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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论存在的意义赏析八篇

时间:2023-08-27 15:03:49

辩论存在的意义

辩论存在的意义第1篇

关键词:马尔科维奇;辩证法;自然辩证法

在过去,学术界对马尔科维奇的关注较多的是其实践观,比较少的人对他的辩证法思想进行专门的研究,或者只是笼统地认为马尔科维奇对传统辩证法的批判和对人道主义的建构只不过是在新的条件下重复了卢卡奇的老调。事实上,这是马尔科维奇的重大误解。马尔科维奇虽然深受卢卡奇的影响,但在理解和诠释马克思的辩证法思想上,与卢卡奇相比,马尔科维奇又向前走了一步。

一、南斯拉夫“实践派”与“正统派”之争

在上世纪 哲学 界关于辩证法的争论中,东欧新马克思主义的流派中——南斯拉夫“实践派”与南斯拉夫“正统派”(即辨证唯物主义派)的争论具有很大的影响。双方在辩证法问题上的激烈争论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上:第一,辩证法是不是关于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运动和 发展 的最一般 规律 的学说?第二,有没有自然辩证法?在这两个问题上,实践派的基本倾向是从人的存在来重新理解辩证法的概念,并主张将辩证法人道主义化。

然而,在实践派内部,意见又有分歧,正如马尔科维奇所指出的,“实践派”同仁“在拒绝正统的辩证法概念”时,又分成两种人。一种人因而从根本上丧失对辩证法的兴趣,另一种人则仍然相信,“辩证法对批判哲学是恰当的方法,并一方面试图通过深入研究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和《逻辑学》以及马克思著作中的内在辩证法,另一方面通过对当代其他方法(分析方法、现象学方法、结构主义方法)的批判考察来发展辩证法” [1]。前一种人指的是以m.坎格尔等人为首的“激进派”,他们否认辩证法是关于客观现实的普遍规律的学说,同时也最坚决、最彻底地否定自然辩证法。而后一种人,显然是指以马尔科维奇本人为代表的“温和派”,他们主要研究马克思主义的人本主义——人道主义问题,而在一定范围上并不否认自然辩证法的存在。

二、人道主义化的辩证法

在马尔科维奇看来,当前对辩证法的定义存在诸多弊端,只有从人的角度来研究辩证法,才能真正理解马克思的辩证法本质。

(一)辩证法的定义

在马尔科维奇看来,在当时无论在南斯拉夫还是在其他国家,辩证法的概念都存在着巨大的混乱。许多马克思主义者对辩证法的定义及辩证法方法的著述上都是不尽人意的,尤其是当时的教科书,对辩证法的定义存在着种种弊端。他认为主要有以下三点:1、对辩证法的一些重要范畴(如发展、进步、对立、质、量、必然性等等)的分析、解释或定义仍是含混不清的;2、把辩证法原则无批判地、教条地理解为绝对的独立于人及其经验的现实规律,这些规律所表达的观点则被认为是神圣的、普遍的、绝对正确的和已被证明的,这样一来,辩证法也就被当成了一种已经完成了的东西;3、建立和应用辩证法的方式极其有限,很少作用自然 科学 以外的其他领域(如心 理学 、社会学、 经济 学等)的知识来丰富发展辩证法的尝试。

针对传统的辩证法定义——“辩证法就归结为关于外部世界和人类思维的运动的一般规律的科学,这两个系列的规律在本质上是同一的” [2],马尔科维奇认为,辩证法“既不是一种绝对的、抽象的精神结构(如黑格尔所说),也不是自然界的一种一般结构(如恩格斯所说),而是人类历史的实践及其本质方法的一种总体结构——批判思维” [3]。而这种批判思维区别于其他类型的批判思维的地方在于:前者的最终目标是“人在历史上的自我实现” [4],这也是辩证法的本质所在;而后者基本上都是从某种超人的价值(如上帝、逻各斯、世界精神等)出发来研究现实。因此,只有马克思的辩证法才是真正从一种人本身存在的角度出发来研究现实,也只有这种批判思维才是人道主义的,即“它还必须被理解为一种研究和解决人道主义问题的方法,归根到底,被理解为一种决定人类行动的目标与适当手段的方法” [5],其他的都是非人道主义的。

可以说,在辩证法的定义问题上,马尔科维奇的看法基本上与卢卡奇是一致的,都强调了辩证法的批判性及人在历史中的自我实现这一本质特征。不过,对于辩证法的特征,马尔科维奇作了更系统更深刻的分析。

(二)辩证法的特点

这种方法与其他方法的区别在于以下几个特点:1、总体性:现实必须被理解为一个具体的总体,而不能被当作彼此孤立的各个部分的组合;2、具体性:划定严格的两分法,只是概念探究过程的最初摸索;只有更深入的分析才能揭示对立面之间的中介;3、历史性:对共时性、结构性关系的研究必须以对历时性、历时性关系的研究为补充。一切表面上静止的对象不过是其历史的一个阶段,只有根据其起源和未来可能,才能全面地理解它;4、矛盾性:一切事物的动力在于事物内部各种对立力量和倾向的冲突;思维的动力在于矛盾的发现;全部问题无不是这样或那样的矛盾;解决问题就意味着解决矛盾;5、自觉性:实践这一特殊的人类活动,同物质(以及被物化了的人类存在)世界之外部的、严格的规定性不同,是以自觉为特征的,即人自觉地、有目的地投身于实践之中,并通过实践去实现人之特殊的、自由选择的可能性;6、否定性(革命性):使对象发生根本质变的原因,是对象突破了其内在本质的局限(否定之否定)。

三、人化自然的辩证法

过去,在辩证法的分类上,传统的辩证法观认为,辩证法可分为客观辩证法和主观辩证法。前者指的是与人的意识相区别的自然界、社会及人的活动过程的辩证法,是指以客观事物相互作用、相互联系的形式出现的各种物质形态的辨证运动和发展的规律;后者则是指人类认识和思维运动的辩证法,是指以概念作为思维细胞的辩证法思维的运动和发展的规律。主观辩证法是客观辩证法的反映,而客观辩证法又可划分为客观事物自然界的辩证法和人类社会的辩证法。

然而,一些马克思主义者开始对恩格斯的辩证法观尤其是他的自然辩证法观提出异议。卢卡奇在《历史和阶级意识》(1923年)一书中指出: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观是违背马克思的本意的,因为马克思只是把辩证法限定在历史-社会范围内,而并没有把他扩大到自然界;恩格斯对辩证法的表述之所以造成人们的误解和争议,“主要是因为他错误地跟着黑格尔把这种方法也扩大到对自然界的认识上。然而辩证法的决定因素,即主体和客体的相互作用、理论和实践的统一、在作为范畴基础的现实中的历史变化是思想中的变化的根本原因等等,并不存在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认识中” [6]。在青年卢卡奇看来,辩证法只能是主体的历史的辩证法,它的核心内容是主体和客体的辩证法关系。恩格斯的错误主要因之于试图在显然并不存在着自觉的主体的外部自然界中寻找所谓的“自然辩证法”,而没有主体的外部自然界是绝不可能自发产生革命功能的历史辩证法。

针对卢卡奇的这种批判,马尔科维奇认为,卢卡奇对恩格斯的质疑是合理的,但他在在抛弃自然辩证法时走得太远了。

第一,卢卡奇强调把辩证法运用于社会历史领域,这是他的深刻之处,这也恰恰是许多马克思主义者所忽视的,但是卢卡奇把辩证法仅仅归结为社会科学的方法,这种观点过分狭窄地限制了辩证法的地位和作用范围,将导致他陷入困境:如果我们对自然界的认识仍停留在历史之外,或者说,如果我们对自然现象和人类实践变革的认识并不是社会历史的一部分,那么人们究竟怎样才能思考和讨论自然呢?这样一来,作为一种社会理论的哲学,一方面要通过自然讨论总体性,另一方面这种总体性的某些部分又处于哲学以外,便是自相矛盾的了。

第二,卢卡奇笼统地批判 自然 辩证法,却没有对“自然”和“自然辩证法”范畴的内涵作出精确的限定。他指出,如果人们要谈论自然辩证法,首先要区分清楚三种不同的概念:1、自然界本身的过程(即自在自然的过程);2、关于这一过程的理论;3、通过人改造和认识自然的过程而导致的理论形成及实践应用(即人对自然的认识和改变)。而卢卡奇的结论之所以引起很大的争论,就在于他在批判自然辩证法时,并没有区分开以上这三种不同的自然范畴。马尔科维奇认为,如果卢卡奇是在自在自然的辩证法的意义上讨论辩证法,那么,他的批判是合理的,“不言而喻,这里的确不存在什么主体与客体的相互作用以及理论与实践的统一” [7]。但是,否定自在的自然过程中的辩证法,并不意味着我们在任何意义上都不能谈论自然辩证法。他指出,卢卡奇的失误在于他没有将人对自然的改变和认识同自在自然进程区分开来,“卢卡奇不但没有批判这种自在自然的辩证法概念,反而把批判的目光转向人对自然界的认识及辨证方法在自然界中的应用” [8],从而他也否定了人对自然的改变和认识过程中的辩证法问题。在马尔科维奇看来,否定自然辩证法并不意味着在“人化自然过程”中,即在人的认识与活动所改变了的自然过程中也不存在辩证法;相反,“在自然成为人的 历史 的组成部分的范围内,辩证方法不仅可以用于社会现象,也可以用于自然现象” [9]。因为,如果说,卢卡奇认为自然界不存在主体和客体的相互作用,那么人对自然的认识和改造这一过程,正是主体和客体的相互作用、相互统一,因此,辩证法同样使用于人化自然。

第三,马尔科维奇认为,卢卡奇把辩证法的特征概括为总体性、历史性、主体性及革命性本无可厚非,但他以此来作为否定自然辩证法的论据则有点站不住脚。对此,马尔科维奇批判地指出:1、关于总体性。卢卡奇认为自然 科学 的方法是以孤立的事实或复杂的事实为特征的。然而,事实上,迄止卢卡奇那个时代,“自然科学在建构囊括了一个单一领域中各种现象之总体性的体系方面,已经充满了成功的尝试……自然科学已经 发展 了部分与整体、分析与综合的辩证法,这是社会科学的发展所无法相比的——至今仍然如此” [10]。2、关于历史性。卢卡奇认为自然科学忽视了其材料的历史特点,而且更主要的是,它不懂得讨论自然客体的质的发展。针对他的这个观点以及他所举的例子(一支矢和一条河),马尔科维奇指出“一支矢就是一支矢,一条河就是一条河,质变在此并不象在生产过程中那样迅速。不过,奇怪的是,卢卡奇忘记了人首先创造矢,然后才停止这样做;正是人才使得河流成为 交通 动脉、农业灌具和人造湖泊。因此,河流、生物物种和化学元素都有其历史” [11]。3、关于主体性。卢卡奇认为自然只是无主体的“纯客体”。然而,马尔科维奇认为“……在对自然界的认识中,在建构一种自然理论时,人总是在场的。而且这个‘人’不是一个抽象的人,而是一个存在于特定的时代、有其特殊的需要、受其研究目的和意识形态偏见及其价值驱使的具体的、历史的社会成员” [12],因此,人就是人化自然的主体。4、关于革命性。在卢卡奇看来,如果辩证法应用于自然界便失去了其革命性。对此,马尔科维奇认为,如果“革命”的含义被极其过分狭隘地设想为无产阶级的 政治 革命,那么革命的辩证法在这种意义上就只能被理解为更一般的马克思主义 哲学 方法的一种特例。

第四,马尔科维奇指出,马克思主义的辨证方法是对动态的、具体的总体性的一种综合的、批判的考察和理解:因为这种批判的考察和理解能够确保实现马克思主义意义上的共产主义。就它能被理解为历史上人类解放和自我实现的 现代 革命过程的一个要素而言,人类历史上的一切事件以及发现和把握自然的一切活动,都获得了一种辨证的意义。这样一来, 马尔科维奇就比卢卡奇更精确地界定和批判了自然辩证法,集中否认自在自然进程中的辩证法,而把人认识与改变自然的过程划归人的实践活动领域。

总之,马尔卡维奇所谓辩证法的人道主义化,实际上就是将辩证法从客观的和自在的自然过程的辩证法转变为人的历史活动本身的辩证法,即人的自由自觉的实践活动的辩证法,换言之,要将人置于辩证法的核心。可以说,马尔科维奇对辩证法的概念和本质的见解并没有突破卢卡奇的辩证法思想的框架,都是从人存在的角度出发,去批判传统的辩证法定义,由此强调一种人道主义的辩证法,强调了人及其实践活动在辩证法中的主体作用。但在自然辩证法存在与否问题上,他并没有固守卢卡奇的看法,而是认为既不应该像m.坎加尔那样彻底地、激进地反对自然辩证法,也不应该像卢卡奇那样立场模棱两可,而是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即讨论辩证法在不同的自然范畴内适用的情况。他认为,自然辩证法在自在自然的角度上谈是没有意义的,而在人化自然的范畴上则是存在的。马尔科维奇的这种看法虽然仍存在一些问题,但与卢卡奇、坎加尔等人相比,在探讨自然辩证法的问题上,又向前走了一步。总的来说,马尔科维奇的辩证法观难免还存在一些问题,但他对卢卡奇的辩证法观的继承和发展尤其是在自然辩证法问题上的分析与 总结 ,对辩证法的完善和丰富具有很大的研究价值,尤其是对我们建构当代哲学的工作具有巨大的启迪价值。

参考 文献 :

[1]、[3]、[4]、[5]、[7][8][12]、[9]、[10]、[11]、马尔科维奇、彼德洛维奇(南).南斯拉夫“实践派”的历史和理论[m]. 曲跃厚、郑一明译.重庆:重庆出版社.1994.25(导论), 26(导论),32,4,15,29,17,18

辩论存在的意义第2篇

关键词:哲学基本问题;实践思维方式; 唯物论; 辩证法

“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是哲学的基本问题,传统哲学主要从两方面对哲学基本问题进行解读,一方面是思维和存在、精神和物质何者是本原即何者是第一性的问题;另一方面是思维和存在有无同一性的问题,亦即人的思维能否认识以及如何认识世界的问题。关于这两方面回答分别形成了不同的哲学观点和流派。近代唯物主义承认物质是世界本原,但都具有各自的局限。直至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出现,才科学地合理地回答了哲学基本问题,特别是对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进行批判,指出实践观点在解读哲学基本问题中具有重要作用。马克思指出:只有从读践观点、从实践思维方式出发,才能够更加科学合理地解理解哲学基本问的意义,才能够领会马克思哲学对西方哲学真正地历史性变革。

一、对“思和存在的关系问题”的实践视阈解读

恩格斯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中对哲学史做了著名的总结,他认为:“全部哲学,特别是近代哲学的重大的基本问题,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①。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是恩格斯对哲学史上出现的问题进行高度的概括和总结,这一基本问题是任何哲学流派必须回答且不可回避的问题,任一哲学流派都或明或隐的回答这一问题。

哲学史上流行过不同形态的唯物主义,都对“思维与存在的关系”进行不同方面的解读,有其重要意义,但他们也存在着巨大的问题。他们只是探讨思维与存在何者为第一性以及是否具有同一性,但却没有更深入地探讨何为“思维”、何为“存在”,进而科学地去研究其二者之间的关系。这里我们应当要特别注意“思维”和“存在”这两个关键范畴,“‘存在’这个范畴不等同于‘物质’,他不仅包括‘物质’的存在,也包括精神的‘存在’。用近代哲学的方式说,‘存在’不仅是‘意识外的存在’而且也是‘意识界的存在’。”诚如孙正聿先生所言:“‘思维和存在’的关系,至少就应当包括‘精神和物质(意识外的存在)’的关系,也包括‘精神和精神(意识界的存在)’的关系”②。如此观之,“思维和存在的关系”不论是“精神和物质的关系”还是“精神和精神的关系”,都离不开“精神”、“思维”这组重要范畴。“思维”这个范畴在这里不是独立于人类世界之外的思维,亦不是黑格尔的“绝对精神”,而是在人类的特有的实践基础上形成的人类“思维”,其包括意识的内容与形式。因此,提到“思维”就不得不提到它产生的基础――实践,不得不提到思维的主体、实践的主体――人。探讨哲学基本问题也就变成了、在实践基础上形成的人与存在的关系,若撇开人和人的实践,而单独空谈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无异于闭门造车。

“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是在人类实践基础上形成的人的思维同存在的关系问题。关于何者为本原,显然作为新唯物主义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承认物质的先在性,承认物质是世界的本源,思维来源于物质;这里的存在不仅指自然界的先在性,也是指人类社会的客观性,是物质决定意识而不是意识决定物质;同时“存在”也包括作为在实践基础上形成的意识或精神,这里的思维与精神亦是精神与精神的关系并不是谁决定谁的问题,而是指在实践基础上形成的不同精神之间的关系问题,既包括精神不同形式间的继承性问题也包括精神不同形式的相互作用问题。

关于思维与物质是否具有同一性问题,马克思主义哲学从科学的实践观出发,认为实践是认识发生的现实基础,认识的本质就是实践基础上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不论从实践基础上形成的意识的内容、还是意识的形式,都具备反应存在的可能性,思维作为意识范畴的一种形式。因此,思维与存在具有着同一性,在实践基础上形成的思维能够正确地认识并反映着客观的存在。由此观之,要想科学地、合理地理解恩格斯提出的哲学基本问题的真正内涵就有必要深入到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观中去。所以,探讨“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就一定要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观出发,自觉地运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视角,如此才能更好地理解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作为哲学基本问题的本质,才能够理解实践范畴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观点在传统哲学中的巨大地变革作用。

二、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思维方式解读哲学基本问题的合理性

马克思在著名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对之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进行总结、批判,指出他们不了解革命的、现实的实践。马克思明确指出:“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感性的人的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③这就言简意赅的标明,马克思所创立的新唯物主义(即实践的唯物主义)所倡导和主张的,就是一种“从实践理解相关哲学问题”的思维方式(简称:实践的思维方式或实践思维方式)④。并在该提纲中确立了从实践观点出发,去思考哲学问题的思路即实践的思维方式和思考方法。从实践观点出发思考哲学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思维产生于实践、人产生于实践、社会产生于实践以及社会与自然界的区分、人的主观世界与客观世界的区分依据也来源于实践。

因此,人若去思考相关哲学问题,就必须从实践观点出发,也就是按照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根本思维方式――实践思维方式去思考,从而为哲学问题的思考提供新的思维切入点和思维视角。人是实践的人,人观察任何问题都不免打上人的烙印、带有人的特色,实践是人类社会解读人类社会自身以及人类社会以外的问题的切入点和落脚点,没有实践将没有现实的人,更没有没有现实人的思维、意识,没有人的认识活动。从实践观点出发思考哲学问题、运用实践思维方式解读哲学问题并不是否定自然界的先在性,而是在承认自然界先在的基础上,从人的“类”特性、从人的本身――实践本身出发去理解自然、社会、思维以及他们之间的关系,只有这样才能更符合人类自身的认识特点和认识规律。

三、从哲学基本问题出发,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唯物论的实践解读

历史上不同形态的唯物主义对本体论有着不同的解读观点,自然存在着不同的思考方式。古代朴素的唯物论以泰勒斯、赫拉克利特等为代表,古代朴素唯物论者不自觉地、无意识地思考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他们把一种或几种具体物质当作世界的本原,用一种或几种物质解释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自身的构成。

近代形而上学的唯物主义以启蒙运动中出现的法国唯物主义为代表,代表人物有孔狄亚克、爱尔维修、狄德罗等。他们吸收自然科学发展的优秀成果,认为世界是由原子或其他元素构成,较古代的朴素唯物论认识得更加深入、有很大的进步。近代形而上学的唯物主义在自然观上属于唯物论但是他无法理解人类社会的客观性问题,特别是一旦进入到历史领域就会陷入唯心论,不能处理好个性与共性、特殊和一般的辩证统一问题。

只有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才科学地合理地解答了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新唯物主义真正地理解了“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主张理解“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中的“思维”和“存在”以及“二者的关系”必须要从实践出发去理解,按照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思维方式去理解。

马克思总结以往唯物主义认为“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对事物、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他们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做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观方面去理解。”⑤同样,理解哲学的基本问题亦是如此,亦应从实践入手――按照实践思维方式去思考哲学的基本问题。思维与存在二者是在实践基础上形成的对立统一的矛盾关系,而这统一的基础就是实践。存在包括自然、社会、人的意识的存在。诚如黄楠森先生所言:“实践的作用是很伟大的,没有实践就没有人,没有人类社会,没有今天由实践人化了的地球,但实践的作用现在就到此止步了,地球以外的世界,实践对之无能为力,即便对最邻近的月球,人类也只不过是留下了一些脚印而已。”⑥着实如此,没有独立于人类社会的实践,更没有超越物质的实践。马克思主义哲学从不否认自然界对于人和人类社会的先在性,人类需要的衣、食、住以及其他东西必然是客观存在的,不是个人主观所能臆造得到的,只有先在地自然界才能满足人类的需要、形成为我而存在的关系。

人的实践,使主观与客观、主体与客体、现实与理想、本然与应然达到对立与统一,有实践才会有人、人类社会以及自然界的区分。马克思主义哲学实践观承认自然界的先在,但不同于朴素唯物主义思维方式与形而上学唯物主义思维方式,它从实践的观点出发认为自然与社会是一个同步生成的矛盾过程。人类社会在本质上是实践的、是矛盾的,产生于人的实践的人的思维与意识同样具有矛盾性,是有限与无限的统一。马克思主义哲学把世界分为自在世界与人类世界,人类思维对世界的认识是有限与无限的统一,“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⑦用马克思主义哲学实践思维方式思考哲学本体论问题,就是按照思维的本性去思考本体论的问题,作为意识之一的思维在本质上产生于实践,受现实的、感性的实践的制约,是物质世界在人脑中的主观映像。思维在理解本体论问题上亦受实践的制约,不可能绝对地超越实践。“凡是把理论导致神秘主义方面去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地解决。”⑧所以,凡是脱离于实践的理论都是抽象的,特别是脱离于实践的自然便是抽象的自然;脱离于实践的本体论是抽象的本体论。马克思主义哲学实践思维方式思考的本体论不否定自然的先在性,而是更侧重于去改变世界。超越于实践的本体论的研究对我们来说也是无。

四、从“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出发对辩证法的实践解读

要回答究竟什么是辩证法,必须要回到“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中来。“思维”终究是人的思维,不是脱离于人的思维,“存在”是为我而存在的存在,与人无涉的存在超越于人的实践活动之外,是非现实的感性的存在,是抽象的存在。对“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能够作答的基础就是实践,思维来源于实践,存在也要在人的实践中被人类逐渐认识。对辩证法的认识亦是,亦要回到实践中来。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说:“……因为辩证法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理解中同时包含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即对现存事物的必然灭亡的理解;辩证法对每一种既成的形式都是从不断的运动中,因而也是从他的暂时性方面去理解;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⑨马克思论述辩证法的这段话中需要我们注意的是马克思并不是谈论谈辩证法是什么而是说辩证法是对……的理解,如“辩证法对每一种既成的形式都是从不断的运动中,因而也是从他的暂时性方面去理解”;“辩证法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理解中同时包含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即对现存事物的必然灭亡的理解”,由此不难看出,马克思所谈的“辩证法”是对一般事物的本质的看法、本质方面的理解。理解一个事物的过程也是认识一个事物的过程,若要认识一个事物就必然存在认识的主体――人,认识的客体,认识的活动――实践。而认识的本质就是在实践基础上主体对客体能动的反映。所以,若要谈论辩证法就离不开实践,如若离开实践便无从对周围事物进行理解。

传统教科书对辩证法的理解认为,辩证法就是关于世界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学科、关于世界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学科。其实,恩格斯早就否定过这中关于辩证法的理解,他说:“……现在无论在哪一个领域,都不再要从头脑中想出联系,而要从事实中发现联系了。这样,对于已经从自然界和历史中被驱逐出去的哲学来说,要是还留下什么的话,那就只留下一个纯粹思想的领域,关于思维过程本身的规律的学说,即逻辑和辩证法。”⑩“辩证法”本身并不是关于自然界和历史的规律的学说,就更谈不上是关于世界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学科了。恩格斯在这里同马克思一致,认为辩证法是在实践基础上,思想对事物的本质的理解。

“辩证法”同“形而上学”是一对相对的哲学范畴,对辩证法的哲学界定,也可以通过对形而上学的理解中加以把握。如肖前先生主编的传统教科书认为,辩证法是关于宇宙间一切事物运动的最普遍的规律的学科,有反应自然规律的客观辩证法、有反映人头脑中主观规律的主观辩证法、有反应人的实践规律的实践辩证法。那么我们可以从相反方向诘问:自然界是否存在形而上学?答案显然是否定的,自然界确实有它起作用的规律,自然规律是客观的,如其本来面目,自然而然并不存在矛盾,自然也并不存在着形而上学,矛盾是因人类认识世界而具有,是人类在实践活动种特有的认知概念范畴,自然本来就是他所显现的那个样子,不因人类的作用而改变其规律性,人们所改变的不是自然规律而是自然规律起作用的方式而已。形而上学与辩证法并非在人类社会之外实乃在人类社会之中。所以,自然界无形而上学,又何谈他有概括其全部规律的客观辩证法呢?人的意识是物质世界在人头脑中的主观映像,传统教科书认为主观辩证法是人类认识运动和思维运动的辩证法,以概念作为细胞的思维运动的发展规律。可主观辩证法也存在它的问题,它只是研究关于思维的运动规律,无异于心理学,毋宁说辩证法就是心理学了,但是它却没有说出主观辩证法产生的原因及其根源。传统教科书认为实践辩证法与主观辩证法、客观辩证法是统一的,实践辩证法包含体现着主观辩证法和客观辩证法,因为只有在实践中主客观世界才可以相互转化、进行双重对象化活动。但是,实践辩证法并不是研究主客体本身以及主客体之间联系的纽带――实践的关系。因此,实践辩证法不具有概括性。

那么,究竟什么是符合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呢?不是传统教科书中所提倡的关于主观辩证法、客观辩证法与实践辩证法,不是关于世界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学科,诚如倪志安先生所言:“从统一中把握对立和从对立中把握统一才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B11。注意这里的从字,是“从统一中把握对立”和“从对立中把握统一”,辩证法被倪先生理解为是一种,在实践基础上的思考方式和思维方法,而“从统一中把握对立和从对立中把握统一”的方法正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实践范畴所具有的特殊的理论品质。人是实践着的人,实践是人的存在方式,正因为有实践才会有主观与客观、主体与客体、现实与理想、本然与应然的对立与统一,人本身就是自然与社会、主体与客体的统一。正如马克思所说“辩证法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理解中同时包含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即对现存事物的必然灭亡的理解;辩证法对每一种既成的形式都是从不断的运动中,因而也是从他的暂时性方面去理解”;正如恩格斯所说的“关于思维过程本身的规律的学说,即逻辑和辩证法”。所以理解辩证法就是从马克思主义哲学实践观点出发去思考自然、社会、思维,以及按照实践规律去构建自然、社会、思维规律的共同规律的集合。因此,说辩证法是在实践基础上的主观规律与客观规律的辩证统一。只有按照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观点出发去思考、按照实践思维方式去思考,才能把握自然、社会和人类思维的统一,才能真正地理解辩证法的本质。(作者单位:西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3]孙正聿.哲学通论[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3

[4]关于实践思维方式的具体论证,请参见倪志安:《论马克思新哲学的实践思维方式》[J]西南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2005(01)

[5]黄楠森.必须坚持辩证唯物主[J]北京大学学报・社科版.1998:02

[6]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7]倪志安,对唯物辩证法实质的新思考[M].哲学动态,1987年第4期

注解:

①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19页

② 孙正聿.哲学通论[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3年,第84页

③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54页

④ 关于实践思维方式的具体论证,请参见倪志安:《论马克思新哲学的实践思维方式》[J]西南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2005(01)

⑤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54页

⑥ 黄楠森,《必须坚持辩证唯物主义》[J]北京大学学报・社科版,1998(02)

⑦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57页

⑧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56页

⑨ 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22页

辩论存在的意义第3篇

关键词:辩证法;唯物辩证法;空想社会主义;科学社会主义

中国分类号:G6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2851(2012)-12-0195-01

唯物辩证法为科学社会主义创立提供了重要的哲学基础,是重要的方法论。要说明唯物辩证法在科学社会主义创立中的意义,就不得不先说明唯物辩证法的历史渊源以及科学社会主义的创立背景与过程,在明白了这两点之后,才能更明了唯物辩证法在科学社会主义创立中的伟大意义。

一、辩证法与唯物辩证法的发展

辩证法一词,最早出自于希腊文,是指谈话的方式,论战的技艺,是一种逻辑论证的形式。经过随后的发展,辩证法逐渐发展成为一种与形而上学相对立的方法论与世界观。辩证法和形而上学这两者从根本上是对立的,是两种不同的方法论。

(一)古代朴素辩证法。在古希腊的哲学中,辩证法一词最早出现于柏拉图的《理念论》中,但是辩证法作为一种谈话方式,还有更早的历史。爱利亚派的芝诺被称为辩证法的创立者,他的论辩方法是最初意义的辩证法。如他提出的“飞矢不动”这一观点就是最早的辩证法思想的体现。苏格拉底把辩证法看作是通过对立意见的争论而发现真理的艺术。

(二)以黑格尔为代表的唯心辩证法。18世纪末和19世纪初,康德认为辩证法主要指理性自身包含的矛盾。黑格尔不只把辩证法看作一种思维方法,同时认为它也是适用于一切现象的普遍原则,是一种宇宙观。黑格尔是德国古典哲学的集大成者,他的最大的功绩就是恢复了辩证法这一最高的思维形式。但是,黑格尔没有解决这个任务。他是唯心论者,他从唯心论的立场出发,承认绝对精神在运动,他讲的不是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现实的客观的辩证法,所以说,他的辩证法是头脚倒置的辩证法。他的辩证法还不是最终完善的辩证法。

(三)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19世纪中叶,马克思和恩格斯批判地继承了黑格尔的客观唯心主义辩证法,创立了唯物辩证法,使辩证法第一次在历史发展中取得了科学的形态。它包含着三个基本规律,即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唯物辩证法认为物质世界本身有自己的辩证运动规律。其中,最基本最核心的是对立统一规律,唯物辩证法的创立,为人们提供了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原则。

二、社会主义的发展

社会主义的发展经历了由空想社会主义变为科学社会主义的历史过程。

(一)空想社会主义的发展历史。社会主义最早产生于英国。16世纪的乌托邦社会主义。英国的托马斯·莫尔出于对当时王室和贵族横征暴敛的极度不满,同时还有对于广大劳动群众深受压迫的深切同情。

19世纪出现了批判的空想社会主义,其代表着是圣西门,傅立叶和欧文。他们通过研究发现,社会发展是有规律的,是由低级向高级发展的。在理论上提出了经济状况是政治制度的基础,私有制产生阶级和阶级剥削,预测到资本主义制度的剥削本质。

空想社会主义为科学社会主义提供了理论依据,但是空想社会主义还不能发展成科学社会主义,因为它不具备科学社会主义创立所需要的条件。

(二)科学社会主义的建立。科学社会主义诞生的标志是1848年马克思和恩格斯起草的《共产党宣言》,马克思和恩格斯从资本主义造成的事实出发,批判旧世界,发现新世界,从而把社会主义置于现实基础之上,社会主义由空想变成现实需要三个条件,第一个条件是需要正确的方法论为指导,而唯物辩证法就是科学的方法论,它为科学社会主义的创立提供了可能性和现实性。第二个条件是主体必须是无产阶级,只有这样的革命力量做后盾,科学社会主义的建立才能真正实现。第三个条件是需要理论基础作支撑,这理论基础就是马克思的两大发现——唯物主义历史观和通过剩余价值揭开资本主义生产的秘密。

三、唯物辩证法在科学社会主义创立中的意义

唯物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为科学社会主义提供了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马克思和恩格斯在革命实践中,在批判研究资本主义的斗争中,改造了黑格尔唯心主义辩证法,创立了唯物辩证法。

首先,唯物辩证法是对资本主义进行考察的关键方法。马克思认为,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它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理解中同时包含着对现存事物否定的理解,即对现存事物必然灭亡的理解。

其次,唯物辩证法为无产阶级及其政党在制定路线、方针、政策的时候提供了理论指导。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实践表明,不论是哪个国家的无产阶级及其政党,只要以唯物辩证法为方法论,依据本国国情制订路线、方针、政策,必定会是正确的,是适应本国发展的,相反,如果违背唯物辩证法,其路线、方针、政策就一定存在问题,国家的发展必定会遇到挫折,这点是必然的。

再次,唯物辩证法是无产阶级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不可缺少的理论武器。无产阶级的历史使命是资本主义,建设社会主义,最终实现共产主义,这是人类历史上最伟大、最崇高的任务,同时也是最艰巨、最复杂的任务。这个艰巨的任务必须以唯物辩证法这一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为指导,任何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的观点都将导致这一事业停滞甚至倒退。

参考文献

[1]沃尔金.论空想社会主义者[J].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59.

辩论存在的意义第4篇

关键词:辩证唯物主义;物质观;运动观

中图分类号:B01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31-0081-02

辩证唯物主义(即现代唯物主义)是马克思、恩格斯批判地吸取德国古典哲学――黑格尔辩证法的“合理内核”和费尔巴哈唯物论的“基本内核”,在总结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思维科学的基础上创立的系统的、科学的逻辑理论思维形式。

唯物主义经历了朴素唯物主义、机械唯物主义、辩证唯物主义三大历史形态。唯物主义第三种形态即辩证唯物主义,它是包括辩证唯物主义物质观与辩证唯物主义历史观等在内的真正彻底完备的唯物主义。恩格斯有时称辩证唯物主义为“现代唯物主义”,正如恩格斯所说:“现代唯物主义,否定的否定,不是单纯的回复旧唯物主义,而是把两千年来哲学和自然科学发展的全部思想内容以及这两千年的历史本身的全部思想内容加到旧唯物主义的永久性的基础上。”[1]唯物主义形态的更替是哲学向上发展的必经历程。

一、辩证唯物主义物质观

从马克思主义哲学实践观出发,物质的唯一特性就是客观实在性,意识就是头脑中对物质的反应。意识不同于物质的特性是相对于客观实在而言的反应形式。物质是相对于意识而言的客观实在,意识是相对于物质的反应形式。而以往旧哲学本体论追求纯粹客观,与意识、实践无关,无人世界的统一性,本体论哲学不允许有主观意识。没有主观意识何来对无人世界的认识,无人世界根本就不存在不统一的问题,它是天然统一的。只是由于实践分化造成世界不统一,才有重新统一的必要。哲学追求的统一性不是无人世界的统一性,而是被实践二重化了的实践的统一性,是思维和存在、精神和物质对立之中的统一性或曰不统一世界的统一性。

辩证唯物主义物质观是从划分两大类社会现象出发的,以人的意识为基准,划分为客观现象、主观现象。有了两大类现象的划分,才有哲学的基本问题。没有实践的分化,人们不会虚构、杜撰两大现象关系。由此,实践是辩证唯物主义物质观的现实根源。

要深刻而全面地把握辩证唯物主义物质观,就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辩证唯物主义物质观体现了物质和意识的统一,它是从物质和意识的对立统一关系中去把握物质、规定物质。相对于意识,物质具有独立性、根源性;相对于物质,意识具有依赖性、派生性。物质和意识绝对的意义体现在他们何者为第一性、何者为第二性这一认识论的基本问题范围内。除此之外,物质和意识的对立无疑是相对的。

第二,辩证唯物主义物质观体现了唯物论与辩证法的统一。唯物论着重说明世界的物质性、客观性,辩证法着重说明客观世界是运动的。物质和运动是不可分离的,唯物论是坚持辩证法的唯物论,辩证法是唯物的辩证法。这是辩证唯物主义物质观所体现的唯物辩证法。

第三,辩证唯物主义物质观体现了唯物主义自然观与唯物主义历史观的统一,是构成彻底唯物主义的出发点。而旧唯物主义是“半截子”的唯物主义,即仅仅是自然观上的唯物主义。马克思主义哲学既看到了自然界的物质性,又以实践为基础揭示了人类社会的物质性,建立起统一地说明自然过程和历史过程的唯物主义原则,实现了唯物主义自然观和唯物主义历史观的统一,使唯物主义成为彻底的,完备的理论。正如恩格斯所说,“随着自然科学领域中的每一个划时代的发现,唯物主义也必然要改变自己的形式;而自从历史得到了唯物主义的解释后,一条新的发展道路也在这里开辟出来了”[2]。

二、辩证唯物主义的运动观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运动是标志宇宙间一切事物、现象和过程变化的哲学范畴[3]。恩格斯指出:“运动,就它被理解为存在方式,被理解为物质的固有属性这一最一般的意义来说,囊括宇宙中发生的一切变化和过程,从单纯的位置变动起直到思维。”[2]346恩格斯这句话指出了物质和运动的不可分割性,没有不运动的物质,也没有脱离物质的运动。

(一)从物质和运动关系来谈运动

物质和运动不可分割。不存在没有物质的运动,也不存在没有运动的物质,无运动的物质或无物质的运动都是不可能的。运动是物质的根本属性,这是旧哲学本体论意义上的运动观。第一,运动为物质本身所固有的,物质自我运动,不需外力推动。第二,运动同物质是共始终的,而不是可有可无的、普遍的、绝对的、无条件的、永恒的。第三,同物质和意识相对应一样,物质和运动既是属性又是载体。由此可见,物质和运动的关系是同一现象即物质现象内实体与属性的关系,而物质和意识的关系涉及两大类现象即物质现象和精神现象的关系。物质和运动的不可分割性就是世界的天然状态。这是旧唯物主义和形而上学错误运动观产生的根源。

最后强调运动和物质的不可分割性,构成了辩证唯物主义运动观的根本观点。运动和物质的不可分割性是唯物论和辩证法统一的天然基础,是辩证唯物主义本体论基石。但仅仅把物质和运动的统一归结为天然基础是片面的,身兼自然科学的哲学家,在科学范围内也承认物质和运动的统一。虽然在科学上承认统一,但在哲学上没有把唯物论和辩证法结合,自然科学以追求天然本真状态为旨归,信奉客体性原则和自然间法则。而哲学不仅仅是一门科学,更是世界观的学问。从两大类现象关系去认识世界,一旦涉及关系,就不再是天然关系,而是同人的精神相关的社会关系。面对主客观关系,客体性原则太片面,单纯主体性原则亦然。而实践正是唯物论和辩证法相统一的现实根源。从实践的内在矛盾性看,只看物质和运动统一的天然基础,而无视人的主观能动作用,尽管承认天然统一,但由于割裂自然物质的始源性和主体的主观能动性,必然表现为形而上学。

(二)从运动本身来谈运动

涉及运动本身范围内的矛盾,绝对运动和相对静止的关系不是绝对运动和绝对不动的关系,而是绝对运动和相对不动的关系。运动是绝对的,静止不是游离之外,就存在于运动之中。唯其静止存在于绝对运动之中,所以,静止是静动,静动也是动静。“运动应当在它的对立面即静止中找到自己的尺度”[1]402。唯其有某种静止状态存在,运动才是有序运动,而不是胡动、乱动。唯其有静动才表现规定性、秩序性、稳定性。唯其有三性,我们才知道是什么在运动,绝对运动和相对静止的关系其实就是共性和个性、相互映衬的关系。

第一,运动的绝对性映衬着静止的相对性。静止是绝对运动中的局部状态,运动则是整体状态。映衬表现了静止相对性,运动整体上的绝对性。静止绝不仅仅是局部状态,而且还是绝对运动中暂时状态。即暂时性就是事物量变状态,而不是不变状态。静止的局部性、暂时性就是静止的相对性,但这两种表现不是等同的。暂时性是静止相对性更为根本的表现,局部性只是以空界坐标距离为界。暂时性就是事物质的稳定性及稳定性的相对性。唯其绝对运动中有了质的稳定性,我们才能知道究竟是什么事物在运动。

第二,静止的相对性也映衬着运动的绝对性。相对静止指事物的量变状态,量变一旦达到某一限度,必然引起事物的质变,而质变改变了事物性质的同时又开始新的量变。这说明了任何一种状态都不能贯彻始终,因而它们才是暂时的、相对的。绝对运动就是指事物变的状态,贯穿于两种变化始终,因而它是绝对的。

相对静止从反面映衬着绝对运动,而这种反面映衬正是绝对运动决定相对静止的正面表现,辩证法的症结就在于此。绝对运动和相对静止是运动本身范围内的关系,以运动本身为对象,辩证法具有贯通性的意义。这两者的关系是同唯物辩证法体系一脉相承的。

第一,绝对运动和相对静止关系是同质量互变规律一脉相承的。绝对运动和相对静止关系在事物变化过程中就表现为连续性和间断性的关系。绝对运动是永不停息的,因而是连续的。静止的局部性、暂时性表征事物的间断性。连续性和间断性是同质量互变规律一脉相承的。两种状态不断转化、相互转化意味着新旧事物的交替,交替反映变化中的间断性。绝对运动和相对静止两种状态自始至终存在着“变”,即绝对运动因素。

第二,绝对运动和相对静止关系与否定之否定规律是贯通的。首先,相对于肯定因素而言,否定因素是任何事物中有变动不安的因素,这种因素体现事物发展中的连续性,因而同绝对运动是同一的。肯定因素是维持事物当前性质的因素,表现事物发展的间断性,因而同相对静止是同一的。肯定、否定同绝对运动、相对静止是贯通一体的,即肯定、否定关系就是相对静止、绝对运动的关系。其次,作为事物发展阶段否定,即否定阶段,否定阶段同质变阶段相适应,而肯定阶段同量变阶段相适应。质量互变就与肯定阶段、否定阶段相适应了。

第三,绝对运动和相对静止关系同对立统一规律是彼此通达的。绝对运动和相对静止的关系是对立统一规律的外在表现,对立统一规律是绝对运动和相对静止关系的内在根据。对立统一规律强调事物内在矛盾性、斗争性、绝对性。矛盾斗争绝对性外在表现就是绝对运动。事物内部矛盾同一性同静止的相对性是相通的,外在表现就是相对静止。对立统一规律同绝对运动、相对静止关系也是一脉相通的。否认矛盾性,会陷入形而上学外因论。

旧唯物主义和形而上学错误物质观产生的根源就是不懂实践,追求无人世界的统一性。过分强调客体的客观实在性而忽视主体的主观能动性,割裂自然物质的始源性和主体的主观能动性。

旧唯物主义和形而上学错误运动观产生的根源就是坚持物质和运动的关系是涉及两大类现象,即物质现象和精神现象间的关系。运动是为物质本身所固有的,物质自我运动,不需外力推动,物质和运动既是属性又是载体。所以,这两者的关系是同一现象即物质现象内实体与属性的关系。

由此可见,绝对运动和相对静止是运动本身范围内的关系,以运动本身为对象,唯物辩证法具有贯通性的意义。绝对运动和相对静止的关系同唯物辩证法体系即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对立统一规律是一脉相承的。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481.

辩论存在的意义第5篇

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传播在党的领导下开始由自发变为自觉。中国共产党主办了《向导》、《新青年》季刊、《前锋》、《中国青年》等理论刊物,建立了人民出版社和上海书店.陆续出版发行了马克思主义丛书,还把上海大学改造成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和培养干部的基地。中国共产党在该校设立社会科学系,许多共产党人担任主讲教师.由此形成了马克思主义在中国传播史上的第二次高潮。在这次高潮中,中国马克思主义者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了解更为全面,不再限于仅仅介绍唯物史观,而是进一步拓展到了辩证唯物主义,特别是瞿秋白对辩证唯物主义的传播和理解,标志着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发展开始进入规范化阶段。

一、对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新认识

中国早期的马克思主义者大都有留学日本的经历.他们对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理解受日本理论界的影响很大。日本理论界对马克思主义体系的理解并不全面.通常把马克思主义体系概括为唯物史观、经济学说和科学社会主义三个组成部分。当时中国大多数学者,无论是赞成马克思主义的,还是不赞成马克思主义的,都受到日本理论界这种观点的影响,甚至对马克思主义研究较深的李大钊也不例外。李大钊试图用进化论中过去、现在、未来的时间链条把马克思主义体系整合起来,这同日本理论界三大部分平列的观点相比,要深刻一些,但李大钊的说法毕竟不够准确,并不完全符合马克思主义思想的实际。瞿秋白精通俄文,在苏联学习和研究马克思主义多年,从另外一个渠道接受了马克思主义。他似乎没有受到日本理论界的影响.对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认识和理解,比李大钊等人更为深刻、更为全面。

瞿秋白在《马克思主义之概念》一文中指出,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由四部分组成:一是互辩律的唯物论,二是历史唯物论,三是经济学说,四是科学社会主义,这四部分不是平列的关系而是有内在联系的完整理论体系。同其他早期马克思主义者不一样的地方在于。瞿秋白十分重视互辩律唯物论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的基础地位。他说,“这是马克思主义的最根本的基础,就是所谓马克思主义的哲学”,是“解释宇宙一切现象的方法总论,总合各科学的方法而说明人类知识能量的认识论”。至于唯物史观和经济学说.乃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在社会科学中的运用:科学社会主义则是马克思通过研究资本主义社会得出的结论。总起来说,互辩律唯物论是马克思主义总的宇宙观和统一的方法论,唯物史观和经济学说是其在具体研究领域的展开,科学社会主义则是马克思主义形成的最初动机和最终目标。瞿秋白提出这种对于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新认识,目的在于“帮助读者得到对于‘马克思主义’一词的正确概念,不至于认为马克思主义就限于唯物史观及其经济学说”。

瞿秋白所说的“互辩律唯物论”(有时他也采用音译“第亚历克蒂”),是他对辩证唯物主义的称谓。他不喜欢“辩证唯物主义”这个从日文套用过来的译名。想创立一个新的译名。无奈“辩证唯物主义”已经在中国思想界流传开来,成为约定俗成的通用哲学术语.已很难再作变更。因此,瞿秋白的互辩律唯物论的提法,没有得到广泛的认同。事实上,瞿秋白的四分说同列宁把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概括为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三分说的基本意思是一致的。也许是针对中国理论界存在的忽视辩证唯物主义的倾向,他才把辩证唯物主义单独突出来。他强调:“马克思主义是对于宇宙、自然界、人类社会之统一的观点,统一的方法。何以马克思主义的宇宙观及社会观是统一的呢?因为他对于现实世界里的一切现象,都是以‘现代的’或互辩的(Dialectic)——即第亚历克蒂的唯物论观点去解释。这是马克思主义的最根本的基础,就是马克思的哲学。”曜秋白对于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新认识,纠正了李大钊三分法的缺陷,标志着中国马克思主义者的理论水平达到了新的高度。

鉴于中国理论界对唯物史观已有所了解,而对辩证唯物主义还不十分熟悉,瞿秋白便担负起了介绍辩证唯物主义的重担。瞿秋白写了许多讲义、文章,出版了许多译着,堪称是在中国比较系统、比较全面绍述辩证唯物主义的第一人。在上海大学任教期间,他讲述了辩证唯物主义原理,撰写了《社会哲学概论》、《现代社会学》、《社会科学概论》等教材。《社会哲学概论》从“哲学之唯物论唯心论”讲起,论及宇宙的本原及其演化、生命的发展历程,阐述了物质与意识的关系,概述了唯物辩证法的三个基本规律。《现代社会学》更为具体地绍述了唯物辩证法的规律和范畴,并详细论证了“社会科学中的根本方法就是互辩的唯物主义”他翻译了多篇苏联学者介绍唯物辩证法的论文.还翻译了郭列夫着的《新哲学——唯物论》一书。在此书译本的附录中,有瞿秋白撰写的《唯物论的宇宙观概说》一文,表达了他对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的理解。瞿秋白还发表《自由世界和必然世界》、《实验主义与革命哲学》等文章,参与“科学与人生观论战”。并运用辩证唯物主义观点批判实用主义、自由意志论等资产阶级的学术观点,扩大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影响。瞿秋白对辩证唯物主义的理解和绍述,侧重于以下几方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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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西方马克思主义的奠基人之一,意大利哲学家、政治家葛兰西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创新和发展作出了重大的贡献。但是近年来,国内学者在对西方马克思主义的研究中却往往重卢卡奇轻葛兰西,对葛兰西理论的研究多是集中在对其理论的哲学立场(即唯物主义还是唯心主义)的评判,以及对其文化领导权理论的研究方面,对葛兰西的意识形态理论的研究为数不多,而且往往把它与卢卡奇的意识形态理论放在一起作为同一理论观点来研究,并把前者作为后者的理论支撑来论述。所以,有必要对葛兰西意识形态理论,特别是对葛兰西与马克思主义相关理论进行比较研究。本文从葛兰西的《实践哲学》人手,探寻葛兰西的意识形态观及其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贡献。

一、描述性的“意识形态”概念

葛兰西在其代表作《实践哲学》一书中多次提到“意识形态”一词,并对此进行了较为深入细致的研究。相对于传统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来说,葛兰西在较为宽泛的意义上使用“意识形态”一词,使“意识形态成为一个中性的、描述性的概念,以适合时代与实践的发展。葛兰西的意识形态概念是指最高意义上的社会意识形式的总称。他认为,意识形态是一种世界观,一种信仰,一种表现在一切社会意识形式之中,并使它们统一起来的社会集团的社会意识(思想)。他指出:“在这里,人们可以说‘意识形态’,但得以在世界观的最高意义上使用此词为条件,就是说它默默地表现在艺术、在法律、在经济活动和个人与集体生活的一切表现之中。”

葛兰西还在各种意义上区分并使用“意识形态”概念。提出“有机的意识形态”和“任意的意识形态”概念,并对二者作了区别。他指出:“人们必然把历史上有机的意识形态,就是说,那些为一个特定的基础所必需的意识形态,同随意的、理性化的或‘被意愿的’意识形态区别开来。在意识形态是为历史所必需的范围内,它们是‘心理学的’;它们‘组织’人民群众,创造出人们在其中进行活动,获得对于他们所处地位的意识,进行斗争的领域。而在意识形态是随意的范围内,它们只创造个人的‘运动’、论战和如此等等(虽然甚至这些也并非完全无用的,因为它们像一种同真理相对照、证明真理的谬误那样地发挥作用)。”可见,葛兰西的意识形态概念不仅是意义宽泛的中性词,而且研究得更为细致与深入,这与马克思多在否定意义上提出的意识形态概念不同。“在他那里,意识形态作为阶级意识,不再是单纯消极和否定性的,而有可能根据它的革命性而成为积极和肯定性的,或者说,意识形态依照其阶级性而区分为进步的与落后的。”

葛兰西的意识形态概念与社会主义革命的实践发展是分不开的。马克思的意识形态理论形成于资本主义时代,那时的意识形态更多的是指唯心主义的和资本主义的意识形态,马克思也多是在否定意义上指称这种意识形态,并进行意识形态批判的;而葛兰西的意识形态理论则是产生在社会主义革命之后,“葛兰西对意识形态进行思考时,马克思主义在西欧处于低潮,斯大林主义在俄国开始兴起。”所以,意识形态概念的中性化、宽泛意义、多层次、多角度的分析更适合并适用于社会主义革命的理论与实践的发展,对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更具有指导意义,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在实践中的新发展。

二、关于哲学基本问题

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哲学观,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是哲学的基本问题。但是,在瞿秋白以前,早期的中国马克思主义者对此缺乏了解。瞿秋白改变了这种状况,在中国现代哲学史上首次明确地表述了哲学基本问题。他在《社会哲学概论》中指出,最初的哲学是一切知识的总称.“随后知识渐渐分类、综合、组织而成系统,就发生种种科学,——从哲学之中分出;至今所剩的仅仅是方法论和认识论”。“科学分工的结果,使哲学仅仅能成为综合一贯的智识,有统率精神物质各方面的智识而求得一整个儿的宇宙观之倾向:更因科学进步而智识系统日益严密,于是,哲学——所谓‘求宇宙根底的功夫’愈益得以深入。然而初民哲学与现代哲学仍旧同样是人对宇宙的认识”。囝他明确地指出,当哲学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以后,“人若想哲学问题,——就是他想组合一更稳固的‘宇宙念’(ContemplatiodcM0nde)——他立刻就遭到的难题:‘我’与‘非我’的关系,‘认识’与‘实质’以及‘灵魂’与‘自然’的关系。直到如今,这一问题还是哲学中的根本问题”。“凡以客观为出发的,——只要他是一贯的思想家,有这勇气一直推究下去,——他必成唯物论中之一派。而以主观为出发的,——便是唯心论中之一派”这里所说的“我”与“非我”、认识与实质、灵魂与自然、主观与客观的关系问题,都是对哲学基本问题的表述。

基于对哲学基本问题的理解.瞿秋白把各种哲学划分为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两大阵营。他认为唯心主义是一种错误的哲学理论。他指出,有的唯心主义者纯粹以个人主观意识的“独在论”(唯我论)为出发点,提出主观唯心主义学说。有的唯心主义者以“绝对精神”为出发点,提出客观唯心主义学说。他们的共同本质都是认为思维或意识为第一性的,而存在或物质为第二性的,歪曲了世界的本来面貌。主观唯心主义者认为,世界上除了我的意识之外,什么都不存在;客观唯心主义者虽然“超个人意识”,还是把物质世界看成精神的派生物。“超个人的意识之学说,最巩固的就是黑智耳(黑格尔)和塞林(谢林)的学说,他们的‘绝对精神’就是一种超个人的意识,——其中似乎能包含主观与客观、精神与自然界。然而塞林的见解以为宇宙只是这一精神的‘自念’。黑智耳的哲学系统里所谓‘绝对的’逻辑过程很重要,所以宇宙是这一‘绝对精神’的‘自想’——逻辑过程。实际上是一样的”。

瞿秋白还对唯心主义哲学产生的根源作了分析。他认为,唯心主义哲学的产生有两重原因。其一,历史原因。由于人们的认识能力受到历史条件的限制,因而形成唯一主义的错误认识。在人类初期。人们还不能科学地解释各种自然现象,以为有神灵在支配着世界“既然信仰宇宙为某一神灵所创造,即此便是以主观为出发点的各种哲学系统之基础,而这种信仰本来就不期而然地引导到‘客观之存在受主观的规定’等类的学说。”因此,“凡是与唯物论相对抗的哲学,都是由初民的万物有灵论里出来的”。其二,社会原因。由于社会生活现象十分复杂,人们无法把握自己的命运,只得求助于神灵的保佑.于是形成唯一fl,主义的错误认识。“社会生活日益复杂,各社会间交通日益繁多,往往骤然暂时归之于神归之于上帝。”“一民族之内的斗争,各民族之间的战争,以及通商事务里,常常发现以前所引为不可能的事,而大家所期望的事反不能实行。这种状况更可巩固对于‘天神力量’的信心,而增长依赖天力援助的倾向。”

从上述瞿秋白对哲学基本问题的理解和绍述可以看出,他对哲学基本问题的第一个方面,即思维与存在或精神与物质何者为第一性的问题,把握得比较到位:而对哲学基本问题的第二个方面,即思维与存在或精神与物质的同一性问题,把握得还不够到位。他对唯心主义关于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某些合理的内核并没有作出具体的分析;对唯心主义产生的认识论根源认识得也不够深刻。事实上,唯心主义产生的一个重要的认识论原因就是把认识上的曲线简化为直线.把认识过程中的某一阶段加以夸大,导致思想方法上的片面性。

三、关于世界的物质统一性原理

基于对哲学基本问题的理解,瞿秋白特别突出辩证唯物主义坚持的唯物主义立场,着重绍述了世界的物质统一性原理。他指出,世界在本质上是物质的,宇宙间的一切事物和现象,归根到底都是物质的具体表现。“全宇宙只是统一的物质之种种组织或混和的方式。”整个宇宙就是物质无限多样性的统一。“各种物质并且经常地在变动、转动、变化之中。物质并不消灭,也不发生,只是时常改变自身的组织形式罢了。这就是物质不灭的原理。”

从世界的物质统一性原理出发,瞿秋白对生命和意识或精神作了唯物主义的说明。他指出,生命是物质在自然界发展到一定阶段的表现形态,是蛋白体的存在方式。“凡有生命的必有蛋白质体;凡蛋白质体不再溃败的过程中必发现生命。当然还必须其他的化学成分,才有持久的活的机体;然而单为生命之发现,却并不需其他成分:其他成分的需要,只在于变成蛋白质而持续此生命。最低等的生物实在仅仅是蛋白质球,然而他们却已有生命之表现。”至于意识或精神,则是物质长期的、高度的发展的产物.也是“一种特别组织的物质”的属性。“精神不能外乎物质而存在;物质却能外乎精神而存在,物质先于精神;精神是特种组织的物质之特别性质。——物质当然是宇宙间一切现象之根本。”“自由人的脑经(一种特别组织的物质)能思想。没有这种物质,便没有思想,没有意识。”“无论什么样的思想,决不是一个人的创造或想象,我们的一切知识都从外物所给的经验得来的,就是纯粹抽象的算术亦是现实世界的反映。”

在瞿秋白之前,中国早期马克思主义者比较注意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中与现实政治斗争联系比较紧密的内容,希望从中得到指导中国革命实践的思想武器,而对于世界的物质统一性原理之类抽象的理论问题,则关注不够。瞿秋白纠正了他们的这一不足关于世界的物质统一性原理.应该说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中最抽象、最远离现实生活的内容之一.但却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大厦的一块基石,是马克思主义观察和分析一切问题的根本前提。从瞿秋白对这一原理的绍述可以看出,中国马克思主义者的理论水平已有相当大的提升。瞿秋白还力图把这一原理转换为思想方法,他说:“以物质基础的考察.实际情况的调查,来与我们的理论相较,是非正误立刻便可以明白。因为精神现象发生与物质现象.而物质是可以实际按察的。”在这里,他已提出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为中国共产党确立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奠立了基础。

总之.瞿秋白的物质观吸收了自然科学的最新成果,总体上突破了旧唯物主义物质观的局限,基本上符合马克思主义关于物质概念的原意。但是,他毕竟是第一位绍述辩证唯物主义的中国哲学家,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精神的领会尚不够深刻。他比较重视辩证唯物主义的唯物主义性质,而没有突出其辩证法性质,没有把唯物主义与辩证法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另外,他对物质概念的理解还存在着不准确志处,例如,他说:“物质不过是‘电’的种种表现而已。电子的各种结构,形成各种元素之原子;各种元素原子互相结合而成各种不同的组合,构成各种物质之分子。人身大地星球及宇宙,无不是这些原子分子所组成——分子原子之于宇宙,正犹砖瓦之于房屋。”显而易见,他的这种理解,容易混淆辩证唯物主义与旧唯物主义之间的界限。

四、关于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

尽管瞿秋白没有做到把唯物主义与辩证法紧密地结合在一起.但他对马克思的辩证法还是予以了高度的重视。他对唯物辩证法的三大基本规律做了比较系统的阐发,是中国绍述唯物辩证法基本思想的第一人。

关于对立统一规律,瞿秋白指出,其基本意思是说事物的矛盾普遍存在,矛盾的双方相互转化,这是唯物辩证法“最基本原理”。他说:“物的矛盾及事的互变便是最根本的原理,——没有矛盾互变便没有动:没有动便没有生命及一切现象。’“所以‘斗争’与‘矛盾’(趋向不同的各种力量互相对抗)——足以规定变动的历程。”可见,他已认识到对立统一规律贯穿在运动发展的全过程,比较准确地把握住了唯物辩证法的核心与实质。至于矛盾如何相互转化以及如何引起运动发展并且规定运动发展的方向,瞿秋白还未来得及做进一步的论述,这表明他的理解还是初步的。但是,这种理解毕竟突破了朴素辩证法的局限,上升到普遍规律的高度。他把对立统一规律看成唯物辩证法的“最根本规律”,为毛泽东后来将此理解为唯物辩证法的精髓,提供了思想前提。

关于质量互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在瞿秋白看来,都是对立统一规律的进一步展开。他指出,在矛盾双方的相互作用下,事物向前发展有两种形式或状态.一种是数量的变化,一种是质量的变化。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最终结果。“宇宙及社会里的一切发展,——就是数量变更的渐渐积累,而数量的变,到一定程度,必定突变为质量的变。”瞿秋白把事物发展过程中的多次质变理解为“连环不断的否定”,不过他没有展开论述质量互变规律是如何进入否定之否定规律的。

瞿秋白对唯物辩证法三大规律的理解尽管比较简单,但基本上符合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原意。值得注意的是,他并没有把三大基本规律平列起来,而是视为完整的体系。他说:“宇宙的根本是物质的动,动的根本性质就是矛盾——是否定之否定,是数量和质量的互变。’’他的这种理解是正确的,也是深刻的。毛泽东在《矛盾论》中进一步发展了瞿秋白的这种观点。

辩论存在的意义第6篇

论文摘要:辩证法作为一种独特的理论思维,有其存在的“本体论承诺”。辩证法也就生成于对其“承诺”的“本体”的寻求、批判之中,因而辩证法总是与本体论纠缠在一起的。批判性是辩证法的内在本性,但这一批判本性,决不是一种对事物的简单否定和反驳,而是对其所承诺的“本体”所内含的“矛盾”的反思和批判,正是这一反思和批判,最终实现了马克思以人的生存方式为“根本”的实践批判的辩证法的本体论革命。

对于辩证法,可以说一直是哲学史上一个“剪不断,理还乱”的基本哲学问题,所以有人把辩证法戏称为“变戏法”,但不管对辩证法作何种理解和解释,其内在固有的否定的批判本性是不变的,这也正是马克思曾深刻指出的:辩证法在本质上是批判的和革命的,而辩证法的这一批判本性,并不是对事物的简单否定,在其根本涵义上,是对哲学所“承诺”的作为“安身立命之本”的最高支撑点的“本体”的反思和批判。

一、辩证法的“本体论承诺”

辩证法作为一种“建立在通晓思维的历史和成就的基础上的理论思维”,是有其存在的理论前提的。不可否认,邓晓芒教授对辩证法、特别是黑格尔辩证法存在的两个前提——“语言学起源”和“生存论起源”的揭示和阐释,是很富有解释力和生命力的:语言学起源导致黑格尔辩证法的“逻各斯”主义、理性主义和方法论倾向,生存论起源赋予黑格尔辩证法以“努斯”精神、历史主义和能动的本体论特征。由此可见,辩证法天生就具有方法论和本体论双重向度。但“语言的逻辑本能恰好是出自于语言中所积淀下的生存论(或目的论)本能”,也就是说,方法论往往又内在地受制于本体论。所以。对此作进一步的追问,我们又可归结出辩证法存在的一个前提——最深层、最根本的前提——本体论前提。而辩证法自古希腊萌芽以来,就一直是与“本体”纠缠在一起的。在这一意义上,阿多诺认为,“早在柏拉图之时,辩证法就意味着通过否定来达到某种肯定的东西”。而这种“肯定的东西”,就是辩证法所“承诺”的“本体”。

按照美国当代哲学家蒯因的观点,在讨论本体论问题时,要注意区别两种不同的取向:一是何物实际存在的问题,一是我们说何物存在的问题,前者是关于“本体论的事实”问题,后者则是语言使用中的所谓“本体论的承诺”问题。“一个理论的本体论承诺问题,就是按照那个理论有何物存在的问题”。所以在这一意义上,我们说本体论本质上不是“何物实际存在”的“事实”问题,而是我们“说何物存在”的“承诺”问题,根据这一理解,“由于人类意识本性的意向性”,任何一种哲学理论,“都不可避免地具有相应的本体论设定和承诺”,而辩证法作为一种特殊的理论言说,同样蕴含其特有的“本体论承诺”。无论是认定事实上何物存在,还是说何物存在,作为“安身立命之本”的最高支撑点的“本体”问题是哲学必须回答的。传统形而上学是在“何物实际存在”的意义上寻求和回答本体的,总是把本体实体化,是一种“实体本体论”。而辩证法却是在“说何物存在”的意义上反思和寻求自己所“承诺”的本体的,总是对本体进行反省和批判,是“承诺的本体论”。所以我们可以说,辩证法实质上是一种“如何”去寻求、反思和批判哲学所“承诺”的本体的理论思维。传统的哲学家们总是把“说何物存在”的“承诺”问题,视为“何物实际存在”的“事实”问题,也就是把自己的“承诺”当作毋庸置疑和不可变更的“独断”,从而走向了非批判的形而上学。而现代本体论的真实意蕴,决不是去独断何物可以作为“本体”,而是“承诺”我们有本体论的“意向性追求”。这样,本体论就由“独断”走向了“承诺”,而与之相应的辩证法也就取代了形而上学,从自发地断言本体,走向了自觉地反思、批判本体。而这也正是马克思哲学发生“本体论革命”的实质。

由此可见,辩证法在理论本性上也是一种“本体性”的理论,它与其相应的本体论承诺是内在统一的:“辩证法”是其“本体”所蕴含内容的内在展开,“本体论”是一种被“辩证”地理解了的“本体”;本体论构成了辩证法得以立足和生成自身的载体和依托,辩证法是根植于这一本体而展开的关于这一本体的思想逻辑;辩证法是本体论基础上的辩证法,本体论是一种辩证的本体论。离开其相应的本体论前提,辩证法就失去了其“真理内容”,失去了赖以存在的依托,成了无本之木、无源之水,沦为纯粹形式化的“外延逻辑”和任意化的“概念游戏”,真,正成了“变戏法”。因此说,辩证法在本质上就是“如何”对待“本体”的一种理论思维,它的存在和生成是与其所“承诺”的“本体”密不可分的。

二、本体论批判的辩证法

辩证法与其“本体论承诺”的内在关联性,决定了辩证法的生成即是源于对“本体”的寻求。但对本体的寻求即是矛盾:哲学作为思想中的时代,它所“承诺”的本体及其对本体的理解和解释,都只能是自己时代的产物;而哲学本体论却总是要求最高的权威性和最终的确定性,把自己所承诺的本体视为毋庸置疑和不可变易的“绝对”。因此哲学本体论从其产生开始,就蕴含着两个基本矛盾:其一,哲学本体论指向对人及其思维与世界内在统一的“基本原理”的终极占有和终极解释,力图以这种“基本原理”为人类的存在和发展提供永恒的“最高支撑点”;而人类的历史发展却总是不断地向这种终极解释提出挑战,动摇它所提供的“最高支撑点”的权威性和有效性,这就是哲学本体论与人类历史发展的矛盾;其二,哲学本体论以自己所承诺的“本体”或“基本原理”作为判断、解释和评价一切的根据、标准和尺度,也就是以自身为根据,从而造成自身无法解脱的解释学循环。因此,哲学家们总是在相互批判中揭露对方的本体论的内在矛盾,使本体论的解释循环跃迁到高一级层次。这又是哲学本体论的自我矛盾。这样,在对“本体”的寻求过程中,如何对待哲学本体论的内在矛盾,使本体论从原则上区分为“传统本体论”与“现代本体论”;而与之相应,作为对“本体”所蕴含的内在矛盾进行反思和批判的辩证法也就有“自发形态”和“自觉形态”的区别。

古希腊哲学以寻求万物的“本原”、“始基”的方式,开始了对“世界何以可能”的哲学本体的寻求,从而形成了“宇宙本体论”。但古希腊哲学对本体的寻求,基本上是通过直接断言的形式,还是一种直观经验的猜测。不过这些对本原(本体)的“断言”和“猜测”,“在每一步上所提出的正是关于辩证法的问题”,已经“处处、到处都是辩证法的活的胚芽和探索”,从而形成了古希腊时期自发的朴素辩证法。在这一意义上,苏格拉底追求普遍概念的“精神接生术”,柏拉图确立理念的“通种论”,亚里士多德的“寻取最高原因的基本原理”的“四因说”,都是追寻“本体”的辩证法。但是,当哲学家们把万物的“本原”、“始基”独立出来并加以绝对化和人格化时,便演化成西方中世纪哲学的“上帝本体论”。在上帝本体论中,“上帝”成了万能的造物主,它既是宇宙的原则,也是人的尺度,人们对上帝只能绝对地信仰和服从。这样,上帝本体论就以“神”的形式,抛弃了辩证法,变成了一神教,在这一时期,古希腊哲学“一切探索、动摇和提问题的方法都被抛弃”,甚至连自发的朴素辩证法也没有了。

经过漫长的中世纪,西方哲学在近代实现了所谓的“认识论转向”,也即开始了对“认识何以可能”的追问。从表面来看,近代哲学关注的已不再是“本体”问题,而是“认识”问题,并且得出了“没有认识论的本体论无效”的论断。但从深层来看,近代哲学的认识论转向,实际上是以考察人的认识能力的可靠性来保证自己所“承诺”的本体的有效性,在本质上还是对“本体”的寻求和反思。所以说,西方近代哲学的“认识论转向”,既是对本体的寻求过程,也是对本体的反思、批判过程,而不仅仅是一种离开本体论批判的认识论哲学。其“转向”的根源在于要求把异化给上帝的人的本质力量和主体地位归还给人本身;其“转向”的实质在于把自发的本体论批判和非批判的本体论转向自觉的本体论批判。因此,西方近代哲学的“认识论转向”具有双重内涵:一是把中世纪哲学的非批判的本体论转向本体论批判;二是把古代哲学自发的本体论批判升华为自觉的本体论批判,即对本体论的认识论反省。这种近代水平的对本体论的认识论反省、即自觉的本体论批判,同时也把辩证法理论由自发的形态升华为自觉的形态,并使之获得逻辑学形态的系统表达,从而达到本体论、认识论和逻辑学三者融为一体的辩证法理论。其最高表现,就是黑格尔所创建的“概念辩证法”体系,但正是在这种通过反省人的认识能力来探索“本体”的近代哲学中,出现了批判的辩证法与非批判的形而上学交织在一起并相互对立和冲突。而这一冲突和对立,一方面使被中世纪哲学所抛弃的辩证法得以复苏,并开始逐渐由自发形态走向自觉形态,从而为黑格尔创立完全自觉形态的概念辩证法奠定了基础;另一方面,又由于这时自觉的辩证法不具有应有的地位和作用,使近代哲学对本体的追寻变成了对本体的信仰,自觉形态的辩证法最终让位给非批判的形而上学,造成了近代哲学“形而上学的猖獗”。

正是由于西方近代哲学“形而上学的猖獗”,使西方近代哲学在批判的辩证法与非批判的形而上学的冲突中,形而上学占了上风。也就是说,西方近代哲学在寻求、反思和批判“本体”的过程中,缺乏应有的自觉辩证法。这一问题的解决,只是到了德国古典哲学,特别是通过康德认识论的“哥白尼革命”,对认识能力加以区分和考察,确立了“先验逻辑”,揭示了“二律背反”,说明了矛盾是人类思维规定的本性,辩证法是理性的必然——“有一种纯粹理性之自然的不可避免的辩证法”,“与人类理性不可分离之辩证法”,才重新恢复了辩证法的合法地位。而这又直接导向了黑格尔在康德基础上对康德二律背反的批判和超越,在哲学史上第一次确立了以“绝对理念”为本体的表达人类思想运动的逻辑的自觉形态的“概念辩证法”。对此,伽达默尔认为:“黑格尔通过一种想把希腊开端处的全部真理都囊括于自身中的思辨辩证法,完成了他对形而上学遗产的异乎寻常的综合。”而这种“综合”,也就是马克思指出的黑格尔真正实现了辩证法对近代形而上学“胜利的和富有内容的复辟”。而黑格尔的这种“复辟”,在阿多诺看来,实质上是一种本体论的“纯粹的恐怖”,所以阿多诺甚至有些极端地认为,自己否定的辩证法“在批判本体论时”,“并不打算建立另一种本体论,甚至一种非本体论的本体论”。而作为辩证法的合理形态的马克思的实践批判的辩证法,也正是立足于人的现实生活过程,在寻求“每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过程中,通过对黑格尔概念辩证法的“实体本体论”批判而形成的。

三、马克思辩证法的本体论批判

在黑格尔那里,“哲学的最高目的就在于确认思想与经验的一致,并达到自觉的理性与存在于事物中的理性的和解,亦即达到理性与现实的和解”,也即实现黑格尔所谓的“全体的自由性与各个环节的必然性”的统一。而黑格尔对这一问题的解决,就是通过运用“把实体了解为主体”的概念的辩证法,构建了“绝对理念”的精神本体论来完成的。“一切问题的关键在于:不仅把真实的东西或真理理解和表述为实体,而且同样理解和表述为主体”。所以黑格尔强调,“要这样来理解那个理念,使得多种多样的现实,能够被引导到这个作为共相的理念上面,并通过它而被规定,在这个统一性里面被认识”。而黑格尔这一“绝对理念”,既是“实体”也是“主体”,能够自己二元化自己,自己乖离自己,自己发现自己,自己恢复自己,已经超越了康德的不可捉摸的“物自体”。在黑格尔看来,世界就是“绝对理念”自我对置、自我运动、自我发展的历史展开过程。对此恩格斯指出:“要知道,当这个黑格尔发现,他借助理性不能得到另一个凌驾于人之上的真正的上帝时,他是多么为理性而感到自豪,以致他干脆宣布理性为上帝。”但黑格尔宣布理性为上帝。决不是理性向中世纪上帝的回归,在这里,代替上帝的理性(精神)本体论,也是黑格尔的作为“推动原则”和“创造原则”的“否定性的辩证法”,二者在黑格尔哲学的逻辑里是统一的。但是,黑格尔的“绝对理念”的精神本体论,只是对世界作了抽象的、逻辑的和思辨的表达,人及其实践也只是其中的一个环节,而不具有真正的自主性和现实性。所以伽达默尔认为,黑格尔的辩证法“经过一切矛盾和差异化重又建立同一性”,只是达到了精神和自由的概念,仍保留着“本体论上的自我驯服”,仍是一种形而上学的“实体本体论”。而马克思则认为它是一种“无人身的理性”,只是达到了辩证法的形式的自足,仍然是“头足倒置”的,还必须对其进行批判和拯救。

其实,早在马克思之前,德国古典哲学的最后一个代表人物费尔巴哈就以他的“人本学本体论”对黑格尔的绝对理念的“精神本体论”进行过批判,费尔巴哈认为,黑格尔关于人、自然、社会等为理念所建立的学说,只是用理性的说法来表达自然为上帝所创造、物质实体为非物质的、亦即抽象的实体所创造的神学学说,所以“黑格尔哲学是神学最后的避难所和最后的理性支柱”。而在黑格尔的这种理性神学中,人的本质被“异化”了。因此,应该对黑格尔哲学加以“颠倒”,不是把“实体了解为主体”,而是把“主体理解为实体”,破除人在宗教神学中的自我异化,颠倒人与精神的关系,把人的本质还给人,确立感性存在的人与自然的本原地位,遗憾的是,费尔巴哈把人只看作是“感性的对象”,而不是“感性的活动”,无论关于现实的自然界或关于现实的人,他都不能对我们说出任何确定的东西,在他那里,自然界和人都是空话,不具有历史性、现实性和实践性。人虽然获得了本原地位,但并未表现出作为现实主体的丰富性与能动性,人仍然是抽象的“无人身的感性”。费尔巴哈只不过是用抽象的“人和自然”取代了同样抽象的“绝对理念”。所以,费尔巴哈与黑格尔实际上遵循的是同一个逻辑:都是从一个抽象的“实体”出发,都以“还原”的方式把世界归结为一种实体性本质,都在建构一种“实体本体论”,都是一种传统的本体论思维,只不过费尔巴哈重“直观”,而黑格尔重“思辨”而已。这样,费尔巴哈的人本学本体论同样需要批判和超越。而批判费尔巴哈的人本学,以现实的人的实践活动为哲学的出发点,则奠定了马克思实践批判的辩证法的坚实基础。

辩论存在的意义第7篇

【正文】

中图分类号:B089.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3189(2001)01—0054—05

蔑视和抛弃黑格尔,黑格尔逝世后欧洲思想界具有一定普通性的潮流。当时,只有马克思和恩格斯公开声称自己是这位大师的学生,并且明确地将黑格尔哲学视为马克思主义的重要理论来源之一。一些唯物主义者,在反对黑格尔的绝对唯心主义哲学时,也抛弃了黑格尔的辩证法,以致于在世界观和方法论上又重新回到了18世纪的唯物主义。在费尔巴哈“清除了思辨的概念”之后,形而上学方法再次出现在以毕希纳、福格特和摩莱肖特等人为代表的新自然科学的唯物主义之中。这种倾向也出现在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运动内部。在19世纪下半叶到20世纪初,德国社会内出现了将马克思主义庸俗化的倾向,这种庸俗的马克思主义或者将马克思主义简化为经济的唯物主义,或者将它等同于自然科学式的唯物主义。科尔施指出,在19世纪后半期的资产阶级学者中,存在着对黑格尔哲学的极度漠视,而马克思主义者们也以同样的方式日益倾向于忘记辩证法原则的原初意义。西方马克思主义者基于他们对马克思文本和当时的理论和政治现实的洞察,提出了“回到黑格尔”这个著名口号,要求回到黑格尔的有价值的思想遗产。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个思想倾向已经逐渐淡出了。即使在西方马克思主义的研究者中间,这个问题也鲜有人问津。然而,依我们的看法,西方马克思主义之“回到黑格尔”实际上有着难以忽视的理论意义。即使在今天看来,理解其真实的哲学意蕴对于我们理解西方马克思主义,特别是通过这面多棱镜来理解和阐发马克思的哲学思想,也是非常重要的。

一、“回到黑格尔”实质上就是回到黑格尔的辩证法立场

“回到黑格尔”当然不是回到黑格尔的体系唯心主义。近代以来,特别是19世纪以来,自然科学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已经牢固地确立了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基础。黑格尔的体系唯心主义是历史上唯心主义哲学的集大成,也是它的绝响。任何哲学都再也不能闭目无视自然科学的成果而关门编织随心所欲的体系了。那么,为什么西方马克思主义者一再强调要“回到黑格尔”?这是否不合时宜?其目的或意图何在?我们认为,他们强调“回到黑格尔”,实质上是要回到被第二国际庸俗马克思主义者们抛弃的黑格尔辩证法立场,并由此揭示马克思辩证法的黑格尔渊源及其新的超越,从而捍卫他们所理解的马克思主义哲学。

西方马克思主义者主要沿着以下两条道路回到黑格尔的辩证法。

一是沿着总体性的道路回到黑格尔。总体性是指整体性。黑格尔辩证法是总体的辩证法。但由于近代自然科学的突飞猛进,注重分门别类的“细部”研究、而不注重整体联系的形而上学仍然在科学研究和人们的思维方式中占据着突出的地位。当时,除马克思新唯物主义以外的西方唯物主义,其理论立场基本上都是严格的唯物主义立场,这种立场是分析的、还原论的唯物主义立场。而实证主义的出现,又进一步加强了这种消解整体的分析倾向。同时,在马克思主义内部,也存在着将马克思主义归结、简化为纯粹的经济主义的倾向。为此,卢卡奇提出总体性的观念,一方面反对将马克思主义科学化(实证主义化)的企图,甚至将反对的矛头(错误地)指向了自然辩证法;另一方面反对将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化的经济决定论倾向。什么是总体性?简单地说,总体性就是整体性,就是指整体大于部分之和。这表明,单纯依靠还原与拆零不能真正揭示整体特质,整体自有其所突现的整体的特性,它不能还原为各个部分。黑格尔也早就认识到了整体性的意义,透过黑格尔哲学的神秘主义外衣,我们可以看到,在他的哲学中,自然—历史是一个总体性的发展过程。黑格尔辩证法不只是纯粹的方法,同时它也是世界观或自然—历史观,只不过在黑格尔那里,这种自然—历史观是头足倒置的,自然和历史是绝对精神外化(外现或异化)的过程。对黑格尔来说,一切感性的自然物,都不过是绝对理性的一种自我显示。马克思更是从整个自然与人类社会历史的总体高度来阐明他的新唯物主义。对马克思来说,“社会总体性”(霍克海默语)决不是自然科学的方法所能揭示的,这是历史唯物主义的任务。卢卡奇在《历史与阶级意识》一书中写道:“在解释历史时构成马克思主义的思想与资产阶级思想的决定性差异的不是经济动因的首要性,而是总体观点,总体范畴,总体对各部分的全面影响的首要性是马克思从黑格尔那里采纳来的而且出色地把它转换为整个新科学基础的那种方法的实质。”①在卢卡奇看来,整体高于部分、部分从属于整体是隐含在黑格尔辩证方法中的革命原则。马克思继承了黑格尔辩证法的这一宗旨,并把它运用于考察自然与历史的总体的运动过程,尤其是将社会整体作为历史唯物主义的研究对象,全面探讨了社会整体存在与发展的内在规律,得出了唯物史观的科学结论。西方马克思主义将总体性问题突显出来,一个直接的目的是要破除第二国际的所谓正统的马克思主义者们对马克思哲学的错误解释。

二是沿着质变与飞跃的道路回到黑格尔。为什么整体大于部分之和?从过程的角度考察,是因为渐进的发展在一定的时刻或关节点上出现了质变与飞跃,由此产生了新的质、新的层次。这种新的方面既源于但又有别于旧的质、旧的层次。因此,发展是连续性与间断性的统一,是量变与质变的统一。黑格尔辩证法对此有深刻和细致的洞察。可以说,他的辩证法是强调质变与飞跃的突现的辩证法。黑格尔关于发展过程中必然发生的飞跃的这种辩证法的观点,被马克思和恩格斯采纳了,然而却被第二国际的许多理论家们否弃了。他们深受达尔文进化论的影响,接受了“自然界没有飞跃”的渐进进化论观点,在观察自然与历史的关系以及社会历史的进程时背离了辩证法,存在模糊自然与社会的界限、将社会自然化甚至反对社会革命的种种谬见。伯恩施坦1899年出版《进化的社会主义》一书,明确将进化论引入社会历史观,主张用渐进的、和平的议会斗争来通向社会主义,认为历史过程将自然地从资本主义走向社会主义,反对社会革命。当时,整个德国社会深受达尔文进化论的影响,希法亭、培培尔等都是进化论的信徒。在我们看来,西方马克思主义主张“回到黑格尔”,不仅是要回到黑格尔的总体性原则,而且是要回到黑格尔承认质变与飞跃的辩证发展和辩证否定的原则。在辩证法中,是否承认飞跃是发展原则的关键。正是飞跃导致了事物的发展的阶梯。而理解飞跃也必须从层次的角度来完成。因为更高层次的事物或现象是从较低层次的事物或现象中突现出来的。新旧事物间的关系,是不同层次的事物间的关系。它们之间有连续性也有间断性,既存在上向因果作用,也存在下向因果作用。这种作用与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的作用显然是不同的,因为飞跃导致了新的性质、新的事物的出现。因为这个缘故,我们也可以将辩证法理解为对不同层次间的相互关系的动力学解释。

二、“回到黑格尔”是回到黑格尔肯定人类精神作用的积极成果

把黑格尔辩证法当作死狗抛弃,不仅是费尔巴哈,而且也是与其同时代的纯粹唯物主义取得反对黑格尔主义的胜利时所犯的一个“光荣的”错误。他们正确地坚持了唯物主义的基本立场,但并没有意识到他们这种唯物主义的内在缺陷。在这种严格的唯物主义的世界观中,精神或意识没有任何科学的、合理的地位。而他们正是用这种唯物主义把黑格尔的唯心主义因素荡涤得干干净净。但是,唯物主义并不一定要排斥精神或意识的科学的、合理的地位。这是他们没有意识到的。因此,当他们发现黑格尔辩证法中蕴含的辩证的世界图景中充斥着对人类精神的肯定和高扬的内容的时候,便一古脑将所有涉及肯定精神的本体地位和现实作用的东西都抛弃了,这是黑格尔辩证法立场被抛弃的一个重要原因。

在我们看来,在自然——历史的总体的动态世界图景中,有一个不可忽视的关键层次与环节,那就是具有巨大能动性的人类精神或意识。从卢卡奇到科尔施再到葛兰西和整个法兰克福学派,他们都强调意识、意志和意识形态的作用,这不是偶然的巧合。一方面,他们都意识到马克思主义不只是经济的理论,而且在资本主义仍然在继续发展的时候,工人阶级必须坚持其阶级意识,与资产阶级争夺意识形态的领导权。另一方面,他们不满庸俗马克思主义者们漠视马克思主义的黑格尔渊源,在反对唯心主义的同时却否定人类精神的任何积极作用。因此,回到黑格尔,并在马克思唯物主义的框架内肯定人类精神的作用便有了现实的背景和理论的需要。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葛兰西提出要将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相结合。当然,他的意思并不是真的要将唯心主义引入唯物主义,而是要求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积极成果——对人类精神的地位及能动性的宏扬——相结合。这种积极成果在德国古典唯心主义哲学中表现得分外明显,黑格尔更是以极其夸张的超现实主义的方式表达了对人类精神的敬仰与崇尚。而这一点恰恰被后来的庸俗唯物主义所抛弃了。因此,“回到黑格尔”这种对马克思和最大的形而上学家黑格尔之间关系的新理解,的确有助于瓦解另一种形而上学,即从科学主义的后门而进入的庸俗马克思主义的形而上学。

西方马克思主义者对黑格尔哲学的这一积极成果的肯定与运用,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明确意识在世界构成中的地位和作用。卢卡奇和科尔施认为,人的意识及其理论形态——意识形态以及文化价值等方面是自然—历史这个总体过程中的实在的方面。将意识“嵌入”世界是黑格尔的重要遗产。黑格尔所谓的人类史和世界史,实际上是精神的历史,历史哲学是精神哲学的一部分。历史的客观本质是思想或精神。黑格尔确实把个人及其凭激情而进行的活动说成是上帝借以实现自己目的的手段和工具,但他同时却表明,上帝的目的是通过人类精神活动而达到的,他的自我实现和自我认识,恰恰离不开人的历史活动和自由意识;没有人的自由活动和自由意识,上帝的意志、计划、目的、自由等等,就只不过是完全空洞的抽象的东西。这种唯心主义的甚至是神学的世界观中包含着对人类精神价值的肯定。很可惜,这种肯定建筑在错误的世界观基础上。正如科尔施所指出的,黑格尔“不是把哲学嵌入世界之中,更多地是把世界嵌入哲学之中”。马克思将黑格尔的辩证法颠倒过来,这种颠倒,不只是简单地将辩证方法嫁接到唯物主义的基础上,而更重要的是,马克思将黑格尔对人类精神的宏扬建立在新唯物主义的基础上。这种新唯物主义承认自然界的优先地位,在本体论上持实在论立场,并且明确肯定意识的实在性。但马克思更进一步阐明了自然与历史的辩证的、历史的关系,进而在新的更高的人类社会历史层次上阐明了他的历史唯物论。这种观点不仅与黑格尔的唯心史观有了根本区别,而且与纯粹的唯物主义以及费尔巴哈的感性的唯物主义区别开来了。科尔施认为,庸俗社会主义、庸俗马克思主义和实证主义科学,都在意识和它的对象之间划了一条明显的分界线。他们都没有意识到,思想、意识是世界的客观存在的“观念的”组成部分。“对于唯物主义来说,不仅作为所有其他社会—历史现象的基础的社会经济结构,而且法律和国家这些政治和法的上层建筑,都是现实。”“许多庸俗马克思主义者到今天甚至还没有在理论上承认精神生活和社会意识的形式是类似的现实。”②他们只承认经济是唯一客观的现实,法和国家,已经由于带有观念形态的特征而稍微较不现实一些,纯粹意识形态,则全然是非客观和不现实。

二是强调意识与现象的一致性。即通过人们的能动的意向行为与实践活动改造世界,使之符合人类的目标与价值理想。这就是历史过程的合目的性问题。无论马克思还是黑格尔,他们都承认历史整体具有规律性和合目的性。人类历史存在“自由的规律”,黑格尔认为,真正的自由是一种,就是一种不依赖于它物的、自我决定的必然性(内在的必然性)。透过黑格尔晦涩的言辞,我们不难发现,黑格尔所说的自由,实质上是历史主体的意志自由,换言之,这是一种基于人类主体能动性的实践活动的自由。因此,科尔施说:意识和现实的一致,是每一种辩证法,包括马克思的辩证唯物主义的特征。没有这种意识和现实的一致,政治经济学的批判根本不可能成为社会革命理论的主要组成部分,而是必然得出相反的结论。没有这种一致性,没有这种目的性设置,人类改造世界的任务就不可能实现。版权所有

三、“回到黑格尔”是为了抵御实证主义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侵蚀

实证主义从19世纪中叶产生以来,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中的影响日益显著,并且逐渐成为西方哲学的主流之一。在这种理论背景下,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运动内部出现了将马克思主义“科学化”或实证主义化的企图。德国社会内实证主义思潮也很有市场。其理论表现是:将马克思主义的唯物主义等同于以牛顿力学为基础的近代机械论的自然科学唯物主义,将马克思的方法解释为片面强调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还原主义的科学方法,将事实与价值严格区分,否定人类精神及价值甚至人类社会实践活动在马克思主义理论框架中的地位及作用。总而言之,是用形而上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来“修正”甚至反对马克思主义的辩证的、历史的和实践的唯物主义。为了抵御这股潮流,西方马克思主义者突出地强调马克思主义与黑格尔哲学的思想联系,用辩证法对抗形而上学,用主体性原则来匡正纯粹的、客体的唯物主义,强调事实与价值、主体与客体的辩证统一。在这方面,黑格尔这位高明的唯心主义者留下了许多有价值的思想遗产。马克思继承了下来并进行了创造性的阐发。而那些企图将马克思主义科学化的庸俗马克思主义者却有意无意地忽视这一现实。于是便有了西方马克思主义者们的“回到黑格尔”的运动。卢卡奇强调总体性,反对经验主义研究的原子性和事实性。他表示,他研究的是社会世界,他所讨论的对象是社会客体或文化客体。而人是所有(社会的)事物的度量。在社会世界中不存在任何严格的主客体区分。霍克海默认为,在抛弃黑格尔为其绝对精神的哲学而建立的本体论时,实证主义剥夺了理智在判断现实的真假时的任何权力,过分的经验论导致事实的神圣化、绝对化。他提出要把唯物主义从仅仅是唯心主义的反义词和否定非物质存在的简单理解中拯救出来。他批评实证主义追求纯客观“事实”,是“事实拜物教”,它割断了历史与发展,也割断了与主体的联系,因为事实与主体是不可分割的;而社会科学对这种方法的模仿,则造成“社会总体性”意义的丧失。他认为,科学应该期待哲学思想来解释真理的本质而不是单单用科学方法论作为真理的最终限定,应该把科学与主观价值判断统一起来。主体在总体性中发挥着能动作用。霍克海默还指出,真正的唯物主义不是建立在物质本体基础上的新型经济形而上学,基础和上层建筑始终是相互作用的。庸俗马克思主义单纯从底层,从社会经济基础来解释上层建筑、文化现象的还原主义是错误的。霍克海默的这些观点比所谓的正统的马克思主义更接近马克思。恩格斯在晚年关于历史唯物主义的通信中也重申了他与马克思的相关立场。

四、“回到黑格尔”最终是要回到历史的(社会的)唯物主义

虽然西方马克思主义者们在关于什么是马克思主义的理解方面彼此之间存在许多分歧,但他们主张回到黑格尔的总体意图仍然存在一致之处,那就是要否定19世纪末20世纪初在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运动内部存在的对马克思主义的错误理解,从而最终回到历史的(社会的)唯物主义。西方马克思主义者对黑格尔辩证法的总体性、辩证的层次性与飞跃思想的阐发,对黑格尔注重人类精神的能动性的积极成果的宏扬、对实证主义的经验主义、唯科学主义的批判等等,最终都凝聚为一个理论旨归,即回到马克思的历史的(社会的)唯物主义立场。

要回到历史唯物主义是因为存在着偏离历史唯物主义的倾向。第二国际时期的庸俗的经济唯物主义、“进化的社会主义”或改良主义以及将社会规律自然化的企图等等,都是这种偏离倾向的表现。正如卢卡奇所说:马克思原来的本体论不仅在他的敌人那里,而且也常常从他的捍卫者的意识中完全消失。因此,马克思主义面临着重新确立马克思的真正本体论的任务。其中,最重要的任务是确立社会存在的本体论。晚年卢卡奇纠正了早年对自然辩证法的否定态度,明确划分了本体论的三个层次:无机物、有机物和社会三个由低到高的层次。这三个层次之间是辩证的关系。较高的层次来自于较低的层次,但同时具有较低层次所不具有的新质。历史唯物主义的研究对象是处于最高层次的社会存在或“社会总体”。这种理解是合乎逻辑的。它与第二国际内流行的抹杀不同层次间的质的差异的庸俗唯物主义观点有着根本区别。第二国际的一些所谓正统的马克思主义,在世界观和方法论上所犯的一个错误就在于片面强调连续性,片面强调自然科学方法的普适性,结果导致用渐进的进化学说来取代辩证法。比如,考茨基把社会看作是“带有特殊规律的自然界的特殊部分”,把社会的规律称为自然规律。他认为唯物史观最重要的部分不是承认人的改造活动,而是承认人类社会和动物群落之间的类似之处。这种观点实质上导致了社会关系自然化、社会进程生物化。伯恩施坦所倡导的所谓“进化的社会主义”也体现了这种思路(虽然考茨基也反对伯恩施坦的改良主义)。他师从英国费边社会主义,将庸俗进化论引入对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的理解和阐释当中,试图以此来规范马克思主义,结果导致了否定社会革命的修正主义的出现。这种观点与强调质变、飞跃与革命的马克思主义革命辩证法是对立的。他们以科学化为借口,其理论实质是要抹平历史唯物主义与纯粹唯物主义的差别,进而抹平科学社会主义与改良主义甚至与资本主义的差别。

因此,西方马克思主义者们从不同角度强调社会存在和人类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的地位与作用,强调社会存在本体论与自然本体论的差异,强调目的性设置对于人类劳动实践的重要性,强调实践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中心地位,他们的这种理论意图,都是为了重新确立马克思主义的历史的(社会的)唯物主义立场。而“回到黑格尔”是他们达成这一目标的一个重要途径。通过这一番理论的澄清,黑格尔哲学的巨大历史感在马克思的新唯物主义哲学中重新显示出了勃勃生机。去掉了遮蔽的马克思的哲学也更加澄明。当然,西方马克思主义者们在进一步的理论构建中也出现了种种偏颇与谬见,对它们的澄清,将是另外的论题了。

【参考文献】

辩论存在的意义第8篇

论文摘要:瞿秋白对辩证唯物主义的传播和理解,标志着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思潮的发展开始进入规范化阶段。他对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认识和理解,比李大钊等人更为深刻、更为全面。他对辩证唯物主义的理解和绍述,对中国人了解和掌握辩证唯物主义的基本精神和基本内容有很大帮助,在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史上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

论文关键词:瞿秋白;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辩证唯物主义 一、对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新认识

中国早期的马克思主义者大都有留学日本的经历.他们对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理解受日本理论界的影响很大。日本理论界对马克思主义体系的理解并不全面.通常把马克思主义体系概括为唯物史观、经济学说和科学社会主义三个组成部分。当时中国大多数学者,无论是赞成马克思主义的,还是不赞成马克思主义的,都受到日本理论界这种观点的影响,甚至对马克思主义研究较深的李大钊也不例外。李大钊试图用进化论中过去、现在、未来的时间链条把马克思主义体系整合起来,这同日本理论界三大部分平列的观点相比,要深刻一些,但李大钊的说法毕竟不够准确,并不完全符合马克思主义思想的实际。瞿秋白精通俄文,在苏联学习和研究马克思主义多年,从另外一个渠道接受了马克思主义。他似乎没有受到日本理论界的影响.对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认识和理解,比李大钊等人更为深刻、更为全面。

瞿秋白在《马克思主义之概念》一文中指出,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由四部分组成:一是互辩律的唯物论,二是历史唯物论,三是经济学说,四是科学社会主义,这四部分不是平列的关系而是有内在联系的完整理论体系。同其他早期马克思主义者不一样的地方在于。瞿秋白十分重视互辩律唯物论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的基础地位。他说,“这是马克思主义的最根本的基础,就是所谓马克思主义的哲学”,是“解释宇宙一切现象的方法总论,总合各科学的方法而说明人类知识能量的认识论”。至于唯物史观和经济学说.乃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在社会科学中的运用:科学社会主义则是马克思通过研究资本主义社会得出的结论。总起来说,互辩律唯物论是马克思主义总的宇宙观和统一的方法论,唯物史观和经济学说是其在具体研究领域的展开,科学社会主义则是马克思主义形成的最初动机和最终目标。瞿秋白提出这种对于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新认识,目的在于“帮助读者得到对于‘马克思主义’一词的正确概念,不至于认为马克思主义就限于唯物史观及其经济学说”。

瞿秋白所说的“互辩律唯物论”(有时他也采用音译“第亚历克蒂”),是他对辩证唯物主义的称谓。他不喜欢“辩证唯物主义”这个从日文套用过来的译名。想创立一个新的译名。无奈“辩证唯物主义”已经在中国思想界流传开来,成为约定俗成的通用哲学术语.已很难再作变更。因此,瞿秋白的互辩律唯物论的提法,没有得到广泛的认同。事实上,瞿秋白的四分说同列宁把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概括为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三分说的基本意思是一致的。也许是针对中国理论界存在的忽视辩证唯物主义的倾向,他才把辩证唯物主义单独突出来。他强调:“马克思主义是对于宇宙、自然界、人类社会之统一的观点,统一的方法。何以马克思主义的宇宙观及社会观是统一的呢?因为他对于现实世界里的一切现象,都是以‘现代的’或互辩的(Dialectic)——即第亚历克蒂的唯物论观点去解释。这是马克思主义的最根本的基础,就是马克思的哲学。”曜秋白对于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新认识,纠正了李大钊三分法的缺陷,标志着中国马克思主义者的理论水平达到了新的高度。

鉴于中国理论界对唯物史观已有所了解,而对辩证唯物主义还不十分熟悉,瞿秋白便担负起了介绍辩证唯物主义的重担。瞿秋白写了许多讲义、文章,出版了许多译着,堪称是在中国比较系统、比较全面绍述辩证唯物主义的第一人。在上海大学任教期间,他讲述了辩证唯物主义原理,撰写了《社会哲学概论》、《现代社会学》、《社会科学概论》等教材。《社会哲学概论》从“哲学之唯物论唯心论”讲起,论及宇宙的本原及其演化、生命的发展历程,阐述了物质与意识的关系,概述了唯物辩证法的三个基本规律。《现代社会学》更为具体地绍述了唯物辩证法的规律和范畴,并详细论证了“社会科学中的根本方法就是互辩的唯物主义”他翻译了多篇苏联学者介绍唯物辩证法的论文.还翻译了郭列夫着的《新哲学——唯物论》一书。在此书译本的附录中,有瞿秋白撰写的《唯物论的宇宙观概说》一文,表达了他对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的理解。瞿秋白还发表《自由世界和必然世界》、《实验主义与革命哲学》等文章,参与“科学与人生观论战”。并运用辩证唯物主义观点批判实用主义、自由意志论等资产阶级的学术观点,扩大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影响。瞿秋白对辩证唯物主义的理解和绍述,侧重于以下几方面内容。

二、关于哲学基本问题

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哲学观,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是哲学的基本问题。但是,在瞿秋白以前,早期的中国马克思主义者对此缺乏了解。瞿秋白改变了这种状况,在中国现代哲学史上首次明确地表述了哲学基本问题。他在《社会哲学概论》中指出,最初的哲学是一切知识的总称.“随后知识渐渐分类、综合、组织而成系统,就发生种种科学,——从哲学之中分出;至今所剩的仅仅是方法论和认识论”。“科学分工的结果,使哲学仅仅能成为综合一贯的智识,有统率精神物质各方面的智识而求得一整个儿的宇宙观之倾向:更因科学进步而智识系统日益严密,于是,哲学——所谓‘求宇宙根底的功夫’愈益得以深入。然而初民哲学与现代哲学仍旧同样是人对宇宙的认识”。囝他明确地指出,当哲学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以后,“人若想哲学问题,——就是他想组合一更稳固的‘宇宙念’(ContemplatiodcM0nde)——他立刻就遭到的难题:‘我’与‘非我’的关系,‘认识’与‘实质’以及‘灵魂’与‘自然’的关系。直到如今,这一问题还是哲学中的根本问题”。“凡以客观为出发的,——只要他是一贯的思想家,有这勇气一直推究下去,——他必成唯物论中之一派。而以主观为出发的,——便是唯心论中之一派”这里所说的“我”与“非我”、认识与实质、灵魂与自然、主观与客观的关系问题,都是对哲学基本问题的表述。

基于对哲学基本问题的理解.瞿秋白把各种哲学划分为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两大阵营。他认为唯心主义是一种错误的哲学理论。他指出,有的唯心主义者纯粹以个人主观意识的“独在论”(唯我论)为出发点,提出主观唯心主义学说。有的唯心主义者以“绝对精神”为出发点,提出客观唯心主义学说。他们的共同本质都是认为思维或意识为第一性的,而存在或物质为第二性的,歪曲了世界的本来面貌。主观唯心主义者认为,世界上除了我的意识之外,什么都不存在;客观唯心主义者虽然“超个人意识”,还是把物质世界看成精神的派生物。“超个人的意识之学说,最巩固的就是黑智耳(黑格尔)和塞林(谢林)的学说,他们的‘绝对精神’就是一种超个人的意识,——其中似乎能包含主观与客观、精神与自然界。然而塞林的见解以为宇宙只是这一精神的‘自念’。黑智耳的哲学系统里所谓‘绝对的’逻辑过程很重要,所以宇宙是这一‘绝对精神’的‘自想’——逻辑过程。实际上是一样的”。

瞿秋白还对唯心主义哲学产生的根源作了分析。他认为,唯心主义哲学的产生有两重原因。其一,历史原因。由于人们的认识能力受到历史条件的限制,因而形成唯一主义的错误认识。在人类初期。人们还不能科学地解释各种自然现象,以为有神灵在支配着世界“既然信仰宇宙为某一神灵所创造,即此便是以主观为出发点的各种哲学系统之基础,而这种信仰本来就不期而然地引导到‘客观之存在受主观的规定’等类的学说。”因此,“凡是与唯物论相对抗的哲学,都是由初民的万物有灵论里出来的”。其二,社会原因。由于社会生活现象十分复杂,人们无法把握自己的命运,只得求助于神灵的保佑.于是形成唯一fl,主义的错误认识。“社会生活日益复杂,各社会间交通日益繁多,往往骤然暂时归之于神归之于上帝。”“一民族之内的斗争,各民族之间的战争,以及通商事务里,常常发现以前所引为不可能的事,而大家所期望的事反不能实行。这种状况更可巩固对于‘天神力量’的信心,而增长依赖天力援助的倾向。”

从上述瞿秋白对哲学基本问题的理解和绍述可以看出,他对哲学基本问题的第一个方面,即思维与存在或精神与物质何者为第一性的问题,把握得比较到位:而对哲学基本问题的第二个方面,即思维与存在或精神与物质的同一性问题,把握得还不够到位。他对唯心主义关于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某些合理的内核并没有作出具体的分析;对唯心主义产生的认识论根源认识得也不够深刻。事实上,唯心主义产生的一个重要的认识论原因就是把认识上的曲线简化为直线.把认识过程中的某一阶段加以夸大,导致思想方法上的片面性。

三、关于世界的物质统一性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