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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学的研究赏析八篇

时间:2023-08-02 16:37:21

伦理学的研究

伦理学的研究第1篇

长期以来,西方经济学理论一直受到“休谟命题”的影响。西方哲学家,也是历史学家和经济学家的大卫·休谟,在《论人的本质》一书中,提出了一个著名的哲学命题,即“一个人不能从是中推论出应该是”,这就是所谓的“休谟命题”。休谟依据“是——应该是”的二分法的区分,对本来存在密切关联的事实领域和价值领域之间,来了个一刀切的区分,因此,被人们喻为“休谟的铡刀”。因此,西方经济学围绕经济学的研究要不要或说应该不应该涉及伦理道德和价值判断的问题,展开了长期而又激烈的争论。实证经济学是西方经济学的主流学派,他们强调经济学不是伦理学的“奴婢”或附属品,认为经济学主要是研究经济发展过程的客观规律,而不是制定或实践道德规范,同时,作为市场经济行为主体的人,也是一种“纯经济动物”,因此,经济学家无需重视“道德关怀”。

规范经济学,作为西方经济学的异端学派,他们批评主流经济学派对道德的“遗忘”,强调经济学不可能摆脱道德的“纠缠”,不可能离开伦理道德原则和回避价值判断。如新剑桥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英国著名经济学家琼·罗宾逊夫人和当代新制度经济学派的冈·缪尔达尔等,认为实证经济学与规范经济学之间并不存在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经济学决不可能是一门“纯粹”的科学。

那么,经济学与伦理学之间可以沟通的桥梁又是什么?或者说两者之间的交汇点在哪里?这也正是我们探讨经济伦理学的切入点。

1998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阿马蒂亚·森在《伦理学与经济学》一书中对这一问题作了有益的探索。乔治·恩德利教授在《面向行为的经济伦理学》一书中指出:“他(指阿马蒂亚·森,作者注)在伦理学和经济学两方面的学术成就都是杰出的。而且,他非常精细地探索了两者之间的交汇处,建立了一些桥梁,这些桥梁使得不同的观点彼此之间更有意义。”约翰·勒蒂奇在《伦理学与经济学》一书的前言中这样讲:“对于那些关心当代经济学与道德哲学之间的经济学家、哲学和政治学家们来说,这本书可谓是一个思想‘宝库’。”“在全新的意义上,他阐述了一般均衡经济学能够对道德哲学分析所做出的贡献,道德哲学和福利经济学能够对主流经济学所做出的贡献。”

1.阿马蒂亚·森首先论证了经济学与伦理学这一严重分离,以及这一分离如何铸就了当代经济学的一大缺陷。阿马蒂亚·森认为,随着现代经济学与伦理学之间隔阂的不断加深,现代经济学已经出现了严重的贫困化现象。揭示这一隔阂的本质,就显得特别重要。他认为必须澄清两点:一是正确认识和评价“工程学”方法在经济学中的应用问题。“工程学”的探索主要专注于逻辑的问题:在一些非常简单的行为假定中,为了最大效率地达到从别处给定的目标,一个人应当选择什么手段。正是由于“工程学”方法的广泛应用,使经济学可以对很多现实问题提供较好的理解和解释,因为经济学中确实存在大量需要关注的逻辑问题,即使在狭隘解释的非伦理人类动机观和行为观的有限形式中,这些逻辑问题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有效的解释。如一般均衡理论所研究的是市场关系中的生产和交易活动,虽然这些理论非常抽象、简单,而且对人类行为的看法也非常狭隘,但是,它们毕竟使我们对社会相互依赖性本质的理解更加容易了,这一点是毫无疑义的。同时,他还认为,即使那些回避了伦理考虑的、极为狭隘的行为动机描述,也有助于我们对经济学中许多重要的、社会关系本质问题的理解。也就是说,他并不认为,“没有伦理考虑的方法就必定使经济学失效”。但是,他所强调的是,“经济学,正如它已经表现出的那样,可以通过更多、更明确地关注影响人类行为的伦理学思考而变得更有说服力,我的目的并不是要列举经济学已经取得的成就和正在进行的研究,而是要提出更高的要求”。

需要澄清的第二点是,由经济学与伦理学之间不断加深的隔阂所造成的损失具有两面性。因忽视“伦理相关的动机观”和“伦理相关的社会成就观”而给经济学所带来的损失;经济学中的“工程学”方法,也是可以用于现代伦理研究的,因此,两个学科的分离,对于伦理学来说也是一件非常不幸的事情。

2.经济行为和动机。阿马蒂亚·森指出,“理性行为”假设在现代经济学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但他认为,即使标准经济学关于理性行为的描述被认为是正确的,从而被人们普遍接受,也不一定意味着人们一定会实际地按照其行为。因为现实世界是丰富多彩的,人的行为动机也是多样的。他说,一种理性观会承认其他行为模式,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最终目标和约束条件被充分认定,理性行为假设自身也不足以把握某些‘必需的’的实际行为;必须把理性行为等同于实际行为(无论理性行为如何定义)的问题与理性行为的内容问题加以区别,这两个问题虽有联系,但它们之间的差别还是相当大的。这两个特征在标准经济学中,实际上是作为一种补充的方式被使用的。通过一个共生的过程,这二者都被用于描述人类实际行为的特性:(1)把理性行为等同于实际行为;(2)以一种相当狭隘的方式限定理性行为的性质。

一般来说,在主流经济学中,定义理性行为的方法主要有两种:第一个方法是把理性视为选择的内部一致性,第二个方法是把理性等同于自利最大化。这里的一致性指的是选择和目的的一致。在他看来,理性行为必须要求一定的一致性,但是,一致性自身并不是理性行为的充分条件。因为选择是否具有一致性,不仅取决于我们对这些选择的解释,而且还取决于这些选择的某些外部条件,如我们的偏好、目的、价值观和动机。

定义理性的第二种方法是自利最大化。理性的自利解释有着非常悠久的历史,在好几个世纪中,它一直是主流经济学的核心特征。自利理性观意味着对“伦理相关”动机观的断然拒绝。阿马蒂亚·森对此作了有说服力的批评。他说:“把所有人都自私看成是现实的可能是一个错误;但把所有人都自私看成是理性的要求则非常愚蠢。”日本市场经济在生产效率方面所取得的成功,曾经被当作是自利理论的证据,但是一个自由市场经济的成功根本不可能告诉我们,在这样的经济中,潜伏在经济行为主体背后的行为动机到底是什么。事实上,有大量的经验证据表明,责任感、忠诚和友善这些偏离自利行为的伦理考虑在其工业成功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他想着重提出的是,说自利行为在大量的日常决策中不起主要作用肯定是荒诞的。事实上,如果不是自利在我们的选择中起了决定性的作用,正常的经济交易活动就会停止。真正的问题应该在于,是否存在着动机的多元性,或者说,自利是否能成为人类行为的惟一动机。这里,他触及到了一个人们似乎都知道但尚未彻底澄清的大问题,即对亚当·斯密提出的追求个人利益的“经济人”的重新讨论。

长期以来,亚当·斯密被不少经济学家尊崇为自利的“宗师”,但这与他实际提倡的正好相反。在讨论自利行为问题时,区分以下两个不同性质的问题是非常重要的:第一,人们的实际行为是否惟一地按照自利的方式行事;第二,如果人们惟一地按照自利的方式行事,他们能否取得某种特定意义上的成功,比如这样一种或者那样一种的效率。这两个问题都与亚当·斯密有关。因此,人们常常引用亚当·斯密关于自利行为的普遍性和有效性的观点。事实上,并没有证据表明他相信这两个命题中的任何一个。首先,同情心和自律在亚当·斯密的善行概念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如他所说,“根据斯多葛学派的理论,人们不应该把自己看作某一离群索居的、孤立的个人,而应该把自己看成是世界的一个公民,是自然界巨大的国民总体中的一员”,而且,“为了这个大团体的利益,人们应当随时心甘情愿地牺牲自己的微小利益”。“人道、公正、慷慨大方和热心公益是最有益于他人的品质”。但在拥护亚当·斯密关于自利以及自利成效的经济学家们的著作中,亚当·斯密的“同情心”不见了。斯密看到的,也是任何一个人都能看到的,大多数人的行为确是受自利引导的,其中一些行为也的确产生了良好的效果。而且,在论述市场中,正常的交易活动为什么会发生?如何被完成及为什么会有分工等,斯密强调了互惠贸易的普遍性,但这些并不表明,对于一个美好的社会来说,对于挽救经济来说,他并没有满足于建立在某种单一的动机之上。他曾指责伊壁鸠鲁试图把美德视为精明,并斥责某些“哲学家们”试图把所有事情都简化为某种单一的美德。通过上述分析,阿马蒂亚·森认为,在现代经济学的发展中,人们对亚当·斯密关于人类行为动机与市场复杂性的曲解,以及对他关于道德情操与行为伦理分析的忽视,恰好与在现代经济学发展中所出现的经济学与伦理学之间的分离相吻合。“实际上,道德哲学家和先驱经济学家们并没有提倡一种精神分裂式的生活,是现代经济学家把亚当·斯密关于人类行为的看法狭隘化了,从而铸就了当代经济理论上的一个主要缺陷,经济学的贫困化主要是由于经济学与伦理学的分离而造成的。”

3.经济判断和道德哲学。阿马蒂亚·森在依据人们对福利经济学与预测经济学不同关注程度上的分析,指出经济判断与道德哲学相通的方面和不同的方面。在古典经济学中,本来并不存在福利经济学和其他经济学研究的严格界限,后来,随着对在经济学中所使用的伦理学的怀疑不断增加,福利经济学变得越来越不明朗了。现代福利经济学的标准定理是建立在一个结合体中,它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追求自利的行为假设;二是一些以效用为基础的社会成就判断准则。传统福利经济学准则曾经是简单效用主义者的准则,即判断成功与否的依据是效用总和,除此之外,其他任何东西都不具有内在价值。由于离开了伦理分析,这些理论显得非常肤浅和狭隘。在19世纪30年代,以罗宾斯为代表的一些学者激烈批评个人之间的效用比较,认为这是“规范的”或“伦理的”考虑,是没有意义的,从此,福利经济学走上了更为狭窄的道路。随着反伦理主义的发展,福利经济学拒绝了个人之间的效用比较,剩下的准则,只有帕累托最优了。

帕累托最优是经济学家们普遍认同的一种对经济运行理想境界的经济学描述,这是由19世纪意大利经济学家帕累托用严密的逻辑和数学方式作出的。帕累托深受英国功利主义哲学的影响,它认为功利主义创始人边沁提出的“最大多数人的最大福利”的原则,也是经济学家应该追求的理想境界。在帕累托最优中,资源和财富在每一种用途和每一个人之间实现了最优配置,社会福利实现了最大化,以致没有人愿意改变这一状态。帕累托最优有时也被称为“经济效率”。阿马蒂亚·森认为,有时这种称谓是恰当的,因为帕累托最优所涉及的仅仅是效用范畴内的效率,而不重视效用分配方面的考虑。这一术语又是不幸的,因为这里分析的焦点仍然是效用,这是早期效用主义传统留下的遗产。那么,在为福利经济学所限定的狭窄范畴内,由于帕累托最优成为判断的惟一准则,追求自利的行为成为经济选择的惟一基础。他进而揭示了福利经济学基本定理,将完全竞争条件下的市场均衡结果与帕累托最优联系起来,深刻地描述了价格机制运行的规律,清晰地说明了建立在人们追求自利基础上的贸易、生产和消费的互惠本质,解释了市场机制中的有关的主要经济关系。所以,尽管帕累托最优有着普遍的重要性,但这一准则仅是评价社会成就的一个极有局限的方法。就福利经济学基本定理的意义,他特别提出有一点需要澄清。关于总体社会最优必须是帕累托最优的理论基础是,如果某一种变化有利于每一个人,那么对于这个社会来说它就必定是一个好的变化。在一定意义上,这一概念是正确的,但是要明确地把效用与利益区分开来却是不容易的。相反,如果利益被解释为效用之外的其他东西,那么,帕累托最优——用个人效用来定义——不仅不是总体社会最优的充分条件,甚至连必要条件也不是。这些分析表明,帕累托最优在福利经济学中的神圣地位是与功利主义在传统福利经济学中的神圣地位密切联系在一起的。比如,对权利概念的理解也是这样,这是经济理论中常常涉及到的,如自然禀赋、交换和契约都会涉及到不同类型的权利。然而,在功利主义的传统中,这些权利只是被当作获取其他东西的工具,尤其是当作获得效用的工具。也就是说,传统功利主义只是按照权利取得理想的结果的能力来判断权利,而并没有赋予权利的满足以内在的重要性,可以说,权利满足本身被忽视了。这一传统已经被带入福利经济学的后功利主义阶段,在这里,人们所关注的只是帕累托最优和效率。在经济分析中,较为典型的看法是,权利仅被当作纯粹的法律实体,只具有工具价值而没有任何内在价值。

阿马蒂亚·森认为,与福利经济学和预测经济学有密切联系的伦理思想十分丰富,远比人们在传统上已经认识的或假设的更为丰富。只是一些经济学理论把许多有意义的伦理思想排斥在经济评价和行为预测之外。他还强调说明,我们迫切需要对变量集合和变量的影响集合进行补救性扩展,以便把经济分析中意义的变量及其影响,如伦理,也考虑进去。对于伦理学来说,许多伦理问题也具有我们所称之为“工程学”方面的因素,它们中间的一些也的确涉及到经济关系。这是伦理研究应注意的。除了经济推理的直接应用之外,经济学对相互依赖和相互联系这类逻辑问题的重视和研究还具有方法论方面的意义。他一再强调,通过更多地关注伦理学,福利经济学可以得到极大的丰富,预测经济学和描述经济学也可以从中受益。同时,伦理学与经济学更紧密的结合,也可以使伦理学的研究大受裨益。

4.经济伦理学的研究纬度。阿马蒂亚·森的观点给我们目前正在进行的经济伦理研究提供了以下启示:(1)伦理对于经济来说,它不是一种外部的力量,而是经济增长的内生变量。因此,经济伦理研究应该注重经济运行过程的分析,经济增长各变量及各变量之间的关系研究,尤其应该注意的是道德这一变量或因素在其中的地位、作用与影响。如人的道德观念与素养在经济体制改革层面上具有什么样的意义,在企业发展战略、企业管理、企业文化建设等方面,又具有哪些意义。(2)经济伦理研究注重伦理规范的探索,这是十分重要的。问题在于,这些规范的提炼与概括,必须基于客观经济关系中形成的伦理关系。如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等领域中形成的新的伦理关系。这应该说是我们目前经济伦理研究所应思考的。因为经济体制的转型,我国经济生活领域出现了许多新的复杂的伦理关系。而且,如果对这些新的伦理关系没有认真而又全面的把握,经济伦理规范的客观性与科学性就难以充分保证。阿马蒂亚·森几次提到经济学理论有其局限性,但他并没有完全否定局限性的合理意义。如他讲的一些经济理论是建立在不完全的经济关系基础之上,仅就这些,也可供伦理学研究参照。(3)经济伦理研究,应当合理地将认知层面与规范层面相结合。一方面要认识、理解经济活动、经济关系以及企业实践等“是什么”的问题,另一方面要有科学合理的伦理规范方向,解决“应当怎样”的问题,这两者同样重要。研究中,认知层面与规范层面应当加以区别,但不应分裂成两个独立的东西。否则,经济伦理就不可能是“内在的”或“科学的”,要么两者之间的界限模糊不清,使得事实陈述与规范陈述都变得没有意义。因此,认知层面与规范层面的整合,显得特别重要。应该说,其中还有很多难点问题需要探讨。(4)经济与伦理之间的交汇点之一,或者说结合点之一,是“伦理相关的动机观”和“伦理相关的社会成就观”的价值分析与价值判断问题。如对人的行为的假设,自利是人的行为中重要的动机,但决不是惟一动机:对社会成就判断,除了效用、利益等之外,还与善和正义这样的伦理问题分不开,与人应当怎样生活以及什么是正义的社会分不开。显然,这些是道德价值判断的问题,同样是经济伦理研究的终极关怀问题。(5)经济伦理研究应真正深入到经济理论和经济实践中。阿马蒂亚·森在本书中主要阐述的是经济学脱离伦理学从而走向贫困化的问题,同时,他也几次谈到经济学与伦理学的分离,也给伦理学带来了不幸。这就提示我们今天的经济伦理研究,如果不能在经济学与伦理学之间找到相通的语境,不能更好地把经济学一些行之有效的方法,如“工程学”的逻辑分析方法、实证的方法运用到经济伦理研究中去,那么,两者的分离同样会导致经济伦理研究的贫困化。

参考文献

伦理学的研究第2篇

关键词:高职护理;伦理;法律教学 

中图分类号:G434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2095-9214(2016)07-0172-01前言 

近年来,我国的医疗卫生事业有了全新的改变,医学模式更注重人性化体验,随着医疗卫生机构数量的增多和竞争的加剧,相关机构对护理人员也有了更高的要求。护理专业毕业的高职生不仅要掌握扎实的理论基础,拥有熟练的操作技能,还需要具备良好的道德修养,能够关注病人的心理,通过法律的科学运用和伦理道德的引入减少医疗纠纷。据数据显示,我国某医院由于护理人员缺乏法学和伦理知识造成的纠纷比例高达60%以上。针对这样的情况,本文就结合高职护理教学的现状,从伦理和法律上加以探究,从而进一步完善教学。 

一、高职护理教学现状 

高职护理专业是我国护理学非常重要的一门课程,所谓的护理不仅要关注病人的健康和身体的恢复情况,还要关心他们的心理变化,控制好病人情绪的波动,给他们心里上的慰藉。现如今,我国的医患关系相对紧张,病人与医生经常出现纠纷,究其原因主要是在于护理人员的法律意识淡薄,缺乏伦理知识。特别是一些高职院校,受到传统教学思路的影响,在教学过程中过分强调理论知识的传授,忽视了对学生进行有关法规的介绍,导致学生的操作能力过关可是却不能更好的开展人文关怀。与此同时,高职院校开设的医疗法律和伦理课程也相对较少,不能将护理专业与实际相结合。 

二、研究对象与方法 

本文的研究对象是我国职业技术学校的学生,他们来自不同的十所大学,参与问卷调查的医院均为二级甲等医院。 

调查18所高校高职护理专业的人才培养计划中有关卫生法学、护理伦理学课程开设和学时数量,课程包括哲学、毛泽东思想、法律基础知识等等。在统计中对各类资料进行的整合,采用X2的方式进行检验,对比分析职业技术学院和综合性大学中的高职学院护理专业开设卫生法学及伦理学课程的差异。 

三、结果分析 

通过研究,能够分析出结果,即卫生法学课程职业技术学院开设率高于综合性大学,一年级时学生最原意学的三门政治法律类课程从高到低依次是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概论,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卫生法学与伦理学,而三年级时从高到低依次是卫生法学与伦理学、法律基础、哲学。高年级学生更有意愿学习护理伦理和法律知识,他们的综合素养也较高。 

四、课程研究与设置 

(一)要加强高职护理学伦理与法律课程的设置 

伦理与法律直接关系到医院的护理水平,与整个医院的发展都密切相关。高职院校要根据目前的治疗情况和医患纠纷的情况,不断增加伦理和法学课程方数量,科学的规划课程安排,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 

(二)制定完善的课程计划 

伦理与法律课程的开展,提高护理的质量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学校要制定完善的教学计划,将学生的课程划分清晰,设立责任制,定期带领学生进行实践,并将选修课程纳入其中,提高学生对法律与伦理学科的重视度。 

(三)创新课程教学方法 

创新是进步的源泉,是发展的动力和基础。高职护理专业课程的设置不仅要全面,在加入伦理与法律知识的同时还要改变过去单一的教学模式,采用新型的方法组织课堂,利用辩论、实践、讨论等方式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深入渗透有关护理知识与法律的内容,并细化相关知识,根据患者的不同安排教学,针对妇女和儿童等人群可单独进行教学,统一护理计划、报告的书写方式,更好的落实权力和责任。 

结束语 

总而言之,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逐步完善的大背景下,我国的医疗卫生教育必须坚持革新,对高职护理专业进行调整。首先要做好分析和调查工作,明确当前的教育现状,找到问题所在。然后在通过分析对结果进行探究,合理安排课程的数量,根据学生法律知识欠缺的特点设置课程,创新教学方法来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从而避免医患纠纷,保证课程设置的合理性。 

本文来自省级课题“高职护理专业学生通用能力培养与通识教育课程体系构建的研究与实践”,课题编码15CZY46。 

参考文献: 

[1]丁建云,王程,王丽华.山东省高职护生核心能力现状调查研究[J].现代教育,2015,08:27-28. 

伦理学的研究第3篇

 

1944年,黄建中的《比较伦理学》一书阐述了伦理行为与非伦理行为、习俗道德与反省道德、中西道德之异同等内容,成为伦理学史上的一大突破,也填补了伦理学和比较学的交叉学科空白。2007年以来,刘星教授对安全伦理学做了较多的研究,提出安全伦理学的定义、内涵、研究对象及方法等诸多理论,对安全科学和伦理学的发展都产生了重要影响。在对安全科学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吴超等&]在2009年发表了《比较安全学的创立及其框架的构建研究》,首次把比较安全学作为安全科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并对其做了具体的阐述8一9],使得比较安全学这一交叉学科首次在众多的学科门类中系统地‘‘亮相”。但是,对于三者的结合交叉学科—比较安全伦理学,在我国乃至国际上至今仍处于探索甚至空白阶段。此外,在安全伦理学的研究中,不仅需要提取不同时间、区域和文化背景下安全伦理问题的共性,并使之相互借鉴和渗透,而且需要运用比较研究方法对安全伦理体系中彼此联系的不同时空的事、物、环境、人的理念、自控能力等进行对照,从而揭示它们的差异,找出解决具体问题的方法,因此,比较安全伦理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的诞生十分必要。

 

笔者借鉴比较学在其他学科的运用经验及安全伦理学的发展成果,将比较研究方法应用于安全伦理学领域,提出比较安全伦理学的定义、内涵、研究分支及一般模式,尝试对这门新学科进行初步的探索研究。

 

1比较安全伦理学定义

 

比较安全伦理学是一门新兴学科,研究比较安全伦理学需要不断认识、理解、继承、总结和发展与之相关的原理和方法。结合已经发展较成熟的比较伦理学、比较安全学、安全伦理学等学科的基本理论及比较安全伦理学自身的特点M,暂且对这一新兴学科作出如下定义:比较安全伦理学是把比较的方法(如类比、对称、分类等)作为研究的主要方法,以归纳、统计、描述、观察等方法为辅助方法,对不同的国家、民族、地区、行业、文化背景、知识水平等差异性群体的安全伦理观念、安全伦理行为、安全伦理道德水平进行分析,以发现它们异同、联系和特点,并由此揭示安全伦理的普遍规律、得出安全伦理的一般规范,使人们在法律法规覆盖范围之外有所遵循的科学。

 

比较安全伦理学是比较安全学的一个分支学科,是一门融伦理学、比较学、安全科学于一体的交叉学科。

 

2比较安全伦理学的研究范畴(对象)

 

一般来说,安全道德可以用于描述性地指称一个社会、群体(如宗教),或个人所提出的某些安全行为准则;也可以用于规范性地指称在给定条件下,所有理性的人可能提出的安全行为准则,即安全道德包含实然与应然2种不同含义,其实然之义是指安全道德习俗习惯,其应然之义是指经过人们理性反思的安全道德。

 

而比较安全伦理学则是侧重于比较研究安全道德的应然之意的科学。它是一个非正式的公共制度,以不同时空背景的差异性群体的安全伦理观念、安全伦理行为、安全伦理道德水平等为研究对象,关注的是现有安全法律法规所不能涵盖的理性反思,适用于所有理性的个人,规范那些影响到他人的行为,包括通常意义上的安全美德、安全理想及安全道德规则,并将减少安全的“恶”与伤害作为其目标。

 

在这里,笔者把利于安全的行为、动机、心理等统称为安全道德的善,把不利于安全的行为、动机、心理等称为安全道德的恶。在马洛斯需求理论中,人的生存安全被列为最低层次的需求,即只有人的生存安全被保证之后,才会有追求其他需要的可能。在人的所有的目的中,没有比保存生命和安全更为根本的目的,因而这是最大的善。相反,加害他人生命和安全则是最大的恶。

 

3比较安全伦理学的学科分支构建

 

比较安全伦理学学科分支及理论形态的合理划分与内部考察,对于厘清比较安全伦理学的主要理论观点及其流派、从整体上理解比较安全伦理学的研究内容、把握比较安全伦理学自身的逻辑、总结比较安全伦理学发展的得失,都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因为比较安全伦理学既是一门理论性很强,探讨安全理念价值的科学,又是一门应用性极强,研究价值转化的实践性学科,故笔者尝试从理论与应用2个视角对其学科分支及理论形态进行初步构建和研究。

 

3.1从理论视角构建

 

比较安全伦理学是一门通过分析比较总结一般规律的学科,它的任务在于对比得出安全道德生活的规范或者原则,具有较强的理论性,因此,通过参考相关学科的内容与体系ai一12,尝试从理论视角给出如下分支并给予简略说明。

 

3.1.1比较安全规范伦理学

 

比较安全规范伦理学是通过比较探讨安全道德善与恶、正当与不正当、应该与不应该间的界限与标准和给人的自身带来心理、生理安全与否的行为、动机,论证安全伦理的价值及规范,以指导和约束人们的安全伦理实践,达到保障人身安全、协调人际关系、完善人类和社会的目的M。比较安全规范伦理学主要有以下几种理论分支:

 

1)比较安全目的论:通过比较方法,以行为所实现的目的、结果安全与否或其安全程度作为评判安全道德善恶的依据的伦理学说,即对的行为在于相比之下结果的最大化或效益的最大化。表现为安全道德的他律性,具有感性主义的特点。

 

2)比较安全义务论:与目的论相反,义务论强调评判安全道德善恶的依据在于对比之下的最初动机,在于行为本身是否是出于想要维护安全道德的义务、应当和责任,是否遵从了一定的安全道德原则和规范,即对的行为在于是否最大程度遵守安全道德原则。表现为安全道德的自律性,具有理性主义的特点。

 

3)比较安全德性论:通过对不同情境下的人的安全意识理念、安全道德等因素的对比,以研究人应该具备怎样的安全理念以及解决如何完善安全观才能安己安人等问题为中心的伦理学,即人们的正确的行为必须遵循适度和中道的理性原则,这是判断某一行为安全道德价值的最根本的标准。

 

3.1.2比较安全元伦理学

 

比较安全元伦理学不制定安全行为规范,不关注安全道德的实际内容,而是应用语言学和逻辑学的方法,对比研究安全的善与恶、正当与不正当,对比分析安全义务等伦理概念的涵义,对比解决应该如何与事实如何的关系等涉及安全道德判断的逻辑问题,可为安全道德规范的制定提供科学的方法M。

 

参考元伦理学的3种理论,比较安全伦理学有对应以下几种理论:

 

1)比较安全直觉主义:通过人的特殊的安全道德直觉来把握安全概念、安全义务和价值理念等涵义和研究安全道德的善与恶与等问题。

 

2)比较安全情感主义:把安全伦理学当作一种非事实描述的情感、态度或信念的表达,认为它不具备逻辑或科学那样的普遍确定性和逻辑必然性。它主张安全伦理概念不能定义,否认人们能认识安全道德,认为安全道德判断只是个人通过感性对比产生的情感、情绪的表现。

 

3)比较安全规定主义:认为安全道德语言是一种用对比方法研究得出的规定语言,不是人纯主观情感的表达,更不可能从纯粹事实陈述中推论出,而是兼具情感调节和事实描述双重功能的。

 

3.2从应用领域视角构建

 

比较安全伦理学的研究内容重在用比较方法对实际安全伦理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揭示规律或得出规范,是对社会生活各领域进行安全道德审视的科学理论,它归根结底是要应用于社会生活的。从应用视角来看,比较安全伦理学有一个很重要的任务在于,以不同社会领域中出现的重大社会安全问题为出发点,运用比较方法和伦理学及其他相关学科的理论、方法对这些重大社会安全问题的伦理维度进行对比、分析、论证,为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大安全问题的合理解决提供价值反思与安全伦理辩护,从而为这些问题的解决寻求基本的安全道德共识并构建具体的安全道德规范。

 

从应用领域视角构建比较安全伦理学的分支是一种集研究领域的分散性与研究方法的交叉性为主要特征的实践研究方式,研究得出的具有时代价值的安全道德理念往往对很多领域的传统安全职业道德规范起到不可忽视的改造和更新作用。根据比较安全伦理学研究涉及的多个行业,暂且列出如下分支学科:①医学医药行业相对应的比较安全生命伦理学;②社会人文环境相对应的比较安全环境伦理学;③科学技术行业对应的比较安全科技伦理学;

 

④金融证券等行业对应的比较安全经济伦理学;

 

⑤政治公管等行业对应的比较安全政治伦理学;

 

⑥网络游戏开发IT等行业对应的比较安全网络伦理;⑦安全法规对应的比较安全法学伦理学。

 

4比较安全伦理学的研究模式

 

4.1研究的基本程式

 

研究比较安全伦理学要遵循科学的方法和模式。根据比较安全伦理学的特点,把探究模式归纳为以下基本程式:收集整理资料、分类、对比分析、得出结论、返回到实践中检验,成立得出一般比较安全伦理学一般规律规范等结论,不成立则返回重新对比分析得出符合实际的结论(图4)。

 

4.2研究的方法论

 

比较安全伦理学的理论性质与理论方法是内在关联的,它的研究对象与理论使命内在地决定了比较安全伦理学必须创新研究方法。

 

西方伦理学家普遍认为,伦理理论原则在理论思维上的位阶为:理论原则是处于上位的,而实践问题是处于下位的,也就是说前者是处于抽象层次的,而后者是处于具体层次的M。故参考西方伦理学家的分类&6一19,笔者将比较安全伦理学的研究方法从逻辑上划分为3种基本模式:自上而下模式、自下而上模式、双向反思(上下互动)模式。事实上,这也是西方应用伦理学家们迄今为止普遍认同的一种方法论划分方式。

 

通过考察几种具有代表性的方法模式发现,自上而下模式是一种简便高效的理论应用方式,其最突出的理论特征在于对已有安全伦理理论原则的演绎,在这个演绎的过程中,充分表达了对安全伦理原理或原则规范所具权威性的强调。相反,自下而上的模式往往表现出对现成伦理学理论或道德原则规范的权威性的挑战,在思路上更能充分体现比较安全伦理学这样一个新兴学科的创新性。然而从应用视角来看,比较安全伦理学本质上是一种理论反思,双向反思模式既不武断地否定伦理理论的权威性,也不片面地强调“应用”的创造性,它强调平和的、审慎地进行理论修正与规范创造,这一点是自上而下模式与自下而上模式均不可比拟的理论优势。在具体的学科应用中更具专业特色的研究方法也是大量存在的,限于研究目的,就不在此一一考察。

 

5结论

 

笔者将比较研究方法应用于安全科学与伦理学领域,创建了比较安全伦理学这一新的交叉学科,并得出以下结论:

 

1)提出了比较安全伦理学的定义,并确立了比较安全伦理学的主要研究对象及范畴,阐述了其研究模式及方法。

 

2)构建了比较安全伦理学的学科分支,并对其研究内容进行了阐述。从理论视角将其分为比较安全规范伦理学和比较安全元伦理学2个分支;从应用视角将其分为比较安全生命伦理学、比较安全环境伦理学、比较安全科技伦理学、比较安全经济伦理学、比较安全政治伦理学、比较安全网络伦理学、比较安全法学伦理学等分支。

 

3)比较安全伦理学结合了科学理性的对比分析方法和哲学理性的安全及伦理学研究,它处理的问题虽微观,然而肩负的责任却很重大。它涉及人类的生存、生活和生产以及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具有广阔的研究与应用前景。

 

参考文献

 

[1] 黄建中.比较伦理学M .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1944: 3 -8.

 

[2] 刘星.安全伦理学的建构一关于安全伦理哲学研究及其领域的探讨J .中国安全科学学报,2007,17(2) : 22 - 29.

 

[3] 刘星.安全伦理与“道德的”安全管理模式建构J .经济体制改革,2007 (6) : 165 -167.

 

[4] 刘星.安全伦理与安全生产一解析安全伦理命题,制定“道德的”安全生产激励政策J].中国安全科学学报, 2007, 17 (6) : 79 -86.

 

[5] 刘星.加深安全伦理命题研究,推进安全伦理学学科建设一兼论安全伦理学学科建设的几个问题[C].第一届 全国安全科学理论研讨会论文集,2007: 11 -20.

 

[6] 吴超.安全科学学的初步研究J].中国安全科学学报,2007, 17(11) : 5 -15.

 

[7] 吴超,易灿南,胡鸿.比较安全学的创立及其框架的构建研究J].中国安全科学学报,2009, 19(6): 17 -28.

 

[8] 吴超,杨冕.安全科学原理及其结构体系研究J .中国安全科学学报,2012,22(11): 3 -10.

 

[9] 王婷,吴超.安全科学与安全学科研究的新进展[C].第二十届海峡两岸及香港、澳门地区职业安全健康学术研 讨会暨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2012学术年会论文集,2012: 8-12.

 

[10] 陈松,吴超.比较安全教育学的研究[C].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2010年学术年会论文集,2010:73 -78.

 

[11] 高辉.试论伦理学的三种理论形态D].长沙:湖南师范大学,2012.

伦理学的研究第4篇

关键词:和谐 科学伦理 生态伦理 网络伦理 生命伦理

科学技术的进步推动着构建和谐社会的脚步,没有科学技术的社会是滞后的,但是科学技术并不是万能的,如果对其运用不当,那么造成的后果将是我们无法预计的,所以科学技术的发展要在一定的伦理约束下才能为人类生存和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

一、科学伦理掀起的历史进程

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时,化学成果被用作战争、毒气弹等化学武器屠杀了无数的无辜人民。科学家们强烈反对科学成果被用于杀人,倡导“科学要为人道做贡献”,反对化学武器和细菌武器。50年代-80年代这一阶段,针对地球生态环境被破坏,人类面临危险的生存环境,引发了科学伦理问题以及科学家所面临的社会责任。到了90年代开始重点转向信息技术和网络空间的伦理问题;生物技术、基因技术、遗传工程等生命伦理问题。

如今,科学家和全体公民一道,为合理公正地解决而作出了不懈的努力,尽管每个重大问题都未能完善彻底地解决,但毕竟成绩斐然。人类在不断的追求中完善自我,人类的道德境界将更高远更开阔,和谐是人类追求的至上目标。

二、目前热议的科学伦理研究现状

科学伦理问题是从直观的、外显的逐渐演进为隐含的、内在的,伦理问题在更加复杂化和专门化的同时也变得更为意义深远。目前来讲,我国理论界涉略到科技伦理问题的研究已经涉及每一个重要领域,内容复杂不失热点。

(一)生态伦理问题。生态文明是人类文明继续发展的伦理需要,进一步强调人与自然的相互协调、共同发展,倡导生态伦理、生态文明。但是这一共识的争论仍然持续不断,这种争论的焦点主要集中在:第一,探讨生态伦理的理论前提。有人在“人类中心主义”的层面上,主张以人的尺度为价值评价标准,强调人的生存权利与生存价值。第二,关于生态伦理的本质的探讨。从“生物中心主义”或“自然中心主义”的前提出发,生态伦理是人与自然之间所存在的伦理关系。但更多的学者则认为,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归根到底是一种价值关系,而不存在什么伦理关系。

(二)网络伦理问题。这是近年来信息技术发展和互联网延伸而引发的关于信息技术负面影响的伦理问题。譬如,有人从网络的运行和使用层面提出,网络技术的兴起引发了道德边缘化、人际疏远、隐私侵犯等问题。总体而言,人们主要是以现有的伦理观念去审视网络技术所带来的各种道德问题。实际上网络伦理问题,追溯根本还是人的伦理问题,时代进步、科技发展,需要我们对人及人伦之道作出进一步的思考和认识,确立与网络技术发展相适应的伦理观念。

(三)生命伦理问题。这是随着近年来生命科学的迅猛发展,而引起人们的极大关注和激烈争论的问题。随着生命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也给我们的社会带来了许多前所未有的伦理难题,无形之中就要求生命伦理学的研究跳出原有的框架,要从全新的角度去研究现代生命科学发展带来的伦理难题。科学技术的应用消融了人类的多样性、复杂性和整体性;科学技术会导致人伦关系混乱、性别比例失调,以及个人和群体的歧视与侮辱、种族主义的沉渣泛起等问题。有学者指出,从技术的可能性上来看,通过基因工程使人类得以优化的方案在今天还是一个遥不可及的梦想,实际上是一种低估了自然界的高度复杂性的盲目乐观。即使我们具有这种技术条件,我们也没有权利对未来人类的遗传特征进行人为的干预。可我们究竟该如何去理解人的生命与存在?新型的伦理规范到底应该是什么,生命科学的研究和应用从而消除其诸多的负面效应呢?目前尚未有明确而具体的回答。

三、把握时代脉搏,解决科学伦理争论问题的创新提议

近些年来科技不断发展,也在不断的进步,因此由此而来的就是关于科学伦理的争论问题。本文通过运用多元的调查研究方法对科学伦理问题的分析和研究,提出了一下几点:

(一)要对实践和科研进行有效区分。在任何一个社会中,对科学的基础性研究都需要加强,而不应该被削弱。而且我们也越来越能感受到科学的基础性研究是极具重要性的。实际上,我们必须能够冷静的分析出一项研究成果对人类具有怎么样的影响,是有利还是有害?通过科学研究才能得到最真实的答案,而仅仅依靠先验的判断是不能达到这个目的的,而且通常也会出现大量的误差。因为人的知识本身是存在盲区的,而且也不能做到完全的理性。所以我们必须依靠实践来完成。

(二)对感性和理性性具有效的区分。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就以克隆技术为例,来进行分析。科学的不断发展,随之产生了克隆技术,但同时也对生命伦理提出了挑战。纵观历史,人类社会的每一次发展都是在用理性对抗感性的情感。生命的形式就是不断发展,而人们对生命的认知也是在不断加深的。而科学研究就是让人们的认识不断深化的基本手段之一。在我国一些生态主义者认为不论是克隆动物,还是克隆植物,在他们的眼里都是不道德的行为,都是对生命的不尊重,对生命的亵渎。那么由此也可以看出,他们的观点在情感上顾虑并不能成为阻碍生命研究的理由,因为克隆技术并没有被彻底的终止。

(三)正视科学创新和科学伦理的关系。科学伦理并不是指代科学家的伦理责任和社会责任,因为一旦涉及到了科学家的伦理责任,那么就给科学研究划定了范围和,也意味着给科学研究和科学创新划定了范围、设置了障碍。在以前我们也犯过很多的错误,把很多科学发现当成了不好的东西,当做所谓的唯心主义而大肆批判。比如我们对控制论、对相对论、对共振论、以及对量子力学的批判,我们至今我们都会影响深刻,记忆犹新吧。我们并不能做到没有错误,只能尽力去减少犯错误的几率,总结经验和教训,避免重蹈覆辙。

参考文献:

[1]杨通进:走向深层的环保[M].四川人民出版社,2000年10月

[2]许志伟:面对科技,生命何以自处[J].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9(2)

伦理学的研究第5篇

>> 大学的基本学术价值与大学学术研究的社会责任 大学学习中的学术精神与学术训练 我国大学学术权力重构的若干问题研究 大学学术自由、责任与大学的发展 大学学术评价的量化与研究型人才培养 发达国家研究型大学学术发展的经验与启示 大学学术文化建设与研究生创新科研能力的培养 对大学学术性问题的思考 大学学术自由的法律保障与实现 大学学术生态的困境与出路 论大学教学学术的本质与提升 品读大学学人的学术与学养 交互主体性伦理视域下的学术伦理问题研究 医院档案信息化的任务与问题探析 应用任务型教学法的问题与对策 任务型阅读教学的问题与思考 大学英语口语教学中实施任务型教学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当前我国大学学术文化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旅游发展新阶段旅游研究面临的问题与任务 论大学学术自由的内外强制与消解 常见问题解答 当前所在位置:l.

[37]The Wittenberg Honor Council.Wittenberg University Code of Academic Integrity [EB/OL].(2009-05-31)[2010-09-07].www4.wittenberg.edu/academics/academicintegrity/honorcode.pdf.

[38]Office of Academic Integrity University of Waterloo.Toward a Level Playing Field:Enhancing Academic Integrity at the UNIVERSITY OF WATERLOO[EB/OL].(sine die)[2011-02-19].uwaterlooca/academicintegrity/Report/Report_Towards%20a%20Level%20Playing%20Fieldhtml.

[39]University of Toronto Governing Council.Code of Behavior on Academic Matters [EB/OL].(2009-12-03)[2010-01-17].wwwgoverningcouncilutorontoca ? Policies.

伦理学的研究第6篇

众所周知,教育学是以教育现象、教育问题为研究对象,揭示教育教学规律的一门科学。这就很清楚地指明了教育学研究该研究教育现象和教育问题,形成关于教育教学规律的认识。也就是说,一个“教育学”研究,如果揭示了至少一个教育教学规律或其运用逻辑,即通过大量或典型的教育事实(包括理论和实验事实)去论证教育现象中两个或两个以上因素之间的内在逻辑关系,或者能根据特定教育教学规律去解释教育问题并提出对策,就是尽到了教育学研究的伦理责任。反之,就是没有尽到伦理责任。我国的教育学研究历史可谓久远,追求“教育学”的历史也有近百年。其间,不乏有关教育教学规律的真知灼见,但从当代教育学研究状况来看,太多的所谓教育学研究似乎忘记了其伦理责任,这直接导致我们的“教育学”离科学越来越远,教育学的学科信誉度越来越低。在这种情况下,甚至出现了一种奇怪的现象:教育学研究不乐于研究教育教学规律,自然就难以揭示出教育教学规律,久而久之,越来越多的人就认为“教育没规律可研究”、“教育学的学科性本来就低”,几乎成为集体潜意识了。于此,教育学研究就可以理直气壮地不追求教育教学规律了,“按教育教学规律办事”几乎成了黑色幽默。

这种忘记伦理责任的教育学研究有多种表现样式或套路,但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淡视教育教学规律研究――理论研究以悬乎地搬弄概念为旨,应用研究则以机械地拼凑简单的“改革对策”为趣。

样式一是,一味表达价值诉求,画饼式教育学研究泛滥。比如,提“素质教育”,就有许多“研究”不厌其烦地表述素质教育多么好、怎么应该;而为了进一步“创新”,还有人把“素质”换成“全人”、“完人”等等;再比如,一提“主体性教育”、“建构主义”、“教育实践能力”,“主体性教育好”、“要以建构主义为指导”、“应增加教育实践课时”就成了一时教育学研究的共同台词。类似这样,很多“教育学研究”一味表达价值诉求,给人们描画着一个个美好的饼诸如素质教育、全人教育、成功教育、人文教育、愉快教育……而不管这样的“教育”尤其是相较于其他的“教育”的内核是什么,有什么规律去遵循,并该如何在当前的现实中去实现。

样式二是,简单照搬其他学科主张。教育学从来不是孤立的,有众多的学科包括哲学、心理学、生理学等等作为其理论基础。比如赫尔巴特的四阶段教学过程论就建立在其统觉论心理学思想基础上,杜威的经验课程观和“做中学”教学论也是建基于其经验主义哲学。这些建基过程是内在的、有机的,最为根本的是其哲学或心理学思想与教育学研究有明确的界限,即在其哲学或心理学思想之后有实实在在的教育原理或教育措施论述甚至教育实验,其落脚点深深地落在教育中。但现在我国许多教育学研究满篇哲学名人话语,看似在以哲学、伦理学为基础,而实际上更多地是在做哲学、伦理学词汇游戏,几乎都是在得出一个关于“教育要培养**人”或者一种“**教育”,也就是刚刚沾到教育的边就戛然而止了。而且这种游戏还是机械的,因为被其引用的哲学、心理学等思想还没有被论者内化为自己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论者并不能――甚至没有想过要――用自己主张的“**教育思想”解释和分析教育现象包括论者自己的教育行为。作为教育学研究者缺乏反思,尽管他们总是要求教育者好好反思。

样式三是,沉迷于肤浅地介绍他国他地教育经验或模式。教育经验包括他国或他地的经验总结介绍是促进教育和教育学研究发展的重要方式。近些年来,类似“学分制”、“**中学教育模式”在我国教育学研究中非常热门,但热的是介绍其表层做法和操作流程,对学分制或**中学教育模式的内核、适用条件、基本原理等无甚关心,结果弄成了南橘北枳――学分制到了中国成了不伦不类的“学年学分制”,“**中学模式”也没有成功推广开。

教育学研究表达价值诉求是绝对必要的。只是,作为一个“教育学”研究如果只是在表达价值诉求,哪怕它再动听也算不上是一个完整的教育学研究;教育学研究需要哲学、伦理学以及别的相关学科,但若仅停留于这些学科的词汇替换,哪怕再完美的哲学、伦理学演绎终究不是教育学研究。在应用研究上,看起来再科学的对策或经验,如果没有经由教育理论解释,都会只是“无理由”的经验性做法,既无益于教育事业发展,更无助于教育学进步。因此,教育学的健康发展和学科性提升内在地依赖于我们的教育学研究:不仅只热衷于价值诉求表达,还得理性地关照原理诉求,即对任何价值诉求都进一步研究其中规律包括内涵、条件、实施原理。只有这样,教育学研究才是履行了其伦理责任。其实,这也不是一件难不可及的事,它只需要我们的教育学研究者和教育学研究做一些调整。

首先是研究者转变一下姿态。研究者要端正为教育学研究者而不是其他别的什么学的研究者,不再只看着教育的,而是躬下身去进入教育过程,分析教育问题,论证教育命题,在“培养什么人并怎样培养人”上提出系统的认识,成为一个既通天又立地的教育学研究者。同时,正如我们要求教育工作者加强反思那样,教育学研究者自身也应注重反思自己的教育思想主张与教育行为,在反思中不仅能检验、修正和完善理论,也能提升教育研究者自身的教育专业素养。

其次是教育学研究对象要盯住教育中的人特别是教育过程,实实在在地研究教育教学中的规律,并藉此规律探索“如何培养人”,而不仅只盯住“培养什么人”。比如,关于素质教育、主体性教育、建构性教学等,在确认其作为我们的教育改革的应有追求后,就应进入教学过程,紧紧盯住其关键内涵,包括学生素质发展的规律及其影响因素、主体性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具体表现、学生主体性状态可观察到的表征、学生建构过程的具体过程和规律等。又比如,关于教育实践能力培养,就要盯住学生的教育实践实际过程,入微地把握教育专业实践的内涵及教育专业实践能力发展规律,特别是针对当前教育理论学习与实践能力培养脱节、互不支撑的瓶颈性现象,弄清其间的关系,在此基础上提出合理的“加强实践教学”的对策建议。再比如,在借鉴或比较研究中,不只看到外国或外地的经验好就一股脑地去阐述借鉴之道,而先要以本国或本地甚至本人的教育现状为根基,研究这里的教育发生了什么、有什么问题、为什么、需要借鉴什么,同时进入外地经验内部,提炼其中的原理、借鉴的条件,再提出借鉴经验的措施。

伦理学的研究第7篇

关键词:科学精神;科学伦理精神;科学活动的主体;审美之维

Abstract:Theaestheticdimensionofthespiritofscienceethicsincludestwoparts:theaestheticdimensionofnature,andtheaestheticdimensionofinnovation.Theaestheticdimensionofnaturereferstotheobjectdimensionofthespiritofscienceethics,whichistheresultoftheexplorationofthingssuchasexpressionform,internalstructure,operationlaws,interconnectionandinteraction.Theaestheticdimensionofinnovationisthesubjectdimensionofthespiritofscienceethics.Bytheverynature,thebeautyofthingswhichmaybetheconcept,thepurpose,theexternalcharacteristics,thecomplexityandrealityliesinthemselves.

Keywords:sciencespirit;spiritofscienceethics;subjectofscientificactivity;aestheticdimension

随着科学的迅猛发展及其向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的渗透,对于科学活动的主体而言,逐渐生成了科学伦理精神。作为科学活动主体精神气质的科学伦理精神,不仅凝结着科学活动主体在认知之维上体现的求真精神和在臻善之维上体现的臻善精神,而且还蕴涵科学活动的主体的求真精神和臻善精神的结合——达美精神,进而形成了科学伦理精神的审美之维。笔者在探讨科学伦理精神的审美之维时,首先追问科学伦理精神何以可能,进而追问科学伦理精神的审美之维何以可能以及科学伦理精神的审美之维的内涵是什么。通过这一系列的追问对科学伦理精神的审美之维作一探索。

一、科学伦理精神何以可能

科学伦理精神何以可能?首先必须弄清生成科学伦理精神的两个不可或缺的“基因”——科学精神与伦理精神,以及科学精神与伦理精神何以契合。

什么是科学精神?笔者以为,科学精神也有广义与狭义之分。狭义的科学精神往往与求真有关,主要是在认识论的视域中。梁启超认为:“教人求得有系统之真知识的方法,叫做科学精神。”[1]有学者将其概括为“勇于去伪存真的那种执著的求真、求实、求真知的精神”[2]117。可见,狭义的科学精神不仅包括尊重事实和真理的态度,探求真理的方法,勇于怀疑和创新的精神,而且也包括坚持真理、探索真理的执著情感。然而,随着科学的迅猛发展,科学活动由个体发展为科学共同体,科学、技术由分立型到一体化,科学评价由价值中立到与价值相关,原来狭义的科学精神向广义的科学精神延伸不仅有其可能性,而且具有内在的必然性。正如法国著名的学者让•拉特利尔所指出的那样:“今天,科学不再只是获取知识的方法,也不再只是知识体系,而是极为重要的社会文化现象,它决定现代社会的全部命运,并正在向我们提出极为严峻的问题,……科学对于现代社会最深远的影响主要可能并不是——当然也不是直接地——来自于科学所提供的关于实在的陈述,而是它以大量的设备器械和实践的形式造成了外部的投影,我们自身的存在陷于其中,不论我们愿意与否,它直接地决定了我们的生活方式,间接地决定了我们对价值的陈述和价值系统。”[3]就广义的科学精神而言,它不仅关注求真,而且注重臻善。这样科学精神就由认识论扩展至价值论,由关注认知方式到认知方式和行为方式的相互联系。美国著名科学社会学家R•K•默顿从科学社会学的视角指出:“科学的精神气质是有感情情调的一套约束科学家的价值和规范的综合。这些规范用命令、禁止、偏爱、赞同的形式来表示。它们借助与习俗的价值而获得其合法地位。”[4]刘大椿则从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的相容性出发,认为“科学精神包括怀疑一切既定权威的求实态度;对理性的真诚信仰,对知识的渴求,对可操作程序的执着;对真理的热爱和对一切弄虚作假行为的憎恶;对公正、普遍、创新等准则的遵循”[5]。由此,可以将科学精神概括为:是科学活动主体在一定的社会和文化格局中,经过科学活动的长期陶冶和磨砺积淀而成的价值观念、认知方式和行为方式之总和。[6]与此同时,广义的科学精神,不仅体现在科学共同体之中,而且还表现为科学活动主体对科学成果合理应用的关切,对人—社会—自然系统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爱因斯坦曾经说过,在我们这个时代,科学家和工程师担负着特别沉重的道义责任,因而要使自己一生的工作有益于人类“只懂得应用科学本身是不够的,关心人本身,应当始终成为一切技术奋斗的主要目标,关心怎样组织人的劳动和产品分配这样一些未解决的重大问题,用以保证我们的科学思想的成果会造福人类,而不致成为祸害”[7]。在这一意义上,广义的科学精神实际上已超越了科学自身的视域,进入了科学与社会、科学与人、科学与人—社会—自然系统的关系之中,进而生成为一种科学伦理精神。

关于伦理精神,笔者以为,也有广义与狭义之别。[8]狭义的伦理精神主要关涉的是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身的伦理关系,它是一定社会内在秩序的体系,它体现了一定社会的人们如何安顿人生,如何调节人的内在生命秩序,同时它又体现了一定社会“人伦关系、伦理规范、伦理行为的价值取向”,因而是一定社会或民族社会生活的内在生命秩序的“设计原理”及其伦理品性的生长过程。[9]正像科学精神是历史生成的,其内涵也在历史生成过程中不断发展变化的一样,伦理精神在历史生成过程中,其内涵在不断深化。由于伦理精神具有一定的民族性,因而,对于不同的民族,其伦理精神也有一定的差异。随着科学的迅猛发展及其成果的广泛应用,其负效应突出地表现在人与自然(环境)关系的恶化,科学的伦理问题、环境的伦理问题使人应接不暇,不仅直接影响了人生的安顿,更重要的是扰乱了人的内在生命秩序调节:一方面,由于资源的匮乏、环境的污染,不仅影响了当代人的内在的生理生命秩序的调适,而且影响人类生命的延续即代际伦理关系及其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由于基因技术、生殖技术的发展不仅挑战了传统的“自然生命神圣”观,而且对原有的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家庭人伦关系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即从思想观念的层面影响了人的内在生命秩序调节。这样,作为“一定社会内在秩序的体系,体现了一定社会的人们如何安顿人生,如何调节人的内在生命秩序”的伦理精神不能仅仅关注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身的伦理关系,而且也要关涉人与自然的伦理关系。因此,狭义的伦理精神必然向着广义的伦理精神伸展。广义的伦理精神不仅是一定社会内在秩序的体系,而且它体现了一定社会的人—社会—自然系统的内在秩序的协调状况;不仅体现人的目的——人们如何安顿人生,如何调节人的内在生命秩序,同时能认识和体悟自然的目的——自然包括人在内的生态价值、人在自然中的地位,人对人—社会—自然系统的内在秩序的责任与使命,进而确立相应的伦理规范和伦理行为的价值取向。这样,为科学伦理精神的生成奠定了伦理底蕴。

总之,在科学技术高度发展的条件下,人与自然的关系直接制约着人的发展和社会的发展。原来关于人的发展的社会要求和价值取向,包括对理想、道德、情感、美等精神生活的追求中融进了人与自然关系的内涵,进而使科学精神与伦理精神的内涵越来越具有互渗性:科学精神蕴涵了科学与社会、科学与人、科学与人—社会—自然系统的伦理关系,因而具有了伦理的意蕴,伦理精神包括了人与自然关系方面的科学—伦理内涵。正是在科学精神与伦理精神的契合中,生成了现代科学伦理精神。现代科学伦理精神的生成是科学精神与伦理精神发展的传承性与互渗性的统一,发展的阶段性和连续性的统一,革故与鼎新的统一。它体现了“一代代人,一个个人用自己有限的认识能力,去认识外在的无限的存在,包括这些无限存在中包含的客观规律和客观变化”[2]116。

二、科学伦理精神的审美之维何以可能

科学伦理精神的审美之维何以可能?不仅要追问科学伦理精神何以可能,而且要追问科学伦理精神具有怎样的内在结构。由于科学伦理精神是科学精神与伦理精神的契合,因此它蕴涵着三重之维:认知之维、臻善之维和审美之维。

作为认知之维的科学伦理精神更多地体现在科学知识生产的过程中,即包括探求和获得真知的整个动态过程。它是科学活动主体在探索科学的漫长历史发展中,特别是在近四百年来科学的发展中逐渐生成的。由于自近代以来(尤其是近代之初)探求和获得真知即科学知识的生产过程一直是科学中的显学,或处于显学地位,因而人们常常把求真与科学等同,或者说把探求和获得真知看作科学,甚至是科学的全部。进而,作为认知之维的科学伦理精神被学者们探索、分析研究和论述得最多、最为充分。而长期以来,狭义的科学伦理精神即指认知之维的科学伦理精神,正如李醒民指出的那样,科学的实证精神和理性精神是科学的鲜明标识,因而“是科学的精神价值的最根本的构成要素”[2]98。

作为臻善之维科学伦理精神,是科学活动主体对科学的迅猛发展及其成果的广泛应用,负效应突现的伦理反思的过程中生成。它蕴涵了科学活动主体的臻善精神和实践理性的行为意志,通过科学活动主体的科学态度和科学研究中的社会目的表现出来,从伦理学的视角看,包括科学活动主体臻善的德性精神和科学活动的伦理精神。由于科学态度“是由社会的、或者个人的道德因素所提供的。科学研究中的社会目的,也是由社会提供的。科学成果的使用价值,体现着社会的一般利益;科学成果的交换价值,则是个人或者小集团取得个人利益的途径”[2]163。因而作为臻善之维的科学伦理精神蕴涵了科学活动主体对利益的道德抉择。

作为审美之维的科学伦理精神之所以可能,与科学伦理精神蕴涵的认知之维——求真精神和臻善之维——臻善精神有着内在的关联。因而,追问科学伦理精神的审美之维何以可能,首先需要从哲学视阈透视美与真、善的关系。

就美与真、善的关系而言,康德和黑格尔曾经在学理上进行了深入的探索。康德指出,美总是蕴涵着快适,而对于善的愉快是和利益兴趣结合在一起的。他说,“善是依着理性通过单纯的概念使人满意”[10]43;而关于幸福则是“生活里的最大总数的(就量和持久来说)快适,可以称呼为真实的、甚至最高的善”[10]44-45。因此,在康德看来,真善美之间总是相互联系。黑格尔则着重从真与美的关系中揭示了其内在的关联性。他曾对美下了这样的定义:“美就是理念的感性显现。”[11]158因为在黑格尔看来,在严格意义上,真与美有分别。因为说理念是真的,是符合它的自在本质与普遍性的,并且将其作为思考的对象。而作为思考对象的不是理念的感性的外在的存在,而是这种外在存在中的普遍性的理念。同时这一理念“也要在外在实现自己,得到确定……自然的或心灵的客观存在”。然而,“当真在它的这种外在存在中是直接呈现于意识,而且它的概念是直接和它的外在现象处于统一体时,理念就不仅是真的,而且是美的了”[11]158。因此,“美就是理念,……美与真是一回事。这就是说,美本身必须是真的”[11]155。

就科学伦理精神而言,它蕴涵了科学活动主体内心的对自然内在联系与规律的尊重,对科学及其研究成果的诚实、诚信精神,对社会发展与人的完善的自觉的道德责任,对科学发展的崇高使命,对人—社会—自然系统协调发展的关切感与义务感,而且将这种内在的认知之维、臻善之维“在外在实现自己,得到确定……自然的或心灵的客观存在”,而且将其“直接和它的外在现象处于统一体”,从而生成了科学伦理精神的审美之维。正如马斯洛指出的那样,“美必须是真的、善的、内容丰富的”,美与善作为“存在价值不是一堆互相分离的枝条,而是一块宝石的不同侧面”[12]。科学伦理精神作为科学精神与伦理精神的契合,不仅体现了真与善的内在联系,更彰显了真、善与美相互贯通的审美之维。

李醒民将科学美表述为:“实验美、理论美和数学美。实验美包括实验现象之美、实验设计之美、实验方法之美、实验结果之美;理论美包括描述美、结构美、公式美;数学美包括理论数学表达的质朴美、和谐美、对称美和涵盖美。”[2]102实际上,作为审美之维的科学伦理精神所关涉的科学美,作为一种理性美不仅体现了科学活动主体将科学原理、科学规律(定律)这些真的理念“直接和它的外在现象处于统一体”中,使真在“这种外在存在中是直接呈现于意识”,而且与人的完善、推进人—自然—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紧密关联,体现了“生活里的最大总数的(就量和持久来说)快适,……甚至最高的善”。

三、科学伦理精神的审美之维的内涵

科学伦理精神的审美之维是自然的审美之维和创新的审美之维的有机统一。

科学伦理精神自然的审美之维也可称为科学伦理精神审美的客体之维,因为这里所说的“自然”是指科学活动主体探索研究的对象,它具有客观先在性,即它的存在是客观的、不以科学活动主体的意志为转移。在这种审美之维上表现的科学达美精神,具体体现为,科学活动主体对自然物或现象的表现形式、内在结构、运作规律、相互联系与相互制约性的好奇惊异、敏锐感悟、执著追求、不懈探索,进而生成独特的美学透视、美感领悟和审美直觉。因为这些自然的感性的客观的因素在科学伦理精神自然的审美之维中,并不保留它的独立自在性,而是通过科学活动主体独特的美学透视、美感领悟和审美直觉要把自然物或现象所存在的直接性扬弃掉,进而自然的客观存在及其客体性与科学美的理念相统一。这样,就使科学美“既不是困在有限里的不自由的知解力的对象,也不是有限意志的对象”[11]156。从认识的视角看,这种科学活动主体的美学透视、美感领悟和审美直觉的对象不是被看作以一定方式存在着的个别的事物即它是与科学活动主体美的理念无关的客观存在,或者它与其他事物的千丝万缕的联系也仅仅是外在的。作为科学活动主体的审美对象,它是“让它所特有的概念作为实现了的概念显现于它的客观存在,而且就在它本身中显出主体的统一和生动性”[11]158。因此,这种审美的对象从向外的方向转回到其自身,在科学活动主体的审美观照中,“就把它的不自由和有限变为自由和无限了”[11]158。由于科学活动主体在科学伦理精神自然的审美之维中,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反映自然本身的内在联系与规律,因而在审美中,其主观欲念退隐了,进而把自然对象看成独立自在、本身自有目的存在。正是如此,黑格尔认为,“审美带有令人解放的性质,它让对象保持它的自由和无限,不把它作为有利于有限需要和意图的工具而起占有欲和加以利用”[11]159。对于审美对象而言,它未受到科学活动主体的压抑,也未受到其他外在事物的侵袭和征服。由此,在科学理论创新美中所表现的科学达美精神为,追求体系的自恰美与简洁美;注重理论的明快美与练达美;关注原理的统摄美与贯通美。

科学伦理精神审美的创新之维也可称为科学伦理精神审美的主体之维,不过,这里所说的“主体之维”不是指科学活动主体在创新过程中的主观性或任意性,而是在了解和尊重探索研究的对象所具有的客观先在性的前提下,对自然或研究对象的表现形式、内在结构、运作规律、相互联系与相互制约性的美学透视、美感领悟和审美直觉的基础上,进行的创新。正如庄子所说,“判天地之美,析万物之理”,即对于科学活动主体而言,判天地之美,有助于析万物之理。这正如康德所指出的那样,这种“独立的自然美使我们发现自然的一种技术,这技术把自然对我们表象为一个按照规律的体系,……这自然美固然不曾真正扩大我们对于自然对象的知识,但是仍然扩大了我们对自然的概念”[10]85。就科学伦理精神审美的创新之维的本质而言,在它所关涉的对象(科学理论、技术产品)里的美,无论是其概念及其目的,还是其外在的特性,丰富的复杂性和实在性,都显得是从其本身生发出来,而不是由科学活动主体在创新过程中,以自己的主观性或任意性外在的强加其上。之所以如此,正像黑格尔所说:“美的对象之所以是真实的,只是由于它的确定形式的客观存在与它的真正本质和概念之间见出固有的统一与协调。”[11]160-161在科学理论创新美中,由于概念本身是具体的,体现它的实在也就完全显现为一种完善的形象,其中个别部分理论、原理、规则、定律也显出观念性的统一和生气灌注。体现了概念与现象的协调和理论的融会贯通。在技术的创新美中,产品的外在的形式和形状不是与外在的材料相分裂的,或是强行使材料机械地迁就本来不是其所能实现的目的,而是按其质与形的统一,按其本身固有的形式,通过技术的创新美表现出来。无论是科学理论的创新美,还是技术的创新美,就其创造出的对象而言,尽管其各个部分已协调成为一定的观念性的统一体,但就其各部分组成来说,还保留着它们独立自由的形状。这就是说,它们不是只有观念性的统一,还具有其独立自在的实在的面貌。因为“美的对象必须同时现出两方面:一方面是由概念所假定的各部分协调一致的必然性,另一方面是这些部分的自由性的显现是为它们本身的,不只是为它们的统一体”[11]161。这便是科学活动主体在创新审美之维上表现的科学达美精神。这种科学达美精神,如同特奥多•安德列•库克在《生命的曲线》中所指出的那样:“工程效率始终与美学相得益彰。……凡精巧之建筑,其设计基础无不意味着纯结构之美。”[13]2具体表现为,追求产品的品质美与外观美;注重色彩的明快美与和谐美;关注造型的对称美与别致美。

通过以上的探索,我们可以领悟到,科学伦理精神的审美之维生成既是科学发展的内在需要,也是科学活动主体内在需要,它是科学与求真、臻善、达美的内在相通性的高度概括与升华。它是认知之维、臻善之维“在外在实现自己,得到确定……自然的或心灵的客观存在”,而且将其“直接和它的外在现象处于统一体”,体现了科学活动主体将美与求真结合,进而领悟自然美的真谛、创造技术美的奇迹、构筑艺术美的圣殿,因为“一座工程学的丰功伟绩,无论其体积大小,在完成其应履行职责的同时,同样要唤起微妙的美学情感。在这个方面,它与可爱的花朵或贝壳所激起的美学情感是一致的”[13]2,同时又将美与臻善结合即将科学美与推进人—自然—社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和人的完善和全面发展相结合,进而使科学伦理精神具有永久的魅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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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康德.判断力批判:上卷[M].北京:商务印书馆,1964.

[11]黑格尔.美学全书:第1卷[M].北京:商务印书馆,1979.

伦理学的研究第8篇

关键词:设计艺术;伦理学;生态设计

1?设计艺术中的伦理学

现代设计追求实用、经济、美观的同时也在追求伦理道德。设计伦理是基于人类理性的认识,是人与人、人与物、以及人与社会关系的重新思考。设计伦理观念最初是由美国设计理论家维克多·巴巴纳克提出,他在《为真实世界而设计》中提出设计师的伦理价值,还强调地球资源的使用,这些观点当时并不被人们所认同,但到70年代能源危机的爆发,这些观点才被人们认可。

莫里茨·石里克(Moritz Schlick,1882-1936)在《伦理学问题》中讲到:“伦理学问题关涉道德、关涉风气、关涉有道德价值的东西,关涉到人的行为准则和规范的东西,用一个最古老最朴实的字眼就是:善。”在经济促进生产的同时,夸张的消费方式和极端的浪费行为来实现消费越来越为人所不耻。设计师通过自己的设计来推动生产,促进购买,吸引人们大量消费,最终危及到环境问题。就像服装一样,貂皮大衣显得尊贵有地位,但随着动物保护机构提出对动物的保护后,人们有意识的开始制造人造貂皮,现在很多顶级的设计师使用可持续的环保面料设计服装。这也说明人们开始保护生态环境,通过现实危机的思考,人类对价值又有了重新反思。

虽然设计促进消费,但设计业给资源带来的浪费也成为一个重要的批评话题。对于广告设计来说,人们要反思广告对价值观进行宣传的真实性,企业仅仅通过造型设计与广告促销就能扩大销售市场,也会根据与企业的联系使生产增进和调整产品的寿命;所有设计伦理的批判都建立在对商品社会进行反思的基础上。在商品社会中,时尚的、漂亮的、不断更新的外观设计促进了消费,使人们提前结束旧的产品的使用寿命,这种设计体系在理论上不被设计界提倡,不断遭到环境保护者的批评。

在这样现代化社会中,人们按照生产的能力而非人类真实的需求去进行生产活动,并不断的制造人类的需要。生产效率的不断提高,使人类消费的数量也不断提高,浪费也越来越严重。在生产过程中出现的种种问题,尤其生产与自然环境产生的矛盾,则被人们所忽视了。

2?环境伦理学

环境伦理学的观念大约在19世纪30年代,美国地理学家、外交家马什著有《人与自然》,主张人类应该保护自然环境,梭罗在《瓦尔登湖》中提倡简约的生活方式,被称为“现代伦理学之父”的李奥帕德注重生态保护,提出“土地伦理”。这些学者热爱自然、崇尚自然,开启了对环境伦理的先河。

如果说,消费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伦理关系属于传统的伦理关系,那么,人与环境的伦理关系则是对传统伦理学进行的挑战。自从人类诞生以来,自然界就有了与人类对立的一面,它不再是一个有节奏的天然生态环境,而是逐渐被人化、社会化,被人们改变的环境,它不断的变化有很多人为因素在里面。

地球上所有的能量都来自于自然,由于生产力的加速发展,现在人类大量使用有限的资源,有限的资源也在快速的减少,过度的使用这些资源是自然环境恶化的主要原因。人们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导致自然的反击,也渐渐危害着人类,因此呼吁环保是现在社会的必然要求。

环境伦理学的发展把人与人、人与环境、以及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指定了标准。在人们不断反思和环境伦理学的发展下,人们正在从“无所不能”到“能所不能”方向转变,也开始更多的关心我们为自然做些什么,而不是自然为我们做了些什么。

3?环境伦理学理论的应用

基于目前面对的环境、自然给予我们的这些压力,人们开始注重生态设计、可持续设计、绿色设计这些人性化的设计,而这些设计正是从环境伦理的角度出发的。

1)生态设计

就百度百科的解释来看,生态设计也称绿色设计或生命周期设计,是指将环境因素纳入设计之中,从而帮助确定设计的决策方向。生态设计虽在80年代末才作为一个广泛的设计概念引起人们关注,但关于生态革命的思想运动与设计理论再在五六十年代出现了,它的提出也是设计师道德、价值观和责任感的回归。生态设计的提出是对工业革命以来设计发展中出现的一些问题进行反思。在一般情况下设计师的道德问题甚少受到人们的关注。设计师应该把设计与人们的需要结合起来,设计的目的是为了大多数人服务,而不是少数群体,设计师应该多为人类做些有益的设计、适度设计、健康设计。

在生态设计或是可以说是绿色设计,在绿色设计的批评下,出现了共享的原则。例如地铁站公交站门都会有环保租用车,在很多大城市,人们用拼车的形式解决了交通问题也为环保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这种模式运用租借的形式而不是购买的形式出现,既环保又服务了经济,人们通过对环境保护观念的树立和对一些节约资源的设计方法的掌握,更好了解决了人与环境之间的问题。除此之外,还有更多的生态设计的例子,比如生态产品、生态居室空间甚至是生态的生活方式。

2)可持续设计

可持续设计是在环境伦理的理念下的一种新的设计方式。它要求人和环境的和谐发展,可持续设计的内容与方法既能满足当代人需要又兼顾保障子孙后展所需要,要均衡考虑自然、经济、道德和社会问题,思考设计引导和满足消费的需求,又能对整个社会和环境达到需求的持续满足。在可持续设计理念的指导下,还出现了能源的可持续,包装材料的可持续、消费的可持续等等。

4?结语

现代设计随着时代和科技发展有了更高的提高,在以人为本的旗帜下,设计有艺术进入一个多元的发展时代,社会呼吁环保也是现在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当我们社会达到一定高度的时候,会发现设计存在一定的缺陷。设计伦理学设计到人的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的标准,以及人与环境的关系,但这种道德要求常被人们忽视,当人们受到大自然的谴责和有物质压力的时候,人们才想起道德这根救命的稻草。如果都等到醒悟的那一天,深受其害的是人类自己。生态设计就是抵制高度工业化的社会要求,希望国家能够通过政策调整生产和消费,建立人与自然的友好关系。

参考文献:

[1] 黄厚石,孙海燕编著,设计原理.[M].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