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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标准农田建设设计赏析八篇

时间:2023-07-19 17:11:45

高标准农田建设设计

高标准农田建设设计第1篇

根据文件要求,现将XXX2020年度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子项绩效管理自评如下:

一、前期工作(8分,自评8分)。

1、任务分解(2分,自评2分)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下达XXX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皖农建设〔2019〕154号),按照农田建设管理办法,在专家评审基础上,我区建立了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库,并将年度建设任务具体落实到项目,并按时上报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共6个项目,任务4万亩,计划投资6110万元,其中财政投资6070,自筹40万元。

2、项目审批及备份(4分,自评4分)

市局在完成了项目评审和现场审批后,下达了各个项目的设计批复;按照批复内容,我区编报了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计划,省农业农村厅下达了实施计划批复(皖农建设〔2020〕104号);我区同步在国家农田建设综合监测监管系统填报备份。

3、项目储备(2分,自评2分)

根据项目规划,我区印发了《关于做好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选项入库工作的通知》(裕农〔2019〕143号)文件,建立了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区级项目库,项目库总规模7.05万亩,计划总投资10675万元,满足我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储备需求。

二、建设进度与质量(35分,自评35分)。

1、建设面积及工程(20分,自评20分)

我区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4万亩按计划完成,于7月初完成市级验收,通过第三方检测,各项工程建设质量达到设计标准,质量合格,效益发挥明显。2020年6个项目10月初全部进场开工,开工率100%,项目进展顺利,施工进度较快,区组织了项目督促和第三方质量跟踪检测,工程质量较好。2019和2020年,市政府组织了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现场会分别观摩了我区江家店镇龙门、分路口镇杨集和分路口镇新河项目区,其中省厅孔少林局长亲临分路口新河项目区指导工作。

2、年度任务完成比例(10分,自评10分)

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包括江家店镇龙门、永兴,分路口镇杨集、新沟以及徐集棠树等8个项目,于7月初完成市级验收。2020年,我区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6个,建设高标准农田4万亩(含高效节水灌溉任务0.35万亩)。在省厅下达计划批复后,我区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于9月中下旬完成了6个项目,总计10个标段的招标,并在9月底全部进场施工,当年立项且当年开工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达到年度任务的100%,目前,各工程项目建设进度较快,12月底基本完成主体工程建设。

3、耕地质量提升(5分,自评5分)

为切实加强耕地保护,提高耕地质量,我区制定了《XXX2020年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提升与等级调查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在高标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中针对性地采取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技术措施来加以改善和提升项目区耕地质量。通过土地平整措施改善了耕地土层厚度、和质地;通过增施有机肥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通过疏浚渠道和新修灌排渠系工程加快项目区排水,调节土壤酸碱度,提高了项目区耕地灌溉保证率。项目实施后,耕地质量稳步提升,根据第三方调查评价报告,高标准农田建设,促进了农业产业发展,耕地质量等级由建设前的3.22提升至3.17,项目区耕地质量等级平均提升了0.05。

三、资金投入(25分,自评25分)。

1、财政资金(23分,自评23分)

我区2020年农田建设区级配套资金为2439.1万元(其中高标准农田575万元,最后一公里1864.1万元),实际到位4311.175万元,占应配套资金176.8%万元。在资金管理上,我区实行区级财政报账,国库支付中心支付,目前2019年项目审计后报账进度在92%。

2、社会资本(2分,自评2分)

2020年XXX顺河镇华顺牧草合作社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计划投资210万元,其中华顺牧草合作社自筹资金40万元。通过项目扶持,建设高效节水灌溉高标准农田1000亩,支持华好奶牛养殖饲料基地建设。目前,合作社自筹资金40万元已足额汇缴到区财政账户。

四、竣工验收和上图入库(12分,自评12分)。

1、竣工验收(6分,自评6分)

根据省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验收规程,我区按时对2019年度8个高标项目进行了区级自验,综合验收评价合格。

2、上图入库(4分,自评4分)

针对高标准农田建设上图入库要求,我区在申报项目时主动与区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联系,做好项目申报前置把关,2019、2020年项目均符合上图入库条件。其次,2019和2020年项目在建设中和竣工验收后也在全国农田建设监管平台上图入库,建设面积符合要求。

3、新增耕地(2分,自评2分)

在项目规划设计中,我区做好四个结合工作创新试点,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组印发了《XXX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耕地创新试点工作方案》。在建设2019年高标项目完工后,根据区自然资源管理部门以及项目镇村上报,其中江家店镇龙门、永兴,罗集乡云水和分路口镇杨集村通过填埋废弃塘坝、沟堰及老庄基还耕,新增耕地新增耕地面积342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增耕地面积占项目区的比例0.86%,上述项目新增耕地正在按程序办理。此外,我区在江家店龙门、永兴和罗集云水3个项目中,整合实施了自然资源部门土地复垦项目,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备案文件,目前先期批复新增耕地面积约8.7公顷。

五、建设管护和制度建设(10分,自评10分)。

1、落实管护资金(7分,自评7分)

2019年高标准项目,我区在初步设计中落实工程管护经费60.43万元。区财政预算每年安排190万元,专项用于全区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

2、制定管护制度(3分,自评3分)

为加强建成工程的管护,长远发挥工程效益,我区制定了农田建设管护办法,工程管护制度和长效管护机制。在项目建成后,区主管部门将完工项目工程移交项目乡镇,由项目乡镇、项目村负责管理并订立管护责任书。

六、日常工作(10分,自评10分)。

高标准农田建设设计第2篇

关键词: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

一、前言

2012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加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制定全国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多渠道筹集资金,增加农业综合开发投入,开展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和示范建设,集中力量加快推进旱涝保收高产稳产农田建设。国土资源部印发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范(试行)》首次从国家层面规范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2012年4月,全国新建1亿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计划已经分解下达至31个省(区、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一系列政策文件的下发充分体现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站位高、时间紧、任务重的特点。如何才能按计划保质保量地完成该项任务、在开展建设工作过程中应注意哪些问题等已成为相关专家、学者探讨的重点。

二、历年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一)一味追求图件美观、投资比例合理,忽略了设计方案的实用性

相比一般的土地整治项目,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的基本特点是:耕地集中连片,具有一定的规模;耕地质量相对较高,骨干设施较好;已有田间基础设施的雏形,便于出具设计的初步方案,等等。在项目设计阶段,受时间、测量图纸准确度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对项目区情况了解不够透彻,有时设计方案过于迎合对图纸美观的要求,在编制预算时受投资比例的约束,从而忽略了方案的实用性,这对后期项目的实施造成了不利影响。

(二)重设计轻监管,施工阶段变数较多

项目立项、设计等工作一般都较严格和规范,而施工及其过程中的监管和质量验收却容易被忽视。重设计轻监管的现象较为普遍,加上对施工、监理单位的资质审查不够严格,导致了部分施工工序不规范,监管力度不够;施工过程中工程变更反复次数较多,对变更材料的审查难度较大。

(三)整治后的权属调整难度较大

为了能够实现规模效益,基本农田项目一般是以大田整治为主,所以会涉及多个权属单位,权属调整则成为了整治工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项内容。另外,农村多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导的农村土地经营制度,耕地主要散落在各农户手中,项目实施过程中难免会有新修工程占地、改变原权属界线走向等情况出现,各农户对此往往存在一定的抵触情绪,从而导致整治后的权属调整工作难以开展,土地整治项目难以达到预期目标和效益。

(四)后期管护跟不上,工程寿命缩短

后期管护主要包括工程管护及土地质量检测等。其中,工程管护是指对修建的农田水利及农村道路等设施进行及时地修缮,延长其使用寿命,使基本农田整治工程的实施达到一劳永逸的效果。土地质量的检测,尤其是对新增耕地部分的检测,宜采用动态检测的方式,定期对土地质量进行有效监管,根据土壤肥力的变化情况采取相应的改良措施,以满足耕作物生长的需要。

目前,很多项目竣工后主要是将项目移交给所在的村委会管护,因土地整治工程后期管护的制度不够完善,管护主体及权责不明确,管护资金无法落实,所以管护效果并不理想,“重建轻管”的现象普遍存在,如沟渠路工程被破坏、设施丢失等。无视后期管护的重要性将严重影响工程的使用寿命,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实施的意义将不复存在。

三、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过程中应注意的要点分析

笔者认为,要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落到实处,必须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在保证建设目标实现的前提下,创新模式,循序渐进。现根据历年基本农田整治项目存在的问题,并结合实践经验及各地区相关学者的见解总结如下:

(一)综合考虑地形地貌、水文地质等因素

地形地貌、水文地质等是进行高标准基本农田必须考虑的自然因素,它直接影响着项目规划方案的可操作性。以南方丘陵地区为例,基本农田的分布特点与北方平原地区的是截然不同的,在规划设计方面应有所区别。如北方平原区因地下水位较低,地表水资源匮乏,因此井灌比较普遍,且多为大田整治;为防风害,一般需种植农田防护林,以起到防风固沙、美化环境的作用。而南方丘陵区水资源较丰富,但地形相对复杂,田块之间高差较大,整治后多以水平梯田为主。与之相配套的农田水利工程则以明渠明沟灌排为主,为避免过度冲刷,沟渠多配套跌水或消力池;部分地区为抬高水位,需修建陂头(小型拦水坝);在地势较高的地方,一般修建蓄水池蓄水,通过管灌的形式解决田间灌溉的问题。

综上,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不能为了达到路宽、渠直、田块整齐的硬性要求,一味地追求外观设计上的美观,应以实用为主,充分结合项目区特点进行方案的设计。

(二)农田建设与水利建设相对接

近年来,为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各地投入巨额资金修复农村小水利设施、开展土地整治工作和其他基础设施建设。但是,在不少地方,小水利建设与土地整治工程不能有效对接,无法保证每一块地旱涝保收。作为小水利建设的最终目的就是要确保耕地得到有效灌溉,在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中,应将农村小水利建设和土地整治有机结合起来,国土、农业、水利等相关部门同力协作,将“最后一公里”的任务落实,以小资金获取大效益。

(三)注重施工工程质量把关及验收

工程施工及验收阶段是影响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质量的重要环节,与项目的立项、设计同等重要。为了防止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程成为质量差的“豆腐渣”工程,必须严格审查施工、监理单位的资质,把握好质量检验和工程验收工作。

工程实施过程中,应同步进行动态监督检查,将施工方与监理方的质量检验资料分类建档;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工程变更,按相关规定做好变更设计材料,及时上报备案;工程验收时结合普检与抽检、初验与复验、内业与外业检验等验收方式,对重点隐蔽工程、阶段性工程加强验收与监督,确保工程质量总体达标。只有注重施工工程的质量及工程验收的环节,才能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这一民心工程落到实处,才能保证工程的质量。

(四)明晰产权,确保农民权益

权属调整涉及农民的切身利益,所以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前后的产权问题不容忽视,尤其是项目实施后的权属调整问题,应做到未雨绸缪。在项目规划设计的实地踏勘阶段,应将权属作为调查的主要内容之一,设计的初步方案需要到实地征求国土部门及村民代表的意见,并确认项目实施后权属调整是否可以落实,在此基础上,对方案进行调整和完善。如此才能保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才能确保农民的权益不受损害。

(五)拓宽资金筹集渠道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模大,所需资金的投入量较多,单靠政府财政出资无法满足项目所需全部资金。因此,拓宽筹资渠道是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能够顺利实施的有力保障。在资金筹措过程中,除政府财政外,还可增强吸纳社会资金的能力,引导更多信贷资金投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另外,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与农民利益息息相关。因此,也可考虑引导农村闲散资金投入,试行农民先行投资,后期根据投资比例免收使用税费等优惠政策。

(六)加强项目后期管护,提高综合效益

高标准基本农田不仅要建设好,还要管理好。建设与管护并重是土地整治项目开展和实施的必然趋势,因此,为保障项目实施后新建的田间基础设施能够长期有效地投入使用,保障实施后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发挥应有的综合效益,必须加强项目的后期管护。同时建立健全后期管护体系,落实工程管护措施,使后续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关于后期管护经费,个人认为应将其纳入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程预算中,并在设计方案中明确后期管护的相关措施以及管护主体的职责,使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有始有终,能够发挥其综合效益。

参考文献:

1.王瑷玲,赵庚星.我国土地整理发展的现状、问题与对策研究[J].土地经济与管理,2005(4).

2.王颖,李江风.浅谈土地整理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安徽农业科学,2006(23).

3.蒋胜强,匡春峰,郭岚.土地开发整理规划设计变更问题浅析[J].中国集体经济,2011(2).

4.冯强.土地整理规划设计中的土地权属问题[J].国土资源科技管理,2011(3).

高标准农田建设设计第3篇

【关键词】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

Thinking about The construction of Tianjin High-standard Basic Farmland

Zhao Hui

(TianJin Land Reclamation&Expropriation Affairs Centre TianJin 300221)

Abstract: In recent years, significant effects have been obtained in the construction of Tianjin high-standardbasic farmland. However, many problems were initiated. This paper describes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Tianjin high- standard basic farmland construction, Analysis of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work on the basis of summarizing the high standard basic farmland construction main methods, and puts forward suggestions for future work.

Key words: High-standard basic farmland ;land consolidation

1引言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中明确指出:高标准基本农田是一定时期内,通过土地整治建设形成的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基本农田。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是指以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为目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在农村土地整治重点区域及重大工程建设区域、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农田整备区等开展的土地整治活动。2012年3月29日,国土资源部实施的《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提出“十二五”期间要再建成4亿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到2020年力争建成8亿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大力推进土地整治,加快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是我国重要的战略举措,是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促进耕地保护、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的重要手段,是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土地资源保护、落实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的重要举措,是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财政等部门的重要职责,对保障粮食安全、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发展现代农业具有重要意义。

2 天津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概况

《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分配天津市“十二五”期间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规模224万亩,国土资源部下达天津市2012年60万亩、2013年48万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天津市认真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整治任务,全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通过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等级,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取得了明显成效。2012年度天津市共完成59个高标准基本农田整理项目,面积约67万亩,圆满完成年度任务。2013年度设立了53个高标准基本农田整理项目,面积约52万亩,均完成项目设计工作,项目实施稳步推进。

3 主要做法

3.1 完善制度建设

为适应土地整治工作形势需要,在国家以及天津市相关政策文件的基础上,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转发市国土房管局拟定的天津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市国土房管局下发《关于印发天津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方案及天津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基础调查技术方案的通知》、《关于规范天津市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实施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天津市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变更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天津市高标准基本农田整理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等一系列办法文件,进一步就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工作方案、基础调查技术标准、实施管理以及规划设计和验收环节等方面作出明确的规定,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政策制度依据。

3.2 加强组织保障

为切实保障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顺利开展,天津市建立“政府主导、农村集体经济和农民为主体、国土搭台、部门参与、统筹规划、整合资金”的工作机制,以确保完成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各区县分别设立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各区县主要领导任组长,国土、财政、农业、水务、项目辖区内乡镇政府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各负其责、各尽其职,着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

3.3 强化公众参与

一是在项目申报阶段,充分征求当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的意见,并要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字盖章的土地整治项目征求意见书为项目立项的要件之一。二是在项目规划设计阶段,规划设计方案应充分征求意见,确保项目规划设计符合当地实际。三是在项目实施阶段,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依据土地整治规划开展农民自行开发土地整治项目;土地平整、水土保持等单项工程可由项目所在地村民承担。四是项目建设全程,由当地乡镇政府、村委会以及村民代表实行多方监督,村民意见为项目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五是项目建成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农户作为管护承担单位和管护责任人,进行日常管护工作,确保后期管护工作落实到位。

3.4 严格制度执行

为保证项目实施的规范运行,严格按照土地整治项目管理要求,执行项目“五制”,即法人责任制、公告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监理制。土地平整、农田水利、田间道路、防护林网等单项工程,凡是需要招投标的,一律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投标。建设过程中,一是聘请专业监理单位和项目区农民对工程实施全程监理;二是强化工程质量控制体系建设,工程造价有预算,材料进场有检验,关键部位有鉴证,工程进展有日志,确保建设工程各个环节规范运行。

4关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思考

4.1 资金缺乏动力不足

天津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普遍缺乏资金,只有少数项目可以争取到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其余项目均为自筹资金项目。由于缺乏资金支持造成各区县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积极性不高,推动工作阻力较大。且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拨付程序繁琐,拨付进度与工程进度不匹配,资金使用效率有待提高。

4.2 从业队伍素质有待加强

近几年随着土地整治工作的发展,天津市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均设立了土地整治专门机构,但人员存在着缺乏系统性在岗培训,对土地整治行业了解不精的问题。依据相关规定,土地整治专门机构承担着全市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审查、竣工预验收等技术性工作,对人员土地整治专业技术知识要求较高,从业队伍素质有待进一步加强。

4.3 参建单位水平参差不齐

从目前工作上看,天津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涉及的招投标机构、勘测、规划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参差不齐,缺乏统一监管,仅对于规划设计单位需要具备天津土地学会颁发的土地规划乙级以上证书,其他各类参建单位均未进行准入管理,对其完成的质量成果更是缺乏有效评价,从而影响了项目建设的成果质量。

5.有关建议

5.1 理顺资金渠道

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的通知》,对新增费的使用范围、预算管理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但在实际工作中天津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资金渠道不畅通,从财政部门申请专项资金比较困难。建议国家出台具体新增费使用程序规定,明确新增费由各省土地开发整理专门机构安排项目和管理,增加地方的可操作性;进一步扩大新增费的支出使用范围,使用新增费实施农村土地整治项目的新增耕地也可用于耕地占补平衡。

5.2 进一步健全文件标准

为了适应新时期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需求,国家先后出台了《全国土地整治规划》、《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土地开发整理预算定额标准》以及《规划设计编制规范》等一系列文件标准,建议在此基础上,尽快出台土地整治行业的工程招投标、监理方面的标准,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整治工作标准,规范和指导土地整治特别是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

5.3 加强土地整治专业队伍建设

结合不断出台的标准、规范,建议广泛开展针对土地整治基层管理人员和中介机构从业人员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整体水平和业务能力;积极与部土地整治中心、高校以及研究机构建立合作,加强与其他省市的沟通交流,学习好做法、新观念,努力建设一支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团队合作意识强的服务队伍,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与服务。

5.4开展对参建单位的考核评价

建议一方面借鉴其他行业部门的经验,建立土地整治行业资质管理体系,出台对招投标机构、勘测、规划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的考核评价办法,形成参见单位准入退出机制;另一方面借鉴其他省市做法,成立专门的土地整治协会,负责机构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监管,优化土地整治行业队伍,确保土地整治市场秩序。

参考文献

[1]国土资源部关于实施《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55号.2012.3.27

[2]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关于加快编制和实施土地整治规划大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63号.2012.4.6

[3]《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TD/1033-2012)2012.6.20

高标准农田建设设计第4篇

【关键词】东平县农田水利;“旱能浇、涝能排”高标准农田建设;成效;做法

1.“旱能浇、涝能排”高标准农田建设成效

东平县位于鲁西南,辖14个乡镇(街道),716个村居,总人口80万,总面积1343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03万亩,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面积仅占耕地面积的52%。全县农田水利设施标准低、配套差、老化失修等问题仍普遍存在。山东省委、省政府于2011年提出了建设“旱能浇、涝能排”高标准农田确保粮食安全、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重大部署。按照上级要求,东平县把2011-2012年的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土地整治、农业开发、现代农业小麦产业等7万亩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区,建成了“农田成方、集中连片、设施配套、技术先进、道路畅通、设计规范、林网适宜、生态良好、土地平整、土壤肥沃、科学种植、产业明显、高产稳定、优质高效、管理严格、运行畅通”的高标准农田示范区。

截至2012年底,全县累计投入劳力113.5万个;完成土石方30万立方米,铺设压力管道327公里,建设桥涵1070座,新挖、整修排水沟182公里,新打维修机井510眼,新修生产路110公里,投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资金达14700万元。新增高标准农田4万亩,改造中低产田1万亩,土地综合治理面积2万亩。

通过7万亩“旱能浇、涝能排”高标准农田建设,实现了经济、社会、生态等多重效益。一是农业生产条件得到很大改善。年新增节水能力可达1235万m3,灌溉水利用系数提高到0.65。二是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将有明显提高。年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高13.3%,年增加粮食生产能力1215万kg,增产值2065万元,农民年人均增收219.5元。三是生态及环境效益显著。通过田间斗农渠的节水改造新技术的应用及水土流失面积的有效治理,大大降低了灌水定额,减少了灌溉水渗漏,提高了肥料的利用率,最大限度地减轻了地下水污染,同时进一步改善下游河道、渠道内的水环境条件和水质。增加了农村生产生活用水,优化美化了农村生态环境。

2.“旱能浇、涝能排”高标准农田建设主要做法

在“旱能浇、涝能排”高标准农田建设中东平县取得了很多好的经验做法总结如下:

2.1提高认识、科学规划,扎实推进“旱能浇、涝能排”高标准农田建设

“旱能浇、涝能排”高标准农田建设是确保粮食安全、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决定性因素。经过多年坚持不懈大搞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东平县农田灌排条件持续改善,抗御旱涝灾害能力显著增强。但从整体上看,农田水利设施标准低、配套差、老化失修等问题仍普遍存在,农田水利“最后1公里”问题比较突出,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面积仅占耕地面积的52%,农田水利建设滞后仍然是影响农业稳定发展和粮食安全的最大制约因素。加快转变传统的水利建管模式,实现农田水利建设由传统向现代先进模式的跨越式发展,全面建设“旱能浇、涝能排”高标准农田刻不容缓。为此,东平县紧密结合本县水土资源条件、社会经济发展以及国家粮食安全保障需求,在对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现状及存在问题综合分析基础上,按照“耕地灌区化、灌区节水化、节水长效化”的思路和“统一规划布局、统一水源配置、统一技术标准、统一稽查验收、统一管理体制、统一调度运行”的要求,坚持“统筹城乡发展,科学配置水资源”的原则,相继编制完成了《2010-2020年东平县农田水利规划》、《东平县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东平县现代水网规划》、《东平县旱能浇涝能排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等水利建设规划。计划2012-2020年,全县新增灌溉面积13.6万亩,恢复和改善灌溉面积45.3万亩,提升灌溉面积30.9万亩,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65,新增节水能力3073万m3,新增粮食生产能力10.6万吨,年新增经济作物产量478.9万元。通过集中资金投入,相对集中连片建设、配套改造,形成规模,发挥工程总体效益,彻底改变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严重滞后的现状,提高农业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2.2加强管理、严格程序,确保工程质量

县委、县政府对“旱能浇、涝能排”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高度重视,将其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作为提高农业生产条件,实现富县强镇目标的重要举措来抓。经研究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分工副县长任副组长,财政局、水利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小农重点县建设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并把项目列入了县委年度1号文件,确定为全县实施的重点项目及十一件为民办的实事之一。县政府与有关乡镇签订了责任书,纳入了有关乡镇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项目建设过程中,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要求,全面实行 “四制”管理。严格按程序组建项目法人。通过公开招标选择有资质、懂规范、精技术的单位来承担施工和监理,为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长期发挥效益,制定出台了《东平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管理办法》。县水利、发改、财政、农业等有关部门业务人员联合成立“旱能浇、涝能排”高标准农田建设指挥部,具体负责项目建设的协调、技术指导、安全检查等工作。同时建立起政府监督、监理检查、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质量保证体系,确保了资金安全、干部优秀、工程优良、农民受益。

2.3深化体制改革、创新管理机制、大力推进农村水利工程建管协调发展

为确保项目长期发挥效益,我们狠抓长效管护机制建设。采用“协会+用水户”的管理模式,进一步理顺产权关系,明确管护责任,2010年以来全县所有农田水利项目建设完工后全部移交给用水者协会,由协会负责建后运行管护,明确产权和落实管护责任到用水户,坚持权、责、利相统一,有效确保了工程长久发挥效益。通过深入调研、座谈讨论、征求群众意见,物价、水利两部门有关专家按照上级有关政策文件和“补偿成本、维持运行、受益负担、逐步到位”的原则,共同编制了水价改革方案,核定了项目区终端水价。在项目区全面推行“以水养水”的建后管护新机制,使工程平时有人管、坏了有人修、更新有能力,确保工程长效运行。

高标准农田建设设计第5篇

一、《通则》的制定意义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战略部署的重要技术支撑

耕地是农业生产的重要物质基础,高标准农田是耕地中的精华。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对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多次强调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大规模建设高标准农田。近年来,国务院批复了多个相关规划,高标准农田建设已成为国家战略部署。《通则》的与实施,实现了全国技术标准的统一,解决了高标准农田“建什么、怎么建”的问题,对全面规范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具有极为重要意义。

(二)高质量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基本要求

《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要求,加强以农田水利设施为基础的田间工程建设,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提出,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确保15.6亿亩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明确提出“十二五”期间要建成4亿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提出,到2020年,建成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农田8亿亩。《通则》的制定和出台,也是贯彻落实上述国务院批复的相关规划、高质量完成规划确定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基本要求。

(三)顺利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实际需要

高标准农田建设涉及多个部门和各级地方,目前,各相关部门都有各自的行业标准,许多地方也制定了地方标准。编制科学合理、实用可行的通用性、基础性国家标准,指导各相关部门和各地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有利于从国家层面规范各项相关建设工作,做好各部门、上下的衔接协调和同口径统计,有利于“规划标准统一、资金渠道不变、相互协调配合、信息互通共享、积极推进整合、共同完成目标”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式的有效落实。

二、《通则》的编制过程

2012年7月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召开部际协调会议,明确由国土资源部牵头,会同农业部等相关部门编制《通则》,并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负责协调指导。2013年1月25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将《通则》列入了国家标准立项计划。

在编制过程中,国土资源部、农业部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国家统计局、国家林业局、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等有关部门多次沟通,立足国家层面,求同存异、达成共识。编制单位按照国家标准管理程序和要求,在认真总结多年来土地整治、农田水利建设、农业综合开发、高产农田创建等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实践的基础上,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完成了《通则》(送审稿)起草工作。2013年7月,《通则》(送审稿)通过了全国国土资源技术标准委员会审查。经与有关部门进一步沟通协商和修改完善,完成了《通则》(报批稿)。

三、《通则》的主要内容

《通则》全文共分为9章32条和3个附录,其中核心部分包括高标准农田建设基本原则、建设区域、建设内容与技术要求、管理要求、监测与评价、建后管护与利用等6个方面。

(一)高标准农田的定义

高标准农田是指土地平整、集中连片、设施完善、农田配套、土壤肥沃、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旱涝保收、高产稳产,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田的耕地。

(二)基本原则

高标准农田建设遵循循规划引导,因地制宜,数量、质量、生态并重,维护权益和可持续利用5条原则。规划引导所指的规划包括: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治规划、《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09―2020年)》、《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等。

(三)建设区域

综合考虑国家相关规划布局与生态保护要求,确定了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点区域、限制区域和禁止区域3类区域,从而最大限度保证了优质农田作为高标准农田,保障了永久基本农田的质量。

重点区域包括: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基本农田整备区,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确定的粮食主产区、产粮大县,土地整治规划确定的土地整治重点区域、重大工程建设区域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示范县,水利、农业、林业、农业综合开发等部门规划确定的重点区域,依据GB/T 28407评定成果确定的县域内等别较高耕地的集中分布区域。

限制区域包括:水资源贫乏区域,水土流失易发区、沙化区等生态脆弱区域,历史遗留的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土地严重损毁且难以恢复的区域,土壤轻度污染的区域,易受自然灾害损毁的区域,沿海滩涂、内陆滩涂等区域。在前述区域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需提供国土、水利、环保等部门论证同意的证明材料。

禁止区域包括:地面坡度大于25°的区域,土壤污染严重的区域,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退耕还林区、退耕还草区,河流、湖泊、水库水面及其保护范围等区域。

(四)建设内容和技术要求

《通则》在提出土地平整的基础上,以完善农田基础设施为重点,配套开展相应的土壤改良、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农田输配电等工作,并规定了各项内容的具体工作建设内容和技术标准。如:耕作层厚度、田间道路通达度、农田防护面积比例、田间基础设施使用年限,以及建成后耕地质量等别、地力等级。

(五)管理要求、监测与评价、建后管护与利用

《通则》对土地权属调整、地类变更管理、验收与考核、统计、信息化建设与档案管理等管理内容提出基本要求,提出了要开展耕地质量和地力等级评定及动态监测评价,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绩效评价。同时,对建成的高标准农田作为基本农田的划定和保护、开展土壤培肥和农业科技配套与应用、工程管护等建后管护与利用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对高标准农田作为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

四、《通则》的主要特点

(一)综合多个部门相关技术标准、管理要求及地方实践经验,是高标准农田建设基础性、通用性国家标准

《通则》是在认真总结相关部门有关行业技术标准、管理要求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管理的一般要求,重点对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农田输配电等建设内容,以及科技应用、建后管护等提出具体要求和量化指标,为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统一规范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提供了技术依据,对指导相关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制修订,促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体系的建设具有重要作用。

(二)明确依据规划统筹安排高标准农田建设,确保建设区域科学合理

《通则》明确要求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治规划、《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等相关规划,并依据相关规划确定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点区域、限制区域和禁止区域,实行数量、质量和生态并重,因地制宜、统筹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

(三)强调应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通则》明确提出要切实保障农民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收益权,要求在建设前,应查清土地权属现状,调查了解土地权利人的意愿;在建设中,涉及土地权属调整的,要在尊重权利人意愿的前提下,及时编制、公告和报批土地权属调整方案,组织签订协议;建设后,依法进行土地确权、登记、颁证。

(四)注重高标准农田建设与管护利用并重,确保长久发挥效益

《通则》把建设内容及技术要求作为重点的同时,注重对建后的管护利用,明确规定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应划定为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提出建立政府主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农户、专业管护人员以及专业协会等共同参与的管护体系;要求通过土壤培肥、加强农业科技配套与应用、加强工程设施管护、加强地质灾害等灾害防治新技术应用,确保建成高标准农田建设成效持续发挥。

高标准农田建设设计第6篇

为了保证国家粮食安全,使经济社会发展与农业持续高效发展相协调,低标准农业用地提升为高标准农业用地就日益迫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成为其必然选择。在此背景下,本研究通过文献资料法,结合多年来高标准农业用地整治的技术经验,首先探讨了高标准农业用地整治工程的概念内涵及目标,并对高标准农业用地整治工程的技术要点做以总结,最后展望中国未来开展高标准农业用地工程技术的发展趋势。该研究为中国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提供方法借鉴和参考,同时,对推进农业现代化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

低标准农业用地;高标准农业用地;提升;技术要点;发展趋势

0引言

低标准农业用地是目前土地资源管理及利用粗放模式下形成的产物,是由于规划滞后、区域管理措施不利、违法占用、搬迁等原因所形成的一类农用地,这类农用地具体特征为:土地利用率低下、集约程度不高、配套滞后、产业结构规划不合理、污染严重等[1]。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建设用地的需求量日益增大,耕地数量和质量均面临着严重的挑战[2]。为了保证国家粮食安全,使经济社会发展与农业持续高效发展相协调,低标准农业用地变为高标准农业用地就显得日益迫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正是这个需求的产物。将低标准农业用地变为高标准农业用地将有利于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同时促进了土地由外延扩展向内涵挖潜的方向转化以及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道路,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3]。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是在中国通过长时间基础性的中低产田改造和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后具备了基本产出功能做出的重大决策,是中国经济结构、经济总量及粮食生产水平发生了质的变化的情况下,为满足农业现代化发展需求而对中国粮食主产区土地产出模式做出的重大变革[4]。王洪波等[5]认为,目前中国耕地平均等别偏低,根据基本农田高保护率的实际情况划定的基本农田不可能全都是优、高等地,只有通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等土地整治工程,才能使大部分耕地满足高产稳产的要求。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是目前耕地保护研究的重点,是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举措,是新形势下为确保粮食安全、加快现代农业发展和推进新农村建设重要的系统工程,同时也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民生工程和基础性工程[6]。据统计,1999—2010年,全国通过土地整治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0.13亿hm2,补充耕地约340万hm2,农田产出率提高了10%~20%,农业生产条件明显得到改善[7]。高标准农田目前是中国学术界关注的一个新领域,许多学者在基本农田保护、农地整治等领域做了大量的研究,其成果对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了理论支持和方法上的借鉴[8]。根据中国高标准基本农田整治的特点,目前高标准基本农田整治的基础理论研究主要着重于指导其发展方向上[9],对于具有技术性指导的基础理论研究仍然比较缺乏。针对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加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程的基础理论研究,建立和完善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的工程技术支持体系,对发展中国高标准基本农田整治事业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本研究加强对高标准基本农田整治基础理论的研究,以期对高标准基本农田整治技术方面的研究提供方法上的借鉴。

1高标准农业用地整治工程的内涵

1.1高标准农业用地内涵

高标准农业用地内涵是指通过对农村土地的整治,在一定时期内建设的节水高效、高产稳产、抗灾能力强、生态良好、设施配套、与现代农业经营方式和生产相适应的农业用地。高标准农业用地建设的目标包括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耕地质量及提升土壤肥力;完善田间灌排沟渠及机井、节水灌溉、小型集雨蓄水、积肥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加强农田防护林及生态环境建设,发挥生产、生态、景观的综合功能,确保好地用好,和谐共存。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是建设高标准农业用地的集中体现,是推动中国耕地保护由数量保护为主转到数量、质量、生态防护和效益并重方向转变的重要措施及方法[10-11],同时也是新形势下对耕地保护制度的一个创新,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奠定坚实基础。一直以来,党中央和国务院对高标准农业用地建设方面非常重视[12-13],《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纲要》中明确指出要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根据“十二五”期间(2011—2015年)全国土地整治规划,中国要建设0.267亿hm2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到2020年将要建设0.533亿hm2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加强基本农田保护是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部署。

1.2高标准农业用地建设内容

高标准农业用地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田间灌排沟渠及节水灌溉工程、农田道路及田间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等[1]。高标准农业用地建设要求应该科学合理开展各项工程建设,合理布置耕作田块,实现田间基础设施配套齐全(占地率不高于8%),满足田间管理和农业机械化、规模化生产需要。农用地建成后的基础设施使用年限应不小于15年,且质量等别应达到所在县的较高等别[14-15]。

2低标准农业用地提升为高标准农业用地工程技术

低标准农业用地提升为高标准农业用地工程就是对农村土地进行田、路、林、山、水的综合整治,使整治区的田间配套基础设施得到全面的提高和改善,达到或基本达到发展现代农业的基本要求,即:田间种植规范化,耕作机械化,施肥配方化,秸秆还田化,种子良种化,农产品无公害化,水源覆盖方田化,灌溉节水化,田间道路沙石化,农田林网网格化[1]。

2.1土地平整工程

土地平整工程是高标准农业用地建设中的主要工程,是为满足高产稳产、旱涝保收现代农田耕作、防护、灌排需要而进行的地力保持和田块修筑等工程措施,包括耕作层地力保持工程和耕作田块修筑工程(田块长度、宽度、方向、形状、高差等达到一定的标准)等[16]。应对田块进行合理规划、布局,使耕作田块能够相对集中连片,以便于灌溉及机械化操作。通过对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的分析,得出自然因素、社会经济因素和土壤的理化性状等影响土地平整工程,具体指标包括有效土层厚度、表层土壤质地、土壤有机质含量、土壤pH、坡度、梯地等状况;与之相关的社会经济因素指标包括土地利用率、田块规整度、田块破碎化程度[17]。

2.1.1水田平整

水田平整的影响因素有土层厚度、田面高差、条田修筑和田坎归并等。田坎归并主要指对同一台面相邻田块的田坎进行截弯取直、修补、削坎还田及田块归并。水平梯田原则上只对同一台面相邻田块进行归并翻耕,对水田不做大规模田块平整,主要措施是对田坎进行裁弯取直,对垮塌的田坎进行修补,对占地较宽的田坎进行削坎还田,对边角地和小田块进行归并[18]。若项目区水田面积较大,田面高差不大,且以平坝为主,土层厚度适中,则宜采用条田形式,有利于田间机械作业和农作物生长发育,其他田块可适当合并田土坎;若水田以冲田为主,水田部分只进行田土坎归并,使小田块合并为大田块,不适宜进行大规模条田的修筑;若项目区水田面积不足耕地面积的15%,则对水田部分只需配套基础设施,改善耕地生产条件,保证水田格田内田面高差小于±3cm,不需要进行平整。条田修筑主要是对水田田面高差≤1.5m的田块进行归并,工程实施前需将30cm的耕作层进行剥离,从而保护耕作层。受地形地貌影响较大的条田可顺地形布置,主要方向以长边为南北向最佳;条田内部配以沟渠保证田块排灌要求,并以道路网络充当田埂为界,10cm为路面高出格田台面的最佳范围,生产路宽度1.2~2m为宜,田间道宽度3.5~4m为宜,沟渠宽度0.6~1m为宜,沟渠深度0.8~1.2m为宜,倒梯形断面为最佳的稳固性;条田的外缘主坎对条田起到保护作用,对外缘主坎进行加固修复,以上坎为主,当田坎高度≥1.2m时,采用砌石修筑田坎。

2.1.2其他农用地平整

其他农用地包含旱地、水浇地,这类地的平整包括降坡和筑坎,其台面在长期耕作过程中基本已形成,根据基本农田、蔬菜基地、标准果园种植要求,适度进行降坡和筑坎,可实现田面平整[19]。地面坡度为5°—25°的坡耕地适宜修建梯田,梯田化率应达到90%及以上。水浇地畦田内田面高差小于±5cm,以利于灌溉及机械化操作。根据实际气候条件,旱地坡度为6°—15°,净耕地系数偏低,可切割形成平坝水田。6°—10°旱地降坡为水平梯田,发展蔬菜基地;10°—15°旱地降坡至6°,发展标准农田;若旱地坡度为6°—25°,且集中成片,发展高标准农田和标准果园较适合,6°—15°旱地降坡方案与上面一致,15°—25°旱地降坡至10°,作为标准农田和标准果园;>25°旱地实施退耕还林;若旱地坡度分布为15°—25°,且占耕地面积较大,则对旱地实施坡改梯技术,或者是在区域内选择典型区建设标准果园[12]。

2.1.3耕作层质量保持

保持耕作层质量,应进行土壤改良、地力培肥和养分平衡等一系列措施,防止耕地退化,提高耕地基础地力和产出能力。若区域石灰岩土类较多,以粗骨黄泥土为主,此类土壤肥力水平中等偏下,在农业生产中常出现营养元素缺失的情况,应采取增施有机肥、秸秆还田和平衡施肥等土壤改良方式为主,以深耕深松、必要的田间灌排设施为辅,增加土壤有机质,提升耕作层肥力。若区域土壤属于粘土类,且存在排水不畅,土壤通透性差,耕作困难,土壤pH较低,出现不同程度的偏差,可采用保护性耕作、客土法、种植绿肥、增施有机肥、建设田间排灌设施等土壤改良措施加以改善[20]。

2.2灌溉与排水工程的提高以及灌区自动化的实现

灌溉与排水工程是指为消除水旱灾害、调节农田水分状况和地区水情变化、防治农田渍和盐碱灾害等采取的各种工程措施。根据项目区农业生产的需要建设农田水利设施,包括灌溉工程、水源设施工程、喷/微灌工程、排水工程、渠道及田间建筑物工程、泵站及输配电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和灌溉规模、水文条件、地形地貌、土壤类型等有关。由于蓄水、引水方式、灌排方式不同,应根据实际需要采取蓄、引、提、集相结合的方式。对于水资源的利用应严格控制深层地下水的开采,对未经处理的污水禁止用来进行灌溉,地表水应为水资源主要的利用方式,地下水为辅。基于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分析,和灌溉与排水工程有关的指标包括灌溉保证率和排涝设施通达指数[21]。丘陵山区灌溉与排水工程是建设高标准农田的关键措施之一[22]。丘陵山区灌溉与排水工程应设计水库、水井、蓄水池、山坪塘等集雨设施,水田的灌溉主要是通过集雨设施经输水管道的路径进行灌溉,部分区域可修建囤水田进行储水,排水沟渠主要起到排去田间积水的作用,采用“干-支-斗-农”的方式纵横布设,沟渠设置进水口和出水口,并根据因地制宜原则,依据地形设计跌水;旱地灌溉与排水工程主要通过“沟-凼-池”的方式进行建设,从而保证旱地的排水和灌溉,该系统通过沿山沟(背沟、截水沟、山间边沟等)将势能较大的、紊乱的流水拦截至排水沟内,经沉沙山将流水泥沙沉积后,使流水蓄积最终入于各级排水沟末端,地形开阔及低洼处的蓄水池,实现高水高蓄高用、低水低蓄低用,从而可为旱地用水和涝季排水做准备。

2.3田间道路工程的提高

田间道路工程使居民生活及生产得到了方便,主要作用是连通田间和田间、居民点和田间的道路。田间道路工程对于维修现有道路起主要作用,其次是为了利用新建道路连接断头路及完善道路体系,道路呈现出“主-干-支”网络纵横布设,主要分为生产路和田间路。农业作业需求决定了田间路宽度,路基宽度4~5m为宜,路面宽度3.5~4.5m为宜,为方便未来耕作田块合并,路面材料一般采用泥结碎石,根据需要可提高路面材料级别,如混凝土路面。田间道路配套路基排水系统,并与周边的沟、渠、林相结合,起到保护边坡及路基稳定性的作用(图1);生产路路基的宽度1.5~3m为宜,路面宽度为1.5~2.5m,生产路为横向时,间距在100~300m间为宜,生产路为纵向时,间距在200~500m为宜,一般采用素土路面[23]。通过对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的分析,发现影响田间道路工程的主要指标是田间道路通达指数,即指当耕作田块集中连片时,田间道路直通达的田块数在田块总数中所占的比率,对于平原地区应达到100%,丘陵地区≥90%,合理确定田间道路密度,满足农业机械化和生产生活便利的需要[24]。

2.4农田防护工程的提高

农田防护工程是为了保护耕作区免受自然灾害而进行的生态保护工程,与土壤、地形、地貌等自然条件有关,主要工程措施为修建护堤、坡面修截水沟和栽植防护林等[25]。护堤工程主要指河谷川道易受河水冲刷而修建的保护农田的堤防工程,以旧堤改造、堤防加固为主。通过加固维修,将堤防的防洪标准提高到20年一遇设计洪水,30年一遇校核洪水,主要工程类型有均质土堤、干砌石堤和浆砌石堤。河水流速小于2m/s时,可采用土堤防护;河水流速为2~3m/s时,可采用干砌石堤;河水流速大于4m/s时,宜采用浆砌石或混凝土堤防护截水沟主要适用于沟坡地,可减缓坡底径流对农田的冲刷,超过50m以上坡长的坡面应设截水沟,间距一般20~30m,分为蓄水型和排水型。防御暴雨标准按20年一遇24h最大降雨量,一般均沿等高线布设,且坡底要保持一定的坡度[26]。当耕地的坡度不小于25°时应实施退耕还林,从而使地表径流减少,保护土壤耕作层,同时渗入土体的水量增加,起到涵养水源的作用。当耕地的坡度不小于15°时应实施植树种草,道路旁边建设防护林,山腰使用果林和树林相结合的方式,山顶采用乔木,行株距均2m为宜。在耕地坡度<15°的区域,以路旁和田间防护林为主,主要造林带建设在陡坡陡坎处,行株距均2m为宜。选择适宜当地种植优质树种,做到方田间隔之间选用不同的树种栽植,实现一条路栽植一种树木,主干路栽双行,一般分引渠边、田间生产路栽单行,从而形成混交林网,防止农田病虫害成片发生。苗木地茎在3cm以上,秆高3m,做到开槽低植,及时灌水保墒[27]。

3低标准农业用地提升为高标准农业用地工程发展趋势

3.1精细化土地平整工程技术发展趋势

针对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平整要求,精细化土地平整工程技术将研究不同优化田块的土地平整技术要求,建立不同优化田块的平整高程设计方法,确定精细化土地平整的工艺流程和方法;土地平整工程将研究表土剥离和熟土回填的工艺流程和方法[28]。高标准农业用地土地平整工程技术将研制精细化平整的铲土机、推土机等,解决目前采用大型建筑机械平整农田带来的土壤压实和板结现象;针对水稻作物区,研究薄露灌溉的激光平整技术[29],研制与精细化平整推土机相结合的激光探头仪;建立精细化农田平整实用的机械设备生产基地[30]。

3.2高标准基本农田整治新材料研发与施工技术发展趋势

针对目前田间道路缺乏高强度、生态化材料和设计施工标准的状况,研究不同工程类型区田间道路的设计、施工和验收规范;研制田间道路的生态化材料、田间道路的生态化设计技术和施工方法[31-32]。针对沟渠工程材料强度低、使用年限短、节水或排水能力差等问题,新材料方面将研制高强、防渗、环保的渠道材料以及成品技术和成品机械,研究不同气候类型区的适用材料和材料使用的生命周期,施工技术将研究具有生态型渠道的形式和构造,建立路沟渠材料及成品的生产基地[33]。

3.3高标准基本农田保育工程技术发展趋势

针对部分基本农田保水性差、次生盐渍化和新增耕地熟化程度低等问题,高标准基本农田保育工程技术将研制能调节土壤水肥功能的土壤保水剂、保湿剂、高吸水性树脂,研究暗管改碱、节水节地等工程技术,研发适用于不同微差异类型区土壤熟化、农田景观绿化可降解新材料和新工艺[34-35]。高标准基本农田保育工程技术将筛选适应农田生态保育的植物、品种和培育方法,提出优化的工艺流程和土地保育方案,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保育工程的试验基地和生产基地,包括材料、成品、试剂设备,整体提升中国高标准农田的保育能力,增强高标准农田的可持续利用性[36-37]。

3.4高标准基本农田精细化规划与工程设计技术发展趋势

针对不同土壤类型、微地貌、田面高差、土壤条件的微差异化条件,高标准基本农田精细化规划将研究高标准基本农田整治区工程条件微差异化的分区技术[38-39],微差异化农田整治基础属性数据库建立的方法,基于微差异化分区技术的田块优化规划与工程设计技术,建立结合机械设备使用效率、日照方位影响、灌排顺畅的正交化沟渠路布设优化模型[40-41]。

作者:张海欧 韩霁昌 王欢元 张扬 单位:陕西省土地工程建设集团/陕西省土地整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土资源部退化及未利用土地整治工程重点实验室 西安理工大学水利水电学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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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标准农田建设设计第7篇

一是结合旱改水,优先支持水田。集中打造榆树市、公主岭市、永吉县、前郭县、德惠市、梅河口、九台区8个10万亩大片区。与旱改水结合,新增50万亩水田要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

二是结合农产品优势区建设,优先支持高效特色种植基地。围绕花生、大豆、马铃薯等特色产业优势区规划,今年重点支持建设前郭县5.5万亩花生、洮南市5.6158万亩花生、敦化13万亩大豆特色产业基地。

三是结合产业化、规模化经营,优先支持龙头企业基地建设。今年重点支持白城市燕麦产业园、九台鲜食玉米和粮改饲基地、洮南红干椒基地建设,利用龙头企业资金和规模优势,提高建设标准和建设规模。

四是结合现代农业示范区和产业园建设,优先支持示范园区。支持前农示范区、长吉展示区、华侨农场示范园,集中连片打造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各地要根据本地现代农业产业园规划,统筹建设计划落实,打造高标准农田示范点和样板田。

高标准农田建设设计第8篇

作者:罗旭生

比如,在石脑镇丁家陂片区和胡家陂片区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就整合了国土、水利等部门的项目资金。其中,国土投资871万元进行土地平整及机耕路建设6000亩,水利投资1022万元进行了2.35万亩灌溉工程及配套———凡高标准农田建设涉及的项目,上级资金到位后,市财政配套资金立即跟进,有效确保了项目资金及时到位,有力保证了项目建设如期开工。动员群众筹措资金———在坚持争资争项、加大政府投入的同时,致力拓宽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投入渠道。尤其是在引导群众投工投劳方面,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农民群众成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主体。严格资金监管———不断完善财务制度,实行报账制,做到专人管理、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各部门按照工程进度填写资金申请计划,财政分期分批下拨资金,并向受益区村民公布,接受监督。工程竣工后,财政局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工程决算,审计局进行审计,强化资金监督检查,实行跟踪问效,确保建设资金落在实处,真正让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发挥最大效益。强化建设监管,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优质高效。

注重加强管理———项目所在乡镇与项目主管部门签订责任状,项目施工单位与所在乡镇签订责任状,项目所在村组与乡镇签订责任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同时,将项目建设成效与来年的项目投放挂钩,与土地使用指标挂钩。对工作不力、进度不快、成效不好的乡镇,水利、开发办等部门明确了项目少放或不放,国土部门明确了土地“招拍挂”暂时冻结,促使项目乡镇加大管理力度,强化管理举措,扎实推进项目建设。注重强化监理———每一个项目都配备了专业监理,强化工程各个环节的监管。每一个项目都由所在乡镇配备了义务监督员,凡是工程项目验收不合格的,义务监督员都拒绝签字。注重高位督查———市四套班子分管领导、相关部门一把手组成联合督查组,按照时间表对项目进行实地督查,并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定期编发督查简报。为确保督查工作见到实效,项目相关部门抽调专门人员,进驻市委市政府把高标准农田建设纳入年终农业农村工作考核范畴,对落实任务好、完成质量高的乡镇在农村工作会上予以表彰。对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干部,考核结果记入干部档案,作为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强化功能配套,确保高标准农田整体效益。切实做到“四个同步”。

农机化综合水平达55%。高标准农田建设与创建高产粮食活动同步进行———凡是建设高标准农田的地方,都大力开展粮食创高产活动,努力将科学种田与科技推广相结合,依靠科技大幅度提高粮食单产水平。高标准农田建设与良种良法良技推广运用同步进行———通过改善农田生产条件,增加有效灌溉面积,发展冬季农业,提高耕地复种指数和产出能力。高标准农田建设与新农村建设同步进行———实行山、水、田、林、路综合整治,改善农村生产、生态和生活条件。强化维护管理,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长期受益。高标准农田“三分建,七分管”,抓好服务和后期管护很重要。在强化维护管理方面,高安市主要是做到“三个结合”。市乡结合———市里成立建设高标准农田项目领导小组,由市长担任组长,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财政、水利、国土、农业、农业开发、林业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各个乡镇明确了分管领导,并将农技服务站所纳入维护管理服务体系,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分别抓”,方方面面齐抓共管、上上下下有机结合的格局。灌片结合———灌区方面,主要是以水利局和下属水库管理局为主负责抓好渠道春夏冬等时节的清淤工作,负责抓好主干渠的管护工作,确保渠道畅通。片区方面,以乡镇和实施部门为主,联手搞好长期维护,保障农田基础设施使用效益。专群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完成后,市里按照“谁投资、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健全农田基础设施的管护制度,明确农田基础设施管护的主体,以及设施产权归属。管护工作不仅有市里专业技术队伍参与,而且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都落实了责任地段,明确了工作职责。为充分调动农民参与农田基础设施管护的积极性,还引导农民成立“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管护组织,即农民用水协会。目前,高安市农民“用水协会”已发展到245家,用水协会有具体的工作章程和详细的办事流程,在农民用水、协调灌溉、组织维修和投资投劳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有力保证了农业基础设施做一件成一件,做一处成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