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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自然灾害的特点赏析八篇

时间:2023-08-09 17:24:56

当前自然灾害的特点

当前自然灾害的特点第1篇

[关键词]河西四郡;自然灾害;悬泉汉简

[中图分类号]K23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3115(2010)20-0005-04

两汉时期是中国历史上自然灾害的多发时期,有关汉代自然灾害的历史记录主要集中于《史记》、《汉书》、《后汉书》中。从有关记载看,汉高祖元年至汉献帝建安二十五年(206~220)的425年间,共有292个年份发生自然灾害,水灾121次,旱灾106次,地震104次,虫灾62次,疫病49次,风灾33次,雹灾35次,低温类灾害31次,山崩地裂39次,以上灾害共计580次,?q?可见两汉时期自然灾害对当时社会影响非常大。这一时期发生在河西四郡,即张掖(十县)、酒泉(九县)、武威(十县)、敦煌(九县)区域的各类自然灾害就有十几次。近年来陆续出土的汉代简牍记录了传世典籍中没有记载的部分自然灾害。本文主要结合传世典籍和出土文献,对两汉时期河西四郡的自然灾害状况、成因、危害以及对当时社会的影响试作分析。

一、两汉时期河西四郡概况

两汉时期,河西四郡地域范围是黄河以西至今新疆哈密,东到今甘肃景泰,北包括内蒙古阿拉善高原中、西部,河西地区地处亚欧大陆腹地,是青藏高原向蒙新荒漠过渡的内陆荒漠地带。?r?从气候看,该地区大部属温带、暖温带大陆性气候,光照丰富、热量较好、温差大、干燥少雨、多风沙是其特征。从现有资料看,河西四郡从地形上大致可分河西走廊平原区、祁连山区、北山山地区三个自然地貌类型区,平均海拔1000~1500米。从现有的资料记载看,年平均降水量250毫升至35毫升左右,蒸发量2000毫升以下至3500毫升以上。?s?河西地区石羊河、黑河和疏勒河三大流域每一流域内又形成一大盆地,即石羊河流域的武威盆地、黑河流域的酒泉―张掖盆地、疏勒河流域的安西―敦煌盆地。该地区处于我国三大自然区―东南季风区、蒙新高原区、青藏高寒区的交汇处,自然条件复杂,形成以山地土壤、荒漠土壤、绿洲灌溉耕地土壤为主的各类土壤。综合以上分析,河西四郡的气候、地理特点是发生各类自然灾害的根本原因。

二、两汉时期河西四郡的自然灾害及其成因

(一)蝗灾

蝗虫属直翅目蝗总科,以禾本植物玉米、高粱、小麦等为主要食物。蝗虫的繁育、生长需要充足的光照与适宜的温度与湿度,因而蝗灾的形成与气候关系密切,主要集中在黄河流域。从相关资料看,蝗灾主要发生在夏、秋两季,这两个季节的气候特点是湿度和温度较高,农作物正值生长期和丰收期,加之夏历五月和七月分别是蝗虫的若虫繁衍的两个高峰期,因此,蝗灾也主要集中在这段时间。④见于传世典籍的关于河西四郡的蝗灾如下:

武帝太初元年(前104年)夏(八月),蝗从东方蜚至敦煌。⑤

东汉光武帝建武二十九年(公元53年)四月,武威、酒泉、清河、京兆、魏郡、弘农蝗,发生蝗灾⑥

东汉明帝永平四年(61年)十二月,酒泉大蝗,从塞外入。⑦

第一则和第三则材料说明这次蝗灾的发生地域很广,是从东部地区逐渐向西部扩展到达敦煌。这正好体现了蝗灾发生扩散性和远飞性的特点,从蝗灾发生的条件推测原发地处于干旱状态。第二则材料说明蝗灾发生的群集性特点,一旦区域内具备所有发生条件,往往几个临近地区都会聚积群发。

两汉政府为了巩固西北边防,在河西四郡开展了大规模的屯田建设,屯田不仅促进了西北边疆地区生产力的发展,而且节省了从内地长途运输的大量消耗。粮食作物的大量种植、河西四郡当时的气候特点也是该地区蝗灾高发的一个原因。

(二)沙尘暴

今人对沙尘暴的的定义是:强风将地面大量尘沙吹起,使空气很浑浊,水平能见度非常低。关于河西四郡地区的沙尘暴,《汉书》卷27《五行志》有这样的记载:“成帝建始元年四月辛丑夜,西北如火光。壬寅晨,大风从西北起,云气赤黄,四塞天下,终日夜下着地者黄土尘也。”成帝建始元年为公元前32年,“四月”正好处于春、夏之交,此时西北地区正处于沙尘暴的多发期。“夜”按照王子今先生的推断认为是“黄昏”。王先生认为:“沙尘暴发生的季节为3~5月,以5月最多,而且多发生在下午。”?x?敦煌汉简2253号也印证了这一现象,即“日不显目兮黑云多月不可视兮风非沙从恣蒙水诚江河流灌注兮转扬波辟柱”。

(三)风灾

《汉书》和《后汉书》关于风灾的记录比较模糊,敦煌悬泉汉简有两条记录了风灾影响的事例:

简一:送使渠犁校尉莫府,掾迁会大风,折伤盖口十五枚,御赵定伤。

Ⅱ 90DXT0215④:36⑨

简二:二月中送使者黄君,适逢大风,马警折死……

Ⅱ 90DXT0215④:71

悬泉置有多种功能,接待来往使者是其功能之一。这两枚简文都与护送使者有关,从内容来看,记录了当时风灾对人类活动的影响。简一说受风灾影响有人受伤;简二表明这次风灾发生正值初春时节,马因为遇到大风被惊死。从现在的资料看,这个时节是大风扬沙的多发季节。按照《蒲福风级表》的标准,这两次大风应该在8.5级,说明两汉时期敦煌地区风灾成为影响当地的主要灾害之一。

(四)地震

地震灾害是地震作用于人类社会形成的灾难事件。地震成灾的程度既取决于地震本身的大小,还与震区场地、各类工程结构、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等条件有很大关系。发生在无人区的大地震,一般不会造成灾害;而发生在经济发达、人口稠密地区的一次中等地震却可能造成极为严重的灾害。根据发生原因的不同,地震主要分为三种类型:构造地震、火山地震、陷落地震。其中构造地震是因地下深处岩层错动、破裂所造成的地震,发生的次数最多,破坏力也最强,约占全球地震数的90%以上。我国地处亚欧板块与太平洋板块之间,甘、青、宁地区,蒙古的阿拉善高原是影响我国的三大地震带之一。从历史上看,我国受地域影响,是地震发生较多的国家。???通过表1、表2我们可以大体了解两汉时期河西四郡地震发生的状况。

从汉武帝设河西四郡至东汉末年,河西四郡地震灾害的记录共五次,传世典籍记载四次,敦煌悬泉汉简一次。依据特征分析,均属构造地震。这些地震平均级别在6级左右,五次都造成了较为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均属破坏性地震。

(五)旱灾

传世典籍对两汉时期的旱灾范围记载较为模糊,敦煌悬泉汉简有两枚关于西汉时期敦煌地区旱情的记录,对研究两汉时期当地的旱灾状况有非常重要的价值:

简三:悬泉地势多风,涂立干燥,毋其湿也。度得r六枚,今遣效b仓曹令史张博

Ⅱ0211③:26

简四:建昭二年九月庚申朔壬戌,敦煌长史渊以私印行太守事,丞敝敢告都尉卒人,谓南塞三候、县、郡仓,令曰:敦煌、酒泉地执(势)寒不雨,蚤(早)杀民田,贷种扩麦皮芒厚以廪当食者,小石……

简三反映了当时敦煌地区干燥多风沙的气候特点。简四是汉元帝(前37)敦煌长史渊代太守签发的一封下行文书,指示阳关都尉三候:“敦煌、酒泉地区气候寒冷少雨,应多种适应这种气候有芒的作物。”敦煌地处西北内陆,属于典型的温带、暖温带大陆性气候,特点是光照充足、热量丰富、无霜期短、干燥少雨、多风沙和蒸发量大等,9月份的敦煌气候正符合此特点。《汉书》和《后汉书》中对旱灾所带来的影响也有较为明确的记载,汉安帝永初三年(109),“并、凉二州大饥,人相食”,汉顺帝汉安元年(142),“河西大旱成灾,无收成,民饥,赈给”。这两则史料也说明了东汉时期河西四郡旱灾的影响,已经出现了人吃人的现象。恰好在这一时期即汉安二三年间(143~144),张掖、武威发生了7级以上的强烈地震,并且引发山崩地裂,由此可以推测东汉顺帝初期这两种自然灾害给河西四郡的居民和地方政府带来了非常严重的损失。

三、两汉时期河西四郡自然灾害的影响

两汉时期,河西四郡的气候特点和地理特征是各类自然灾害发生的主要原因。此时期为温暖期,???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对河西四郡灾害发生的原因有了较为明确的认识,这些灾害对当时的居民和汉政府的影响总体可以归结为三点:一是导致人口锐减,流民大增。地震灾害导致大规模人员伤亡,能印证这一点,以上五次强烈地震没有表现出流民问题,但在《汉书》和《后汉书》关于其他地方地震灾害的记录中均有流民现象存在,河西四郡的地震灾害也应该有此现象存在。二是破坏了经济的正常发展。自然灾害对社会财产的破坏非常大,大量的房舍、城郭被毁,大量的牲畜死亡,又耗费无法计算的物资去赈灾救灾,增加了国家投入成本,对当时的经济破坏是巨大的。三是导致社会动荡。汉安帝永初三年(109),“并、凉二州大饥,人相食”,???说明因为饥荒,出现人吃人的现象。河西地处边塞,在较短的时间内赈济灾难无法到位的情况下,极容易导致社会秩序动荡。两汉政府为了降低自然灾害带来的损失,也采取了多种措施,在简文四中记录了因为干旱敦煌地方官员倡导居民种植抗旱农作物,地震造成房屋、城郭倒塌,政府出资异地重建。自然灾害在人类历史发展中是永远回避不了的问题,主要受生产力发展水平、科技条件、人们防灾意识等诸多因素影响,这也是受灾害产生巨大损失的客观原因。

Ⅱ0215③:46

表一

表二

简三反映了当时敦煌地区干燥多风沙的气候特点。简四是汉元帝(前37)敦煌长史渊代太守签发的一封下行文书,指示阳关都尉三候:“敦煌、酒泉地区气候寒冷少雨,应多种适应这种气候有芒的作物。”敦煌地处西北内陆,属于典型的温带、暖温带大陆性气候,特点是光照充足、热量丰富、无霜期短、干燥少雨、多风沙和蒸发量大等,9月份的敦煌气候正符合此特点。《汉书》和《后汉书》中对旱灾所带来的影响也有较为明确的记载,汉安帝永初三年(109),“并、凉二州大饥,人相食”,汉顺帝汉安元年(142),“河西大旱成灾,无收成,民饥,赈给”。这两则史料也说明了东汉时期河西四郡旱灾的影响,已经出现了人吃人的现象。恰好在这一时期即汉安二三年间(143~144),张掖、武威发生了7级以上的强烈地震,并且引发山崩地裂,由此可以推测东汉顺帝初期这两种自然灾害给河西四郡的居民和地方政府带来了非常严重的损失。

当前自然灾害的特点第2篇

关键词:西南山地;城镇建设;防灾减灾

我国是一个多山的国家,山地面积约占全国陆地面积的2/3,山地城镇约占全国城镇总数的1/2[1]。相比我国其它山地区域,西南地区山地城镇比较集中,资源丰富,但是由于地形地貌复杂、用地条件有限,加上近年来快速的城镇化建设,对地形和环境的破坏性改造,导致生态环境更加敏感脆弱,成为灾害易发区。泥石流、滑坡、崩塌、山洪等自然灾害通过冲刷和淤积,摧毁城乡居民点,破坏基础设施,淤塞河道和水库,掩埋农田和森林,严重威胁山区人民生命财产与工程建设安全,制约山区资源开发与经济发展。因此,减轻山地灾害是构建山区人与自然和谐共存格局,实现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本保障[2]。

1 西南山地城镇灾害发生的原因分析

1.1自然生态系统脆弱

西南山地城镇灾害发生的主要影响因素是环境条件复杂、自然生态系统脆弱。山地地区生态环境对外界干扰的抵抗力较低,当外界人为因素的干扰超过一定界限,自然生态系统就会出现崩溃。近年来,快速城镇建设改变了自然生境条件,原来的自然生态网络系统被分割、破碎化,绿色空间被挤压、缩小,生物发展受到限制,生物多样性消失,使自然环境的缓冲能力减弱,造成生态环境的脆弱性。生态环境的脆弱导致环境失去平衡能力,各种由自然生态失衡导致的灾害时有发生。

1.2人地关系矛盾突出

山地地区可利用土地资源紧张,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城镇化步伐不断加快,在有限的可建设用地上集中了越来越多的人口,人地关系矛盾日益突出。山地城镇在建设过程中,为了争取更多的建设用地,不顾自然生态系统的脆弱与敏感,对山地进行大填大挖,破坏了原生态植被系统,导致滑坡、泥石流、崩塌等地质灾害的发生。

1.3快速城镇化的冲击

在目前快速城镇化的冲击下,为了求得更大的发展空间,冲沟、山体成为西南山地城镇扩张的目标区域。在城镇不断扩张建设的过程中,西南山地城镇的传统布局结构正发生着巨大的变化,其带来的不仅是山地城镇特色的消亡和环境条件的恶化,更破坏了原有的地形、水文等自然环境,使地质灾害和工程灾害频繁发生。

1.4 经济发展滞后

西南山区普遍交通不便,经济发展相对滞后,这些都成为诱发灾害发生的一个重要因素。且复杂脆弱的地形条件和地质条件给城镇防灾系统的建设增加了难度,基础建设费用的投资也相应增加,因此,西南山地城镇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非常薄弱。此外,西南山地城镇中已有的各类防灾资源配置并未得到整合和优化,造成重复投资且效率低下,极大的影响了西南山地城镇的总体防灾能力。

2 西南山地城镇灾害的特点

在人为因素和自然因素的双重作用下,加之山地的地形地貌复杂,山地城镇灾害威胁性要比一般城镇更严重。山地城镇灾害具有如下特征:

1)灾害分布范围广。我国幅员辽阔,地形复杂,是一个丘陵、盆地、高原、高山较多的国家,尤其在西南地区有两大高原、一大盆地,地形主要以山地丘陵为主。据统计,西南山区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山地灾害约占全国的30%-40%,呈现出点多、面广、规模大、成灾快、暴发频率高、延续时间长等特点[3]。

2)灾害多样复杂。山地城镇灾害种类多样复杂,按照灾害的发生方式看,山地城镇灾害主要有两大类。一是自然灾害,如地质灾害、山洪灾害等;二是人为灾害,如火灾等。而且在山地地区灾害往往并非独立发生,时常会伴随着其他次生灾害的发生并相互影响,从而形成灾害链。当多种灾害同时发生时,其在时间、空间上的累积,不但会波及更大范围的区域,而且使灾害损失增大[4]。

3)人为灾害日趋严重。山地城镇中的人为灾害在不断增加,而山地地质灾害等传统自然灾害,人为诱因也越来越强,如人类修建公路、铁路、劈山开矿等经济活动及滥垦滥伐,会诱发滑坡、泥石流、山体坍塌等地质灾害。随着科技和经济发展,各类防灾硬件设施建设及抗灾能力不断提高,自然灾害威胁呈现减缓趋势,而人为灾害将会在很长一段时期内继续成为城镇灾害的防范重点[3-4]。

3 山地城镇建设防灾减灾对策

3.1 合理规划布局

我国城镇建设历史悠久,城镇选址和布局经验丰富,对今天的城镇建设同样具有指导意义。这些选址理念多强调因地制宜,选择优越的自然地理位置,顺应自然、倡导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特别是山地城镇,由于地形地貌的特殊性,为防止人为因素引起的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给城镇安全带来的威胁,规划应注重山地城镇用地评价,积极主动规避灾害敏感区域,而不是消极避让,将经过整治的滑坡等地质灾害敏感区进行绿化,将其建为公共绿地,成为楔入城镇的绿色廊道或斑块,降低城镇的整体建设强度[5]。

3.2 人居环境理论的应用

人居环境科学是一门关于整体与整体性的科学,强调从整体出发思考人居环境,追求人居环境建设的整体利益,其思想内涵可以概括为“整体观”。山地城镇有其特殊性,由于地形的特点,各种关系相互联系。尤其是在灾害发生时,次生灾害的发生机率很大,危害性很严重。所以,其防灾理论与方法必须建立在深入了解山地城市特点的基础上,以山地人居环境科学的思想来指导山地城镇的防灾减灾[3]。

3.3 提高防灾减灾意识

由于山地城镇灾害发生的不确定性,灾害损失严重,首先要加强人们的防灾安全意识。其次是加强自然灾害的警示宣传教育,认真总结近年来各地遭受自然灾害的惨痛教训,深刻分析当前山地城镇面临的严峻形势,使人们充分认识到自然灾害的危害性,增强开展防灾减灾、保护生态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最后是加强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通过新闻媒体和防灾减灾专题讲座等形式,普及防御滑坡、泥石流、地震、山洪等自然灾害的基本常识,帮助人们掌握和认识自然灾害发生发展规律,懂得如何防灾避险,提高人们应急自救、抗灾减损能力[6]。

4 小结

西南山地城镇防灾减灾应该根据山地环境特点、社会经济条件及山地城镇灾害的特征,采取积极的应对方法,以山地人居理论作为支撑,并提高人们的防灾减灾意识,减少人类活动对环境的不利影响,通过有效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灾害的发生,最终达到防灾减灾的目的。

参考文献:

[1]吴良镛.山地人居环境浅议[J].西部人居环境学刊,2014,29(04): 1-3.

[2]崔鹏.中国山地灾害研究进展与未来应关注的科学问题[J].地理科学进展,2014,33(2):145-151.

[3]赵万民,李云燕.西南山地人居环境建设与防灾减灾的思考[J].新建筑,2008(4):115-120.

[4]左进.山地城市设计防灾控制理论与策略研究―以西南地区为例[D].重庆:重庆大学,2011.

当前自然灾害的特点第3篇

关键词 江西;水灾;旱灾;兴修水利;水土保持

作者简介 廖宝光(1970-),男,江西省公安专科学校人事处副处长、副教授;郭莉(1980-),女,江西省公安专科学校人文社科系讲师。(江西南昌 330000)

农业自然灾害是指直接影响农业生产正常进行和对农作物收成直接起破坏作用的自然灾害。江西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农业自然灾害较多的省,主要有水、旱、蝗、雪、雹、冻、疫七种。20世纪的百年间,由于气候变化的特点,生态环境破坏的日益严重,以及江西本身所处地理位置及气候特点,农业自然灾害交替不断,无年不灾。在和自然灾害作斗争的过程中,形成了一系列有效的方法和措施,值得总结和分析,对21世纪江西的抗灾救灾有重要的借鉴作用。

一、二十世纪江西农业自然灾害的特点及危害

20世纪江西的农业自然灾害已不同于明清时期,频繁的大雪成灾或全省性的奇寒结冰已结束。这个20世纪江西的农业自然灾害最显著、最突出的特点是大和特大的水旱灾害反复发生,其发生频率之高远超以前历代,而局部性的一般水旱灾害则每年都有。20世纪的历史,可以说是江西人民和水旱灾害,特别是大的水旱灾害作斗争的历史。

特大的水灾指的是全流域的全省性的涨水,受灾的县多,且全省受灾面积大,成灾面积也大;受灾面积往往超过700万亩,成灾面积往往超过400万亩,据《江西气象志》《江西省水利志》《江西省统计年鉴》等资料统计,这样的特大水灾在20世纪的江西发生了12次,即每8.3年就发生一次特大水灾。这种高频率的特大水灾是以前各世纪所没有的。

特大水灾不仅对农业生产,而且对整个社会经济的破坏性都是巨大的。如1998年所发生的特大水灾,直接经济损失达384.64亿元人民币。

特大旱灾指的是旱灾面积超过或接近1000万亩,成灾面积超过500万亩的旱情。这样的特大旱灾在20世纪的江西共发生了8次,即每12.5年就有一次特大旱灾。大的旱灾发生后,往往大片田地龟裂,禾苗枯死,农作物严重减产乃至颗粒无收。如1934年的大旱,全省70余县受灾,早稻收获仅一二成至三四成,晚稻大多颗粒无收,全省灾民774.5万人,受灾面积2713万多亩。饥民们饥无食,只好以湖草、蕨葛、观音土为食,自杀饿毙者到处可见。在1949年建国后,即使大的旱灾发生,政府亦能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抗灾救灾。

次于特大水旱灾害便是大的水旱灾害。大的水旱灾指的是某地区性或几个地区的局部地域发生的较大面积的水旱灾害。水灾的受灾面积在250万亩以上,700万亩以下,成灾面积在150万亩以上,700万亩以下。这样的大水灾在20世纪的百年间共发生了35次,即每3年发生一次大的水灾。大和特大水灾加在一起,则每2.12年就有一次受灾面积在250万亩和成灾面积在150万亩以上的大水灾。大的旱灾面积在500万亩以上,1000万亩以下,成灾面积在200万亩以上,500万亩以下。这样的大旱灾在20世纪百年问的江西共发生了18次,即5.55年就发生一次大的旱灾。大的和特大旱灾加在一起,则3.85年就有一次成灾在200万亩以上的大旱灾。

大的水旱灾害加在一起则每1.38年就有一个大灾年,这种高频率的大灾在以前各世纪是没有的。

至于成灾在150万亩以下的水灾和成灾在200万亩以下的旱灾则每年都有。

综观20世纪江西的水旱灾害,具有下列几个特点:

一是大和特大的水旱灾害的发生频率特别高,大的水旱灾害连年发生或同年发生,每1.38年就有一个大的灾年。大灾发生后,对农业生产和社会经济都有造成巨大的破坏。

二是局部的水灾或旱灾(成灾在几十万亩至一百多万亩)每年都有。即不管是大灾还是小灾,水旱灾害每年都有。

三是从20世纪初至20世纪末水旱灾害的严重程度不断加剧,大的水旱灾害发生的频率也不断提高。

四是水旱灾害和各种灾害常常在同年内交替发生。有的年份初春寒潮袭击,形成低温,雨季的时候形成水灾,夏天和秋天又有旱灾,在4至6月还常常有大风夹着冰雹,而冬天又常常在局部地区(有些县)大雹成灾,此外,还有虫灾的袭击。

二、农业自然灾害的成因

农业自然灾害的形成主要有两个因素,一是气候的变化,二是地理环境的特点。生态环境的破坏加剧了农业自然灾害。

我国处在季风区域,即夏季风从低纬度海洋吹向大陆,也即湿热的海洋空气自南方海洋输入内陆,而干冷的冬季风则自欧亚大陆吹向海洋。当冷暖气团相遇(气象学上称交界区域为锋面),暖气团沿冷气团上升到凝结高度后,便形成降雨云系。如果两种气团势力相差悬殊,在一地匆匆而过,一般都不能产生像样的降水,则可能产生干旱。如果两种气团势力双方都很强,长时间在一个地区势均力敌,相峙不下,就会给这地方造形较大的降水量,则可能形成洪涝灾害。

我国的两种季风是随季节变化的。在由冬季向夏季的转变过程中,夏季风逐渐增强,冬季风不断减弱,即夏季风逼迫冬季风不断向北撤退,雨带也随之由南向北移动,使雨水洒遍我国大江南北,而当季风异常则雨带异常,从而形成旱涝灾害。

而影响季风异常的原因主要是海洋的温度。20世纪以来,由于厄尔尼诺和拉尼娜两种海温异常现象频繁出现,从而引起我国季风区的降水异常,导致水灾旱灾的发生。1998年的特大洪水就是拉尼娜现象引发的。

总之,季风的活动影响了我国中东部的旱涝。然而,之所以在20世纪后半期江西乃至全国旱涝灾害特别多且严重,与人类的活动有关。

在工业革命以前,人类总是在努力地适应大气环境,而在工业革命以来的近150多年里,人类在取得伟大科学成就并积累物质财富、推动人类社会发展的同时,也在影响着气候的变化,人类向大气中排放了大量的二氧化碳、氧化亚氮、甲烷、氟氯碳化物等温室气体,从而产生温室效应引起季风异常。

由上可知,20世纪江西农业自然灾害的频繁和剧烈,主要是和气候的变化密切相关。然而,江西农业自然灾害的形成和江西的地理特点也密切相关。

江西省位于我国东南部,长江中下游的南岸;省境内东南西三面群山环绕,内侧丘陵广亘,中北部平原坦荡,整个地势由外及里,从南而北,渐次向鄱阳湖倾斜,呈不规则的环状结构,形成一个向北开口的大盆地。省境内有赣、抚、信、修、饶五大河流,均发源于盆地的外缘山区,蜿蜒于丘陵之间,倾泻于平原之上,汇聚于鄱阳湖,经湖口与长江相通。这五大河流如五

条蛟龙,嬉戏于盆地之中,给庄稼以灌溉之利,给予航运以舟楫之便,然而,如果水量过大,也会冲决圩堤,毁坏庄稼。而江西由于所处纬度偏低(北纬24°29′14″至30°04′41″),且距海不远,具有亚热湿润气候特色,全省气候温暖,雨量充沛,特别是春夏之交湿润多雨,夏秋间晴热干燥,冬季阴冷,但霜冻期短,无霜期长。因此,江西的降雨集中于四、五、六月春夏之际,并占全年雨量50%。每当春夏之际的四、五、六月,自南而北雨水不断,这时赣、抚、信、饶五大河流及其支流(共2400条河流)河水大涨,如果雨量过大,过长或过于集中,河水暴涨,冲决圩堤,往往造成水灾,而赣中、北平原坦荡,土质疏松,江水溢堤后往往“终以农田为壑”,形成水灾。这2400条河汇聚鄱阳湖后,由于湖区县“平衍卑下”,如水量过大,鄱阳湖区11县更易成水灾。而东南西三面的山区县,在春夏之际如果雨量过大、过长或过于集中也易造成山洪暴发成灾。而春、夏、秋不雨或少雨则易发生春旱、夏早、秋旱,而旱灾又往往引起虫灾。

此外,20世纪江西农业自然灾害的发生与区域内生态环境的破坏也是很大的关联。江西地处长江中下游,是长江流域的组成部分,在全球、全国、长江流域生态环境被破坏的同时,江西的生态小环境也被日益破坏,由于树木被不断砍伐,地表植被受到破坏,造成严重的水土流失,加剧了农业自然灾害。

三、抗灾减灾的历史经验

面对经常性的自然灾害,我们不得不奋起抗灾减灾。古代江西人民抗灾减灾的历史经验主要有“治标”和“治本”。治标即“临时济急”,其办法有“平粜、蠲征、散赈、劝输、施粥诸法”,而完成治标的这些办法所依赖的是设仓积谷。有常平仓、社仓、义仓等,经常性地积谷救灾。而治本的根本办法在于兴修水利,在和自然灾害作斗争的过程中,江西人民深切地感到水利建设的重要性:“水利,农政之急务也”。

对自然灾害的治本之法除兴修水利外,在1949年建国后党和政府认识到了水土保持的重要性,领导群众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了水土保持工作,部分水土流失严重地区的生产和生活条件、生态环境有明显改善,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自然灾害的发生。

另外,进入20世纪,特别是1949年建国后,在抗灾减灾中,人们还逐步认识到了依靠科技进步的重要性。如旱灾发生后,利用科学技术进行人工增雨,可局部缓解旱情。建国后,气象预报在经济生活、社会生活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同样,在抗灾减灾中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人们依赖天气预报可提前做好抗灾准备,甚至在抗灾过程中,依赖天气预报采取措施。

四、结语

当前自然灾害的特点第4篇

人教版新教材地理八年级上册第二章“中国的自然环境”第四节“自然灾害”的课程标准要求是:了解我国是一个自然灾害频繁发生的国家。教材紧扣课程标准的要求,重点突出三个方面。第一,在掌握程度上把握“了解”,不涉及较深的原因分析,这是因为自然灾害的成因和分布较难,初中学生不适合展开太多研究。第二,在掌握内容上立足“中国”,以中国的自然灾害为案例讲述自然灾害,让学生了解中国实情。第三,在掌握方法上从“身边”入手,将所学知识与学生的生活实际相结合。

二、学习目标

知识与技能:要求学生能够结合实例说出自然灾害的内涵;了解我国几种常见的气象灾害和地质灾害的分布和成因;了解我国自然灾害的主要特点;举例说出我国在防灾减灾工作中取得的成就,形成“自然灾害频发是我国基本的地理国情之一”的认识;了解一些常见灾害的避险方法。

过程与方法:通过展示图片和资料,观看视频,加深对各种自然灾害及造成损失的了解;通过收集、加工整理各种地理信息资料,提高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通过对我国自然灾害情况的学习,使学生了解我国是一个自然灾害频繁发生的国家,培养学生的防灾减灾意识和灾害自救能力;增强学生关注我国自然灾害的现状与趋势,提高保护环境的意识,树立建设家乡和祖国的美好志愿。

三、教材分析

本节课是新教材增加的内容,在旧版教材中,自然灾害零散分布于其它章节,在“地形和地势”一节中介绍地质灾害(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等),在“我国的气候”一节中通过活动题呈现气象灾害(干旱、台风、洪涝和寒潮等)。此次新教材改革,将地质灾害和气象灾害合并在一起,用一节内容专门介绍,体现了它的重要性。本节教材依次介绍自然灾害的种类、自然灾害的特点以及防灾减灾三框题内容。我国自然灾害的特点、分布及成因是本节的重点内容。通过本节课的学习,使学生了解我国是一个自然灾害频繁发生的国家,形成“自然灾害频发是我国基本的地理国情之一”的认识。从而更好地理解自然灾害和破坏环境的关系,树立防灾减灾意识,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第一框题“常见的自然灾害”:与旧教材不同的是,新教材将原先零散分布的知识集中起来,首先介绍自然灾害的概念和分类。然后安排图2.46“主要的气象灾害”和图2.47“主要的地质灾害”,以举例的形式介绍我国主要的自然灾害。再通过活动题引导学生分清哪些是自然灾害。这样通过分析身边发生的案例,避免空洞的知识说教,有助于理解自然灾害的内涵,丰富对自然灾害种类的了解。

第二框题“我国自然灾害频发”:教材首先介绍我国自然灾害的特点。然后从同一时间多地发生灾害、同一地区发生多种灾害、同一灾害多地发生等三个角度,强调我国自然灾害频发的特点。紧接着介绍我国受灾严重的现实。最后通过活动题引导学生分析自然灾害的分布及原因,既要学生知道各种自然灾害的分布地区及原因,又要学生深刻理解“祸不单行”的真实含义。本框题重点是要掌握我国自然灾害的特点,即种类多、分布广。难点是理解我国常见的自然灾害的分布及原因。在分析气象灾害分布及原因时,可要求学生在图2.48“中国主要气象灾害的分布”中画出秦岭―淮河一线,找出南北方不同的气象灾害,进而归纳出干旱主要分布在华北地区,洪涝主要分布在江淮地区。然后要求学生结合我国气候图、地形图等进行小组讨论南涝北旱的原因。在分析地质灾害分布及原因时,可要求学生阅读图2.49“中国主要地质灾害的分布”,明确我国位于两大地震带上,即环太平洋地震带和地中海―喜马拉雅地震带,并结合板块构造学说,试着解释我国西南多地震的原因。而滑坡和泥石流,也要结合我国地形图、气候图,从第二级阶梯的山地地形、降水多暴雨等自然因素综合分析。这样通过多幅地图大量信息的分析,既强化了学生前后知识的联系,又充分发挥了学生在课堂教学中的自主性、主动性、创新性。

第三框题“防灾减灾”:教材图文并茂介绍我国防灾减灾工作的巨大成就和避灾方法。教学中可通过师生问答、小组讨论等形式,使学生从对自然灾害的监测与预报、建设防灾工程、做好灾前准备、灾时救援与救助等方面看出防灾减灾的成就。围绕避灾方法的活动设计更贴近生活,可培养学生的防灾减灾意识和面对灾害时临危不惧的自救与互救能力。

四、图表利用

本节教材配备8幅地图(见表1),“常见的自然灾害”一框有2幅图,“我国自然灾害频发”有2幅图,“防灾减灾”这部分内容有4幅图。这些图大部分来自于身边案例,为学生了解自然灾害,对比分析、归纳总结自然灾害的成因、分布、危害等知识提供了佐证和方向。教师若利用好相关图表,恰当设问和引导,不仅能让学生较快掌握知识,还能在不知不觉中培养他们热爱家乡、关心祖国的情感,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五、活动建议

本节教材共安排3个活动,设计7道题目,既重视对课本知识的运用,又重视对学生理论联系实际解决身边问题能力的培养。以课内与课外相结合的方式,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让学生在自主学习过程中真正“活”起来和“动”起来。在教学中,教师还可结合中国地形图、气候图等让学生分组讨论自然灾害成因。

活动一:第1题,属知识巩固类。引导学生巩固对自然灾害的理解,学生阅读材料后可小组讨论,教师可提供两个分析思路:是否自然原因导致?是否带来危害或损失?第2题,属问题讨论类。是一道发散性思维的题目,不要选距离太遥远的,也不要选发生了很久的案例,要求学生例举身边最近发生的自然灾害案例,目的在于引导学生关注生活,关心身边发生的自然灾害,从而真正落实“学习对生活有用的地理”这一课标要求。

当前自然灾害的特点第5篇

9月15日23时27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于田县发生5.5级地震,震源深度6公里。10个小时后,当《小康》记者来到民政部国家减灾中心时,这里的工作人员早已完成了对此次地震灾害的灾情评估报告。

在2011年“国际减灾日”即将来临的时候,民政部国家减灾中心副主任范一大、数据中心副主任张云霞、评估与应急部副主任吴建安等共同接受了《小康》杂志的采访,揭开国家减灾中心的运转流程。

卫星看得全,飞机看得清

《小康》:我们看到国家减灾中心办公楼二楼的综合减灾业务平台,依次被划分为卫星遥感、航空遥感、多媒体、灾害评估、信息管理与服务、综合研判等六大业务区。这些区域的功能分别是什么?

范一大:我们的业务流程与这些区域的走向是一致的。我们在这个大平台上开展工作,走廊西侧是主机房,我们平时是进不去的,里面是支持存储和内、外网的服务器,相当于供血的心脏,接下来的这些区域相当于血管、经络、器官。

遥感业务区包括卫星遥感和航空遥感,没有灾情的时候,这里基本上就处于监控状态,发生灾情后,飞机、卫星就到位了,这里的工作人员就会开始处理数据,之后将分析结果推送到灾害评估业务区,数据中心获得的地面信息,经过分析后也被推送到灾害评估业务区,这就叫天、地、现场三方面信息一体化。

评估与应急部进行各类灾情的评估,评估到一定程度后,有些评估工作如果还需要进一步分析、会商、研究,就推送到综合研判区。

《小康》:飞机和卫星在获取灾害信息方面的作用有何不同?

范一大:卫星更高一些,“站”得高,“看”得远,“看”的范围会更大,但是卫星“看”到的地面信息不如飞机清楚。一般发生大范围灾害,比如说大的洪涝灾害、旱灾、雪灾时,我们就会通过卫星遥感监测的手段,先确定灾区的范围,观察哪个地方可能是重灾区,做出初步的判断。掌握了重灾区的情况后,我们再利用航空遥感的手段,对重灾区进行更为精细的监测,最后利用地面调查统计手段,派出工作组到现场做进一步的核查。也就是说,我们综合利用天(卫星遥感和航空遥感)、地(地面调查统计)、现场(派出的灾区现场工作组)等一体化的业务体系,对自然灾害进行监测、预警和评估。

灾害前后都要进行的“科学评估”

《小康》:灾害评估的范围包括哪些方面?在时间方面,一般是在哪个时间节点对灾害进行评估?

范一大:我们所开展的是灾害综合评估,主要包括灾害范围的界定、划定范围内的实物量评估和直接经济损失评估。灾害评估不仅仅是灾害发生之后的应急快速评估,还包括灾前的风险评估、灾情基本稳定后的损失评估,以及恢复重建过程进度评估、冬春需救助人口评估等等。

吴建安:我们的评估工作主要分为三大类。第一类是灾前评估。一方面是长期的灾害分析、评估,包括不同灾害在全国的分布、各地灾害的形势分析,等等,比方说我们现在要做全国灾害区域的概况,对各个区域的灾害风险有了认识后,就会知道哪个地方的风险高,哪个地方需要加强备灾管理。另一方面是在某些灾害发生前,我们利用一些基础地理数据、气象数据、历史灾情数据等进行灾前风险评估。比如说,在台风登陆前的几天,我们会对台风的影响范围、路径走向以及影响人群、经济损失等进行预评估,为当地的救灾决策提供依据。

第二类是灾后评估。根据《国家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对于较大的自然灾害,中心一般都要进行快速评估。例如地震灾害发生后,我们通常会在一小时左右对灾害影响作出初步评估,具体包括受灾范围、受影响人口数量、房屋倒损程度等。此外,我们还会根据救灾应急工作的实际需要,对灾害过程进行动态分析与评估。

第三类是针对重特大自然灾害,例如四川汶川特大地震、青海玉树地震、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等进行综合评估。比如,四川汶川特大地震影响范围高达50万平方公里,我们在做范围评估时就划分出了极重灾区、重灾区和一般灾区。除范围评估外,综合评估还包括受灾害影响区域内的实物量评估、直接经济损失评估等等。

范一大:重特大自然灾害发生后,我们一般会在综合分析四套数据的基础上开展综合评估。一是对地观测数据,主要包括卫星遥感、航空遥感等灾区空间观测数据;二是灾区地方政府以统计报表形式上报的数据;三是灾害管理有关部门提供的关于灾区经济、社会等方面的统计数据;四是我们派出的现场评估工作组实地核查数据。这些数据在评估过程中相互比对、分析、验证,最终通过灾害损失模型计算得到综合评估结果。当然,在评估过程中,我们还会听取专家和有关部门的意见。

50万灾害信息员遍布各地

《小康》:我国是灾害多发的国家,国家减灾中心在获取灾情信息方面,除了依靠专业力量外,是否也依靠了普通民众的力量?

张云霞:我们有一支覆盖全国的灾害信息员队伍,目前总人数达到50万人。为了规范灾害信息员队伍的管理,我们在近几年推行了职业资格认证制度,需要通过一定的培训、考核来获取职业资格,之后再从事这项工作。这支队伍真正确保了全国各地的灾情信息能够及时收集、及时报送。

《小康》:灾害信息员主要承担着哪些任务?

张云霞:灾害信息员除了灾害信息收集之外,我们通过与中国气象局共建,也让我们的灾害信息员承担起灾害预警信息的工作,很多省市已经开始了这项工作的试点。这就意味着,在面临重大灾害风险时,灾害信息员要及时传递上级部门的灾害预警信息,组织老百姓进行紧急疏散,甚至在灾害发生后要承担一部分的紧急转移安置和恢复重建工作。

《小康》:在8月15日闭幕的“国家综合防灾减灾战略研讨会”上,有专家呼吁将综合防灾减灾上升为国家战略。请问范主任,在防灾减灾工作中,有哪些是需要综合统筹考虑的?

当前自然灾害的特点第6篇

我国是农业大国,同时也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每年发生的自然灾害给我国造成的经济损失巨大。据统计,20世纪50年代为480亿元, 70年代为590亿元, 90年代以后,年均已经超过1000亿元(王国敏,2005)。21世纪以来,自然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急剧上升(如表1所示),2001至2010年十年平均高达2861亿元,2008年的直接经济损失达到11752亿元,是新世纪以来的最高值。

为了增强自然灾害抵抗能力,我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对大江大河的治理,拦洪蓄水等, 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备的农业抗灾体系。 一是建设了一批大中型水利工程,到2010年底全国有大型水库422座,蓄水总量2091亿立方米,对水资源季节、区域分布不均起到了一定的缓解作用。二是加大了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2010年新建、维护小型水源工程17.2万处,改善灌溉面积1360.1万亩,新增节水灌溉工程面积885.1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396.4平方公里,有效地增强了农业抗灾能力。三是建立了农作物植保体系,对各种农作物病虫害起到了一定防治作用。四是逐渐完善了农业自然灾害的预报体系。但是,近年来随着工业化进程中环境污染的加剧,以及对自然资源的过度掠夺,使得农业自然灾害呈现出新的特点,表现为:大灾次数增加,小灾次数减少;面积和强度加大;发生周期缩短。从表1可知,从2001到2010年十年间,农作物年均受灾面积为3564.3万公顷。与受灾面积扩张、强度加大相对应,自然灾害发生的周期也越来越短。农业自然灾害严重制约了我国农业的稳定发展。

二、我国财税政策在农业自然灾害防御方面存在的不足

(一)财政在农业投入方面严重不足,导致抵御农业自然灾害的基础设施建设缓慢 由于大江大河、农田水利改造等抗灾基础设施具有准公共产品的特性,它们的治理、改造需要巨额财政资金投入。但目前我国财政在这方面的投入却严重不足,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虽然国家财政用于农业支出的总量处于增长的趋势,由1990年的307亿元上升到2008年5955亿元,增长了17倍,但农业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却没有多大的变化甚至呈现下降的趋势。从1990年的9.4%下降到2005年的7.9%,近几年稍有回升(2008年为9.5%)。显然,微薄的财政投入,对于庞大的农业设施抗灾体系的改善来说,犹如“杯水车薪”。 财政农业投入的短缺,产生以下方面的负效应:一是农田水利设施基本带病运行,二是排灌设施逐年弱化。从而导致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下降。

(二)中央财政支持下的风险分散机制尚未建立,巨灾风险转移制度不健全 农业保险的原理是大数法则,如果要有效地分散风险,则需要有足够多的风险单位投保,反之则会由于风险过分集中,导致保险公司无利可盈,农业保险无法经营下去。我国农业保险是从1982年正式恢复的,但由于缺乏财政的有利支持,基本上处于一种明存实亡的状态。2004年我国在部分地区如江苏、新疆、四川等试点,实施以省级财政补贴为主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后,农业保险得到一定发展;2007年中央财政第一次对农业保险给予补贴,承担的农险保费补贴比例为25%,选择6省(区)的玉米、水稻、大豆、棉花、小麦等5种主要农作物开展补贴试点;2010年已经覆盖了全国主要的粮油棉产区和畜禽主产省,试点险种新增加了育肥猪保险和森林保险,中央政策性险种扩大到了9个。但从总体来看,农业保险的供给与其需求相比,还远远不能满足,且灾后保险补偿占农业灾害经济损失的比重仍微乎其微。如在2008年雪灾中造成经济损失1516亿元,保险赔付仅为16亿元,占损失比例的1%,而世界上其他国家同类灾害中保险赔付超过30%。这说明我国保险赔付比率低、覆盖面窄及巨灾风险机制缺失等一系列问题非常突出。

由于农业保险的发展存在市场失灵,需政府来弥补,但我国政府在这方面却存在缺位现象,即对农业保险的补贴和扶持较少,这也是我国农业保险发展举步维艰重要原因之一。全球许多国家都建立了政府支持下农业保险体系,如实行强制性农业保险;对承保农业保险的保险公司和投保农民给予补贴;实施再保险;建立农业巨灾风险专项基金等。日本财政给予农业保险15%的补贴,在特大灾害发生时财政负担80%~100%的保险补偿。但我国目前除了对经营农业保险公司减免营业税外,基本上没有其他专门支持农业保险的财政政策。

(三)政府在农业灾害损失中直接补偿的作用非常有限 农业自然灾害管理具有公共产品的属性,且农业灾害损失是一种突发的意外损失。因此当自然灾害发生后,在灾害损失的补偿中,政府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但目前我国政府在补偿金额方面却相当有限,只占灾害损失的很小一部分,且财政补偿还是以传统灾害救济方式为主。从表1可知:一是财政救灾支出占灾害损失的比重非常低。我国自然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巨大(年均损失2851亿元),但财政救灾支出占灾害损失的比却非常低,2001至2010年平均比例仅为3.09%,最高为2009年的5.5%;二是财政救灾支出占GDP比重不稳定。2001年为2.02%,之后又出现下降,2009年仅为0.75%,2008年是特殊的一年,达到3.92%。虽然救灾支出的多少与当年的受灾损失程度有直接关系,但也反映出我国救灾支出缺乏稳定性,同时救灾支出的增长速度在某些年份甚至出现负增长。这足以证明在市场经济体制下,财政已难以继续成为农业自然灾害损失补偿的主体,其在农业自然灾害损失中的分担作用和地位已经非常有限了。

(四)当前我国应对自然灾害税收政策的不足 虽然我国现行税收制度在减轻农业自然灾害方面,税收优惠措施在各个税种中有一定体现。但是这些税收优惠政策不成体系,比较零散、不明确,而且在防灾、抗灾、减灾方面的总体支持力度还不够。具体如下:

(1)没有形成完整的应对自然灾害的税收政策体系。现行我国应对自然灾害的税收政策主要分散在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土地使用税、资源税等单个税种中,如在《资源税暂行条例》中,纳税人在开采或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等重大损失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酌情予以资源税减免;又如2008年新的《企业所得税法》中规定,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如水灾、地震等造成的损失可在税前扣除;企业的公益性捐赠,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等。这些税收优惠措施对自然灾害的损失在一定程度上起到减轻的作用,但自然灾害是影响经济发展的一种特殊情况,应当制定一套较完整的针对自然灾害的税收政策体系,以便在自然灾害发生时能有效执行。

(2)应对自然灾害的税收优惠方式较少。目前我国应对自然灾害损失所实行的税收优惠方式主要有冲减应税收入(所得)、直接减免税和捐赠扣除,除些之外,其他方式很少,但在我国的税法规定中,税收优惠的方式却非常多,如退税、投资抵免、亏损弥补等。 由此可见,目前我国应对自然灾害的税收优惠方式还是比较单一。另外现行对于先进的防灾救灾技术、新产品及新工艺的使用,国家也没有颁布相关的税收优惠措施,且税收政策对防灾救灾先进技术和物资设备的支持力度也不大,这非常不利于灾前的预防。

三、建立与完善应对农业自然灾害财税政策的措施

(一)加大财政抗灾农业基础设施资金投入,增强农业抗灾能力 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是防灾工作的主要内容,只有做到有备才能无患。当前应加大财政在小流域水利防洪能力建设、骨干排灌水利工程老化失修、除险加固、修复水毁工程等方面的投入,以不断增强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基础设施,使抗灾基础设施建设有一个长足的发展。同时要加强宣传引导,在出现灾害时调动多方力量,力求使灾害的损失最小。在抗灾方案上,应坚持以预防为主,力争化大灾为小灾,化小灾为无灾,把自然灾害发生所造成的经济损失降到最低。

(二)建立与完善政府、市场共同作用的农业灾害救助体系 政府作为众多公共资源的拥有者,在农业灾害发生后,对救灾物资的调动较为迅速和集中,有利于优先扶持和保证社会的弱势群体,较好地满足灾害补偿的公平目标,因此政府理应成为救助的主力军。现行政府灾害救助主要有财政补贴、民政救助、贴息贷款三种方式。但目前的问题是,这些救助方式仅仅是“临时性”和“紧急性”的特殊救助,尚未形成长效机制。针对灾害发生的偶然性和不确定性特性,为克服这种高度不确定性给经济和社会所造成的冲击与影响,因此应急需对这些救助方案进行细化,提出长久可行的可操作性救助方案,进而以文件的形势固定,上升为农业发展政策体系。以增强政府在灾害管理投入方面的计划性和预见性。

完善农业自然灾害救助体系,除了发挥政府的兜底作用,还应引入企业、市场化的救助方式。首先要进一步健全 “龙头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的现代农业生产模式,建立农业生产者与企业灾害损失共担机制,充分发挥企业在农业灾害救助过程中的作用,分担财政救助压力。其次可考虑农产品生产风险基金的建立,这样既可以起到遭遇自然灾害后的救助作用,也可在农产品价格不稳定时、农业生产者出现亏损时给予一定补偿。第三,进一步推广并完善农村金融支撑体系,引导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开展农业灾害救助专项贷款业务,从而发挥金融机构的杠杆作用。

(三)完善以政府为主导的农业保险政策 目前政策性农业保险在我国还处于试点阶段,其保险水平和标准离农业自然灾害损失赔偿的要求还有很长一段距离,需要继续加以完善。现行中央财政支持下的政策性农业保险还有明显的不足:一是补贴范围窄,补贴品种少。虽然在2010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已经覆盖了全国主要的粮油棉产区和畜禽主产省,试点险种新增加了育肥猪保险和森林保险,中央政策性险种扩大到了9个。但区域性特色农业的保费补贴相对来说范围窄、覆盖面不全。如云南的烤烟、广西的甘蔗等当地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具有支柱作用的特色农业仍未纳入中央财政的农业保险保费补贴中。二是地方政府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财政补贴缺乏长效机制。2005年以来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虽然对参保农户的保险费给予了一部分财政补贴(有的补贴50%,有的补贴35%),但是试点如果全面铺开以后,财政补贴的压力必然增加,而中央的财政扶持手段和力度仍不明确,没有任何有关的政策期许和支持承诺,更重要的是在没有建立财政支持下的巨灾补偿基金和农业再保险的情况下,如果发生巨大灾害,需要巨额赔偿时,地方财政的力量也是非常有限。因此,虽然中央要求积极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但由于缺乏中央的支持,许多地方政府坐等观望,这也制约了农业保险的发展。因此政策性农业保险要尽可能扩大范围,让更多的农业品种和更多的农民受益,这样对于政府在一个更大的范围里平抑风险,提高财政补贴资金效率起到一定作用。另外,现行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仅仅是保成本,以后在逐步过渡到保产量和保收入的成熟阶段。同时下一步要对农业承保机构的进行财政补贴,包括业务费补贴、巨灾风险补贴等。

(四)建立农业巨灾风险分散体系,提高抵御灾害的能力 与其他国家不同,具有分散巨灾风险体系的再保险机制目前在我国仍没建立。如果巨灾一旦发生,承担农险业务的经营机构将受到严重打击,有些公司可能会一夜间倒闭,而农业保险业务也面临严峻挑战,因此必须建立农业巨灾风险分散体系,以增强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而农业巨灾风险分散体系建立的主要内容就是要设立农业巨灾风险基金,它是全国巨灾风险基金的重要内容之一。建立农业巨灾保险基金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采取财政拨款和财政补贴方式建立专项基金;二是政策性保险机构发行巨灾风险基金债券,以提高巨灾风险基金储备能力;三是地方政府每年拿出部分支农资金和救灾款,专款专用,充实后备;四是从保险公司的农业保险保费结余中,拿出部分充实到巨灾风险基金。巨灾风险基金的使用:此基金是用以应付特大农业灾害发生而积累的专项基金,用于发生巨灾时的大额保险赔付。首先支付农业保险公司超赔部分,这是主体。除此之外,此基金的一小部分还可用于减灾基础设施建设,如通过兴修水利设施来预防洪涝和干旱的发生;支持研究机构分析我国农业灾害发生规律,为建立农业风险预警系统提供科学依据以及通过疫苗注射来预防禽畜传染病的发生和扩散等。

(五)完善应对农业自然灾害的税收政策 首先,要扩大应对自然灾害税收优惠范围。从税种上看,自然灾害的发生对绝大部分税种的收入如所得税、财产税、流转税等都会产生影响。因此建议有关应对自然灾害的税收优惠范围应尽量扩大到所有税种。另外还可适当下放有关农业保险业务税收减免权限,扩大农业保险免征范围,对农业保险机构减征或免征所得税等。

其次,增加应对自然灾害税收优惠形式。可考虑根据自然灾害种类、级别等,采取多种税收优惠形式,即将现行的捐赠、直接减免两种方式扩大到延期纳税、亏损弥补等;另外对捐赠、金融机构贷款等适当放宽税收政策。如应允许捐赠在所得税前全额扣除;对金融机构给予自然灾害地区的贷款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这样一方面灵活应对自然灾害影响,另一方面将资金和技术较快吸引到受灾严重的地区,可尽快消除灾害影响,恢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第三,应实施对应用防灾救灾新产品、技术的税收优惠措施。我国现行对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已颁布了相关的税收政策优惠,但是对防灾救灾产品、技术的应用还没有给予税收支持政策,应尽快实施对应用防灾救灾新产品、技术的税收优惠措施,以通过这方面的税收优惠的实施,使企业广泛采取防灾救灾的新技术、新产品,这样可在自然灾害发生时,大大降低其破坏程度。

第四,建立专门防灾、救灾税收制度。如果每次自然灾害发生后,都由财政预算负担,导致财政压力加大,从而影响财政收支的稳定性。遇到巨灾时,还会有国际借贷,这会对整个国家的财政支付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由于我国自然灾害发生频繁,造成经济损失巨大,因此建议构建一套在自然灾害发生时便于实行的税收政策体系。另外从民本思想出发和民生财政考虑,国家应与时俱进,开征灾害税,为平衡税收、减轻纳税成本以及便于税收征管等,建议灾害税作为附加税种,从企业和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中进行附加征税,专款专用。同时要加强对灾害税的宣传和纳税征管,从而构建具有我国特色的防灾、救灾财税制度体系。

参考文献:

[1]崔佳:《农业自然灾害风险控制和补偿机制研究》,《农村经济》2006年第12期。

[2]杨京钟:《让税“走在自然灾害前面》,《中国财经报》2008年第7期。

[3]祁毓:《财政支出视角下我国自然灾害救助体系构建的建议》,《经济研究参考》2008年第24期。

[4]苗崇刚、侯建盛:《建立我国地震灾害资金补偿机制的思考》,《中国地震动态》2007年第2期。

[5]聂峰:《探索我国农业自然灾害保险救助的新模式》,《农业经济》2008年第5期。

[6]朱晓冲:《建立和完善应对自然灾害的财税政策》,《经济纵横 2008年第7期。

当前自然灾害的特点第7篇

一、突出地理学科的应用价值

1.针对学科特点,突出应用价值

选修5从科学层面看,是基于地理理论思维和视角、反映灾害学的内容;从教育层面看,是基于素质教育中现代公民可持续发展观的教育;从实用价值层面看,是基于地理思想、地理决策和公民正常生活能力之上,具有进一步应对非常的、突发事件能力的应用价值。在教学过程中,要求学生树立正确的减灾观,提高公民社会生活能力和生活质量,学习对生活有用的地理。在强调学科应用价值的同时,应针对地理学科特点:综合、动态地分析问题,把握分析问题的时空尺度,揭示地理要素之间的相互联系、自然与人文之间的互动关系,从而体现地理的综合性和区域性;同时将灾害系统化,即孕灾环境、受灾体、主要灾种、灾情和减灾五个子系统与地理理论、人文地理、不利自然条件、经济损失和人类反应相对展开。

2.联系身边自然灾害,激发学习兴趣

在强调地理学科特点的同时,在教学内容表达上应强化感染力和视觉感受。如汶川大地震、日本3.11海啸等纪录片、实景照片、插图、遥感影像、动态变化系列图;灾害影片,如《后天》、《龙卷风》、《天地大冲撞》、《完美风暴》、《唐山大地震》等;最新讯息“雪龙号”被困南极海域、马航失联客机海洋搜寻面临的自然灾害及地理信息技术在搜寻中的应用等。借助强烈的视觉效果,激发学生学习兴趣,让学生对多种自然灾害有深刻的印象和直观感受,从而建立对自然灾害的发生、分布和危害性的科学认识,培养对受灾地区和灾民的同情与救援的人文精神,以及临危不惧的自救与互救能力。

二、树立整合的课程观

1.理清教学思路,适度调整教材章节顺序

自然灾害的类型、成因、分布、危害、防御及树立防灾减灾观是学习自然灾害永恒的主题。由于自然灾害与人类活动是相互影响的,根据自然灾害的成因可以推测自然灾害的分布、危害特点,并提出防灾减灾的措施,通过了解世界的自然灾害为学习中国的自然灾害奠定基础。因此,可将第一章第一节“自然灾害及其影响”和第三节“人类活动对自然灾害的影响”整合,然后再讲第二节“自然灾害的形成和分布”。在讲第二节四大类自然灾害的时候,按成因、分布、危害的逻辑顺序,并将第二章中国的气象、地质、水文、生物灾害与之相联一并学习。在学习以上内容的基础上,再归纳世界两大灾害带和第二章第一节“中国自然灾害的特点”。这样整合既体现了从世界到中国由大到小的顺序,又避免了在第一、二章中翻来覆去讲四大类自然灾害,从而节省教学时间,提高教学效率。

2.将地理选修5与地理必修有效整合

必修地理是通向选修地理的桥梁,是学习选修的基础,选修地理中的大量知识和必修地理藕断丝连。因此,在学习选修5的时候一定要复习和联系必修地理相关知识。如在学习地震的时候,应涉及地震波、板块构造学说、六大板块分布图、内力作用、“3S”技术等知识;生物灾害涉及中国和世界的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的分布;气象灾害与区域地理位置、地形区分布、大气环流、天气系统、人口城市、工农业及交通分布等必修地理密切相关。因此在教学过程中,要求教师认真研究教材,将选修5的内容与必修地理有效对接,一边学习一边复习,尤其要注意系统地理区域化,提高学生综合调动和运用知识的能力。

三、构建思维模式,重视案例开发

1.建立分析问题的模式

在《自然灾害与防治》的学习过程中,教师应为学生建立重点问题的思维模式。如自然灾害的成因从地理位置、地质构造、自然作用(内、外力作用)、地形地势、大气环流、天气系统与气候、水系水文特征、土壤特性、植被和人类活动等方面分析;自然灾害的分布应从空间分布(整体分布状况、地区差异、与其它地理事物分布的相关性、变化大小趋势、局部异常和极值等)和时间分布(短期与长期的变化、周期性与非周期性变化、波动及变化幅度大小、速度快慢、频率高低、峰值及对应时间等)方面分析;自然灾害的影响应从对社会环境、自然环境的有利和不利方面分析,如台风、寒潮、雪灾等;危害类问题主要从人员伤亡、社会稳定、财产损失(建筑、基础设施、文物古迹、三大产业等)、自然资源和环境破坏;防灾减灾的措施从监测预报、非工程措施(规划、立法、管理、教育)、工程措施(修建防灾工程、改变自然灾害系统)、救援与救助(灾前准备、灾中应急、灾后恢复)、自救与互救方面分析;灾情大小程度从孕灾环境、致灾因子、灾害的种类、强度、发生时间、持续时间、频率,受灾地的人口、城市、建筑物、经济水平、资产密度、防灾减灾能力,受灾体的自身特性和易损性等方面分析;救灾物资储备基地的区位选择主要从交通(高速公路、铁路、航空网络且辐射广泛互不重叠)、灾发地与救灾物资储备基地的距离、通讯网络、救灾物资的种类和数量、救灾人员和设备、地租与经济水平、应急能力和应急机制等方面考虑。当然,建立答题模式后,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不分清红皂白把所有的要素堆在一起。要教会学生学会如何筛选与问题相关的因素,因时、因地、因灾种、因具体材料、信息而定,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看到同一类自然灾害在不同地区的成因、危害程度不同,同一省区或国家自然灾害地域差异显著。因此在建立思维模式的同时,又要打破思维定式,既要看到地理环境的整体性,又要注意地理环境的地域分异。

2.强调自主学习及案例的开发

教师要有意识为学生创造自主学习的条件,引导学生主动参与教学过程,变课堂为学堂。对于每一类自然灾害学习,教师只需讲其中一种或两种灾害的学习方法和模式,没有必要面面俱到,应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如学习气象灾害,教师只需交给学生学习热带气旋的成因、分布、危害及防御措施的学习方法和模式,然后分组布置学生自主学习和查询干旱、寒潮、浓雾、沙尘暴、雷电、雪灾、低温冻害、龙卷风等自然灾害,利用课堂时间让学生相互交流自主学习成果,这样既让学生在自主学习和相互交流中获得知识、方法和地理技能,又调动了学生的积极性并节省教学时间。但是对于各类自然灾害的学习,教师必须开发典型的案例和例题进行训练。重视案例在教学中的重要性,同时看到每一个案例的局限性,把课本书当作案例学习,是用教材而不是教教材,最终跳出课本。例如,学习了“中国自然灾害的特点”后,可提供美国自然灾害的图文信息,让学生描述美国自然灾害的特点、为美国划分自然灾害带;学习了气象灾害和水文灾害的危害后,让学生谈谈2013年冬季“极地旋涡”冰冻北美,五大湖的湖冰给当地带来哪些危害?“泰坦尼克号”的沉没与哪些自然灾害有关?总之,在教学过程中,应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在不断开发新的案例中获取知识、提高能力,体验学习的过程,总结学习灾害地理的方法。

四、认真研究考纲和课标要求

1.地理选修5的高考考纲要点

(1)主要自然灾害的类型与分布。自然灾害的主要类型及其特点;人类活动对自然灾害的影响;世界主要自然灾害带的分布。

(2)我国的主要自然灾害。我国主要自然灾害的区域分布;地震、泥石流、滑坡等地质地貌灾害的产生机制与发过程;台风、寒潮、干旱等气象灾害形成原因;虫灾、鼠灾等生物灾害带来的主要危害;台风、寒潮、干旱、洪涝等气象灾害的形成原因。

(3)自然灾害与环境。同一自然灾害造成危害程度的地域差异;我国自然灾害多发区的自然环境特点。

(4)防灾与减灾。地理信息技术在自然灾害预测、灾情监测和评估中的作用;应对自然灾害的方法和应急措施。

2.地理选修5的课标要求

(1)列举和举例类:列举自然灾害的主要类型;列举虫灾、鼠灾等生物灾害带来的主要危害;举例说明中国防灾减灾的主要成就;举例说明地理信息技术在自然灾害预测、灾情监测和评估中的作用;以1、2种自然灾害为例,列举适当的方法或应对措施。

(2)简述类:简述自然灾害及其主要特点;简述我国主要自然灾害的区域分布;简述地震、泥石流、滑坡等地质地貌灾害的产生机制与发生过程;简述展望人类利用高科技趋利避害的远景。

当前自然灾害的特点第8篇

[关键词]近十年;中国;自然灾害史

[作者简介]王欣欣,吉林大学文学院历史系博士研究生;杨超,吉林大学文学院历史系硕士研究生,吉林长春130012

[中图分类号】X4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728(2013)01—0077-04

自然灾害是历朝历代均存在的问题,它涉及到国家的兴盛存亡、社会安定与民生之安危,是历史学研究领域中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近十年来,由于自然灾害频发,自然灾害史的研究引起了学者的广泛重视。研究自然灾害史,对于我们总结历史经验,对于当前的防灾、减灾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借鉴作用。本文试对近十年来有关中国的自然灾害史(即秦至晚清)的研究进行一次总结。

一、中国自然灾害史研究总述

对中国自然灾害史作全面性、整体性研究的著作有:袁祖亮就起自秦朝,止于清代末年的我国历史上数千年来所发生的主要自然灾害——水灾、旱灾、风灾、雹灾、疫病灾害、地震、虫灾、雪冻等灾害的具体情况、时空分布、频次规律、波及区域、危害程度、相互影响及其有关规律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探讨。宋正海将我国古代的自然灾害分为地象、气象、水象、动物象、植物象、人体象等6种类型,其分类方法独具特色。骈宇骞为研究古代灾害史提供了系统的第一手资料。此类著作还有卜风贤的《农业灾荒论》(中国农业出版社,2006年),贾荣贵、郝治清主编的《中国古代自然灾害与对策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年)。

自然灾害断代史的研究成果也较多,著作有:曹树基《田祖有神——明清以来的自然灾害及其社会应对机制》(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康沛竹《灾荒与晚清政治》(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阎守诚主编的《危机与应对:自然灾害与唐代社会》(人民出版社,2008年),王林主编的《山东近代灾荒史》(齐鲁书社,2004年)。相关的论文有,武玉环就金代自然灾害的主要类型、时空分布与基本规律等问题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探讨,认为金生的自然灾害主要有水、旱、蝗虫、地震、风、冰冻霜雪寒等,这些自然灾害的发生有鲜明的季节性与地域性特点,而且表现出逐步蔓延、渐渐扩大的趋势。还有王东《自然灾害与党项社会——论宋初夏州政权的经营》(《宁夏社会科学》2011年第5期),胡卫伟的《明初自然灾害与政府对策》(《肇庆学院学报》2005年第6期)。值得注意的是,区域性自然灾害断代史的研究,使得我国自然灾害史的研究更加精细、深入。此类著作有于德源《北京历史灾荒灾害纪年(公元前80年—公元1948年)》(学苑出版社,2004年),张崇旺《明清时期江淮地区的自然灾害与社会经济》(福建人民出版社,2006年)。论文有吴嫒嫒利用方志、明清实录、徽州文书以及家谱中的有关史料对明清徽州社会的灾害概况进行了梳理,对当地所见的十余种灾害从危害形式、易发季节、灾害原因、当地的应对措施等方面进行了分析。此类论文还有何孝荣《明代北京地区自然灾害研究》(《西南师范大学学报》2006年第6期),李自华《清代婺源的自然灾害与地方社会自救》(《农业考古》,2003年第1期),徐国利的《清代中叶安徽省淮河流域的自然灾害及其危害》(《安徽大学学报》2003年第6期)和《清朝中期安徽淮河流域的自然灾害、成因及其危害》(《学术界》2004年增刊),刘海岩《近代华北自然灾害与天津边缘化的贫民阶层》(《天津师范大学学报》2004年第2期),于志勇《清代内蒙古西部地区的自然灾害浅析》(《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2004年第4期),包红梅《清代内蒙古地区灾荒成因分析》(《前沿》2004年第4期),徐心希的《清代闵台地区自然灾害及其救治办法研究》(《自然灾害学报》2004年第6期)和《清朝前期(1644—1839)湖南灾荒频仍的社会原因探析》(《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2007年第2期),刘树友、王文涛《清末民国时期秦东地区自然灾害的预防及救治》(《商洛学院学报》2006年第3期)和王文涛、刘树友《清末民国时期秦东地区自然灾害的严重后果》(《渭南师范学院学报》2006年第6期),赖莉云《晚清广西的自然灾害及其赈灾政策》(《广西民族大学学报》2006年第2期),杨果、陈曦《宋元时期江汉平原自然灾害探析:种类、分布、影响》(《华中科技大学学报》2007年第1期),赵崔莉《清代皖江圩区自然灾害论略》(《安庆师范学院学报》2007年第3期),孙爱贞《北宋陕西路自然灾害状况及原因分析》(《丝绸之路》2011年第12期)。

二、关于水旱灾害的研究

水太多会使水灾频发,水太少又会引发干旱。水灾和旱灾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密不可分。张崇旺从灾害社会经济史的角度出发,对明清时期江淮地区的水旱灾害与农业耕作关系作了深入探讨。此外,还有倪玉平《水旱灾害与清代政府行为》(《南京社会科学》2002年第6期),曹才瑞、曹丽芳《近500年来山西中部地区旱涝的阶段性准周期演变规律初探》(《山西区域社会史研讨会论文集》,2003年),顾宏义《明清时期舒城地区水旱灾害及其成因》(《河南科技大学学报》2006年第2期),吴嫒嫒《明清徽州的水旱灾害与粮食种植》(《古今农业》2007年第2期)。

有关水灾的研究成果,在中国各种自然灾害史研究中最为丰富。对于我国传说时代所发生的水灾,王建军等《“洪水神话”与考古发现的对应试证》(《平顶山师专学报》2002年第3期),袁宝印《北京平原晚第四纪堆积期与史前大洪水》(《第四纪研究》2002年第5期),毛曦《中国传说时代洪水问题新探》(《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2002年第2期),夏正楷等《我国北方4KaB.P.前后异常洪水事件的初步研究》(《第四纪研究》2003年第6期),吴文祥等《夏朝前夕洪水发生的可能性及大禹治水真相》(《第四纪研究》2005年第6期),等等,他们普遍认同了大禹治水历史事件的真实内涵,对史前洪水的发生原因进行了探讨,对大禹治水的主要地域进行了考查。

袁野根据现代科学理论重新划分了唐代洪涝灾害的种类,并对史料进行考订,分析总结了各类洪涝灾害的数量、特点和发生原因,统计唐代洪涝灾害的时空分布,清晰地将唐代水灾分布展现出来。还有杨鹏《古代湖南水灾研究》(《湘潭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3年第1期),薛瑞泽《六朝时期的水灾及救助》(《金陵职业大学学报》2003年第9期)。

从地区的角度出发,行龙通过田野考察和文献解读,对明清晋水流域,特别是“峪水为灾”的现象进行了研究。此类论文还有和希格《论金代黄河之泛滥及其治理》(《内蒙古大学学报》2002年第2期),文廷海《明清时期嘉陵江流域洪灾研究》(《四川师范学院学报》2002年第1期),刘洪升《唐宋以来海河流域水灾频繁原因分析》(《河北大学学报》2002年第1期),李亚《历史时期濒水城市水灾问题初探——以北宋开封为例》(《华中科技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年第5期),王尚义、任世芳《两汉黄河水患与河口龙门间土地利用之关系》(《中国农史》2003年第3期),张文安、高伟洁《管窥明清时期郑州水患》(《中州今古》2003年第3期),王化昆《唐代洛阳的水害》(《河南科技大学学报》2003年第3期),伍海平、曾素华《黄河水灾与泗州城湮没》(《学术界》2004年增刊),岑松《清代岷江流域洪灾成因略论》(《乐山师范学院学报》2005年第6期),郭志安、李京龙《略论北宋黄河水患下的河北水环境变迁》(《保定学院学报》2010年第2期),李卓仑等《1869年长江中下游地区水灾时空分布及天气特征》(《长江流域资源与环境》2010年第Z1期),刘锡涛、陈雅妍《福建明代水灾的时空分布》(《福建地理》2004年第1期),李健《明代云南地区水灾问题初探》(《甘肃农业》2006年第11期),徐新创、刘成武《明清时期江汉平原洪涝灾害特征及其成因分析》(《咸宁学院学报》2011年第4期),吴启琳《明清时期丰城水灾与灾后社会应对》(《西南科技大学学报》2011年第1期),苏慧慧《清代时期汾河中游地区洪涝灾害研究》(《干旱区资源与环境》2011年第1期),朱诚《长江三角洲及其附近地区两千年来水灾的研究》(《自然灾害学报》2011年第4期)。

相比于水灾的研究,有关旱灾的研究则略显薄弱。李明志、袁嘉祖根据有关历史文献、气象资料、报表和地方志的统计结果,在15~19世纪全国共发生旱灾15次,总历时49年,其中14次伴有瘟疫。张正明、张梅梅将明代到清代道光二十年(1368—1840年)期间,山西全省性旱涝灾及相应的农业收成关系按年列成表格,其中在明代的276年中,有大旱44次,平均每6年一次。张伟兵、史春生利用方志、清官档案、民国报刊以及当代的水利、农业和气象资料,以明清以来的山西省为研究对象,探讨了省区性旱灾等级划分方法,即以县级政区为基本分析单元,采用自下而上的等级划分方法。同类论文还有杨鹏《古代湖南旱灾研究(至1644年)》(《湖南工程学院学报》2002年第4期),谭徐明《近500年我国特大旱灾的研究》(《防灾减灾工程学报》2003年第2期),向安强、贾兵强《略论明清以来河南旱灾》(《农业考古》2005年第3期),朱浒《地方系谱向国家场域的蔓延——1900—1901年的陕西旱灾与义赈》(《清史研究》2006年第2期),杨松水、朱定秀、孙玮《从嘉庆甲戌年皖中旱灾赈济看清代社会救助的特点》(《淮北师范大学学报》2007年第3期)。

三、地震

2003年恰逢洪洞地震700周年,《山西地震》第3期刊发了6篇论文。王汝雕《从新史料看元大德七年山西洪洞大地震》,郭增建、吴瑾冰《1303年山西洪洞8级大地震有关问题的讨论》,徐道一《1303年山西洪洞8级大地震的时间间隔多为25a的倍数》,赵晋泉、张大卫等《1303年山西洪洞8级大地震郇堡地滑之研究》,中国科学院地球物理研究所、山西省地震队宏观调查组联合调查组《1303年9月17日山西省洪赵县地震考察报告》,苏宗正、袁正明、赵晋泉《1303年山西洪洞8级大地震研究综述》,分别就1303年洪洞大地震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探讨。

周宏伟探讨了公元前186年武都道大地震及对古汉水变迁的影响。韩毅从科学社会学的角度出发,对宋代地震的时间、位置、强度、次数、构造体系等,进行了梳理与分析。曹娜通过对历史地震资料的重新考证和表氏新旧县城遗址的实地考察,对公元180年表氏地震的震中位置作出了修正。此类文章还有陶君丽、光春云《1303年洪洞地震的赈灾对策》(《中国地震》2004年第3期),赵兰亮《清至民国时期山东震灾的初步数量分析》(《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02年第1期),童圣江《唐代地震灾害时空分布初探》(《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02年第4期),任美锷《4280aB.P.太行山大地震与大禹治水后(4070aB.P.)的黄河下游河道》(《地理科学》2002年第5期),赵令志《乾隆三年宁夏府地震考》(《宁夏社会科学》2004年第4期),江在雄《明清时期西昌三次地震救助措施及社会影响》(《四川地震》2005年第2期),王曙明《试论乾隆三年宁夏府大地震的荒政实施》(《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报》2007年第4期),薛瑞泽《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地质灾害》(《晋中学院学报》2007年第4期),么振华《唐人对地震的认识与存恤》(《唐都学刊》2008年第6期)。

四、关于蝗灾的研究

蝗灾是中国古代三大自然灾害之一,学者对此问题研究已久。由于邵永钟已撰写《中国历代蝗灾与治蝗研究述评》(《中国史研究动态》2005年第2期),故与之相关的研究成果,本文不再赘述。勾利军、彭展认为唐代黄河中下游地区是蝗灾最为严重的地区,而且蝗灾有向江淮一带扩散的趋势。陈业新就明至民国时期,淮河流域中游皖北地区近20个州县所发生的蝗灾次数、时空分布、原因等基本情况进行了初步的探讨,指出在时间序列、空间地域分布上,都有显著的不均衡特征。此外,陈辉《汉代蝗灾救治措施略论》(《重庆科技学院学报》2009年第3期),王芙蓉、续敏《晋代蝗灾初探》(《乐山师范学院学报》2007年第1期),章义和《魏晋南北朝时期蝗灾述论》(《许昌学院学报》2005年第1期),陈鑫《北宋蝗灾浅探》(《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2008年第4期),黄繁光《蝗灾对宋代社会的影响》(《宋史研究论文集》,云南大学出版社,2009年),李为香《清代济南地区旱蝗灾害与地方信仰》(《济南大学学报》2010年第3期),孟静静、赵景波《关中地区清代蝗灾变化研究》(《自然灾害学报》2011年第3期),也就蝗灾问题进行了研究。

五、关于其他自然灾害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