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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灾害防御赏析八篇

时间:2023-10-12 09:33:11

气象灾害防御

气象灾害防御第1篇

为进一步增强我市的气象灾害防御能力,最大限度地降低或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

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通知

》(冀政办〔2007〕23号),结合我市实际,特做如下通知:

一、高度重视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气象探测台站属于国家资源、社会公共资源,是天气

预报工作的基础。各县(市、区)要切实加强对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与支持,将其列入

城市城镇建设规划。建设、规划等部门要认真落实《气象法》、《**省实施〈气象法〉办法》的

要求,在可能影响气象探测环境的工程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和监督等环节上,切实履行好部门

职责。气象部门要做好探测环境保护标准、范围的备案与宣传工作。

二、切实加强气象监测体系建设。一是加快推进自动气象站建设。尚未完成的县(市)要安

排财政预算,尽快予以完成。二是加强区域气象监测网建设。在沙河、**、内邱、临城等县(市

)的地质灾害高发区和旅游景区规划安装4~6要素区域气象监测站,在全市逐步建立起农业、林

果、蔬菜和生态等专业气象监测网。三是规划建设移动气象站,进一步提高应对突发灾害的气象

保障能力。

三、加快建立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体系。市气象局要健全完善**市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中心

。各县(市、区)要按照统一规划、资源共享、多方互动的原则,加快建立气象灾害预报预警发

布平台,把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作为政府公共服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广播电视部门要及时

播送和插播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做好中国气象频道在我市的接收落地工作。学校、医院、车

站、体育场馆、旅游景点、社区等公共场所,要逐步安装电子显示屏,乡村要安装自动广播喇叭

,及时播出气象灾害预报和预警信息。

四、加强气象灾害应急队伍建设。各乡(镇)要明确一名气象协管员,各村(社区)要明确

一名气象灾害应急联系人和信息员(可为同一人),负责接收和传递气象预警信息,帮助群众做

好气象灾害防御和避险工作。气象灾害信息员要及时将采集到的气象灾情信息,通过气象灾情免

费直报电话(800-803-8121)报告市气象局。气象部门要针对不同的群体及时各类气象灾害

预报预警信息,并提出科学适用的防灾避险措施。各级气象灾害防御指挥机构要定期组织人员进

行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不断提高应急队伍的整体素质。

五、切实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各县(市、区)要针对洪涝、雷电、渍涝、雪灾、低温冻

害等不同气象灾害种类制订防御方案。根据抗旱、蓄水、防火、防雹等需要,适时开展人工影响

天气作业。公安、安监、交通等部门要协同气象部门,共同做好气象作业所需弹药等物资装备的

运输、存储等安全保障工作。要高度重视雷电防御工作,建(构)筑物的设计、施工单位要按照

国家规定的防雷标准和设计、施工规范安装防雷装置,并进行定期检测。气象、规划、建设等部

门要按照部门职责,认真履行监管责任,努力提高防雷装置的社会覆盖面。

六、加大气象灾害防御资金投入力度。各县(市、区)要超前规划,统筹安排,利用财政和

社会等多种投资渠道,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防御投入机制,将气象灾害防御建设项目列入当地经

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七、提高全社会对气象灾害的防范意识。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气象科普宣传活动,特别是

气象灾害防御第2篇

[关键词]沽源 气象灾害 防御

[中图分类号] S166 [文献码] B [文章编号] 1000-405X(2014)-1-196-1

1沽源县地理概况

沽源县位于114°51′E~116°04′E,41°14′N~41°56′N,地处内蒙古高原南缘,属河北省最北部,与内蒙古接壤,俗称“坝上”。沽源境内阴山余脉横贯东西,地势南高北低,东南部沿坝头一带属中低山地形,山高坡陡。西部、北部地形开阔,低山残丘绵延,河流淖泊分布其中,呈波状高原景色。沽源平均海拔1536m,总面积3654k,人口22万。

2沽源县气候概况

沽源县属中温带亚干旱区。最新30年(1981年~2010年)资料统计结果:沽源年平均气温2.4℃,年平均降水量398.3mm,年均大风日数24d,无霜期128d,最大冻土深度2.82m,结冰天数年均202d,沙尘天气年均10d;年极端最低气温-39.9℃,出现在2000年;年极端最高气温36.1℃,出现在2010年;年最多降水量577.1mm,出现在2010年;2009年年最小降水量239.5mm。沽源境内降水量总的趋势是由东南向西北逐渐递减,温度东南坝头一带偏低2-3℃。

3沽源气象灾害

气象灾害,通俗地讲,就是发生在大气中的的天气、气候现象对人类生命及财产造成危害,对社会经济发展造成损失,对公众生活状况产生严重不利影响的事件。气象灾害是自然灾害中最为频繁而又严重的灾害。

3.1干旱

坝上地区有10年9旱之说。造成干旱的根本原因是降水量不足。对于以农业为主、同时大力发展畜牧业的沽源,干旱是当地最常见也是影响面积最大的气象灾害。本地干旱以春旱最多,夏旱最重。4-5月是本地春播期,气温升高,风力增大,土壤解冻后失墒严重,这时如果没有有效的降水,就会导致春旱。春旱最直接的影响就是无法播种,或者播种推迟。如果出现夏旱,会影响作物的生长,严重时甚至枯萎而死。1999年、2000年、2009年,本地夏季均出现大旱,农作物及草原植被大部分枯死,造成了极大的损失。

3.2冰雹、洪涝、雷电及雷雨大风

以上四种气象灾害出现在夏半年,均是强对流系统雷雨云的产物,大多是相互伴随出现,呈现局地特征,但造成的损失往往很严重。沽源冰雹年均出现次数4次,5-10月均有出现,主要集中在6-8月,此阶段降雹往往成灾,给正值生长期的农作物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沽源的洪涝灾害每年都有发生,大多由于局地强降水导致,尤其是在东南部沿坝头一带山区,局地强降水会在短时内汇聚成滚滚洪流,冲毁房屋田地,农业设施,甚至危及人畜生命。沽源县年平均雷暴日数39天,雷暴最早出现在3月20日,最晚终止于11月4日,集中在6-8月。雷击事件一般是破坏电器、建筑物,偶有致人畜伤亡。雷雨云出现时,往往伴有短时大风,刮倒大树,吹断电线,与降水共同作用,使农作物倒伏。2011年7月,沽源出现2次雷击致人死亡事件;2010年7月和2011年6-8月,共出现7次较为严重的暴雨、大风、冰雹混合灾害。

3.3霜冻、雪灾

霜冻会导致作物受冻死亡。沽源的终霜日一般在5月下旬,初霜日在9月中旬,年均无霜期128天。如果初霜冻偏早或者终霜冻偏晚,就会成灾。 2012年8月21-22日,沽源县出现强降温,最低气温-2.2℃,造成大部分农作物和蔬菜被冻死,成灾作物面积29.8万亩,直接经济损失21个亿,是沽源历史上最早的初霜冻,也是因霜冻而受损最重的年份。

沽源积雪天数年均99d,最大积雪深度26cm。沽源的冬季寒冷而漫长,一旦形成积雪不易融化。当有积雪且出现大风时,往往会导致雪暴的出现,当地也叫“白毛风”, 雪借风势运行,天地均白茫茫,难辨方向,人畜如果在野外,很容易迷失方向,导致冻伤。2012年11月,沽源降雪量33.0mm,积雪深度26cm,均突破历史极值。这次降雪直到次年3月才完全融化,给当地带来了非常不利的影响,导致交通中断,影响人们出行,牧草被覆盖,对牛羊及野生动物的生存造成威胁,雪面降温影响气温连续5个月偏低,给供暖带来了压力。

3.4沙尘灾害

沽源沙尘天气多出现在春季,年均10天。沙尘天气包括沙尘暴、扬沙和浮尘,以扬沙最为常见,沙尘暴危害最大。沙尘天气最为不利的影响是对大气的污染。

4气象部门对气象灾害的防御

目前,气象灾害及衍生灾害占全球自然灾害的88.5%,气象灾害的预报预警及防范也越来越受到关注。气象部门是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的重要工作部门,做了大量的工作。

4.1准确的预报,及时的预警

对于气象部门来说,气象灾害的防御,首先要提高预报准确率。其次是及时服务,通过各种渠道,如电视天气预报,报纸,广播,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大喇叭等将预报结果通知社会各界。

4.2防御手段

4.2.1人工影响天气

气象部门开展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主要是人工增雨、防雹。人工增雨有高空飞机作业,地面火箭作业,另外还有高山烟炉作业。遇到干旱,如果有合适的天气条件,气象部门会主动及时开展人工增雨,播洒碘经银、发射火箭弹或者点燃高山烟炉中的烟条,以增加云层中的凝结核,达到增加降水量的目的。夏季,遇到强对流天气,可能出现冰雹时,还会用高炮开展人工消雹作业。人工影响天气效果明显,切实可行,得到社会各界的认可。

4.2.2防雷工作

雷电灾害的防御包括建筑物防雷工程的审核和验收,安装防雷设备,防雷设施的年度检测,重点是易燃易爆场所的检测,例如加油站、矿山、炮场等。防雷检测可以防患未然,保护设备免受雷击。

4.3机构和设备

各级政府成立了“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地点就设置在气象局。县级气象部门设置了“防灾减灾科”。近些年,投入了大量仪器设备用于气象服务。2004年,沽源各乡镇均安装了温度和雨量两要素自动观测站,共15套;2013年,在山洪易发地点,还加设了14套雨量自动监测站;重点地区,如景区、牧场,安装了六要素观测站共2套;2013年,为各乡镇及县直主要单位及公共场所,安装预报预警电子显示屏20块;农村大喇叭也在逐步安装应用。和民政局联手,组建了气象信息员队伍。

气象灾害防御第3篇

关键词:茶叶生产;气象要素;气象灾害防御

引言

宁德市位于福建省东北翼沿海,东临东海与台湾隔海相望,西与南平市相邻。属中亚热带海洋季风气候,气候暖和、雨量充沛。由于境内地形复杂多样,各地气候亦有一定的差异,茶叶是亚热带常绿作物,其系统发育特性较为耐阴,对雨湿条件要求比较高,适宜于温暖、多雨的气候条件里生长。从气候角度看,宁德很适合茶叶生产。多年来,特别是近几年,宁德市的茶叶生产有了较大的发展,宁德的茶叶不仅产量高,品质也优,如绿茶、乌龙茶、大白茶等,因品质优,口味佳而享誉国内外,深得广大消费者的喜爱,被命名为“坦洋功夫”的红茶,还获得世界博览会的金奖。本文对宁德市茶叶生产与气候条件进行了分析并对茶叶气象灾害提出相应防御措施,为茶叶生产的发展,提供气象条件的依据。

1茶叶生产与气候

1.1气温与茶叶生长发育的关系

气温的高低是影响茶叶生长发育的重要因素。茶叶一般在日平均温度达10~12℃或以上开始萌动,14~16℃进入正常萌发成长,其较适宜的温度为20℃左右。尽管随品种,树龄的不同,茶叶成熟的时间也不一样,但大多数的茶叶在一年中的生育期是3—10月,这段时间宁德各地的温度温暖平稳,≥10℃的活动积温。位于南部海拔较低的蕉城区积温高达6000℃,即使位于北部海拔近800m的寿宁也有4400℃,均能满足茶树生育对气温的需求。由于地形的差异南部低海拔地区温度高,茶叶生长块,每年可采摘4~7轮,北部高海拔地区气温低一些,一年采摘3~4轮,每667m2产量南部地区比高海拔地区多10%~20%。温度亦是影响茶叶化学成分的一个重要因素。温度过高不利含氮物质的积累,茶叶容易老化,影响茶叶质量,到了35℃还会减弱茶叶的光合作用,甚至灼伤茶叶,但温度过低又会影响茶叶的生长,气候温暖适中,四季变幅小,昼夜温差大是本地的气候特点,也是茶叶生长比较理想的条件。

1.2水分和空气相对湿度对茶叶生长影响

茶树生长比较喜欢潮湿的外部环境,这就要求茶树在生长期中要有大量水分,因为水分和空气相对湿度关系到茶树新陈代谢的强度和影响茶叶中各种有机物质的形成和积累。水分足、空气中相对湿度大时,茶树能长出嫩而肥厚的嫩叶,而且可以增加茶叶中的氨基酸等的含量,提高茶叶的产量和品质。反之缺水、相对湿度偏小时,纤维素增加,叶片粗老,降低茶叶品质。茶树在进行正常生长阶段所需的降水量约为1500mm左右。宁德各地的年降水量都在1500mm以上,基本上能满足茶叶生长的要求或有余。年平均的相对湿度各地都在70%以上,在正常年份对茶树生长发育均能适应。

1.3光照对茶叶生长的影响

光照条件深刻地影响着茶树体内的新陈代谢的作用,一般来说,光照的强度强,日照量大,红橙光多,抑制了碳素代谢和含氨化合物的形成和积累,增加纤维素,茶叶出现老化现象,使得茶叶质量下降。而光照弱,漫射光多,蓝紫光丰富,则有利于含氮化合物的形成,提高了茶叶的品质。据国外有关单位对单株茶苗测定,茶树的饱和光度为0.4~0.5卡/(min/cm2),而宁德各地均未达到这个目标,即使在光照比较强的福安等地,在日照最长的7月份,其辐射量也只有0.31卡/(min/cm2)。因此,茶树的生长虽感光度有些不足,但从另一方面说明了宁德地区光照弱,漫射光多,从光照方面来说,生产高质量茶叶的条件是优越的。

2灾害性天气和防御措施

2.1气象灾害对茶树生长的影响

2.1.1倒春寒的影响惊蛰以后,本地气温逐渐回升,当北方有一股较强冷空气影响本地,气温降到一定程度时称为“倒春寒”,由于寒前有一个明显回暖过程,所以倒春寒往往会造成比较严重的寒害,而此时正值本地的春茶发芽时期,对茶芽会造成一定的伤害,其伤害程度则视降温强度而定,如果气温降到1~5℃,则茶芽生长缓慢或停止生长;气温突然降到0~-2℃,则茶树的茶叶就会出现部分冻害,如果突然降到-3℃或以下,茶树上的嫩叶大部分被冻害,严重情况时还可能出现茶叶植株死亡。从历史资料看,宁德出现严重“倒春寒”并不多,但一旦出现则伤害是严重的。2015年4月14日全市出现大幅度降温,屏南寿宁等高海拔山区连续出现2d晚霜,气温降到0°以下,导致茶园普遍受冻减产。2.1.2台风和暴雨影响台风影响时会出现大风和暴雨,大风会使茶树枝条折断,甚至还会使已经生长出来的茶叶打落,暴雨会冲刷茶园土壤,有的还会形成泥石流冲垮和覆盖大片茶园,影响茶叶的产量和质量。每年影响宁德的台风有3~4次。2015年8月13号台风“苏迪罗”从莆田登陆,宁德出现了强风、暴雨,周宁还出现了日雨量大于300mm的特大暴雨,全市茶叶损失惨重。2.1.3冰雹和干旱的影响冰雹会打断茶树枝打落茶叶,使茶叶生产受损失。宁德多数年份有1~2次降雹过程,冰雹直径一般在0.5~3cm,持续时间3~20min,往往造成局地性茶叶灾害。干旱分春旱、夏旱和秋冬旱3种,其中尤以前2种干旱对茶叶生产影响较大。春季正是茶叶生长时期,这时出现干旱,茶芽无法萌芽,即使部分茶树萌出茶芽,也是既干又薄,影响产量和质量。夏旱出现在7—8月份,此时气温高,土面和叶面蒸发量大,而茶树又得不到水分供应,部分茶树会出现枯萎,特别是地势较高的山头,无泉水源,对茶树造成更大的威胁,影响收成。如1977年出现夏旱,这一年夏茶欠收。

2.2茶叶气象灾害防御措施

茶叶气象作为条件和资源,为宁德优质茶叶增产增收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气象灾害也不同程度的影响了这里的茶叶生产。虽然有些灾害目前人力尚无法完全消除,但可以采取一些措施减轻或部分减轻灾害给茶叶生产带来的影响。2.2.1细化茶叶气象服务气象部门和茶叶生产部门可建立联系机制,互通信息,遇到灾害天气,可早测早报早预防减少损失,灾后做好交流和总结工作,气象还可以为茶叶生产、茶树品种改良,茶叶生产区划提供相关气象数据,使茶叶生产能充分利用资源,减少灾害带来的损失。2.2.2完善茶叶生产栽培技术茶园要经常除草和松土,减少土内水分蒸发,还能促进茶树对肥料的吸收,利用天气情况对茶叶采摘,要分期限和分区域进行,要做好留叶工作,使茶树尽快恢复,增强茶树抗灾能力,有利于茶叶生产。2.2.3加强防御灾害的能力干旱能使茶叶减产甚至绝收,可施行人工增雨工作,滋润土地,滋润茶树减少损失。春季晚霜和低温会冻坏茶叶,可施热性农家肥,或应用飞行器播洒增温药雾,或人工烟熏等,减少辐射提高温度,减少减轻冻害。

3结束语

气象灾害防御第4篇

上海市气象灾害防御办法

(2017年1月23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1号公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气象灾害的防御,避免、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气象灾害防御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气象灾害,是指台风、暴雨、暴雪、寒潮、大风、龙卷风、低温、高温、雷电、冰雹、霜冻、大雾和霾等所造成的灾害。

第三条(基本原则)

从事气象灾害防御活动,应当坚持以人为本、科学防御、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政府职责)

市和区人民政府加强对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领导,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健全气象灾害防御议事协调工作机制,协调解决气象灾害防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应当按照上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要求,落实气象灾害防御措施。

第五条(部门职责)

市和区气象主管机构负责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以及相关技术服务的组织管理工作,为本级人民政府组织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未设立气象主管机构的区人民政府应当指定有关部门或者安排有关人员配合市气象主管机构做好前款规定的相关工作。

发展改革、经济信息化、教育、科技、公安、消防、民政、财政、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农业、环保、水务、安全生产监管、海事、通信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落实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加强信息共享和部门联动,共同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第六条(工作考核和经费保障)

市和区人民政府加强气象灾害预警能力、防雷减灾管理、气象安全街镇建设等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考核,并将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调查评估、应急处置、科普宣传等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七条(社会责任)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义务参与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避灾避险能力,在气象灾害发生后积极开展自救互救。

第八条(科技创新和人才建设)

本市鼓励开展气象灾害防御技术创新,完善气象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提高气象灾害防御科技水平。

本市加强气象灾害防御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人才培养机制和激励机制。

第二章预防

第九条(防御规划)

市和区气象主管机构应当根据上一级人民政府的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结合本地气象灾害特点,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气象灾害防御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

气象灾害防御规划中涉及的城乡空间安排,由气象主管机构、规划部门按照本市有关规定组织编制,经批准后纳入相应的城乡规划。

本市有关单位应当按照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建设气象灾害防御工程设施,落实气象灾害防御措施。

第十条(规划内容)

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防御原则、目标和主要任务;

(二)气象灾害发生发展规律和防御工作现状;

(三)气象灾害易发区和易发时段;

(四)防御分区和防御重点;

(五)防御设施和工程建设;

(六)防御管理和保障措施;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一条(应急预案)

市和区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气象主管机构备案。

本市有关单位制定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涉及气象灾害防御的,应当与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十二条(基础防灾能力建设)

本市有关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要求,加强基础防灾能力建设:

(一)区和乡镇人民政府以及民防、交通、农业、林业等部门应当在台风、大风、龙卷风多发区域、沿江沿海区域加强应急避难场所、避风港、避风锚地、防护林等建设;

(二)水务部门应当在易积水点完善排水设施,疏通河道、加固堤防;

(三)经济信息化部门、电力企业应当针对高温、低温等灾害性天气,制定电网运营监控和电力调配方案;

(四)气象主管机构和交通、农业等部门应当按照相关标准,在机场、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跨江(海)大桥、轨道交通、航道、码头、渔港、渔场等交通要道和场所完善大风、大雾、霾、道路结冰的监测、防护设施建设;

(五)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加强对建(构)筑物、场所和设施的雷电防护装置的监督检查,发现存在雷电灾害安全隐患的,及时督促其消除隐患,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应当将相关检测信息录入市气象主管机构建立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信息采集系统;

(六)经济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水务、通信等部门应当指导、监督供电、供气、供水、排水、通信等企业加强公用设施防雨、防雪、防冰冻的维护管理,在制订、修订相关建设标准时,考虑气象灾害的风险性,提高公用设施的气象灾害防御能力;

(七)农业、林业部门应当加强对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机安全生产的指导,完善排灌设施,加固生产设施,优化种植养殖方式,储备必要的防灾物资,提高农业生产的气象灾害防御能力。

第十三条(街镇防御能力建设)

市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会同民政、水务等部门制定气象安全街镇标准,明确街镇气象灾害防御的工作机制、人员设施、应对措施等具体要求。

市和区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会同民政、水务等部门指导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落实气象安全街镇标准,提高街镇气象灾害防御能力。

第十四条(信息员队伍建设)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确定气象信息员,协助气象主管机构、民政等部门做好下列工作:

(一)宣传气象灾害防御知识;

(二)接收、传播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等信息;

(三)向气象主管机构报告灾害性天气情况;

(四)参与气象灾害应急处置、灾情调查等工作。

第十五条(重点单位管理制度)

本市实行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以下简称重点单位)管理制度。

市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会同安全生产监管、住房城乡建设、消防等部门结合本市基层应急管理单元的设置,综合考虑地理位置、气候背景、行业特点等因素,制定本市重点单位认定标准,并根据认定标准,确定重点单位名录。

本市符合认定标准的单位可以向市气象主管机构申报成为重点单位。

本办法所称重点单位,是指处于特殊地理位置或者属于特定行业,在遭受气象灾害时,可能产生较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

第十六条(重点单位防御职责)

重点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气象灾害防御职责:

(一)制定、完善本单位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对职工进行气象灾害防御培训,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二)确定气象灾害应急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气象灾害应急管理工作;

(三)确定气象灾害防御重点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四)定期巡查气象灾害防御设施设备,建立巡查记录,发现问题的,及时整改;

(五)配备必要的救援装备,并根据需要组建救援抢险队伍。

重点单位属于本市基层应急管理单元的,还应当遵守基层应急管理单元建设的有关规定。

第十七条(对重点单位的服务和监督)

市和区气象主管机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重点单位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服务和监督,开展下列工作:

(一)指导重点单位制定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开展气象灾害防御培训;

(二)为重点单位获取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以及其他气象资料提供便利;

(三)建立重点单位的监管机制,共享监管信息,对其履行气象灾害防御职责的情况进行检查;

(四)发现重点单位存在气象灾害安全隐患的,及时督促其消除隐患。

第三章监测、预报和预警

第十八条(气象立体监测系统)

市和区气象主管机构应当根据气象灾害防御的需要,在高层建筑、轨道交通、输电、油、气线路以及沿江沿海、港区等重点区域加强气象监测设施建设,增加应急移动监测设施,完善本市气象立体监测系统。

第十九条(信息共享)

市和区气象主管机构以及水务、环保、交通、消防、农业等部门应当依托本市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平台,共享气象灾害数据资料和水旱灾害、城市火险、农业灾害、环境污染、交通监控、城乡积涝等相关信息。

第二十条(精细化预报预警)

市和区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应当建立精细化的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体系,分区制作动态实时的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提升短时临近预报预警能力。

第二十一条(影响预报和风险预警)

市和区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会同水务、交通、环保等部门针对气象因素可能引发的城市积涝、道路拥堵、航班延误、空气污染、健康损害等,组织开展影响预报和风险预警,引导社会公众科学防御。

第二十二条(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制修订)

市气象主管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设定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种类、级别,明确防御指引,并报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市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定期对本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种类、级别、防御指引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并及时根据评估结果开展修订工作。

第二十三条(风险预判通报)

本市实行灾害性天气风险预判通报制度。

台风、暴雨、雷电、大风、大雾、冰雹等灾害性天气可能对本市产生较大影响,但尚未达到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标准时,市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将风险预判信息提前向农业、水务、交通、公安、海事、住房城乡建设、绿化市容等部门以及防汛指挥机构通报。有关部门应当提前采取预防措施,并做好应急预案启动准备。

第二十四条(统一)

市和区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应当通过市和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中心等渠道,统一向本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向社会灾害性天气警报或者气象灾害预警信号。

第二十五条(社会传播)

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传播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应当及时、准确。台风橙色、红色或者暴雨、暴雪、道路结冰红色预警信号生效期间,广播、电视等媒体应当滚动播出灾害性天气实况和防御指引。紧急情况下,电信运营企业应当按照本市有关规定,无偿向本地全网用户发送应急短信,提醒社会公众做好防御准备。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传播灾害性天气警报或者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时,不得擅自更改市和区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信息的内容和结论,不得传播虚假的或者通过非法渠道获取的信息。

第四章应急处置

第二十六条(应急启动)

市和区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应当在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预警原因、可能影响的范围和程度等信息。

市和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在收到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后,及时启动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在收到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后,按照防御指引和本办法的规定,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避免、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七条(跟踪监测评估)

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后,市和区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组织对灾害性天气进行跟踪监测和评估,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灾害性天气实况、变化趋势和评估结果。

市和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根据灾害性天气发展趋势,适时调整气象灾害应急处置措施。

第二十八条(四类红色预警学生保障措施)

台风、暴雨、暴雪、道路结冰红色预警信号时,中小学校、幼托机构、中等职业学校应当根据本市有关规定,采取停课措施;对已经到校或者要求到校避险的学生,学校应当灵活安排教学活动,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为学生上学提供交通工具的,学校应当采取措施,保障学生交通安全。

第二十九条(四类红色预警劳动者保障措施)

台风、暴雨、暴雪、道路结冰红色预警信号时,用人单位应当为在岗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避险措施;对因前述灾害性天气发生误工的工作人员,不得作迟到或者缺勤处理。

台风、暴雨、暴雪、道路结冰红色预警信号时,举办户外活动或者进行除应急抢险外的户外作业的,应当立即停止;除政府机关和直接保障城市运行的企事业单位外,其他单位可以采取临时停产、停工、停业等措施。

第三十条(高温、低温应对)

高温预警信号生效期间,用人单位应当减少或者不予安排户外作业;必须进行户外作业的,应当提供必要的防护装备或者采取限时轮岗措施。

霜冻、道路结冰等预警信号生效期间,车辆所有人、驾驶人应当采取防冻防滑措施,保证行驶安全;供水设施的维护责任人应当加强对住宅小区供水管线、设施设备的检查,落实供水设施的防冻保暖措施。

第三十一条(台风、大风应对)

台风、大风预警信号生效期间,建(构)筑物、场所和设施的维护责任人应当采取防护措施,避免搁置物、悬挂物脱落、坠落;建筑工地的施工单位应当加强防风安全管理,加固临时设施。

第三十二条(大雾、霾应对)

大雾、霾预警信号生效期间,车辆驾驶人应当降低车速,遵守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的限速、封闭等管理措施,保证行驶安全。

大雾、霾橙色以上预警信号生效期间,学校、幼托机构应当停止户外教学活动;用人单位应当减少或者不予安排户外作业;必须进行户外作业的,应当提供必要的防护装备或者采取限时轮岗措施。

霾预警信号生效期间达到空气重污染预警信号标准的,涉及污染物排放的单位应当按照本市有关规定,采取限产、限污、停产等措施;高污染的运输工具应当按照本市有关规定采取限行措施。

第三十三条(紧急防御措施)

本市负有气象灾害防御义务的单位发现灾害性天气但尚未收到灾害性天气警报或者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可以参照本章的规定,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并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三十四条(灾情调查)

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市和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灾害影响情况,组织民政、气象、水务、交通、农业、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进行灾情调查,制定恢复重建计划,完善应急预案,修复、加固气象灾害防御设施,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

灾情调查内容,包括灾害性天气情况、灾害原因和损失、预报预警情况等。

气象灾害发生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调查人员如实提供情况,不得隐瞒、谎报气象灾害情况。

第五章社会参与

第三十五条(基层参与)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普及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协助组织居民、村民、社区志愿者等参与气象灾害应急演练,及时传播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避免、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

学校、幼托机构、医院、机场、车站、客运码头、商场、体育场馆、旅游景区等公众聚集场所以及建筑工地施工单位等应当指定专人,接收、传播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

第三十六条(公众参与)

鼓励法人和其他组织宣传普及气象灾害防御知识,传播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在有关部门指导下参与应急处置工作,提供避难场所和其他人力、物力支持。

鼓励志愿者、志愿者组织根据其自身能力,参加气象灾害防御科普宣传、应急演练;在气象灾害发生后,有序参与医疗救助、心理疏导和灾后重建等活动。

第三十七条(行业组织参与)

气象灾害防御相关行业组织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制定行业规范,开展防灾减灾培训,提升专业技术能力和行业服务水平,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第三十八条(学校教育)

学校应当在教育部门、气象主管机构的指导下,把气象灾害防御知识纳入有关课程和课外教育内容,定期开展科普宣传、应急演练等活动,培养和提高学生的气象灾害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第三十九条(媒体宣传)

鼓励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刊播气象防灾减灾公益广告以及科普宣传节目。

第四十条(灾害保险)

鼓励和支持保险机构开发各类气象灾害保险产品。

鼓励单位和个人通过保险等方式,减少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提高气象灾害风险抵御水平。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国家工作人员法律责任)

违反本办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任免机关责令改正;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未按照规定做好基础防灾能力建设的;

(二)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未履行对重点单位的监督管理职责的;

(三)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收到灾害性天气警报或者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后,未及时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的;

(四)不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行为。

第四十二条(其他主体法律责任)

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五)项规定,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未将检测信息录入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信息采集系统的,或者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重点单位未按照规定履行气象灾害防御职责的,由市和区气象主管机构责令限期改正。

气象灾害防御第5篇

一、制定工作目标

根据县政府要求,用3年时间,形成精细化的农村气象灾害监测预报能力,建成广覆盖的农村气象预警信息网络,构建有效联动的农村应急减灾组织体系,健全预防为主的农村气象灾害防御机制,实现镇全面防御规划,各村社建立相关组织机构,要求精细预报到村、预警信息到户、灾害防御责任到人,构建适合我镇农村基本情况的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全面提高农村气象灾害防御整体水平。

二、工作内容

(一)建立工作机构。成立镇气象灾害防御领导小组,由镇长担任组长,副镇长任副组长,担任气象协理员。全面落实镇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各村村长任村气象信息联络员。

(二)健全防御体系。建立镇气象灾害报警点或气象工作站,确保在灾害天气和气象灾害影响期间24小时值班;领导小组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定期排查整治,配合县相关单位设立避灾指示牌、避灾路线等标识,确保灾难发生时最短时间疏散群众。

(三)加强宣传培训。镇政府安排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应对气象灾害防御和气象科普知识宣传活动,保证每年至少1次主题宣传活动;在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工作中,要对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宣传本次工作重要性;采取集中培训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对镇气象协理员、村气象联络员、有关重点企业气象联络员进行气象灾害防御培训。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村社要高度重视农村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将其纳入日常工作议程,确保此项工作按时完成目标任务。

(二)强化保障。气象灾害防御领导小组严格按章工作步骤,切实加强全乡业务指导,确保我乡按期创建认证成功。

(三)严格监督。对各村社工作开展情况,领导小组定期检查,并纳入村社考核。

气象灾害防御第6篇

关键词:巴彦;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意见

中图分类号:S42 文献标识码:A

1 黑龙江省巴彦县农村气象灾害的种类及其危害

黑龙江省巴彦县属于温带大陆季风气候,主要受到海陆热力性质的影响,这种气候带来的主要灾害性天气包括:夏季的雷雨、大风和冰雹;冬春季的沙尘暴、白害和霜冻等。随着全球气候的变化,该地区比较容易出现极端天气,尤其在基础设施相对落后的农村,这些极端的气象灾害极易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并给当地居民的生活造成巨大影响。

1.1 雷电

巴彦县处于温带季风区,夏季是雷电的活动的活跃期,由于农村防雷技术落后,况且当地村民缺乏防雷知识和防雷意识,容易造成人畜被雷击事件的发生,而且,巴彦境内林木资源丰富,一旦引发森林火灾,损失难以估量。

1.2 大风和冰雹

巴彦县容易受到强对流天气的影响,夏季经常出现大风及冰雹的气象灾害。不论是大风或者冰雹灾害,在巴彦县的农村,都会对农作物带来毁灭性的破坏,如果防御不到位,将直接影响巴彦县的粮食产量,从而对巴彦的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严重的阻滞,给人民群众的生活造成巨大的威胁。

1.3 寒潮

寒潮是一种大型天气过程,会造成沿途大范围的剧烈降温、大风和风雪天气,由寒潮引发的大风、霜冻、雪灾、雨凇等灾害对农业、交通、电力、航海,以及人们健康都有很大的影响。其中寒潮对农业的影响是最大的,在其短时间的强降温过程中,普通农作物难以抵御,往往发生冻害,这对以发展农业为主的巴彦农村来说是最为致命的威胁。因此,做好寒潮防御工作是保证巴彦发展的重中之重。

1.4 霜冻

在农业中霜冻比较常见,是由于短时间急剧降温或者受寒潮影响之后,在天气由阴转晴的当天晚上,因为地面强烈的辐射降温导致的结霜现象,这种现象对农作物有害。往往在无声无息中使农作物枯死,成为农作物“神秘杀手”。因此,在巴彦县有效的防御霜冻气候,能够有效地保证农作物的产量,对巴彦县的稳定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2 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的意见

2.1 规划好农村气象灾害的防御工作

做好农村气象灾害的防御工作首先应当在对该地区易发的气象灾害的成灾机理和时空分布进行调研,进行科学的规划,进一步提高农村气象灾害的减灾防灾能力。同时在规划中相关部门应当广泛征求,比如气象地质、交通、电讯、水利、建设部门及当地群众的意见,这样能够全面有效地避开气象灾害高发的地段。此外,相关部门在规划中应体现相关的灾害应急预案,包括该地区的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应体现应有的职责,而且,应为重点防护的乡镇绘制避难图,布置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疏散安置,安置点应配备临时指挥中心及消防、医疗等保障设施,实现上下联动、全员参与的机制,确保面对气象灾害时,使灾害损失减到最低。

2.2 加强农村信息员队伍建设

农村灾害的发生往往是上级政府职能部门的最后盲区,因而加强农村信息员队伍的建设能够使灾害及时得到上报,从根本上保障气象灾害的损失的控制。同时农村信息员能够帮助进行相关灾害的宣传和隐患调查监督,所以,其责任及身份对于有效防御农村气象灾害来说,非常关键。另外,相关部门应当建立起针对农村信息员培养和考评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其工作的关键性和其工作的主动性,保证农村气象灾害工作防御信息的通畅。

2.3 积极开展防灾应急演练

制定好防灾应急预案之后,可以由当地政府牵头,分别针对某种气象灾害进行应急演练,依照应急预案的规划进行。其目的在于加强相关部门职责的落实和部门之间、个人之间的配合,这样,就能很明显地发现应急预案与实际演练之间存在的问题,及时克服、协调,提高预案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2.4 推进气象科技创新及其成果转化

首先,应当把气象业务和科研密切结合起来,建立气象科技创新平台,实现相互促进的创新体系;然后对于气象部门在气象灾害的预测、发生机制及防御技术方面的工作,科技管理部门应予以全面支持;此外,气象部门还应当积极寻求与高等院校的合作,共同促进气象科技科成果的转化和推广。

2.5 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通过对我国其他地区防灾害的经验总结中可以看出,对于农村防御气象灾害工作来说,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已经刻不容缓。相关部门应当通过对当地易发灾害的调研进行布置,全面对农村各项防御灾害的设施进行建设加固,同时充分发挥当地气象部门的职能,尽力保障该地区的防灾抗灾工作落到实处。

2.6 强化气象灾害的知识宣传和普及

当地气象部门应当在培养农村信息员的基础上,采取各种方式对农村群众进行相关气象灾害的宣传,在此过程中,应当注重方式方法,使广大群众以维护自身利益为核心,掌握必要的应急知识,尽量减低灾害的损失。同时,气象部门应当与电讯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进行灾害预警。

3结语

通过相关的统计显示,气象灾害在所有灾害造成的损失中占到70%以上,可想而知,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重要。尤其对于黑龙江巴彦县来说,防御气象灾害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战略意义。

参考文献

[1]李海峰.扶风县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初探[J].安徽农学通报,2011,17(4).

气象灾害防御第7篇

关键词:农业气象;灾害;干旱;霜冻

中图分类号:S4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1974/nyyjs.20160230199

1 农业气象灾害的种类

农业气象灾害主要是因一些气象条件的改变而产生的一些不利的气象条件,这些气象条件不利于作物的生长,导致减产甚至绝收。主要是因温度变化引起的灾害,比如热害、冻害、霜冻等;也有因水分变化导致的一些干旱及洪涝灾害、雪灾雹灾等;因风引起的风灾,还有各种气象条件综合产生的干热风、冷雨、冻涝害等。农业气象灾害主要是指对农业生产产生危害的一些气象变化,与气象的概念不相同,在气象上一些天气变化,比如寒潮、倒春寒等都是正常的气象变化,不一定就是灾害,但如果危及农业生产,造成灾害则便成为农业气象灾害。

2 农业气象灾害的发生特点

我国的地形地貌十分复杂,气候因纬度不同也有所差异,所以农业气象灾类也呈种类多、频率高、强度大的特点,像台风、洪涝、干旱、冻害、冰雹等在农业生产中呈多发态势,总体来讲具有以下特点。

2.1 季节性明显

比如沿海地区的台风,一般多在夏、秋季节发生,平时则很少刮台风,东北地区的春季干旱基本每年都会遇到,而夏季则相对要少一些。

2.2 区域性发生

如洪涝灾害多发生在降水量较集中的地区,一般都有河流湖泊,或者周围高山的盆地相对较多;台风则集中在沿海地区,而内陆地区则一般很少有台风发生。

2.3 局部性发生

有很多灾害的发生往往在多个地区发季,但不可能所有地区都发生同一种灾害,一般只在几个地区发生,仍然具有一定的局部性,像冰雹的发生,往往局部性更加明显一些。

2.4 多灾并发性

农业气象灾害的发生往往呈多灾并发的特点,一旦有1种灾害的发生,便会形成连锁反应,比如台风来时,便会伴随暴雨而至,引发洪涝灾害,还会引发农作物病虫害的发生,给农业生产带来严重的损失。

农业气象灾害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现象,但随着近些年来人们社会活动加剧,工业生产及对资源的过度开发利用,导致生态环境日益恶化,自然气候的分布和平衡被打破,农业生态也在渐渐失衡,极端天气变化越来越呈频发趋势,强度也越来越大,主要表现为大灾增加,农业受灾面积扩大,经济损失越来越重等特点。

3 农业气象灾害的主要防御对策

在农业气象灾害的防御上要加强科学研究,研究不同灾害的发生规律,既要对单项灾害进行深入的研究,也要对不同灾害间的发生关系进行研究,深入研究各种灾害的群发性和多元性,分析其发生的机理,总结其发生的规律特点,采取有针对性的防御措施。展开灾害的预警,做好提前预报,提高测报的准确度,也要对环境影响及生物抗逆性进行的研究,多角度、多学科的高层研究,综合不同气象因子的变化的进行综合研究。

对于农业气象灾害的防御,要提高农业生产的装备水平,针对不同的灾害进行有效防御。在农业生产方面,要大力完善农田基本建设,加强配套设施配备,发展水利灌溉、平整土地、改良土壤,全方位提高农业抗灾能力。根据地区农业气象灾害的发生规律,特别是其季节分布特点,进行作物和品种布局;根据因时、因地制宜的原则,推行防灾抗灾的农业技术措施,以减轻或避免灾害损失,如适时播种,土壤耕作,合理灌溉,以水调温,增施肥料,改良土壤结构,灾前抢收,灾后补救等,提高抗灾能力。建立不同地区防灾抗灾、稳产增产的农业技术体系,从农业系统的整体着手提高抗灾能力,做到有灾防灾,无灾增产。

冷害:可以通过调节灌水进行土壤保温,比如日排夜灌,提高土壤温度,在根外施肥、喷水、施用营养剂等,喷施水面增温剂等都达到一定的增温作用。

霜冻:针对于霜冻,方法也有许多种,可以通过农业方法、化学方法、物理方法来进行防御。农业方法主要包括品种选择、调整播期、改良土壤、壮苗等措施,物理化学方法可以用熏烟法、灌溉法、喷雾法、防护林法、覆盖法等措施,都能达到防御霜冻的效果,减轻危害。

干旱:加强水利设施建设,根据干旱发生情况合理安排农业生产,及时进行灌溉,保证墒情。要选用抗旱品种,人工降雨、喷洒化学抗旱保水剂等进行干旱防御。

洪涝:建设水库、堤坝等水利工程减少洪涝;植树造林减少水土流失储存土壤水;改良土壤结构,建立合理的排灌系统。

干热风:在干热风出现前,采用选取对干热风抗性高的优良品种、营造防护林带、合理施肥、适时播种等综合措施避免干热风危害;在干热风出现时,可喷洒石油助长剂、草木灰水、磷酸二氢钾、腐植酸钠等化学药剂来减轻危害。营造农田防护林,以有效地防御干旱、高温热害和干热风。

气象灾害防御第8篇

为切实有效应对这次暴雪灾害,防范、处置今后因灾害性天气带来的各种自然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障师生生命及学校财产的安全,维护教育教学秩序的稳定,我局制订了《**区学校气象灾害防御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参照制订本单位工作预案,做好学校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区学校气象灾害防御应急预案

(**年11月)

一、总则

(一)制定目的

为了有效防范、处置因灾害性天气带来的各种自然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类损失,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及学校财产的安全,维护教育教学秩序的稳定,确保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省、市关于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精神,结合我系统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气象灾害的预防及应急处置。

(三)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师生生命安全放在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首位,把气象灾害的预防放在突出环节,密切监视灾害性天气,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落实责任,加强监督。各校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气象灾害的防范和处置工作,学校主要领导负总责。区教育局对各校应急处置工作给予积极支持和指导,并开展督查。

3、快速反应,果断处置。一旦发生险情,应迅速响应,及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并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组织力量全力抢险救灾。

二、应急救援指挥组织及职责

(一)领导小组

区教育局设立防御气象灾害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为防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组织全区学校的防汛防台及灾害性天气险情处置工作,组长由区教育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区教育局副局长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组成;区教育局防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成员由区教育局各科室负责人组成;各校建立相应的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和抢险队伍。

(二)主要职责

1、区教育局防灾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组织制订完善学校防灾预案;组织开展学校防灾检查,督促各校及时处理影响防灾安全的有关问题;贯彻执行上级防灾指挥命令;遇重大灾情时统一下达停课、师生转移等命令;指导学校抢险自救和灾后处置工作;组织开展学校灾情调查统计,并向上级部门报告;指导并开展学校灾后救助;决定应急救援工作中的各项决策和措施,确保应急救援工作有序、高效地进行。

2、区教育局防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专业工作小组)职责

(1)协调组:会同区教育局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政策和措施,并向领导小组提出建议,为领导小组提供决策依据;制定和协调落实应急救援工作的各项决策和措施,检查督促教育局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协调全区学校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与有关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及处理有关重大问题,协调和参与区教育局防灾工作领导小组有关专业工作小组涉及防灾的相关工作;承办教育局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做好相关会议材料和会议纪要的整理;全面掌握了解、报告及事态发展的各类相关信息;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巡查组:负责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防灾工作的指导、检查和总结;指导灾区学校卫生防疫工作,预防疾病流行;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抢险组:组织维持事故现场秩序、稳定事故现场事态;组织现场伤患人员的救助工作,随时掌握伤患人员治疗情况等;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4)后勤组:指导和监督学校危破旧校舍的维修管理;指导和监督学校各类灾害隐患点的观测和处置;指导开展灾情统计上报和灾后救助工作,负责全区学校灾害事故应急救援的后勤保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5)调查组:进入事故现场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经过;查清事故责任及责任人,提出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处理办法等;依法研究提出事故善后解决办法;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区教育局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处理日常防灾的指导、协调、联系等工作。负责防灾期间会议召集,文件、传真的拟订和转发;通知、督促、检查各校防灾工作;做好值班工作,包括预警和信息记录,与防汛、气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做好防灾信息通报、宣传总结等工作。

4、学校防灾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日常工作职责

①制订切合本校实际的防御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准备必要工具和材料,密切注意气象部门的灾害性天气通告。

②加强对学校师生防灾知识的宣传,通过短信、出校刊、宣传栏、黑板报等形式,把防灾基本知识宣传到每位师生,在灾害性天气特别提醒师生往返途中注意安全,提高广大师生防范灾害的意识和能力。

③加强检查和做好防范工作,经常保持校园道路、排水设施畅通,对校园内容易受淹的地方,做到逐点检查,确保地下水道疏通。对学校的基建和修建工地、校舍墙体、屋面、门窗、电气、室外天线、空调室外机、外悬挂物、广告牌、旗杆,以及围墙、自行车棚、宣传栏等定期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对出现的险情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坚决查封学校危房,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④加强学校的图书、电教、仪器设备的防护工作,对图书馆、电脑房、实验室、锅炉房进行严格管理,特别注意化学药品的安全存放,切实做好防水防潮工作。

(2)应急救援职责

在上级防灾指挥机构和当地政府的领导下,规范、有序、快速、有效地组织开展本校的防灾和抢险救灾工作。

三、灾害分级和预警机制及应急响应

(一)灾害分级

气象灾害是指:暴雨、高温、寒潮、大雾、雷雨大风、大风、冰雹、雪灾、道路积冰等灾害性天气。

按照气象灾害的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分为特别重大灾害(Ⅰ级)、重大灾害(Ⅱ级)、较大灾害(Ⅲ级)、一般灾害(Ⅳ级)四级。气象灾害等级根据防汛和气象部门的预报为准。

(二)预防和预警机制

1、有危破旧校舍或地处易发生山体滑坡等灾害隐患点的学校,应当确定预警员,落实预警职责。

2、各校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在灾害性天气前组织力量开展防灾检查,发现有安全问题的,及时处理和整改。

3、可能受降雨、雪灾等恶劣气候影响的,区教育局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和校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均应加强值班,与气象、水利等部门保持密切联系,了解灾害情况,针对可能出现的灾害,研究防御对策,明确防御重点,及时向学校和师生及社会信息。加强对灾害隐患部位的巡查,必要时采取预警、转移师生和财产等措施。

(三)应急响应

1、一般气象灾害(Ⅳ级)

(1)接到灾情消息时,区教育局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研究防御重点和对策,部署有关防灾工作。加强值班,及时了解天气变化,并向学校传达预报、预警信息。

(2)学校防灾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灾情的观察,专门进行有关预防知识教育,提高教师和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并做好应急抗灾准备。

2、较大气象灾害(Ⅲ级)

(1)接到灾情警报时,区教育局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部署防灾工作,明确防御目标和重点,组织指挥学校抢险救灾工作。加强值班,及时了解天气变化,并向学校传达预报、预警信息,根据预案做好危险地区师生转移的准备工作,组织人力、物力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及时将防灾情况报上级防灾领导结构。

(2)学校防灾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汛情、雪灾等情况,及时制订预防措施,并进行校舍、设施安全检查,落实相关的加固措施;靠山、靠水、有危房的学校落实抗灾措施,做好防御工作。

3、重特大气象灾害(Ⅰ、Ⅱ级)

(1)接到紧急警报时,区教育局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启动相应的等级响应,根据上级要求,动员部署防灾工作。区教育局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向学校传达灾害的预报、预警,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师生,组织人力、物力抢险救灾;及时将防灾情况报上级防灾领导结构。

(2)学校防灾工作领导小组要坚守岗位,检查落实防灾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的手机和学校值班电话全天候开机,确保通信畅通,若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区教育局和当地政府汇报,出现重大灾情时,立即将灾情上报当地政府防灾指挥部,请求支援;学校的建筑工地立即停工,加固在建工地的脚手架、塔吊、升降机及建筑模板,确保施工工地安全,并积极与施工单位配合,避免建材水浸受潮,减少损失,避免学校工地事故发生;按照上级要求,组织抢险小组待命抢险救灾,做好学校停课、师生撤离、贵重设备转移安置等工作,以确保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

四、应急保障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区教育局和学校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值班,主要负责人和值班人员的手机、值班电话全天候开机,保障防灾现场通讯畅通,确保防灾信息的获取和传递。

(二)应急队伍保障

组织必要的教师员工应急抢险队伍,落实学校抢险救灾工作的人力保障。

(三)治安保障

加强与当地公安部门的联系,做好学校的治安工作。

(四)医疗卫生保障

加强与卫生部门的联络,做好学校的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预防疾病流行,做好师生疾病免疫和学校公共场所消毒工作。

(五)加强防御气象灾害避险知识宣传,提高师生的防灾减灾能力。

五、善后工作

(一)各级各类学校密切注意灾情动向,灾情解除后,及早向区教育局和当地政府报告灾情损失情况,区教育局一方面及时派人分片到各地各校检查了解受灾情况,另一方面将在第一时间汇总、整理全区教育系统的灾情,并及时向上级报告全系统受灾损失情况。

(二)各校抓紧组织人员对灾后的学校进行大清理。对被淹的校园,及时请当地防疫部门进行防疫消毒处理,对重大疫情、病情采取紧急措施,防止疫情的传播和蔓延。对受损较严重的校舍门窗、屋面,以及围墙、宣传栏、自行车棚等,及时提出整改方案上报,并抓紧落实维修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三)各校及时向全校师生了解师生家庭的受灾情况,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多种有效的措施对受灾师生家庭进行适当慰问和救助,确保不使一名学生因家庭受灾而失学。

(四)抗灾救灾后,区教育局及各级各类学校针对防灾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及时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和评估。总结经验,查清灾情损失的原因,找出问题,吸取教训,修改预案,并为以后抗灾工作做好各项准备。

六、附则

(一)预案制定与完善

本预案由区教育局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区教育局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对预案进行评估,视情况变化作出相应修改。各校防灾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预案制定相应的防御气象灾害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