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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的德育原则赏析八篇

时间:2023-06-30 16:06:44

常见的德育原则

常见的德育原则第1篇

摘要:高职院校大部制德育工作机制的构建既有利于对德育工作进行整体规划,也有利整合学校内外的德育资源,更重要的是能够切实增强德育工作实效;无论从中央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看,还是从教育学、德育心理学和管理学的相关理论看,德育工作实施大部制不仅可能而且必要;由宣传部统领德育工作,依据德育工作性质和内容将负有德育职责各部门进行重新整合后,下设办公室、组织处、日常行为教育处、社科教育处、素质拓展训练处等,并明确各部门的主要德育职责,有助于德育工作的优化。

关键词 :高职院校;大部制;德育;工作机制

基金项目:2015年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高职院校德育工作‘大部制’模式的构建研究”(项目编号:15C13)

作者简介:梁瑞升,男,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讲师、政工师,硕士,主要研究方向为职业教育学、思想政治教育。

中图分类号:G71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7747(2015)20-0077-04

目前,我国有少数高校启动大部制改革,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如合肥工业大学2011年3月启动行政管理大部制改革以来,制度框架不断完善、治理结构不断健全,各项工作运行平稳,从理论与实践结合的角度开展了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有益探索。[1]当前,我国高职院校进行大部制改革的比较少,但有在某一工作领域进行大部制改革的先例,如江海职业技术学院等实施的大部制学生管理模式。高职院校德育工作涉及面广,无论是其对象,还是其内容、途径等都呈现复杂多样性;再加之我国高的职业教育发展的历史不长,多数学校的内涵建设处于起步阶段,对德育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导致当前负有德育职责相关部门各自为政、德育力量比较分散、整体德育效果欠佳。对于如何提高高职院校德育工作的实效性,人们做了大量的研究,有的从德育方式途径入手,有的从德育环境入手,有的从德育模式入手等,但从德育工作体制机制方面进行研究的较少。大部制德育工作机制就是根据中央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以及高职院校德育工作目标,为整合学校内外各种德育力量,将负有德育职责的相关主要部门归口到一个大部门,从整体上对高职院校德育工作作顶层设计,并按照一定组织管理原则在大部门内部重新划分德育责任部门,构建符合德育工作规律的运行与协调机制,以便发挥德育工作的最大效益。这种工作机制,既有利于对德育工作进行整体规划,也有利整合学校内外的德育资源,更重要的是能够切实增强德育工作实效。笔者从大部制德育工作机制的可能性与必要性、组织架构设想等两个方面对其作初步探索。

一、构建大部制德育工作的可能性和必要性

从1995年原国家教委颁布的《中国普通高等学校德育大纲》(以下简称《大纲》),到200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以下简称《16号文》),再到今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最近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都强调高校德育工作、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或意识形态工作要坚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高职院校大部制德育工作机制就是为了整合学校德育资源,实现齐抓共管的一种德育工作组织模式,主要是根据党和国家的教育政策方针,按照一定的组织管理理论和德育工作规律,确立的一种结构严密、运行有序、资源节约和效率提升等德育工作机制。

(一)相关政策文献说明构建大部制德育工作机制具有现实可能性

《大纲》指出,高等学校的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部、“两课”的教学部门、教务处、学生处、团委是组织德育实施的主要职能部门;党委组织部、学生工作部和学校人事处是德育队伍的管理部门。学校的其他相关部门都要主动参与、密切配合,真正做到齐抓共管。《大纲》还指出,高等学校德育工作要遵循整体性原则,即要完善科学的工作体系,发挥全体教职工、各种途径和环节的德育功能,协调一致,形成卓有实效的德育合力。[2]《16号文》要求,要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大力支持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全党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强大合力。[2]《意见》强调,要完善高校宣传思想工作机制,高校党委要强化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党委书记、校长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充分发挥高校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建立健全高校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党委宣传部门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和院(系)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3]以上三个文件从不同方面为高职院校大部制德育工作机制的构建提供了政策支持。

(二)相关理论说明构建大部制德育工作机制非常必要

无论是教育学,还是德育心理学都强调德育工作的一致性和连贯性。毛泽东同志也曾经说过:“思想政治工作,各个部门都要负责,共产党应该管,青年团应该管,政府主管部门应该管,学校校长教师更应该管”。[4]就高职院校来说,德育影响的一致性和连贯性原则是指德育应当有目的、有计划地把来自校内外对学生的教育影响加以组织、调节,使其互相配合、协调一致、前后连贯地进行,以保障学生的品德能按教育目的要求发展。网络时代学生接受外界的信息大大增加,德育工作大部制机制能够很好地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有效地教育学生,加强学校对各方面教育影响的控制和调节。大部制德育工作机制,一方面,可以确保学校内部德育影响的一致性;另一方面,可以充分发挥学校德育的主导作用,使学校、家庭和社会对学生的德育影响互相配合;还可以保持学生在校期间接受德育影响的前后连贯和一致。

系统原理是管理学中一条重要原理。系统原理当中的整分合原则就是为了实现高效率管理,必须在整体规划下明确分工,在分工基础上进行有效的综合。在这个原则中,整体是前提,分工是关键,综合是保证。因为没有整体目标的指导,分工就会盲目而混乱,使整体受到“五马分尸”之害;离开分工,整体目标就难以高效实现。如果只有分工,而无综合或协作,那么也就无法避免和解决分工带来的分工各环节的脱节及横向协作困难,不能形成”凝聚力”等众多问题。[5]我们把这一原理运用到高职院校德育工作机构的整合中,就是按照高职德育工作的总体目标,将负有德育职责的部门进行有效地重新组合,并归口到一个大部门。建立有效地运行机制,充分调动校内外德育工作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对各种不同专业、各个年级的学生,有目的、有计划、有系统地安排各种德育活动,并使之互相补充、协调配合,最终发挥整体结构功能的实效,在每个学生身上都取得较好的德育效果。[6]这样,可以尽可能的避免德育力量的分散、德育主体的不作为和德育工作真空现象等,切实增强学校整体的德育工作实效。

二、大部制德育工作机制的组织架构设想

《意见》特别强调要建立健全高校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党委宣传部门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和院(系)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院(系)党组织保证监督作用,加强高校共青团建设,加快推进高校章程制定和核准工作。《意见》还指出“高校党委宣传部长由学校党委常委兼任”。有学者指出,“广义德育特别是大学德育实际上是意识形态教育,狭义德育侧重于意识形态某个方面(道德)的教育。”[7]这说明德育是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由此可见,《意见》为高职院校实施德育工作大部制提供了政策支撑,由于副院级架构的宣传部统领学校的德育工作,无论是组织管理学的权利分配原则上讲,还是德育工作的实际需要讲,都是合理入情的。根据对当前高职院校德育工作的目标、内容和途径等分析,对大部制德育工作机制提出以下设想。

(一)大部制德育工作机制的组织架构设想

根据当前高职院校德育工作的具体内容与德育工作的主要途径,以及中央有关文件精神,由宣传部统领学校的德育工作,既可以确保德育工作整体规划到位,又可以整合德育力量,还可以使德育工作保持一致性和连贯性。具体来说,就是将原来负有德育职责的部门,如学生工作处、团委、思政课部、公共课部、宣传部、就业指导中心、网络中心、保卫处、体育部等归口到宣传部。然后,再按照一定的德育规律和组织管理理论,设置二级机构,即将原宣传部、网络中心合并为办公室,将原学生工作处和公寓办合并为日常行为教育处,将原业余党校和团委合并为组织处、将原思政课部和公共课部合并为社科教育处,将原就业指导中心、体育部和保卫处合并为素质拓展训练处,组织架构设想如图1所示。

(二)宣传部各二级机构德育职责的划分设想

根据《大纲》、《16号文》和《意见》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现时代的要求和高等职业教育的实际,高职院校德育工作的目标可以定位为:(1)使学生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路线,确立献身于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政治方向;(2)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理论认同、政治认同、情感认同,逐步树立科学世界观、方法论,走与实践相结合的道路,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3)努力学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自身的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努力为人民服务,具有艰苦奋斗的精神和强烈的使命感、责任感;自觉地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健康的心理素质;(4)勤奋学习,勇于探索,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职业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这一目标充分反映了高职院校德育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要确保学校总体德育目标的现实,必须要分工明确,宣统部各二级机构的职责分工见表1。

大部制德育工作机制的构建是一项复杂、系统的工程,对其构建意义、依据和组织架构的初步探讨,只是这项复杂工程中的一部分。这一工作机制通过什么来运行,用什么样的方式运行,需要哪些保障措施等问题,将是今后研究的重点。

参考文献:

[1]陈鸿海.推进行政“大部制”改革 完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J].中国高等教育,2013(7):29-31.

[2]教育部社科司.普通高校思政课文献选编(1949-2008)[G].北京:中国人民出版社,2008:166-168.

[3]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N].光明日报,2015-1-20.

[4]王道俊,王汉澜.教育学[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9:392.

[5]吴照云.管理学原理(第三版)[M]北京:济管理出版社,2001:81-82.

[6]吴兴富.整合构建高职德育目标的原则[J].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09(2):33-37.

常见的德育原则第2篇

儒家的驾驭思想,总是要求从“学”开始,道德教育也不例外,道德教育过程也是“学-思-行”。首先,在学习过程中,通过教学就可以培养许多优良的品质,例如,“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的求实态度等,都带有道德教育的性质。其次,儒家的学习内容主要是人伦道德,所以关于教学的原则与方法,大部分都可以运用到道德教育上来。

一、立志与持志

立志与持志是儒家进行道德教育的重要原则,也就是说,要立志去信仰某种理想和保持这种理想。孔子说:“夫不可夺志也。”;孟轲说:“持其志,毋暴其气。”孔子主张“士志于道”,这个“道”指的是“仁”,所以又主张“苟志于仁矣,无恶也。”他认为一个君子要“谋道”“忧道”不在乎“谋食”和“忧贫”,学的目的就在于“致其道”,并且时常不忘“道”,要像颜回那样,居陋巷也不改其道的精神,甚至要“蹈仁而死”“杀身成仁”。孟轲把“义”和“仁”并列,留名“仁义”。他把“志”与“气”结合起来,他说:“志,气之帅也;持其志,毋暴其气。”“我善养吾浩然之气。”“其为气也至大至刚,配以与道。”这种浩然之气,可以做到“舍生取义”。孟轲这种“养气”的学说,似乎很难理解,人们问他什么是“气”,他也难以回答清楚,我们从前也总是视其为一种主观唯心论而抛弃它。现在看来,对于“养气”,还应该做科学的研究。孟轲还提出了意志锻炼的学说。他认为,对于青少年,应该让他们“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

二、培养道德情感

儒家很重视道德情感的培养,他们培养学生“好德”“乐道”“疾恶如仇”的感情。儒家之所以重视音乐教育,其理由正在于此。《乐记》认为“乐者德之华也”,音乐是人们真情的流露,如“唯乐不可以为伪。”他们又认为,礼乐可以起到节制情感的作用。儒家认为,乐教能让人们的感情达到温和、潜移默化、移风易俗的效果。古代所说的音乐,包括音乐、诗歌、舞蹈等,实际上是美育教育。蔡元培先生就曾提出,要以美育来辅助道德教育,可见美育在道德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实质上是符合道德教育必须培养道德情感的规律。

三、主动修养

儒家很重视道德修养,其中包括自得、自省、自克、知耻、求放心、反求诸己、改过迁善等,这些都是众所周知的。修养要长期坚持,孔子认为“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孟子承认自己到了40岁才“不动心”。

四、“预”和“积”

《学记》说:“禁于未发之谓豫。”这就是说,教师对学生事先要有所了解,要求教师有预见性,防止可能发生的事情。“豫”的工作还包括“防微杜渐”。儒家认为,“履霜坚冰至”“少成若天性,习惯成自然”,所以“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德小而不为”,大德是从小德积累起来的,大恶是从小恶积累起来的,这些道理是儒家反复提醒。如《易经》要求“日新其德”“多识前言经行,以蓄其德。”

五、中庸之道

常见的德育原则第3篇

关键词:王阳明;高校;道德教育

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4107(2016)02-0047-02

王阳明早年笃信程朱,又曾游心于释老之学。“龙场悟道”后,他提出“心即理”,阳明“心学”由此发端。这里试以“致良知”为视角,对他的道德教育思想进行分析,并简论其对高校德育的启示。

一、“致良知”与道德教育实质

王阳明从“心即理”出发,认为道德教育实质就是“致良知”。他反对朱熹的“道问学”,向事物中寻求道理,认为这是舍本逐末,烦琐而不得要领。他的弟子徐爱向他质问:“至善只求诸心,恐于天下事理有不能尽。”(《传习录・徐爱记》,以下引自《传习录》者,皆只注篇名。)他回答说:“心即理也,此心无私欲之蔽,即是天理,不须外面添一分。以此纯乎天理之心,发之事父便是孝,发之事君便是忠,发之交友治民便是信与仁,只在此心去人欲存天理上用功便是。”(《徐爱记》)由此,他提出道德教育“不假外求”,而在于“尊德性”,在于“致良知”:“夫万事万物之理不外于吾心,而必曰穷天下之理,是殆以吾心之良知为未足,而必外求于天下之广,以裨补增益之,是犹析心与理为二也。夫学问思辨行之功,虽其困勉至于人一己百,而扩充之极至于尽性知天,亦不过致吾心之良知而已。”(《答顾东桥书》)虽然他的“致良知”不外乎是“存天理,灭人欲”,但是他通过强调“致吾心之良知”,则突出了道德主体在道德教育中的能动作用。

二、“知行合一”与道德教育过程

“知行合一”反映王阳明道德教育过程的思想。“知行合一”不是一般的认识和实践的关系,而是道德认知和道德践履的关系。

首先,“知行合一”是针对朱熹的“知先行后”而发的。朱熹提出过“知行相须”的观点,认为知和行有不可分离的关系,但是他又说:“论先后,知为先。”因此,在“为学次第”上,他主张先“读书而明理”,把《中庸》里的“学问思辨行”分为“知”和“行”两截功夫。这容易使人知而不行,造成知行脱节。所以阳明批评说:“今人学问,只因知行分作两件,故有一念发动,虽是不善,然却未曾行,便不去禁止。”所以“我今说个知行合一,正要人晓得一念发动处便即是行了,发动处有不善,就将这不善的念克倒了,须要彻根彻底,不使那一念不善在胸中。”(《黄修易记》)他反对知行脱节,认为“行”应当包含在“为学”和“穷理”之中,“知不行之不可以为学,则知不行之不可以为穷理矣。知不行之不可以为穷理,则知知行合一并进,而不可以分为两节事矣”(《答顾东桥书》)。

其次,他从“致良知”出发,认为“知行原来只是一个工夫”。他认为“良知之说,只说得个心即理,即知即行”(《寄邹谦之》)。“知行分作两件”,实质上是“被私欲间断,不是知行本体”(《徐爱记》)。“知行本体”是知中有行,行中有知,“行之明觉精察处便是知,知之真切笃实处便是行。若行而不能明觉精察,便是冥行,便是学而不思则罔,所以必须说个知;知而不能真切笃实,便是妄想,便是思而不学则殆,所以必须说个行。原来只是一个工夫”(《答友人问》)。因此,他认为,知行合一之教就在于“要复那本体”(《徐爱记》)。

可见,他提出“知行合一”,目的在于“补偏救弊”,克服学者“冥行妄作”或者是“悬空思索,揣摩影响”(《徐爱记》)的弊病。这在道德教育上是有积极意义的。因为从道德教育上看,道德认知离不开道德行为,道德行为离不开道德认知,知行在某种程度上确是合一的。他提出“致知之必在于行,而不行之不可以为致知”这样的见解,无疑是很深刻的。但是他的“知行合一”在理论上同样是有缺陷的。虽然他看到了行的重要性,但是却犯了“以知为行,知决定行,销行以为知”的错误[1]。他混淆了知和行的区别,以至于把意念和情感也当作行,如他说“一念发动处便即是行”,“见好色属知,好好色属行”,“闻恶臭属知,恶恶臭属行”。

三、“动、静皆有事”与道德教育原则

(一)静处体悟

程朱理学在道德修养上重视“主敬”,朱熹说:“敬字工夫,乃圣门第一义,彻头彻尾,不可顷刻间断。”(《朱子语类》卷十一)这是要求个体时刻以封建道德规范约束自身。王阳明强调“循理之谓静”(《答伦彦式》),这与朱熹很类似。但他是从多方面说明“静”的含义的,并且渗透了他的良知学说。首先,根据良知学说,良知有体有用,“其静也者,以言其体也;其动也者,以言其用也”(《答伦彦式》)。其次,“有事无事可以言动静”,“动静者,所遇之时也”(《答陆原静》)。这里的“动”与“静”是相对于具体的时空环境来说的。最后,他的“主静”明显受到佛教禅宗的影响,掺杂了禅宗成分。他虽然不承认自己的“静”是“坐禅入定”,但是从他反复强调“所谓动亦定,静亦定,体用一原者也”(《答伦彦式》)来看,不能不说是受禅宗的影响。

从一般意义来说,王阳明的“静处体悟”,是要求个体时时以“吾心之良知”进行自我观照,无论是静坐时也好,有事无事时也好,都要收敛身心,以“理”进行自我约束。具体说来,“静处体悟”指的是静坐、宁静以收敛身心等这类静修功夫。他在中年的时候十分重视静修的功夫,他说:“吾昔居滁时,见诸生多务知解,无益于得,姑教之静坐,一时窥见光景,颇收近效。”(《钱德洪记》)他提倡静修,本意是避免使人心为外物引诱,并不是将修养的功夫一归于静,“盖因吾辈为事物纷,未知为己,欲以此补小学收放心一段功夫耳”(《与辰中诸生》)。

(二)事上磨炼

与“静处体悟”相对,王阳明更加重视“事上磨炼”。他发现静修虽然必要,但是静修也有局限性,就是有“喜静厌动流入枯槁之病”,“若靠著宁静,不惟有喜静厌动之弊,中间许多病痛只是潜伏在,终不能绝去,遇事依旧滋长”(《陆澄记》)。他的弟子也多有这样的困惑,有的感到“静时亦觉意思好,才遇事便不同”(《陆澄记》),有的感到“静坐用功,颇觉此心收敛,遇事又断了,旋起个念头去事上省察,事过又寻旧功,觉内外打不成一片”(《陈九川记》)。为此,他以“体用一原”的良知说为根据,主张良知展开于日常的践履之中,进行“事上磨炼”。他说:“良知明白,随你静处体悟也好,随你事上磨炼也好,良知本体原是无动无静的,此便是学问头脑。”(《钱德洪记》)他还主张以“动”为主,辅之以“静”,以动济静,“须在事磨炼工夫得力。若只好静,遇事便乱,那静时工夫亦差,似收敛而实放溺也”(《陈九川记》)。

可见,阳明将“动”与“静”都视为“致良知”功夫,“动、静皆有事”是他道德教育的重要原则。他用孟子的“必有事焉”、“集义”把这二者统一起来。他说:“我此间讲学,却只说个必有事焉”,“动静皆有事”,“必有事焉者,只是时时去集义”,“所谓时时去集义,只是致良知”《与聂文蔚》)。据此,他以“致良知”为头脑,主张随时随地开展做学问的功夫。“大抵学问工夫,只要注意头脑得当;若主意头脑专以致良知为事,则凡多见多闻,莫非致良知之功。盖日用之间,见闻酬酢,虽千头万绪,莫非良知之发用流行。”(《答欧阳崇一》)例如虽然他对科举不满,认为科举使人心放溺,但是他并不反对科举,“举业不患妨功,惟患夺志”,“循循为之,亦自两无相碍”(《与辰中诸生》)。对于读书也是一样,虽然他批评朱熹那种支离的读书方法是“”,但是他也不反对读书,“且如读书时,知得强记之心不是,即克去之;有欲速之心不是,即克去之;有夸多斗靡之心不是,即克去之。如此,亦只是终日与圣贤印对,是个纯乎天理之心,任他读书,亦只是调摄此心而已。”(《黄修易记》)儿童的日常生活,也不能等闲视之,所谓“洒扫应对,便是精义入神也”(《与辰中诸生》)。总之,他认为“钱谷兵甲,搬柴运水,何往而非实学”(《与陆原静》)。

(三)省察克治

从“致良知”出发,王守仁把“省察克治”作为“存理去欲”的重要原则。在《传习录》中他说:“省察克治之功则无时而可间,如去盗贼,须有个扫除廓清之意。无事时将好色、好货、好名等逐一追究搜索出来,定要拔去病根,永不复起,方始为快。”省察克治是使自己的内心时时保持警觉,不让私欲、私念有一点的存在余地。他又把“省察克治”等同于《中庸》的“戒慎恐惧”,并以此为“致良知”的重要功夫。所以他说:“戒慎恐惧者是良知”(《答陆原静》),“戒慎恐惧之功无时或间,则天理常存,而其昭明灵觉之本体无所亏蔽,无所牵扰”(《与舒国用》)。“昭明灵觉之本体”,指的就是“良知”。

(四)刮磨

针对一般人的“良知”容易受到蒙蔽这一点,王阳明提出“刮磨”的道德教育方法。他说:“圣人之心,纤翳自无所容,自不消刮磨。若常人之心,如斑垢驳杂之镜,须痛加刮磨一番,尽去其驳蚀,然后纤尘即见,才拂便去,亦自不消费力,到此已是识得仁体矣。若不加刮磨,驳杂未去,其间固自有一点灵明处,尘埃之落,固亦见得,亦才拂便去,至于堆积于驳蚀之上,终弗之能见也。”(《与黄宗贤》)“刮磨”首先是去除物欲的障蔽,以恢复本心“自有一点灵明”,“识得仁体”。 另外,“刮磨”还有通过不断的缜密思考,锻炼思维能力,以使“良知之用”不断呈露的意思,所谓“聪明日开”,“良知愈思愈精明”(《钱德洪记》)。

四、对高校德育的启示

高校大学生正处在风华正茂的青春期,各方面发展正趋于成熟。王阳明的道德教育思想对当前德育工作具有很大的启示作用。第一,它有助于启发大学生在德育过程中的良知与自觉。“良知人人同具”,因而要使其树立发展的自信心,变“他律”为“自律”。第二,立足德育,使大学生全面、正确地看待知行关系。王阳明的知行论不是简单的哲学认识论。从德育的角度,其“知行合一”的思想具有很多的合理内核。第三,他关于德育原则的论述对于指导大学生的自我修养也极富启示意义。

参考文献:

常见的德育原则第4篇

(一)xx同志在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要说素质,思想政治素质是最重要的素质”。可见德育是素质教育的核心,研究和构建学校德育评价体系,是加强学校德育工作的当务之急。

(二)坚持以德育为首,是关系到学校办学方向的大问题。但长期以来,对德育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在实际工作中德育工作是个软任务、软指标3缺乏严格的考评和具体、规范的衡量标准。在德育管理与评价中,抽象的多,具体的少;要求的多,可操作的少;定性的多,定量或定性定量相结合的少,德育的实效性差。

(三)在学校的德育工作中,存在着等上级安排计划的多,自己主动设计开展的少;发现问题被动补偿性教育多,发挥德育主导作用少;零打碎敲的教育多,系列养成教育少等问题。在德育养成上形不成教育系列,建立不起实质性的教育评价管理网络。在时间、空间、人力和物力上得不到强有力的衔接和保证,不利于调动德育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利于学生良好思想品德的形成和发展。

(四)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深化,学校生存和发展的竞争日益激烈。育人的质量决定着学校的命运,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已成为办好学校的硬任务。

以上各点都说明如何发挥德育评价的功能,构建学校德育管理与评价体系,是需要认真研究的重要问题。

二、实验内容及过程

(一)德育评价研究的基础、目标及任务

1.德育评价的基础条件

近年来,由于世界经济和科技的竞争,都十分重视智力资源的开发,重视教育质量和效益的鉴定和检验,教育评价作为衡量教育的有效手段,也同时得到了迅速的发展。我国在教育评价的理论、评价的方法以及评价模式上也有了重大突破和发展:在教育思想的评价方面由“选拔适合教育的儿童”转向了“创造适合儿童的教育”;在评价教育的对象及范围方面由教师评学生扩大到对整个教育领域的评价;由单一狭窄的学习范畴,扩展到素质教育的更广泛的各个方面;在评价方法和技术上,由单纯的定量或单纯的定性评价发展到定量和定性相结合,自评和他评相结合,使评价对象由被动、客体地位转到主动积极参与的主体地位。当前,德育评价理论的建设,还处于起步阶段,在评价新体系的构建上必须认真学习、掌握、研究已有的理论经验,并在实践的基础上,结合校情,从实际出发,创建出具有自己特色的管理评价体系。

2.德育评价实验的目标及任务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指出,“要建立德育工作的评估制度,并把德育工作作为评价一个地区、一所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内容”,在国家“九五”重点课题《整体构建学校德育体系》的子课题的管理评价研究中,实验的最终目的就是要变单纯的行政管理、单纯的衡量尺度为调动师生积极性,使评价成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动力和保证。通过研究评价功能,使广大师生在对考评的理论认识和思想观念上有一个突破,充分认识评价在教育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要突破思想观念中僵化的评价模式,活跃评价的思想和理论,推进管理与评价实验的发展,拓宽评价功能范围,提高评价对实际工作的效能。创造适应教育发展的新的管理与评价体系,变评价对象为评价主体;变被动消极等待为积极主动参与;变外部行政监管为启动内因活力,使管理与评价相结合。

同时,通过德育评价研究要促进学校德育实效性的力度,建立适合学校校情的德育管理与评价体系及班级、个人评价管理素质量表,在评价的操作和方法上有一个新突破。

实验研究的任务主要是:

(1)健全学校德育工作考评体系,科学、有效地开展德育管理评价工作,优化各处室、各级管理部门及年级的管理评估机制,使评价在管理中实现,管理在评价中完善、提高。使管理人员既是评价人又是被评价者,使管理评价“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从而实现全员、全面、全程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任务要求,对德育工作全过程进行有效调控。

(2)建立专兼职德育工作者岗位职责评价指标,充分发挥和调动他们的主导作用和积极性。把竞争机制引入德育工作者评价中来,有效地提高学校的德育管理评价水平,使大家都全身心地投入到探索新时期德育工作规律,落实德育任务,提高德育工作实效性上来。

(3)不断修定、完善德育管理者、班级和学生个体评价方案。

(二)实验研究的依据 教职工工作质量考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关于加强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的意见》以及市区教师评估体系和考核办法等文件。

学生德育综合素质考评确定的依据为《中学生德育大纲》、《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

(三)实验的原则

为使管理高效、优质,我们建立、健全全体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以实现管理的最佳效果。完善德育管理评价体系,体现出以下几项原则:

1.整体性原则:为实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全校教职工人人都是德育工作者,德育工作是每位学校工作人员重要的工作职责和必须承担的任务。

2.有序性原则:年级、处室各负其责,纵横管理,点面结合,形成网络,使学校德育管理有序,制度规范,要求落实,为学生成长创造最佳的教育氛围。

3.动态管理性原则:各级、各面都要体现过程管理、动态评估,从发展看学生,充分认识和掌握学生教育成长规律。适时发挥和运用好管理过程中的激励、导向、反馈和校正的机制,使学生的成长进入良性循环。培养出高水平好学生,这才是管理的出发点和归宿。

构建班集体及学生德育评估模式的原则是:

1.科学性原则:指标体系必须体现党和国家提出的育人目标规定的人才质量标准。这是关系到育人方向的大问题,也是德育的基本准则。

2.导向性原则:目标要体现学生的全面发展、整体素质的提高,克服“应试教育”的弊端和传统的学生鉴定模式的误导,坚持体现时代特点的素质教育的新观念。

3.可测性原则:具体目标分类要系统而不可交叉覆盖,要体现单项独立性、具体化、可操作、可评价,便于管理评估人员检查、指导、量化。

4.简明性原则:指标不要过于细化繁杂。尤其月检查,项目多了突出不了每月教育管理的重点。要依据不同时期、不同阶段的不同要求,使考核具有针对性、可行性、少而精,使管理和被评对象有章可循。

5.形成性原则:班集体和个人都采用过程管理模式。以阶段评估为主,如一月有失误,第二个月可纠正弥补。考核与过程指导相结合,使班级和个人,自己和自己比,然后再与别班、别人比,循序渐进,逐步达标,再创优。

6.自评和他评相结合原则:充分发挥学生主体作用,培养学生成长中良好的自我意识和自己教育自己、自己管理自己的能力,提高心理适应水平,为今后学生的素质提高和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和能应付或战胜未来困难险阻的耐挫力。

(四)实验实施的措施保证

1.更新观念、统一思想,是搞好管理的前提和基础

在建立德育管理评价体系的实践中,我们狠抓了更新教育观念、统一思想这一重要环节。发展市场经济,社会经济的变化给学校的德育工作带来新的挑战。要使教育取得最佳效果,教师思想必须跟上形势,认识跟上发展。几年来,学校每年暑假都组织班主任以上专兼职德育队伍的成员参加全封闭的德育研究学习班,学习新观念,解决新问题,制定新规划,落实新规程。几年来重点解决了在贯彻素质教育中的诸多问题,如: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人生观,建立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新观念;在办教育的指导思想上变“培养选择适合教学的学生为目标的教育”为“研究适合学生成长发展的教育”,打破旧传统,倡导新思维;在德育工作的管理上要实现“全员管理、全面管理、全程管理。”即形成“人人都是德育工作者,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学校、家庭、社会形成教育合力的大教育新理念;政教处及专职德育工作者必须发挥好主力军作用。我们要求政教处工作必须增强学生德育的计划指导性,学生重点工作的科学预测性,组织活动的针对性与系统性,提出管理要求的规范性,检测评估的具体可测性以及重点常规的连续性。从而为全校德育工作既作表率又做坚强后盾;全体教职工都要在各自岗位上寓德于教,搞好德育渗透;寓德于活动,注重实践性教育;寓德于服务,发挥学生自主性教育的主体作用。

2.建立科学、可测的目标管理体系,落实人人育人的岗位责任制

经过认真研究,科学论证和几年实践,我校在教职工工作质量管理评估内容上本着力求体现“目标可导向,行为可选择,过程可调控,效果可测试”的原则,分别建立了《教师工作质量评价目标考核》、《班主任工作质量评价目标考核》、《职工工作质量考核》以及各岗的岗位职责。所有这些目标考核及职责均有德育目标要求,从而使以德育人的任务层层落实、人人落实、处处落实。

3.建立目标管理的指导、监督机制,发挥管理评估的激励、导向、反馈、矫正的作用

常见的德育原则第5篇

那么,什么是班会课?班会课有哪些原则和规范呢?本文对此作简单探讨。

一、什么是班会课

班会课是教师围绕某一教育主题而组织的对学生进行认识、理想、道德、劳动、法纪等德育教育的教学形式。

二、班会课的目的

班会课的目的是在教师主导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以师生共同辨析、积极探究、学生充分参与,通过进一步提高学生道德、认知水平,强化学生道德的情、意要素,提高学生明辨是非的能力、道德判断能力、自我教育的能力来促进学生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

三、班会课的特点

1. 内容的广博性和不确定性。班会课是无教材的课堂教学,主题的确立、内容的确定是根据班级情况和教育需要而定的。从心理教育到审美教育,从理想教育到行为规范无所不包。

2. 创新性。班会课尤其强调创新,从内容到组织形式,从视角到观点,使学生耳目一新才能印象深刻,受到启发。

3. 开放性。古今中外,正反两面,凡夫伟人等教育教材可根据内容任意选取,不受时间、空间、范围的限制。地点从室内到室外,形式有:演、议、写、看、听、唱、实践等多种形式。

四、班会课的原则

1. 遵循以课为首的原则。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应遵循课堂的基本规范。教师要有备课、上课、任务布置等环节。它不同于文娱表演、特长展示。

2. 遵循课堂教学的原则。即:科学性与思想性相统一原则、理论联系实际原则、直观性原则、循序渐进原则、因材施教原则、可接受性原则、启发性原则和创新性原则。

五、班会课的设计原则

1. 主题化原则。德育目标的达成有赖于日积月累,有赖于点滴认识。无论多么高明的教育者也不可能一蹴而就,每次都应有一个涉及某方面的明确主题,反对大而全的空洞说教。

2. 序列化原则。小学六年、初中三年、高中三年,应针对不同的年龄、心理和知识结构设置序列化的主题,由浅入深、层次递进。

常见的德育原则第6篇

[关键词]德育教学心理阻抗

阻抗原本是心理学中的术语,最早由弗洛伊德提出,指的是个体潜意识中的自我防御机制。德育教育过程中的心理阻抗则是指学生头脑中存在着的阻碍理解德育的要求、阻碍将这种要求转化为个人的需要、内化为自身品质的心理因素,它使学生对德育采取漠视或拒绝的态度。众所周知,教育的根本目的就是在于更好地培养适应现代化社会需要、具有基本品德和素质的人才。如果离开了个体的内在接受机制,一切教育活动将变得毫无意义。所以,研究德育教育过程中的心理阻抗问题便成为当务之急。

一、心理阻抗产生的原因

德育教育过程中的心理阻抗,是学生以已有的主观世界作为媒介,对客观现实进行折射的过程中形成的。因此我们分析心理阻抗的成因时,亦应从主、客观两个方面入手。

(一)心理阻抗产生的客观原因

对德育培养目标的高期望值是形成心理阻抗的客观因素之一。应该承认,对大学生的理想培养目标当然要高于大学生的现实水平;但如果抱有不切实际的过高期望,则会导致适得其反的结果。一方面会使学生因目标的高不可攀而丧失追求的勇气;另一方面因现实目标的失落而陷入无所适从的迷惘。这与德育的初衷是相悖的。

对个体需要的忽视是形成心理阻抗的客观因素之二。作为个体积极性源泉的需要是产生动机及行为的原动力。忽视这一点,德育不仅变得无的放矢,还会因受学生内驱力的丧失产生心理阻抗。德育教学过程中,教师并非作为真理的化身居高临下地向学生施加外在要求,而是立足于平等的基础上,通过外塑与内化的统一来实现大学生自我发展的目标。

德育的“适应不良”是形成心理阻抗的客观因素之三。德育工作自身的缺陷也使其效果不尽如人意,对德育工作起了“内耗”作用。德育本应是系统工程。德育的运作方式,应是共性教育与个性教育、课堂教育与实践教育、灌输教育与自我教育的结合。这样,才能造就生动活泼有效的德育工作局面。但这诸多“结合”在德育中并不到位,“系统工程”之中有弱项,甚至近乎盲点,这就大大削弱了德育的效果。此外,随着社会的发展,各种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给学校的德育教育提出了一系列的新课题。对此,德育教育显得力不从心,而理论与现实的强烈反差使得德育教育变得苍白无力。这就使学生对德育产生怀疑,从而形成心理阻抗。

对学生主体作用的轻视是形成心理阻抗的客观因素之四。德育教育过程中,学生作为主体,对作用于其的各种信息要进行选择、整合、内化,这是个体的内在接受机制。离开了学生的主体作用,德育难以产生积极的影响。因此,只有在学生积极参与的基础上,才能实现德育的终极目标,即学生能动的自我塑造并转化为自觉的、积极的社会行为。

浮躁的社会心理氛围是形成心理阻抗的客观因素之五。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在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的冲击下,急功近利成为普遍存在的心理倾向,重实轻虚、重智轻德、重理轻文成为主要的价值取向。在这种心理氛围的影响下,作为择业敲门砖的各种等级考试及所谓的“有用”学科炙手可热,而对无立竿见影之效的德育则敬而远之。

(二)心理阻抗产生的主观原因

大学生原有的认知偏差是形成心理阻抗的主观因素之一。大学生在进入大学之前对德育已形成了认知定势,认为其是空洞的理论说教,甚至把其作为政治课的代名词。这种认知定势阻碍了外塑与内化的有机统一,形成对德育的拒绝、排斥甚至逆反。

个性的缺陷是心理阻抗形成的主观因素之二。在应试教育中成长的学生,必然导致各种程度的人格缺陷。缺乏开拓创新、独立自主意识,养成了依赖、被动盲从的陋习,进而演变成不思进取的奴性人格;缺乏热情、朝气、自信,形成呆板、封闭、胆怯的性格特征;他们自我期望高,而承受挫折、自我修复的能力差;人性冷漠、自我中心,缺乏交往与协作能力……一句话,许多学生成了只会死记硬背并掌握一定考试“技术”的工具、机器,一旦进入环境较为宽松、内涵较为丰富的大学,十多年的应试教育遗留给学生的人格缺陷,必然迅速而又集中地暴露出来。这些不良的个性都会导致学生在德育教育过程中形成心理阻抗从而影响德育教育的有效性。二、消除心理阻抗的基本对策

针对心理阻抗所由产生和主客观原因,德育教师在设立德育目标、界定德育任务、明确德育内容、选择教学方法、操作效果评价时,应遵循以下的原则思路:

(一)准确定位

为了引起学生的重视,教师往往人为地拔高、夸大德育课的重要性。这种虚假的感觉容易使人产生逆反心理。因此,应将德育教育的功能从天上拉回地面,不应该也不可能企求十全十美的期望自标。德育课不是立竿见影的,更何况人性的进化是最缓慢的。知难行易,知道不等于悟到,悟到不等于做到,做到不等于得到。

(二)了解需要

学生的需要是动态的、多层次的,因此,应变想当然为设身处地,摸准学生思想和心理的脉搏,及时捕捉注意学生在认知结构、道德水准、个性心理特征等方面的个别差异。只有这样,才能使学生与老师产生共振,引起学生的共鸣。

(三)隐蔽动机

在传统教学中,对于每门课的教学目的,老师们往往习惯于开门见山、开宗明义地和盘托出。殊不知,在这个问题上曲线最短,即人有一种“因为神秘所以神奇,因为神奇,所以神往”的心理。没有了悬念,学生自然就失去了想象的空间和探究的欲望。所以,适时适度地隐蔽动机,吊一吊学生的胃口是十分必要的。

(四)增加亲和力

常见的德育原则第7篇

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康德的教育学理论却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和研究。哲学意义上的康德已经被我们所熟悉,而教育学意义上的康德则比较陌生。人们通常一谈到康德哲学,就会立刻浮现康德论著中晦涩的文句和高度抽象的思辨概念,这不仅给我们阅读带来了困难,而且也给我们研究带来了困难。应对这一研究领域的薄弱境况,本文拟对康德的德性理论通与康德的教育理论的关系进行细致分析,表达一点管窥之见,以期抛砖引玉。

一、对人的终极关切

回顾康德整个哲学研究的历程,我们可以发现,和其他启蒙思想家一样,康德的教育思想与他自己的道德哲学、历史哲学以及人类学研究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如果说启蒙意味着人类摆脱自己施加给自己的不成熟状态,那么教育学则指出如何把这种成长落实到具体的个人上。虽然康德生前曾数次在柯尼斯堡大学讲授教育学,但康德并没有专门撰写自己的教育著作。和其他一切类似讲座一样,康德只是在当时通行的教材之外添加了一些反映自己想法的笔记。管而在康德逝世前一年,他的学生林克则把这些教育学的授课材料进行了整理,以《论教育学》的名称加以出版。

如果我们将《论教育学》与康德整个道德哲学江进行比较,可以明显地感受到教育问题在其整个思想体系中的位置。如果说在《道德形而上学原理》一书中,康德主要论述的是如何建立道德的最高原则,从而说明实践理性的存在;而在《实践理性批判》中,康德则是从形而上学的高度,全面论述了自由同理性的关系,强调自由概念是整个纯粹的乃至思辨的理性大厦的拱顶石,从而基本解决了道德哲学基础性构建问题;《道德形而上学》一书,康德则是从法权和德性的角度,全面开展了道德哲学思想,从而完成了其道德哲学体系的建立;《实用人类学》则是康德以人本主义的倾向,将其道德形而上学建立在一种体现人的自由能动性的人性论即人类学的基础上。那么《论教育学》与康德的道德思想体系存在什么样的联系呢?我们认为,《论教育学》不仅是康德将其德性理论在教育学领域内对人的培养方式研究的一次尝试,更是透彻出康德德性理论自身对人是什么这一最终问题的回归。如果说人类学是对人是什么的直接应对,那么教育学则是对如何培养人这一问题的直接应对。而且康德对人的关注,不仅仅从实用的角度出发,其首先也是一个纯粹哲学处理的思维对象。康德在1793年致卡弗司徒林的信中说:在纯粹哲学的领域中,我对自己提出的长期工作计划,就是要解决以下三个问题:(1)我能知道什么?(形而上学)(2)我应做什么?(道德学)(3)我可以希望什么?(宗教学)接着是第四个,最后一个问题:人是什么?(人类学)二十多年来我每年都要讲授一遍。归根结底,所有的问题都可以看做是人类学,因此前三个问题都与最后一个问题有关。由于康德对人的充分关切,使得人类学的主题管在康德一生当中都处于非常重要的位置。同样,如果说休漠使得康德从独断论的泥潭中惊醒,那么卢梭则教育康德要尊重普通人,关注人的尊严。卢梭的画像成为康德客厅中唯一的装饰品,而康德由于醉心于研读《爱弥儿》竟然放弃了每天例行的散步。1764年康德写道:正如牛顿揭示了外在世界的秩序和规律一样,卢梭则发现了人的内在本性,必须恢复人性的真实观念。哲学不是别的,只是关于人的实践知识我自认为爱好探求真理,我感到一种对知识的贪婪渴求,一种对推动知识进展的不倦热情,以及对每个进步的心满意足。我一度认为,一切足以给人类带来荣光,由此我鄙夷那班一无所知的芸芸众生。是卢梭纠正了我。盲目的偏见消失了,我学会了尊重人性,而且假如我不是相信这种见解能够有助于所有其他人去确立人权的话,我便应把自己看得比普通劳工还不如。可见卢梭对康德的影响是多么巨大。康德在表述道德的最高原则时,从质料的角度将道德绝对命令定位为无论是谁在任何时候都不应把自己和他人仅仅当做工具,而应该永远看做自身就是目的,康德将人是目的提升到道德最高原则的地位上,足以表明其道德哲学对人的终极关切。

基于对人的终极关切,康德的一系列道德哲学著作更是把人提高到令人眩晕的高度,康德毕生的努力目标就在于提高人的尊严和地位,在于阐明德性就是力量的立场。从对人的关切这一视角来审视康德的教育论述认我们更是发现康德的《论教育学》实质上就是人学,就是康德的德性理论在教育学领域内的实践运用。因此我们将康德的教育理论称其为德性教育理论。为了清晰地表述康德的德性理论与康德的教育理论的关系,我们不妨从康德德性理论的主要观点入手,从而探求两者的背后联系。

二、康德德性理论的主要观点

(一)个人幸福观转向个人德性观

在《实践理性批判》的纯粹实践理性分析论中,康德首先区分了两种不同的原理,即主观有效的准则和对其他意志也有效的客观法则。康德指出准则基于个体感性欲望,从而无法通过普遍化的检验,只有法则才是基于纯粹理性之上的意志动机,才具有普遍必然性。为了确定什么才是实践理性的法则,康德提出了两条层层递进的定理:定理一是凡是把欲求能力的客体(质料)作为意志决定根据的先决条件的原则,一概都是经验的,并且不能给出任何实践法则定理二是一切质料的实践原则本身皆为同一种类,并且属于自爱或个人幸福的普遍原则。这两条定理都是否定性的,第一条可总结为以一个现实欲求的对象作为意志的动机不可能成为实践的法则,康德由此批判了功利主义的伦理学;第二条可总结为以个人幸福和自爱为目的也可能成为道德法则,康德由此批判了幸福主义伦理学。基于自爱原则的幸福主义伦理学可以说是以他律为依据的一切可能道德原则分类中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而自爱原则是以经验为条件的。康德的道德哲学努力的地方也正在此处,其要解决这样一个问题:纯粹理性是否自身就足以决定意志,抑或它只有作为以经验为条件的理性才能成为意志的决定根据呢?通过一系列精致的论证,康德坚决指出个人的幸福原则不能成为意志的决定根据,其恰恰是德性原则的对立面。

然而,康德也清醒地看到现实生活中人们由于受众多质料因素的束缚,容易将个人幸福原则当成属于自身神圣的职责,而摒弃了原本属于道德法则的领域。康德自己也坦言:未经批判之前,人类理性要经过一切可能的歧途,才走上唯一的正确道路。康德发现了一切行为背后所依据的原则要么是经验的,要么是理性的。前者以幸福原则为出发点,以自然的或道德的情感为依据;后者则是以完满原则通为出发点。而个人幸福原则之所以要排斥,并不仅仅因为这个原则是虚假的,而且也因为这个原则对道德的建立全无用处。因为使一个人成为幸福的人和使一个人成为善良的人绝非一回事,一种为自己占便宜的机智和一种使自己有德性的机智全不相十;而是因为,这个原则向道德提供的动机正败坏了道德,完全摧毁了它的崇高,它把为善的动机和作恶的动机等量齐观,只教我们去仔细计量,完全抹杀了两者的特殊区别。所以,在康德那里,一个以个人幸福为道德原则的人无法保证其日常一切行为的道德性,个人幸福观存在道德败坏的风险。

为了应对充斥于日常生活的个人幸福观,为了保证道德的纯粹性,康德认为制定出一个纯粹的,完全清除了一切经验,而一切行为都应属于自律支配的道德哲学就显得非常必要。基于这样的意图,康德认为人们需要用一种个人德性观来代替个人幸福观,或者说,个人德性观优先于个人幸福观。这就涉及德性一同的理解。德性管问题在西欧哲学传统中,一直处于伦理学研究的中心。英语中Virtue是从拉丁语Virtus派生的。Vir意为男子,所以Virtus就是指有力量和丈夫气概。很显然,康德在制定自己的德性论时,完全意识到西方哲学的这个传统。在古希腊哲学那里,德性不是可有可无的东西,德性本身就是自己的目的,当然也就是自身的馈赠和鉴赏。康德则是以理性的思辨发展了德性概念。康德认为在德语中德性来自 (有能力)。德性可被理解为坚强的力量。他把德性看做是人所能够达到的最高贵的品格,德性是人的意志的凝结并具有自主性的道德力量。而且德性只是在责任的格守中人的意志的道德力量。这是由于创制规律的理性自身构成了执行规律的力量,所以责任就是人们自身立法意志所产生的一种道德必要性。然而康德特别强调德性与责任是不同的,德性并不是责任,人们也没有责任去具有德性。如果主张有责任而去具有德性,这就不是出于德性,而仅是符合德性。康德认为一种行为只有出于德性,以德性自身为动机,才具有首先价值。这是因为德性自身可以命令,它的戒律中也伴随着道德强制。因此就德性与人的关系来看,德性作为整全性的东西,不能认为是人占有了德性,而是德性占有了人。因为人不能选择另一种德性,德性自身就具有实践的功能,而不是由人的感性来支配。所以德性所伴随的道德强制是不可抗拒的,这就需要一种坚强的力量。这种力量的坚强程度,则是由它所要克服人们爱好(自爱原则)所产生的阻碍能力的大小来评价。

康德指出正是德性自身作为意志的一种道德力量,才能确保人类可以杜绝邪恶和诸种胡作非为。而一个人只有获得了德性,他才是自由的、健康的、富足的,是一个王。任何的偶然性和命运都无法剥夺他的德性,一个有德性的人永远不会失去他的德性。既然德性本身就是自身的目的,那么人类的这种德性来源在哪里?人类拥有个人德性观的可能性在哪里?

康德指出德性来源于经验概念之外的实践理性。实践理性作为理性在实践领域内的一个运用方面,是人所具有的选择正当行为的机能与能力。实践的规则始终是理性的产物,因为它指定作为手段的行为,以达到作为目标的结果。实践理性也表达了行为客观强制性的一般依据,从而以理性决定意志,以意志决定行为。康德在《实践理性批判》一书的纯粹实践理性分析论的结论处写道:这部分析论阐明:纯粹理性是实践的,也就是说,它能够不依赖于任何经验的东西自为地决定意志而且它通过一个事实做到这一点,在这个事实之中我们的纯粹理性证明自己实际上是实践的;这个事实就是理性借以决定意志去践行的德性原理之中的自律。因而,正是建立在纯粹理性具有实践能力之一论证基础上,康德才能理直气壮地指出个人德性观取代个人幸福观是理性对自身的要求,而且实践理性也有助于人们以正当的行为形成把握外部世界的知识能力与道德能力。

(二)意志自律成为唯一的实践法则

常见的德育原则第8篇

心理咨询的德育功能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补偿功能。(1) 观念补偿:心理咨询使德育工作者进一步丰富了德育观的内涵,它明确了德育工作者的地位不仅是主导者、权威者和塑造者。而且更应是协助者和治疗者。一方面德育工作者在德育过程中不仅是组织者和设计者,更应该是学生的合作伙伴和知心朋友;另一方面德育工作者不仅是道德知识的传授者,更应是学生内在信息的接受者。因此,德育过程不仅是以掌握道德知识、训练行为习惯为基础的过程,更是一个注重学生潜能开发、认知能力培养及其他人格因素发展的过程。(2) 方法补偿:传统的德育主要运用说服、榜样、评价、锻炼等方法来提高学生的思想认识,培养和发展学生的思想品德。虽然这些不失为重要的方法,但在具体运用时往往过分强调外在强化、强调社会要求等外在影响。而在心理咨询中,教育者的地位由主导者、权威者变为协助者和治疗者,因此,教育者往往根据精神分析、行为分析和认知分析等理论中的具体方法,如自由联想、暗示、厌恶疗法等来发掘学生心理中的潜意识能量,注重依靠学生自己的力量解决他们的心理障碍、病态行为等人格问题,以促进学生心理健康发展。(3) 内容补偿:传统的德育,主要使学生在政治观念、辩证唯物主义思想及社会道德规范等较高层次上形成正确的价值取向。它主要解决学生的政治立场及社会道德规范和法律意识等问题,而往往忽视了学生的一些最起码、最基本和最一般的人格内容,如学生的社会适应、职业选择、应付挫折、情绪调适及人际交往等,而心理咨询本身是完善人格、发展人格的重要手段,它所实施的内容为德育内容提供了补偿。

二是指导功能:(1) 在对象的研究上,心理咨询为德育提供了客观基础。如通过心理咨询中常见的测试、自由联想等手段和方法,掌握学生的“心理危机”、“行为障碍”及人格特点等,有利于分析学生人格中的积极因素与消极因素,使德育工作更具有针对性。(2) 在方法上提供了理论基础。德育把学生当作社会关系中的一个社会角色来要求,在心理咨询中,我们把学生当作人际关系中一个具体的人来要求,它强调尊重学生人格、理解学生人格缺陷。教育者一般不急于对学生暴露的思想和行为问题作出判断,而是与学生共同探讨解决问题的合适方式,帮助学生克服心理障碍,树立生活的勇气和信心。

三是调节功能:(1) 克服意义障碍。影响教育效果的内在因素是学生受教育时的心理状态。所谓学生的意义障碍是指由于学生的某些思想或心理因素的存在,使其对道德要求和意义的理解受到阻碍,从而对教育目的、要求、措施、手段等表现出不同程度的消极态度和消极行为。教育者如果采取不恰当的方法,如压制、惩罚等,一般不会收到好的效果,甚至使学生产生逆反心理。如果采取心理咨询中的一些方法,如暗示、角色变换等方法,效果肯定会好些。(2) 建立良好的心境。心境具有弥散性特点,如心情愉快时会感到周围的一切充满生机,富有一种喜悦的情绪色彩;抑郁不快时,就可能“见花落泪”、“对月伤心”。因此,良好的心境有利于调动人的主动性,提高活动效率。心理咨询则能改善学生的不良心境,指导他们采用自我暗示、适当发泄、转移注意等方法来调节自己的心境,以达到人格发展与环境和谐统一。(3) 矫治心理疾病。目前,许多学生由于不能适应复杂的社会环境而产生了各种生理、心理反应,如恐怖症、焦虑症、强迫症、抑郁症等。一般的医药措施只能缓和症状,采取德育手段也不可能根本解决问题,但如果采用咨询中的某些行为治疗方法,则能帮助他们克服某些行为障碍,从而进一步改善情绪和消除不良生理、心理症状。

在实际工作中,无论德育工作者还是心理咨询工作者,常常会产生多种角色的冲突。首先是工作依据上的冲突,作为德育工作者的角色体验,工作的依据是比较确定的政治观点、哲学思想和道德标准等。常常使用它们来教育学生掌握其内涵并以此来评价自己的所作所为,从而让学生作出价值判断,并通过强化途径来达到教育的目的。

其次是工作重心上的冲突。德育的着眼点在于强调个体的社会属性方面,强调社会的政治观念、世界观、价值观和道德规范等,倾向于社会本位的价值取向。而心理咨询是着眼于个体的自然属性,强调学生的内在需求和本能的发展,在此基础上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取向,倾向于个人本位的价值取向。由此,在工作中,常出现是以“社会利益为重“还是以“个体利益为重”的矛盾与冲突。

再次是工作原则上的冲突。工作原则是工作指导思想的保证,德育要求教育者要有敏锐的眼光,要有强烈的责任感,发现问题要及时向有关方面汇报,这是一种“公开的”教育原则。心理咨询却正相反,“保密性”是心理咨询的首要原则,在心理咨询过程中,学生怀着对心理咨询工作者的信任,倾诉自己内心的隐秘,期望得到同情和帮助。为来访的学生保密是心理咨询工作者的职业道德,也是心理咨询取得学生信任、取得成效和提高声誉的重要保证。

面对德育工作者与心理咨询工作者角色的种种冲突,我们应开拓视野,寻找减少冲突、协同发展的突破口,有效地促进心理咨询与德育间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