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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疫病防治赏析八篇

时间:2023-08-14 17:07:59

动物疫病防治

动物疫病防治第1篇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重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应急体系,在重大野生动物疫情发生时,能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处理,维护野生动物种群的稳定,确保人民生命安全。

1.2工作原则

坚持“早、快、严”的指导思想,遵循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的方针,以人为本、统筹兼顾,依*科学、依法防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分类指导、管理规范,整合资源、信息共享,群防群控、果断处理的原则。

1.3编制依据

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三是《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四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六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七是《江西省动物防疫条例》;八是《江西省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应急预案》。

1.4适用范围

重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是指对人类和野生动物造成巨大危害的人畜共患的传染病和寄生虫病,主要包括非典型性肺炎、禽流感、口蹄疫、血吸虫病、布鲁氏菌病、炭疽、狂犬病、结核病、囊虫病、钩端螺旋体、旋毛虫病、弓形虫病、乙型脑膜炎病以及其他突发性的传染性疾病。

2组织机构与职责任务

2.1领导机构

江西省林业厅及各设区市林业局分别设立重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应急领导小组。

2.1.1省级领导机构设置及职责

省级重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应急领导小组(下称“省级应急领导小组”)由省林业厅分管领导任组长,省林厅办公室、林政处、计财处、省森林公安局、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局、森林病虫害防治站、林业工作总站、木材检查管理总站等部门和单位有关负责人为成员。

省级应急领导小组的职责主要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动物疫病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建立和完善重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应急预警机制;组织和制定全省重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应急预案;责成各设区市林业局制定和实施重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应急预案;负责全省重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应急工作的决策、指挥;向国家林业局、省政府报告重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预警、应急和处置情况;部署重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应急工作的公众宣传;重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应急处理的有关信息。

2.1.2市级领导机构设置及职责

市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应急领导小组(下称“市级应急领导小组”)由各设区市林业局分管领导担任,其他组成人员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参照省领导小组组成形式确定。

市级应急领导小组的职责主要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动物疫病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省级重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应急领导小组的指示;建立本辖区重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应急预警机制;组织制定本辖区重大野生动物应急预案,并负责本辖区重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应急的决策、指挥和处理工作,向当地政府和省林业厅重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领导小组报告事故的预警、应急和处置等情况。

2.2日常办事机构

省级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应急办公室”),应急办公室设在省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局,由该局局长担任主任,由省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局和省森林病虫害防治站以及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点有关负责人任成员。

省级应急办公室作为省级应急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和执行机构,下设现场处置、信息联络、后勤保障等三个组,其主要职责是:接受省政府、国家林业局重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应急的命令、指示和各设区市林业局对有关疫源疫病报告、信息;传达省级应急领导小组的指令;协调系统内各有关应急单位的行动;拟定应急预案、记录应急过程、评价应急行动、起草应急工作总结;负责与有关部门、单位的联络及信息交换,组织应急工作各种保障措施的落实;建立重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预警系统和应急资料库;负责与省防治重大动物疫源疫病指挥部进行沟通;完成重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应急的日常管理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各市级应急领导小组根据自己的工作需要,可建立相应的办事机构和执行机构。

2.2.1现场处置组

省级重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应急现场处置组由省级应急领导小组从省林业厅有关处(室)、厅直属单位和各有关监测站抽调人员组成,受应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调度和派遣,负责事故现场的指挥、协调、调查、处置等工作。

各市级应急办公室应根据自己的工作需要,建立相应的现场处置机构。

2.2.2信息联络组

省级重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应急信息联络组负责与现场建立通信联系,保证信息传递畅通,及时将有关信息报告给应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领导。

各市级应急办公室应根据自己的工作需要,建立相应的信息联络机构。

2.2.3后勤保障组

省级重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应急后勤保障组负责联系组织供应现场处置所需物资、设备的供给、调配和运输,确保重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应急工作运转和现场处置的后勤保障。

各市级应急办公室应根据自己的工作需要,建立相应的后勤保障机构。

2.3参与部门

根据有关规定,各级市政(动物园、野生动物园)、畜牧、卫生、工商、检验检疫、公安、财政、运输、宣传等部门有义务参与重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预防、预警、应急和处置工作,请各部门予以支持配合、协同作战,共同做好重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应急的物资供应、经费支持、责任处理、宣传报道等工作。

2.4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点

各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点作为专业机构,应按照划分区域和监测重点,根据应急领导小组命令参与应急处理的技术工作。

2.4.1鄱阳湖部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在省级应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指挥和有关市级应急领导小组配合下开展工作,参与九江、南昌、上饶、景德镇、宜春、新余、萍乡、鹰潭7个设区市范围内野生鸟类疫源疫病应急处理工作,应急工作重点是鄱阳湖区越冬候鸟。

2.4.2遂川鸟道鸟类环志站

在省级应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指挥和有关市级应急领导小组配合下开展工作,参与吉安、赣州、抚州3个设区市范围内野生鸟类疫源疫病应急处理工作,应急工作重点是遂川、大余通道迁飞夏候鸟。

2.4.3抚州市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

在省级应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指挥和有关市级应急领导小组配合下开展工作,参与全省野生兽类、爬行类疫源疫病应急处理工作,应急工作重点是赣东地区华南虎、果子狸、獾等。

2.4.4宜春市林业局森林病虫害防治站

在省级应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指挥和有关市级应急领导小组配合下开展工作,参与全省野生昆虫和两栖类疫源疫病应急处理工作。

3预防预警

3.1预防措施

加大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人民对保护野生动物重要性的认识,提高人们爱护野生动物的自觉性,提倡不滥食野生动物。积极倡导群众自发地学法、守法、用法,及时开展野生动物保护的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乱捕滥猎、违法运输等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行为。

加强对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治等相关知识的宣传,特别是对人畜共患的传染病及寄生虫病防治等相关知识的宣传,减少疫源疫病传播的途径,降低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发生率,维护野生动物种群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督促各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利用)单位和个人做好驯养繁殖(经营利用)场所的清理、消毒工作,减少疫源疫病依赖各种载体进行的传播。

3.2预警行动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及时、广泛、准确地掌握重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信息,当接到各级林业部门、群众举报和媒体报道的有关信息时,当地应急办公室应尽可能地了解疫源疫病发生的地点、种类、性质、造成的危害等情况,初步判定疫源疫病的真伪,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情况,并根据应急领导小组的指示,向事故发生地林业局预警信息,邀请相关检验检疫部门及时判定疫情真伪,部署有关应急处置工作,防止疫源疫病的扩大和蔓延。

4应急响应

4.1应急启动

疫源疫病发生后,立即启动当地重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应急预案,并向当地政府、当地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及省级应急办公室报告,同时省林业厅决定是否启动省级应急预案和是否上报国家林业局启动部级应急预案。

4.2现场处置

疫源疫病应急预案启动后,现场处置组人员及有关监测站点人员在做好防护工作的同时,应尽快到达疫源疫病发生地点。在现场处置组人员到达之前,当地林业部门应立即责成有关责任人做好事故控制、现场保护、群众安全和对有关人员及野生动物的监控工作,防止疫源疫病的蔓延和传染。现场处置组人员到达后,应协同当地人民政府、林业局和动物防疫部门,迅速开展调查、清理、取样等工作,制定和落实相应的处置措施,确保现场处置工作迅速、快捷、有效。现场处置组应遵循统一领导、果断处置、积极稳妥、确保安全的原则,必要时应建议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采取相应的现场管制和强制性措施,包括现场封锁,未经批准检查,任何人不得进入现场,不得在现场进行录音、录像、拍照、采访、报道等活动;责令围观者在限定时间内进行撤离。现场处置组应如实记录疫源疫病发生的地点、过程、鉴定情况。现场清理情况,及时上报应急办公室。

对感染重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人和动物个体,当地林业部门要协助动物防疫部门进行严密的隔离,对疫源疫病发生现场要进行认真消毒,所取样品立即送到有关部门进行检验。对发病的个人、野生动物发病原因要予以深入研究,找出其传染源及传播途径。根据防疫部门制定的灭疫方案,迅速组织力量进行实施。

4.3通讯联络

在重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应急处理的整个过程中,必须保持与各有关方面全天24小时不间断的通讯联络畅通,各有关部门应以固定电话联系为主,其他无线联系方式为备用,现场处置组可采用对讲机进行联系。对于涉及面较大、影响较为广泛的疫源疫病,必要时采用保密电话联系。

4.4信息报送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发现重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时,都要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及其动物防疫部门报告,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为责任报告单位,自预警信息和应急预案启动之日起,至应急处理正式结束为止,各责任报告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应急信息的报告工作。报告内容包括:重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类型、发生地点、时间、覆盖范围、危害程度等情况。

应急工作结束后,各责任报告单位应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上级机关报告处理结果,报告疫源疫病的总体处理情况,采取的措施和效果、社会影响和有关遗留问题、参加应急处理的部门和单位及有关工作情况。

4.5应急结束

疫源疫病得到有效控制,造成疫源疫病发生和蔓延的隐患、条件已经消除,应急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时,可视为应急状态结束。

应急结束应由疫源疫病现场处置组和疫源疫病发生地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并说明解除应急状态的理由,报上级应急办公室或领导小组后,由上级应急办公室宣布应急结束。

5后期处置

应急状态终止后,应急领导小组应根据本级人民政府有关指示和实际情况,继续对发生重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发生地点进行监测、监控。同时,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会同事发地人民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及时做好对疫情疫病发生、应急的全过程的分析、评价和总结。责成有关疫源疫病发生单位、人员认真查找原因,吸取教训,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6应急保障

6.1资金保障

各级应急机构要多方筹措资金,保障应急工作的需要。

6.2装备保障

各级林业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配备疫源疫病发生时所需的一定的装备和物资,保证疫源疫病发生时能迅速赶赴现场,保证参加应急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及时有效地开展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疫源疫病的传染几率。

6.3科研保障

加快相关疫源疫病的防治科研工作,保证疫源疫病发生时能得到及时的控制和治理。

6.4队伍保障

各级应急机构的工作人员都有参加重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责任和义务。疫源疫病发生后,各级应急机构的工作人员应根据应急工作的需要,服从指挥机关的调遣,完成指定的任务。

6.5培训和演练

各级应急机构应加强对本机构工作人员及有关管理和技术人员重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应急处置知识的培训,培养一批训练有素的疫源疫病应急、处置、检验、检测等专门人才。同时,要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定期组织不同类型的实战演练,提高防范和处置重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技能,增强实战能力。

6.6安全保障

建立重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社会保险机制,对参加重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应急的工作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确保应急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切身利益。

7附则

7.1制定和解释部门

江西省林业厅。

动物疫病防治第2篇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盘政办发[2004]365号《*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应急预案>的通知》和盘动指[2005]2号《*区2005年动物防疫工作实施意见》,以及市工商局有关会议精神和工作布署,为切实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做好**辖区重大动物疫病(禽流感)防治工作,局属各部门必须充分认识疫病防治工作的长期性、反复性和艰巨性,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管理,快速反应,有效处置,防治结合,预防为主的原则。完善监测报告制度,做到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坚决控制疫情的输入和传播。

局属各工商所和机关各部门对本部门重大动物疫病(禽流感)防治工作负总责,部门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片区巡查人员为相关责任人。应加强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保证通讯工具畅通,确保防治工作顺利开展。对因工作不力造成后果的,将追究领导人的责任。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落实防治工作制度

根据区政府、市局党组和局党组的要求,各工商所要成立重大动物疫病(禽流感)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落实责任人员,建立报告制度,切实加强对本部门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为认真做好重大动物疫病(禽流感)防治工作,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昆明市盘龙区工商行政管理局重大动物疫病(禽流感)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组书记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党组成员副局长和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担任,办公室、市管科、法制科、商管科、公平交易科、个私协和各工商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应急小分队,办公室设在市管科,负责对全局重大动物疫病(禽流感)防治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和检查。

各工商所要按照局党组的统一部署,坚持一手抓好防治工作,一手抓好日常业务工作,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两不误。保证每天有领导带班、人员值班,保持通讯联络畅通,保证防治工作部署和重大情况能及时上传下达,一旦出现疫情必须在第一时间内紧急调度处置,及时、有效迅速地加以控制。要制定和完善重大动物疫病(禽流感)防治工作预案,成立疫情处理预备队,确保有机构、有队伍、有能力实施各项防疫措施,确保辖区一旦出现疫情,能够立急启动应急反应机制。

三、履行市场监管职能,加大执法力度,认真落实禽流感防治工作

1、各工商所要加强对辖区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和禽类产品、摊点的检查,发现疫区国家、地区进口或走私进入市场的禽类产品,一律扣交检验检疫部门做检疫处理。

2、坚决取缔无证照经营禽类产品和牲畜产品的违法行为;

3、各工商所要主动联合动物检验检疫部门对辖区禽类产品和禽类产品经营户、摊点进行抽查,一旦发现禽类出现禽流感,立即关闭市场。并配合动物防疫部门对禽类进行集体捕杀,将禽类产品全部销毁,将经营人员送交卫生防疫部门处理,做好市场的消毒工作。

4、加强对上市肉禽产品的检查,未经检疫的禽产品不得上市。上市交易的肉禽产品必须持有检疫证明,对无检疫证明的肉禽产品,要及时暂扣,交由动物检验检疫部门检疫合格后方可上柜销售;经检疫不合格的肉禽产品要立即组织销毁。

5、要督促食品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按照《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组织加工经营,不得加工经营有疫情或可疑的禽类产品。

6、加大对集贸市场和超市、商场的检查力度,及时发现非法加工、制售食品的黑窝点,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过期食品行为,保障肉禽制品、水产品、糕点、豆制品等食品安全。进一步加强对药品、食品等广告的监管,严厉查处虚假违法广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商品价格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哄抬物价、乱加价等不法行为,确保消费者权益不受损害。小陈老师工作室原创

6、各工商所及个私协要按照依法、科学、规范、有序的要求,加强对市场开办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明确各自的义务和职责。加大防治宣传力度,让广大经营者、消费者知晓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危害性。在做好宣传的同时,及时了解禽流感疫情信息,加强市场疫情监测,防止禽流感在市场上发生和蔓延。

7、严格疫情报告制度和双休日(节假日)值班制度,从即日起,各工商所要安排领导带班、人员值班,及时掌握本部门的禽流感防治工作动态,加强信息沟通传递,发现可疑禽流感情况,要及时报告局领导和本局禽流感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瞒报、缓报、迟报的,将按相关规定追究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和社会后果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8、报告方式:

一经发现发生或疑似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时,必须立即向局领导和局重大动物疫病(禽流感)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禁止任何部门和个人以任何形式对外疫情信息。

周一至周五:各工商所通过“工作动态”、“电子邮件”或“传真”(5173213)上报局重大动物疫病(禽流感)防治办。

双休日、节假日:各工商所通过“工作动态”或“传真”(5173201)上报局“3·15”。局“3·15”值班人员必须立即报告局领导和市局禽流感防治办*

此外,还必须向盘龙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办公室和办公室魏黎明主任报告。

动物疫病防治第3篇

总体要求:继续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坚持24字方针,按照有力、有序、有效的原则,以规模养禽场、养殖密集区、交通要道、交易市场等地区为重点,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切实做好家禽免疫,坚持不懈,严防死守,全力以赴,坚决防止高致病性禽流感在我州发生和流行,坚决阻断高致性禽流感向人间传播,确保我州畜禽生产安全,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确保社会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主要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免疫,建立稳固的免疫保护屏障。据州畜牧局统计,目前我州家禽存栏622.8万只,其中规模养殖99.8万只,交通沿线、坝区、集镇周围等重点防控地区存栏163.1万只,农户散养359.7万只。对这些家禽必须再进行一次高密度的防疫注射。这次会议以后,要迅速掀起大规模、高密度的免疫注射高潮,在会议结束后10天内全面完成免疫注射工作。规模养禽场、交通沿线、坝区、集镇周围的防疫密度一定要达100,山区散养家禽要加大宣传力度,千方百计提高免疫密度。要继续落实“政府保免疫密度,业务部门保免疫质量”的免疫目标责任制,按照免疫工作“五不漏”(县不漏乡,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畜不漏针)的要求,彻底消除免疫死角。州畜牧部门要及时组织充足的疫苗供应,满足免疫需要,同时要加强督促检查,派出技术人员包片负责,从明天起实行免疫进展日报制度,对进展缓慢的由州指挥部办公室进行督促和通报,确保免疫任务按时完成。要进一步加强疫苗经营、使用的监管,坚决执行兽用生物制品由畜牧部门主渠道经营的规定,严厉打击制售假劣疫苗的行为,确保免疫疫苗达到质量要求,确保免疫效果,建立起稳固的免疫保护屏障。

二、严防死守,全力做好省外州外疫情的防堵措施。我州境内的永仁和广通两个动物防疫临时监督检查站要认真履行职责,要继续严格实行对出入境车辆和人员的查验与消毒工作,从严检查过往禽类及其产品,坚决执行省指挥部《关于禁止从省外调入禽类及其产品的紧急通知》的规定,若发现来自疫区国家和省区的禽类坚决扑杀并进行无害化处理。对外省区已进入的禽苗要落实专人跟踪监测,采取隔离、强制免疫、消毒等措施。从今天的会议以后,禁止州内任何养殖场(户)到省外购进鸡苗,不听劝告,擅自购入省外鸡苗的,不论是否是病鸡,有无检疫合格证,一律扑杀消毁,并对当事人进行处罚。对与外州市有主要通道相连的双柏、南华、武定、禄丰四县,要做好设卡防堵的准备,一旦外州市有异常情况,立即按州指挥部的要求设卡防堵。

三、加大监测,切实抓好疫情监测各项措施的落实。各县(市)要认真抓好辖区内的规模养禽场、养殖密集区、活禽交易市场、活禽屠宰加工场所、交通沿线等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疫情监测,明确各个部位监控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林业部门要加强南华、双柏两个候鸟栖息地的疫情监测,做到每周监测两次,卫生部门要加强对禽类养殖及加工人员的监测,防止高致病性禽流感向人间传播。州指挥部办公室要密切关注省内外和州外疫情动态,及时准确掌握疫情信息,认真分析州内疫情防控形势,提出疫情预警信息,完善防控的对策和措施。要严格按照省指挥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动物疫情报告制度的通知》要求报告疫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控制,保证疫情信息的准确性。对瞒报、漏报和缓报的责任人要依法严肃处理。

四、严格检疫,加强禽类及其产品流通、经营环节的监管。我省我州至今尚未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目前仍要维护禽类及其产品的正常流通和经营。工商、卫生、质监、动物防疫监督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坚持既要管好市场保安全,又要维护正常流通保供应的原则,加强对禽类及其产品的流通和经营的监管。畜牧部门要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认真查证验物,每一个市场都要落实专人定点负责检疫监管,严格禁止病禽、死禽进入禽类屠宰点和上市交易。农贸市场的活禽屠宰加工点要进一步落实防疫消毒措施,严格实行消毒工作。对达不到防疫条件或未办理《动物防疫合格证》的屠宰经营户要限期整改,在短期内未按要求整改的,责令停业整顿。特别要注意定期对冻禽产品的检查,对来自疫区国家和省区的冻禽产品,一律暂停销售,对无合法检疫手续的作销毁处理,对手续齐备的就地封存,取样送验确属无疫的方可销售,确保禽类食品安全。

五、强化值班,严格实行疫情零报告制度。从11月1日起我州已启动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和指挥部的工作,各级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和永仁、广通两个动物防疫临时监督检查站已恢复24小时值班,实行疫情零报告制度。这次会议后,各县(市)指挥部和办公室要保证领导和值班人员随时在岗在位,一旦发生可疑情况或疫情,迅速按规定处置。应急期间,各县(市)政府有关领导和州、县(市)畜牧部门领导及有关人员要保证通讯畅通,随时准备应对突发疫情。

六、充实队伍,做好突发疫情的准备工作。州、县(市)畜牧部门要按照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要求,迅速组建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备队。预备队要设立技术组、督导组和后勤保障组等,明确相应负责人和工作职责,认真做好实战演练,提高突发疫情的快速反应能力。目前,有的县(市)虽然已建立了预备队,但流于形式。这次会议以后,请各县(市)政府领导亲自过问,按照州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的要求,重新组建或完善突发疫情应急预备队,使预备队在遇突发疫情时,真正能发挥作用。

七、齐抓共管,建立健全联防联控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农业、畜牧兽医、财政、卫生、林业、工商、商务、公安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防治禽流感的整体合力,加大外堵内防力度,不断完善联防联控机制,认真落实防控措施,为打赢禽流感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防止禽流感向人间传播,始终是防控工作的重点。各县(市)要结合本地实际,按照国家和省、州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突发疫情应急机制和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要加强部门之间、地区这间的信息沟通合作,进一步加强检疫监管,加强对流通环节的检查,规范城乡市场秩序,严厉查处收购、加工、贩卖病死禽的行为,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减少人与活禽接触的机会,高度关注与禽类密切接触人群的健康动态,加强对疫区的呼吸道、肺炎病例以及发生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进一步完善突发人间禽流感疫情应急处理和预防控制机制,一旦发生人间疫情,要立即启动应急机制,按规定落实好各项措施,要特别做好少年儿童、科研生产人员和防疫人员的防控工作,对疫区内的工作人员,特别是参与扑灭行动的人员,要强化保护措施,配备必要的防护设备,严格按规程操作,切实做到预防在先,防患于未然。

八、加强宣传,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各县(市)要积极稳妥地做好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的全面宣传工作,州指挥部通过州电视台、日报、州广播电台等州内主要媒体,大力宣传高致病性禽流感的防控知识,以及我州采取的主要措施、主要成效,积极正面引导社会舆论,为全面打好禽流感阻击战奠定良好的社会基础。目前,要对农村和城市分类加以宣传,在农村,要采取如张贴挂图、出黑板报、广播宣传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使广大农民了解和掌握防控知识的要点,引导他们改变生产方式,积极预防人、禽感染;在城市,要尽快在社区,商场、超市、学校等公共场所的显著位置张贴《科学认识高致病性禽流感》挂图,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加大宣传力度,消除市民恐慌心理,引导正常消费。

九、保障投入,确保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正常进行。应该看到,与应对禽流感一旦发生后所需的花费相比较,用于禽流感早期防范上的经费更少、而且更值得。因此,各级政府要居安思危、预防先行。要克服困难,进一步加强资金投入,保障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资金支持。州动用预备费50万元用于预防工作,各县(市)也要相应投入。要做好疫苗、消毒药品、消毒器械、防护用品等应急物资的储备。落实各项保障措施,不存侥幸,做好应对疫情暴发的各项准备工作,并根据疫情发展态势,适时分级启动应急预案。

动物疫病防治第4篇

[关键词] 动物疫病 防治 问题 对策

[中图分类号] S851.3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4)01-0226-01

一、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存在的问题

1.动物疫病防治意识淡薄,动物防免工作难度大,散养户预防和控制动物疫病的主动性不够,养殖方式主要是散养为主,养殖数量少,管理粗放,养殖水平低,防疫意识差,规模化程度、饲养技术力量、疫病防范能力等参差不齐,共同防范动物疫病风险责任意识匮乏,养殖户“重养轻防,轻防重治”的思想严重,有的随意抛弃病死畜禽,甚至对无法医治的畜禽宰杀食用,影响了动物疫病整体防控,农村动物防疫非常被动。

2.饲料价格的上涨及肉食品价格的波动,当饲料价格平稳的时候或肉食品价格重上涨,饲养密度及饲养量急剧增加,出现了看重经济效益轻生态效益的现象,一旦价格下滑,就马上出栏甚至空圈,使动物疫病防治工作不能正常开展。

3.动物养殖环境糟糕。一般的农村及乡镇的养殖户们都是把茅房或者废弃不用的屋子作为圈舍,再加上养殖户专业知识缺乏,容易造成圈舍不通风,光照、通透性等较差这对牲畜的发育有着很大的影响。很多养殖户反对统一管理,喜欢小户型养殖,缺乏科学性管理。一些农户基本上不管不顾相应的卫生消毒工作,养殖密度不合理,当疫病开始蔓延时根本无法控制其病源的扩散,经常会出现整个圈舍的所有动物全部感染一种疫病然后全部死亡,给养殖户带来了巨大的损失,让所有的前期工作全部白费。

4.相关工作人员对动物疫病防治工作还不是很熟悉,对疫病感染状况不是很了解,因此在动物患病的最早时期对疫病传播情况完全不了解,等到发现时已经是中晚期,错失了最佳治疗时间,发生难以挽回的损失。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

1.相应的体系建立不完善。江城县虽有设立专门的动物疫病防治中心但是相应的医疗诊治队伍仍然没有完全建立。由于经费以及其他一系列原因,人们对于治疗兽医和以防兽医的团队的概念以及其区分不是很明。确服务人员的管理工作不完善,商家知识一味的追求经济利益而不管不顾诊治服务是否真实有效而仅仅是为了获得生产销售许可证。

2.江城县动物疫病防治站技术相对落后,人员管理不当,常出现工作人员流动性大,对业务了解不清等情况。与此同时经费的缺乏使得大部分员工的工作缺乏相应的积极性,在很大一定程度上影响着相应工作的开展,可能会出现其他更严重的问题。

三、建议以及对策

以下几点是针对确保动物防疫工作顺利进行、畜牧业良性发展所提出的几点意见:

1.认真贯彻“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集中防疫,常年补针,力争做到应免尽免。平时的个季节的防疫工作完成后,各县要加强相应的监管工作,针对不达标的地方应当及时补针,争取做到牛、猪口蹄疫及猪瘟、猪蓝耳病、禽流感、鸡新城城疫疫注射密度达到应免数的100% ,同时针对调入畜禽、怀孕牲畜及幼崽,要及时补针。

2.从观念上做好防疫工作。动物疫病防治工作不仅仅是关系到畜牧业的发展同时还会影响江城县整体的经济水平发展。领导以及管理部门要向群众灌输这样的思想,动物疫病检疫工作的开展不只是促进畜牧业的发展,同时还是保护江城县整体经济的发展,更是对社会稳定、人们健康的保障。任何工作的开展都是围绕以人为本的理念,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的重点及工作目标就是以人为本。

3.在动物疫病防治工作方面要进行行政与业务相统一。动物疫病防治站的设立以及运营经费一直是个很大的问题。政府的拨款并不多,不能很好的维持其正常运营,这时候就需要群众的力量,江城县的相关领导应当出面帮助筹集资金。动物检疫工作团队的管理工作相当重要,要严格统一指导与监管。在人员招聘工作上应当就检疫站的实际情况招聘最适合的人员。分配工作任务是要把工作分配到每一个人身上,一旦某一环节出现问题能找到责任承担者,这样的分配方法能有效提高员工工作的积极性确保检疫工作的保质保量。

4.完善必要的基础设施设备,保障工作人员的安全问题。动物检疫是高危险工作,所有从事检疫工作的相关工作人员们如果不进行全面的保护措施随时都有可能受到病疫的感染。由此可见相应的基础设施设备是必不可少的,要有完善的检疫工作的计划及规章制度。不只是基础设施设备要进行完善,相关工作人员的素质也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很多工作人员完全不按照规章制度办事,在参与检疫工作时没有经过严格的消毒工作甚至有的人连口罩都没有戴,一些必要的安全措施都没有做好。参与检疫工作的工作人员就像是战争的前线人员,随时都在跟病毒打交道,一定要有必要的基础设施设备作为其保障。

5.免疫、封锁、消毒以及检疫等工作不只是要进行监管还要强制其实施,动物的口以及蹄是防疫工作的重点。

动物病疫的检查以及检测工作是整体工作的核心部分,针对检测出的问题产品要做好相应的记录工作,要针对相应的病疫制定详细明确的报告。同时,一支积极团结的工作队伍是必不可少的,出现重大的病疫现象,相应的工作团队要及时出面控制,避免疫情影响范围扩大,减少相应的损失。所有动物及动物产品都要百分百受检,并做好检疫档案。

6.坚持依法治疫,坚持落实防患于未然的理念是最基本的工作。关于动物病疫治疗的有关法律也有出台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检疫法》,其中有对动物病疫的预防、控制与消灭等各项工作进行了相应的规定,严防各类病疫的传播。相关法律文献还对动物以及相应的动物产品生产的各项工作包括检疫、屠杀、输送等等过程进行了规定。而相应的检疫工作更是重中之重,所有动物及动物产品在生产前必须要经过全面的检疫工作,不能漏检任何一项更不能不进行检疫工作。对于所有检疫过程出现问题的动物或动物产品必须处理掉,不能流入市场。

参考文献

[1]《中国牧业通讯》杂志 2007年第9期

动物疫病防治第5篇

关键词:疫病防控;卫生监督;调研报告

中图分类号:S858.28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273X(2014)07-0051-04

收稿日期:2014-06-20

作者简介:李 鹏(1980-),男,湖北长阳人,兽医师,主要从事重大动物卫生监督工作。

湖北省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位于鄂西南山区武陵山余脉、清江中下游,是一个集老、少、山、穷、库于一体的特殊县份。全县国土面积3 430km2,辖8镇3乡、4个居民委员会、154个行政村,总人口42万,境内有土家族、汉族、苗族、满族、蒙古族、侗族、壮族等23个民族,其中土家族约占51%。2013年生猪出栏686 097头,存栏550 588头,山羊出栏552 756只,存栏401 737只,牧业产值23.8亿元,占农业总产值43.8%。

在2008年畜牧兽医管理体制改革过程中,长阳县将原畜牧局更名为县畜牧兽医局,成立了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县畜牧技术推广站,全部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长阳县域畜牧业基础良好,是部级生猪调出大县、肉羊生产大县和湖北省畜牧强县候选县。畜牧业作为长阳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支柱产业,县委、县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抢抓机遇,锐意进取,狠抓畜牧业生产发展、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动物卫生监督三大重心工作,境内连续八年没有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从未发生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201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县畜牧兽医局扎实履行部门职责,认真组织落实春季动物集中免疫、小反刍兽疫排查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不断强化动物卫生监督等各项畜牧兽医业务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1 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1.1 强化组织领导

县人民政府成立了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各乡镇也都成立了防治重大动物疫病领导小组。县委常委会和县人民政府2014年初制定了《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4-2020年)》和《全县动物防疫工作方案》。2014年2月26日,县人民政府召开了全县畜牧兽医工作会议,副县长、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指挥长覃高轩同志全面布置了2014年的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各乡镇相继召开了乡镇、村干部和村级动物防疫员参加的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会议,对春季动物防疫工作进行了周密安排。

1.2 强化防疫责任

在县畜牧兽医工作会议上,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人民政府签订了《2014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县畜牧兽医局与各乡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签订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各乡镇人民政府与所属乡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签订了公益性动物防疫工作合同,并将动物防疫工作列入了村组干部的责任制考核,为全面完成动物防疫工作提供了重要组织保障。

1.3 强化经费保障

县级财政每年安排动物防疫费350万元,其中部门预算105万元,乡镇动物防疫免疫注射“以钱养事”245万元,突发性重大动物疫情处置经费和免疫死亡据实支付,在此基础上,各乡镇财政还配套安排动物防疫经费105万元,县畜牧兽医局安排基层动物防疫补助经费55万元。同时县人社局、财政局按70个公益性岗位的补助标准,增加乡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人员的待遇。全县用于动物防疫的经费在500万元以上。

1.4 强化技术培训

县畜牧兽医局制定了全县动物免疫技术操作规程,印发给每一个动物防疫员,每年分期分批对全县动物防疫员进行免疫技术培训,提高了防疫员的免疫操作水平,目前,全县绝大多数防疫员免疫操作水平已达到规定要求。

1.5 强化中期督查

春防集中免疫期间, 县畜牧兽医局组建7个督查组,由畜牧兽医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带队,到154个行政村对春防工作开展督查,看动物防疫组织管理是否到位、目标管理责任制是否落实、疫苗储藏是否规范、疫苗和免疫标识发放记录是否真实、免疫操作是否规范、动物免疫病种是否到位、免疫密度是否达标、免疫档案是否真实规范、规模养殖场养殖档案是否健全等,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及时反馈,督促整改到位。同时,各乡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也对辖区内春防情况开展督查,通过加强督办检查,及时发现问题与不足,做到立行立改,确保防疫质量。

1.6 强化知识宣传

防疫期间,县畜牧兽医局印发了2万份《县畜牧兽医局致全县养殖户的公开信》,发给养殖户,同时利用乡镇民情通平台对动物疫病防控知识、国家关于畜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进行了宣传。通过宣传,广大养殖户对动物防疫工作的认识普遍提高,绝大多数养殖户能自觉接受并主动协助动物防疫工作,部分规模养殖户的饲养方式已开始向自繁自养转变,防疫方式也开始由被动防疫向主动防疫、程序免疫转变。

1.7 强化应急值守和储备

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办公室坚持24 h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组建了由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员组成的应急处置专班。县应急办还制定了《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突发性重大动物疫病应急预案》,县畜牧兽医局储备了充足的疫苗、消毒药品、防护用品等。全县任何地方发生突发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专班均可在3 h内到达现场进行科学处置。近几年来,全县没有发生因应急处置不到位而导致疫情扩散和蔓延的现象。

1.8 强化疫情监测和排查

健全县、乡、村三级动物疫病监测网络,全县11个乡镇154个行政村设165名村级动物疫情监测报告员,全县任何地方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均可按程序在最短时间内上报至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2014年3月下旬,省、市畜牧兽医局部署防控小反刍兽疫疫情以来,县分管领导高度重视,紧急行动,立即指示由县畜牧兽医局班子成员牵头,结合春防督查,组建7个工作专班分赴各乡镇开展小反刍兽疫紧急摸排,累计排查规模养羊场(户)645个,排查山羊33.66万只,没有发现异常。4月15日,湖北省畜牧兽医局督战会议后,我县再次安排第二轮排查,要求不漏一村、不漏一组、不漏一户、不漏一羊。到目前为止,我县没有发生小反刍兽疫疫情。

1.9 强化工作考核

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办公室制定并印发了《全县动物防疫质量和畜产品安全监管考核办法》,集中免疫结束后,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组织三个检查组采用随机方式对各乡镇动物防疫质量和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考核,针对考核过程中发现的不足,县畜牧兽医局召开了各乡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主任和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夏季动物防疫工作会,要求各乡镇立即整改,并于6月初再次组织督查组对整改情况进行了检查,整改措施已基本落实到位。

春防期间,全县生猪存栏57.72万头,注射猪瘟57.68万头,免疫密度99.93%,猪口蹄疫57.68万头,免疫密度99.93%,高致病性猪蓝耳病57.68万头,免疫密度99.93%;羊存栏46.05万只,注射羊口蹄疫37.72万只,免疫密度81.99%,羊痘39.72万只,免疫密度86.25%;牛存栏2.28万头,注射牛口蹄疫2.28万头,免疫密度100%;禽存笼66.13万羽,免疫高致病性禽流感66.10万羽,免疫密度99.95%,鸡新城疫66.10万羽,免疫密度99.95%,圆满完成了春季动物防疫集中免疫任务。

2 动物卫生监督工作

2.1 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设置与工作职责

在2008年畜牧兽医管理体制改革过程中,长阳县成立了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为县畜牧兽医局的二级单位,加挂县畜牧兽医综合执法大队、县动物检疫站牌子,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定编31人,其中乡镇派驻人员21人。现实际在编28人,其中乡镇派驻人员14人。主要职责是:依法实施动物防疫、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动物产品安全和兽药及饲料行业监管等行政执法工作。长阳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在乡镇没有设立动物卫生监督分所,实行的是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派驻人员与乡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合署办公。

2.2 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开展情况

长阳县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紧紧围绕宜昌市创建全国最佳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城市和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两条主线。

2.2.1 层层落实责任 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人民政府签订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县畜牧兽医局与各乡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签订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全县所有动物检疫员和协检员都签订了《动物检疫工作责任书》。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纳入了各乡镇人民政府、各乡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综合目标考核体系,《全县动物防疫质量和畜产品安全监管考核办法》和《乡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考核细则》中,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权重占50%左右。

2.2.2 加强规模养殖场养殖环节监管 按省、市统一要求,加强规模养殖场养殖环节监管。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与433个5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签定了《规模饲养场(小区)动物卫生监管责任书》、《规模养殖场(小区)规范生产与经营承诺书》和《规模饲养场(小区)安全使用兽药责任书》和《规模饲养场(小区)畜产品安全承诺书》,累计发放养殖档案5 000本,其中养殖档案里印有兽药停药期规定,在全县张贴兽药停药期规定50多份。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至少每季度对规模养殖场巡检一次,要求规模养殖场建立健全养殖档案,督促规模养殖场开展违禁物自检,规范使用兽药和饲料添加剂,严格执行停药期规定,确保出售的动物及其产品质量安全。

2.2.3 严格实施动物及其产品检疫检验 充分发挥11个乡镇检疫申报点和6个生猪定点屠宰场的检疫检验作用,扎实受理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申报。2014年,全县累计受理产地检疫7.7万头,其中跨省调运活畜禽检疫2.5万头,屠宰检疫检验动物2.3万头,检出不合格生猪副产品50副,全部进行了无害化处理。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坚持经常对辖区内报检点进行巡查,对存在的不足督促整改。

2.2.4 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场的管理 长阳县生猪定点屠宰工作职能已划转县畜牧兽医局,但机构、编制、人员正在落实中,还未办理交接手续。全县有6个生猪定点屠宰场,都签订《屠宰场动物卫生监督责任书》。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对屠宰场进行24 h专人驻场同步检疫,对检出的不合格产品全部进行了无害化处理,同时按3%的比例进行“瘦肉精”抽检,没有发现使用“瘦肉精”的违法行为。

2.2.5 认真落实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 从2012年起,国家出台了生猪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长阳县认真落实该项政策,2014年共补助1 166头,共计93 280元。这项政策的落实很大程度上减少了贩卖病死猪的行为。与此同时,长阳县积极探索开展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试点工作,已在我县磨市镇建立一个高温生物降解无害化处理站,计划两年内在龙舟坪镇和大堰乡再各建立一个高温生物降解无害化处理站。

2.2.6加强畜牧生产投入品质量监管 一是加强饲料管理。与经营企业签订质量安全经营责任状,督促建立健全《湖北省饲料经营单位进货记录》和《湖北省饲料经营单位销货记录》,不定期对饲料进行抽检,对不合格的饲料进行销毁并对经营企业进行处罚。二是加强兽药管理。重点检查有无违禁产品、兽药进货及销售记录是否健全。通过兽药GSP认证的42家兽药经营门店全部建立了《湖北省兽药经营单位进货记录》和《湖北省兽药经营单位销货记录》。及时查处农业部通告的非法企业和假劣兽药,并将名单印发给兽药经营企业。督促乡村兽医建立兽药使用记录,要求不得购买、使用假劣兽药、人用药品。目前全县兽药市场经营秩序进一步规范。

2.2.7 加强动物经纪人的备案管理 根据农业部和省市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长阳县对从事动物及产品营销的人员全部进行了备案管理,截止目前,全县共办理动物经纪人备案登记158人,签订《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公开承诺书》158份。

2.2.8 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认真组织开展“瘦肉精”等违禁药物专项整治。2014年上半年共抽检规模养殖场772个批次,产地检疫抽检330个批次,屠宰(市场)检疫抽检653个批次,检测结果全部合格。在此基础上,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每年都要组织开展“打假护农保春耕”、“全县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攻坚行动”、“全县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专项执法活动。

2.2.9 加强与各部门的协调配合 每个季度与县工商局、县食药监局、县农业局、县水产局、县质监局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确保上市畜产品质量安全。城区畜禽交易市场每天派一名执法人员与工商局、经信局一起加强市场巡查。

2.2.10 加大畜牧兽医法律法规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 一是将现行的畜牧兽医法律法规编印了500册,发放给动物经纪人、饲料兽药经营者、规模养殖场和生猪定点屠宰场业主;二是发放宣传资料。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及各乡镇畜牧中心深入到各投入品经营企业、畜产品经营企业、养殖户、动物及动物产品使用单位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印发《严禁使用“瘦肉精”等违禁物告知书》、《县畜牧兽医局致全县养殖户的公开信》和《畜牧兽医法律法规》各2万份,发给规模养殖户,并在村委会、集镇、屠宰场、公路交叉路口、畜牧中心办公地点广泛张贴;三是广泛运用各种媒体造势。在长阳电视台开辟专栏,及时公告,宣讲“瘦肉精”、地沟油的社会危害性,在长阳广场设置放心肉宣传栏,在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长阳分会场上设置咨询台广泛宣传畜产品安全知识。

2.2.11 注重工作痕迹管理 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在要求养殖场、屠宰场、兽药及饲料经营企业、餐饮业主、动物产品冷藏场所、动物经纪人建立健全各种档案、台账、记录的基础上,监管工作中自身也十分注重工作痕迹管理,每次对监管对象检查都有检查情况记录,并经监管对象签字。

3 存在的不足

3.1 动物防疫员报酬较低

长阳县绝大多数防疫员实际当年可支配收入只有4 000~5 000元,有的甚至更少,加上动物防疫员工作程序极为复杂、工作环境差,目前已出现动物防疫员青黄不接的现象,特别是年轻人已不愿意从事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这种现象单靠畜牧兽医部门已无力解决,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3.2 免疫密度和免疫标识难达到100%

长阳县山多人稀,交通不便,防疫员不多,畜禽强制免疫难以达到100%;部分养殖户对免疫时加挂耳标有强烈抵触情绪,生猪规模养殖场生猪耳标挂标率难以达到100%。

3.3 养殖档案不够健全

由于规模养殖场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加上认识不深,少数规模养殖场养殖档案内容填写不够完整。

3.4 监管体系不健全

由于乡镇没有专门的监管机构,县级监管人员少,鞭长莫及,加上畜产品安全监管面广、对象多,个别地方存在监管死角。

3.5 部分从业者法律意识淡薄

部分养殖者和动物经纪人法律意识淡薄。部分养殖户没有严格遵守引种申报和落地报告隔离制度,加大了动物疫病跨区域传播的风险。部分动物经纪人受利益驱动,不主动申报检疫的现象依然存在,部分流动仔猪商贩没有及时对运输工具进行消毒,导致其贩运的仔猪发病,甚至引发养殖户原来的牲畜染病,给养殖户带来很大损失。

4 建议

4.1 建立乡镇动物防疫和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机构

按照“因地制宜、按需设置、明确责任、择优选用、注重素质、创新机制”的原则,设立乡镇畜牧兽医机构。乡镇畜牧兽医机构在乡镇级作用巨大,动物防疫检疫、惠农政策兑现、畜牧兽医技术服务、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都离不开,现有的乡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机构性质模糊不清,没有监管执法权,人员待遇差、工作经费不足,迫切需要成立统一的乡镇动物防疫和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机构。

4.2 建立长效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动物卫生监督经费投入机制

基层(特别是乡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动物卫生监督责任重大、工作面广、程序复杂、环境极差,现行“以钱养事”投入机制很难满足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动物卫生监督工作需要,迫切需要将乡镇动物防疫和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按月拨付。

4.3 加大动物防疫和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机构从业人员培训力度

加大县乡动物防疫和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机构从业人员培训力度,提高从业人员的理论和业务素质,特别是省市级要经常组织县乡级动物卫生监督人员培训,不能只培训主要负责人,每个县每次参训人员不能少于2~3人。

动物疫病防治第6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本着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建立防治工作联动机制,落实综合防治措施,有效地防止重大疫病的发生。

二、目标和任务

㈠禽流感、口蹄疫,应免密度100%

㈡高效病性猪蓝耳病应免密度100%

㈢狂犬病强制免疫率100%

三、组织领导

乡人民政府调整充实由乡长为组长,乡畜牧兽医站、卫生院、派出所、武装部、学校等部门负责人及各村委会主任为成员的勐弄乡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乡畜牧兽医站。

四、职责

㈠乡人民政府: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各村委会及相关部门共同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制定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方案,安排防治工作经费,督促检查各项防治措施的落实。

㈡各村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辖区内重大动物疫病防治的整体工作,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治知识宣传、组织实施等。

㈢乡畜牧兽医站:组织实施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负责全乡各种兽用疫苗的组织供应及调配,做好重大动物疫病疫情的监测和报告工作。

㈣乡直其他站所:服从乡党委政府抽调,配合搞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

五、防治措施

㈠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委会、各单位必须充分认清当前任务的艰巨性,进一步增强防治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把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作为当前必须认真做好的重点工作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确定一名专项责任人,各村委会主任为第一责任人,按照“属地管理”,分片负责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严格落实防治责任制,扎实有效地开展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

动物疫病防治第7篇

关键词:贫困山区;畜牧业;动物防疫;对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5851.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4374(2013)04-0050-03

畜牧业是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支柱产业。动物疫病防控关系到畜牧业健康发展和畜牧产品质量安全,威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笔者通过工作实践和调查研究,发现贫困山区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存在突出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供同行参考。

1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主要问题

1.1动物防疫人员少、素质不高。待遇低

1.1.1人员少有些乡镇兽医站人员只有1-2个人,要负责动物防疫和动物检疫等工作。人员少,工作多,工作起来有心无力。无法完成好上级交给繁重的动物防疫工作任务。

1.1.2村级防治员素质不高,年龄老化村级防治员非专业技术人员占比例较高,部分技术人员专业知识缺乏,技能操作不熟练,个人素质、文化程度差异大。同时,部分村级防治员还是留守的老人,年纪比较大,在村中开展动物防疫工作很困难。

1.1.3村级防治员的待遇低村级动物防疫员的收入主要是每年参加春、秋季集中免疫补助以及奖金等,每个防治员年收入约有3000-4000元左右,相当于外出打工2个月的收入,待遇比较低,对动物防疫工作的积极性不高。

1.2畜禽分散饲养数量大,防疫工作困难

一些村屯偏僻,公路不通,养殖量少分散,突击免疫注射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给防疫工作造成极大的困难,因此,有些村级动物防治员只完成春、秋两季的集中免疫工作,平时的月月补针不能及时到位,存在应免未免、补栏不能及时补免等现象,这些村屯极易成为漏防对象,给动物疫病防控埋下了隐患。

1.3疫苗毒株与当地病原毒株不符。没有起到有效的预防作用

由于近年来,需要免疫的动物疫病种类越来越多,病原变异快,同一种病原的有多种毒株,因此,会出现注射的疫苗病原毒株与实际感染的病原毒株不一样,没有起到防疫效果。

1.4疫苗保管不当

一些边远村级防治员到乡镇兽医站领取疫苗回到家后,在使用前未能按照疫苗说明书上规定的温度保存,或者没有能达到疫苗保管条件所需的设施保存,将疫苗存放在疫苗保温包和水缸旁,致使疫苗失效,影响免疫质量。

1.5免疫操作不规范

1.5.1免疫注射部位不正确

有些防疫员没有保定好免疫注射动物,疫苗没有注射到肌肉层而是注射到了脂肪层或皮下,造成疫苗没有能全部注入动物肌体内,人为使免疫剂量不足,影响免疫效果。

1.5.2免疫注射时疫苗使用剂量不足有些防疫员免疫注射时打飞针,疫苗从针口处流出;有些防疫员则是怕出现应激反应,减少疫苗使用剂量,导致免疫失败。

1.5.3免疫过程中不注意摇匀抽剂疫苗防疫员在使用油剂疫苗时,只在使用前把疫苗充分摇匀,而在免疫过程中不注意继续摇匀疫苗,有的乡村防治员将当天没有用完的疫苗放入冰箱保存,过几天后又拿去使用,导致总体效果差。

2对策建议

2.1强化防疫工作,量化考核,出台动物防疫责任制,并督促责任制落实到位

严格考核各级政府及业务部门是否按动物防疫责任制的要求做好各项防疫工作,是否按《动物防疫法》的规定和《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的要求,制订和完善当地动物防疫规划,做好应急防疫物资贮备,以应对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同时,建立责任追究制,对不履行防疫责任,工作不力甚至工作失职,导致防疫措施不落实,造成疫情扩散蔓延的,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2.2提高动物疫病防控队伍整体素质。提升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水平

2.2.1增加乡镇兽医站的编制,充实队伍对于人员少,工作量大,不利于动物防疫工作开展的乡镇兽医站,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增加编制,增加人员,充实队伍,以利于乡镇站工作的开展工作。

2.2.2选用素质好、技术精的村级动物防治员

一是选择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为村级动物防治员。因为他们经过系统的理论知识学习,具有一定的文化程度和较强的专业理论知识,能规范完成动物防疫基础免疫、疫情监测等工作;二是选用热爱动物疫病防疫事业,能够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的动物防疫政策,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和奉献精神,肯吃苦,勤学习、爱钻研,能够经常深入到养殖场(户)了解实际情况,同时能做广大养殖场(户)的知心朋友的知识青年做村级动物防治员;三是选用一些文化程度高的村干部通过培训兼职村级动物防治员。

2.2.3抓好培训,提高基层防疫人员的业务技术水平

村级动物防疫员是畜牧生产第一线工作人员,执行着国家动物强制免疫等相关任务,其政治素养、系统的业务能力、操作的熟练程度、相关法律认知度等直接关系到动物疫病综合防控效果。因此,各级业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村级动物防疫员的培训工作,采取举办培训班、现场指导、选派防疫员到大中专院校学习等,将有关动物防疫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传授到村级动物防疫员中,提高村级动物防疫员的业务知识和理论水平,适应当前动物防疫不断发展的需要。切实提高村级动物防疫员的法律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

2.3加强防疫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科学防控水平

2.3.1建立和完善市县级兽医实验室

兽医实验室是搞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重要的基础设施和技术支撑平台。从疫苗免疫效果测定到疫病的监测、病原诊断、疫情处理效果的评价等一系列技术手段都离不开兽医实验室。因此,建立一个功能较为齐全、设施较完善、能应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县级兽医实验室,既是现实的迫切需要,也是当务之急。

2.3.2建立村级动物防疫室,提高免疫注射补助费,调动村防疫员积极性设立村级动物防疫室,配齐冰箱冷链设备和防疫器材;增加村级动物防治员免疫补助经费,由村干部带领和宣传发动,防疫员具体操作,共同完成突击免疫注射等重大动物防控工作,这样可更进一步使动物防疫工作透明化,有利于加强管理,为高效开展动物防疫工作创造条件。

2.4加大防疫经费的投入,确保各项防疫工作有效开展

根据动物防疫工作实际需要,将动物防疫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随着财政收入和禽畜养殖数量的增加而逐年增加,以保证疫苗配套、免疫注射、疫病监测、疫情排查与处理、防疫物资贮备等经费的需要,确保动物免疫、疫情监测、以及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处置等防控工作顺利进行。

2.5做好疫情监测,组织与当地病原相匹配的毒(菌)株疫苗供应

建议动物疫苗组织或者采购部门和当地动物防疫管理部门及时做好疫情病原的监测,及时掌握当地动物疫病病原毒(菌)株的变异情况和发现新毒(菌)株,可灵活调整计划,快速组织与当地发生的疫情相匹配的毒(菌)株疫苗供应,防止疫苗注射后产生的抗体与病原毒(菌)株不匹配,造成免疫效果不佳,仍发生动物疫情的情况出现。如:某地发生疫病的O型口蹄疫病原是缅甸98株,而当地组织采购的O型口蹄疫疫苗是缅甸93株,当地注射O型口蹄疫缅甸93株疫苗后仍发生O型口蹄疫疫情。

2.6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让养殖户主动配合动物防疫工作的开展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墙报、标语、网络等多种宣传形式,广泛开展动物疫病防控知识,为提高贫困山区群众对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认识和实施强制免疫的自觉性,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自觉配合动物防疫的良好氛围。

2.7规范建立动物防疫档案,使动物疫病可追溯制定落到实处

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建立本村屯散养户的免疫档案,将本村所有的农户都记录在档案簿上,对养殖动物的散养户要及时、详细、准确记录其畜禽存栏、出栏及免疫等情况,特别要做好免疫用疫苗种类、生产厂家、批号、有效期、免疫时间等内容的记录。未养动物的农户要注明未养有动物。避免村级防治员仅记录己免疫注射的散养户,防止漏免、虚报免疫情况的发生。

2.8公示散养户的免疫注射情况,让养殖户监督强制免疫工作的开展

为达到真苗、真打的目的和避免漏免及村级防治员虚报免疫数字的现象的发生,当春、秋两季集中免疫注射工作结束前,要求在每个自然村的村民平常喜欢聚集的地方将该村的免疫注射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给漏免的散养户有报免的机会,而使春、秋两防突击免疫的免疫密度真正达到100%。

2.9针对山区不同情况,采取符合当地的免疫方式,提高免疫实效

根据各地的地形情况、重大动物疫病发生的风险评估以及饲养量情况,制定符合当地的免疫程序。

动物疫病防治第8篇

作者:刘建华

关键词:动物传染病;防疫;措施

中图分类号:S85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26X(2013)04-0000-01

一、防疫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建立、健全各级特别是基层兽医防疫机构,以保证兽医防疫措施的贯彻落实。

(二)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兽医法规。

(三)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

二、防疫工作的基本内容

“养、防、检、治”综合性措施,可分为平时的预防措施和发生疫情时的扑灭措施。

养:饲养管理,提高动物的非特异性抵抗力

防:预防接种,防止环境污染,成为病原体的传播媒介。

检:检疫,畜禽检疫、畜产品检疫

治:治疗,特异性的生物制剂,抗菌素

三、预防传染病必须从消灭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畜群三个环节来进行。

必须采取包括“养、防、检、治”四个基本环节的综合性措施。平时的预防措施:(1)加强饲养管理,搞好环境卫生消毒,增强家畜机体的抗病能力。贯彻自繁自养的原则,减少疫病传播。(2)制订和执行定期预防接种和补种计划。(3)定期杀虫、灭鼠,进行粪便无害化处理。(4)认真贯彻执行国境检疫、交通检疫、市场检疫和屠宰检疫等各项工作,及时发现并消灭传染源。(5)各地(省、市)兽医防疫机构应调查研究当地疫情分布,组织相邻地区对家畜传染病进行联防协作,有计划地控制和消灭特定疫病,防止外来疫病的传人。

四、发生动物传染病时的控制和扑灭措施

当发生畜禽传染病时,主要针对着消灭传染源、切断一切传播途径和提高畜禽群体对传染的抵抗力等三个环节采取措施,尽最大努力将传染病消灭在萌芽时期,或将其控制在最少的发病头数以减少损失。

(一)及时发现疫情并尽快确诊。如果有几头动物同时或先后发生相同症状,应当怀疑为传染病或中毒性疾病。

(二)隔离。如经过兽医确诊为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时,任何单位或个人应及时向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认真执行他们提出的防治办法和措施。

疫点一般是指动物所在的栏圈、厩舍、场院、放牧地及饮水点等。疫区是若干疫点连接成且范围较大的地区,凡病动物发病前后一定时间内曾经到过的地区都应划入疫区。受威胁区为疫区周围和可能受到传染的地区。封锁区内必须采取的措施是:

1.首先根据诊断结果,将疫点、疫区内的易感动物分为病动物、可疑感染动物(无任何症状但与病动物及其污染的环境有过明显的接触)和假定健康动物(疫区内其他易感动物,而且与病动物没有明显接触者),并采取相应防疫措施。对死亡的病动物尸体应焚烧、化制或深埋,病动物及其同群者进行治疗、急宰或扑杀;对假定健康群和受威胁区易感动物进行预防接种。

2.在疫区的边界、交通要道、河桥、渡口等设立“禁止通行”标志,并指出绕行道。必要时设立岗哨和消毒站,禁止易感动物出入或穿过封锁区。

3.严禁畜禽及畜禽产品或其它饲养动物出入;必须出入的人员、车辆需经有关兽医人员许可,并进行严格消毒;病畜的栏舍及其污染的场地、用具等进行彻底消毒;病畜的粪便、垫草要经过发酵处理或烧毁。

4.停止集市贸易和动物、动物产品的交易。

5.疫区内最后一头病动物痊愈或扑杀后,经过一个该病的最长潜伏期以上的监测、观察,再没有出现该病动物,经过全面彻底的消毒后即可解除封锁。有些疫病的病愈动物,在解除封锁后,还需要根据该病带毒时间的长短,限制这些动物在疫区内活动,不得随便调到安全区。

(三)彻底消毒。消毒是扑灭传染病的一项重要措施。消毒的目的是把病动物排出到周围环境中的病原体消灭掉。

(四)妥善处理尸体。及时而正确地处理尸体,对防止疫病扩大蔓延和维护公共卫生都有很重要的意义。

在运送尸体时,为了防止病原体扩散,要用消毒药喷洒尸体,尸体的耳、鼻、口、肛门、阴道等天然孔要用消毒药棉球塞上,放入不漏水的搬运工具中。搬运尸体的人员、工具等在尸体处理完后均要严格彻底消毒。

五、及时报告疫情与动物检疫

预防、控制、扑灭动物传染病,首先要了解疫情。只有掌握疫情,才能为制订有效的防疫措施提供可靠的依据。了解疫情、掌握疫情,是控制、扑灭动物疫病的首要条件,是控制、扑灭动物疫病工作必须首先解决的问题。

掌握疫情的基本要求,概括起来是“快、准、全”等三个方面。发现疫情尽早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及时做出正确诊断,迅速采取控制和扑灭措施;动物检疫是预防动物疫病发生,及时发现疫病,防止动物疫病扩散蔓延,以及防止疫病传人、传出的重要措施。养殖人员应对养殖场所、圈舍及设备有充分的了解,对动物群体健康状况要心中有数,每天进行认真检查,发现异常应及时报告和正确处理,做到及早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