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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的措施赏析八篇

时间:2023-06-13 16:20:52

合同管理的措施

合同管理的措施第1篇

[关键词]合同管理;风险;控制

对于现代企业来说,合同的建立与履行是其经营活动的最直观体现,企业经济效益的取得,也必须得到合同保障功能的支持。在企业的合同管理中,合同管理涉及的内容往往较为广泛,包含的人与机构也较为复杂,这就使企业在合同管理中很容易出现各类风险,而为了尽可能避免企业因合同风险遭受损失,本文就企业合同管理中风险控制措施展开具体研究。

1企业合同管理风险控制的必要性

风险本身具有不确定性、不受人意志控制、必然性、偶然性等多方面的特点,而这些特点的存在,使风险的出现往往与企业初衷背道而驰。随着经济发展正式步入新常态的阶段,我国也真正进入了产业转型的关键时期,这一社会经济大变革,虽然为很多企业带来了进一步发展的契机,但企业所面临的合同风险的复杂程度也将进一步增加,结合路伟国际律师事务所《中国五百强企业法律风险管理需求调查报告》,不难发现,合同风险控制的排位仅次于公司治理,位于企业风险管理需求的第二位。由此能够看出,合同管理风险控制对企业的重要性,且企业要想实现可持续发展,也必须得到高质量的合同管理风险控制的支持。

2企业合同管理风险的主要形式

结合相关文献资料与自身实际调查,本文将企业合同管理风险的主要形式概括为合同主体风险、合同程序风险、合同内容风险、合同履行过程风险4个方面。

2.1合同主体风险

对于企业合同管理风险中合同主体风险来说,这一风险的出现主要是由于我国现行法律对不同行业企业主体资格的要求不同。在我国当下大部分行业中,其主体资格只需要拥有营业执照便能够获得,但由于药品、房地产开发、建筑施工和航空航天等行业,对主体资格的批准较为严格,这就使相关企业只有拥有相应的资质证书或是批准证书,才能在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经营活动。这虽然使很多行业的规范性由此得到了约束,但一些不具备相应主体资格的企业在签订合同后,往往会因自身主体不合格的影响,导致所签订的合同被撤销甚至无效化,企业由此就很容易遭受经济上的损失。

2.2合同程序风险

除了合同主体风险,合同程序风险也必须引起企业重视。合同程序风险的出现主要是由于我国法律在一些种类合同中,存在较为严格的审批程序,这就使很多合同因难以通过审核而被无效化,合同的法律效力由此得不到保障,合同相关的风险自然就很容易大量增加。对于我国当下的中外合资企业来说,其合同签订必须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方可生效;如果是建筑工程类的合同,则需要得到规划审批与规划许可证,这样才能保证企业运营过程中不会突然出现合同无效、被撤销的问题,因合同遭受相关部门处罚的问题也能够得到较好的避免。

2.3合同内容风险

合同本身由合同条款与附属文件组成,这里的合同条款主要包含数量、质量、违约责任和合同当事人名称等内容,而附属文件为双方约定的各种图、表、文字资料,这些内容共同组成了合同的主要内容。如果合同内容出现不完整的问题,合同签订的双方就很容易因合同条款不明确等问题引发分歧,合同的执行也会因此受到负面影响,由此可见,合同内容对于合同正常履行的重要性,因此,企业也必须保证各项条款相互之间不存在矛盾与逻辑错误。

2.4合同履行过程风险

除了上述几方面,合同履行过程风险也属于企业合同管理风险的重要组成。在我国法律规定中,双方签订的合同一旦生效,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就必须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的要求,这样才能保证相关合同真正服务于签订合同的双方。但在具体的合同履行过程中,很多意外因素会直接影响合同的正常履行,这时,签订合同的双方就必须通过沟通、协调为合同的履行提供支持,但在实际情况中,很多企业往往会私自修改合同内容,导致合同签订的目的往往难以实现,相关企业也很容易遭受经济损失。

3企业合同管理风险的控制措施

为了能够尽可能消除企业合同管理所面临的诸多风险,笔者将结合相关文献资料与自身实际工作经验,对企业合同管理风险的控制措施进行详细论述,这一论述主要围绕深入研究法律、考虑对方当事人资信情况、防范合同签订过程风险、防范合同履行过程风险、实现合同管理信息化等。

3.1深入研究法律

虽然我国《合同法》相较于一些发达国家还存在不少疏漏之处,但《合同法》所规定的合同订立原则、形式、生效、无效以及合同相关内容,已经能够满足我国大多数企业合同管理的需要。为此,相关企业必须深入了解《合同法》及相关法律,对合同做出的各项详细规定,这样企业在具体的合同签订过程中,才能规避可能造成合同撤销、无效的风险,很多对企业不利的条款也能够在法律武器的支持下,最大程度地降低风险。可以说,深入研究法律对降低企业合同管理风险、实现自身长期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3.2考虑对方当事人资信情况

为了能够最大程度降低企业合同管理风险,考虑对方当事人资信情况这一风险控制措施,也必须得到相关企业的高度重视。具体来说,企业必须在合同签约前,充分了解对方的当事人及企业,一般情况下,企业需要要求对方提供当年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授权委托书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而如果签订合同的对象为设计类企业,企业还需要要求这类企业提供资质等级证书等。在完成对合同签约对象各项资质证书的检查后,企业还必须对各类证书的复印件进行留存,这样才能进一步避免企业合同管理风险。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企业将要签订合同涉及的金额较大、或是过于重要,企业还必须派专人到当事人企业所在地进行实地调查,以通过调查深入了解相关企业的商誉、技术设备、管理水平、财务状况以及人员构成等信息。只有充分了解这些信息,相关大型合同管理的风险,才能实现最大程度的降低,企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才能获得更有力的支持。

3.3防范合同签订过程风险

在合同签订的过程中,企业首先需要对合同中的各项条款拟定与审查予以高度重视,这一环节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视作企业合同管理风险控制的关键环节,为此,笔者建议企业结合合同的拟定实际进行风险防范。在我国实际交易活动的合同签订中,合同大多不会出现一起协商、共同起草的情况,乙方提供文本后、甲方进行审核补充,是合同拟定过程的常态,而结合合同拟定的实际情况。企业需要在合同审定过程中,做到用词准确、约定明确、表达清楚、不存在歧义,由此避免含混不清和模棱两可的问题,保证合同签订过程风险降到最低。

3.4防范合同履行过程风险

除了合同签订过程风险的防范,合同履行过程风险的防范同样属于企业合同管理风险控制的关键环节,在这一环节中,企业必须树立良好的证据意识、及时签订变更协议,保证合同履行过程风险防范真正得以高质量实现。在树立良好的证据意识中,企业合同管理部门必须在合同签订前及履行过程中,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与整理。这样企业才能实时掌握合同履行情况,在合同纠纷发生时,有充足的证据支持,最大程度上保证企业利益不受损害。变更协议多出现于合同出现变更与疑问的情况,而为了保证这一协议的签订能够真正发挥自身效用,变更协议同样需要采用书面的形式。

3.5实现合同管理信息化

企业还可以通过实现自身合同管理信息化,更好地进行合同管理风险的控制,笔者建议相关企业要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系统,以此淘汰传统的人工合同管理方式,这样,企业合同管理将实现规范化与流程化,相关风险也将由此实现最大程度的降低。

4结语

本文在企业合同管理中风险控制措施展开的研究中,详细论述企业合同管理风险控制的必要性、企业合同管理风险的主要形式、企业合同管理风险的控制措施等内容,希望这一系列内容能够为相关企业合同管理更高质量地开展带来一定启发。

主要参考文献

[1]刘玮玮.企业合同管理中风险控制措施探究[J].财会学习,2017(10).

[2]王秀卓.企业合同管理中的法律风险与控制策略探讨[J].时代金融,2012(11).

合同管理的措施第2篇

关键词:建设工程;合同管理;重要性

中图分类号:F715.4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6-6012(2015)12-0145-01

随着我国现代社会的发展,工程建设规模也在不断扩大,有效地推动了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在建设工程中,合同管理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合同管理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了建设工程当事人的利益。由于建设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因素,而发包方与承包方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没有充分考虑到这些不确定性因素,进而容易引发纠纷屡,影响到建设工程质量及企业的经济效益。为此,在建设工程中,企业必须加强合同管理,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发生。

1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建设工程合同就是工程建设当事人就工程建设中的义务、成本、工期等一系列问题的协议。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有助于维护工程建设当事人的利益,保障工程建设质量,为企业带来更好的经济效益。就建设工程本身而言,工程有着建设周期长、施工复杂等特点,进而也就决定了建设工程劳动合同自身的特殊性和复杂性[1]。建设工程合同条款内容多,涉及面广,如果建设工程合同不能涵盖建设工程的方方面面,就会损害到当事人的利益,进而就会影响工程建设质量。工程合同管理作为建设工程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的管理,可以明确合同双方的责任、利益以及双方所要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是对签署者的限制和约束,具有法律效力,有效的合同有助于规范建设工程施工行为,保障施工安全,为工程建设质量提供保障[2]。

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法律意识薄弱

建设工程合同是建设工程双方履行义务和权利的法律保障,然而就目前来看,建设工程合同签订双方的法律意识比较薄弱,合同有失公正,合同中对双方的权利、义务的规定不对等,很容易造成违约的现象发生。另外,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承包人为了不受合同的约束,恶意用其他承包商名义来签订合同,进而影响到建设工程施工。

2.2工程合同管理体制不完善

建设工程是一项动态的工程,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因素,进而也增加了工程合同管理的难度。但是,就当前的合同管理体制存在很大的漏洞,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制定力度不够,合同管理缺乏必要的审查和监管,合同管理制度难以发挥应用的作用,进而使得合同履行难度增加,容易引发各种纠纷。

2.3专业的管理人员不足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设计内容较多,专业面广,不仅要求合同管理人员具备专业的法律意识,同时还要求具备工程造价管理知识。但就目前工程合同管理工作来看,合同管理工作人员大多为工程造价管理人员,他们虽然具备一定的工程管理知识,但是缺乏专业的法律知识,进而影响到工程合同管理质量。

2.4合同管理信息化水平低

就当前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来看,合同的签订主要是以文本形式,在合同签订后,对合同管理的归档程序没有明确的规定,在合同履行工程中没有严格的监督控制,合同信息化管理水平低。

3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措施

3.1加强法律教育,提高法律意识

建设工程合同一旦签订,就具有法律效率,签订合同的双方就必须认真履行和执行各自的义务及权利。在合同签订过程中,承包商要加强自身的法律教育,树立较高的法律意识,要对合同的合法性、严密性进行认真的审查,进而减少合同纠纷,保证合同顺利履行。作为建筑市场主体的法定代表人就必须认真学习合同相关的法律知识,在合同内容中要将双方的情况详细的填写清楚,在合同签订之前,一定要仔细的对合同的内容进行认真的阅读和审查,要提前对那些事情进行预防,要对工期的成本、时间以及赔偿问题要进行充分的考虑。通过双方的协商以后,制定明确的合同条款[3]。

3.2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

制度是一切工作执行的标准和依据,对于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工作人言,要想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就必须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加强合同的全面管理。首先,工程建设各方要设置合同管理机构,做好合同的签订、审查、授权的监督管理;其次,要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程序进行操作,确保合同履行[4]。另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更要加强合同的监管,加强法制宣传的力度,促进合同的顺利履行。

3.3加强专业合同管理人员的培养

在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工作中,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有着决定性的作用。为提高合同管理水平,保证合同履行,建设工程各方就必须加强专业合同管理人员的培养,不仅要加强法律知识的教育,同时还要加强工程造价专业知识的教育,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进而为工程合同管理提供保障[5]。

3.4加强合同的动态管理

工程合同管理是一项动态的工作,它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始末。在工程合同签订后,为了保证合同履行,必须要对合同的各方各面都要进行系统的管理,对于现场出现的问题更要进行严格的控制和管理。同时还要建立有效地监控系统,加强工程合同的监管、审查、评估,全面管理工程合同[6]。另外,还要注意对合同的时间点的主意,对于那些由于时间引起的问题要及时的解决,比如各种停工、工期延迟等等问题。要仔细的划分事情发生的原因和负责人的负责范围。然后按照合同进行解决。

4结束语

工程合同作为建设工程一项重要的工作,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可以降低工程建设风险,提高工程效益,保证工程建设各方的利益。为了保证工程合理履行,在工程合同管理中,就必须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加强专业合同管理人员的培养,提高工程双方的法律意识,对工程合同实行动态管理,进而为工程带来更好的效益。

参考文献:

[1]刘光忱,傅卓林,张兆弟.论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J].工业技术经济,2006,(09):29-30.

[2]曹玉红.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策略探究[J].经营管理者,2015,(17):307.

[3]潘锡雄.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措施探讨[J].现代经济信息,2012,(14):70+87.

[4]吴岩.建设工程项目审计之我见———加强合同管理审计防范工程项目风险[J].改革与开放,2010,(18):58-59.

[5]史伟利.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防范工程承包法律风险[J].基建优化,2005,(01):27-28.

合同管理的措施第3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问题;对应措施

中图分类号: TU19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0、引言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作为承发包双方的利益与义务关系的协议,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我国建筑行业现在存在的合同管理存在着的问题很多,亟需得到改进。

1合同管理在工程项目管理中的重要性

加强合同管理即是市场经济的需要也是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需要, 从而更好地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它在整个项目管理过程中, 主要从三个方面体现出他的重要性:首先合同管理是项目管理的核心, 有效的合同管理是促进工程建设各方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确保建设目标的重要手段, 是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防止建设领域“ 两个拖欠” 的重要措施。其次合同管理对项目承包的经济效益有重大影响。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行政手段对经济活动的管理和干预作用越来越小, 需要更多地应用法律、法规和经济手段调节和管理市场。在建筑市场机制的健全和完善过程中,合同作为调节发包人和承包人经济关系的法律依据将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第三方面是合同确定了双方的项目实施目标。合同是发包人和承包人为完成双方商定的建设任务, 明确相互利益、义务关系的协议, 是保证工程建设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法律文件, 认真贯彻合同法律制度, 严格规范合同履约行为, 严格控制好合同履行的各个环节, 不仅能有效地约束合同当事人的行为, 从根本上预防和治理各项违约行为, 还能够很好的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

2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1缺乏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

当前我国大多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单位都没有成立专门的项目合同管理机构。建设行政主部门通常都委托监理部门或其他机构进行合同实施过程的监督管理工作,往往容易在工程中标后及施工过程中发生合同纠纷。一些施工单位也对合同管理工作不够重视,没有成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无法很好的开展合同管理工作。

2.2缺乏法律风险防范意识

很多施工企业在合同签订以及后期的合同执行过程中,都缺乏法律风险防范意识,随意性较大,往往容易导致法律纠纷。在签订合同时,没有对合同条款进行仔细的研究便草率签订,未明确违约条件及违约责任,合同文字不严谨,合同主体不当,甚至签订违反法律法规签订无效合同等,这样一旦发生法律纠纷,便不能较好的依据法律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签订合同后,没有严格按照合同条款进行实施,发生随意修改合同或违背合同规定的违约现象,使自身处于不利地位;并且在实施过程中,应变更合同的没有变更,应签证确认的没有办理签证确认,应当行使的权力没有行使,应收集的证据没有收集,应当追究的错过了诉讼时效,从而损害了应得的利益。

2.3缺乏合同管理专业人才

施工合同管理往往涉及到法律、工程技术、项目管理等多方面的知识,最好是由受过专门的培训的且具有一定的工程经验的人员进行专门的管理。而实际上很多施工企业缺乏合同管理专业人才,多由经营部的一般经营人员担任,对合同管理认识不足,业务水平较低,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成为影响合同管理效果的重要因素。

2.4合同执行力度不够

很多施工单位合同的起草、签署、管理均由经营部门负责,一旦投标中标,与甲方签订施工合同后,便只是以文件形式转给项目经理部,没有对合同情况进行详细的交底,而项目负责人也疏于对合同的学习,导致施工过程中出现很多违背合同条款的行为,也即合同违约,引发承发包双发之间的纠纷,给施工企业带来经济上的损失。

2.5施工索赔难

建筑工程往往存在着政治上、经济上、合同上的风险等各种风险,施工条件、工程量、物价的变化等都会给施工单位带来额外的经济损失,影响其正常施工利润,这些本可以向发包方进行依法索赔的。但由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健全,工程项目管理大都注重“人际交流”,而没有实行以合同和证据基础上的规范化管理,实际工程中常会碍于情面而没有向建设单位进行索赔,承包商合同索赔工作难以实现。

3. 加强建筑施工合同管理的对应措施

3.1建立完善的合同实施的保障体系

首先应成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安排专职人员进行合同管理,由他们负责项目组成员学习合同文件及相关技术资料,建立合同交底制度,对合同的主要条款进行阐明,使项目参与人员熟悉合同概况、主要条款、合同目标等内容,以便在后面的施工过程中很好的贯彻合同款项。合同管理机构还应做好设计变更、签证、会议纪要、索赔文件等工程相关文件的收集和整理工作,以便发生合同纠纷时提供有力的证据。工程中合同有关各方的沟通都应以书面形式呈现,这样才能保证工程活动有根有据,应建立报告和行文制度。不仅是施工方,项目其他各方也应重视合同管理机构设置,建立合同管理制度,只有各方都充分重视合同管理,做好合同签订、合同审查、合同授权及履行监督等工作,才能有效避免合同纠纷事件,使得工程项目能够顺利进行,确保各方的权益。

3.2、加强合同法制教育

施工企业应增强法律意识,加强培训学习,坚持经常性的学习制度,尤其是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和合同管理机构人员应熟悉《合同法》、《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建筑相关的法律知识,可外部聘请专家、知名人士进行内部培训,对全体人员普及合同法制知识,掌握与自己有关的合同内容,提高他们依法履行合同的意识,让其了解合同违约的严重后果,让施工企业合法地参与建筑市场经济活动。

3.3加强合同管理专业人才的引进和培养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须由专职人员进行管理,所以施工单位应引进具有这方面才能的专业人才,也可通过教育培训来培养本企业的合同管理专业人才,注意合同管理人员必须是优秀的工程技术人员,还应熟悉各种法律、法规,具有较好的合同履行和工程索赔管理才能,精通各种合同业务。施工企业应重点培养知识面宽广、应变能力强、工程经验丰富的人员来承担合同管理工作,同时也应加强项目经理、总工程师、总经济师等管理人员合同方面的培训,以便他们更好的从全局上围绕合同来开展各项管理工作。

3.4加强施工合同履约过程的管理

为保证项目实施人员能够较好的按照合同进行施工,开工前一定要做好合同交底工作,应建立合同交底制度,让合同管理机构和人员对全体项目参与人员介绍合同情况,使他们明确了解工程项目的特殊技术和商务要求。可将合同责任目标进行分解,落实到部门和具体的个人,让他们承担其应有的合同责任及相应的违约风险。施工单位应加强合同履约期间的动态管理,由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合同管理、分析和研究,将合同实施情况同合同进行对比分析,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违背合同条款的行为,制订防范风险的对策,尽量避免违约事件的发生,将风险损失程度降到最小。建立施工合同管理的评估制度,对合同责任人的合同履行及管理成效进行评估,这样才能有效监督合同履行和管理工作。

3.5做好索赔管理

合同管理必须明确合同中的索赔问题,以减小施工单位的意外损失,避免出现亏损状况。施工单位应增强索赔意识,签订合同时要注明索赔条款内容,明确索赔计算法则。在发生合同条件变化时,应及时收集和整理双方来往文件、会议纪要、工程图片等资料,为施工索赔准备好证据,将索赔收益做得最大,将风险损失程度降到最小,确保企业的合法利益。

参考文献:

[1].公路工程施工进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分析研究[J].科技信息,2011(19)

合同管理的措施第4篇

2.沈阳君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辽宁沈阳110141

摘要 建设工程作为一项比较复杂的工程,在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中总会存在一定的风险。毕竟我国现在工程建设发育并不完善,建设交易市场也不规范。在这种条件下,要想保证项目工程顺利进行,就应该对合同中出现的风险问题进行管理。本文主要对建设工程合同中的承包人资质风险、合同文本风险及招标风险进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监理策略。

关键词 建设工程合同;风险管理;监理措施

中图分类号TU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2)61-0027-02

随着建筑工程不断的发展,建设工程合同显得越来越重要。其不仅能明确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协议,同时也能在工程实施阶段约束承包方和发包方之间的行为。然而因建筑工程规模较大、工期较强,再加上材料消耗之大等,这就加大的工程合同风险管理。要想使建设工程合同风险管理得到有效的控制,就应该采取相应的监理策略。如何解决建设工程合同中的风险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已经成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重点。

1 建筑工程合同中存在的风险

1.1 承包人资质风险

承包人在承包工程项目的时候,必须出示相应的函件,以证明自己有能力承包相应的项目工程。虽然相应法律对此进行了明确规定,但是在实际工程建设中,一些承包人没有施工企业资质、实际是工人资质的前提下,借用其他有施工资格企业资质签订建设工程合同,势必会给建设工程合同带来一定的风险。

1.2 合同文本风险

国家工商部门和建设部为了使建筑市场更加规范,更好的对其进行管理,制定与建筑施工相关的合同文本,并明确规定了建设工程发包方和承包的责任、权利及相应的风险。虽然一些工程建设单位知道这些规定,但其为了逃避义务,逃避风险,并没有按照文本规定行事,而是自己制定或是采用一些不规范的文本签约。这些合同因不是按照文本规范制定的,其内容比较笼统、含糊,只是将不重要的内容写入其中,而忽视重要内容,这就给建设工程合同留下了隐患。此外,一些建筑工程单位只是口头允诺而忽视以政府命令的方式下达相关任务,而合同却等到施工完成后再补签,这种合同不仅不能起到合同应有的约束作用,也会加大建筑工程合同风险。

1.3 招投标风险

就目前现状来看,虽然在一些法律中明确了在签订建设工程合同必须用招投标的形式进行,国内相关建设工程也普遍用这种招投标方式,特别是比较大型的工程建设工程采用这种方式签订工程合同,但是这些工程建设发包方用这种方式进行招投标的时候,常会忽视招投标的合法性、可操作性。这种不按照相关程序的规定就签订合同的行为,势必会给建设工程合同带来一定风险。

2 建设工程合同风险管理监理策略

2.1 工程担保策略

在建设工程合同中,不仅发包方有一定的合同风险,承包方也会有一定的合同风险。双方在降低合同风险上有共同点,就是利用工程保险或是担保来尽可能的降低其合同风险。在合同中,涉及到的保险比较多,并对其进行明确的分类。不仅包括人身伤亡保险,还有工程险及第三方责任险。这些保险在工程实施的过程中就会实施应用,在对其进行应用之前,监理人应该对相应的风险进行审查,并及时督促承发双方缴纳相应的保险,一旦发生相应的事件,监理人要及时对其进行记录并协助保险公司人员解决相应问题。发包人在投资的过程中,会要求承包人出示工程投标函、支预付款函等相应证明材料。为了确保函件的准确性,监理人负责对承包人函件进行审查,合格后才能签订合同,以避免不必要的合同风险。

2.2 经济策略

一般情况下,发包方在投资预算的过程中就会对可能预见风险进行考虑,为了将风险降至最低,发包方会备有一定的风险资金,并将其列入暂定金额,一旦工程项目合同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应的问题或是不确定的费用,就可以利用这一暂定金额,缓解合同风险。对于承包方来说,其风险资金来源于报价中的风险附加费,其作用是当合同风险发生时,能够利用这部分资金弥补合同风险中部分损失,使合同价格和风险责任能达到一定的平衡。为了更好的降低合同风险,承包方会采取一定的报价策略以达到风险转移的目的。

2.3 技术和组织策略

在工程施工中总会存在一定风险,为了提高风险应变能力和抵抗能力,承包方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就应该不断地完善组织机构和人员的综合素质,让精通合同的专业人士参与到合同签订中来共同商讨合同的签订。在大中型建设合同中,常由发包方负责合同起草,并聘请法律专家或咨询顾问共同起草相应文件,在起草过程中,必然存在不利于承包方的条件。在这种情况下,承包方在合同签订商讨中,必须有一个精通工程技术、法律、经营管理等综合素质的工程监理。只有这样,才能使合同谈判更加平衡,信息更加对称,同时也能增加承包方的判断能力和风险识别能力。

2.4 加强索赔管理策略

施工合同作为工程建设中最重要的合同,其是索赔的依据,是合同管理的延续。其一般都是在工程开始之前进行签订的,在签订的时候并未能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全面考虑进去,毕竟那些问题是不确定的是施工之后发生的。因此,必须加强索赔管理。承包方签订合同的时候,要对可能发生的不利因素进行预见,并对合同的变更和索赔的可能性进行分析,采取相应合同管理和索赔策略。监理人作为风险管理重要组成部分,在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应该根据施工过程中出现的状况进行法律分析,以最大限度的维护承包方权益,使工程建设更加规范,在提高生存能力的同时,也能将合同风险降至最低。

3 结论

建筑工程作为一种能维护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利益的合同,在建设工程管理中有重要的用。其不仅能使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履行相应的义务,同时也能为解决项目工程管理中出现的问题提供相应依据。但是由于建筑工程的复杂性,建设工程合同并不完善,在管理中总会出现一些风险。为了将建设工程合同中的风险管理降至最低,就应该采取相应的监理措施。

参考文献

[1]万琳,朱丽娜,刘强.工程合同风险管理分析[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下旬刊),2009(8).

[2]李春梅,钞锋.浅析工程项目的风险管理[J].现代经济信息,2009(13).

[3]李娜.施工企业合同风险管理探析[J].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报,2011(2).

合同管理的措施第5篇

关键词:加强 招投标合同管理 措施

中图分类号:TU72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前言

招投标阶段是确定与控制工程造价,确定合同管理的重要阶段。招投标体制下合同工程的管理,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始终。研究招投标体制下合同工程管理的特点、各方面的关系,对工程的顺利进行,承包者与业主、工监理程师与业主、业主与设计单位、业主与运行单位之间关系的理顺和建立,做好合同管理中的日常进度、质量、安全和造价的有效管理,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一、当前工程招标投标工作影响合同管理的几个问题。

1招投标管理方面

编写的招标文件质量待提高。对工程项目要约条款描述不严谨、不全面, 招标文件存在差错和漏洞, 致使招标达不到预期目标, 给日后对工程项目参建单位的管理埋下隐患, 甚至引起法律纠纷。

对投标单位弄虚作假防范待加强。在招标, 尤其是物资采购招标中, 投标单位通过不正当的私下串联, 串标、围标、恶意价格中标、挂靠投标, 乙方变甲方, 损害业主的尊严、地位和利益。对此, 有些单位事前防范意识不强, 缺乏有效应对措施, 使招标丧失了最初通过竞争降低建设成本的目的。

评标专家作用待发挥。有些专家没有全面细致地审查投标文件, 分析研究不深入, 执行评标标准不严格, 造成资信差、产品性价比不高的中标。

具备失信约束的评标办法待完善。实践中,以综合评标法为主的各类办法各有利弊,往往只重视商务标,或商务标权重分值大,技术标只作符合性审查,引起投标者不良竞争,影响招投标公正性,损害招标人利益。

2合同管理方面

合同谈判组织不到位。招标结果出来后, 不能及时组织合同谈判, 补充细化合同条款。没有进一步审查对方的资信和履约能力,并要求对方作出必要的承诺。谈判前,没有充分掌握和分析市场行情和标的技术标准、工作量等情况, 谈判中忽略核心内容或关键细节。

(2)对已签订的合同,管理职责不明确。合同签订后,没有及时送达相关单位, 缺少严格的交接手续, 造成相关单位不掌握合同内容, 或者收到合同后没有引起重视, 没有采取措施及时履行或督促有关单位履行合同。承办单位有依赖心理, 缺乏主动履行或督促履行合同的意识。

(3)对合同履约情况的检查不够。没有在过程中进行有效的合同履约检查, 无法及时发现违约或违约的先兆, 从而无法及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或降低损失。

(4)对参建单位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疏于监管。例如, 甲控物资采购合同, 主体是施工单位和供应商。缺乏对参建单位合同的管理, 就少了一个在过程中监督参建单位履约的手段。

二、加强招投标合同管理的措施

以上问题的存在,都有具体原因。从管理的角度看,体现在目标不明确,标准不具体,责任不落实,管理的宽度和深度不够。目前,大部分建设单位已经明确招投标、合同管理机构和人员,制度已经建立,日常工作已经在运转。由于存在上述问题,需要加强管理,堵住漏洞,通过加强内控机制建设,以制度+执行+监督来提升有效管理,为此,提出以下加强管理的措施。

1通过会议审查,提高招标文件编写质量

重要文件的范围每个单位可以根据情况来确定,招标文件和价款较大的合同应在范围以内。对重要文件采取会议审查的方式, 由单位领导带领业务、招投标、合同管理、财务、纪检和承办部门的人员共同参加, 必要时邀请专家。承办部门事先将资料送给与会人员。各部门人员和专家逐个对条款进行审查,承办部门负责牵头起草会议纪要和填写评审记录表。通过会审,能够明确责任,提高招标文件、合同等重要文本的质量,防范招标及合同风险,同时,也能提高相关部门对各项条款的认识,为下一步招标或合同签订及履行创造条件。

2通过严肃交易纪律,防止投机厂商进入

除了认真编制招标文件, 严格资格审查, 使有投机心理的厂商没有漏洞可钻外。还可以通过实行限价招标, 防范恶意价格中标。通过严肃评标纪律,强化评委责任意识, 要求评委对每一个需评审的内容都附上明确的评审理由, 并对评审意见负责。通过严格要求投标单位落实交易细节上的各项责任, 打消厂商的投机念头。比如,通过诚信名录资格审查,按照上限确定投标保证金金额, 要求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到场, 要求投标单位必须全部提供资质原件; 投标文件核心部分要求法定代表人每页签字等等, 增加陪标、串标、围标等行为的实施成本, 把虚假、恶意的厂商拒之门外。

3把日常的合同履约检查制度化, 通过过程控制保结果

合同承办部门和单位日常监控合同履约情况。按月或季度, 向管理部门报送报告。对合同履约情况的检查制度化,由单位领导组织。管理部门牵头, 每次检查前, 确定好内容、标准及重点, 比如合同分包和偷工减料等问题, 明确分工。细化考核办法, 及时兑现合同履约情况的奖罚, 督促参建单位按照投标承诺和合同约定认真履行各项义务。将招投标、合同签订及履约情况作为单位的经济活动分析会的内容,全面地总结分析, 不断完善管理。

4通过格式化管理, 明确各项具体工作的标准和流程

由归口管理部门牵头, 以各项制度为基础, 明确招标、合同管理各项具体工作的流程和标准。标准要严格和具体, 具备条件的要形成固定的文本或表格格式。例如, 资信调查资料种类及标准, 合同谈判准备报告和记录格式, 承办单位的台账、归档资料种类及格式等。归口管理部门和承办部门按照这些具体的流程和标准来控制和落实各项工作。这样, 可以在事先或过程中堵住规避招标、合同对象资信调查不全面、谈判准备不充分、记录缺失、合同分送不严谨等漏洞。

5把参建单位与第三方的合同纳入管理范围

要求参建单位将一些重要的合同要拿到建设单位备案。建设单位去参建单位检查时, 将参建单位自身招投标和合同签订及履约情况作为一项内容。与此同时, 充分发挥财务职能, 互促互进。招投标、合同管理与财务管理是相辅相成, 互相促进的。

(1)单位要把财务人员参与招标文件编制、合同谈判、会审、履约检查等制度化, 保障和督促财务人员介入招标与合同管理。财务人员要对商务指标和条款, 起到具体的审核把关作用。如计量与价格、结算方式、履约担保、款源与概算、质保金等方面。通过参与, 财务人员能够更准确地把握经济事项, 控制成本, 正确核算, 把住资金出口关。

(2)发挥财务会计反映和监督的职能。在会计核算、资金拨付环节, 监督反映招投标合同管理的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对不符合招标与合同管理要求的, 不予支付资金。例如, 针对规避招标问题, 会计监督就是一个有效的手段。

(3)充分利用招投标合同管理成果, 加强财务管理。例如, 共享业务部门的合同履约台账, 增加概算、验工计价信息, 作为财务台账使用, 不仅可预防超拨付资金, 还可根据台账反映的信息。及时督促计划部门梳理概算, 变更合同。

结束语

加强建筑市场招投标及施工合同管理,建立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及诚实信用的市场秩序,从宏观上讲,是规范建筑市场,保证建筑业有序发展的重要措施,是行政管理部门参与建筑市场管理的重要切入点,是保证工程建设的效率和质量的重要环节,源头治理和防范建筑领域腐败现象的有效方法。从微观上讲,合同管理服务于招投标工作,贯穿工程建设全过程,有序的招投标管理为合同管理打下基础,有效的合同管理促进招投标水平的提升,相互制约、互为因果。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化,以及《建筑法》、《招投标法》、《合同法》的普及,我国的建筑市场将越来越成熟、完善。

参考文献

[1] 饶志莲.浅谈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造价控制[J]. 中国新技术新产品. 2009(12)

合同管理的措施第6篇

关键词:甲方;合同管理;重要性;问题;方法

中图分类号:F715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项目管理以“三控制、二管理、一协调”为主线。“三控制”为质量目标控制、进度目标控制、成本目标控制;“二管理”为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一协调”为协调内、外关系。其中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 它贯穿于整个工程项目的始终。合同管理的成功与否对企业能否盈利将产生较大的影响。作为项目管理人, 应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 做好施工项目的合同管理, 从而对工程项目进行全面、及时、准确、有效的管理。

二、工程合同管理中的常见问题

建筑工程由于其自身属性,合同涉及的价格很高,因此对合同双方的经济效益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工程合同周期与建筑周期相协调,工程规模越大,牵扯的利益也就越多,合同的履行周期也就越长。这就要求合同管理者在合同管理上有足够充分的考虑,在合同制定的过程中充分预见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并找到解决的措施及相关责任的分配,避免伴随着事故而出现的合同纠纷。

1、阴阳合同的签订

在实际建筑工作中,除了通过正常招投标手续达成共识签订的合同外,为了维护自身的效益,工程项目的甲乙双方还通常签订一份更为具体的、双方均可接受的合同。前一种合同往往经历了完整的手续过程并在相关部门备案并公开,称为阳合同,后一种合同并不对外公开,是只有合同双方知晓的私密合同,称为阴合同。阴阳合同的结合方式在某种程度上可以对工程细节进行更为具体的描述,确保责任效益更为明确的划分,但往往由于合同管理的不妥当而造成很多后续问题。首先,私密合同往往不具备充足的法律效力,当发生工程问题时,容易引起施工方和建设方的纠纷,不利于合同的执行,换言之,私密合同往往不能对双方的契约精神进行足够的保证。其次,在私密合同的签署过程中容易发生合同内容的问题。为了保证工程项目更大的利润,甲乙双方的私密合同往往在很多含有重要信息的实质性条款上与阳合同存在差异,如果项目进程可以顺利进行,这种差异性的条款能够得到有效地执行,当问题发生时,由于本身两种合同存在的差别造成法律鉴定上的混乱,对项目双方造成损失。这种问题的发生归根结底是合同管理的混乱,在项目的合同管理上应该予以避免。

2、由于资金款项带来的合同执行问题

建筑行业是一个涉及资金款项较为高昂的行业,无论对于建设单位还是施工单位,都需要足够的资金作为保证。由于巨额资金所带来的信誉问题成为影响合同执行的重要因素。项目施工过程中往往是由施工方垫资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需要进行资金的交付,这个环节容易发生问题。建设单位由于经营规模的问题造成资金链条的缺失,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将工程款交付施工单位,违反了合同内容,施工单位就会消极怠工,影响工程质量。如果双方能够进行有效的沟通,此类问题可以化解,倘若沟通不善,使施工单位对建设单位的资金能力产生怀疑或者施工单位确实没有多余的资金对后续工程进行垫付,就会造成施工进程的停滞,对工程质量造成极大地伤害。在合同签订的过程中,建设单位首先要加强自身的合同执行力度,不能因为利益就违背契约,如果建设单位本身没有信誉,那么合同管理就无从谈起。

3、合同叙述不够规范,理解上出现歧义

合同歧义是合同纠纷的常见原因。由于建筑工程涉及面较为广泛和琐碎,通常还包含许多专业性的条款,因此容易造成合同双方对合同内容的理解产生偏差。比如现阶段的工程合同,对工程造价的描述就存在普遍性的不规范,对工程清单的描述不够具体,导致在具体的施工环节歧义不断,使施工的具体内容和合同的描述初衷存在较大的偏差,引起双方的合同纠纷。很多建设单位在合同管理上的法律意识淡薄,在合同产生纠纷时不能进行合同索赔,造成了自身利益的损失和后续成本的追加。

4、分包管理混乱,建设单位现场参与度不高

在工程项目行进过程中,由于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利益纠纷,常常使分包单位不能按照规定的时间获得足够的工作量和工作面,造成工程工期的延误。这种情况发生的根本原因在于工程合同往往缺少对于总分包制度的规定,使得施工现场的分包工作不受合同的制约。另一方面,建设单位的工作人员往往认为建筑施工完全是施工单位的任务,建设单位没有必要进行过多的参与,这种观点是错误的,施工现场通常工作繁杂,最初的施工合同难以囊括全面,缺少对现场的参与就是缺少了对工程合同的监管力度,不利于工程项目高质高效的完成。建设单位应该切实加强合同管理,积极参与施工现场,增加合同内容的涵盖面,确保合同的执行力度。

二、甲方加强合同管理的办法

1、规范化管理合同流程,应用合同范本

建设单位要在合同范本的基础上针对实际工程情况进行补充。总结既往的经验,对合同中容易发生纠纷的环节进行详尽的研究和周密的补充,最大程度的完善合同内容,并以此为基础,总结出使用与本单位的合同范本供后续使用,从本质上加强合同管理水平。在签订附属合同时,要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流程进行,不能对原合同中的实质性条款进行更改,导致两份合同、两种约定的情况发生。

2、对合同实行动态修正式管理

由于建筑施工的复杂性,过程中的变化往往会超出事前的计划,建设单位要把握这种情况,对合同实行跟踪和补充,不能错误的认为一份合同就可以涵盖所有情况。这就需要建设单位积极的参与施工现场并加强和施工单位的交流。工程中常常出现施工方式的改变,针对这种改变造成的利益纠葛往往是施工方和建设单位的主要纠纷内容,因此,建设单位在合同的建立过程中要给后续的工程变更留有充分的余地,明确各项责任制度并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合同中要详尽阐述工程变更的结算方式并对变更方式进行更为细致的说明。

3、对合同管理人员定期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1)首先,选好人员企业领导需要按照合同管理应具备的素质条件,选择优秀人才来担任合同管理人员,也可以通过公开考评和竞争招聘的方式选拔人才,在使用过程中坚持优胜劣汰的原则,把优秀人才放在这个岗位上; 其次,组织合同管理人员在职学习。企业需要根据当前市场的形势,组织合同管理人员学习相应的法律法规,主要可以通过如下方式: 布置学习任务,进行短期培训,为在职人员播放讲座等等; 第三,建立岗位责任制。需要对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岗位责任制,明确他们的责、权、利,建立健全竞争机制,对于有贡献的合同管理人员给予奖励。通过各种各种途径,全面提升合同管理人员素质。

(2)建议尽快培养高级合同管理人员,可与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协商,在一些有建筑专业的大专院校,开设“建设工程合同和风险管理”课程,待条件成熟,进而设立专业,培训这方面的学士、硕士和博士等高级专业人员。

(3)建议尽快建立建设同职业资格制度,施工合同管理人员,经过严格的培训、考试合格取得从业资格后方能上岗。并随着建设市场的发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不断完善,对取得从业资格的施工合同管理人员进行继续教育,不断提高其素质和业务水平。

结束语

合同贯穿工程建设的始终,是建设工程中甲乙双方的契约,建设单位要充分理解合同对建筑工程的重要意义,学会应用工程合同保障项目施工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自身利益。

参考文献:

合同管理的措施第7篇

【关键词】工程项目;合同管理;风险评估;防范措施

工程项目建设是个工期长、技术含量高及投资数量大的复杂工程,尤其是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工程项目建设规模不断增大,工程项目建设过程存在诸多不确定的模糊风险因素,合同管理作为工程项目建设进度、质量与投资控制的基本依据,合同管理受社会自然环境、规模与投资数量等因素影响较大,存在不确定风险,加强合同管理风险的防范,可有效保障工程项目经济效益。

一、合同风险形式

1.客观合同风险

客观合同风险一般是法律法规、国际惯例与合同条件所规定的,这种风险责任一般是合同双方所回避,而人的主观努力通常无法控制的,诸如合同所规定承包商应该承担的变更风险、时效风险与市场价格风险等。工程变更在15%合同金额内,而承包商无法得到任何补偿,此时即为工程的变更风险;当索赔事件出现后,在28d内承包商应该提出索赔的意向通知,否则索赔就会失效,这种风险发生便是时效风险;市场价格风险则是指合同价格规定不允许调整差价,在市场价格上涨后,承包商就要承担全部的风险。

2.主观合同风险

此种合同风险是由人为因素所引起,不过也可通过人为因素控制。在国内的许多施工合同里,业主运用自身有利条件,将苛刻条件隐含于工程合同条款之中,而有些承包商为承揽工程,制定工程项目合同时,对有利自身权利的理据不敢抗争,或者合同判断仅重视工期与价格,对于其他条款注意不够,在合同签订上存在较大随意性与盲目性,此时便会受制于业主,很容易被业主占据主导地位,合同平等性就很难体现,进而增加合同风险性。还有些承包商很容易轻信业主的许诺,草率签订没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当业主因资金不足出现工程拖款情况时,承包商自身经济利益就会受到影响。

二、合同管理风险评估方法

风险评估是指在风险识别后,采取合理科学方法对工程项目风险进行辨别量化,然后按照权重大小进行排序,综合考虑工程项目风险事件可能发生的概率与损失大小。项目风险权重不同,重视程度就应该不同,风险评估是合同管理风险中的重要组成,是合同管理风险控制必不可少的工作。在工程项目中,风险是必然存在的,加强合同风险评估,可有效控制不利风险因素,避免为工程项目建设带来影响,风险评估常用方法有下列几种。

1.模糊评估法

模糊评估法是指运用模糊集的理论对工程项目的风险给予评价,运用三角模拟或者蒙特卡洛等模拟方法对工程项目风险进行度量,通过改变参数,可对工程项目风险进行多次模拟,并运用模拟仿真的统计结果度量项目风险结果。

2.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估法是邀请评估专家,评估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可能出现的风险事件与风险水平,并依据整体风险水平进行排序,以次来度量合同管理中的风险。

3.外推法

此类评估方法是最常见的,可分成旁推、前推与后推等类型,旁推是运用类似的项目数据对工程项目合同风险给予分析评估,前推是依据历史经验数据对未来事件可能出现的后果与概率进行判断,而后推是没有历史数据状况下,将项目合同未来存在风险事件归结为有数据可查的初始风险事件上,从而对项目合同管理风险进行分析评估的一种方法。

在风险评估方法中,除了以上三种评估法外,还有故障树法、层次分析法等,在风险评估中,亦应考虑因资料不全及环境复杂等因素而使风险评估存在一定偏差的可能性。

三、合同管理风险防范措施

1.提高合同风险意识,加强合同管理

工程项目合同是工程管理的主要法律文件,对项目风险的管理具有保障作用。承包商应有很强的风险意识,尤其是合同风险意识,依据企业原有项目所遇风险问题,对其整理归类,并对其风险出现与影响范围给予分析评价。在新项目合同签订与条约履行中,对每个细节与条款的风险因素进行分析,让所有参与者都要参与,在思想上加强参与者的合同风险意识,在项目建设中,构建施工与企业经营不同层面风险的管理体系,完善合同风险的全过程分析与防范,并采取一定处理机制解除风险,确保工程项目顺利开展。

2.完善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制度

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合同管理的环节较多,主要包含合同洽谈草拟、评估签订、交底学习、履行跟踪与变更终止等,工程企业应不断规范本企业合同管理,将本企业经济利益在合同中尽量最大化体现,避免不必要的合同纠纷,并保障企业社会经济效益的获得,这就需要加强合同管理制度的可行性。

合同管理制度主要有责任分解、合同交底、审查批准与每日工作报送等,其中,责任分解制度是指合同管理者把各合同责任落实到每个工作小组,并明确其工作范围与责任,经过合同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责任人员,然后积极配合协调工程合同的履行;当合同签订后,相关管理人员应对各项目管理者与工作负责人实施合同交底,解释并说明合同主要内容,以形成工程项目的合同交底制度;为避免索赔费用不能及时纳入月付款要求的状况,并便于管理者审核进度款,可建立进度款的审查批准制度;每日工作报送制度所指的是每个职能部门把本部门工作状况与未来一周计划送到工程合同管理部门,让合同管理者及时了解项目信息,以便作出准确决策。

3.实施全过程的全面合同管理

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应该将合同作为主线来实施规范标准的制度化管理,制定与合同有关的工作规定,尤其是合同管理程序、组织、谈判、起草、签订与检查等工作环节,均要作出明确的规定。工程项目合同整体的实施过程中,每项工作均要严格按规定管理和执行,合同资料要记录收集齐全,尤其是索赔资料的收集。工程项目建设中,难免出现一些不确定风险,一旦发包商不能依照合同来履行责任,承包商就会因合同价款影响延误工期,这时承包商就应依法进行索赔,而索赔成功性主要取决于索赔强有力的证据与解释,加强合同资料收集,可避免一些不必要的合同纠纷,确保企业应得利益。

4.提高合同管理人才培养

工程合同管理者应是高素质的综合人才,不仅要有良好的工程技术素质,熟知相关法律法规与合同业务,还要胜任合同的拟稿、谈判、修改与解释,对工程的合同管理、索赔管理、工程造价与财会账务等也要非常熟悉。同时,合同管理者还要配备精通合同管理与熟悉业务知识的专业人士,以应对有些业主为避免承包商索赔,进而聘请专业工程技术顾问与法律专家来起草项目合同的情况,此类合同条款编制质量较高,隐含许多对承包商不利成份,承包商对业主的这些不利条款要避免盲目接受,应善于转移与限制合同风险,使风险在双方间合理分配。

总结:

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工程项目规模、工期与投资数量均不断增加,合同管理在工程项目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合同管理风险一旦发生,将会给企业带来巨大损失,采取一定风险防范策略降低合同管理中的风险,可有效保障工程企业的经济利益不受损害,并获得最大经济与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1]钱峰.工程项目风险管理的分析与防范[J].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08(12)

[2]闫爱勤.工程合同管理的风险防范与探析[J].中国商界(上半月),2009(08)

合同管理的措施第8篇

关键词:公路监理 合同管理 问题 措施

随着我国公路事业逐年的迅速发展,公路建设的项目也越来越多,在公路工程的实施过程中,作为工程“第三方”的项目监理,是受业主委托,对公路工程施工阶段进行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合同管理是使施工项目各有关单位之间监理有机的联系,相互协调、相互配合,保证工程项目目标顺利实现的重要措施。

一、 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我国实行了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制度以来,国际惯例的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例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尤其在引入外资项目上更是如此。公路监理中合同管理的任务是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协调各方的纠纷、争议,对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等进行监督检查,以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

合同管理作为整个项目管理的关键,是项目管理的核心,对项目承包的经济效益有重大影响,确定了各方的施工实施目标。而监理方对施工合同的管理是实现其工作目标即质量、进度、投资的有效手段,施工合同是监理方进行工程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具体涉及工程预付款、中间计量、中间支付、工程变更、工程索赔等,这些环节都是投资控制的重点。而投资、质量、进度三者间又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因此,投资控制质量的好坏也就直接影响到质量、工程目标的实现,进而影响整个工程目标的实现。

二、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目前公路监理中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业主对监理缺乏理解,把委托关系误解为雇佣关系,虽然授予了监理方必要的权力,但在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不能很好地支持和信任监理工作,监理只行使了部分权力职责,监理方对承包方的部分管理工作处理被动状态。

2、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业主有时会直接对施工单位下发指令,并不通过监理,这样不利于施工现场的统一管理,影响施工正常进行。

3、监理人员本身合同意识薄弱,缺乏相关的合同法律知识,合同管理能力还有待提高。

4、合同索赔工作难以实现。现行的公路监理中,在进行合同管理时,许多承包人忽视合同管理,不能控制好合同索赔工作,出现各种索赔不合理、不公平等问题,损害自己的合同权益,削弱了自己的合同地位。

三、切实加强公路施工监理中的合同管理工作。

1、加强与业主的沟通,争取业主的理解和支持监理合同管理工作。

监理工程师应主动处理好与业主的关系,监理方的一切监理活动应向业主负责,定期向业主汇报工程施工情况,未经业主授权监理工程师无权变更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由于不可预见、不可抗力或其他因素需要变更施工承包合同时,监理工程师可以向业主提供建议,积极协助业主与承包方协商合同变更事宜,对业主提出的要求以及检查中存在的问题,监理方的现场监理人员也要随时做好记录,并及时改进和解决。

2、加强合同法律意识,规范合同管理,减少合同纠纷。

合同纠纷的大量增加是对企业合同管理体系的重大考验。要进一步强化合同规范化管理。规范合同审查标准,提高合同审查质量。就要提高企业强烈的法律风险意识,但法律风险事前是可防可控的,要抓紧强化防范工作。以合同管理作为企业防范内部法律风险的重点和突破口,利用“合同管理”防范和控制法律风险,有效地化解企事业经营风险、规范并净化企业的生产经营环境。针对合同履行可能发生或已发生的违约纠纷事件,及时采取要求对方提供抵押、担保、第三人保证、提高客户保证金等多种保全手段,尽量减少因违约造成的企业损失。

3、协调解决好合同争议。由于当事人的利益不一样,对合同条款理解不一致,或者因为合同条款不够严谨,或者合同设定的条件发生变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发生合同争议事项。监理工程师在解决合同争议工作中的职责是尽快化解分歧,不使这些分歧久拖不决从而影响合同的正常履行。 如何做好合同争议的协调工作,首先监理工程师应当在平时注意与建设单位代表和项目经理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在他们发生合同争议时,能在一个平和的气氛中接受和平调解。其次要了解分歧生产的具体原因,弄清是非曲直,做到心中有数对症下药。处理争议时必须要注意采取适当的工作方法,防止事态扩大,致使双方无路可退。一时不能解决的不妨先放一放,冷处理。最后当争议解决后一定要及时形成文字,诸如会谈纪要补充协议等,作为监理工作的依据。

4、加强施工索赔管理。

工程索赔是监理工作合同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妥善处理索赔事件,是反映监理工程师执业能力的重要标志。加强施工索赔管理,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开展:

4.1索赔的审批

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施工单位的索赔详细资料及正式的索赔申请后,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审查:

(1)调查索赔事件发生的原因和事实根据,核对施工单位的同期记录。

(2)索赔申请的工和程序是符合要求。

(3)施工单位引用的合同条款和依据是否正确。

(4)索赔数额的计算方法是否恰当,价格和数量计算是否正确。

(5)申请索赔的资料、证明、文件、图纸是否真实、齐全。

监理工程师在审批施工单位提出的索赔时应注意,索赔费用只能是施工单位实际发生的费用,一般不包括利润。

4.2索赔的处理

索赔发生后,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对索赔进行处理,及时处理索赔可以促进业主、施工单位之间的信任与合作,促进合同的正常履行,提高索赔处理的准确性,避免工程结算的复杂性。

处理索赔必须以合同或法律为依据,了解索赔事实,当施工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索赔,监理工程师应公平、合理地审批索赔。

监理工程师根据合同规定处理费用索赔时,一般分两个步骤进行,即查证索赔原因、核实索赔费用。在收到承包人的正式索赔申请时,监理工程师首先应看到所要求的索赔是否有合同依据,然后将承包人所附的原始记录、帐目等与驻地监理工程师的记录核对,以弄清承包人声称的损失是否由于自身工作效率低或管理不善所致。如果经监理工程师查证,承包人所提供索赔理由成立,则应该核实承包人的计算是否正确。在允许索赔事件中,承包人常有意或无意的在计算上出差错,监理工程师必须严格审查计算过程,特别是承包人计算中所采取的合同条款依据、价格、费率标准和数量等方面。

4.3索赔的防止

引起索赔的原因可归纳为业主的原因、监理工程师的原因、不可预见的原因和其他客观原因。监理工程师通过精心细致的工作,努力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尽力完成工作规定的义务和责任,同时也要帮助业主按合同条款办事,完全可以达到防止和减少不必要索赔的目的。如开工前进行充分的准备、选择合适的承包方式、完善承包合同条款、加强质量监理、做好监理记录、主动监理、发生索赔后及时处理等都是防止和减少不必要索赔的重要手段。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工程完工后,合同管理人员应认真分析合同执行情况,认真总结合同管理经验,对合同管理好的经验应加以推广,提高公司合同管理水平。

合同管理是公路工程监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规范化、制度化是企业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的相应要求。严格按照合同的要求,培训高素质的监理工程师,准确掌握监理信息,对于完成质量监理、进度监理和费用监理具有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孙世国,唐雅琴 工程建设监理对施工合同管理的实践与探讨[J];四川水力发电2008年0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