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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安全质量赏析八篇

时间:2023-09-26 09:25:12

农产品安全质量

农产品安全质量第1篇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成因分析

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产生的原因,国内外有许多有关的研究,多集中在信息不对称、责任不可追溯等方面。叶俊焘(2010)、周洁红(2011)认为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产生的原因在于信息不对称、责任不可追溯造成的市场失灵。胡庆龙、王安民(2009)认为除了市场失灵,导致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原因还有为了弥补市场失灵而造成的政府管理失灵。Golan(2004)、Pettitt(2001)、Monteiroetal(2005)等研究成果表明,食品质量安全问题是由于其质量的信用品属性引起的信息不对称和逆向选择所致。这一点在我们国内也有相应的研究,姬亚岚(2006)从农业及其产品的属性阐述了我们国家的“三农”问题,她认为农业要素天然地存在自然属性,农业产品具有公共产品和准公共产品的特性。她从农业性质引发的问题,进一步论述了农业产品的公共性质而产生的外部性导致市场失灵,解释了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产生的原因。通过对相关研究的文献进行归纳梳理,发现造成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原因在于农产品市场上存在“市场失灵”,而造成这种失灵多是因为信息不对称、外部性等原因。因此,下面从信息不对称和外部性两个角度来进行分析。

1.信息不对称。第一,经营户与消费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经营户从产地或者批发市场收购农产品,其主要关注农产品外观品质和价格,考虑的是要让消费者认可从而获取收益,并不太注重生产环境是否良好、生产过程是否科学等,甚至存在经营户为了给产品增色或是保持其品质,在运输的过程中违规使用添加剂等现象。而消费者难以获得这些信息,从而导致在消费环节不能把这些问题产品甄选出来。第二,经营户与监管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现在,一般的农产品市场都有自身的检测机构来负责本市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政府监管部门也有相应的检测机构来监督。但是,相对于市场和政府检测人员,经营户拥有更充分的信息,他们更清楚自己农产品质量信息。经营户可以通过各种手段,比如干预抽检人员抽样,规避质量问题风险较大的产品被检测,那么通过抽检来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能力就变得十分有限。第三,监管者和消费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无论是政府的监管机构,或农产品市场管理部门,对于农产品的各类监测的数据信息公布的广度和力度不够,不能迅速、有效地传递给消费者,使得消费者缺乏做出选择的信息。此外,消费者对产品质量认证缺乏清晰的认识,导致这质量认证信息不能反应到农产品价格中去,使得质量认证体系对于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效果有限。

2.外部性。农产品市场上存在外部性,而且不论是正的外部性还是负的外部性,都可能会削弱市场提供优质农产品的动力。从正的外部性来看,如果经营户向市场输入优质的农产品在消费者心目中留下了好印象,当消费者不能分辨优质农产品和伪劣农产品的时候,消费者可能认为整个市场的产品都是一致的,这就产生了正的外部性,而实际结果可能买到的是伪劣的农产品。这样,没有花费成本去努力提供优质农产品的经营户获得了高的利润,为了更大程度获利,他们便会降低对经营的农产品的质量要求。相反,如果经营户向市场输入伪劣的农产品在消费者心目中留下了不好的印象,消费者对整个市场的产品便产生了怀疑,降低了其消费意愿,那么优质的农产品难以实现优质优价,经营户不能获利,继续提供优质农产品的激励就减弱了。综合以上分析,发现造成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内在原因是一致的。在外部性分析中,市场不能给提供优质农产品的经营户以回报,其前提是在于消费者不能分辨优质农产品和劣质农产品,本质上还是在于信息不充分。因此,本文认为造成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农产品市场上信息不对称。

二、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路径探析

通过前一节的分析,要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进而达到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其核心还是要增加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的透明度,通过优质优价的激励机制和明确责任的潜在惩罚机制来使市场提供高质量安全的农产品。国内外对于探索解决食品质量安全问题也有许多研究,大多数学者认为建立可追溯系统是消除信息不对称、保障食品质量安全的有效办法。国际标准化组织将农产品可追溯系统定义为:“在生产、加工及销售的过程中对食品、饲料、食用性动物及有可能成为食品或饲料组成成分的所有物质追踪的能力”。叶俊焘、周洁红、张仕都(2011)指出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系统本质上就是收集农产品在各个环节的质量安全信息,并在供应链各主体间进行传递,解决交易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有效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下面结合本文提出农产品质量安全四个基本内涵,来分析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系统是如何能够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实现“从田间到餐桌”的全程控制。

1.生产安全与可追溯系统。农产品生产加工阶段是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产生的源头,因此,控制生产安全是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最前端。可追溯系统将农产品的生产信息———产地、生产者、所用原料、添加物等信息传递到流通和消费环节,保证整个农产品链上信息畅通,消费者就可以根据充分的信息做出合理的选择,实现优质优价。另一方面,建立可追溯系统对生产者还形成了一种潜在的惩罚机制,就是如果农产品链下端出现了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可以通过质量安全信息流追溯到问题的源头,从而对生产者的行为起到约束作用,减少了生产者的“投机”和“不道德”行为,大大降低了质量安全问题发生的概率。

2.流通安全与可追溯系统。现在我国农产品一般都要经过产地生产加工—批发市场—超市或农贸市场—消费者这样一个过程。这中间是一个很长的流通过程,也是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发生的重要节点,任一中间商的行为都可能改变农产品的质量。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系统可以很好地对这一过程进行控制。其一,可追溯系统要求流通每一个环节都要进行信息记录和信息交接,保证所有上一环节及之前的信息都可以进入到下一环节,实现紧密衔接。这样,每一个中间商和最终消费者清楚流通过程的信息,从而能够做出最优的选择。其二,可追溯系统所具备的追溯能力同样也可以对每一中间商形成强有力的约束,这种潜在的惩罚机制时刻在约束中间商的行为,从而实施农产品质量流通安全。

3.追溯安全与可追溯系统。追溯安全是对建立可追溯系统的农产品提出的内在要求,即可追溯系统本身是安全可靠的,是可以有效实现可追溯功能的。农产品追溯安全保证了可追溯系统在传递质量安全信息和潜在的惩罚机制能够有效实现,换句话说,农产品可追溯系统的追溯安全有效保障了农产品质量安全。

农产品安全质量第2篇

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发展与进步、科学发展观理念的普及,绿色发展越来越成为人们关注的重点话题。另外,伴随着人们收入水平的提高和观念的更新,人们也越来越关注生活质量的问题。农产品是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那么我们应该如何关注最基本的产于天然土壤中的农产品质量的安全呢?在这里,主要结合凌源市的实际情况谈谈土壤肥料与农产品质量的关系。众所周知,影响农产品质量的因素有很多,比如空气、阳光、气候、温度等,其中有些是可控的人为原因,有些是不可控的自然原因。但是,随着现代科技的进步,很多因素都可以通过人为的控制来实现,其中也包括接下来将要谈到的土壤肥料。

一、定义性解读与现存问题

1.何谓“土肥”、“农产品质量安全”

“土肥”是指能够充当肥料的墙土、粪土、尿素肥料等的一种总称,也是“土壤肥料”的简称。研究土肥是指研究种植农产品的土壤中所含有肥料的比例,以及为达到合理的补充土地营养与施肥的管理等。“农产品质量安全”就是指农产品自身的可靠性、使用性、安全性和内在的价值,主要包括在农产品的生产、贮存、流通以及使用过程中所形成或者残存的营养与危害及外在特征因素,对农产品既有品质、规格等特性的要求,也有对人与环境的危害的等级水平的要求。所以,按照一定的规定,也对农产品安全采取强制性的技术规范,要求农产品能够达到一定的卫生条件,符合人的健康、安全的技术规范和要求。

2.我市在该方面存在的问题

影响农产品质量高低的因素有很多,有可控的和不可控的。其中土肥对农产品安全的影响也占了很大的一部分。凌源市在土肥利用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对氮素肥料的投入量把握不好。主要存在两个极端:一是过量的氮素肥料的投入使得农产品,特别是蔬菜、果品中的亚硝酸盐残留严重。不仅如此,还会使得农产品生长后期容易出现农作物病害等不良的现象。另一个极端是氮肥投入过低,这就会导致农产品的营养不足,导致其不能够正常的生长,也就会直接的影响到农产品的质量。(2)通过对凌源市的实地调研发现,我市土壤中含有大量工业磷肥。磷过剩会使得农作物营养失衡、病虫害严重,因此,会加大农产品中农药的残留成分。(3)农作物营养不足影响农产品质量。由于某些元素的过剩,会造成其他元素的缺乏,因此,势必会影响农产品的安全。

二、从土肥方面紧抓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1.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由于农民的知识有限,在种植农作物的过程之中,分辨不出农作物缺少哪些种类的元素,另外,即使知道了该使用何种肥料,也可能对肥料投入的多少把握的不够科学、准确。因此,应该通过各种渠道,发挥各种力量,教育引导农民根据不同作物的需肥特点,以及土壤自身的供肥情况和土壤质地平衡做好农作物的施肥工作,从人为因素上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另外,在方法上,可以主要通过媒体的宣传和政策支持等诸多的措施,确保农民对土肥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有正确的认识,并在对农作物进行施肥的过程中能够采取正确的做法。

2.实地调研,对症下药

所谓“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由于凌源市各地区存在的问题不尽相同,比如:有的是因为肥料投入的某种元素过多,有的则是因为投入的过少,有的是磷元素过多,而有的则是氮元素过多等各种问题。所以,针对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进行实地调研,这样才能够准确的知道某一地区的具体问题到底出在哪个地方,然后对症下药,才能够真正的解决土肥中元素的投入比例过度或不足现象对农产品质量所产生的不良影响。否则,不经过实地调研或者是“一叶障目,不见泰山”式的调研,势必会使土肥的改善工作收效甚少,甚至出现适得其反的效果。

3.搞好本地科研工作,创新实施办法

可以分地区建立土肥的优质试验田。这样可以针对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改进方法,创新土肥的施肥技术以此增加农产品的质量。另外还可以建立以土肥为主题的科研工作,主要研究土肥中元素、土肥中各元素比例以及农作物对某些元素的吸收程度等,然后再根据这些研究成果创新土肥的施肥比例和技术,通过这些努力来提高农产品的质量。从而减少农作物的病虫害和农药残留,进而确保农产品的质量。

农产品安全质量第3篇

“十一五”期间,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在法制建设、执法监管、标准化生产、体系建设等管理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升。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农业部配套的部门规章及强制性技术规范的制定,以及一些地方性法规或规章的相应颁布实施,都为我国农产品质量监管提供了标准依据。2008年农业部组建了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职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各省及所属地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专门机构相继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已步入依法监管的新阶段。

以农产品农兽药残留标准制修订为重点,“十一五”期间共制定农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1800多项,农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总数已累计达到4500多项,农业标准体系逐步建立完善。启动实施了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创建活动,已创建500多个部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场)、819个园艺作物标准园和一大批畜禽标准化养殖小区、水产健康养殖场。

2010年新认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简称“三品一标”)1.2万多个,全国“三品一标”总数达到8万个,认定产地占食用农产品产地总面积30%以上,认证农产品占食用农产品商品量30%以上。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稳定保持在98%以上。

组织实施了《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2006~2010年)》,已投资建设部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研究中心和专业性检验检测中心36个、部级区域性检测中心13个、省级综合性质检中心30个和县级质检站936个。“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贯通部省地县的工作机构基本建立,体系队伍不断壮大。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依法正式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支撑体系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安全是人们对食品最基本的要求,滥用食品添加剂、农产品中农药残留超标、饲料中添加违禁物质、假冒伪劣食品禁而不绝、食品包装材料含有有毒有害物质、儿童食品和保健品质量不合格、配方不科学,餐饮企业经营不规范、操作不安全等陆续暴露的问题,给农产品安全管理敲响了警钟。

企业安全责任的不落实,一些食品企业和个体经营者自律意识不强,不讲诚信,甚至明知故犯、违法违规、逃避监管,导致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政府安全监管存在薄弱环节,一些地方安全发展理念不强,重效益、轻安全问题比较突出,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监管衔接不够,全程监管、综合监管、协同执法能力较弱。食品安全制度仍有漏洞,企业产品质量控制体系不够完善。这些因素都为农产品安全埋下了隐患。

“十二五”期间,农业部将把农产品质量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全面加强监管,不断提升水平,着力提升市场竞争能力,确保农产品有效供给、消费安全。

风险管理模式对于农产品安全管理来说,是公认的最有效的管理模式。风险评估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安全确立的一项最基本的法律制度,也是国际社会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管理的通行做法。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实施风险评估,既是政府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及时发现和预防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的客观需要,也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科学管理和构建统一、规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的现实需要。

2011年农业部将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加快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办法规范,积极构建以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为龙头、区域性风险评估实验室为主体、主产区风险评估定位监测站点为基础的风险评估体系,制定和实施风险评估监测计划,大力推进应急处置科学化。

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将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科学研究,围绕污染物毒理学评价技术、剂量反应评估技术、暴露评估技术、统计分析技术、公共模型软件设计等风险评估共性技术开展研发,针对农产品中潜在的各种生物、化学和其他外来的危害因素,加强其危害途径、机理等基础理论研究,为科学、合理和有效地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奠定基础;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的交流合作,跟踪国际风险评估技术前沿,学习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和方法,提升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的技术水平;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科普宣传,主动答疑解惑,营造一个政府、企业、消费者、科研教学人员等所有农产品质量安全利益相关者都了解、认识、接受和支持风险评估工作的氛围。

农业部在“十二五”期间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把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作为主线,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现代农业建设的关键环节,坚持“源头入手,标本兼治”,强化保障能力建设,着力构建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检测、认证、风险应急和执法监管五大体系,全面提升执法监督、风险预警、监测评估、应急处置和服务指导五大能力,推动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取得新进展。

农产品安全质量第4篇

一、指导思想

以“*”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保障城乡居民消费安全和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为目标,进一步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卫生安全水平,努力实现农产品无公害生产。

二、工作目标

从现在起,用3年左右的时间,建立健全农业标准体系、农业示范推广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农产品质量认证体系,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实施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监管。到*年底,大宗农产品基本实现无公害生产,其中,蔬菜、水果、茶叶、禽畜、水产品等重点鲜活“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达到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市城区市场农产品抽检合作率达85%以上,乡镇市场抽检合格率达80%以上,农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残留超标的现象得到有效控制,打造出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农产品品牌,提高我市农产品的竞争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三、实施步骤

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实施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年底前,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规章和政策、措施,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在市城区和四会市、高要市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试点工作,建立“*市农产品质量信息网”。

第二阶段:*年底前,建立市和县(市)区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机构,进一步完善全市农产品质量信息网络建设,在全市范围内逐步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制度。

第三阶段:*年底前,在市城区和各县(市)区大型农产品市场全面推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全市建立起完善的农业标准体系、农业示范推广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农产品质量认证体系,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现规范化、制度化。

四、重点工作

(一)抓好生产过程管理,从源头上把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关。

1、抓好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采取龙头企业+基地+标准+农户的模式,以农业主导产品为重点,建设市、县(市)区、乡镇三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其中有代表性的市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10个,带动全市农产品的标准化生产。实行农业投入品的禁用、限用制度,引导农产品生产单位和个人正确、合理使用农药、兽药、生物激素,推广环保生产技术;建立源头生产档案,推行产品包装、标识制度,猪、牛、羊实行耳标管理,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可追溯;建立农产品产地质量快速检测站(点),农产品上市前实行自检,从源头上建立有效的质量监督机制。

2、加快无疫病示范区建设。各地要加快在重点禽畜产区建立完善的动物疫病控制体系、动物防疫监督体系、动物疫情检测报告体系、动物防疫屏障体系,做到防、治、控一齐抓,控制动物疫病的发生和传播,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卫生。

3、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工作。严格种子(种苗)、农药、兽药、渔药、化肥、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物激素等农业投入品的生产和经营准入条件,积极推行农业投入品的禁用、限用制度,继续开展“瘦肉精”和“毒鼠强”等违禁药物的专项整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经营、使用农业投入品的行为。

4、加大农业生产环境污染整治力度。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污染监控工作,治理工业、城市废弃物和畜禽水产养殖等造成的污染,坚决查处农业环境污染事件,营造良好的农业生态环境。

上述4项工作由农业部门牵头,会同质监、卫生、环保等部门组织实施。

(二)抓好农产品加工环节管理,防止农产品二次污染。

加强农产品加工环境的卫生整治,严禁在农产品加工过程中违规添加有毒、有害物质,严厉查处和打击出售注水肉、病害肉的违法行为,并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行业自律机制。大力推广农产品加工、保鲜等先进技术,确保保鲜、加工、贮运等各个环节符合安全卫生标准要求。农产品加工企业要建立质量检测站,配置速测仪器,对加工的农产品进行质量检测,防止农产品二次污染。

此项工作由经贸部门牵头,会同工商、质监、卫生部门组织实施。

(三)完善农产品市场准入各项管理制度。

严格农产品经营主体的准入条件,坚决取缔无证和违规经营。进入市场经营农产品的摊档、店铺,要查验农产品产地,逐步建立进销货台账、商品销售质量承诺等制度。农产品市场、超市经营者要建立农产品农药残留快速检测站(点),配备快速检测仪器,对上市的农产品进行售前自检,并在市场或超市的显著位置设置检测结果公示牌,每天向消费者公布蔬菜农药残留检测结果。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农产品的行为。对经检测证明有毒、有害物质残留超标的农产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要进行无害化处理;严重超标的,要作没收销毁处理,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经营者进行处罚。同时追溯农产品来源产地,对生产者给予行政处罚。对守法经营、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记录长期良好的摊档、店铺,授予“放心食品经营店”牌匾,以建立重质量、讲信誉、诚实经营、公平竞争的良好市场经营秩序,确保上市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此项工作由工商部门牵头,会同卫生、农业、经贸等部门组织实施。

(四)建立和完善市、县(市)区两级检测体系,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省府办公厅《转发省农业厅关于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体系建设的意见》(粤府办[*]98号)精神,到*年底前,建立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8个县(市)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和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检测点、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检测点等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网络。各地要按粤府办[*]98号文要求,落实检测机构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配备检测设备,建立和完善检测工作制度,对本辖区范围内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在市场销售的鲜活农产品实施监督抽样检测。检测工作以快速检测为主,并实行统一仪器、统一检测方法、统一判定标准,以提高检测结果的科学性和可比性。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中心要加强对县(市)区、市场(超市)、基地检测站(点)的技术指导,并对各地快速检测超标的农产品进行定量检测验证,为行政执法提供可靠依据。同时,各地要建立监督检测信息通报制度。市县(市)区检测机构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检测结果,并视实际情况在新闻媒体公布。

此项工作由农业部门牵头,会同质监部门组织实施。

(五)实施名牌带动战略,全面开展农产品质量认证工作。

目前,我国的农产品质量认证实行无公害、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三位一体、整体推进”的制度。各地要以特色和主导产品为对象,引导农产品生产单位和个人开展产品认证工作,规范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的质量管理工作,树立我市农产品安全、优质的良好形象。“十五”期末,全市农业主导产品均要通过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在抓好产品认证的同时,要引导农业企业开展GMP(良好操作规范)、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ISO9000(质量管理与质量保证)、ISO14000(环境管理与环境保证)等体系建设和认证,完善农业企业质量控制体系,建立农业企业产品标识、质量检测、质量追溯、责任追究等制度,营造以质量管理为核心的企业管理机制,推进企业的产业化经营和标准化管理,创出一批省级、部级名牌农产品,全面提高我市农业的综合竞争力。

此项工作由农业部门牵头,会同质监部门组织实施。

(六)加强标准化技术研究工作,提高农产品质量管理工作水平。

标准化技术研究是开展农产品质量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要密切关注国际、国内农业标准化技术发展的新动向,加强对技术贸易壁垒的研究,及时了解、收集发达国家的技术法规、标准,密切跟踪贸易国的技术措施,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在现有国家、行业标准的基础上,以我市大宗名优产品为重点,建立起与国际、国内先进水平接轨的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标准体系,为实现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全程标准化管理打下坚实基础,切实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管理工作的水平。

此项工作由质监部门牵头,会同农业部门组织实施。

五、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

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是保障城乡居民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确保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保持农村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从实践“*”重要思想、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出发,重视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为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成立“*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各县(市)区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市经贸、农业、卫生、环保、质监、工商等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和分工要求,互相配合,协调联动,共同推进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多渠道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投入。

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此,各级政府责无旁贷,要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专项经费的投入,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同时要进一步拓宽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经费的筹集渠道,多方筹集资金,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所需的软、硬件建设和日常工作经费落实到位。

(三)广泛宣传,营造人人关心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社会氛围。

要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人民群众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提高人民群众的科学水平。要大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取得的成绩,树立正面典型,使农产品生产、经营者树立文明守法经营的观念,自觉执行规范化的生产、经营方式和要求。同时,要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产品的行业进行曝光,让消费者了解和识别安全、卫生、环保的农产品,提高自我保护和自我防范的能力,从而形成人人关心、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农产品安全质量第5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坚持以人为本,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和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管理能力、检验检测能力、技术服务能力和行政执法能力,实现农产品从生产到销售的全程监管,保障全市人民农产品消费安全。

(二)工作目标:按照责任明确、运转高效、行动统一、全程监管的要求,力争**期末,初步建立市、县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机构和市场、企业、基地质量自检体系;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查处率达到100%;基本建立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与评价制度;主要农产品基本实现标准化生产,食用农产品安全水平达到无公害行业标准。宜昌市城区在**年底以前启动蔬菜市场准入试点,**年全面实施蔬菜市场准入,逐步实行畜产品、水产品和水果市场准入。到**期末,各县市区要本着“先易后难、先试点后推广”的原则,逐步实行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

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工作重点

(一)加强农产品生产源头监管。加强农产品产地管理。根据农产品品种特性和大气、土壤、水体中的有毒有害物质状况等因素,对农产品生产区域实行分类管理,确定并适时调整适宜生产区、限制生产区和禁止生产区;认真落实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制度,禁止在有毒有害物质超过规定标准的区域生产、捕捞、采集农产品和建立农产品生产基地。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禁止向农产品产地排放或者倾倒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和有毒有害物质;用于农业生产的污水和固体废物,要经过无害化处理,并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加强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切实改善农产品生产条件,扎实推进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区、养殖小区和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建立健全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制度。指导农产品生产者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兽药、渔药、农用薄膜等化工产品,防止对农产品产地造成污染。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对可能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农业投入品依法实行许可制度;组织开展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督抽查工作,并公布抽查结果;采取多种措施,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行为,净化农业投入品市场。

(二)加强农业标准化工作。认真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积极制定、修订地方标准,加大标准化实施力度,不断提高农业标准化水平。以创建部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和无公害生产示范基地为突破口,积极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以下简称为“三品”)和地理标志保护工作,做到主要农产品生产都有地方标准。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制度,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逐步实现农产品生产记录可存储、产品流向可追踪、储运信息可查询。实行出口农产品基地备案管理,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三)加强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推行科学的包装方法和先进的标识技术,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促进产销衔接,强化营销促销服务,努力提高优质农产品的市场份额。加快建立农产品标识管理制度。凡实施市场准入的农产品,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销售时均须有明确的标识,要悬挂统一制作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识牌,标明农产品品种、产地、进货渠道、进货时间、检验结果。按照规定应当包装或者标识的农产品,必须经过包装或标识后才能销售。销售的农产品必须符合无公害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生产者可以申请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农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关优质农产品标准的,生产者可以申请使用相应的农产品质量标志,禁止冒用农产品质量标志。

(四)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工作。按照“确定重点、量力而行、合理分工、资源共享”的原则,统筹规划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体系建设,加强市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和检测公共服务机构设施建设,充分利用卫生、质监等部门检验检测资源,实现资源共享。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必须建立无公害农产品质量自检体系,完善质量控制措施。无公害农产品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加强自律管理。加快建立农产品检验检测制度,对生产和销售中的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查;农产品销售企业要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建立进货验收台帐或记录,加强对农产品的查资验质;严格禁止质量安全不合格的农产品进入市场销售,实施不合格农产品召回制度,对销售不合格农产品者,要依法实施行政处理;建立举报奖励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鼓励单位和个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监督,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追究。加快建立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逐步做到只有经过“三品”认证或者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抽检合格的产品方可采收上市,出口农产品必须符合进口国或地区的农产品质量标准。建立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宜昌市城区先行推行蔬菜市场准入,逐步扩大到畜产品、水产品和水果市场准入,各县市区要逐步推行实施。凡宜昌市城区已实施市场准入的农产品,在进入宜昌城区销售时,必须持有“三品”认证证书或产地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质量合格证明。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在全市范围内推行产地与销地、市场与基地对接互认,及时有效地追溯发生问题的环节和责任。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时,有关单位和个人要采取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时,要及时向同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通报情况。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处理机制,有效应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建立质量安全承诺制度,各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要在经营场所张贴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三、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保障措施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市县两级建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为召集人,发展改革、农业、工商、质量技术监督、商务、、卫生、财政、食品药品监管、林业、出入境检验检疫、城市管理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联席会议,负责对本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进行组织协调,研究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重大问题,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农产品安全质量第6篇

为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新要求,进一步提升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农产品消费安全,确保我县全年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根据省、市农委20__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结合我县当前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存在的实际问题,现就认真做好20__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按照现代农业发展的总体要求,以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实施《__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继续加强监管体系建设,着力提升基层监管能力,积极争创监管示范乡镇;进一步夯实质量建设基础,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积极发展“三品一标”;坚持“标本兼治,依法监管”,进一步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建立健全责任追究体系,依法落实生产、经营、监管各主体责任;勇于创新,加快推进监管工作信息化建设,为提升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提供保证。

加快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步伐,制(修)订农业地方标准5个以上;每镇新认证“三品”不少于2个,全县实现“三品”认证34个以上,“三品”基地面积占耕地面积比重提高3个百分点,积极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示范基地;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国家、省、市名牌农产品5个以上;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站、重点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检测室与检测人员规范化建设,强化日常监管,积极开展为农户免费提供蔬菜农药残留快速检测服务活动,加强获证“三品”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与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和诚信体系,确保省蔬菜农药残留例行监测合格率达全省平均水平。农产品质量安全投拆受理率、查处率达100%。确保无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

1.加大农业标准化推进力度。一是深化和创新农业标准化工作的具体措施,完善农业标准化协调推进机制,切实加强农业标准化工作,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二是积极推行生产记录制度,督促、引导生产单位将生产记录作为自觉行为,分产业指导生产主体建立生产记录本,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基地应用追溯软件建立并不断完善电子台帐。三是按照产品安全、产业发展、生态循环、农民增收的要求,加大农业标准化技术培训、推广、宣传力度,提高生产者的标准意识、质量意识和品牌意识。

2.加强“三品一标”建设管理。在继续推进“三品一标”(即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工作的同时,切实加强获证后的监督管理工作。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要做好与辖区内每个通过“三品一标”认证的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基地)的衔接,督促其严格按照“三品一标”技术规范,加强生产和用标管理。加强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基地)内检员培训,规范“三品”生产基地内检员管理制度;加强对“三品”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巡查力度,形成常态化和制度化,督促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基地)规范生产;认真组织开展绿色食品原料基地创建工作,确保年内通过验收;按照农业部《地理标志农产品登记管理办法》,积极推进地理标志农产品登记管理工作。

3.加强产地准出管理。大力推进“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对达到采收期即将上市和入市销售的果蔬产品,在企业自律性检测的基础上,由各镇速测室或市场检测室进行农药残留速测,经检测合格的,发放统一的“产地准出卡”、“例行监测合格证”和动物检疫证明,指导和督促通过“三品”认证的农产品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基地)主动向销售对象出具产地证明或企业产品销售凭据;积极开展农产品准出检测,蔬菜、水果快速定性检测达到全覆盖,杜绝不合格农产品上市销售,确保全县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全省平均水平。开展和完善一批农产品质量监管示范乡镇和示范基地项目,不断促进监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长效化。

4.加强农产品专项整治。继续加大畜禽抗菌药、生猪“瘦肉精”、假劣农资等专项整治活动,抓住主要品种、关键环节,坚持不懈地加强整治。切实加强对肉牛、肉羊的监管,加强养殖、收购贩运和屠宰等重点环节的管理。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的规范化监管,加大力度,多措并举做好低毒、高效农药及生物、物理等综合防治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依法打击和查处生产、销售、使用禁用投入品的各类违法行为,从源头上加强防控。加大案件的查处力度,力争起到打击一个、震慑一片的效果。同时要巩固已有成果,将专项整治活动中的有效做法制度化、成功经验长效化。

5.加强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建设。在继续做好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监督抽检等工作的同时,加强各镇(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站检测室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发挥快速仪器检测体系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中的作用。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室建设标准要求,对各镇(区)检测室开展达标建设,达标率达到100%,着力完善和提升各个检测室的软、硬件,促进管理和运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各镇(区)的实际情况,有效整合检测资源,充实农产品生产基地检测力量,加强基地自检能力。建立健全检测人员的培训、考核、持证上岗等制度,强化对检测人员的培训和管理,不断提高基层检测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在全县各镇(区)开展免费为农户提供蔬菜农残速测服务活动,各镇(区)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围绕年度目标,制定详细工作计划,采取切实有力措施,将实事办好、好事办实。

6.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化工程建设。一是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在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系统不断完善的基础上,积极与上级做好对接,实行联机联网,使农产品检测数据等监管信息即时上传,预警信息即时下发,监管工作动态即时更新。同时,根据不同权限分级浏览信息,提升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风险研判预警能力。二是加快“放心吃”网的推广应用。按照省统一编制的放心吃企业管理员操作手册,加大对入网企业管理员的培训力度,明确专人(

信息安全审查员)对本地上网企业实行一对一的实时监管,确保辖区内上网企业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要充分利用现有的检测资源,对上网企业加强抽检,把牢产地准出关,保证产品质量过硬,切实维护网站的公信力。7.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一是不断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责任制,对所有具有承担质量安全监管的机构和人员制定工作目标责任制,层层落实监管责任,并实行严格的考核奖惩。严格落实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为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通过签订责任状、承诺书、保证书等形式,把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落实到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二是积极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制度建设。按照“统一规划、分区编码、数据共享、通查通识”的原则,构建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系统,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和数据库;不断加强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基地的建设与管理,实现农产品生产过程可控制、质量可追溯、责任可落实,积极推进生产者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和质量安全等级管理。三是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相关职责,规范应急处置程序,不断深化反应快速、部门联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应急管理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1.加强组织领导。要按照属地管理要求,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建立和落实“当地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生产者和经营者是第一责任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监管单位全员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政府领导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落到实处。

2.注重协调配合。各单位要注重协调配合,结合县食品安全、放心消费、质量兴县等工作,积极争取政府重视和支持,加强和县食安委工作衔接,与卫生、工商、质检等部门加强沟通、主动协调、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加强县乡(镇)联手工作,重大节假日期间在城区和重点乡(镇)开展监管监测、专项整治和农产品用标专项检查。

3.加强引导宣传。要利用各种形式和渠道,经常性地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__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实施效果好的机制、模式、经验和做法,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农产品安全质量第7篇

关键词:清洁农业;农产品;质量安全

1989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针对日益严重的环境压力,总结20年来“末端治理”的教训,正式提出“清洁生产”的概念。1994年《中国21世纪议程》将“清洁生产”列为重要内容。实行“清洁生产”是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要求,也是控制环境污染的有效途径。通过开发和利用清洁的技术,把污染控制由末端治理方法上升为生产全过程控制,实现环境和资源的保护和有效管理,通过采用对农产品产地环境中水、土、气、生物污染综合防治、农产品供应链防治农业污染及科技成果集成创新等新途径,对进一步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张掖市是全国十大商品粮基地之一,全国五大蔬菜基地之一,全国最佳肉牛、肉羊养殖产业带,地球最佳葡萄生产带,农业整体发展水平处于全国一熟制地区先进行列,基本形成了区位优势显著、市场优势突出、竞争优势强劲、发展潜力巨大的制种、草畜、果蔬、轻工原料四大支柱产业。但从特色农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体系建设方面看,张掖农业生产状况还处在现代农业发展的起步阶段,在农产品清洁生产上还存在明显差距,迫切需要在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上狠下功夫。本文作者提出了发展“清洁农业”的一些新思路,以期对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从根本上提升农业综合效益有指导作用。

1发展清洁农业是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途径

“清洁农业”是清洁生产在整个农业产业体系中的应用,不仅要求在田间实施清洁生产操作规程,还要求对农业产业链的各个环节进行清洁操作,最终实现农产品的清洁化供给。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基础工作是围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等展开的,经过多年努力,成效显著。目前市场上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是针对食品质量安全认定标准进行的分类。无公害农产品允许生产过程中限量、限品种、限时间地使用人工合成的安全化学农药、兽药、肥料、饲料添加剂等,它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但比绿色食品标准要宽。绿色食品的标准范围从允许限量使用化学合成生产资料到较为严格地要求在生产过程中不使用化学合成的肥料、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食品添加剂和其他有害于环境和健康的物质。有机食品是根据国际有机农业生产要求和相应的标准生产加工的,生产加工过程中绝对禁止使用农药、化肥、激素等人工合成物质。但是,单纯地追求使用有机肥,操作不当会对农田生态环境和农产品安全产生负面影响。目前我国有机肥每单位养分所带的有害元素量普遍比化肥更多。另外,有机肥在产业化加工、商品化流通和跨区域施用过程中,会使存在于有机肥中的有害成分随之不断扩散,有害的病、虫、草源也会对作物、人体和畜禽构成危害。按照“清洁农业”的发展要求,在投入品上无论是人工合成还是天然有机的,都应注重质量要求,从源头上采用农产品产地环境中水、土、气、生立体交叉污染综合防治的思想,将“清洁农业”作为生产安全食品的先决条件,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立在清洁产地环境和清洁生产资料的基础上,通过现代农产品供应链中对环境友好的供求关系调控,使农产品由数量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化,并通过科技集成创新产生一大批“清洁农业”领域的科技成果。

2技术集成创新是发展清洁农业的战略需求

“清洁农业”是合理利用资源并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实用农业生产技术及措施的综合体系。需要采取集成创新的思路,构建有效的技术体系,以实现相互独立又互补的科技成果对接、聚合而产生的创新。长期以来,我国“清洁农业”领域的科研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把单项技术作为研发活动主要方式的现象,缺乏与其他相关技术的有效衔接,致使科研开发活动的效率和科技成果转化率不高。所以要把集成创新作为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的关键,促进“清洁农业”技术体系综合发展。针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战略性重大科技需求,选择技术关连性较强的清洁农业项目,集中科技资源,促进相关技术的有机融合,实现关键技术的集成创新。从农产品产地环境中的水、土、气、生立体交叉污染循环链接的控制入手,严格规定生产资料及废弃物的标准,形成清洁农业生产技术体系;另一方面,通过农产品供应链末端消费者的需求导向,由现代农业供应链中龙头位置的超市控制农产品供应商及其直属农场和协作农户的农产品质量标准,形成对环境友好的新型农产品安全生产供求关系。以清洁农业技术的融合、集成、创新为主要抓手,带动一大批清洁农业项目,实现自主创新的重大突破。集成现有农业科技资源,对现有技术、资金、市场和人才等要素进行大规模整合、优化,鼓励科研单位、高等院校、大中企业建立多种形式的科技经济联合组织,按要素效应进行分配,夯实清洁农业集成创新的基础。密切关注国内外农业科技资源的最新动态,将各种渠道获得的创兴资源组织集成,优化创新资源配置。通过创新资源的融合,使清洁农业技术集成创新保持旺盛的活力。在技术迅速发展、用户需求变化多端的环境中,要完成复杂的资源密集新农业生产的任务,优化清洁农业生产的组织机制至关重要。清洁农业应以产业、技术或产品为平台,以计划、项目为主要组织形式,辅以相应的农业技术手段和经济管理手段支撑的集成创新,在较短时间内集成清洁农业生产的相关技术、信息、知识、能力等创新资源,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的创新突破。

3发展“清洁农业”的对策措施

3.1严格控制农业投入品质量

农业投入品中的有害成分是农业生产中的污染源,主要通过施肥、用药、灌溉等导入到农业生产系统,最终危害农产品质量。因此,要严格控制农业投入品质量。在施肥方面,注重使用无公害环保化肥、复合肥、有机肥,同时针对有机肥质量难以控制等问题,严格执行有机肥产品质量的行业标准,并确立严格的产品登记和质量监测制度。大力发展和施用无污染的微生物肥料,以提高农作物品质,减少化肥需要量、改良土壤、增加土壤肥力。在用药方面,了解药物成分的明确数据,科学指导施用。尽量控制施用污染环境的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倡导选用高效、低毒、低残留新型农药,如由常规化学农药添加缓释剂加工而成的长效、缓释、控释农药,可控制、预防有害生物危害,又可最大限度地减轻对环境的污染。灌溉方面,加强对污水灌溉的管理,严控城市污水、工业废水中排放的重金属、有毒害有机物及酸碱度等标准,保证农业灌溉用水的清洁度。

3.2切实执行农业生产操作规程

针对每一种投入品制定具体的操作规程,根据土壤养分和作物需要,配方平衡施肥,在规定时间内施用规定的量。根据肥料的种类及理化性质,合理混用化肥,提高肥料利用率,改善土壤结构、防止土壤板结。制定的规定要有严格的科学依据,并体现在合法的操作过程中,以减少浪费,降低对环境的污染,有效提高农产品质量。

3.3加强农产品生产场地环境建设

农产品场地水、土、气、生立体交叉污染是工农业快速发展的伴生产物,是由不合理的农业生产方式和人类活动引起的,因此在立体污染的防控技术上,既要审视以往技术上暴露出来的问题,又要进行科技创新,研究新问题,提出新方法,以加强对农产品场地环境的建设工作。首先要避开地球化学污染的威胁,如某些地域地壳化学构成异常,有害重金属如铅、镉、汞、砷、氟等相对富集,造成对环境的污染。其次,生产场地内的建设项目要同时进行“废气”“废液”“废渣”的排放治理工作,并达到规定的“三废”无害化处理,防止对环境产生污染。通过的场地环境中大气、土壤、水体的定期检测,使环境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3.4加强科研、推广、生产之间的衔接

以科技创新为核心,为“清洁农业”发展提供旺盛的技术保障。在农药品种方面,要研制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替代剧毒性农药,加强生物防治技术的开发,研究生物基因工程技术在防治作物病虫害上的应用。在施用技术上,探索科学、合理、安全的农药施用技术。研究农药在农作物中的变化、残留规律,制定农药安全使用技术标准,规定农作物安全收获期及农药在食品中的允许残留量。将先进科研成果的推广建立在高效运行的平台上,使农业生产中的直接操作者,广大农民群众了解清洁生产的重要意义,掌握安全生产技术规程,从场地投入及环境水平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3.5注重体系建设与管理

良好的农业生产行为离不开合理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和科学的管理。“清洁农业”涉及面广,大到国家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小到每个农户的意愿利益,必须要有相应的政策体系和管理机制。如土壤地力的清洁提升是一种农业发展的新模式,必须贯穿于农业生产的全过程。因此,要加强政策的宣传落实,改变传统的市场观念和方式,通过多种途径提高农业生产人员的文化素质和技术应用水平。

3.6改善农业科技创新的政策环境

制定和完善有利于清洁农业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促进科技成果顺利流通,以推动清洁农业科技集成创新。同时,加强清洁农业基础科研与推广的资金保障体系建设,制定多元化的投资政策,在加大国家投入的同时积极引导相关企业和社会资金投入,采用适合的融资方式利用各种资金。强化政府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技创新的财税支持,建立补贴、信贷制度,实行特殊的税收优惠政策。提高政府的组织协调功能,协调好产、学、研三者之间的关系,建立起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的科技创新体制。

3.7发挥现代农产品供应链在清洁农业生产中的作用

农产品安全质量第8篇

宁波地处沿海经济较发达地区,民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认知程度和要求普遍较高,各级政府也十分重视这方面的管理与建设,如为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政府加大投入在全市建成8家有资质的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和33个检测站(室),检测内容涵盖农、林、渔各种农产品及其产地环境质量,检测范围覆盖大型批发市场、超市、农业龙头企业、农产品生产基地及宁波市主要菜市场,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网络基本形成。同时,各地大力发展绿色、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加快培育绿色、无公害农业产业,全市已建成国家绿色食品基地6万亩,无公害农产品基地68万亩;认证无公害农产品154个,绿色食品101个,有机食品18个;无公害农产品年产量达46.4万吨,年销售额25.2亿元,出口创汇7688.8万美元。

但是,我市农产品安全和标准化生产技术水平还难以适应社会经济高速发展的需求,主要表现在:农产品安全隐患源头控制技术创新能力不足;主要农产品无公害生产技术研究与质量风险评估、预警体系不健全,特别是在跟踪国外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应对农产品国际贸易“绿色壁垒”技术措施方面略显滞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出口农产品产业的持续稳定发展;农产品质量快速、简易检测技术和质量追溯体系不完善,以事后监督为主质量监控常常给生产者带来极大的经济损失;同时,部分农产品产地环境和产品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农产品质量安全潜在风险较为严重,尤其地方特色农产品(海水产品)质量标准和安全问题比较突出。

因此,大力开展农产品安全隐患源头控制技术和特色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研究;深化农产品无公害生产、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与预警技术建设;加快研发农产品质量快速、简便检测技术体系;构建符合宁波市实际的从‘农田到餐桌’全程控制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技支持与技术创新体系,对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增强农产品在国内外的市场竞争力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一、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思路

以提高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目标,源头创新、共性关键技术突破为核心,农业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为依托,体制创新为突破口,积极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研发基地和技术平台,全面提升农产品安全技术创新、技术集成和成果转化能力。重点组织开展主要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评价与改良、无公害生产技术研发与推广、产品质量标准体系与操作规程、精准高效检测与全程监控等四大技术攻关,建立健全从“田间”到“餐桌”的全程农产品质量安全与标准化生产技术信息化服务保障体系,引导安全农产品社会生产和消费,打响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科技、企业和人才品牌。

(二)发展目标

通过5年努力,初步建成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检测和信息网络共享体系;增建2个农(畜、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服务中心和3个国家、市级农(畜、水)产品质量安全工程研究中心。建成一支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检测技术研究科技骨干队伍,全面提升宁波市农产品质量与标准化生产的科技水平;使全市主要农产品质量达到国家质量安全标准,主要出口农产品质量达到相关进口国质量安全标准的基本技术要求。

二、发展重点与主要研究领域

(一)需突破的关键技术

1、重要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评价与区划技术

主要蔬菜、水产品和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的水气土污染现状、土壤理化性状、肥力水平等主要生长因子数据库;产地环境质量的时空演变与预测预警技术;产地环境质量评价和安全生产咨询和决策系统。

2、重要农、畜、水产品无公害生产、质量风险评估与预警技术

猪鸡、茶叶、出口蔬菜、设施栽培作物、虾蟹、网箱鱼、贝类、腌制产品等8大类农产品的高抗优质品种、高效无公害栽培、农药与化肥减量化精准应用、产品中有害物质残留产中和产后降解等关键技术,以及影响产品质量的主要风险因子形成机理、风险评估与预警技术。

3、主要农、畜、水产品质量信息化追溯体系

主要农、畜、水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源头控制。

4、农产品质量快速高通量检测与质量监控技术

生物芯片、生物传感器等快速高通量检测技术;农、畜、水产品及其加工产品和生产环境中有害物快速和多残留检测技术;农产品加工过程中有毒有害物质的监控和快速检测技术;农产品及加工品的‘掺假’识别和‘掺假’物检测技术;危害公共安全的伪、劣、掺假、污染农产品(食品)监测和预警技术。

5、特色农产品质量标准和无公害生产加工技术

特色农、畜、水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和限量指标技术。

三、重点项目

(一)主要蔬菜、水产品产地环境质量评价与区划研究

研究内容:通过采样分析,建立全市主要蔬菜、水产品生产基地的水、气、土的污染现状、土壤理化性状、肥力水平、病虫害等主要环境质量因子数据库;明确其周边工业、人居与农事活动等的影响作用程度,研究产地环境质量的时空演变与预测预警技术;根据宁波市主要蔬菜、水产品对产地环境的要求和适栽(养)范围,建立产地环境质量评价和安全生产区划咨询和决策系统,提供不同区域的适栽(养)品种区划指导。

预期目标:建立宁波市主要蔬菜、水产品产地环境质量因子数据库与评价管理信息系统;提供宁波市主要蔬菜、水产品宜种、宜养区域布局图;建立主要蔬菜、水产品安全生产区划咨询和决策系统。

(二)重要农产品无公害生产、质量风险评估与预警技术研究与示范

1.创汇蔬菜标准化生产、质量风险评估与预警技术研究与示范

研究内容:收集、跟踪、翻译、分析、整理国外的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集成与完善宁波主要创汇蔬菜质量标准;主要创汇蔬菜标准化生产优质高抗性品种国产化育种和种苗繁育技术;主要创汇蔬菜化肥残留形成规律与精准施肥技术;主要创汇蔬菜病虫害综合防治与农药残留积累规律;农药、化肥残留风险评估与预警;集成主要创汇蔬菜标准化生产与加工技术规程;

预期目标:集成宁波主要创汇蔬菜质量标准体系;提供主要创汇蔬菜化肥、农药残留风险评估与预警技术;集成主要创汇蔬菜标准化生产与加工技术规程;

2.设施园艺无公害生产和产品有害物质残留风险评估与预警技术研究示范

研究内容:设施园艺生产病虫害发生规律与综合防治技术;设施园艺生产中农药、化肥使用后消解、迁移、转换和累积等环境行为研究;设施园艺生产中产品农药、化肥等有害物质残留风险评估与预警技术;园艺设施生产中农药、化肥等有害物质残留综合控制和无公害生产技术模式研究;

预期目标:获得园艺设施环境条件下农药、化肥等有害物质残留在环境和农产品中的消解、迁移、转换和累积等环境行为规律;提供设施园艺生产中产品农药、化肥等有害物质残留风险评估与预警技术;集成园艺设施生产中农药、化肥等有害物质残留综合控制和无公害生产技术模式;

3.特色腌制海产品质量控制、风险评估与标准修订

研究内容:特色腌制海产品(泥螺、蟹糊等)中有害微生物限量;选择海产品中副溶血弧菌等,开展污染水平本底调查和风险评估研究,获得基础数据并提出限量标准;特色腌制海产品(泥螺、蟹糊等)中有害物残留限量:针对海产品中氯酚、有机氯、多氯联苯、多溴联苯、毒死蜱、重金属(铅、镉、砷、汞)等有害物质残留进行监测,建立多种农残同时检测的技术,获得基础数据,开展暴露评估研究,提出最大残留限量建议值;通过对特色腌制海产品(泥螺、蟹糊等)腌制工艺的各个环节进行危害分析与评估,确定关键控制点、控制范围及监测校正方法,建立示范性的安全生产质量控制体系;新型、安全、高效消毒剂的应用;特色腌制海产品中化学残留物(多氯联苯单体、重金属及农药)的调查。

预期目标:针对特色腌制海产品的质量安全主要指标(氯酚、有机氯、多氯联苯、多溴联苯、毒死蜱、重金属(铅、镉、砷、汞)、病原微生物及其他有毒有害物残留)和相关检测技术标准,形成标准数据库。对现有特色腌制海产品进行分析,对主要质量安全技术指标提出调整、修订;特色腌制海产品(泥螺、蟹糊等)中氯酚、有机氯、多氯联苯、多溴联苯、毒死蜱、重金属(铅、镉、砷、汞)、病原微生物及其他有毒有害物残留限量建议值;研究提出上述5-7对致病菌-食物的风险评估报告(所含基础数据不少于1000份)和限量标准的修订草案,并提交国家标准化委员会,申请修订国家标准。

4.猪鸡等主要畜禽产品质量安全过程控制技术集成与综合示范

研究内容:规模化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生产技术;HACCP、GAP、GMP等技术引进与示范,建立和完善良好操作规范体系;畜禽产品主要兽药在产品中代谢规律的研究,高效优质、环境友好型、低毒无残毒药物的引进、开发和推广,兽药给药方案和使用技术研究;新型畜禽饲料及添加剂产品开发。畜禽产品养殖区疫病控制技术和无害化处理技术;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控制与预警体系技术。

预期目标:集成养殖畜禽产品质量安全过程控制的各项关键技术;建立养殖、加工、流通为一体的畜禽无公害生产综合示范基地;研制开发畜禽饲料及添加剂产品3个以上;有效控制重大人畜共患病或动物疫病;探索和建立有推广价值的畜禽产品安全监管机制和模式,建立完善畜禽产品质量安全防控体系和应急机制。

5.海洋经济贝类无公害生产和食源性危险监控评估与预警

研究内容:以牡蛎、蚶、蛏等宁波海洋经济贝类为研究对象,研究贝类产地环境质量状况和有毒有害物质污染途径;贝类产地水域分类技术;贝类毒素安全限量和检测、解毒、利用技术;贝类(包括混养池塘)食源性危害(病原微生物、重金属、渔药、农药和生物毒素)监控、分析、评估与预警。

预期目标:设计和实施贝类产地水域分类计划,制订贝类安全性监测,引进或开发1~3项贝类安全性参数的快速测定方法;建立海洋贝类安全性危害因子(包括水、底泥主要理化性状和污染物等)数据库、预警系统与信息平台。

6.海水网箱鱼类无公害生产关键控制和危险性分析与预警

研究内容:以大黄鱼、鲈鱼等宁波海水网箱鱼类为研究对象,研究渔用药物代谢动力学及药物残留检测技术,常见鱼药在海水网箱鱼类的代谢规律和提取、检测方法;高效优质、环境友好型、低毒无残毒药物的引进、开发和推广;渔药给药方案和使用技术;重金属等危害因子在鱼类体内的蓄积和分布;养殖鱼类安全性评估方法和安全性评价与预警。

预期目标:建立养殖鱼类无公害生产的GAP规范或HACCP体系;建立抗菌药物在养殖鱼体内变化规律的数学模型;引进或开发20个参数以上多种药残检测方法标准(省级以上);提出2~3种渔药给药方案和停药期;建立养殖鱼类安全性监测基本数据库和预测模型。

7.对虾、梭子蟹无公害生产关键控制和危险性分析与预警

研究内容:对虾、梭子蟹清洁生产环境保障和综合调控技术,池塘底质生态改良与无害化处置和排放水净化与循环利用;生物制剂在养殖过程中对产品质量安全的影响;对虾、梭子蟹对有机农药的敏感性和消毒剂的耐受性;养殖对虾、梭子蟹的有害物质残留监控和风险评估,基于食源性病原微生物和生物毒素安全风险的预警系统与信息平台。

预期目标:建立对虾、梭子蟹的GAP规范和HACCP体系,开发与引进2~3种生态底质和生物清塘的新型产品;获得1~3种主要鱼药的安全限量和合理休药期;构建对虾、梭子蟹中主要食源性危害因子及危险性程度分析的数据库和预警示范。

(三)主要农、畜、水产品质量信息化追溯体系研究与示范

研究内容:主要农、畜、水产品通用包装标识研究。运用条形码技术或无线射频识别技术(RFID),研究符合生产和流通交易特性的不同产品包装和标识,以及标识装置和数据采集系统,重点对产品的生长、加工、包装、贮藏、运输、销售等供应链全过程的每一个节点进行有效标识的研究,使各个环节相互连接和便于追溯。基于EAN/UCC系统的产品供应链跟踪与追溯技术研究。以宁波市大宗、主导、具有出口竞争力的农、畜、水产品作为主要研究对象,选择生产规模大、外向型企业作为试点单位,分析细化无公害产品生产环节和质量安全影响因子,通过采用全程质量控制原理,在生产、初级加工、流通贸易等多环节,研究与全球统一编码(EAN/UCC)相接轨的以条码自动识别技术为支撑的水产品可追溯方案。建立主要农、畜、水产品可追溯系统的示范——“可溯工程”。结合无公害产品和产地认证,选择具有一定规模和规范性的生产、捕捞、养殖、加工、流通企业,研究产品可追溯系统的整体推进技术,建立“可溯工程”示范,并发展EAN/UCC技术系统成员。

预期目标:通过生产企业、政府机关、第三方机构以及流通交易市场等为追溯体系提供基础数据,最终建立为企业、政府和公众进行全方位、多角度服务的主要农、畜、水产品安全质量数据库和服务平台,为消费者提供动态的、权威的产品质量追溯信息,为全面提升产品质量安全奠定基础。

(四)农产品质量快速高通量检测与质量监控技术

1.主要农产品及产地环境中有毒有害残留快速高通量检测技术

研究内容:化学残留物的快速检测技术:开展农产品(包括种植、畜禽养殖产品、水产养殖产品和加工产品)和农业环境(水、土壤、大气)中有毒有害残留物(含农产品品质、生物毒素、农药、兽药、激素、重金属等)的快速高通量检测技术(如生物传感器、生物芯片和酶联免疫等)的研究。重点开发或引进:(1)畜产品(猪肉和鸡肉)及制成品中抗生素(如磺胺类、氟诺喹酮类等)、β-激素受体激动素(如瘦肉精、莱克多巴胺等)的快速检测技术;水产品(虾、鱼和泡发产品)中药物(氯霉素、孔雀石绿等)和甲醛的现场快速检测技术;农业环境(水、土壤、大气)中有害元素的便携式现场快速检测技术;水果、蔬菜及加工产品中的有机磷、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和有机氯农药等的快速检测技术。农产品加工过程中滥用(如添加硫磺、漂白粉、雕白块、农药、植物激素等有毒有害物质)的快速检测技术。

预期目标:引进或开发10-15项化学残留物快速检测技术;引进或开发10-15种病原性微生物高通量基因检测芯片和配套试剂盒;申请发明专利3-5项。

2.细菌性食源性疾病溯源、生物芯片检测及预警技术研究

研究内容:开展针对宁波常见食物中毒中重要的食源性致病菌(如沙门氏菌、空肠弯曲菌、大肠杆菌O157等)的特殊标志基因和基因差异表达研究,建立病原诊断和监控技术体系,并研制出相关产品;针对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所需要的关键技术支撑,对基因结构清楚的重要病原微生物(如沙门氏菌、空肠弯曲菌、大肠杆菌O157等)开展分子分型研究,建立多种从影像到数字化的分型模型和方法及其食品中致病微生物的溯源技术;开展宁波市食源性疾病流行状况研究,建立预警体系;以食品中沙门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8种常见致病菌和甲肝病毒、诺沃克样病毒、戊肝病毒、轮状病毒等食品中常见的食源性病毒为对象,建立高通量的基因芯片检测技术及标准化方法。

预期目标:获得上述食源性致病菌特殊标志物各5个以上;建立技术标准化的上述食源性致病菌分型和监测技术,准确溯源中毒病人体液、中毒原因食品和生产加工点中食源性致病菌的来源;研发食品中8-12种常见致病性微生物高通量基因检测芯片和配套试剂盒,检测灵敏度达到102CFU/mL左右,能够自动完成检测数据的数字化输出(CV值小于10%);利用计算机编程和其他相应技术开发出成套的软硬件,建立涵盖上述食源性致病菌的细菌分子分型宁波电子网络,范围覆盖宁波各地区;初步构建食源性疾病预警体系与电子网络;获得2-3项国家发明专利。

(五)特色腌制农产品无公害质量标准研究与示范

研究内容:研究特色腌制品(如泥螺、蟹糊、腌菜、榨菜等)中病原性微生物限量,开展污染水平本底调查和风险评估;研究特色腌制品中有害物残留限量,针对腌制海产品中农兽药、重金属和持久性污染物(如氯酚、有机氯、多氯联苯、多溴联苯、毒死蜱、铅、镉、砷、汞等)及腌制蔬菜中亚硝酸盐、防腐剂、色素、改性剂等有害物质残留进行监测,获得基础数据,提出最大残留限量建议值;开展特色腌制海产品(如泥螺、蟹糊等)腌制工艺的各个环节进行危害分析与评估,确定关键控制点,建立示范性的安全生产质量控制体系。

预期目标:提出主要质量安全技术指标的调整或修订的限量建议值;建立腌制蔬菜中亚硝酸盐、防腐剂、色素、改性剂等有害物质残留、病原微生物及其他有毒有害物残留检测技术标准,提出主要质量安全技术指标的调整或修订的限量建议值;研究提出5-7个致病菌的食物风险评估报告(所含基础数据不少于1000份)和限量标准的修订草案,并提交国家标准化委员会,申请修订国家标准;建立1-2个腌制海产品(泥螺、蟹糊等)的安全生产示范和1-2个腌制蔬菜(如腌菜、榨菜等)的安全生产示范。

四、创新平台建设

以促进科技发展、改善创新环境、提升研发水平为目标,加快构建适合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需求和资源高效共享的科技创新与服务平台。

1、借智借脑全面提示农产品质量安全与标准化建设水平

积极推进相关大专院校、科研推广机构与农业产业基地的产学研结合,鼓励农业龙头企业、产业基地与国内外科研院校、推广机构开展科技合作,积极以理事制、股份制的方式,联合创建一批具有一定规模、功能完备、设施先进的,致力于农产品质量安全与标准化技术研发与服务的科研机构。重点建成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与标准化生产技术研发中心和农(畜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与预警技术中心。

2、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控和信息化追溯技术网络

在现有8家有资质的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和33个市场、企业检测站(室)的基础上,新建2个市级规模化农(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服务中心和一批市场、企业检测站(室),完善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控网络。同时,以内外销蔬菜、猪鸡和主要水产品为突破口,构建主要农、畜、水产品质量信息化追溯体系,建立为企业、政府和公众提供全方位、多角度服务的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数据库和信息化服务平台,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可靠的技术保障。

3、创建3~6个农(畜水)产品质量安全星火示范基地

以内外销蔬菜、猪鸡和主要水产品为突破口,整合科研机构、农业龙头企业和种养殖基地的技术力量,集成农产品质量安全过程控制和标准化生产技术各项关键技术,引进GAP或过程控制技术和管理体系,以创建星火示范基地的方式,全面示范农产品无公害产、销、加工技术和产品质量信息化追溯体系,努力构建从田间到餐桌全程质量安全生产、监控与追溯技术模式,并进一步推广应用。

五、组织管理与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管理

由市科技局和相关科研、检测单位成立专项领导小组,领导本专项的组织与实施工作,协调处理专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相关高校、科研院所和有关企业要积极参与专项的实施,实行市县联动、部门互动,共同组织实施专项中的重大、重点项目。领导小组下设专家咨询委员会,负责总体方案和分年度实施计划的制订,各项目的组织评审、咨询和项目承担单位的推荐与遴选,指导监督重点项目的组织与实施,开展项目的中期评估和绩效考核。专项中明确的重点项目在组织方式上实行课题制和首席专家负责制,本着成熟一个,启动一个的原则,以择优委托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项目承担单位。

2、加大科技投入

加大全社会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的投入,着力改善投融资环境。充分发挥财政科技投入的引导作用,并通过科研经费配套等方式,多途径、全方位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技专项的资金投入。市科技三项经费、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企业科技研发相关的专项资金等经费将作相应安排,支持本专项的组织与实施。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也要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支持本地区开展的重点项目。进一步树立企业是创新主体的思想意识,加强企业对本专项的科技投入,凡参加承担本专项实施的示范企业,要求企业科技投入经费不低于财政科技投入的经费。

3.加快人才队伍建设。

将本专项的实施与人才使用、人才培养有机结合起来,鼓励涉农高校、科研院所、农业龙头企业积极引进先进技术及各类研发人才,增强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与标准化技术研发力量,力争形成500名以上从事技术研发、示范和应用推广的技术骨干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