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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一体化规划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3-10-02 08:56:34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城乡一体化规划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城乡一体化规划

第1篇

一、城乡一体化与小城镇生态规划

(一)城乡一体化理念

所谓的城乡一体化,即为基于加快城镇化发展战略目标的贯彻落实,以城市为主体,采取有效措施,充分发挥其辐射拉动作用,从而使得城乡间的各种要素可以互相流动,进而能够更加科学、合理地对资源进行配置以及共享[1]。

(二)小城镇生态规划

所谓的小城镇生态规划即为在小城镇的开发过程中实行生态规划。在具体实践的过程中,要充分遵守相关规划的制度与规则,而且绝对不可以破坏生态平衡,要设法改善城镇环境与居民间的关系,从而促进城镇的和谐发展,实现小镇的可持续发展。在城乡一体化理念基础上的小城镇生态规划,即为能够将城乡做为一个统一的整体,然后将其统一规划到小城镇中的一种规划形式。其不仅充分重视城乡间的彼此协调、均衡发展,而且还非常重视整体以及局部之间利益的均衡,充分体现公平公正以及高效的原则。这种规划形式可以有效地加强城乡间的交流与协作,能够对各项资源进行统筹配置,以最终获得资源的最大效益。而且,这一发展形式可以有效地促进区域的经济发展,推动城乡经济水平的共同提升。

二、当前小城镇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对现代美的盲目追求

当前,我国的很多乡镇在建设过程中,只是单纯地追求外表的华丽,致力于美丽乡镇的建设,然而却忽视了对其独有特色的保护,这样就会破坏城镇的生态平衡,破坏其独有的特色以及魅力,进而使得城镇的经济发展出现了不平衡、不协调的现象。

(二)对城乡一体化的盲目推崇

当前,我国很多的小城镇并没有充分分析自身的经济条件以及现实状况,而是盲目地将大城市作为模版,开展小城镇的建设。而随着小城镇发展速度以及扩张规模过快发展,造成了对业区以及基础设施等的超规模建设[2]。而且这耗用了大量的资金,然而小城镇周边的一些乡村区域却由于缺乏足够的资金,无法对一些在医疗以及基础设施进行建设,进而造成了这部分设施的短缺,无法充分满足居民的相应需求,最终导致了城乡建设发展的不均衡。

三、基于城乡一体化理念的小城镇生态规划策略

(一)统筹生态建设一体化

(1)制定科学完善的发展规划。在小城镇的建设过程中,要从全局入手进行深入地分析,要踏踏实实,与时俱进,要努力实现城乡间在文化、经济、环境以及生态等方面的协调发展。在农村建设方面,要充分重视土地的合理利用,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土地资源的流失;要充分加强农业现代化建设;要将归属于城镇体系的一些核心区域进行重点地规划,加强对这部分地区的建设与发展;要对城镇进行合理地布局,充分重视生态文明,重视环境保护,要将城镇的文化底蕴充分地显示出来,将特有的特点表现出来而且要建设出一种新农村、示范村以及特色镇等比较有特点的城乡空间新布局,进而形成一个科学合理、特点显著的和谐新局面。(2)强化生态平衡建设。为了能够有效地保持生态平衡,就必须要充分重视对天然林的保护,对于破坏天然林的行为要及时地制止,情节严重者要给予相应的惩罚,要重点发展林业,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生态平衡等。可以在乡镇一些废弃的土地上种植一些树木,使得这部分土地资源得以合理利用;可以对产量较低的天然林进行改造;也可在城市公路的两侧种植一些绿化带,这样不但可以有效地维持生态平衡,而且能够达到美化环境的目的。(3)加强环境保护。环保是近些年来我国乃至全世界都非常重要的问题。在城乡一体化建设中,也要充分重视环境保护。首先,要采取有效措施来加强对环境的整治。要积极地开展绿色乡镇以及生态村庄的建设工作,要积极地建立健全的生产管理以及实施制度,要鼓励企业寻找并使用清洁生产的方法,并且要制定完善的环境认证体系。除此以外,还要加强对河道的治理,要合理地增加绿化面积。

(二)统筹城乡社会发展一体化

(1)公共卫生的一体化战略。在公共卫生方面,首先要积极地发展卫生医疗事业,要逐渐建立可以覆盖全部城乡居民的医疗体系,使得城乡居民都能够充分享受医疗服务,而且要建立完善的卫生服务体系以及药品供应制度,从而能够充分满足城乡居民对医疗卫生的多层次要求。此外,还要加强对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能力,进而在面对突发事件时,相关人员与部门能够积极、有效地应对。加强农村卫生医疗基础性设施建设,进而使得农村卫生医疗能够具备充足的基础性设施。要加强乡镇卫生服务制度,努力提升乡镇卫生服务水平。(2)教育一体化战略。在教育方面,要做乡镇以及城市的教育资源的好统一筹备,努力实现对教育资源的合理利用。要加大教育投入,不断地完善校园基础设施建设;要充分贯彻落实九年义务教育,要在一定的区域内实现教育的均衡发展,要加强教育的信息化程度,进而努力实现城乡教育的现代化。除此以外,还要积极地建设农村寄宿学校,从实际上解决农村孩子上学难的问题;要在城乡之间制定符合社会发展的、科学有效的教育机制,并且要保证机制的充分贯彻与落实,从而努力实现城乡教育一体化,提升城乡教育的总体水平。(3)公共财政一体化战略。在公共财政方面,首先必须要建立完善的公共财政体系,制定科学合理的相关制度,要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并且要做到“四个倾斜”:第一,要倾斜于基础产业。其中包括生态平衡建设以及农业发展等;第二,要倾斜于公共事业。其中包括体育以及卫生建设等;第三,要倾斜于基础性设施建设,其中包括交通以及水力水电建设等;第四,要倾斜于福利事业,其中包括社会公共设施建设以及技术技能培训等[3]。要对这些领域进行重点建设,加大资金投入。除此以外,还要积极地引领更多的民资以及外资前往乡镇进行投资,进而为乡镇的发展提供更多的资金,为其建设提供更加坚实的经济保障,从而努力缩小城乡间的经济差距,实现公共财政一体化。

四、结语

第2篇

关键词:城乡一体化;乡村景观;景观生态学;可持续发展

在工业化、城市化不断推进的宏观背景下,乡村景观规划不能局限于乡村的自我完善,而是应当顺应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历史趋势,传统的乡村面貌已经不能适应现代的生活和生产方式,面对严重的资源环境压力,城乡一体化下的乡村景观规划是一个亟待解决的课题,如何安排乡村土地及土地上的物质和空间,创造可持续发展的整体乡村生态系统,统筹城乡生态环境健康协调发展,实现产业、城镇、生态等空间布局的优化与协调,建设可持续发展的乡村人居环境显得日益迫切。

1 中国乡村景观规划现状分析

近十几年来,伴随着经济发展速度的加快,我国正步入城市化快速建设时期,在城市化社会、经济结构和空间结构发生迅速、 重大变化的同时,乡村景观遭受了巨大的冲击。与此同时,农业景观中生物栖息地多样性降低和自然景观高度破碎化,土地利用和土地覆盖方式的变化使得乡村景观的美学和生态效益遭受严重损害。因此,合理规划乡村土地利用和维护乡村生态安全,已成为乡村持续发展研究的紧迫任务。

在我国,乡村景观规划已取得了一定进展。但新农村建设在取得初步成效的同时,部分地区的乡村景观却没有得到很好的保护和体现,乡村景观呈现出了与当地农业生产模式、农村居民生活方式不相适应的状况,农业资源与生态环境问题日益突出,盲目的乡村旅游开发,在带动乡村经济的同时带来了耕地、林地的破坏和水资源的污染。在规划和建设中,有些部门甚至照搬大城市环境的景观设计方式,造成了负面效果。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乡村布局混乱,土地利用布局零散,尤其是农村居民点建设大多处于无序状态;二是土地利用效率低下,耕地遭到蚕食或破坏,水土流失严重,土地质量差,损毁耕地的数量惊人;三是乡村景观特色消失,在建设过程中片面追求形式上的城市化,造成千村一面现象,破坏了千百年来保留下来的乡土风貌和传统地域文化景观。

2 乡村景观规划的原则与意义

2.1 乡村景观规划的原则

2.1.1 乡村地域的经济功能:建立高效的人工生态系统。乡村是重要的经济地域单元,不同社会发展阶段,乡村形态不同,经济地域功能不同,乡村资源利用方式也不同。建立高效的人工生态系统,是乡村景观规划的原则和出发点。

2.1.2 乡村地域的自然生态功能:保持自然景观的完整性和多样性。由于人类活动对景观的干扰程度低,景观结构保存完好,景观类型多样,景观生态具有多样性的特征,是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基本场所,是乡村的自然遗产,保持自然景观的完整性和多样性,成为景观规划的重要原则。

2.1.3 乡村地域的社区文化功能:保持传统文化的继承性。乡村社区文化体系,是具有相对独立和完整的地方文化,是乡村的文化遗产。乡村文化的继承性,是乡村文化得以保存的根本。

2.1.4 乡村地域的空间组织功能:保持景观斑的合理性和景观的可达性。乡村空间结构表现在景观斑、景观道、景观廊和景观基所形成的景观特征。同时,乡村居民点体系、中心镇、中心村、建制村与自然村,所形成的结构特征,廊、道、斑的合理性与村镇体系的合理性,是景观规划的基本原则。

2.1.5 乡村地域的资源载体功能: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乡村是土地资源、矿产资源和动植物资源的重要载体。资源的集约、高效和生态化利用,是提高乡村经济活动的效益,保护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护乡村景观的重要前提,也是推进乡村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

2.1.6 乡村地域的聚居功能:改善人居环境,提高乡村居民的生活质量。乡村是人类发展和居住的重要地域,在发展中国家和落后地区,乡村人口仍然是人口形态的重要构成。改变乡村贫穷落后的面貌,改善乡村人居环境,提高乡村居民的生活质量,成为景观规划的重要原则。

2.1.7 乡村地域的发展目标: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可持续发展理论,是对人类未来的重新认识和人类在发展过程中,重新理解与自然环境关系的基础上,提出的全新的发展理念和发展模式。乡村地域的发展目标,是实现区域的可持续发展和人类的可持续发展。

2.2 乡村景观规划的意义

2.2.1 景观规划强调的是资源的合理、高效利用和传统景观的保护。景观不仅是生态系统的载体,也是资源的载体,资源需求的不断扩张和在更大规模基础上的开发利用,是景观破坏的重要原因之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的加速变革,使传统景观不断遭受冲击。

2.2.2 景观规划是在城市化与环境之间建立协调的城市、区域发展模式。乡村景观规划研究,源于快速发展的城市化过程,同时又旨在指导城市化发展的方向和完善城市化发展的模式,使城市化过程建立在充分考虑区域景观特征和环境特征与演变过程的基础之上,建立协调的城市 、区域发展模式。

3 乡村景观的发展前景

农村特色经济得到迅猛发展,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农业、林业、牧业、水产养殖、果园种植等模式逐渐成熟,乡村景观规划应体现出生态环保,富裕文明并富有地域性的特点。由乡村生态景观、乡村生产景观、乡村聚落景观等综合构成新的乡村景观格局正在形成。

3.1 乡村生态景观

根据特定乡村地区生态环境的地理状况、地质条件和气候物产,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地维持物种的原始构成,保持生态系统的完整性,构建特色生态景观,注重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的关系,保护耕地、森林及其他植被种植面积,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沙漠化,构建生态环保的特色乡村生态景观。

乡村生态景观可以分为平原乡村景观和山地乡村景观。平原地区耕地面积视野开阔,规整的长方形农田景观是乡村景观的本底。少量的村庄及房前屋后的绿化种植是乡村景观中的斑块,纵横交错的灌溉水渠是廊道,综合构成了平原地区乡村网状的自然景观。乡村农田景观规划要求在土地开发整理过程中,增加景观生态工程的建设内容,协调农田生产与土地持续利用之间的关系,维持农田生物多样性,建设平原乡村环境。山地地形使景观更能体现地理特点和地域特色,是乡村景观规划的有利因素。山坡上自然生长的树木是乡村景观的本底,村庄及其附近的少量农田是其中的斑块,自然的河流和建设的公路是廊道。在人口密集的山区,人们对地形进行改坡型为梯型以便于农业生产,人口较少的地区则是以发展农牧业为主。在景观上便表现出了梯田和草坡的不同特色,高原地区的地质环境,是水土流失严重的深层次原因,但又能够构成独特的自然景观。

3.2 乡村生产性景观

农村是以从事农业生产为主的地方,乡村生产性景观是人类出于生存的需要,在改造自然的过程中争取与其和谐相处,体现出自然安详、天人合一的面貌。在绿色和生态环保概念日渐普及,农业和旅游业地位不断提升的今天,走观光农业发展的道路成为绿色经济的主流。这种兼顾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协调发展的观光农业生态园模式将具有广阔的市场。新农村建设首先要发展经济,优化农村产业结构,把农业与第三产业结合起来,大力巩固和发展农业、林业、牧业、水产养殖及果园种植等产业,力争体现产业结构特点,构建富裕文明的特色生产性景观。

乡村生产性景观可以分为乡村种植业景观和乡村养殖业景观。乡村景观规划恢复独特的农业种植业,发展乡村种植园景观,保护集中的农田种植斑块,改变因人类活动使乡村自然植被斑块减少的趋势,因地制宜地增加植物绿化廊道的数量,提高乡村景观特征,丰富季象变化,在产业结构调整的基础上,大力种植经济效益高且观赏性强的种类,建立苗木花卉基地,强化果树、蔬菜等产业,拓宽中草药等种植渠道,还农田以原始的生态景观结构,同时增加植物种类以丰富景观,调整落叶、常绿植物的比例,增添并丰富其植物种群和其它观赏植物。养殖业景观为乡村景观带来丰富的内容和情趣。养殖业景观包括牧业景观和渔业景观。在牧业景观中,动物是最主要组成部分,社会各界对动物资源非消费性利用的趋势在逐步增加,以观赏、保护、研究为主要宗旨,加强保护动物的宣传和教育,分析动物所需要的生活环境制定相应的环境建设措施,

3.3 乡村聚落景观

中国传统村镇聚落的选址大多依山傍水,体现了中国传统文化所特有的风水观和价值观。坐北朝南,背山面水是中国传统聚落和建筑选址的基本格局,由此形成的村庄聚落与自然环境巧妙地结合为一个有机整体,具有典型的生态学意义。我国地域的多样性造就了丰富多彩的乡村聚落景观,徽州民居、北方四合院、陕北窑洞、闽南土楼、西南吊脚楼和傣家竹楼等等,不同的形式和风格体现了民族文化的多样性特点,加强乡村聚落景观建设,保护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古村落和古民宅,充分挖掘乡村村落的内涵和特色,注重乡土特色、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

4 结语

第3篇

关键词:城乡规划;经济社会;一体化

中图分类号:TU98文献标识码:A

进入21世纪以来,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我国城乡关系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五个统筹”的战略思想,“统筹城乡”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并首次明确提出了“建立有利于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体制”; 2007年十七大“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明确提出;再到2012年党十明确提出“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标志着我国城乡关系已进入了国家战略主导下的“以城带乡”阶段。国家在战略上对城乡关系的认识由“城乡分治”、“大力推进城市化”进入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的发展一体化阶段。城乡关系转变为阜阳市城镇化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为了更好地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解决好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必须加快推进阜阳市城乡规划编制工作,加强规划的龙头作用,从引领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

一、阜阳市城乡规划建设的总体情况

1.城乡规划编制、修编情况

城乡规划是城乡建设和发展的蓝图,是政府指导和调控城乡建设与发展的基本手段,是关系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全局的重要工作。随着阜阳市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各级领导越来越重视城乡规划工作,阜阳市城市规划工作逐步走上了正规化、系统化的轨道。在城市规划区内现已形成以城市总体规划为纲,各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相辅相成的较为完善的规划编制成果体系。临泉县、颍上、阜南已率先完成新一轮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已经上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太和县、界首新一轮总体规划的编制正在进行中。小城镇规划工作进一步深化。在阜阳市城镇体系规划的指导下,市域交通沿线90%以上的集镇编制完成集镇总体规划,各个县市区新编制完成30个中心村的建设规划。

2.城乡规划的监督管理情况

阜阳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安徽省实施办法》的要求,制定了《阜阳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先后出台了《阜阳市拆除违法建设暂行规定》、《阜阳市私人建房审批办法》、《小街巷建设项目审批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使阜阳市的城市规划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逐步走上了依法治市的道路。

3.城乡规划的实施成效

在城乡各类规划指导下,阜阳市城镇化水平、城市规模、人居环境显著提高和区域中心城市地位初步显现;颍上、临泉、阜南、太和及界首市等4县1市城乡面貌显著改善。

二、城乡规划建设一体化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尽管在推进城乡一体化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受长期以来城乡分割传统体制等因素的影响,工农差别、城乡差别扩大的趋势仍未得到根本扭转。

城乡经济发展上的差距。由于受体制、机制的约束,城市、农村在资源配置和收益分配上不平等。城市聚集了各类城乡资源要素,并取得了较好的收益。而农村只是廉价提供土地、农产品和劳动力等基础性资源,大量的收益最终落在了城市,从而导致城市和农村发展不平衡,城乡经济二元结构特征还很明显。

基础设施建设上的差距。由于资金投入上的“城市偏向”和缺乏统一规划,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存在着明显的二元化现象,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步伐越来越快,而农村道路、交通、通讯、水利设施建设相对落后,农村集中供水、排污、垃圾集中处理等设施配套性和共享性差,环境脏乱差问题严重。

三、推进我市城乡规划建设工作全面发展

1.构建政策支撑体系,有序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

对于我市城乡规划重视的差距和乡村规划滞后的问题。政府要抓紧出台“关于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文件”,切实推进城乡规划一体化、推进城乡产业布局一体化、推进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一体化、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推进城乡社会事业发展一体化、推进城乡政策措施一体化等“六个一体化”,改变旧的城乡关系,将城市和乡村放到同等重要的地位,通过城乡一体化市场的建立和基础设施网络化的建设,赋予城市和乡村同等的发展机会。

2.制定科学规划,努力实现城乡规划满覆盖

一是建立与城乡一体化相适应的规划管理体制。为了充分发挥城乡规划的战略引导、综合调控和资源配置作用。建议切实加强规划管理机构建设,以推进城乡规划建设一体化建设。组建阜阳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规划信息技术中心等部门,形成 “统一规划、属地管理、分级审查、强化监督”的城乡规划管理体制。二是努力实现规划满覆盖。开展农村地区规划研究,形成城、镇、村构成的城乡一体的规划体系,开展阜阳市空间发展战略研究,形成城乡一体的空间格局,以抓社会主义美好农村规划为重点,努力实现城乡规划满覆盖。三是提高规划的质量和水平。为保证空间布局、资源调控、工业集中发展与保护环境相协调,形成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三规合一”。

3.坚持区域中心城市、中等城市、中心镇和中心村建设并举,实现城乡协调发展。优化城镇规模结构,增强中心城市辐射带动功能,加快发展中小城市,有重点地发展小城镇,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

4.推进城乡公共服务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城乡均衡的社会事业发展机制。一是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建立城乡统一的户籍制度。二是推进就业制度改革,建立城乡一体的就业体系。三是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建立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和救助体系。四是推进教育、科技文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大力推动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着力构建城乡一体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推动农产品特色产业科技示范等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

四、加快城镇化进程的途径

1.加强中心城镇的建设与发展,把阜阳建设成为皖北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强大的中心城镇是带动阜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是提升阜阳区域竞争力的核心。中心城市是市域经济活动的核心。完善中心城市的经济功能,构建城乡经济中枢、技术支撑点及文化创新高地,对城乡一体化进程的推进有着决定性意义。

2.加快加强工业发展,壮大第二产业,为城镇化提供经济支持。工业化是推进城镇化的重要发动机,也是经济发展的必然阶段。工业化是经济增长的动力来源,也是城市化的主要动力。坚持实施“工业立市、工业强市、科教兴市”发展战略,按照总量快速增长、结构优化升级、优势行业突出、产业集群带动、区域协调推进、发展模式转型的战略要求,主攻外向,激活内源,紧紧抓住煤炭开发的机遇,着力培育新的优势产业,不断壮大工业经济总量,提升运行质量。依靠科技进步,加快产业结构升级。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以产业信息化和现代物流业为促进手段,重点围绕煤电、煤化工、机电、生物医药、纺织服装、食品加工、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林产品加工等支柱产业,延伸产业链条,做大做强产业集群。

3.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和中小城镇经济,抓住产业转移有利时机,促进特色产业、优势项目向县城和重点镇工业聚集区集聚,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吸纳农村人口加快向小城镇集中,使之成为有效转化剩余劳动力的基地。完善加快小城镇发展的财税、投融资等配套政策,安排年度土地利用计划要支持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发展。

4.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化。一是围绕社会主义美好新村建设,提升现代农业发展水平。以新农村建设和和谐社会建设为统领,以推进现代农业建设为主要任务,以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和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为关键,以完善带动农户的组织制度和利益联结机制为核心,以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为基础。二是着力推进城乡产业发展一体化。围绕区域功能定位,充分发挥各自优势,进一步调整优化城乡产业布局,引导工业企业向园区聚集,农业龙头向基地和农户辐射,服务业向生产生活靠拢,促进各类生产要素在城乡间优化配置、合理流动,加快构筑布局合理、特色鲜明、深度融合的产业发展新格局。三是加强要职业培训,积极促进劳务输出,努力促进农民就业创业。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积极开展农业生产技术和农民务工技能培训,整合培训资源,规范培训工作,增强农民科学种田和就业创业能力。

5.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繁荣城乡经济。城镇人口的扩张需要有第三产业的充分发展,只有大力发展第三产业,才能够吸收大量的劳动力,从而加快城镇化进程。阜阳市第三产业发展的战略是:着眼于苏鲁豫皖边际地区10万平方公里,5000万人口的大城镇围空区,充分利用阜阳市区位居中和综合交通枢纽优势,实施大商贸战略,形成大区域商贸中心城镇。

6.通过制度创新,支持城镇化进程

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加快城镇化进程;深化土地制度改革,引导生产要素向城镇集中;推进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一体化;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一体化。

第4篇

关键词:城乡一体化;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东阳市地处浙江中部,建县始于公元195年。1988年撤县设市,东阳素有“教育之乡”、“建筑之乡”、“工艺美术之乡”之美称。全市总面积1739平方公里,人口80万,下辖17个镇、4个乡和6个街道办事处。城乡规划建设与管理工作必须按照“中心拓展,两区并进,拉开框架,基础先行,园区共建,整体推进”的城镇发展思路,着力塑造城镇特色,完善城镇功能,强化城镇管理,实现乡村城镇化、城市现代化、城乡一体化的建设目标,促进全县城乡建设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城乡一体化既是一个城乡综合的社会、经济、空间发展过程,又是城乡社会经济发展的一个终极目标。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是城乡一体化建设的重要内容,而环境卫生设施是公共基础设施的一种。伴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生活垃圾产生量历年增加,同时人们对生活环境质量的要求也逐渐增高,生活垃圾处理系统的建设和改善成为城乡一体化进程中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一项重要、紧迫的内容。转运环节是整个生活垃圾处理系统的中间环节,是垃圾源头管理与最终处置之间最重要的衔接部分,其布局对整个垃圾处理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即重点研究转运站的选址,以力求资源配置最优化。

1 城乡一体化概念、内容

目前,各学者从不同的领域重点分析和研究城乡一体化课题,有社会学、经济学、人类学、哲学、系统学、生态学、地理学等等。不同领域的学者对实现城乡一体化途径理解不同,如社会学家认为城乡一体化就是协调城乡的社会事业发展,促使城乡之间的生产要素循环流通,生产力合理布局,确保居民在居住、教育、就业、医疗等社会事业领域能享受相同待遇,缩小城乡差距,高度共享城乡资源。经济学家则认为,城乡一体化经济发展的表现是通过制定平等的经济政策,使得生产要素在市场机制的调节下自由运作,形成以城带乡、以乡促城的良性经济循环,实现城乡经济协调快速发展。生态学家认为要实现城乡生态环境一体化,就必须解决经济和环境的对峙、城市和农村对立的局面,建立统一的环境保护机制,促使城市和农村的生态环境有机融合,促进城乡健康、可持续发展。研究空间布局的相关学者认为实现城乡一体化需要调整和优化城乡的空间结构,通过有效布局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等点状设施与各交通设施的线状设施之间的结构,使得城乡之间信息、物流等各要素流通方便顺畅,促使城乡协调发展。

2 基础设施规划的特点

2.l 系统性、独立性

各个系统规划的内容是完全相对独立的,每一个系统都完整地自成体系,因此如何良好的管理和协调各个系统历来是市政规划管理棘手的问题。但各个系统规划内容仍然存在共性,如各系统的组成部分可概括为源、管线、用户三个部分,其中源包括各基础设施系统主要供给部分的相关内容。如给水系统的水源,能源系统的热源,环卫系统的垃圾处理站等合理位置的确定、设施规模选择、设施建设要求等等。管线主要涉及如何布置、敷设及相应的管径取值等内容。用户则包括社会生产及生活用户。

2.2规划建设周期长,投资大。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涉及面积广,建设周期较长,短期收效小,需要投入的资金多,由此限制了投资渠道,国家政府投资成为主要资金来源。

2.3改良维修困难度大。由于基础设施绝大部分是敷设在地下的,容易被忽视,往往等出现问题了才想起如何补救维修。

2.4协调、管理部门多。基础设施规划涉及十几个小类,每部分管理的部门不尽相同,当需要协调的时候,各部门利益会出现冲突,处理难度比较大。

3 基础设施实现城乡一体化的内容与方法

3.1 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水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最重要的元素,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水资源各种危机相应产生,为了人类未来发展考虑,科学合理的利用水资源显得尤其重要。将水系统分为给水系统和排水系统来分析实现城乡一体化涉及的内容。

1)区域统筹建设范畴

基础设施系统包含很多子系统,每个子系统都具有自身特点,但很多基础设施具有区域性、外部性的特征,需要从区域整体出发去考虑其设施的建设与布置。如水系统中整体流域协调、水源保护、水资源开发利用等内容;能源系统中的电力、电信系统规划;安全防灾系统中防洪、防震等规划;生态环境系统中生态环境分区规划。

(1)水资源流域协调。水系统具有流域性,一个地区的水系统的流域可能不仅局限在规划区域范围内,还涉及其他地区,因此需要规划流域协调区,完善流域的水域功能区划(公共供水、灌溉、排水、防洪、渔业等)及流域水资源保护,如按照水资源保护要求及标准,控制协调流域内供排水、防洪排涝、灌溉等内容的设施建设。

(2)水源保护。水源保护包括饮水水源保护和其它水源保护(如风景水体保护、生态水体保护等),在各种水资源保护中应该优先保护饮水水源。首先结合现状水源的分布情况,研究其分布是否合理,现有水库的库存量能否满足附近区域的供给。在大区域缺少蓄水工程的地方,考虑建设水库工程解决水源问题。从整个区域确定好水源后,依据《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07)》等规范,划分各等级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确定各饮用水源保护区需要执行的标准。

3.2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我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环节薄弱,很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处于空白阶段,农民的生活条件在很多方面得不到保障。我国农村人口基数大,要真正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实现社会和谐发展,最关键的突破口就是农村建设。基础设施建设作为支撑社会发展的物质基础,其在农村的发展建设情况对提高农村生产生活水平和质量起着重要的作用。但基础设施建设本身具有投资大、建设周期长等特点,因此需政府通过各种调控引导和投资建设手段,来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并找到合适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方法,实际地解决城乡基础设施差距问题。

4 结论

总之,城乡一体化是针对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城乡之间存在的二元分割状况提出来的,同时也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其中城乡一体化规划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加强农村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力度,使城乡基础设施达到共建共享水平,并协调相关各类型、各层次规划,使城乡一体化中的基础设施规划能发挥对城乡空间优化的引导与促进作用。

参考文献:

第5篇

【关键词】城乡一体化;规划;设计

在城市化快速发展的今天,我国的城乡关系正努力从城乡发展的冲突阶段向城乡一体化阶段转变。在这个转变阶段的过程中也需要对各大城市进行近一步的规划和内在的升级,同时还需对广大农村土地进行合理的利用和开发。要以协调城乡关系为核心,以城市和农村的现实状况为基础,因地制宜的进行合理的建设规划设计。

一、 当今城乡一体化建设的现状

城乡一体化建设是一种综合性建设,不仅要建设好大、中城市,还要完善和努力发展小城镇和农村。如今我国对大、中城市的规划和建设已经达到成熟的阶段,有关部门和相关从业人员已经着手对大、中城市的交通、社会秩序、住房及基本公共设施的配置近一步完善和发展。但是随着城市的生活水平的提高,许多农村人口迁入城市,再加上我国对小城镇和农村的规划管理不完善势必会出现一系列的社会问题。例如,由于小城镇和农村没有踏上正式规划建设的轨道和正规的设计程序,因此会出现许多无规划的私人建设。除此之外,由于农村人口大量转移城市,许多耕地闲置无人规划和开发,居民住宅年久失修既浪费土地资源又影响农村生活的整体风貌。建设者的无序建造也会使农村的交通变得混乱不堪,交通问题直接影响小城镇和农村的发展建设。

小城镇和农村有许多建筑都没有经过专业人员的检测和审核,其中不仅存在许多的安全隐患,更是我国规划建设管理上的缺失。小城镇和农村地区因为没有具体详细的建设规划设计,就会出现公共绿地少、排水渠道不合理、电路保护设施不完善等问题。

总的来说现今的城乡一体化建设总的问题就是我国缺少对小城镇和广大农村地区的具体建设规划设计,并且政府对城乡建设的监督与管理的力度也不够。

二、城乡一体化的规划设计是城市建设和发展的必由之路

(一) 就国家的方针政策而言,落实城乡一体化建设设计规划是完成我国“十二

五”规划的基础。在党的十报告中指出:“推动城乡一体化,解决好三农问题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而城乡发展一体化则是解决此问题的根本途径。”所以我们应大力加强城乡一体化的规划建设,尤其要着重加强农村建设,通过提高农村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土地规划的各方面的建设,拉近城乡的生活水平,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农村。

(二)城乡一体化建设的规划设计是指导城乡建设的理论依据。随着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对落后的农村进行现代化的改革是必然的要求。农村建设要紧跟城市发展的脚步,这样才能逐渐拉近城乡的距离,实现全国整体化前进的道路。

(三)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发展,我国人民的物质与精神文化的需求也逐渐提高,所以居民对自己的生活环境以及生活质量都有一定的标准。通过合理的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逐步提高与完善人民的生活条件,建立起一个设施完善,宜人居住的生活空间。

(四)城乡一体化的建设规划设计只有因地制宜的制定符合城乡现状的设计方案才可以更有效的促进我国城乡建设的发展。通过有关部门和相关负责人走进城市和农村进行实地的检测和考察,彻底的了解现今城乡建设中所存在的不足,制定合理的规划设计方案,才能为人民创造出更好的生活空间,才能使我国城乡健康的发展。

三、城乡一体化思路下的建设规划设计的实施

(一)在贯彻落实以城乡一体化思路下的建设规划设计的前提就是提高相关部门及部门领导对城乡建设的重视度。各个部门负责人,可以通过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系统的培训和交流活动来相互学习与借鉴工作经验,争取建立一支专业的工作队伍。这样就大幅的提高了城乡建设的专业化水平。

政府也需大力宣传城乡一体化建设思路及其内在的意义,这样充分的调动起了广大人民群众对于城乡建设的积极性,也就能保证我国城乡建设的发展道路顺利的进行。

(二) 合理的规划和布局是设计方案的重要部分。应时刻联系我国城乡发展的现状并分别抓住城市和农村建设的关键点,才可以更好的完成我国的城乡建设。

首先,城市的关键点在于,城市的人口膨胀问题。由于农村人口大量迁入城市,

使城市的人口容量逐渐趋近于饱和状态。通过把这个主要的城市问题作为城市规划设计的出发点,以解决它所带来的诸多负面问题为主要规划设计的内容,就可以制定出符合城市现状的建设规划设计方案。

其次,农村的规划和建设是城乡建设的重要部分,通过以解决农村人口减少所产生的社会问题为规划设计的内容,以建立社会主义新农村为主要目标进行合理的规划设计。

(三) 城乡一体化思路下的建设规划设计方式必须要以拉近城乡距离为主要目的。

可以通过合理的行政区域划分,加强城市与农村的交通连接,保证农业生产,保证人民生活环境这几个方面进行规划设计。

(四)城乡建设的规划设计要通过专家的严格的审查、论证,还要经过规划管理部门审查和相应级别政府的审议批复后,才可以进入实施阶段。对城乡建设的规划设计方案应有严格的审批标准,根据我国城乡的现实状况可以初步得出城乡建设规划设计应涵盖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紧跟党的方针和路线,以“十二五”规划为目标,以十报告中所指出的城乡一体化为主要的指导思想进行编排和规划设计。

2、城、乡的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的完善和改进必须要在设计方案中体现出来。

3、城、乡的建筑物必须规划的整齐,使城乡的整体面貌和生活环境以及交通的问题得到解决。

4、水、电等管线问题既要做到走进每家每户,又要做到安全美观。

5、在规划设计方案中还需体现每个部门所负责的专项内容,便于管理。

四、结束语

城乡建设一直伴随着我国的发展,通过城乡一体化的指导思想,在城乡建设中逐渐拉近城市和乡村的距离,可以使农村资源与城市经济相互融合,共同促进城市和农村的发展。搞好城乡建设也就等于满足了人民对于物质、精神水平的需求,这样才有利于我国在全球经济高速发展、激烈竞争的时代里,充分体现社会主义以人为本的优越性。

参考文献:

[1]李兵弟.城乡统筹规划:制度构建与政策思考[J].城市规划,2010,34(12):24-32

[2]宋思曼.城乡统筹:创新与发展―重庆市城乡整体规划及其实施机制探索[J].城市规划,2010,34(3):44―47,56

第6篇

ABSTRACT:Revising City Planning Act into Urban and Rural Planning Act is very important in promoting urban and rural integrated management and improving the current disorder in rural construction. But the revising of the act as well as its enforcement will confront unavoidable challenges.

This paper discussed the possible problems in the act implementation and provided counter-measures respectively.

“城乡一体化”在规划界并不是一个新鲜的话题,曾经还因为各人对其含义的不同理解而发生过学术争论①;但这些讨论多年来一直是停留在学术层面上的探讨,在制度和政策方面的推进并没有实质性的进展。本文讨论的“城乡一体化”,概念界定为对城市和乡村实行“一体化”的规划管理。之所以要重新讨论这一话题,概因当前正在进行的《城市规划法》修订中,圈内人士建议将原法修订为《城乡规划法》的呼声甚高,甚至得到主管领导的首肯②。将《城市规划法》修订为《城乡规划法》,这样的修改虽只一字之差,却是一个突破性的变革;它意味着,目前仍然在施行的“城乡分治”的城市和乡村规划建设管理,将被纳入一个统一的制度体系中。这在给城乡规划的发展带来巨大机遇的同时,也对现行的规划体系和制度安排提出了严峻的挑战,规划界人士对此不能不有清醒的认识,并提前做好应对准备。

1 实施城乡一体化管理是城乡发展的大势所趋

制定《城乡规划法》之所以得到较为广泛的响应,是因为改革开放20多年来,特别是实行市场经济体制10年以来,城乡关系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出台的《城市规划法》已经难以应对形势急剧变化下出现的许多新问题,这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 乡村工业化迅猛发展带来城乡关系的重构

1978年以来中国农村改革一个最为引人注目的现象,就是乡镇企业的兴起,它彻底改变了传统的“城市—工业,农村—农业”的经济格局。经过20多年的发展,许多地方的农村实际上已经成为工业社会的一个组成部分;城市与乡村的空间界限日趋模糊,与城市生产和生活相关的功能设施越来越多地转移到以前的农村地区,使得传统概念上的城市和乡村的特征发生根本变化,这在经济发达地区体现得尤其显著。在城市化加速发展的形势下,仍然要把城市规划的工作范围囿于“城市”,试图通过人为地划定城市规划区来区分城乡空间界限,不仅已经变得十分困难,也不符合城乡联系日益紧密的社会经济发展要求。21世纪将是中国城市化加速发展的时期,把城乡人居环境建设纳入统一的规划管理,已是城乡空间发展的大势所趋。

12 乡村建设的无序发展亟待加强规划调控

乡镇企业迅猛发展造成的直接后果,是乡村地区的开发强度明显增加,非农用地规模的迅速扩大。由于这种类型的工业化是由基层政府和农民个体自下而上发起的,带有极大的自发性和盲目性。在短期经济利益的驱使下,农村土地结构的调整、乡村地区居民点和乡镇企业的建设、城乡地域结合部的集体土地出让,都往往呈现秩序混乱的状态,造成严重的资源浪费和环境破坏。

但长期以来的“城乡分治”,也形成了规划建设管理上的“二元”体制。现阶段我国城市规划管理的权限被界定在划定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在此以外的乡村建设是执行另一系列的《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不在城市规划的工作权力范围之内。虽然乡村建设也不是无法可依,但由于缺乏有力的管理机构和规划的实施机制,其监管力度远远弱于城市地区,不可避免地出现大量的违法用地和违章建设活动。

而对于这些活动,城市规划的控制管理权由于体制的限制很难有所作为,导致这些地区的无序发展状况愈演愈烈。因此,打破规划管理上的“二元”体制,整合城乡两个规划系统就成为当务之急。

13 建设用地的保护和利用急需规划引导

现阶段我国城市规划的性质基本定位于城市建设用地规划,非建设用地的保护和利用主要由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承担。但后者的出发点主要是立足于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保护耕地;而对于如何更有效地利用非建设用地,使其对生态环境的改善发挥更大作用则缺乏积极的引导。事实上,农田、山体、林地、水域等非建设用地,对于人居环境发挥着极其重要的生态功能,在规划中不应当只是消极地作为保护区,将其独立于城市规划系统之外;而应保护和开发相结合,使建设用地和非建设用地有机结合成一个整体③。无论是传统城市规划的“田园城市”理想,还是当今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趋向,都要求城市规划必须将自然生态环境纳入到自己的作用对象之中。这样,乡村就不可能排除在城市规划工作范围之外。

2 城乡二元土地制度构成最大的制度性约束

21 两种不同的土地所有制是造成城乡规划管理出现巨大差异的制度根源

目前,我国的城市和乡村的规划建设之所以有如此大的差别,是因为两者发展的动力机制存在根本的不同,其最终的根源在于两种不同的土地所有制基础。按照《宪法》规定,城市的土地归国家所有,农村的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两种不同的土地产权制度,决定了作为国家干预手段的城市规划,在对两种土地使用方式的控制管理力度上,存在巨大的差别。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已经成为普遍现象。从理论上说,即使在城市,规划对土地使用的干预也是有限度的,而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也不意味着所有者在土地开发使用上可以不受任何约束。但在实际运作中,城市和乡村的土地使用却截然不同。作为国家所有的城市土地,在计划经济时期一直是由国家统一调配划拨、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的,换言之,一直有遵从国家统一规划管理的“传统”。土地使用权的有偿出让,是在上世纪80年代后期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推进才实施的,至今不过十余年的历史。而且城市土地使用的市场化过程中,土地使用者在从国家手中获得有限的土地使用权时,就附着了许多开发条件(其中也就包含着规划条件),也就理所当然地要按照规划进行开发建设;否则将面临被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处罚,这使得规划在实施中有较强的基础条件和保障机制。

但在农村的情况就完全不同。土地归属农村集体所有,但国家对农村集体如何行使土地所有权却一直缺乏明确的规定。在农村实行家庭承包制后,我国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主体虚位问题变得十分突出,村集体与农民事实上行使了土地的处分权。而规划则被视作一种国家强加的外来干预手段,缺乏内生机制和需求,难以得到农民的接受和认同;乡村建设就必然变成农民在各自所拥有土地上自行其事的属地建设行为。一个典型的例子是,珠江三角洲地区许多城市普遍存在的“城中村”现象就是土地二元体制造成的结果。这些“城市里的乡村”,尽管位于城市中心区,处在城市规划的直接作用范围之内,但仍然无法摆脱规划失控的状态,部分地区甚至陷入法不责众的困境,其中土地制度是规划难以发挥效力的根本原因。在城市中心的农村集体土地尚且如此,大量处于城市之外的广大农村要实现对土地统一规划管理,谈何容易?

如果不改革农村现有的土地产权制度,不解决乡村非农建设用地统一开发与土地集体所有的矛盾,就无法真正将乡村的规划建设真正纳入到政府的有效管理控制之中。而要从法律上明确农村集体作为土地所有者究竟享有何种权力,如何依法行使这种权力,显然不是一部《城乡规划法》的出台就可以解决的问题。

22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面临的困境

关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探讨,早在上世纪80年代就已经开始,当时主要是针对农村土地实行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后出现的问题而展开的。改革的思路不外乎三种:土地国有化、土地私有化、在维持原有的土地集体所有制基础上进行改革,各种意见均有各自的充分理由(袁亚愚,1996)。而在中国推行任何一项重大的制度变迁,最大的难点在于全国各地的巨大差异: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存在的严重问题在沿海发达地区可能并不突出;沿海发达地区快速发展中暴露的新问题,在其他地区也许尚未显现。

反映在农村发展问题上,与沿海发达地区的农村工业化超前发展、农村地区出现“过度开发”形成鲜明反差的是,中西部一些欠发达地区还相当落后,不仅农村工业化和城市化水平低,城市自身也存在发展动力不足的问题。对于这些地区而言,土地仍是广大农民赖以生存的基础和农村社会稳定的最终保障。这种经济发展的地区性差异还有愈演愈烈之势。因此,面对严重的不平衡发展,国家在全国范围内推出的许多改革措施或新的制度安排,常常因为要照顾全局、综合平衡而变得十分小心慎重,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这样的重大问题上尤其如此。由于“三农”(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历来都是中央政府关注的焦点,在稳定压倒一切的指导思想下,“三十年不变”就成为中央对于农村工作的重要指导方针。这使得在学术界曾经沸沸扬扬的关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讨论,到后来反而趋于平静,在实践上更不可能有实质性的推进。

在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不进行根本性改革的前提下,新出台的《城乡规划法》要想有效地发挥作用,对农村土地的开发建设施加实质性的影响无疑将面临着严重的制度性约束。

3 相关法规体系和行政管理体制亟待调整和改革

31 “两法”、“两规”和两个管理部门的关系协调

将《城市规划法》修改为《城乡规划法》,并不只是规划法本身的变动,还涉及诸多相关法律、法规、规范以及管理部门的关系调整。与城市规划同样涉及土地利用和管理的另一部最重要的法律,是1998年颁布的新《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的出台,必然涉及“两法”的协调,同时也涉及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划管理部门与土地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协调。

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中建设用地规模不得超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在城市规划区内、村庄和集镇规划区内,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应当符合城市和村庄、集镇规划。”这一规定界定了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之间的关系:城市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是一定时期内城市、村庄和集镇发展的蓝图和各项建设工程设计和管理的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范围是整个地域,它要对包括城市、村庄和集镇用地在内的全部土地做出统筹安排。所以,在土地利用上,城市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关系是点与面的关系。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在城市或村镇发展用地的规模、方向和范围上进行协调,确定城市或村庄和集镇建设用地区的界限。建设用地内部的土地利用应根据城市、村镇建设规划的要求安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般不作干预。这样,两个规划和两个部门在彼此的工作范围和权力界限上基本是明晰的。但是,如果实施《城乡规划法》,把整个行政辖区作为城市规划区,并且对于非建设用地的管理同样要实施一定程度的干预,那么两个规划和两个部门的职能和工作范围在一定程度上将出现交叉和重叠,由此可能引起新的管理混乱,如何协调好这些矛盾就变得十分紧迫。

除此之外,在规划法规系统内部也存在相互协调的问题。现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二元”体制导致规划的法规体系也呈现“二元”性:在城市建设中要遵守《城市规划法》,执行相关的城市规划标准;在城市范围以外的乡村地区则是遵守《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按照《村镇规划标准》执行。《城乡规划法》的出台是否意味着《条例》的自动失效?目前城市和乡村两个规划标准的统一有无可能?这都是值得规划界认真研究并迫切解决的问题。

32 现行规划管理体制面临的挑战

表面上看,城市和乡村不同的法律规定和技术标准,是造成城乡建设“两张皮”的体制原因。因此,机构合并就成为最简单最基本的改革思路。在1998年进行的建设部机构调整中,原来的城市规划司和村镇规划司合并组成城乡规划司,体现了国家主管部门对城市和乡村两个系统的所有建设用地进行统一规划建设管理的意图。但进一步分析不难发现,造成乡村建设失控的根本原因,并不仅仅是因为两个规划系统和两种体制并存产生的摩擦,更主要的原因在于在现行管理体制和机制下,规划的管理控制难以真正落实到乡村地区。

实际上,目前我国的乡村建设并非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如果乡村规划能够按照国家的有关法规文件严格执行的话,也不会出现当前这种混乱无序的状况。

但规划的实施不仅需要法制保障,同时也需要行政保障和经济保障,这绝非出台一部法律就可以了事,也不象简单的机构合并那么轻松。面对全国大部分地区的人口和可建设用地都位于乡村的基本现实,规划要覆盖到整个乡村地区,也就意味着规划管理的地域范围和人口规模较以往将有大幅度的扩大,实际上也将造成规划管理的权力重心进一步下移,村镇一级的规划管理力度必须大大加强(张兵, 2000)。如果在规划机构的设置、人员编制安排以及财力、物力的投入方面没有保证的话,《城乡规划法》的落实也就成为纸上谈兵。从某种意义上说,《城乡规划法》的出台在赋予了规划部门更多权力的同时④,也给他们的工作带来了更多的责任和压力。在当前城市规划部门应对城市建设中的种种矛盾都有些力不从心的形势下,他们是否有能力承担法律所赋予的比过去艰巨得多的重任以及由此伴随的巨大风险?

33 深圳实行城乡一体化管理的实践和启示

深圳是全国最早实行城乡一体化统一管理的城市之一。首先,在规划编制上,新的《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10)》摈弃了传统的城市总体规划只管城市不管农村的做法,将整个市域的土地资源作为一个整体,对城市建设用地和农业保护用地、生态保护用地等非城市建设用地在空间上进行了明确的划定,从而较好地保证了城市建设与周边资源环境的合理保护利用和相互协调,实现了国土资源的优化配置。

其次,在管理体制上,早在1989年就将规划、国土两局合并,行使全市城市规划、土地管理及房地产管理职能,实现“规土合一”,使城市规划紧扣国土资源的合理利用,使规划真正成为土地利用和城市建设的龙头。

1994年,为使规划管理政策更直接、更快捷、更准确的实施,将全市各区的规划、国土管理部门改组成为市规划国土部门的派出机构,实行垂直领导;将镇(办事处)的规划、国土管理职能从镇城建办划出,设立规划国土管理所,作为区规划国土部门的派出机构,建立“市局———分局———国土所”三级垂直管理架构。实践证明,这一机构改革,从根本上理顺了规划管理和土地管理的关系,协调了规划管理机构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使规划国土管理工作走上了集中、高效的轨道。

深圳之所以能够比较有效推进城乡一体化统一管理,除了归功于政府的坚定决心和体制优势外,还得益于以下三个方面的有利条件:首先,深圳的行政区范围相对狭小而建成区规模较大,有可能将整个行政区作为城市规划区实施统一管理;其次,经济的快速发展使得全市域范围的城市化人口超过90%,而农业在GDP总量中的份额不到1%,这为对全市域范围实施城市化管理提供了基础条件;第三,深圳的人均GDP在全国大中城市中居首位,其雄厚的经济实力和政府在规划方面的巨大投入,为规划实施提供了强用力的物质保证。

但即使有上述诸多方面的优势和有利条件,深圳对经济特区外农村集体土地实施规划管理时仍然遇到很大的困难和阻力,这也是造成深圳特区内外城市建设面貌迥异的重要原因⑤。而对于全国其它城市和地区来说,并不完全具备深圳的条件,实施城乡一体化管理无疑将面临更多困难。

4 现行规划运作体系面临重大变革和重构

自1990年《城市规划法》正式实施以后,政府又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配套的法规文件,使得我国的城市规划编制工作基本形成了一个较为完整规范的体系;经过多年实践后已经被大多数规划设计和管理部门所熟悉掌握但《城乡规划法》出台后,不仅城市规划与社会经济发展计划、土地利用规划之间的关系需要重新协调,而且现有规划体系自身也面临着进行重大调整的需要如果新的《城乡规划法》要求把规划区推进到广大的乡村地区,甚至将整个行政辖区都纳入规划范围,则现有的规划编制内容和技术方法都需要进行重新修订。

以往的规划实践,无论是总体规划还是详细规划,都基本是以城市为工作对象展开的,包括目前进行的一些探索性的规划,如概念规划、法定图则等等,亦基本如此。1983年全国开始的市带县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动了市域和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开展,但这些规划研究的重点仍是区域内的中心城市和各级城镇的发展定位和合理布局方面;对于乡村的规划究竟应该如何编制,无论理论还是实践都明显滞后。很显然,乡村的开发和建设具有与城市完全不同的特征,不宜采用与城市同样的办法处理,但至今并没有形成一套有别于城市的规划编制体系和方法。《城乡规划法》实施后,乡村的规划究竟怎样与已经沿袭多年的城市规划编制体系相衔接?究竟是重新制定一整套新的城乡规划编制系列办法,还是依然按照原来的城市和乡村两个系列进行?如何审批?如何管理?由谁组织实施?这都是规划界所需要马上回答的问题。而从过去的理论储备和实践经验看,规划界都缺乏应对的准备。

5 结论和建议

进入21世纪的前20年乃至更长的时期内,中国的城市化进程将驶入“快车道”,城市规划若不能及时应对这一巨大变化,不仅难以担负起应有的责任,而且也将丧失自身进一步发展的最好机遇。从这一点看,尽早出台《城乡规划法》,是及时应对城市化大趋势的重要战略举措,将为城乡协调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法律支持和制度保障。但同时又必须清醒而深刻地认识到:一部《城乡规划法》的出台,并不意味着过去阻碍城乡协调发展的众多制度性症结都将迎刃而解,相反却可能引起更为剧烈的新旧体制碰撞冲突,并对与规划法紧密相关的一系列法规条例,包括专项法、从属法等等,以及相关的重大制度安排,都提出了调整改革的紧迫要求。

为了减少制度变迁的交易成本,保证改革稳妥顺利地展开,一个较为务实的途径是:将《城乡规划法》作为指导我国城乡发展的一个纲领性文件,只提出针对所有地区需要普遍遵守的原则而不涉及操作层面,作为建构我国规划法规体系框架的基础。

《城乡规划法》是我国城乡规划法规体系中的主干法,针对全国经济发展不平衡、地区差距巨大的矛盾,在城乡发展问题上建议只提出原则性要求,而将更多操作性的具体规定留给地方城市去选择制定,保证规划的主干法在面对全国千差万别的情况时有较大的回旋余地;既保持主干法在相当长时期内的稳定性,也为地方的规划法规建设和发展留下更多空间。各地可以根据自己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适应本地的具有可实施性和可操作性的地方法规、规章等。在最近的户籍制度改革中,广东等经济发达的省份在全国率先取消了沿袭数十年的农业和非农业“二元”户口,实施按照实际居住地登记的户口管理制度。这是城乡发展中“自下而上”推进改革的一个典型范例,对于城市规划也是一个有益的启示。在国家总的法律精神的指引下,经济发达地区应利用自身有利条件,抓住机遇,大胆创新,走在全国规划改革的前列。

参考文献(References)

1 赵燕菁.理论与实践:城乡一体化规划的若干问题[J].城市规划,2001 (1).

2 袁亚愚.中国农业现代化的历史回顾与展望[M].四川大学出版社,1996.

3 张兵.渐进的规划制度改革面临的出路[J].城市规划, 2000 (10).

4 陈宏军,施源.栉风沐雨二十年[C].见:城市规划研究所99技术论文集(未出版).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1999.

第7篇

关键词:城乡一体化;旅游业;阳朔县

中图分类号:f5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8937(2012)17-0034-02

随着城市化的快速推进,城市与乡村之间的联系也越来越紧密,城乡互动发展的趋势日趋明显。在广大中西部旅游地区普遍发育和形成了一种以城市旅游和乡村旅游相结合的旅游方式。虽然很多学者在城市旅游、乡村旅游以及城乡一体化都做了不同程度的研究,并且在各自领域的研究都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但从城乡旅游一体化的视角,探讨城市旅游与乡村旅游发展的互动、互济、联系与合作,分析发展旅游对推动城乡一体化进程的作用、模式等方面,却显得十分薄弱。城市旅游与乡村旅游的发展相互影响、相互依存,在城乡一体化协调发展的大背景下,城乡旅游一体化是大势所趋。因此,探讨旅游地区的城乡一体化协调发展模式意义重大。

1 城乡一体化研究背景

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根本目标就是要实现城乡互动融合发展,这应该成为当前这个时代区域经济发展的主旋律。首先,“十二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已经进入全面战略转型的新阶段,这一次转型是在改革开放基础上的全面转型,是改革开放的延续和深化。其次,统筹城乡发展是实现经济社会全面转型的重要方面。2010年,我国城市化率达到49.8%,已经进入城市化的中期阶段,城市化将继续由加速推进向减速推进的转点期,人均gdp达到29 706万元(4 486美元),工业化处于中期阶段,农业占gdp比重为10%。根据国际经验,当人均gdp超过3000美元,农业占gdp比重降到10%、城镇化水平达到50%时,是打破二元结构推动城乡融合、一体化发展的最佳时期。再次,2008年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把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作为推动农村改革发展的根本要求,并明确了“城乡一体化”的发展目标:“到2020年,基本建立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为我们改革探索指明了方向。

2 制定城乡一体化的立足点

①系统分析,全面协调。城乡一体化协调发展战略的制定,需要通过综合考虑研究区域内的自然资源、经济基础、社会文化,全面协调该区域内的人口、资源、环境与发展建设之间的关系,系统的分析区域内的发展现状和存在问题,然后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法,从而实现区域的可持续发展。

②扬长补短,发挥优势。在充分了解研究区域内的资源优势、区位优势、产业优势和制约区域发展的“软肋” 和不足后。积极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充分发挥区域的比较优势, 发展与区域资源供应丰富的产业体系,从而提高区域的竞争优势。

③产业、空间、生态并重发展战略。城乡一体化协调发展战略是个完整的战略体系,在制定城乡一体化协调发展战略时应该尽快改变原来只片面重视经济发展战略的思想。综合考虑整个城乡区域内的经济、社会和环境发展现状,制定与区域相应的产业发展战略、空间发展战略以及生态保护战略。

3 桂林市阳朔县发展现状及其问题

3.1 阳朔县发展概况

阳朔县位于广西东北部桂林市区的南面,属桂林市管辖,县城距桂林市区65 km,全县总面积1 428 km2,有耕地2万公顷,辖6镇3乡,有汉,瑶,回等11个民族。截止2010年,户籍总人31.6万人,地区生产总值50.49亿元,人均生产总值1.59万元,全县三次产业结构为:23.3∶33.6∶43.1。阳朔具有丰富的旅游资源,且位于漓江黄金旅游线的必经之处,具有地理优势,“桂林山水甲天下,阳朔山水甲桂林”高度概括了阳朔自然风光在世界所占的重要位置。2010年阳朔乡村旅游收入19.5亿元,占广西阳朔县旅游收入的55%;年接待游客570万人次,占广西阳朔县年接待总人数的70%,广西阳朔已经成为乡村旅游的典范。

3.2 阳朔县旅游目前发展态势

①阳朔县旅游发展整体上存在的问题。阳朔旅游发展目前存在的问题总体上大致为:缺乏科学统一的规划;旅游接待服务设施不完善

服务质量水平低;道路设施不完善,特别是乡镇内的道路较差,道路颠簸不平;旅游地分流问题仍需进一步解决,著名景点的人流量太多,失去原有的宁静;文化内涵未得到充分挖掘和生动展示,种类比较单一;生态环境的恶化。

②阳朔县各景区发展存在的矛盾日趋明显。西街是阳朔县城一条长约500多米的老街。目前西街上的各类旅游企业已达200多家,包括各类餐厅、酒吧、旅店、俱乐部、旅游精品店铺、外语培训机构等,现在已成为知名度较高的旅游企业集聚区之一。目前西街旅游企业由于过分重视短期经济效益而导致旅游企业赖以生存的文化背景或氛围遭到破坏,使得当地众多的旅游企业如昙花一现,生存期极为短暂。遇龙河是阳朔县的第二大河流,素有“小漓江”之称。由于市场经济的冲击,当地原本和谐的人际关系将面临挑战,遇龙河景区的当地居民因为内部争利而导致的人际关系矛盾已经露出端倪。没有任何规划的遇龙河沿岸“农家乐”、“农家饭”、“家住宿”、“农家休闲山庄”纷纷开建和营业,导致景观破坏、遇龙河河水污染,景观质量和游客体验在下降,旅游开发遇到了发展瓶颈。世外桃源是阳朔县的重要旅游景区。不可否认在旅游开发之初,开发公司获得了利润,当地居民也从中得到了一定的实惠。但随着旅游景区发展,处于互动过程中的双方,如果一方有要求,另一方不能满足;或是只满足了其中的一部分,未满足方就会不断申诉、不断争取,因此在旅游景区开发期间难免会有纷争和冲突发生。目前世外桃源景区的开发商(桂林阳朔山水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和当地居民(笔架山村)的矛盾持续加剧,严重影响了景区的开发。

4 桂林市阳朔县城乡一体化协调发展的综合分析

①旅游经济联系不断增强,已朝着一体化方向发展。桂林市十二五规划的空间发展布局,总体规划确定的向东南发展战略,从而使阳朔县在桂林市中的战略地位凸显。伴随着雁山区到阳朔的桂阳公路进一步开发,桂广高速公路和贵广高铁的规划建设,阳朔县和桂林市的经济联系将变得越来越紧密。阳朔县应该尽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改变当前各地旅游景区的混乱发展格局,尽快实现与桂林市的融合和协调发展。

②阳朔县在桂林市中的功能定位与发展方向选择。阳朔应该充分利用桂林市的旅游名片,营造良好旅游环境,增强自身的旅游竞争力,大量吸引游客到这里旅游,带动阳朔的经济快速发展。本着“依靠秀丽的山水,打造国际旅游城市”的发展理念,以旅游经济为主线统领全局战略,不断强化和放大旅游资源优势,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最终形成城乡融合、协调发展的新格局。

5 阳朔县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战略研究分析

①关注指导,大力发展旅游企业。旅游企业的经营活动其实可视为一种贸易,通过消费者(游客)到旅游企业中就餐、住宿、购物等活动,使外来资金流入旅游地区。因此,旅游企业直接对地区收支平衡做出贡献,如同其它商业行为一样,这种资金的流入创造了商业交易额、税收以及推动地区经济的发展。同时发展旅游企业对处于弱势地位的女性以及受教育程度少、缺乏专业技能的剩余劳动力提供就业机会。因此,当地居民通过创办旅游企业或在旅游企业中工作能从中获得一定的经济利益,旅游企业的发展有助于解决区域内城市和农村贫困问题。

②因地制宜,制定合理发展策略。旅游景区之间拥有各自不同的旅游特色,因此当地开发机构和决策部门在开发旅游景区时应该把握有利条件,控制不利因素,依据当地实际情况做出科学决策。同时在旅游政策的制订时应该充分体现公众意愿,应当广泛听取当地居民的意见。在旅游开发过程中,只有当地居民参与旅游管理、得到利益,才能有效根除居民、开发商、游客的潜在冲突,从而消除旅游业发展的潜在阻碍。

③教育培训,提高当地居民素质。对旅游地区居民的教育:通过教育培训,使居民充分了解到当地文化传统和旅游资源的真正价值所在,使他们深切地意识到恰恰是这里的“乡土气息”满足了国内外“都市人”对自然的一种怀旧,恰恰是传统的耕作方式和人地关系吸引了大批国内外的旅游者。目前,旅游地区的居民并没有真正认识到这点,只有让居民了解这点,他们才有可能自觉的把自然风景、传统的耕作方式与人地关系作为重要吸引物加以保护,只有这样当地旅游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才可能得到最根本的保障。

对旅游从业人员的培训:主要包括

技能上的培训和观念上的指导,后者尤其要引起重视。很多从事旅游业的居民的市场意识开始觉醒,但有时会偏离方向,只看到眼前的利益,而不顾及长远的发展,致使许多原生态的传统文化招到了不同程度的破坏,例如在家庭旅馆的营造方面,他们认为越现代化才越有竞争力,导致当地传统的民居大量减少,而当地传统的民居却是吸引国内外旅游者主要因数之一。所以居民在建造家庭旅馆可以由旧房改造而成,这种传统风貌的保持,往往更能赢得旅游者的青睐。

6 结 语

城市化发展已经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但我们始终都要保持清醒的认识,城乡一体化是一个过程,而不是结果,实现城乡一体化协调发展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不可冒进。应该结合自身的优势条件和外在发展环境,通过“关注指导,大力发展旅游企业;因地制宜,制定合理发展策略;教育培训,提高当地居民素质;”不断地提高城市旅游发展的基本条件,从而增强旅游竞争力。从而形成人民生活富裕、社会文明礼貌、生态良性循环,城乡一体化协调发展的新格局。

参考文献:

[1] 匡林.旅游业政府主导型发展战略研究[m].北京:中国旅游出版社,2001.

[2] 赵增凯,童玲.基于拉尼斯—费模式的城乡一体化阶段牲研究[j].广西经济管理学院学报,2010,22(4).

[3] 保继刚,邱继勤.旅游小企业与目的地经济发展研究:阳朔西街案例[j].企业管理,2011,(6).

第8篇

关键词:城乡规划;土地;问题

Abstract: Urban and rural planning as a guide for urban construction, urban and rural development is an important basis and means, the reasonable use of land in urban and rural planning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in. The article is urban and rural land planning and the problems discussed, and at last put forward the corresponding effective measures to solve the.

Key words: urban planning; land; problem

中图分类号:TU984文献标识码:A

引言:土地是不可再生资源之一,对土地的合理规划利用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基础。我国人口众多,资源相对不足,土地资源尤为紧缺,尤其相对于中小城镇来说,土地资源极其宝贵,因此,小城镇在建设过程中如何合理规划利用土地资源已成为当前政府部门,特别是规划、土地部门需要深入思考和探索的课题。

一、小城镇建设在当前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意义

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来看,小城镇建设是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农村城镇化道路,是带动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有效途径,对内扩大内需,开拓市场,推动国民经济增长,增加农民收入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带动第三产业发展,创造更多就业机会,扩大农村市场容量;有利于提高农民素质,改善生活质量。

积极发展小城镇建设,推进农村城镇化,是合理配置资源,调整农村产业结构的战略举措。首先,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入实施,农村经济有了长足的发展,而乡镇企业、小城镇商业和服务业的发展都需要大量的劳动力,小城镇已成为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主力。其次,小城镇是农产品加工增值的场所和农业产业化的基地。小城镇的农产品加工较为集中,规模较大,可以形成规模效益。第三,小城镇是农村与大中城市的中间纽带,一方面,可以把农村的农副产品收集起来运往城市消费,还可能把工业用农产品原料收集起来送往城市;另一方面,农村用的日常生活用品和生产资料等也要通过小城镇进行中转和销售。

二、城乡规划中土地利用方式及其问题

1、城乡规划中土地利用方式

当前我国城乡规划中土地利用方式主要表现为以下两种:第一,农村土地征用:土地征用是集体土地向城市用地转换的合法途径,农业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是城市化、工业化、城镇化推进的客观要求和必然结果,是经济发展的大趋势,集体所有制化的土地作为城市用地的重要补充,保证了工业化、城市化推进对土地急剧增长的需求;第二,对土地以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进行城市建设的配套开发以及城市土地的综合管理利用。对城市土地以拍卖的方式卖给房地产商,以招标的方式将城市基础建设的任务分配到有能力的单位,从而综合利用土地资源。

2、城乡规划中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

城乡规划中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首先,土地征用方面:土地价格在土地征用中的作用发挥不到位。征用是国家运用强制性的行政手段有偿征用农民土地的方式。在我国,征用农民土地后给农民较少的经济补偿,土地征用费占土地出让价格的比重很低,土地的收益分配混乱,加之政府对土地补偿费的截留,严重损害了农民利益。此外,市价和土地征用价格的巨大反差,土地在集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类型经济组织之间的不规范流转大量存在,这种自发性的流转由于没有纳入统一的土地市场,带来诸多问题。如用地权不清晰、产生由价格和产权问题而发生的争端、土地资源的滥用等;其次,利用招标拍卖等方式对土地进行分配利用。土地竞拍的价格一般较高,尤其是房地产商为了追逐自身的经济利益,在高价得到土地使用权后,对土地进行配套建设开发,造成房屋价格上涨、炒房现象严重。

三、小城镇规划中合理规划利用土地的措施

土地是十分宝贵的资源和资产,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基础,在小城镇的建设过程中,只有通过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等一系列有效措施和途径,才能做到小城镇的建设与土地合理利用两者的有机协调,为小城镇创造良好的发展空间。

1、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小城镇是城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与大中城市的发展统筹考虑,制定科学的发展规划,合理布局,使其协调发展。科学制定发展规划,是搞好小城镇建设的前提条件和基础工作。编写规划要坚持高起点,坚持为经济建设服务,与土地利用、环境保护、社会发展等方面的规划相协调、体现区域经济和文化特色。编写规划既要量力而行,又要尽力而为。适度超前,为小城镇今后的建设和发展留有余地。规划修订时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增强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群众执行规划的自觉性,加大对规划执行的群众监督力度。

2、集约用地,坚持土地有偿使用

我国人多地少,耕地资源尤为珍贵。必须保护农业的生产能力,特别是保护耕地。我国人均耕地不及世界人均(0.25公顷)的47%。到2030年我国人口达到16亿人,但从现在起,必须占用耕地的因素相加将减少耕地2070万公顷。小城镇发展较快的地区一般是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经济发达的地区往往又是土地资源最为紧缺、耕地质量较高的地区,这些耕地资源流失了,很难靠开发后备资源来弥补。因此保护小城镇周边的耕地尤为重要。自1997年以来,我国实行了以改变无偿无期限无流动为有偿有期限有流动为主要内容的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在小城镇土地使用和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过程中,应在坚持土地有偿使用制度这一大方向的前提下,将土地使用制度引向深入,逐步扩大土地有偿使用范围,在土地出让的基础上,增加有偿用地方式,以适应经济发展和市场机制运行的需要。对土地利用方式,实行规划控制和用途管制。即以土地利用规划、小城镇建设规划、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及土地利用分区等为依据,鼓励国有土地和集体非农建设用地向符合规划所确定的用途转变;禁止国有土地和集体非农建设用地向不符合规划要求的方向转变。

3、加强规划管理

一要建立与土地出让、转让的市场机制相适应的规划用地管理机制。对于出让、转让的土地必须规定明确的土地使用条件,保证小城镇总体规划真正落到实处。二要建立规划实施反馈机制。为了主动、积极地适应瞬息万变的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强规划对土地开发利用的及时调控能力,需要建立规划实施反馈机制,保证规划始终具有切实的指导作用。三要建立规划实施的监督机构,包括:上级政府对所审批的规划实施监督机制;同级人大的监督机制;规划报批前公开展览制度和重要地区的规划实行听证制度等公众参与与监督机制。

4、加强对土地招标、竞拍、挂牌的规制

由于国家允许对经营性土地实行招标、招商、拍卖和挂牌,全面推行和严格执行经营性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从而凸显土地资产价值,为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市场秩序以及有效遏制土地出让中的暗箱操作提供平台。经营性用地通过扩大土地出让的招拍挂比例,由市场机制决定土地去向,由政府部门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基准地价和出让底价,充分挖掘土地的资产价值。

根据科斯定理,在明确产权的前提下,甚至不需要政府干预市场交易,市场交易便会按照公平合理的价格来进行。市场的真谛不是价格,而是产权,只要产权确定,市场主体便会“议出”合理的价格。土地是一种特殊商品,地价是转让产权后的经济收入,招标、竞拍、挂牌会获得土地使用权,因此政府为了保证招标、竞拍、挂牌的顺利进行以及土地资产价值的充分体现应该先从制定基准地价以及转让土地的产权入手,根据转让产权的不同、土地的位置、土地使用期限、基础设施完善程度、地区经济结构、人口密度、城市周围农用地的生产状况以及交易成本等因素来制定基准地价,从源头上规制土地的招标、竞拍、挂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