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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合同管理赏析八篇

时间:2023-06-16 16:25:07

建设项目合同管理

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第1篇

[关键词]建设项目 合同 管理 争议 信息

中图分类号:F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22-0088-01

随着地方经济建设提速,国家每年都从招标、造价和安全质量管控等方面,逐年加大建设领域过程管控的规范管理力度,而工程承建业务的竞争日益激烈,僧多粥少、低价中标,都加大了建设项目的合同管理风险。项目管理是通过制定系统而周密的管理计划,对项目全过程进行策划、组织、协调和控制,促进各参建单位密切协作,共同推动项目建设实现既定目标,从而各取所需、达成合作共赢。因此,要有效地开展项目管理工作,首先要抓项目管理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合同管理。合同管理贯穿项目管理始终,把项目多方面的管理有机的结合在一起,科学规范地抓好合同管理工作,那么项目管理目标的实现就有了强有力的保障。

一、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建设项目由于建设周期长、合同金额大、参建单位众多等特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业主与承包商之间、不同承包商之间、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以及业主与设备材料供应商之间不可避免地产生各种争执和纠纷。而调节这些争执和纠纷的主要尺度和依据应是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事先作出的各种约定和承诺,如:合同的不可抗力条款、合同价款调整、变更条款和激励考核条款等等。在工程具体实施过程中,由于周期长,短则几个月,长则历时几年,受各种外部环境变化和内部因素改变,干扰事件多,合同变更频繁,合同管理显得尤为重要。建设工程合同具有一经签定即具有法律效力的属性。所以,合同是处理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矛盾和争议的法律依据。项目管理涉及到的合同主体都希望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在合同中体现考核和激励就成为项目建设管理的重要经济杠杆。良好的合同管理可使风险降低,使工程项目推进顺利,取得好的投资效益。

二、建设项目管理中的合同管理内容及体系

合同是甲方和乙方之间为完成商定的工作内容,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的协议。当事人之间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七十条明确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建设项目管理中的合同主要有:勘察、设计合同、征地拆迁赔偿合同、物资采购合同、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和分包合同等。因此,建设项目管理中的合同全部采用书面合同。

施工合同是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是实践中争议较多的合同。施工合同管理是对施工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等进行筹划和控制的过程,其主要内容有:根据项目特点和要求确定工程施工承发包模式和合同结构、选择合同文本、确定合同计价和支付方法、合同履行过程的管理与控制、合同索赔和反索赔等。[2]

1.合同的签订

(1)签订合同时要遵循的基本原则:根据《合同法》规定,有五个基本原则:

一是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即平等原则。 二是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即自愿原则。三是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即公平原则。四是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即诚实信用原则。五是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即公序良俗原则。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还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作为工程管理人员必须熟悉把握合同签订的基本原则,避免因重大误解和显失公平导致合同被撤销,给国家和集体造成重大损失。

2.合同签订的程序

(1)发放中标通知书。(2)组成项目经理在内的谈判小组。(3)草拟合同专用条款。(4)双方谈判。(5)参照招标拟定的合同条款或合同范本与发包人签订工程合同。(6)合同双方在合同管理部门备案并缴纳印花税。[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这就为项目实际建设管理过程中,对于招标环节合同专用条款漏项和未明确的非实质性内容进行甲乙方谈判提供了法律依据。

3.合同组成文件及其优先顺序

(1)协议书(包括补充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专用条款。

(5)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具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施工图预算书。

4.合同的履行

(1)必须遵守国家招标投标有关法律的规定。

(2)必须遵守《合同法》规定的各项合同履行原则。

(3)依据《合同法》规定进行合同的变更、违约、索赔、转让和终止。

(4)发生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时,迅速向上级汇报并通报有关各方,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减少损失和防止不良势态扩大。

三、合同管理的风险控制

1.采用合同范本

合同范本一般是在总结了大量的实践经验基础上起草的,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约定比较平衡和均匀,因此建议尽可能地选用规范的格式合同来处理双方的经济往来[4]。使用合同范本,减少承办人员主观情感因素和业务水平对合同条款增减的影响,是合同签订的重要风险防范措施。不管签约双方诚信度如何,都需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使双方的风险降到能够控制的最低限度。

2.开展合同交底

建设合同一经签定即具有法律效力。因此,组织开展合同交底很有必要。建设项目实施前,业主单位组织各参建单位参加合同交底会议,明确建设范围、工作内容、安全目标、质量目标、工期、考核约定以及争议的解决方式等。由于工程普遍存在劳务分包情况,施工承包人应提供总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供分包人查阅;组织分包人参加发包人组织的图纸会审,向分包人进行升级图纸交底。[5]为了让参建人员更充分地领会业主意图,为了更好实现建设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业主单位有必要要求分包人参加合同交底会议。通过合同交底,进一步明确建设目标和要求,减少各方对合同履约的认识分歧,从而可采取各种措施以杜绝风险的发生,达到有效预防风险的目的。

3.动态管理合同

工程建设周期长,少则几个月、半年,多则几年,涉及到气候、市场行情、政策因素、施工受阻等建设外部环境变化,会影响到合同的正常履行。对合同实行动态管理,实时跟踪收集、分析合同履约情况,发现偏差,及时进行合法、合规、合理的调整,避免主观人为风险、减少客观自然风险。

结论

合同作为建设领域的重要经济行为,做好合同管理将直接有助于项目的建设管理、过程控制和圆满完成。关注合同履约、风险控制将是建设项目管理的重要课题。在建设项目管理过程中,保持信息畅通,加强合同管理,顺利完成目标任务,实现各项目建设主体获得最优的投资效益。

参考文献

[1] 向鹏成,任宏,郭峰.信息不对称理论及其在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应用[J].重庆建筑大学学报,2006,28.

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第2篇

关键词: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索赔

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过程是一个具有自身特点和规律、复杂的生产过程。按照建筑的程序,一个建筑工程项目依次划分为建设前期阶段、勘察设计阶段、建设准备阶段、建设施工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在这些阶段中,有多方主体人:业主方、施工方、设计方、监理方、材料设备供应方等参与到项目中,而这些主体人往往站在各自的利益角度出发,通过相互的合同关系,通过共同努力,协同合作,完成项目建设任务。随着建筑市场的不断发展,为了更好的开拓市场,如何在建设工程项目过程中保护自己的权利、获得更大的利润、降低市场中的各种风险,合同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在建设工程管理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我国实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和承包合同制以来,建设项目管理紧密围绕合同条款进行,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建筑行业无序竞争的状况。但在建筑业迅速发展的同时,还存在着一些合同意识淡薄、合同管理水平低等现象[1]。

1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是建设各部门或者相关利益主体对合同关系进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从而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处理合同纠纷,防止、制裁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合同条款实施的一系列活动[2]。

2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特点

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时间长,导致了工程承发包合同具有周期长的特性,大部分合同从招投标阶段就开始进行管理,一直到工程竣工验收结束的保修期;建设工程项目投资额大,对应的合同价格就高工程经济效益的高低,承包商是否获得利润,与合同管理息息相关,稍有失误可能导致工程亏本。但从建筑市场总体情况来看,目前建筑市场竞争激烈,建筑企业利润减少,合同的风险加大。只有重视合同,重视合同管理,才能有效的降低工程风险,增加企业利润[3]。

3加强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措施

为了提高并强化建设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需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提升:

3.1提高项目法人组成人员的素质,提高项目管理能力和水平

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依赖于各大组织,我国目前实行的项目法人制是指投资方或建设方依据项目成立项目管理组织机构。一些行政领导成为建设单位的项目法人,但是他们往往缺乏建设工程合同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和项目管理的操作经验,在工程项目的建设中无视合同条款,出现了拖欠进度款、不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市场乱象,建设项目的管理水平难以得到提升,因此,在项目法人单位和建筑企业应该成立合同管理机构,建立工程建设项目的合同统计、台帐、报告和统计制度,配备具备合同管理知识的专业人才,重视合同管理,企业可以通过举办讲座或学习班等形式提高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水平。

3.2加强工程招投标阶段中的合同管理

建设工程招投标属于建设工程合同的谈判和订立阶段,招投标是合同管理的基础之一,是合同管理的前一个步骤[4]。在工程招投标阶段,有些行业或地区存在保护主义的思想,暗箱操作、虚假招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屡见不鲜。在投标过程中,有些施工单位通过贿赂招标人,以低价的方式中标,而在合同履行过程,通过变更合同内容和合同价格等形式要求招标方加大资金投入。因此,在招投标阶段中,相关部门应严格把关,加强对各投标单位诚信度和资质的考察工作,建立公平公正的环境和合同管理制度。另外,在承发包双方签订合同之前,双方都要认真研究合同条款,结合项目和当事人的实际情况,提前预测经济、政治、环境等潜在的风险,并事前做好预防措施。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当事人需对合同条款的用词进行评审,凡是出现合同条款表述不清的地方,双方需明确下来,以免将来因条款模糊不清导致不必要的合同纠纷,给合同的履行带来困难。

3.3加强合同实施监督机制

施工合同管理过程中,对工程实施监督是日常性工作,可以保证合同按照计划正常履行。在合同实施过程中,要协调好投资人、项目管理人员、总包单位、各分包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做好合同的解释和指导工作,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工作人员要时刻关注合同的实施情况,做到每天监督、检查分包商和各工作小组的履行情况,可运用PDCA的方法进行合同管理,遇到计划与实际不符的情况时,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纠偏。

3.4做好合同索赔管理工作

由于建设工程项目建设时间长,工作内容多,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不可避免的要发生索赔的现象。因此,在进行项目管理过程中,需加强索赔的教育培训,建立工程索赔管理制度。在合同管理初期,要以工程合同为依据,对合同内容进行分析和整理,分析合同索赔的可能性,充分考虑各种不利因素,以便采取最科学、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从而保护各自企业的合法利益,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创新能力和生存能力。总之,对合同进行管理,需将项目的成本、质量、工期等统一考量,创造一条适合各自企业良好发展的合同管理之路,不仅对企业、对项目本身,而且对社会也能产生正面的影响,促进我国合同管理健康有序的发展,推动建筑市场的向规范化、法制化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1]蔡云.现代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完善[J].建筑经济,2007(9).

[2]梁文国.我国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研究[J].财经问题研究,2014(5).

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第3篇

关键词: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中图分类号:TU723.1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当前我国政府投资领域存在部分的违规行为和经济犯罪行为,特别是工程建设领域。这与我国没有强化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合同的政府监管有很大的关系。这就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合同的管理.

1、我国政府投资项目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不足

在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领域中,一些项目建设管理者合同意识淡薄,有的是工程完工后才签订合同,致使项目建设管理中缺乏建设管理的准则,事后合同成一纸空文,无实际执行力,承包内容失实;有的项目业主混淆政府投资与企业投资的实质性区别,规避招标,随意肢解发包工程,以低价中标高价结算,使国家蒙受损失。考虑到项目合同不可能是完全合同,因此合同执行中的纠纷或索赔行为不可避免,尤其是双方都严格履约、利益高度“对立”的时候。所以从合同执行中的纠纷或索赔情况可以粗略了解合同双方严格履约的情况。

在我国在没有强化政府投资项目合同的政府管理的情况下,业主与签约者在利益上没有真正达到“对立”的程度,缺乏利益方面相互制衡的积极性,并有可能存在双方或多方串谋的集体腐败行为。我国政府投资项目的合同管理中存在着以下几点不足:

(1)政府的合同意识不强。我国还未把政府投资项目看成商品,更没有看成是“合同商品”,政府没有专门的政府投资项目合同文本。因此当纳税人的利益受到侵害时,缺乏采取有力措施的依据。

(2) 项目管理者合同管理意识差。在项目前期的招标、合同签订阶段,我们往往会看重招标内容、投标报价、合同履约,并将相关的要求体现在合同中,但作为整个项目的建设,往往存在多部门协调管理的现像,在项目的具体推进建设管理中,现场管理者往往缺少认识合同交底的必要性,一落实项目的施工方,便急于早开工,导致有合同不执行、有条款不落实,整份合同形同虚设,助长施工单位“有法不依”的不良风气。

(3) 合同变更没有受到严格的监控。我国政府投资项目合同(工程)的变更,主要由业主单位自行管理,因此部分业主常常采取各种手段,比如在立项审批时有意减小工程规模和降低建设标准,在项目实施中再加以提高,形成钓鱼工程或三超工程;或者是业主方人员与承包商和监理单位串通,为了谋取私利而进行合同(工程)变更。

(4) 缺乏有效的争议处理办法,对违规责任人处罚不严。我国政府投资项目合同的实施过程中缺乏有效的争议处理办法。一方面,由于我国有的监理工程师素质不高、没有得到业主的明确授权等原因,不能有效地进行合同争议的处理;另一方面,项目没有引入争议裁决委员会机制,同时我国的仲裁机构大多依附于行政机关,在仲裁活动中的中立性不够,

2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合同的管理和控制

2.1把好政府投资项目合同管理审计

一要把好合同签订前审核关。项目合同一经发包方和承包方签字后,即产生法律效力。如果在合同签订后进行审计,即使发现合同条款中的问题(如由于签订时对某些条款了解不充分,导致整个合同价款偏高;合同条款制定不严谨而曲解本意),若无确凿证据认定存在欺诈、非法等无效条款的,审计对生效合同中所发现问题很难提出调整意见。同时,合同一方对无效合同往往因某种原因需承担有效责任,如存在经济损失也不宜挽回。因此在合同双方未交换文本前,审计应对设备、材料价款等合同条款以及影响价格变动的工程变更协商条款进行审核,并对不适宜条款及时提出纠正意见。

二要把好计价基数、费率等认定关。一般建设工程政府投资项目的计费国家都有相关文件指导,如按规定,设计、监理合同中的计费基数应为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因此,在概算批复时应严格审核建筑安装工程费,尽可能少变更杜绝调概的可能性,对必须调概的子目必须加强审核调概资料的周全性、调概内容的真实性、调概价格的可控性,并对采用取费计价的执行从严计取的原则。

三要把好专项条款审核关。由于受季节、施工环境、市场材料价格变动及机具设备能力等特殊性因素影响,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工程价款调整频繁,尤其与合同中的补充协议条款紧密相关,因此在合同条款商议过程中,应由专业人员对工程价款调整等合同条款进行严格把关,避免因条款签订不严谨产生工程索赔的风险。加强对国家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是国家利益的需要,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赋予审计机关的权利。对建设工程合同行使好审计监督权,从合同上有效防范损害国家利益行为的产生。充分运用现有法律、法规坚持依法审计、客观公正,切实维护国家的利益和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

2.2防止集体腐败应采取的措施

(1)从加强监理制入手,规范并严肃监理合同。监理是代表业主对项目参建者从建设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投控等多方面进行监管,树立监理工程师在合同履行中的“执法者”地位是促使项目管理良好发展的有效手段。尤其应改革微观监理机制,规范监理条例并确切落实。加强隐蔽工程监理旁站制和现场录像制,建议借鉴香港认可人士制度的管理方法,从加强监理工程师的管理入手,严格落实监理制,实行“谁签字,谁负责”、“认人不认单位”等制度,要求监理工程师通过负责任的签字来保证整个项目的施工是严格按照招标合同以及政府的相关法规进行的。

(2)进一步强化对业主的约束。财政部门要严格概算、预算、结(决)算的评审,以加强对业主的投资定额约束;要求业主分级审核、逐级报批,保证制度落实到位,责任到人。

(3)加强资金拨付、支付的管理。资金拨付最终必然由建设单位分散间接的支付方式改为财政部门进行集中支付,即合同履行凭证经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交合同管理专门人员审核签字,然后由财政部门专人复核并签字,资金直接打入承包商、供应商的账户,以减少中间环节,避免截留。我国现阶段要实现这一点必须进行财政支付体系的改革,因此还需要时间。当前可以推行业主支付保函制度,确保对履约承包商、供应商的及时支付,也确保监理工程师在合同管理中的“执法者”作用能够充分发挥。

(4)在监理制全面落实的同时,加强政府对合同变更的管理。我国应改变政府投资项目合同变更由业主直接自行管理的方式,合同变更必须以原来的合同为基础,变更范围不能太大,且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如果变更太大,则应该重新招标或竞争性谈判,然后签订新的合同。

结语

综上所述,当前我国在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中不可避免的存在着一些问题,当然,我国要从根本上解决政府投资项目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还必须进行深层次的制度、体制、机制改革,以创造一个有利于政府投资项目合同管理中防止集体腐败的外部大环境。

参考文献:

[1]尹贻林·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模式研究[M]·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02·

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第4篇

一、合同订立

(一)合同分类。根据合同性质不同,建设项目合同主要分为以下三类:1.建设项目施工合同,包括土建、施工、安装和装饰装修合同等。2.技术服务合同,包括建设项目中的勘察、设计、监理、中介、技术咨询和服务合同等。3.物项采购合同,指设备、材料、办公用品等采购合同。(二)将归档要求纳入合同条款。建设项目中,最为重要的档案就是竣工图。竣工图是项目实体最终真实情况的具体反映,是今后项目改扩建、运行维护的重要依据和凭证。因此,在项目建设初期,建设单位首先应以合同形式约定竣工图编制和提交的责任。具体情况有:1.由施工单位编制竣工图的,应在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提交建设单位项目档案的名称、内容、版本、套数、时间、费用、质量要求及违约责任。另外,也可与施工单位另行签订竣工图编制合同。与此同时,在设计合同中,应明确因修改增加新图的责任,明确留作竣工图用的施工图套数。2.由设计单位编制竣工图的,除纸质竣工图外,应明确是否需提交电子版竣工图以及竣工图纸的审核方式。3.监理合同中,应明确监理单位对竣工图和竣工资料的审核以及向建设单位提交监理档案的责任。4.物项采购合同中,应设立专门条款,明确供方需要提交的文件材料清单及份数等要求。针对非标设备采购加工,还应约定提交质量计划、原材料质量证明、相应人员资质、检验检测报告、竣工图、完工报告等。厂家提交归档的文件材料应约定为原件,确实无法提供原件的,应明确要求由形成单位加盖与原件等效的有效标识或出具有效证明,并说明原件存处。(三)合同审批。为防范风险,根据合同类别、金额大小和重要性不同,签订合同之前应履行一定的审批手续,必要时需召开合同评审会议。合同审批表、合同会签单及合同评审专家意见,作为合同审批记录文件,需与合同一起归档。(四)合同登记编号。为便于合同日常使用和管理,每份合同应及时登记编号,并在建设单位计划合同或法务部门予以备案。合同编号由签订合同的年份、承办部门代号、合同等级、合同类别、流水号等组成。每个合同编号是唯一的,流水号应避免断号。

二、合同履行

合同履行过程中签订的补充协议、往来重要文件和会议纪要等,特别是涉及合同内容变化的,应及时收集,与合同一起归档,并且要求是原件,签字盖章手续完备。传真件或其他形式复印件,需加盖受控章予以确认。对于设备采购合同,重要设备的源地验收或到货开箱时,必须要有档案管理人员参加,依据合同条款,检查验收设备随机文件、完工报告、竣工图纸等是否符合归档要求。对于设备监造过程形成的质保大纲、质量计划、不符合项等质量记录等也应收集归档。对于技术服务合同,合同承办部门应会同档案管理人员一起检查乙方提供的技术报告、检验和测试记录等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并及时完成验收记录的整理归档。对于施工合同,重点检查竣工图编制质量和套数是否符合要求以及施工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

三、合同归档

(一)归档范围。合同档案一般包括:合同书原件(即:合同文本及其附件),与订立合同有直接关联的其他材料,合同相对方的资信材料,可行性分析报告,国家行政机关的相关许可文件,技术协议,有关合同往来的文书、信函、传真、电话记录,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以及其他相关凭证的原件。技术服务合同中,与履行合同有关的技术背景资料、可行性论证和技术评估报告、项目任务书和计划书、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以及其他技术文档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样缺一不可。如果确因数量庞大,划归技术档案,应予以详细说明或标注链接。(二)归档要求。合同档案的整理,一般先区分合同类别,按年度(时间顺序),编制文件归档目录,按件或按卷进行装订。合同档案保管期限的划分,一般根据合同本身的重要性、合同金额以及合同标的物和项目原因等综合考虑。保管期限一般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也可直接标识具体年限。建设项目一般投资金额较大,应编制一份完整的合同清单放入合同档案。

四、合同管理的其他环节

谈判记录、招投标文件和评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等,作为签订合同的前奏,一般作为项目管理文件,不纳入合同档案范围。合同纠纷形成的书、答辩书、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裁决书等法律文书则按专门档案进行整理归档。合同档案的借阅需由相关负责人进行审批。五、常见问题在以往建设项目合同档案收集、整理和归档过程中,经常发现合同文本的规范性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比如:第一,签订合同的甲方或乙方,不是法人而是委托人,却没有收集授权委托书。第二,合同章用单位行政公章代替。第三,签字人身份或职级与合同管理要求不符。第四,合同签订日期空白。第五,合同签订份数太少,或因保管不当,合同原件丢失。第六,合同附件,如:技术规格书、图纸等技术资料未同时收集归档,链接标注不清晰。第七,合同档案保管期限划分不妥,过长或过短。第八,合同中未提及文档管理要求,需要相关配套文件时没有依据,局面被动。

综上所述,作为建设项目业主方,在合同管理方面,应设置专门岗位,建立科学合理的工作流程,改变手工粗放的管理模式,提高信息化水平,积极关注合同的动态管理与后评价工作;在归档工作中,坚持“通过合同控制加强工程档案管理”的理念,做好内部自身形成文件材料归档工作的同时,对外部多用合同约束建设项目相关方,加强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和指导,注重协调与沟通,为今后建设项目管理全面留存更多的依据凭证,积累更多的宝贵经验,从而促进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作者:王继荣 单位: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参考文献:

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第5篇

1.1当前供电企业要对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着合同文本不规范现象。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建设部为规范建筑市场制定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全面体现了双方的责任、权利和风险。而现实中有些供电企业建设部门在签订项目施工合同时为了省事、减少麻烦或其他原因,未采用标准合同文本,而是用自制的、不规范的合同进行签约。由于合同条款不明确、事项不具体、内容有歧义,导致结算时存在较大的争议,发挥不了合同应有的约束作用。

1.2违规签订施工合同。

根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而实际中有些建设单位并未及时与施工企业签订合同,或是未按中标结果签订合同,有的甚至在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是一套合同、实际执行的是另一套合同。

1.3以补充协议替代中标合同。

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选定施工单位、签订中标合同后,又立刻签订补充协议,对中标合同中明确的结算方式、付款方式、价款调整方式进行重新约定,导致招标投标基本上只是选定施工单位,招标投标文件中的其他约定沦为一纸空文。

1.4签订补充协议以逃避招投标。

建设单位在前期招标投标中只将部分工程进行招投标,在后期实际施工过程中再将剩余工程以补充协议的形式发包给原施工单位,如办公楼招投标时只招土建、后期的安装、装饰直接发包,原招投标竞争择优的作用不能得到很好体现。

2供电企业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分析

在基层供电企业投资建设项目中并不鲜见,分析其原因种类繁多,形式多样。

2.1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意识不强。

建设单位认为只要把供电企业交办的项目完成,至于建设程序、合同管理等只是一个形式,走走过场就行,缺乏对法律法规的敬畏感,依法行政意识淡薄。

2.2合同管理知识欠缺。

建设单位不熟悉《合同法》的一般规定,不懂得合同管理的基本要求,合同法律意识差,认为合同管理制仅仅是招标投标选定施工方后签订一个施工合同就完事,未意识到合同管理实质上是贯穿了整个工程的施工全过程。在工程的建设过程中,未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对造价、质量和进度进行监督控制;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谁都可以签合同,谁都可以签变更;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等。

2.3合同管理人才缺乏。

建设施工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工程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而在基层供电企业投资项目管理机构中,很少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而是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交由一般办公人员办理。一旦发生合同纠纷,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2.4相关部门把关不严。

招投标管理机构在审核招标文件的过程中,未能对招标文件的条款进行认真的审核,导致一些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条款堂而皇之的出现在最后的招标文件之中,影响最终的施工合同;合同管理机构在审查备案合同时,往往只看合同金额与中标金额是否一致,而对合同内容、条款的审查很少,未能尽到监督责任。

3强化供电企业投资项目施工合同管理的建议

3.1要强化供电企业建设单位依法行政意识。

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和《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工程合同制管理,增强依法行政意识。

3.2要强化建设单位合同管理意识。

合同管理是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工程管理的各方面工作都要围绕着这个核心来开展。因此要加强对项目建设单位领导和工程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合同意识,掌握合同法律制度,并自觉地运用到项目的管理活动中,从被动应付和处理合同纠纷转到主动预防合同纠纷,从而增强项目管理水平、提高投资效益、控制工程造价。

3.3提高工程管理人员素质。

项目建设单位要重视和加强工程管理人员的培养,提高他们的工程技术、法律法规和造价管理知识,让工程管理人员参与合同管理,从招标文件的起草、合同的签订、工程实施过程中的现场管控、直到合同终止的全过程,对项目进行预测、计划、分析、核算和控制,最大限度地发挥工程管理人员在施工合同管理中的主观能动性。

4加强对供电企业合同管理的监督管理采取的步骤

4.1供电企业要强化责任追究。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供电企业投资项目的监督力度,从招投标、合同备案、工程施工等各个环节加强监管,实行责任倒查机制,对因合同管理不力而导致供电企业投资浪费的行为予以追责;审计部门要加强工程的竣工决算审计,对审计中发现“阴阳合同”、虚假签证等问题,积极向相关部门移送,严厉打击合同管理方面的弄虚作假。

4.2供电企业要确定专门人员或部门签收文书,并及时将情况向公司法务部门或相关领导汇报,避免贻误时机对公司造成不必要的影响。

4.3接收人员在文书上签字时应注意送达回证与文书上名称是否一致,若出现不一致情况,应在送达回证上注明拒签理由。

4.4合同人员签收时,除了写明情况外,还应注明签收日期。接收人员或部门在签收完送达回证时,应及时将相关文件转交公司领导或法务部门或直接与律师联系,在函件规定的日期里要有明确的回应。其次,针对合同条款,进行了逐条讲解,并明确每一条款需要注意的问题。

5总结

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第6篇

【关键词】合同管理;招投标阶段;合同实施

1.引言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合同已成为正常、有序地进行经济活动的主要依据之―。作为一项重要的经济活动,建设工程由于其投资大、持续时间长、参与主体多、经济关系复杂,还要受到地质、气候、政治、金融等多因素的影陶,导致实施建设项目的难度很大。如果不事先将各方的权利、义务明确,使各项工作合理安排、分配并按部就班地实施,耍想获得工程质量、成本、工期、安全等多方面的良好控制是不可能的。因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疑是规范建筑活动的有力工具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已成为工程项目管理的一项重要手段,它覆盖了合同策划、签订、实施、解决争议、风险管理、索赔及信息管理等多个方面。

2.工程招标投标阶段的合同管理

2.1合同的总体策划。合同总体策划的确定对整个工程项目有重大影响,其根本性和方向性的合同问题,是确定合同的战略问题,它们对整个项目的计划、组织、控制有决定性的影响。合同总体策划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只有在工程的实施中体现出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开始准备每―份合同招标,以及准备签订每―份合同时,在工程结束阶段时都应对合同总体策划再作一次评价。

2.2招标文件的分析。承包商取得招标文件后应进行全面分析和正确理解。主要包括:1)招标文件的总体检查;2)招标条件分析;3)招标工作时阅安排的分折;4)工程技术文件分析。

2.3合同文本分折。合同文本通常指合同协议书和合同条款等文件,是合同的核心,对合同文本的分折是一顾综合性的、复杂的、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它要求合同管理者不但要熟悉与合同相关的法律、法规,精通合同条款,对工程环境有全面的了解,而且应有合同管理的实际工作经验和经历。一般来说,合同文本分析主要有四个方面内容:1)施工承包合同的合法性分析;2)施工承包合同的完整性分析;3)合同双方责任和权益分析;4)后果性分析。

2.4承包工程中的风险分析。风险是指在从事某项特定活动中因不确定性而产生的经济损失、自然破坏或损伤的可能性。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这些因素都有可能会产生变化,在各个方面都存在着不确定性。这些变化会使得原定的计划、方案受到干扰,使原定的目标不能实现。因此,必须在合同签订前对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作全面分析、预测,以采取有效的对策预防和降低风险的发生和损失。

2.5投标文件分析。投标文件的分析是招标人在建设工程项目招标过程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合同管理工作。投标文件是投标人参与评标的凭证,也是未来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招标人应审查投标文件的合法性、有效性,分析比较投标报价、评审方案和其他评标因素,只有全面地分析和审查投标文件,才能正确地评标、定标。

2.6合同谈判。施工合同谈判是合同当事人双方就施工合同具体内容进行研究、协商的过程,也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正式订立前双方当事人力争自己合同权益的重要机会。由于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局限性,不可能充分涵盖未来建设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情况,同时,合同双方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理解也不尽相同。因此必须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正式订立前对合同进行谈判和协商,进一步澄清和补充合同条款,使合同双方在谈判中进―步地沟通,详细地交换意见。通过合同谈判,完善合同条款,合理分配合同风险和合同权利、义务与责任。

3.合同实施控制

建设工程施工的过程就是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要使合同顺利实施,合同双方必须共同完成各自的合同责任。施工合同的实施管理与控制应贯彻到工程实施的各项工作之中,主要工作包括:

3.1参与落实计划。合同管理人员与项目的其他职能人员一起落实合同实施计划,为各工程小组、分包商的工作提供必要的保证,如施工现场的安排,人工、材料、机械等计划的落实,工序间的搭接关系和安排以及其他一些必要的准备工作。

3.2协调各方关系。在合同范围内协调业主、工程师、项目管理各职能人员所属的各工程小组和分包商之间的工作关系;解决相互之间出现的问题,如合同责任界面之间的争议、工程活动之间时间上和空间上的不协调。承包商与业主、与业主的其他承包商、与材料和设备供应商、与分包商,以及承包商的各分包商之间、工剧、组与分包商之间常常互相推甸一些合同中或合同事件表中末明确划定的工程活动的责任,这就会引起内部和外部的争议。

3.3指导合同工作。合同管理人员对各工程小组和分包商进行工作指导,作经常性的合同解摄,使各工程小组都有全局观念,对工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或警告。合同管理人员在工程实施中起“漏洞工程师”的作用,但不是寻求与业主、工程师、各工程小组、分包商协对立。合同管理人员的目标不仅仅是索赔和反索赔,而且还要将各方面在合同关系上联系起来,防止漏洞和弥补损失,更完善地完成工程。

3.4参与其他项目控制工作。合同项目管理的有关职能人员每天捡查、监督各工程小组和分包商的合同实施情况,对照合同要求的数量、质量、技术标准和工程进度,发现问题并及时采取对策措施;对已完成工程作最后的检查核对,对未完成的或有缺陷的工程责令其在一定的期限内采取补救措施,防止影响整个工期。按合同要求,合同业主及工程师等对工程所用材科和设备开箱检查或作验收,看是否符合质量、图纸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进行隐蔽工程和已完工程的检查验收,负责验收文件的起草和验收的组织工作,参与工程结算,会同造价工程师对向业主提出的工程款账单和分包商提交的收款单进行审查和确认。

3.5合同实施情况的追踪、偏差分析及参与处理。它主要包括收集合同实施的信息及各种工程资料,并作出相应的信息处理;将合同实施情况与计划进行对比分析,找出偏差;对合同屉行情况作出诊断;向项目经理及时通报合同实施情况及问题;提出合同实施方面的意见、建议等。

3.6负责工程变更管理。工程变更管理是指参与变更谈判,对合同变更进行事务性处理,落实变更措施,修改变更相关的资科,检查变更措施落实情况,并及时反馈给项目经理和业主(监理工程师)。

3.7负责工程索赔管理。工程索赔管理包括与业主之间的索赔和反索赔,与分包商、材料供应商及其他方面之间的索路和反索赔。

3.8负责工程文档管理。工程文档管理是指对分包商发出的任何指令,向业主发出的任何文字答复、请示,业主方发出的任何指令,都必须经合同管理人员审查,记录在案。

3.9争议处理。承包商与业主、与总(分)包的任何争议的协商和解决都必须有合同管理人员的参与,对解决方法进行合同和法律方面的审查、分析及评价。这样不仅保证工程施工一直处于严格的合同控制中,而且使承包商的各项工作更有预见性,更能及早地预测合同行为的法律后果。

参考文献

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第7篇

关键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中图分类号: TU723 文献标识码: A

一、工程合同概述

第一,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1、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是指业主(发包人)与勘察设计单位为完成一定的勘察、设计任务,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协议。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它是建设项目的主要合同,是由具有法人资格的发包人(业主或总承包单位等)和承包人(施工单位或分包单位)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

第二,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简称监理合同,是指工程建设单位聘请监理单位代其对工程项目进行管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协议。

第三,建设项目物资采购合同。是指具有平等民事主体的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相互之间为实现建设物资买卖,通过平等协商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

第四,建设项目借款合同。由建设单位与金融机构,根据国家批准的投资计划、信贷计划,为保证项目贷款资金供应和项目投产后能及时收回贷款签订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协议。除以上合同外,还有运输合同、劳务合同等等。

二、工程合同管理分析

(一)合同风险分担

正确地、公正地处理合同实施过程中的风险分担总量,也是合同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工程建设施工期有长有短,施工条件千差万别,实施过程中面临的未知因素也较多,当遇到在招标文件和合同文件中没有明确载明应当由谁承担的风险,并已造成损失时,虽然各方都有责任,但往往都把风险推向对方。一般来说,在判断承担风险的责任方面,应以最易克服或解决这些风险的一方承担更多的责任。

应由业主方承担的风险有:施工现场准备方面的问题;施工条件、工程量的变化问题;施工图纸供应不及时或设计缺陷和特殊风险等问题。

应由施工承包方承担的风险有:投标书中的问题;承包方自己的能力问题;对新的工程项目和市场环境不熟悉问题;安全方面的问题等。

应由双方共同承担的风险有:物价上涨问题;材料供应不足问题;合同条款方面的问题等。

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各种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对于这些风险,既不能在招投标时完全预见和把握,也不能在执行中完全避免。为了减少风险,业主在招标文件中应尽可能提供充足的资料,制定明确的合同条款和规范,承包方则应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仔细地分析和估计可能出现的风险,慎重编制投标文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双方出现争端,则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不要轻易诉诸法律程序。

(二)合同分析

施工人员接到所有合同资料后,应对合同进行的一次总体的、全面的和详细的分析,用其指导施工。

1、对合同文本的分析。主要在工程范围、承包商以及业主的主要责任;合同价格、计价方法和价格补偿条件;工期要求和补偿条件;工程受干扰的法律后果;合同双方的违约责任;合同变更方式、程序和工程验收方法;争执的解决等方面进行的分析。

2、对图纸的分析。审核图纸的差、错、漏项目;审核与实际不符及需优化的问题;核对工程量。

3、合同价格分析。弄清楚是总价合同或单价合同,及其价格组成中的直接费和间接费,从而编制出本项目投资成本计划,以利于在合同执行中控制成本。另外,还应明确是否有合同价格调整的可能。若合同中有价格调整的条款还应按报价单分别计算出劳务、材料和各种施工机械的使用费,以方便使用合同中确定的价格调整方法调整价格。

(三)合同执行

合同执行就是业主、施工方和监理单位在不断调整、修正和补充的条件下,使合同逐步向目标靠拢。做好上述准备工作,就能随时把握合同状态,对过程中的进度、质量、成本状态进分析和做好索赔和反索赔工作。

1、进度状态分析。在合同实施中,合同管理人员要随时把握进度的变化,运用横道图表、关键线路等施工进度编制的方法编制出实际工期,同投标书中的计划工期进行对照比较,出现偏差及时分析,若属施工原因,要及时采取纠正措施,避免逾期交工时业主反索赔;若非施工原因,要做好资料,及时向业主发出索赔工期或费用的意向,并做好索赔准备。

2、质量状态分析。合同管理人员应随时关注工程质量的变化动态,避免偏离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若业主或监理工程师要求提高质量标准,应收集好相关资料,因为提高质量标准是要支付额外成本的,若达不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应加强施工控制措施,以免返工或违约而导致反索赔。

3、成本状态分析。将合同实施中每一个状态的成本同合同分析时编制的成本计划进行比较,若成本偏离成本计划,须进一步分析原因并采取措施,若是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原因引起成本增加,应保持完整的相关记录,以有利于索赔,若是施工方原因,则应加强控制手段,强化控制措施,以使成本受控,使工程获得预期效益。

4、资料收集。在合同实施中,合同管理者应做好或督促相关人员做好资料收集工作。如施工现场记录报表、施工日志、业主和工程师的指令和来往信件、施工事故详细记录、施工现场会议记录、施工质量检查记录、施工图纸收发记录、出现索赔事项的详细记录或摄像等等。

5、索赔工作。通过以上合同状态分析和资料的准备,可及时抓住索赔时机,根据合同条款的规定和已准备的资料编制索赔报告向业主要求支付施工方的额外支出成本。

三、建设工程合同后评价

合同管理工作比较偏重于经验,只有不断地总结经验,才能提高个人和企业的合同管理水平,所以应做好合同后评价工作。

(一)合同签订情况评价

合同签订时的得失、有利和不利条款以及其模糊不清的部分,只有通过合同执行的检验才能清楚,在合同执行后对签订情况评价,可以起到以史为鉴的作用,提高个人和企业的合同谈判水平。

(二)合同执行情况评价

每个工程和合同均有其不同的特点,在合同实施中也会遇到各种问题,只有多总结经验和教训才能不断地提高处理合同问题的能力,才能提高企业和个人的水平。

(三)合同管理工作评价

将合同管理的方式、办法和得失予以总结、交流,可以丰富合同管理的经验,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四、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焦点――合同索赔

法治的重要内容就是追究法律责任(违法必究)。在合同管理中,业主和承包商的经济利益目标是相反的,业主希望尽可能少的花费资金,而承包商则希望通过施工,利用一切机会尽可能多的获得业主的报酬。这就决定了合同管理中的一切问题都将和经济利益密切相关。而合同双方在经济利益上的矛盾往往通过索赔和反索赔体现出来。如果能熟练运用违约索赔手段,一定能最大限度地消灭违约行为。

五、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未来――方兴未艾

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第8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合同措施;成本控制

中图分类号:D9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09)22024602

1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对比分析

在我国,很多建筑企业甚至对于合同的索赔没有概念,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也从来没有人真的对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行深入的研究和比较,只是当做走走形式。只有在问题真正无法回避的时候才意识到索赔问题在合同中的重要性,却悔之晚矣。

1.1 总承包合同管理对比分析

到目前为止,在我国成本控制的领域里还没有完善的合同文本及相关规定,从而缺乏对于工程合同签订双方的约束和规定。在此背景下,工程的承建和承包制度非常混乱,不但很少按照合同中所规定的相关方法进行工程的建设,还出现了各种形式的肢解工程、转包工程,使得合同的签订放在工程验收时根本没有能力对工程的相关质量负责,非常严重的制约了工程项目的管理水平。同时,在我国,大部分建筑承包商都是单纯的安装企业,还包含少部分诸如基础工程、空调工程、装修工程等企业,实际上根本不具备相应的总体工程承包能力,也没有与此相当的管理和经营水平。在这个前提下,造成了我国建筑业近竞争混乱,各种类型企业混杂的现状,严重影响了我国建筑市场的有序发展。

1.2 担保保险的对比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建设工程保险还相对落后,造成这个情况的主要原因是:

(1)保险金不足,同时经费来源不明确。

(2)我国相关方面的法律法规还很少,在社会中推行的范围还不够广、相关的经验也不够多,缺乏配套措施。

(3)由于我国长期受计划经济的影响,人们把具有社会互质的保险事业仍视为个别行为,甚至政府行为。因此建筑企业对于保险的认识不足。

1.3 合同的签订与履行

在我国的建设工程中,签订合同往往被认为是走走形式,大家总是一厢情愿的希望工程进度和质量按照预期的发展,但事实往往并非如此。随着工程的进行,各种矛盾慢慢显露出来,但是当时双方在一开始可能为了工程尽早开工,签订合同的时候过于草率,根本没有意识到可能发生的问题,所以在问题出现后,所谓的合同变成了一纸空文,有些承包商随意偷工减料,造成工程质量隐患,或者按照合同规定的进行施工又会大大超出前期预算。这样算法产生的纠纷越来越大,又没有办法解决,造成了工程无法按时完工,当事双方都受到了极大的损害。

1.4 合同索赔管理

在长期的计划经济的影响下,我国对索赔管理工作缺乏应有的重视。在自身利益受损的情况下,往往缺乏索赔的意识,这样在最后工程质量和自身利益受到了损失也没有办法追回。另一方面,我国对于索赔问题的管理也存在着一定的偏见,似的索赔工作遇到了一系列的问题。施工单位由于缺乏相关的经验和知识,不会、不敢索赔,缺乏有效的合同纠纷解决机构,也没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建筑企业索赔管理体制。

2 对加强我国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建议

2.1 承包商应开展合同风险管理,加强索赔管理工作

事实证明,合同成本的亏损,其直接因素主要是承包商的法律意识淡薄、相关经验和知识缺乏所造成的。很多案例都说明如果事先进行有效的风险预测、引入相关机制、签订明确有效的合同,大部分建筑施工中出现的问题都是可以被预见和避免的。施工合同的签订,不但可以明确上方所具有的权利和义务,还可以作为索赔的重要依据。在具体的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不应仅仅把合同当成自己身上的“紧箍咒”,而是应该认真研究合同,利用合同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结合法律进行分析研究,采取最有效的管理和索赔策略。

2.2 建立、完善我国建设工程合同体系

我国已经出台了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这是我国建设工程规范化的重要标志,是我国建设工程管理与世界接轨的重要一步。但是,我国在实行和应用这套办法的过程中还存在着很多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为了建立一个完善的合同体系,我国的立法机关和广大建筑承包商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2.3 增强法制观念,树立管理意识

在我国,之所以合同问题频频发生,归根结底是企业的领导和管理人员对合同问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在建筑业逐渐走向正规的今天,作为承包公司的负责人员更应该努力提高自己的相关知识,加强自身的法律意识,真正做到重视合同的作用,让公司里的每一个成员都认识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才能最终达到履行合同规定行为的目的。

2.4 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

企业最有效的提高自身对于合同问题处理能力的方法莫过于加大对专项人才的培养和招聘的力度。一个优秀的合同管理人员不但要具备合同管理的相关专业知识,更应该具备整个工程中各种技术的相关知识,并且熟练的掌握各种法律和法规,只有这样,在合同的订立、修改和解释的过程中才能够做到游刃有余。同时,好的合同管理人员还应做好工程的索赔管理以及翻译外文合同的工作。但是在我国这方面的人才大量缺乏,各个企业也没有培养这类人才的意识。因此,企业应该从现在开始努力培养合同人才,因为人才是企业走向成功的基石。

2.5 营造良好的合同管理法律氛围

市场经济首先是法制经济,加强施工合同管理,保证建筑市场正常健康发展,离不开有效的法律机制作后盾。

2.6 建立合同文档

合同文档是工程进行的重要参考,也是合同出现问题时的重要证据。随着工程项目前车的问题越来越多,工程项目的相关合同档案越来越复杂,要对合同文件进行有效的管理,就必须建立一个行之有效的系统和现代化的管理手段。事实证明,通过互联网和计算机技术进行合同管理是一套行之有效的方法。

3 与成本控制有关的合同措施

3.1 工程投标报价的制定

(1)投标报价的依据。

工程建设投资确定的依据主要包括:

①定额;

②工程量清单;

③环境;

④技术文件;

⑤技术方案;

⑥工程建设实施组织;

⑦要素市场价格;

(2)投标报价程序。

①研究招标文件:

承包商在投标前应该组织相关人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根据市场情况和相关信息制定相应的投标策略。招标文件是投标的主要依据。

②进行现场勘察:

承包商进行现场踏勘时,要取得有关项目的详实资料,作为投标报价、制定施工方案的依据。

③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对项目的情况充分了解后,要有针对性的制定施工组织设计。

④核对工程量:

建筑公司在投标前应根据图纸内容仔细核对工程量。如发现错误,应及时通知招标者更正。招标文件中通常附有工程量表。

⑤计算工程费用:

投标报价可依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计算,投标报价可根据企业对工程的理解程度,在预算造价上进行上下浮动。

⑥确定报价:

在投标实践中,基础标价不一定就作为正式报价,而应作多个方案的比较分析,供决策参考。

(3)投标决策。

投标决策是承包商是否参加项目投标而采取的研究、决定的过程。对于决策的重要性毋庸质疑,很有可能决定一个公司的命运。投标决策具体应包括三个内容:决定投标的性质;决定是否投标;投标中如何采用策略。

3.2 施工定额的合理制定

(1)原则:

施工定额编制体现定额平均先进原则、明确劳动手段及对象原则、符合质量要求原则、内容和形式简明使用原则、采用合理的劳动组织原则等。施工定额的编制按人工定额、机械台班使用定额及材料消耗定额分别编制。

(2)方法:

施工定额编制方法是主要从材料定额编制、施工机械编制、人工定额编制。方法如下:

①材料消耗定额编制方法:材料消耗定额的编制方法有技术测定法、试验法、统计分析法和理论计算法。

②机械台班使用定额编制方法:取定机械l小时生产效率、拟定正常的施工条件、取定机械工作时间的相关利用系数。

③人工消耗定额编制方法:人工定额的编制方法目前采用的方法为技术测定法、比较类推法、统计分析法、以及经验估计法。

3.3 索赔实施

(1)索赔起因。

索赔的起因主要可分为以下几种:

①工期延误产生的索赔:工期拖延的原因不是由承包商造成,并使得工程不能按正常合同要求完成进而造成的相关损失。

②恶劣的自然条件引起的索赔。

③合同变更的索赔。

④合同缺陷索赔。

⑤风险分担不均引起的索赔。

⑥业主和指定分包商违约所造成的索赔。

⑦其他原因引起的索赔。

(2)索赔的种类:

①缺陷索赔;

②工程环境变化;

③变更索赔。;

④业主违约;

⑤不可抗力因素。

(3)索赔程序。

在相关的索赔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必须将索赔意向通过书面通知相关的业主。索赔程序在索赔意向通知书到达的时刻即宣告开始。索赔工作从总体上讲可以分为如下两个阶段:

①索赔的内部处理阶段。

在我国《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之中,有明确规定:受损失方应在造成损失的干扰事件发生28天以内向对方提出相关的索赔意向,也应在书面的索赔意向书递交后的28天内递交正式索赔报告.接着,受损失方应对引起损失的事件进行调查,收集证据,计算索赔值,分析干扰事件原因以及责任,并最终起草索赔报告。

②索赔解决方式。

索赔解决阶段是指在递交索赔报告后进入的阶段,在这个阶段,双方可以请人调解,也可以通过协商、仲裁、诉讼等等手段解决索赔问题。

(4)索赔工作的重点。

在工程施工阶段,工程的索赔工作是贯一个动态的不断发生的工程事件。因此,不能将其看做静态的事件。那么一方面要保证索赔事件的完整性,另一方面要尽量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因此,首先要做好如下工作:

①索赔证据的管理和搜集。

建筑工程在实施过程中会产生许多书面文件,这些在索赔的过程中都是很重要的证据。合同的管理部门要着重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搜集:工程照片、声像资料、电话记录、往来信件、气象报告、进度计划、工程备忘录及各种签证;工程结算资料和有关财务报告、其他包括分包合同、订货单、工资单、官方的物价指数、国家的法律法规等。

②严格遵守索赔的时效性。

在施工过程中,项目部要对索赔事件分门别类,彻底调查,严肃处理相关人员,掌握索赔的相关技巧。在此基础上,记录下和业主发生的索赔事件业作为证据。如果双方发生索赔纠纷,可以之作为法律的依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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