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09 16: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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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XX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2013—2020
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三期行动计划(2018—2020年)》《XX县大气污染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XX县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方案》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全县国省干线公路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改善公路扬尘污染指标,努力打造绿色环保的公路通行环境,结合我局工作职责,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重点及责任分工
(一)加大道路保洁力度,保持洁净的路容路貌。修订完善《XX国省干线道路日常保洁分级管理工作导则(试行)》,细化保洁车辆路段责任分工,明确责任人,实施定时保洁、定时机扫、定时洒水。全县境内的国省干线公路全面落实公路湿扫和高压冲洗,湿式清扫率达到100%,同时辅以人工捡拾垃圾。凡遇到县级或市级环保部门大气污染指数预警时,要快速响应,启动相应预案,主动加班加点,迅速提高国省干线公路湿式保洁和冲洗路面频次,充分利用洗扫车、湿式清扫车、洒水车和护栏清洗设备联合作业,及时清理清洗积尘路面,路面范围内达到路见本色、基本无浮土。定期清洗中央分隔带、桥梁护栏、标志标牌、示警桩等沿线设施,保持洁净环保的公路通行环境。(牵头科室:养护管理科、各公路站)
(二)加大施工监管力度,落实无尘化施工措施。按照《济宁市绿色工地动态管控实施方案》,加大我县境内国省干线公路大中修工程及高速公路施工监管力度,督导施工企业严格按照《公路施工扬尘治理技术导则》组织作业,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八个百分百”和加细加严措施,积极推行“无尘化”施工模式,努力提升施工现场绿色水平。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按要求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加大环保督导巡查,对督导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书面整改通知,同时抄报业主单位,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报县环境执法大队,依法依规从严处理。(牵头科室:工程管理科、高速推进组办公室、安全管理科)
(三)加大污染源头排查,营造整洁的路域环境。加强环保执法力度,排查公路沿线停车场、砂石料场及煤厂等涉路污染源,积极协同地方政府落实源头管控措施;对于重要交通运输路段、城区周边区域等,加大环保巡查频次,禁止占道经营污染路面等行为;利用超限超载检查站点,积极配合公安、交通部门,严厉查处抛洒滴漏污染路面的运输车辆,加强公路运输污染管控,保持整洁有序的公路环境。(牵头科室:路政管理科)
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认真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进一步细化分解工作任务,落实环保措施到岗、到人、到项目、到路段,逐级、逐人、逐岗细化分解,拧紧责任螺丝、强化责任传导,全面夯实“任务层层包保、责任层层传递”的环保责任体系,确保各项整治措施落实到位。(牵头科室:相关业务科室、各公路站)
防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关于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相关部署,严格落实《安徽省2021年应对气候变化和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皖大气办﹝2021﹞3号),以及我厅会同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的《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和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等工作要求,为全省持续改善城市空气质量做出积极贡献,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继续强化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各地要严格落实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六个百分百”措施;县级以上主城区内施工现场严禁露天(或未密闭)搅拌混凝土、砂浆和灰土拌合;严控拆除过程中扬尘污染。实现规模以上建筑工地安装视频监控和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并与属地相关部门联网。
(二)持续提升混凝土搅拌站环境综合整治质量。根据《安徽省混凝土搅拌站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和《标准》要求,排查和解决标准落实不高、措施不严等问题。指导企业建立内部管理制度和完善内部管控机制。配合属地政府做好搅拌站布点规划和取缔无资质搅拌站工作;积极推进建设绿色搅拌站建设;实现搅拌站视频监控和扬尘在线监测全覆盖。
(三)持续推进城市道路扬尘管控。各地要加强城市道路扬尘管控工作,采取有效的降尘及防尘措施,降低道路扬尘。大力推进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工作市场化、专业化、标准化,持续加大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推进力度,提高城市建成区和县城道路机械化清扫率。
二、主要任务
(一)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
1.压实监管部门职责。按照省大气办《关于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有关工作的通知》(皖大气办〔2017〕27号)(简称27号文)要求,各市要落实市政道路(含轨道交通)、国有投资建筑工程、拆除工程等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监管部门及层级监管责任。建立扬尘防治“三单制台账”(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实施清单管理。同时,市级监管部门要落实辖区内县(区、开发区)监管部门“三单制台账”全覆盖,按月更新“三单制台账”。
2.强化各方主体落实扬尘治理主体责任。各地主管部门要督促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按照《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定期检查施工现场落实扬尘防治措施情况。严格检查建设单位落实扬尘防治工作方案和扬尘防治费支付情况,确保经费按时拨付,未落实扬尘防治措施的新开工项目要暂缓开工。
(二)强化扬尘防治薄弱环节监管全覆盖
加强对各类园区(含自贸区)的扬尘污染防治监管。加大对市政道路(含轨道交通)、政府投资建筑工程(含未批先建)和拆除工程(含未批先拆)巡查力度。严格按照《标准》要求,督查建设单位在开工和拆除前组织编制并上报扬尘防治专项工作方案实际落实情况;施工单位扬尘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监理单位扬尘防治监理责任落实情况。对扬尘防控措施不到位的项目,要加大监督整改力度;对屡改屡犯、消极整改、拒不整改等情节严重的责任单位,要加大处罚力度。
(三)推进扬尘防治差别化管控
要结合《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重污染天气建筑扬尘防治应急预案》和本地实际,强化部门联动,加强与生态环境部门协调联动,在属地大气办统一指挥下,互通工作信息,做好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分级分类管控,在重污染天气管控时严禁“一刀切”。注重奖优罚劣,差异化管理,对扬尘治理成绩突出的工地,优先推荐申报文明示范工地、省市优质工程等。
(四)提高建筑施工扬尘防治信息水平
积极推动“智慧工地”建设,推广和应用先进的扬尘防治技术和设备,发挥科技在扬尘防治中的作用,提升施工现场文明和智慧化施工、信息监管水平。按要求安装扬尘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鼓励市本级建立统一监管平台,实现超标预警,远程控制施工现场降尘设施联动自动降尘。建筑工地出入口安装的视频监控系统对车辆冲洗情况可进行核查,视频监控资料需保留1个月,供监管部门核查和倒查。
(五)持续提升混凝土搅拌站环境综合整治质量
一是对照《安徽省混凝土搅拌站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和《标准》进行全面排查,建立“三单制台账”,对照台账问题,按期整改。解决好已建料场大棚规模不能满足产能需求,铲车作业区无抑尘措施,筒仓和搅拌主机收尘不符合强制性脉冲除尘设施要求,废水废渣管控不严等问题;指导企业健全内部各项环境管控制度。二是搅拌站视频监控和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安装全覆盖,并与属地有关部门联网。三是推进绿色搅拌站建设,新建、迁建搅拌站鼓励按照绿色搅拌站要求建设,扶持有条件搅拌站改建为绿色搅拌站。各市应出台绿色搅拌站建设激励机制,引导和扶持绿色搅拌站健康发展。四是配合属地政府取缔无资质搅拌站,按照省大气办27号文要求,做好无资质搅拌站摸底排查上报工作。
(六) 加强道路扬尘综合整治
持续加大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推进力度,提高城市建成区和县城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城市重点区域全面实施道路湿扫、吸扫作业,城市主要道路机动车道每日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进行洒水降尘或者冲洗,提高城市道路保洁质量和效率,有效控制道路扬尘污染。严格渣土运输处置监管执法,充分发挥数字城管平台作用,加强渣土运输车辆规范化管理。
(七)推广新型绿色建造方式
加快完善装配式建筑技术标准体系,加强国家级装配式示范城市、基地建设指导和监督,坚持质量安全和宜装配则装配原则,因地制宜选择适合本地区的钢结构、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等装配式建筑技术,稳步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培训宣贯。2021年是大气污染防治“十四五”开局之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大气污染防治主管部门要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部署,强化对扬尘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实现扬尘治理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要认真组织,深入到企业和施工现场宣贯《标准》和《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用好农民工夜校,对照《标准》边学边改,使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和广大从业人员人人知晓,提高扬尘防治行为自觉。
(一)编制目的
为规范和强化环境空气质量考核预警、重污染天气应对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机制,提高重污染天气预测预警和应急响应能力,减少重污染天气发生频率和污染程度,保障环境安全和公众身体健康,编制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湖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关于推进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办大气函﹝2018﹞875)、原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的函》(环办函〔2013〕504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鄂政发〔2018〕44号)、《湖北省环境空气质量考核预警和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鄂政办发〔2019〕16号)、《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等法律法规和规定。
(三)定义
本预案所指的重污染天气,是指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aqi大于200,即空气环境质量达到五级(重度污染)及以上污染程度的大气污染。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阳新县范围内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五)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属地管理、统一领导,加强预警、提前响应,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原则。
(六)预案体系
本预案是我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的组成部分,其下级预案包括县政府相关部门实施方案和相关企业单位操作方案、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实施方案。
阳新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应包含本级政府相关部门重污染天气应对实施方案和相关企业单位操作方案、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实施方案。
当国家区域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湖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黄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时,本预案要服从国家区域性、湖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或黄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要求。
二、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成立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阳新县重污染天气应急组织、指挥和决策。分管副县长任指挥长,县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环保局局长担任副指挥长,县财政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城管执法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经信局、县发改局、县交通局、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教育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和湖泊局、县气象局、县供电公司、各镇(区)分管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县环保局分管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贯彻指挥部的指令和部署,组织重污染天气应对研判、会商以及相关信息和上报,督导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落实重污染天气职责分工,组建重污染天气督导检查组,指导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组织对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进行分析、总结,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管理有关工作,承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指挥部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
(二)成员单位职责
1.县委宣传部负责预案的宣传工作,发挥媒体作用,加大对公众健康防护,建议性和强制性污染减排等措施的宣传力度;
督导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网络等媒体及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做好宣传、信息和新闻报道等工作;
引导公众建立合理的心理预期,增强公众的防范意识和相关心理准备,提供公众的防范能力。
2.县发改局负责制定重污染天气电力行业重点排污企业应急保障预案,组织相关企业编制和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
协调预警或应急状态下的能源保障工作;
负责对电力行业重点排污企业落实重污染天气企业应急预案限产限排等措施情况开展督查和检查。
3.县教育局负责组织指导幼儿园及学校落实停止户外活动、停课等应急响应措施,开展学生防护大气重污染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
4.县经信局负责制定重污染天气非电力行业重点排污企业应急保障预案并组织落实;
负责对重点排污企业落实重污染天气企业应急预案限产限排等措施情况开展督查和检查。
5.县公安局负责制定重污染天气机动车禁、限行应急保障预案并组织落实;
制定城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协同开展高污染排放车辆检查等其他大气污染防治执法工作。
6.县财政局负责做好重污染天气预警与应急工作所需县级经费保障;
保障区域环境空气质量预警、大气重污染应急所需资金并加强预算绩效管理。
7.县环保局负责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统筹协调;
负责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会同县气象局开展重污染天气预警会商和环境空气质量预报,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预警建议,并根据指挥部办公室指令预警信息;督促制定重污染天气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执法检查方案,并督导落实;
加大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工作力度;
落实大气工业源“一厂一策”,实施应急减排清单式管理。
8.县住建局负责督导建筑工地、市政工程工地、拆迁工地、预拌混泥土企业、预拌砂浆企业、建筑工地及工程机械落实应急响应减排措施。
9.县城管执法局负责加强城区道路清扫、冲洗作业;
加强渣土车运输扬尘污染监管和查处力度;
实施餐饮服务业油烟、露天烧烤、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配合公安部门做好城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
10.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督导矿山企业落实应急响应减排措施。
11.县交通局负责开展城区违规运输车辆查处、加大公共交通运力应急保障力度,督导城区进出口道路、公路建设工程机械落实应急响应减排措施;
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大宗物料运输物流企业错峰运输管控方案并组织实施。
12.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制定全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并组织落实;
积极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开展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工作。
13.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大气重污染防病知识宣传,组织、协调医疗机构做好心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的诊疗和救治工作,及时处置应重污染天气引发的公共卫生事件。
14.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商品煤质量监管,锅炉节能标准执行情况和锅炉生产、进口、销售环节环境保护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打击生产、销售非标车(船)用燃料等专项行动。
15.县水利和湖泊局负责制定重污染天气水利工程施工场地及施工运输车辆的扬尘控制实施方案,并督导落实。
16.县供电公司负责管控企业用电量调度,积极配合政府部门采取相应强制措施。
17.县气象局负责制定重污染天气气象保障预案并组织落实;
及时提供重污染天气气象预报信息,与环保等部门联合开展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会商与,适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各镇(区)对本辖区内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负全责,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体系,制订和完善本区域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降低人为活动对本辖区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
三、监测与预警
(一)监测
县环保局、县气象局应当建立健全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气象监测网络,建立信息资源交换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建立会商研判机制,重污染天气过程期间,每日对气象要素与污染成分聚合态势和aqi进行分析、研判,及时提出、调整、解除预警建议,为预警、响应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二)预警
1.预警分级
重污染天气预警统一以空气质量指数(aqi)日均值为指标,按连续24小时(可以跨自然日)均值计算,以aqi>200持续天数作为各级别预警启动的基本条件。
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统一由低到高分为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三级,各级别分级标准为:
(1)Ⅲ级(黄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2)Ⅱ级(橙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并将持续3天(72小时)且出现aqi日均值>300的情况。
(3)Ⅰ级(红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并将持续4天(96小时)及以上且aqi日均值>300并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
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
坚持预防优先的原则,当预测未来24小时出现pm10均值浓度>150μg/m3、pm2.5均值浓度>75μg/m3、或臭氧(o3)8小时滑动平均浓度>160μg/m3,且未达到黄色预警级别时,应加强公众健康防护信息提示,结合实际情况可以采取临时管控措施或提前采取黄石预警响应措施。
因沙尘造成的重污染天气,参照生态环境部关于沙尘天气相关要求执行,不纳入应急预案范畴。
2.预警条件
当预测可能出现上述重污染天气条件时,应当按空气质量预报结果上限确定预警级别。
3.预警
达到县级预警条件或接到市级预警启动通知时,县指挥部办公室拟制《启动阳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建议》报指挥部审批。启动Ⅲ级(黄石预警)由指挥部指挥长批准,启动Ⅱ级(橙色预警)、Ⅰ级(红色预警)经指挥部同意后由县长批准。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本县的预警信息,通知各成员单位启动应急响应。
4.预警的调整与解除
当空气质量改善到相应级别预警启动标准以下,且预测将持续36小时以上时,可以降低预警级别或解除预警,并提前信息。当监测空气质量已经达到严重污染,且预测未来24小时内不会有明显改善时,应根据实际污染情况及时调整到相应级别的预警。
当预测发生前后两次重污染过程,且间隔时间未达到解除预警条件时,应按一次重污染过程计算,从高级别启动预警。预警调整、解除的主体及程序和预警信息相同。
四、应急响应
(一)预案启动。启动阳新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后,即启动本预案。预案启动后,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按照各自职责和具体应急行动方案,迅速开展应急响应。
(二)分级响应。按照预警时确定的时间启动应急响应。当黄色预警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当橙色预警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当红色预警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当市级预警时,应当启动不低于市级预警级别的应急响应;已启动红色预警时,仍执行Ⅰ级应急响应。
(三)响应措施。预警信息后,县指挥部应当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和相关企业进入应急响应状态,并采取相应级别的响应措施。
1.预警Ⅲ级(黄色)响应
(1)健康防护措施。儿童、老年人和心脏病、肺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停留在室内,暂停户外活动;
一般人群减少户外活动,尽量减少开窗通风时间。室外作业人员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倡导公众节约用电。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减少汽车上路行驶。
(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提高道路保洁和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2次/天以上。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对所有区域的有色、钢铁、化工、水泥等重点行业限产10%,减少污染物排放。对主城区的交通主干道进行限行管制。
2.预警Ⅱ级(橙色)响应
(1)健康防护提醒措施。提醒儿童、老年人和病人留在室内,避免体力消耗;
一般人群避免户外活动。室外作业人员减少室外作业时间,并加强防护。
(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倡导公众节约用电。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减少汽车上路行驶。暂停露天大规模群众活动。
(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提高道路保洁和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3次/天以上。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对所有区域的有色、钢铁、化工、水泥等重点行业限产20%,减少污染物排放。对主城区的交通主干道进行禁行管制。中小学和幼托机构一律禁止室外体育课及户外活动。
3.预警i级(红色)响应
(1)健康防护提醒措施。儿童、老年人和病人留在室内,避免体力消耗;一般人群避免户外活动。室外作业人员减少室外作业时间,并加强防护。
(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倡导公众节约用电。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减少汽车上路行驶。暂停露天大规模群众活动。
(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提高道路保洁和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4次/天以上。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对所有区域的有色、钢铁、化工、水泥等重点行业限产30%,减少污染物排放。对主城区的交通主干道进行禁行管制。中小学和幼托机构一律禁止室外体育课及户外活动。
五、信息公开
1.信息公开内容
信息公开内容应包括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重污染天气可能持续的时间、潜在的危害及防范建议、应急工作进展情况等。
2.信息公开形式
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移动通讯等媒体以信息、科普宣传、情况通报、专家访谈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3.信息公开组织
阳新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信息公开,宣传部门负责新闻宣传和舆情引导处置。
4.信息报告
环保部门和气象部门应当及时将本辖区内重污染天气黄色及以上级别预警的启动、级别调整和解除情况每日通过网络或传真按时上报。内容包括发生重污染天气城市的预警启动时间、级别、主要污染物、采取的应急措施、预警信息情况等内容。
5.响应终止
预警解除即响应终止。响应终止由市级指挥部办公室下达指令,县政府根据指令,结合当地重污染天气实际下达本级响应终止指令。
六、总结评估
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相关企业应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过程记录,建立档案制度。应急响应终止后3个工作日内,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将应急措施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报指挥部办公室,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总结评估,提出改进建议报县人民政府和市级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
七、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当发生大范围区域大气重度或严重污染时,在县大气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的统一督导下,各相关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主动、科学、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促进本地区空气质量持续好转,确保环境安全。
(二)物资保障。相关单位根据各自职能,储备种类齐全、数量充足的应急仪器、车辆和防护器材等常备应急救援物资,同时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应急响应时所需物资的调用、采购、储备、管理,遵循“服从调动、服务大局”的原则,保证应急救援的需求。
(三)通信与信息保障。建立和完善阳新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系统,各成员单位应明确应急负责人和联络员,确保通信联络畅通。
(四)监督与考核。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对预警响应不力、履职缺位,失职、渎职等行为依归追责。
1.1编制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柳林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缓解重污染天气发生频率和污染程度,切实减轻重污染天气对居民健康的影响,保障人民正常生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柳林县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汾渭平原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山西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山西省打赢蓝天保卫战2019年行动计划》《山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山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吕梁市打赢蓝天保卫战2019年行动计划》《吕梁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吕梁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吕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柳林县行政区域内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沙尘暴天气应对工作不适用本预案。
1.4预案体系
《柳林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是县政府专项应急预案。各乡(镇)人民政府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县直有关部门重污染天气专项预案和企业“一厂一策”实施方案,与《柳林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相衔接,共同构成柳林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
1.5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属地管理,部门联动;
科学预警,及时响应;
信息公开,全民参与的原则。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领导机构和职责
县人民政府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指挥、组织、协调全县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研究确定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
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重污染天气应对情况;
批准有关信息等。总指挥由县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副县长担任,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为指挥部成员单位。
2.2办事机构和职责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柳林分局,主任由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柳林分局局长兼任。负责贯彻指挥部的决策和部署;
组织重污染天气研判、会商以及相关信息的报送;
指导全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准备和应急演练;
组织有关单位督导应急响应措施落实;
指导和帮助企业编制“一厂一策”实施方案;
组织对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进行分析、总结;
组建重污染天气专家组、监测预报组、督导检查组、宣传报道组;
承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专家组。由环保、气象领域相关专家组成,参与重污染天气会商、预报、预警、响应及总结评估,针对重污染天气应对涉及的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为重污染天气应对提供技术指导。
监测预报组。由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柳林分局和县气象局有关技术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实施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进行环境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的观测及预报,向指挥部提供监测、预报数据信息,为预警、响应提供决策依据。
督导检查组。由县政府办公室牵头,组织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县应急管理局、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柳林分局、县交警大队、县教育局、县城市综合执法大队等部门组成督导检查组,负责对各有关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响应等职责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巡查、考核,及时反馈有关情况并对履职不到位的人员、单位提出问责处理意见。
宣传报道组。由县委宣传部牵头,组织县应急管理局、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柳林分局、县气象局、县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县交警大队、县交通局、县卫健局、地电柳林分公司、各电信运营企业及其他新闻单位组成宣传报道组,根据指挥部的信息,组织开展新闻报道,进行公众宣传,正面舆论引导。
2.3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制定本部门重污染天气专项实施方案,并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在启动预警响应期间,有效组织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并对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按要求做好应急响应各环节工作记录和台账,每日12时前向指挥部办公室报送进展信息。预警解除2个工作日内将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报指挥部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编制本辖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县级预警信息通知后,按照应急响应要求落实各项措施,动员辖区内居民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的各项防范措施;负责本辖区秸秆禁烧工作。
县委组织部: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的干部考核,配合县政府办公室监督检查各相关部门的应急准备和应对工作。
县委宣传部:发挥媒体作用,加强对预案的宣传,加大对公众健康防护、建议性和强制性污染减排等措施的宣传力度;
督导宣传部门(广播电视台、网络中心等)做好各类信息的及时、准确;
引导公众建立合理的心理预期,增强公众的防范意识和相关心理准备,提高公众的防范能力。
县政府办:负责重污染天气预警及解除信息的;负责组成督导检查组,对各成员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准备、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县纪委监委:为全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提供纪律保障,对各部门贯彻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不力、消极懈怠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的安全工作;负责应急响应所需应急物资的紧急调度;牵头重污染期间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配合县政府办公室做好督导检查工作。
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柳林分局:建立并完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预报、预警系统,联合县气象局开展重污染天气会商,提出预警建议;
负责预案的修订及应急减排清单的更新;
配合县工信局督促相关企业落实限产、停产措施;
参与应急期间的督导检查工作。
县气象局:制定特定气象条件下的气象干预措施、方案;
完善城市气象监测网络建设,加强气象预报能力建设,提高预报准确度;
联合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柳林分局共同开展重污染天气会商、研判、预警,提出预警建议。
县住建局:负责督促城区已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筑施工现场重污染天气下落实应急响应措施;
建立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源动态数据库;
落实重污染天气建筑施工工地、道路扬尘及以柴油为燃料的非道路工程机械污染等的应急响应措施。
县城市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建成区范围内露天烧烤的禁止工作。
县交警大队:负责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上路车辆管控措施的落实;
负责对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违反规定上路行驶的车辆依法查处;
为修订应急减排清单提供车辆保有数量等相关信息。
县交通局:制定重污染天气期间增加公共交通运力的具体措施和方案;
负责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的道路施工工地扬尘管控工作;
督促指导工业企业落实秋冬季错峰运输。
县发改局:综合协调清洁生产有关工作,将重污染天气应急体系建设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计划。
县工信局:督促指导工业企业落实秋冬季错峰生产,按照不同预警级别落实限产、停产措施;
在重污染天气期间,配合生态环境等部门对加油站、储油库的油气回收治理设施正常使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县能源局:负责督促全县煤炭及洗(选)行业有效落实应急响应措施;
加强煤炭质量的源头监督管理,建立重污染天气期间的优质应急煤供应体系;
负责发电节能减排调度工作和散煤清洁能源替代工作。
县教科局:落实重污染天气期间减少或停止户外活动、停课等措施;
组织开展针对学生的重污染天气预防与改善个人环境行为的环保知识普及教育工作。
县卫健体局:负责在重污染天气期间,开展重污染天气造成的急性疾病预防知识宣传;
组织医疗机构做好心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的诊疗保障和救治工作。
县财政局:统筹安排全县重污染天气应对、各相关部门应急能力建设、专家咨询、应急演练、应急物资储备等相关工作所需经费,为应急响应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县农业农村局: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及时为各乡(镇)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
县水利局:负责水利工程施工场地应急响应措施的落实;
负责河道、湖泊、岸滩露天焚烧的禁止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督导露天矿山应急响应措施的落实。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清洁煤和油品质量进行监督抽检。
地电柳林分公司:负责对限产、停产企业实施供电管控;
负责对长期停产、取缔企业采取断电措施。
各电信运营企业:配合县委宣传部做好应急响应期间健康防护、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等信息的工作。
3预警
3.1预警分级
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采用aqi日均值为指标,aqi日均值按24小时(可以跨自然日)滑动平均值计算,以aqi>200持续天数作为各级别预警启动的基本条件;
将so21小时均值浓度作为各级别预警启动的补充条件。按照重污染天气发展趋势和严重性,将预警分为三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黄色、橙色、红色。各级别分级标准为:
黄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且短时出现重度污染、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或监测so2浓度(1小时均值)>500微克/立方米。
橙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72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预警条件;
或监测so2浓度(1小时均值)>650微克/立方米。
红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4天(96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3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
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
或监测so2浓度(1小时均值)>800微克/立方米。
健康防护提示性信息:预测aqi日均值>200持续1天时,随空气质量预报信息。
3.2监测与会商
3.2.1监测和预报
由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柳林分局会同县气象局联合建立县重污染天气监测预报平台。监测预报组做好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和气象观测,据气象条件变化趋势,结合实时环境空气质量及本地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对未来3天环境空气质量进行预报,对未来7天环境空气质量变化趋势进行预测。
3.2.2会商
建立日常会商制度,利用视频会商,联合省、市气象专家指导提高本地小气候精细化空气扩散条件预报准确度。县气象局预报未来1天可能出现不利气象条件时,应及时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由指挥部办公室发起会商。采暖季每日会商1次(上午10点),当会商认为达到重污染天气预警条件时,监测预报组形成《重污染天气预报会商意见》(附件1),于12点前提交指挥部办公室。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每日至少会商2次,专家组参与会商。未预警信息,重污染天气已经出现时,根据需要进行实时会商。
3.3预警启动、打断与解除
3.3.1预警启动和程序
原则上应提前24小时以上预警信息,当预测应启动红色预警时提前48小时。
监测预报组形成《重污染天气预报会商意见》,于1小时内提交指挥部办公室,形成《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解除)审批表》(附件2),预警时,原则上《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解除)审批表》报指挥部,黄色和橙色预警由副总指挥签发,红色预警由总指挥签发。
预警信息对象为需要采取响应措施的成员单位。预警信息包括重污染天气出现的时间、范围、污染程度、主要污染物、预警级别及气象条件情况等。
3.3.2打断判定及预警级别调整
当预测发生前后两次重污染过程,但间隔时间未达到解除预警条件时,应按一次重污染过程计算,从严启动预警。
预警信息后,由于气象条件变化,监测预报组会商认为达到其他级别的预警条件,预警需要升级或降级的,按照预警程序调整预警级别。当空气质量监测aqi已经达到重度污染及以上级别且预测未来24小时不会有明显改善时,要根据实际情况尽早启动或升级预警级别。当预测或监测空气质量改善到相应预警级别启动标准以下,且预测将持续36小时以上时,可以降低预警级别。当全县空气质量指数在不同预警级别条件内频繁波动时,可按高级别预警执行。
3.3.3预警解除
当预测或监测空气质量改善到轻度污染及以下级别,且预测将持续36小时以上时,监测预报组形成《重污染天气预报会商意见》,提出预警解除时间,于1小时内提交指挥部办公室,形成《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解除)审批表》上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批准,按照程序解除。
4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分级及内容
对应预警等级,实行三级响应。
当黄色预警时,启动三级响应。
当橙色预警时,启动二级响应。
当红色预警时,启动一级响应。
当紧急橙色或黄色预警信息时,指挥部可根据专家组会商意见,要求重点区域、重点行业企业实行更为严格的响应措施,以达到应急调控目标。
4.2应急响应措施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是在落实大气污染治理日常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减排力度,实现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大气主要污染物的大幅和快速削减,确保实现全社会so2、nox、颗粒物在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级别的减排比例分别达到20%、30%和40%以上,vocs减排比例分别达到10%、20%和30%以上,so2和nox的减排比例可适当调整,但二者比例之和不应低于上述总体要求。
对涉及民生和安全生产等原因不能停产、限产或生产工序不可中断的企业,通过提高治污效率、限制生产负荷等方式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
4.2.1健康防护提示性信息
(1)公众防护措施
①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台、各通信公司向公众预警信息、健康提示信息和倡议性减排措施。
②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尽量减少开窗通风时间。
③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④已安装空气净化装置的幼儿园、中小学和企事业单位等,及时开启空气净化装置。
(2)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①政府机构、公共事业单位、商场等公共场所空调温度设定夏季不低于26℃,冬季不高于18℃。
②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
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③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自觉调整生产周期,减少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多发时段的污染物排放。企事业单位、工业企业用煤主动替换为优质燃料煤。
④so2超标严重且未实施清洁取暖改造的区域加强对居民的宣传力度,鼓励居民使用型煤等清洁燃料、环保型炉具,或采用电能进行短期替代。
4.2.2三级应急响应措施
在落实健康防护提示性信息的基础上,增加如下措施:
(1)公众防护措施
①组织中小学、幼儿园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
②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③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2)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①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vocs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②倡导排污单位加强管理,尽量降低生产负荷,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提高治污设施处理效率、缩短生产时间,可安排设备大修、炉窑冷修等工作。
(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①工业企业减排措施
工业企业按照“工业源应急减排清单”采取限停产、运输管控等减排措施。其中,重点行业管控措施如下:
当研判预测未来较长时间段内,有可能连续多次出现重污染天气过程,将频繁启动橙色及以上预警时,可提前指导行政区域内焦化、氧化铝、玻璃等生产工序不可中断或短时间内难以完全停产的行业,预先调整生产计划,确保在预警期间能够有效落实应急减排措施。
焦化行业:延长结焦时间至48小时;
热回收焦企业在现有基础上延长结焦时间24小时;
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氧化铝:熟料烧成和焙烧工序停50%,以生产线计。
水泥:水泥制品、粉磨站停产;
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砖瓦窑:非隧道窑企业停产,禁止运输。
玻璃:按前一年中,日生产最低负荷运行,自启动预警日当天起计;
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石灰窑:停产;
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工业涂装:使用溶剂型涂料的企业调漆、供漆、涂装、干燥/烘干等涉vocs排放工序停产;
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工业锅炉:绩效等级与所属企业或服务企业绩效等级挂钩,按绩效评级水平较低级别计,按照所属企业采取相应减排措施。
火力发电和热力供应企业:执行二氧化硫20毫克/立方米或氮氧化物35毫克/立方米排放要求,无法达到的企业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煤炭井下开采及洗选、其他矿物井下开采: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有色金属露天开采:停止破碎、筛分、爆破等工段;
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非金属采矿与加工:停止破碎、筛分等工段;
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化工行业:停产30%,以生产线计(单条生产线以70%负荷运行);
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酒类制造: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建筑材料制造:沥青建筑材料停产,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其他建筑材料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储煤场等堆场: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焦化行业协同供气企业:按要求实施以气定产。
对于生产工序不可中断,通过采取提高治污效率、限制生产负荷等措施减排的重点排污企业:需安装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cems),并提供分布式控制系统(dcs)一年以上数据记录,自证达到减排比例要求。
②机动车控制措施
按照“移动源应急减排清单”执行。微、轻、中型载货汽车(汽油、燃气)和微、小、中型载客汽车(汽油、燃气)国1及以前非营运车辆全天禁止通行;
微、轻载货汽车(柴油)和小、中、大型载客汽车(柴油)国3及以下柴油车8:00-20:00禁止通行;
中型载货汽车(柴油)国3及以下柴油车全天禁止通行;
重型载货汽车禁止驶入限行区域,引导外地过境车辆避开限行区域行驶;
大型载客汽车(汽油)公交备用车辆全部上路,增加运营班次,延长运营时间,主干线路首班时间提前,晚班时间适当延后;
三轮车、低速汽车、摩托车全天禁止通行。施工工地和工业企业厂区内20:00-次日8:00停止使用国2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
其他企业车辆按照“工业应急减排清单”执行。
③扬尘污染控制措施
矿山、石料厂、石材厂等应停止露天作业;
施工工地应停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建筑工地裸露地面实施全覆盖;
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应增加机扫和洒水频次;
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渣土、石料等运输车辆停止上路。
4.2.3二级应急响应措施
在执行三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增加如下措施:
(1)公众防护措施
指导中小学、幼儿园采取弹性教学,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
(2)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①倡导企事业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加大公共交通运力,延长公交车运行时间。
②自觉停驶2007年12月31日前注册的燃油机动车。
(3)强制性减排措施
①工业企业减排措施
工业企业按照“工业源减排清单”采取限停产、运输管控等减排措施。
氧化铝: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水泥:水泥熟料生产线停产。
砖瓦窑:停产;
禁止运输。
工业涂装:使用粉末、水性、高固体分、紫外光固化等低vocs含量涂料的企业调漆、供漆、涂装、干燥/烘干等涉vocs排放工序停产50%(含)以上,以生产线计。
有色金属露天开采:停产。
非金属采矿与加工:停产。
建筑材料制造:停产。
机加工(金属结构加工):停止露天大气污染物排放环节作业(喷漆、打磨、电焊等)。
汽修:调漆、供漆、涂装、干燥/烘干等涉vocs排放工序停产。
②机动车控制措施
施工工地和工业企业厂区内停止使用国2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
矿山(含煤矿)、洗煤厂、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次)的单位应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等除外)。其他企业车辆按照“工业应急减排清单”执行。
③扬尘污染控制措施
建筑施工在非冰冻期内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企业堆场防尘措施到位,同时非冰冻期内洒水次数在原有基础上每天增加1次。
4.2.4一级应急响应措施
在执行二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增加如下措施:
(1)公众防护措施
接到红色预警且aqi日均值达到500时,在县教育局指导下,有条件的学校可采取停课措施。对已经到校的学生,学校可安排学生自习;
对未到校的学生,学校可通过远程教育等方式,安排学生在家学习。
(2)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自觉停驶2008年12月31日前注册的燃油机动车。
(3)强制性减排措施
①工业企业减排措施
工业企业按照“工业源减排清单”采取限停产、运输管控等减排措施。其中,重点行业管控措施在二级预警措施基础上增加:
水泥行业:停产。
工业涂装:调漆、供漆、涂装、干燥/烘干等涉vocs排放工序停产。
煤炭井下开采及洗选、其他矿物井下开采:禁止运输。
有色金属露天开采:停产,禁止运输。
非金属采矿与加工:停产;
禁止运输。
储煤场:停止装卸等露天作业,禁止运输。
机加工(金属结构加工):停产。
②机动车限行措施
微、轻、中型载货汽车(汽油、燃气)和微、小、中型载客汽车(汽油、燃气)实施区域限行;
微、轻、中载货汽车(柴油)和小、中、大型载客汽车(柴油)国3及以下柴油车全天禁止通行;
重型载货汽车禁止驶入限行区域,引导外地过境车辆避开限行区域行驶;
大型载客汽车(汽油)非公交车外全部停驶,公交备用车辆全部上路,机动车限号期间,实施公交优惠(免费)政策;
三轮车、低速汽车、摩托车全天禁止通行;
市域内工程机械停止使用(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
③扬尘污染控制措施
除塔吊及地下施工外,建筑施工工地整体停工。加大城市道路保洁力度,非冰冻期内主要交通干线加大机械化湿式清扫频次每日2次以上。
4.3信息报送
黄色及以上预警信息时,指挥部办公室在当日以书面形式将初报报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内容包括预警级别、时间、主要污染物等;
之后每日将续报上报,内容包括预警级别变化情况、采取的应急响应措施、取得的效果等。终报在预警解除后2个工作日内上报,内容包括应急响应终止情况、应急响应措施总结等,并填写《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统计表》(附件3)。
4.4总结评估
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应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过程记录,建立档案制度。
指挥部办公室对每次重污染天气应对过程进行评估,内容包括:重污染天气发生及预警情况,各部门响应情况,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总结应对经验、教训,评估措施效果等。
指挥部办公室于每年5月前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开展前12个月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评估,重点评估应急预案实施情况、应急措施环境效益和经济成本,以及预案内容的完整性、预警规定的详实性、响应措施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专项实施方案完备性,评估结果应在5月底前报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根据总结评估结果,应急预案、实施方案需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在当年10月底前完成修订和报备工作。
4.5督导检查
预警信息后,督导检查组及时以现场抽查和记录检查的方式,对部门专项方案和企业“一厂一策”实施方案以及各项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重点检查工业企业减排措施、道路保洁、建筑工地停工以及机动车限行等措施的落实情况。督导检查组及时将有关情况汇总报送指挥部办公室,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布。
5应急保障
5.1组织保障
指挥部办公室统筹重污染天气的预报、会商、预警与应急响应等工作,组织安排专人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工作,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专家库,并做好业务培训。指挥部成员单位和企业分别成立应急响应工作组,安排专人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
5.2经费保障
县财政局应加大重污染天气应对资金投入力度,为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应急响应与救援、监督检查,以及基础设施建设、运行和维护、应急技术支持和应急演练等各项工作提供资金保障。县直有关部门和企业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保障各自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顺利开展。
5.3物资保障
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柳林分局要制定应急期间应急仪器、车辆、人员等装备调配计划。县能源局和地电柳林分公司等相关部门应根应根据各自职能分工,做好煤炭、电力等能源的调配和管理工作。确保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顺利开展。
5.4预报预警能力保障
县人民政府应加强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能力建设,完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仪器设备、预报预警模型等软硬件配备,实现重污染天气应急数据库管理。
5.5通信与信息保障
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建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值守制度,健全应急人员通信信息库,明确重污染天气应急负责人和联络员,并制定应急信息通信系统及维护方案,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确保应急信息和指令的及时有效传达。
5.6医疗卫生保障
县卫健体局应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所致疾病卫生应急专家库,同时做好患者诊治相关准备工作,确保应急状态下相关医务人员及时到位,加强相关医疗物资储备与应急调配机制建设,以易感人群为重点,加强重污染天气健康防护常识宣传教育。
6预案管理
6.1预案宣传
充分利用互联网、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及信息网络,加强预案以及重污染天气应急相关法律法规和预防、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及时、准确重污染天气有关信息,正确引导舆论。
6.2预案培训
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培训制度,根据应急预案职责分工,制定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与时间,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对各自职责的落实和监管方式进行培训,确保应急时监督执法到位;
重点企业对“工业源减排清单”应急措施响应及落实进行技术培训。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确保培训规范有序进行。
6.3预案演练
指挥部成员单位和相关企业针对政府应急预案、部门专项实施方案以及企业“一厂一策”实施方案进行演练,尤其对具体操作流程和岗位职责进行演练,提高应对能力。指挥部每年在进入采暖期前组织一次综合性演练,可采用桌面推演加部分环节拉动演练的形式。演练结束后,进行演练总结,针对演练暴露出的问题,及时改进和完善,并填写《重污染天气应急演练记录表》(附件4)。
6.4预案修订
本预案原则上每三年修订一次。当出现需要适时修订的情形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
7附则
7.1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柳林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环境监控与预警是化工园区环境管理工作中的热点与挑战。在园区科学规划环境管理、建立包含气体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管理系统、大气环境监控预警系统和应急救援系统在内的大气环境管理平台,是园区大气环境质量控制、预防环境污染事件的重要前提。同时也是实现园区可持续发展、保障生产安全和人员健康的有效途径。
关键词:
泄漏检测与修复;监控与预警;应急救援
化工园区在为地区经济发展提供动力,创造就业机会的同时,也面临着重大的环境和安全风险。密集的化工企业所生产和使用的高危险化学品、排放出的大量污染物,进入大气中,其影响范围之广、危害之大,致使园区面临严重的环境安全风险[1-3],甚至于时常导致化工行业的污染事故和污染纠纷的发生[4]。园区在日常环境管理工作中也存在着重大的挑战,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在园区聚集着大量的潜在风险源,在其“运输、储存、使用”的动态管理过程中须辅以实施LDAR技术,实现针对环境安全风险的科学预判;二是园区环境污染的来源面广、园区环境质量在线监控存在工作量大、复杂,须建立科学系统的监控预警平台,实现对园区大气质量的实时监控;三是缺乏有效的第三方应急救援力量,协助环境管理部门对环境污染应急事故进行有效管理和及时处置,实现事故发生对人的健康影响和环境污染最小化[5]。
1LDAR技术在园区环境管理中的应用
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是指对工业生产全过程挥发性有机物物料逸散、泄漏进行控制的系统工程。我国自2010年将VOCs纳入防控重点以来,不断完善与LDAR技术改造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目前各省市开始逐步制定LDAR技术指南、挥发性气体无泄漏检测规程和相应的排放控制标准。LDAR技术本着“源头控制、预防优先、防治结合、综合治理、总量控制、持续改进”的原则,为实现提升污染管控能力、推动企业技术进步、促进空气质量改善的目标提供切实有效的途径。
1.1LDAR技术原理LDAR技术在完善无泄漏装置检查合格标准的基础上,以泄漏零容忍为目标,积极开展LDAR工作,利用专业在线查漏检测设备,加大检查力度,确保实现“查漏-修复-消漏”三个环节的管控]。LDAR主要分为五个步骤:泄漏点定位、定义泄漏浓度、监测组件、修复泄漏组件以及记录保存]。主要应用SDT超声波、便携式有毒挥发气体、FLUKE红外热像仪等检测方法。
1.2LDAR技术应用意义实施LDAR技术的意义在于:⑴减少产品和物料损失;⑵提高操作人员和装置安全性;⑶优化设备生产效率;⑷降低环境污染;⑸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应。LDAR技术在美国、欧盟等国家已经广泛实施,在安全事故预防、大气环境管理、人员健康保障等工作中成效显著-。
2监控预警系统在大气环境管理中的应用
2.1大气环境监控预警系统框架设计监测监控与预警体系的目标是通过构建涵盖企业污染源、园区边界和周边敏感点等在内的,点-线-面结合的数字化在线监控体系,辅助以人工例行监测、不定期抽查和应急监测等技术手段,建立各类数据存储和转储备份数据库,为PC客户端、移动APP提供数据支持与服务。在梳理园区内企业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情况,筛选特征污染物,识别重点企业和风险源的基础上,结合园区周边敏感区分布情况、现有环境监测系统和环境管理现状,设计包含在线监测、手工监测、流动监测、预警系统目标、预警系统模拟技术在内的大气环境监控预警系统。通过监控预警系统对园区大气污染的有效合理控制,实现系统的预警目标:⑴给出每一个污染源排放的影响程度和影响范围;⑵给出未来污染超标的可能性;⑶明确超标污染的来源;⑷给出突发事件的应急疏散方案。
2.2大气环境质量自动监测评价化工园区大气环境质量,判断是否符合国家制定的大气质量标准,需要将建立的大气监测站点数据共享接入相应的平台。收集并积累大气环境本底值及其变化趋势的数据,对于大气环境监控预警很有必要。
2.3气象监测数据实时的气象场数据能够为大气模型的运行提供大气扩散的背景驱动,气象数据从地方气象局获得。
2.4特征污染物自动监测建立特征污染物自动监测系统能够及时发现园区有毒有害的泄漏。在筛选出的重点企业和特征污染物的基础上,在部分影响大、风险高的重点企业建立在线监控系统。
2.5特征污染物手工监测手工监测是自动监测的重要补充。针对地域面积大、化工企业众多的园区,能够有效节省运行成本和提高工作效率。对于其他重点企业污染源、边界和敏感点,形成规范的人工监测制度,并按时将监测数据输入监控系统备查。
3应急救援
应急救援中心为满足“平战结合”需要,即首先满足对各级各类环境风险源的日常监管,主要以预防性监控预警为主,结合“三同时”和环境评价对环境风险源进行环境安全风险评估,建立区域环境安全评估体系,完成应急预案的建立、评价、演练和修订。其次满足应急指挥需要,即当突发性环境事件发生后,环境管理部门能用其实现对环境应急事件的指挥、调度、勘察、决策、响应、联络、处置等一系列有序管理,切实保护人员、财产和环境。
3.1风险源管理子系统该系统包含企业内风险源的基本信息、主要产品、生产区、储罐区、废气污染物产生和排放、废气处理设施基本情况、固定风险源、移动风险源、危险品台账的管理、以及以上信息的批量递交审核功能。
3.2应急管理机构子系统该系统包括应急救援物资、应急救援设施、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专家等。
3.3事故预警技术支持子系统该系统包括园区大气环境预警模块、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健康风险评估系统、应急及预防知识、危险化学品手册、法律法规查询和案例库维护和查询等。
3.4事故救援决策子系统该系统包括接警、事故识别、快速出警调动、现场调查报告、应急监测管理、应急监测点位布局、应急监测数据管理、启动应急预案、应急响应级别确认、应急救援力量调度、事故跟踪模块的开发,与GIS的交互操作,事故影响分析、事故报告生成等功能。
4园区大气环境管理平台建设
4.1设计目标与原则通过灵活的数据采集和解析过程、污染物数据标准化技术和Windows文件监控服务,基于FileDependency技术,对大气环境进行实时监听、解析、存储和预警,平台实时监控污染物采集设备的数据变化,并给予事件回调等技术方式,自动转入下一步的数据解析及处理阶段。实现大气污染实时化智能报警和形象展示。
4.2平台设计层次平台设计内容包括用户界面层、业务逻辑层和数据处理层。用户界面层是用于显示数据和接收用户输入的数据,为用户提供形象的图形化数据展示、连续监测数据动画播放和特殊文件打开的一种交互式操作的界面。业务逻辑层是通过使用相关的业务处理模块,为用户界面层提供服务,其服务方式有两种:一是为用户界面数据展示提供相关数据;二是把用户发送的指令向底层传递。它起到了数据交换中承上启下的作用,对于数据访问层而言,它是调用者;对于表示层而言,它却是被调用者。依赖与被依赖的关系都纠结在业务逻辑层上,如何实现依赖关系的解耦,则是本平台的一个设计难点。数据处理层主要是负责数据库的访问,为业务逻辑层提供数据支撑,为平台的整体的性能提升提供技术支撑。
4.3平台功能内容本平台共分为8大子系统进行建设,分别为污染物数据库建设、环境质量监测系统、统计分析系统、应急指挥系统、三维GIS系统、环境APP、值守班系统、信息更新与维护,涵盖了从污染数据采集及处理,到特征污染物实时监控,再到园区边界环境监控及应急指挥与处置,实现了对特征污染物、企业工况的实时监督与管理,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
5结语
当前化工园区经济发展与环境安全并重,对园区环境治理、质量控制、事故预防等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在环境管理中将LDAR技术、监控预警技术、应急救援技术进行整合,建设“三位一体”的综合平台,对园区环境质量实行全面管理将成为园区环境与安全管理的新趋势。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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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杨明森.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特点及原因.中国环境年鉴,2010.
在过去的十多年里,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大气所副研究员胡京南一直跟踪研究PM2.5。他2000年开始的博士论文就是关注这种细微粒子,最后的论文题目定位在机动车尾气中的PM2.5排放特征。胡京南现任职于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移动源污染控制研究科技创新基地,是交通污染与空气质量研究团队的负责人。
在雾霾天气里,PM2.5之所以成为重点监控对象,除了它粒径小可以进入肺泡、毒性大而危害人体健康之外,另一个重要因素是,PM2.5对大气能见度的影响最为直接。
PM2.5的来源,对北京地区来说,目前主要是北京及周边地区(环首都圈)的火电和工业、机动车尾气、冬季采暖以及其他,比如秸秆焚烧、餐饮油烟等。在知晓来源之后,谁都看得出来,留给政府的是一个漫长的解决周期。
2011年,由50多位两院院士和数百位专家历时三年多完成了中国环境宏观战略研究。研究提出到2020年,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控制,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到2030年,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全面控制,环境质量全面改善;到2050年,环境质量与人民群众日益提高的物质生活水平相适应,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相适应。
实际上,这份报告的初衷是提出到2030年解决雾霾等污染问题。但的时候,不得不加上一个2020年可以实现的目标。
漫长的过程长到让老百姓心里没底,然而事实确实如此。我们已经熟悉雾霾这个名词,将在未来十多年里长期存续下去。
全民拷问
雾霾的形成是个复杂的过程。空气中的一次颗粒物和二次颗粒物,在不易扩散的气象和地形条件下累计起来,形成雾霾。在科学研究领域,中国对PM2.5问题的关注从1980年代就已经开始了。国内较为系统和大规模的PM2.5监测和研究工作是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科学院和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等高校和科研机构于2000年前后开始的。北京监测PM2.5的地点,首先是在市内的车公庄(北京市环保监测中心所在位置)、北大和清华校园、十三陵水库等地,其中十三陵水库边的监测点最早是当作背景点来研究比对的。但没过几年,采集的数据显示,十三陵水库的PM2.5污染水平与城区日趋一致。现在,研究机构已经把背景点转移到密云水库周边,甚至古北口等地,才能与市内数据进行差异对比。
北京市环境监测中心从2012年全面开展的PM2.5监测,目前已增加到35个监测点,包括城区环境评价点、郊区环境评价点、对照点及区域点、交通污染监控点四类。
十三陵水库边的监测点从背景点“沦为”普通监测点,也反映出雾霾成因中,区域性污染的影响。随着北京城区的不断扩张,夏季刮东南风时,十三陵位于北京的下风向,容易受到北京市区的影响,臭氧等二次污染物的浓度比北京城里高,这也表明了环境问题的整体性。
另一方面,与伦敦和洛杉矶的烟雾事件相比,中国的雾霾天气比它们还要复杂。
如果从成因来看,北京2000年以前的重污染天气跟英国伦敦在上世纪40年代的烟雾事件相似。2000年之前,北京的污染主要是由燃煤造成的,那时候虽然已经开始关注机动车排放,但是汽车保有量还不大。当时北京有不少大型的工业企业(比如首钢),还有很多燃煤采暖锅炉和家用小煤炉,所以当时冬季的二氧化硫浓度很高,与1940~1950年的伦敦非常相似。
而到如今,北京的空气污染呈现出很多新的特征,已经属于燃煤和机动车复合型污染。除了环首都圈的火电和工业、机动车以及冬季采暖等直接排放的PM2.5(称为一次颗粒物),上述污染源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气态污染物,还会在大气中经过化学反应后生成PM2.5(称为二次颗粒物),形成二次污染问题。
美国洛杉矶光化学烟雾也发生在上世纪40年代初期,光化学烟雾是高浓度的氮氧化物和碳氢化合物在强烈的阳光照射下,与空气中其他成份发生化学作用而产生的。这种烟雾中含有臭氧、硝酸过氧化乙酰(PAN)、醛类和酮类等化合物,滞留市区久久不散。北京夏天的光化学烟雾成因与洛杉矶烟雾非常相似,而这次冬季雾霾天里虽然也监测到臭氧,但并不是主要问题。
解决方案
1月13日,北京首次在部分污染严重区域启动《北京市空气重污染日应急方案》中最高级别的“极重污染日应急措施”,党政机关带头停驶30%的公务用车,亦庄地区有130家企业暂停生产,但是效果并不显著。
如果说这场“应急”来得有点晚,那么5年之前的演练其实也可以算应急预案了。2008年夏季的北京奥运会期间,是倾华北地区之力才保证了北京的蓝天,北京及周边地区的很多工厂都关停了。而那片蓝天也从8月9日一直持续到了8月24日,北京的空气质量连续大半个月获得了难得的“优质”的殊荣,甚至到2009年,古城墙下的老百姓们还享受了很多好天气。
奥运会开幕前,北京从7月份就开始采取阶段性措施,8月8日开幕以后采取的管控措施更加严格,如大范围关停北京及周边地区的工业企业、汽车单双号限行、暂停建筑施工和房屋装修等。但由于大气污染的生成和消散都需要一段时间,因此开幕式当天,污染并没有完全消除,直到开幕式结束后的一场降雨,才带来了从第二天到奥运会闭幕式连续16日的优质天气。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是相互促进的。在比较干净的空气中,水汽含量高就容易形成降雨。而空气污染重的话,水汽都会吸附在细颗粒物表面,悬浮在空气中,形成桑拿天,因此湿度很大却难形成降雨。
在奥运期间,过几天,就下一场小雨,空气特别好。但为什么现在北京的夏天很少见到小雨?“本来是要下雨的,因为污染累积,水汽散布在空中却难以形成降雨,从而进一步加重污染,形成恶性循环。”现在北京的夏天出现越来越多的桑拿天,不光是气候因素,跟污染也有关系。因此,当污染水平降低以后,有可能形成良性循环。解决当前的大气污染问题,需要从多方面入手,而不是简单地控制机动车或者工业排放。
首先,需要继续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削减工业污染源排放。以钢铁行业为例,目前我国的产能已经过剩,同时也是污染大户,调整产业结构是污染减排最有效的手段。“十一五”期间火电厂“上大压小”的政策,应继续推广到冶金、建材等重点工业领域。在减排技术的应用方面,工业企业的除尘是最早开展的,“十一五”期间火电厂基本建成脱硫设施,预计“十二五”期间火电厂也将大部分建成脱硝设施,而冶金、建材、化工等其它重点工业领域的脱硫脱硝,还有待加大力度推行。另外,由于监管上的不足,一些企业虽然有脱硫脱硝设施,却为了降低生产成本而常常偷排,未来应进一步强化监管和惩治措施。
其次,在人们更加关注的机动车污染方面加强管理。机动车排放对大气PM2.5浓度的贡献率在20%-30%之间,随着我国汽车保有量的不断升高,这个比例还有可能增加。提高油品质量是目前机动车污染防治的一项重点,除了油品质量改善后自身的减排效果,更是为了保证我国能够尽快应用一些先进的机动车减排技术。北京目前实施的机动车限行措施,虽然在白天会有一些减排效果,但机动车的总保有量还在不断增加,五环外的地区并不限行,夜间进城的柴油大货车仍然排放着污染,在这样一个大环境下,机动车限行对空气质量的改善作用将日趋减弱。
在我国很多地区盛行的汽车“油改气”也需要给予关注。现在国内的天然气车主要有两类,一是天然气公交车(大巴),二是天然气-汽油双燃料出租车。在成渝地区、山东、广东等地,天然气出租车已经大范围地运营。而这些天然气出租车又包括原装车和改装车,原装车实际上是汽油车经正规汽车厂的统一改装后生产销售,车辆排放需要得到相关部门的核准;而改装车则是市场上购买的汽油车被送到改装店进行改装,通常这种改装只保证动力足够,完全不考虑排放,因此到年检的时候常会发现氮氧化物排放很高。在发达国家,天然气车多是原装车,排放问题较少;而在巴西、巴基斯坦等发展中国家也有很多天然气改装车,发现了同样的污染问题。
发展天然气车是好事,对于减少一次颗粒物、特别是炭黑的排放很有帮助,但天然气车同样排放氮氧化物等气态污染物,这些排放是看不见的,但它们又是PM2.5和臭氧的重要前体物,因此发展天然气车的时候仍要关注排放。
最后,完善环境立法是保障污染减排的根本。我国现行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于1987年制定,并于1995年和2000年进行了两次修订,多年来对于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防治大气污染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自2000年以来,我国的大气污染特征开始由典型的煤烟型污染向复合型污染转变,《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修订工作也再次提上日程,但到目前为止,修订草案仍在审议过程中。在今年两会期间,大气法的修订工作被多次提及,方方面面的代表都认为,只有进一步加严大气法,才能保证环境空气质量的不断改善。
Tips
二次颗粒物是雾霾不散的主要根源
悬浮在空气中的颗粒物分为一次颗粒物与二次颗粒物。
地表扬尘、炭黑等都属于一次颗粒 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直接排放出来的气态污染物,来源包括工业、机动车、装修喷涂、餐饮等,在适宜的条件下,它们会转化成硫酸盐、硝酸盐和有机碳组分,形成二次颗粒物。
从监测数据来看,北京及华东地区大气中二次颗粒物的比例逐年增加,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增长速度比较快,这反映了人类活动的影响。在大气污染的影响范围上,由以城市污染为主转变为覆盖多个城市的区域污染为主;在主要污染源方面,由以燃煤污染为主转变为燃煤源、移动源和工业过程排放的综合污染。
PM2.5的定义和影响
PM2.5是指大气中直径小于或等于2.5微米的颗粒物,也称为细颗粒物。它的直径还不到人的头发丝粗细的1/20。虽然PM2.5只是地球大气成分中含量很少的成分,但它对空气质量和能见度等有重要的影响。科学家用PM2.5质量浓度表示每立方米空气中这种颗粒的含量,这个值越高,就代表空气污染越严重。
人类活动和自然排放都会产生PM2.5,但目前我国大规模的(尤其是城市及其周边地区的)PM2.5污染,主要是生产、生活等人类活动中高强度的污染物排放所致。
滤纸称重是目前最精准的PM2.5测量法
PM2.5 的监测主要有离线和在线两种方式。
离线监测,主要是指用滤膜(多为特氟龙薄膜)对PM2.5进行一段时间的采集,再送到恒温恒湿实验室用微量天平进行称重,根据滤膜采样前后的质量差和采样气流体积来计算PM2.5的质量浓度。
在线监测,则是指利用石英振荡天平、β射线、电级计等声学、光学和电学仪器对PM2.5的质量浓度进行在线监测。由于在线监测的原理通常都包含物理关系的换算过程,并且易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所以滤膜采集和称重的(离线监测)方式仍被认为是目前PM2.5监测中最可靠的方法。不过,滤膜采集和称重费时,且对操作员和称重条件有较高的技术要求。
伦敦烟雾事件
1952年12月5日-9日发生在伦敦的一次严重大气污染事件。这次事件造成多达12000人因为空气污染而丧生,并推动了英国环境保护立法的进程。烟雾发生的直接原因是燃煤产生的二氧化硫和粉尘污染,间接原因是开始于12月4日的逆温层所造成的大气污染物蓄积。
1952年的伦敦烟雾事件引起了民众和政府当局的注意,使人们意识到控制大气污染的重要意义,并且直接推动了1956年英国洁净空气法案的通过。此后的1956年、1957年和1962年又连续发生了多达十二次严重的烟雾事件。直到1965年后,有毒烟雾才从伦敦销声匿迹。
洛杉矶化学烟雾
守住三条环保底线: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环境事件;确保不因对环境问题应对不当引发社会稳定问题;确保环保队伍不发生影响整体形象的严重违法违纪案件。
一、围绕上述目标,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全力确保水质达标
认真抓好“一号重点工程”。严格按照省政府和省环保厅的统一安排部署,根据省政府下发的湘江保护与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积极对接国家即将下发的“水污染防治计划”和省厅要求,认真做好2015年目标任务的制定工作。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强化考核,牵头做好督查、协调、考核相关的基础工作,推动各类项目的实施,确保年度目标的完成。扎实推进重金属污染防治。继续推进常宁水口山、等重点区域历史遗留污染治理,加大重金属企业结构调整和整合入园力度,抓好涉重金属工业污染治理。要加强重金属治理资金使用监管,确保资金用到实处,督促好重金属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实施。综合治理氨氮污染。要进一步做好全市范围内涉氨氮企业的排查,以区金甲岭和松木工业园涉氨氮企业为重点,严厉打击偷排、超排高浓度氨氮废水行为,采取综合措施,抓好我市涉氨氮重点区域的污染治理。加强技术攻关力度,推进高浓度氨氮废水综合利用和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促进氨氮污染防治水平提升,确保我市境内湘江流域氨氮稳定达标。继续加强农村生态环保。创新营运模式,整合力量,加强教育引导,调动农民积极性,共同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快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全面推进畜禽养殖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重点抓好区整区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实施。落实生态环境监察,严格按照生态功能区要求,加大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和配合,加强区域、资源开发的规划审查。
(二)努力提高空气质量
全力推进大气污染治理,根据《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要求,制定2015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年度实施计划。重点抓好燃煤锅炉淘汰、工业废气污染治理、加油储油设施油气回收、重点行业清洁生产等项目的实施。推进城市建筑工地、道路扬尘、机动车尾气、餐饮油烟污染综合治理。加强部门、区域间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制定《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提高对重污染天气的预防、预警和应对能力,与气象局建立大气质量信息互联互动机制,开展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加快推进机动车尾气污染控制,成立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控中心,按市场化操作模式,分期分批推进机动车环检站和检测信息监控平台建设,全面实施机动车尾气检测和环保标志管理,提升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控能力,加大黄标车淘汰力度。持续推进油品质量升级,从源头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
(三)全面完成减排任务
要根据“十二五”减排任务,制定好2015年减排工作计划,要把减排任务具体化,项目化。加快推进国、省重点减排项目建设,特别是完善好污水管网建设。抓好建成污水处理厂等重要减排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发挥减排效益。严格执行环境准入和总量前置审批政策,控制高污染、高能耗项目过度建设,全面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加大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和产能淘汰退出力度,推广先进污染治理技术,全面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有效控制新增量。完善减排监测体系,督促好辖区重点国控企业开展自行监测,并信息,做好监督性监测及信息;要加强对自动监控设备的维护和升级换代,确保数据传输有效,达到减排“三率”考核要求。
(四)加强环境执法监管
全面对接新环保法实施和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把工作重心、主要精力集中到环境监管执法上来。加强新环保法宣传培训。抓好培训,为新环保法实施打好基础,使环保人员能熟练运用新法,依法保护环境;使各级各部门、企业负责人做到知法、敬法、守法。抓好宣传,充分发挥网络等新媒体,选取典型案例进行宣传报道,打击一家、震慑一片、教育一方;使社会各界和群众了解、熟知新法,并自觉遵守新法,不断增强参与、监督意识。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继续开展环境隐患排查,各县市区要迅速出台环境保护大检查方案,全面排查企业环境安全隐患。制定执法计划,建立网格监管制度,使环境行政执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坚决按照新环保法要求,敢于亮剑,敢于执法,严格执法,真正使新法成为令污染者头疼的紧箍咒,成为保护和改善环境的利器,坚决纠正执法不到位、整改不到位问题。要高度重视固废与辐射监管,规范危险废物、放射性废物收集、运输、处置等各环节。加强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监管力度,落实放射源全过程管理,确保辐射环境安全。抓好环境应急与管理。修订完善《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做好应急设备物资储备,开展环境应急演练,提高环境应急处置能力。全面排查企业环境风险,加强预防,科学应对,妥善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受理、办理群众来信来访;积极应对、正面回应、妥善处理网络、媒体等关注和反映的热点、焦点环境污染问题。
(五)科学谋划环保规划
开展好环境质量调查。要在做好“十二五”环保规划终期评估的基础上,开展全市环境质量调查,继续抓实工业源、畜禽养殖、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的环境统计,掌握全市主要污染源排放情况。加强重点区域流域及农村水质、土壤及空气的环境质量调查,全面掌握全市环境质量状况,为“十三五”规划编制提供依据和技术支持。编制好“十三五”环保规划。科学研判当前形势,创新思路、超前谋划,精心组织编制“十三五”环保规划,同时,抓紧编制污染防治、总量控制、生态保护等专项规划,形成完善的“十三五”环保规划体系。要与发改、住建、经信等其它规划衔接好,合理地确定“十三五”规划的目标、任务,建立全市环境保护重点项目库,确保环保规划与经济、人口发展相适应。
(六)全面提升环保能力
加快监察监测能力建设。以提高环境监测执法能力为重点,加快环境监测执法业务用房建设。以“数字环保”为核心,建立和完善环保内外网,推进“一基础一中心四平台”建设。以“污染减排三率”考核为重点,进一步加快全市监测体系建设,推进县级空气自动监测站、饮用水水源地及湘江支流水质自动站建设工作,加大县级监测站环境监测仪器设备的投入和加强人员培训。加强环保队伍建设。探索重点乡镇设置环保机构、重点流域行政村配备环保信息员。抓好环保队伍教育培训,提高环保队伍专业素质。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一岗双责”,巩固实践教育活动成果,继续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持之以恒纠正“”,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二、适应新常态,创新工作思路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常态,环境保护工作要主动适应新常态,面对机遇与挑战并存的形势,必须树立新思维,要有新举措。
(一)健全责任考核体系。主要是完善“两个体系”。一是根据《省环境保护责任规定》和《省重大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完善责任体系。进一步理清市环保局与县区环保局、城(园)区分局以及内部机构的责权关系。二是完善考核体系,要建立以环境质量为导向的环保考核监督体制,将过去以空气质量达标率和地表水质达标率的考核细化,将流域交界断面水质、环境风险管理、投诉处理等全面纳入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运用到绩效考核、小康考核等综合考核体系中去,做到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
关键词:大气细颗粒物(PM2.5);污染防治;建议
中图分类号:X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944(2016)08-0061-02
1.引言
宿迁位于江苏省西北部,素有“江山第一春好处”之美誉。近年,该市虽然坚持“生态立市”战略和“环保优先”方针,重拳治污,强化执法监管,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着力打造两楚雄风、酒都花乡、河清湖秀、生态乐园金字招牌.但因大气“雾霾”而饱受困扰。2015年市区大气达标天数242 d.达标率为67%,与2014和2013年相比分别下降3.2%和5.9%,主要污染物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61.08 ug/m3,分别比2014和2013年下9.55%和17.6%,减降幅度和浓度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成为空气质量改善的主要瓶颈指标。为切实改善提升市区环境空气质量,加快推进大气细颗粒物(PM2.5)污染现状研究。有效治理系列细颗粒物(PM2.5)源污染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
2.污染成因分析
2.1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不明显,工业布局不合理
2015年宿迁市三次产业结构比例为12.3:48.5:39.2与(2014年)国内平均水平10.0:46.6:43.4差距大.与世界平均5:31:64距离更遥远。虽然工业化率突破40%,实现了从工业化初期向中期的跨越,但是一般加工工业增长加快而基础工业发展滞后,传统产业改造升级速度慢,高新技术企业规模小。从工业布局情况看。“企业围城”现象突出,市区主城区除西北方向是骆马湖外,其余方向都有工业集中区,且均在以市政府为圆心半径25 km距离内,部分钢铁、化工及平板玻璃等企业工艺落后、能耗高、污染重,直接影响市区空气质量。
2.2以燃煤为主要能源结构重,煤炭消费量大
宿迁为经济发达省份的欠发达地区,工业化及城市化进程处于快速发展阶段,资源能源消耗仍处于上升期,近几年来工业企业能源煤炭用量一直维持在70%以上,2015年燃煤消耗量减幅小,以燃煤为主的工业烟粉尘排放量占全市废气总排放量46%。而工业园区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集中供热覆盖范围不大,工业企业清洁能源使用率不高。
2.3工业企业废气治理不到位
重点工业企业10蒸t/h及其以上的燃煤锅炉中.除国电洋北电厂硫氧化物、氮氧化物和娴粉尘全部实现超低排放外,其余燃煤锅炉脱硫工程、脱硝工程或除尘提标改造均存在不完全配套现象。10蒸t/h以下的燃煤小锅炉在农村乡镇整治进展慢。无组织有机废气治理刚刚起步,化工企业、包装印刷、汽修行业挥发性有机物需要全面治理。
2.4扬尘污染严重,防控措施不到位
全市300多个工地(含建筑工地、房屋拆迁、市政工程、道路施工、园林绿化)、60余家商品预拌混凝土公司、30余个码头装卸作业、数百辆物料运输车扬尘以及2000余家小餐饮油烟等扬尘产生源.由于责任主体唯利是图,逃避扬尘防治责任,同时政府在执行力和工作落实上存在监管力量不足现象,致使现有控尘措施落实不彻底、易反复.影响城区空气质量。
2.5机动车船尾气污染,助推“雾霾”天气形成
2015年底,市区汽车保有量近50万辆.其中货车10万辆,而黄标车以及不合格车辆达15%左右。按年增长最高30%测算,直接排放的气态污染物PM及二次有机物产生量近4万t/年,新增氮氧化物约6万t.碳氧化物等其他污染物30多万t。宿迂市区运河每日船舶运输量约50万t,货物周转量相当于3条铁路的运输强度,过往船舶柴油机燃油品质难控制,船舫废气加重了空气污染。此外,秸秆焚烧以及燃放炯花爆竹排放废气,都对大气污染产生贡献。
3.污染防治对策建议
3.1优化结构调整,实现科学发展
科学制定城市发展规划,积极实施市区退二进三战略,实现“关小上大引新引强”日标;开展现有工业园区布局研究,逐步优化调整工业布局.对市取企业逐步实施搬迁改造;加强环境准入与产业政策的高效配合,严把环境准入“闸门”;积极淘汰落后产能,加快推动钢铁、水泥、化工、平板玻璃、铸造、混凝土等传统产业转型改造、提档升级;深入开展化工、铅蓄电池、电镀等行业的污染专项整治,坚决遏制产能过剩、工艺落后行业企业的盲目扩张。
3.2推进工业废气深度治理,控制燃煤总量
实施区域连片整治,加大宿迁生态化工园区“三废”治理力度,对38家重点企业废气收集处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或新建,实行“一企一策”,有效解决化工废气污染;开展洋河片区酒糟逸散异味整治;加强宿城耿车片区废旧物质行业清理整治,消除空气环境异味污染。对全市重点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行业企业进行深度治理。建立重点企业无组织废气监测与应急响应系统,建成监测监控预警体系。制订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和目标责任管理实施方案,严控耗煤行业煤炭新增量。扩大市、县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面积,禁止新、扩、改建燃用高污染燃料设施项目,对10蒸t/h及以下的燃煤锅炉实现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热电联产机组替代或淘汰。在燃气管网和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全部拆除,全面实施天然气改造工程。
3.3实施“绿色施工”措施,开征建筑工程扬尘排污费
建立健全城市扬尘污染防治机制。对市区建筑工地、房屋拆除工地、市政工地、园林绿化建设及管养施工、储备土地泥地等城市扬尘污染源,全面推行“绿色施工”、文明工地建设和规范化作业,建立健全扬尘控制责任制度,切实做到建筑工地达到“十有、六无、六个100%”、房屋征收拆除工地达到“八化要求”、道路施工场地达到“六个必须”、混凝土搅拌厂(站)达到“一硬化、两干净、三封闭”。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对扬尘污染重点区域和单位实行在线监控,提升扬尘监控水平。按照“多排多缴、少排少缴、不排不缴”原则,开征建筑工程扬尘排污费,对拒绝申报或拒缴排污费的建筑施工单位,依法进行处罚。
3.4加强油品质量监督,有效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
严格成品油流通企业的市场准人,加强对成品油经营企业经营资质的检查,保障高品质燃油供应。对辖区内所有油库、加油站点和重点沿运河岸线船舶燃油供应点,严禁销售未达到国V标准的汽、柴油。对加油站点的购销台帐制度、油品来源情况、证书有效期限及基础设施等是否符合有关规范加强检查,对违反规定的依法进行处罚。对在限行区域内行驶的无绿色环保标志车辆依法进行处罚。加强对环保检测机构的日常监管,依法对“冒黑烟”机动车进行查处。推行城市绿色出行,大力发展公共交通,降低城市道路拥挤,有效控制尾气排放。
3.5加强城区绿化建设,发挥生态系统调节功能
在市区开展“土不露天”绿化植树。推进道路绿化、办公居住区绿化、空间立体绿化、房前屋后绿化、庭院绿化,打造绿色生态屏障,增强环境自净能力。对所有储备土地的表土按要求落实扬尘管控措施。进行覆盖、临时绿化或铺装,做到见缝插绿,土不露天。充分发挥生态系统调节功能,缓解PM2.5污染压力。
3.6依靠科技支撑,制定财税激励政策
设立PM2.5防治专项资金,以奖促治。加大工业PM2.5减排技术研发与示范;加大对行业提标改造、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油气回收治理等工作扶持;落实鼓励秸秆等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加大科技研发资金支持力度,与高校联合在确定源解析、特殊气象条件下,建立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预报预警模式,配置先进的在线与现场大气环境监测设备,实现监测预警常态化。
3.7引导公众参与,拓展社会监督渠道
通过各种媒体普及PM2.5知识,引导公众客观理性认识PM2.5,以单位、社区、家庭、企业、学校、商场、宾馆、旅游景点为单位,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坚持低碳出行、选择绿色消费、养成节能习惯、不随意焚烧垃圾秸秆,不燃用散煤、少放烟花爆竹、抵制露天烧烤等,倡导低碳生活。拓展社会监督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