机构,负责本辖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和部门负责的原则,实行行政“一把手”负责制。

县国土部门负责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的规划、调查、评价、监测、预警预报工作;县财政部门负责安排防治专项资金,并对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管;县发改部门负责地质灾害防治项目计划的审批,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生态建设规划,对重大建设项目选址应综合考虑地质灾害的防治问题,从源头上预防或减轻地质灾害的破坏;县建设、规划部门要按照标准,补充和完善总体规划中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内容,审批建设项目时充分考虑项目建设用地条件,按标准规范进行勘察设计、施工,并依法强化工程勘察、施工的监督管理;县交通部门负责指导、协调、监督交通干线和公路沿线的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的编制,保证安全畅通;县水利部门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境内河道及水利设施地质灾害的防灾预案编制和实施,加强对水库、堤坝以及地质灾害易发区库岸和附属设施的监控和防御工作;县林业部门负责加强对林地因水土流失而引发地质灾害地段的植被保护和管理,并指导和督促林地权属单位制定生物治理和恢复植被工作,控制水土流失;县卫生部门负责地质灾害发生后,组织医疗救援队抢救伤员和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工作;县气象部门要加强地质灾害气象监测,及时做好降雨量的预报工作,协助县国土部门地质灾害气象警报;县环保部门在抢险救灾中做好环境保护工作,预防可能发生环境二次污染;各矿山企业主管单位负责编制因生产活动引发的矿山地质灾害防治预案,并按照预案指导、监督防灾和抢险救灾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对本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

(二)加强防灾知识宣传,完善群测群防体系

我县大部分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在农村,农民将是灾害的最大受害者,因此,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心应放在农村,扎扎实实地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多渠道、多形式普及灾害防灾和减灾知识,提高全面防灾避灾意识。同时,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要求,加强对灾害隐患点的监测,监测责任人要落实到位并负起责任,要进一步完善汛期值班、险情巡查、灾情速报等各项规章制度。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将隐患点的“明白卡”发到村民手中。

五、临灾和灾后应急措施

根据地质灾害隐患突发性的特点,一旦发生地质灾害前兆或灾害,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一)按照《关于印发*县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政办〔20*〕77号)文件要求组织救灾,并按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中预定的报警、疏散、避灾、应急抢险方案实施,果断作出应急处理,并立即上报县政府和县国土部门。

(二)抢险救灾指挥机构人员应在第一时间进入现场,分析灾害发展趋势,果断采取措施,防止灾情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对已发生的灾害点,要有专题调查报告,报县政府和县国土部门。

(三)要积极组织和领导灾区人民尽快恢复生产、生活,对灾害点应作出相应防治对策,该搬迁的,应坚决搬迁,该实施工程治理的,必须筹措资金予以治理,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六、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单位、范围及措施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地质灾害的防治实行属地管理和责任归口管理,即灾害点有主管部门的由主管部门负责;灾害点虽没有主管部门,但属人为诱发或有受益人的,由诱发者或受益人负责;自然因素引起的地质灾害,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

(一)县建设局

责任范围: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县中心城区、建制镇、新区(新村)。

防范措施:1.编制部门地质灾害防灾预案;2.中心城区、建制镇、新区(新村)项目规划前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3.检查在建工程项目地质灾害的防范措施,指导地质灾害预防工作。

(二)县交通局、公路分局

责任范围:全县境内省道、县道、乡(村)公路沿线。

重点监测灾害点:S218线、宏儒线(*县段)、*七线(*县段)、柯美线、宏美线等。

防范措施:1.完成年度宏儒公路(*县段)工程治理调查核实和工程勘查;2.编制部门地质防灾预案;3.加强监测,注意观测坡体形态变形及植被变化情况。

(三)县水利局

责任范围:全县境内的水库、山塘、小水电站、河岸边坡和堤坝。

防范措施:1.编制部门地质灾害防灾预案;2.积极配合做好地质灾害勘察工作。

(四)县教育局

责任范围:全县境内中、小学校。

防范措施:1.组织学校开展和普及地质灾害预防知识;2.编制部门地质灾害防灾预案。

(五)宏村镇人民政府

对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

重点监测灾害点:晓源韩后山、金家岭村坪土太、星光村木坑、民主村排林、双联村上东坑等山体滑坡。

防范措施:1.本年度完成晓源韩后山、星光村木坑、金家村岭坪土太避让搬迁(或工程治理)工作;2.做好民主村排林、双联村上东坑地质灾害危险点避让搬迁调查核实工作;3.编制地质灾害防灾预案;4.加强汛期值班、灾害点监测;5.保护植被,退耕还林。

(六)*镇人民政府

对本行政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

重点监测灾害点:艾丰村林川山体滑坡。

防范措施:1.完成年度艾丰村林川避让搬迁调查核实工作;2.编制地质灾害防治预案;3.加强汛期值班及动态监测;4.保护植被,退耕还林。

(七)*乡人民政府

对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

重点监测灾害点:美坑村泥石流。

防范措施:1.完成年度美坑村泥石流工程治理的调查核实和工程勘察。2.编制地质灾害防灾预案;3.加强汛期值班和动态监测;4.保护植被,退耕还林。

(八)*乡人民政府

对本行政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

重点监测灾害点:大星村道路崩塌。

防范措施:1.完成年度大星村道路崩塌工程治理调查核实和工程勘查;2.编制地质灾害防灾方案;3.加强汛期值班;4.保护植被,退耕还林。

(九)*乡人民政府

对本行政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

重点监测点:*郑家坞泥石流。

防范措施:1.完成年度郑家坞泥石流工程治理调查核实和工程勘查;2.编制地质灾害防灾预案;3.加强汛期值班和动态监测;4.保护植被,退耕还林。

(十)*乡人民政府

对本行政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