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优秀范文 股票投资的主要方法

股票投资的主要方法赏析八篇

时间:2023-05-25 18:12:24

股票投资的主要方法

股票投资的主要方法第1篇

Abstract: To well resolve the problem of stock long-term investment, based on the analysis of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stock long-term investment, the paper analyzes the factors that affect the decision making of the stock investment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macroeconomic environment background,industrial status,management state and stock value, further, the evaluation index system is established. The TOPSIS method is introduced into the application of the decision making for the long-term stock investment which provides a new way to tackle the similar problems.

关键词: 股票投资;投资决策;层次分析法;逼近理想解方法

Key words: stock investment;investment decision;AHP;TOPSIS

中图分类号:C6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2)21-0175-02

0 引言

企业投资决策,是企业决策者根据企业自身的发展规划以及国家经济建设的相关方针和政策,综合考虑与投资项目有关的各类信息,采用科学分析的方法,对投资项目进行技术经济分析和综合评价,选择项目最优投资方案的过程。股票投资是指投资者(法人或自然人)购买股票以获取红利及资本利得的投资行为和投资过程,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不断发展和相关配套法律政策的不断完善,股票投资已经成为企业直接投资的重要渠道之一。本文的研究,以企业股票长期投资决策问题为研究对象,通过对股票长期投资问题的特点分析,构建基于层次分析法的指标赋权模型和基于TOPSIS的综合评价模型,进而通过示例说明了方法的具体应用过程。

1 股票投资特点分析

股票投资的特点主要包括收益性、长期性和风险性:①收益性。进行股票投资的目的,在于获取包括股票升值、股息和红利等在内的经济收益;②长期性。股票投资的长期性指的是,购入某项股票的同时意味着认可该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认为反映该企业价值的股票价格在未来的某个时点会有较大的上升空间;③风险性。股票投资的风险来源主要来自于企业经营和收益的变化,同时,股票投资的风险也受到股票市场本身波动性的影响,即使企业本身经营状况良好,国家宏观政策的调整也会给股票市场带来巨大冲击。

2 股票投资决策影响因素分析

股票投资决策需要考虑的因素很多,概括起来可以归纳为以下方面:

2.1 宏观经济环境 国家的经济周期、财政政策、货币政策、法律政策等对股票价格走势影响很大,例如,当宏观经济处于繁荣期的时候,市场总体需求量大,有助于促进股票市场的繁荣,反之,当经济处于萧条期或衰退期的时候,整个市场需求降低,企业利润减少,股票市场也会随之萎靡;又如,当国家实施宽松的货币政策时,有助于促进股票价格的上升,反之,当国家实施紧缩的货币政策时,会抑制股票价格的上升。由于宏观经济环境对整个股票市场产生影响,因此,宏观经济环境分析属于股票投资决策的外部因素。

2.2 行业状况分析 行业状况主要包括行业的政策、行业生命周期和行业竞争。行业政策是政府对该行业发展的一系列政策的总和,对行业的发展、行业结构的调整和行业的组织等产生影响;如同经济周期理论一样,任何行业或产业的发展都会经历一个从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到衰退期的全生命周期。一般而言,处于成长期和成熟期的行业,盈利能力较强,而处于初创期和衰退期的企业盈利能力则比较弱;另外,行业内的竞争强度也是影响行业业绩的一个重要因素,在完全垄断的市场环境中,垄断者容易获得超额利润,而在完全竞争的市场环境中,各参与主体只能获得平均利润率,因此,行业竞争强度越高,该行业内企业股票价格相对较低,反之,行业竞争强度越低,企业股票价格相对较高。

2.3 公司经营状况分析 就影响股票价格的决定因素而言,宏观经济环境和行业状况只是外部因素,而公司的经营状况才是股票价格的决定因素,尽管短期内股票价格可能由于投资者预期等因素背离由公司经营状况决定的股票价值,但是从长期来看,股票价格必然是其价值的具体体现。公司的经营状况可以由一系列财务指标反应,主要指标包括:

①资产负债率。资产负债率是负债总额除以资产总额的百分比,衡量企业在清算时保护债权人利益的程度。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股票投资的主要方法第2篇

一般来讲,期货可以大致分为两大类,商品期货与金融期货。商品期货中主要品种可以分为农产品期货、金属期货(包括基础金属与贵金属期货)、能源期货三大类;金融期货中主要品种可以分为外汇期货、利率期货(包括中长期债券期货和短期利率期货)和股指期货。而股指期货的特点就是以股票指数为标的物的期货,双方交易的是一定期限后的股票指数价格水平,通过现金结算差价来进行交割。实物期货交易中,投资者可以选择实物交割,即使短期亏损,却在未来还有获利的机会;而一旦投资股指期货,由于其现金结算差价交割的性质,使得大多数投资者一旦亏损,就没有翻盘的机会了。

由于股指期货是以股票指数为标的物的期货,所以他包括了两个方面的特性:一是股票特性,二是期货特性。

从股票特征上看,两者的区别体现在影响股指现货与商品现货的因素不一样。这就决定了两种期货的研究方法有很大的差异。一般为了分析商品期货的走势,投资者需要对影响商品现货走势的供求状况进行深入的调查。但是这种方法对股指期货研究将不再适用,因为股指的走势预测要比商品的价格走势难以预测得多,投资者最好是将股指期货作为一种股票价格的保障手段加以运用。另外,股指期货本身就是为了防止股票市场价格波动的金融工具,股票市场是一个具有相当风险的金融市场,股票投资人面临着两类风险。第一类是由于受到特定因素影响的特定股票的市场价格波动,给该股票持有者带来的风险,称为非系统性风险;另一类是在作用于整个市场的因素的影响下,市场上所有股票一起涨跌所带来的市场价格风险,称为系统风险。对于非系统风险,投资者用增加持有股票种数,构造投资组合的方法来消除;而对于后一种风险,投资者单靠购买一种或几种股票期货合约很难规避,因为一种或几种股票的组合不可能代表整个市场的走势,而一个人无法买卖所有股票的期货合约,所以不能回避系统风险。但股票价格指数基本上代表了全市场股票价格变动的趋势和幅度,如果把股票价格指数改造成一种可买卖的商品,便可以利用这种商品的期货合约对全市场进行保值。因此,股指期货的最根本的作用就是防止所有股票集体下跌的风险,而不是获得更高的收益。

从期货特性上讲,股指期货同商品期货的主要区别在于到期日结算方法的不同。商品期货合约持有到期时可以进行实物交割,一方给付货款,另一方交付货物,也可以进行现金交割,即支付期货与现货的价差。但考虑到股指“现货”――股票指数不可交易的特殊性,世界各国推出的股指期货均是采用现金交割的方式。一般的做法是以最后交易日收盘前一段时间指数现货价格的加权作为未平仓指数期货合约的结算价格。如果投资商品期货,我们支付现金还可能获得实物资产,但投资股指期货,则不会获得实物资产,反而可能要支付一定的成本。

所以股指期货投资者一般要具有股票和期货双方面的知识,如果投资者还有以下几方面特征,则可以考虑投资股指期货:

1、不善选股的股票投资者。部分投资者对于大盘的涨跌判断准确,但是选股却总是把握不好,这样的投资者不在少数,他们如果投资股指期货的战绩应该会优于投资单只股票。

2、厌恶风险的股票投资者。他们买入股票后担心大盘下跌拖累自己的持股下跌,有担心出手后再也没有之前优势的入场点,那么在持有股票的同时做空股指期货,就可以对冲掉大盘下跌的系统性风险,主要是以机构投资者为主的套期保值交易者。

股票投资的主要方法第3篇

一、三类企业参与股票投资的法律依据

三类企业参与股票投资,是它们作为企业法人所具有的一项基本民事权利能力。《民法通则》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第36条)股票投资属于民事、经济活动,任何以盈利性为目的的法人都应当具有参加的资格,三类企业也不应例外。因此,自我国证券交易市场形成以来,三类企业一直是证券市场上主要的机构投资者。

从政策层面看,我国之所以在1997年5月对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作出限制进入股市的规定,主要是基于以下认识:证券市场尚处于发展初期;过度投机和违规现象比较严重;国有商业银行的资金大量流入股市,很多企业用信贷资金炒股,有的国有企业将自有资金投入股市,有的上市公司将募股资金投入股市;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加入股市以后,使国有资金处于高风险状态,同时容易助长股市投机;操纵证券市场。

正是基于以上判断,我国在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前两个月对国有企业、上市公司进入股市的资金来源和运作方式作出了严格的限制,使当时的股市泡沫未能吹起来。但同时规定: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可以为了长期投资而持有已上市流通的 股票,可以以本企业名称在交易所开设一个股票账户。在1999年7月1日生效的《证券法》中,也没有禁止三类企业进行股票投资和交易,只是限制其不得进行“炒作”。中国证监会这次公开发文支持三类企业进入证券市场,不但符合市场需要,也完全符合法律原则和精神。

二、如何区别“炒作”与“投资”?

三类企业进人证券市场的一个最重要的法律禁令,是不得“炒作”股票。这一禁令来自 《证券法》第76条,该条规定:“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控股的企业,不得炒作上市交易的股 票”。但对什么是“炒作”,法条中未下定义。追溯到1987年三部委的《关于严禁国有企

业和上市公司炒作股票的规定》中,则对“炒作”有一个定义:“炒作股票是指在国务院主管部门规定的期限内买入股票又卖出,或者卖出股票又买入的行为。”

“炒作”在汉语中相当于炒买炒卖,指“就地迅速转手买卖,从中牟利”,在英语中相当于Speculate,即投机。因此,炒作股票实际上就是进行股票的投机交易,即在短时间内买进卖出或卖出买进。证监会在1999年9月8日《关于法人配售股票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虽然未直接提到“炒作”这一概念,但其规定内容显然是将买入又卖出或卖出又买入的行为视为“炒作”。因此,如何区别“炒作”与“没资”的概念,在目前条件下是判断三类企业的股票交易行为是否合法或合规的重要依据。

证监会1999年9月8日的通知中规定,三类企业“所开立的股票账户,可用于配售股票,也可用于投资二级市场的股票。但在二级市场买入又卖出或卖出又买入同一种股票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6个月。”这一规定表明,6个月的期限是判断一笔特定的股票交易在性质上属于“炒作”还是“投资”的唯一标准。亦即:6个月之内对同一种股票进行的买卖行为是“炒作”,超越6个月的期限对同一种股票进行的买卖行为是投资。

以6个月为期限来限制三类企业的股票交易行为,有助于减少股市中的投机现象,有助于培育股市中的中长期战略投资者,也有助于上市公司中流通股股本结构的相对稳定,从而可以强化股东对上市公司的关注程度和监督力度。但其负面作用也是显而易见的,因为三类企业购入股票后的变现周期太长,使其投资于股市的资金长期处于一种不能根据市场情况及时回收的高风险状态,并进而影响企业的资金使用计划,这在客观上增加了投资风险和企业决策者的压力,因此能否承受这一现实的风险,将是三类企业能否成为二级市场中的投资主力的关键所在。

三、“战略投资者”的实质条件

证监会在1999年7月29日的《关于进一步完善股票发行方式的通知》中,首次引进了国际上通行的“战略投资者”的概念。在发行市场上,凡是公司股本总额在4亿元以上的发行人,除向一般投资者上网发行外,可以向战略投资者和一般法人配售。所谓战略投资者,是指与发行人业务联系紧密且欲长期持有发行人股票的法人,包括三类企业。战略投资者的实质条件,体现在三方面:1.与发行人业务联系紧密;2.欲长期持有发行人的股票;3.不能与发行入存在股权关系。

如何理解“业务联系”和“业务联系紧密”的含义,这是审查一个法人是否具备战略投资者资格的首要问题。从法理上说,一个法人的业务应当依照法人章程和营业执照载明的“经营范围”来判定。因此,凡是在发行人经营范围内与其发生业务往来,应当认为是“业务联系”。但是,仅此理解是不够的,因为从国际上来说,很多国家的公司法或商法并不限制法人的业务范围,法人可以从事一切合法的业务,我国目前限制法人的营业范围的法例阻碍了法人的经济活动,并已在事实上被广泛地突破。鉴于此,凡是与发行人在民事、经济活动中发生等价交换的商业关系的,不论该法人的营业范围如何界定,均应理解为“业务联系”。至于“业务联亲紧密”,则应主要从相互业务联系的长期性、多次性、持续性、稳定性等因素来判定。

股票投资的主要方法第4篇

关键词:股利分配现金股利股票股利 

 

一、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的比较

(一)股利支付形式不同

现金股利是公司以现金资产来支付股东股利的股利支付方式,是公司进行股利分配最常用的形式。股票股利是公司用无偿增发新股的方式代替货币资金,按股东股份的比例分发给股东作为股息的股利支付方式。

(二)适用条件不同

现金股利只有在公司有足够多的累计盈余以保证再投资的资金需求,并有足够的现金用于股利支付的情况下才适宜发放。股票股利只要在符合股利分配条件的情况下,即公司不管是否实际收到现金,只要账上可以盈利,就可以发放。

(三)对投资者的影响不同

现金股利最容易被投资者所接受。远期收到的股利对投资者来说具有更大的不确定性,现金股利的发放可以消除股东对未来收入不确定性的疑虑,增强他们对公司的信心,更加支持公司的发展与壮大股票股利并不直接增加股东财富,但是利用税法对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的不同征收方式,可以达到避税和提高流通股股东实际收益的目的。我国现行税法中对资本利得税不予征收,给股东带来节税好处。如果公司在发放股票股利后同时发放现金股利,股东就会因为所持股份数量的增加而得到更多的现金股东也可以通过二级市场将股票变现,以获得更高的实际收益,满足自身需求,并可以滋生获得意外收入的满意情绪

(四)对公司的影响不同

根据信号传递理论,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现金股利可以向市场传递这样的信息:公司过去一个经营周期经营良好,能产生丰富的现金流,满足投资项目需求并足以支付现金;公司管理层对公司未来经营充满信心,并显示了其良好的经营决策和管理能力;公司管理层对投资者的负责态度。股票股利则会被认为是公司资金周转不灵的征兆,从而降低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引起股票下跌。但是,在我国,股票股利也可能向投资者传递这样一种信息:公司有新的投资项目需要留存现金,以满足长期发展的要求;公司具有良好的成长性及光明前景。这样就会增强投资者信心,在一定程度上又可以起到稳定股价甚至提高股价的作用。此外,现金股利的支付会减少管理层可供支配的自由现金流量,对管理层造成经营上的压力,以避免其因为自身利益最大化而做出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从而降低成本。

(五)对资本市场的影响不同

较多的派发现金股利,就使得公司减少了内部融资,而不得不进入资本市场寻求外部融资,从而便于接受资本市场的有效监督,达到减少成本的目的经常通过金融市场筹集资金的公司更可能按照投资者利益进行决策。发放股票股利,公司便利用了内源融资的低成本优势,同时债权人也希望公司将现金留存,以增强后续发展和盈利能力,从而获得债务偿还的良好保证。

二、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的选择

(一)美国上市公司的选择

1.以高支付率的现金股利为主

美国公司将每年盈余的大部分用于向投资者派现,主要原因是美国公司股权结构长期以来具有分散化的特点,使得投资者和管理者之间存在较严重的问题,成本较高于是投资者对红利十分偏好,同时对股价的涨跌也十分敏感。出于保持公司每股收益稳定增长和公司股价稳定性的考虑,公司管理层不得不采用较高的现金股利支付形式。一家公司支付现金股利的数量和这种支付的稳定程度,成为衡量该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成长性的重要标志。

2.股票股利不受青睐

美国上市公司并不经常采取发放股票股利作为股利分配方式,他们把高比例的送红股认做股票分割,而不认为是对股东的回报。纽约证券交易所规定,当用累积盈利向现有股东派发股票的数量不超过现发行在外股票数量的25%时,称为股票股利;超过25%时,称为股票分割。将这一规定描述成我国投资者熟悉的表达方式就是:法律允许上市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最高比例是l0送2.5。而美国对于25%以下的股票股利采用市价法,高于25%采用面值法;这种会计处理方法就对上市公司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样只有在具备较高的盈利能力、有较多未分配利润时,上市公司才可能具备高比例送股的能力。因此美国上市公司较少采用股票股利的分配方式。

(二)我国上市公司的选择

1.2000年以前:多股票股利,少现金股利

我国上市公司的股利分配从一开始就带有浓厚的中国特色,主要表现为”三多一少”一股票股利多、转增股本多、不分配多、现金股利少。这与美国股利分配行为形成了鲜明对比。比较中美差异,主要原因在股权结构上。与美国股票市场全流通的情况不同,我国有着独特的股权分置问题。20世纪90年代我国上市公司主要是国有企业通过改制,将一些好的企业包装上市。在当时高达70%以上的国有股和法人股不能上市流通的情况下,非流通股与流通股的定价机制严重不对等:非流通股的价格是按每股净资产来计量,而流通股的价值则是按市价来计量而上市公司”一股独大”的股权结构使大股东没有必要担心控制权问题,其高度关注的是如何实现股本扩张和将来的再筹资机会,而可能忽视上市公司的真实业绩的增长。在迎合中小股东的投资偏好又不损害自身利益的情况下,他们选择了多送股,多转增,少派现的方式。

2.2000年后:现金股利比例增长,象征性分红出现

股票投资的主要方法第5篇

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必须同股同权,同股同利。

同次发行的股票,没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公司法第131条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

以超过票面金额为股票发行价格的,须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

以超过票面金额发行股票所得溢价款列入公司资本公积金。

股票溢价发行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股票发行与交易制度应以规范制度的公司制度为基础。但我国的股票市场却是在公司制度尚未得到法律严格规范以前即已形成,并得到很快发展。我国公司制定以后,有关股票发行与交易制度的许多内容已为公司法所规范调整,对股票发行价格的规范管理即是其中之一。

股票发行价格,是股票发行人要求投资者认购其所发行的每一股票所应支付的价额。股票发行价格从量的角度,确定了发行人与投资者之间的筹资投资关系,以及新老股东之间(如发行新股时)股东权益平衡关系。因此,公司法把股票发行价格规定为招股说明书的应记载事项,并规定了股票发行价格的确定原则。

一、同次发行、同一价格

公司法第130条规定:“同次发行的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条件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这一规定可以简述为“同次发行、同一价格”,这是确定股票发行价格的基本原则。我国公司法对股票发行价格的这一规定,是符合股票及股票发行的性质的。

股票不是一种设权证券,而只是既存的股东权的表彰。也就是说,股东权并不是由股票而创设的,只是在股份有限公司依法设立,股东权因此而依法确定后,公司才可将股票发行给股东作为其权益的表彰,此时经发行的股票才具有了与股东权不可分离的有价证券性质,即如我国公司法所规定的,“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股票发行是发行人为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或扩大资本而募集股份,并应募认购的投资者交付股票的法律行为。股票发行实质是公司法人的组织过程,即以认购股份为条件征集公司法人成员(即股东)的组织过程。因此,股票发行所体现的公司与股东之间的关系,不是一种商品交易关系,而是一种资本组织关系。投资者按照发行认购股份或“购买”股票实质上并无交易性质。依公司法规定,股票发行包括股份募集或认购和股票交付两个阶段。 在股票募集或认购阶段,投资者按股票的发行价格认购股份,投资者认购股份并交纳股款后,并不能马上取得股票,而只是取得了成为公司股东的权利。在股份有限公司经法定程序登记成立后,公司才可以正式向股东交付股票。此时,股票发行才为结束,股票才能够作为资本凭证进入流通领域,成为商品。根据公司法第136条,如果公司最终未能设立,或者虽已募足股份但未办理设立登记,投资者即使已缴纳了股款,也不能按发行价格取得股票,此时,如果发行人将股票交付投资者,所交付的股票也是“废票”。

由上可知,股票发行价格具有以下性质:第一,股票发行价格,并不是股票的“商品价格”,不是公司与股东间交易股票的价格,因为与一般商品(包括交易市场上的股票)不同,未经发行的股票(即在发行人将股票交付股东前的股票)是没有任何价值的,而一般商品(包括交易市场上的股票),在交易以前就已有价值和市场价格。第二,股票发行价格实质上只是一种投资量的要求和证明,也就是在募集股份时,股票发行价格是表示投资者欲取得每一股份所应投入的资本量;在交付股票后,股票发行价格是证明投资者所取得每一股份已投入的资本量。第三,股票可以面额发行,亦可以溢价发行,但无论以什么价格发行,其发行价格均代表了每股投资量,只是发行价格中属于面额的部分列入注册资本,而溢价部分列入资本公积金。

既然股票发行价格只是代表了每一股份的投资量,那么依据公司制度原理,法律做出同次发行、同一价格的规定,就是顺理成章的了。在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组成上,有两个基本原则:一是股份要细小均一分割;二是要同股同权,同股同利。同股同权、同股同利是股份有限公司制度的基石,而作为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前提,是每股所代表的资本量相等,否则,同股同权、同股同利便毫无实际意义。所以,在股份有限公司组织过程中,投资者等量投资必须能够获得等量的股东权益,体现在股票发行价格上,就是要“同股同价”。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同一发行价格仅限于同次发行中。在股份有限公司存续期间,公司可以多次发行股票,由于公司资本处于不断变动过程中,已发行股票所代表的实际资本量也在作相应的变化;如果公司股票已上市,其市场价格也在不断变化。为了维护新老股东间权益的平衡,公司在发行新股时,必须根据公司净资产、其股票市场价格等因素,确定发行价格,新股的发行价格完全可以与老股不同。

在实践中,有一种与“同次发行、同一价格”的规定相悖的做法,就是异价发行。所谓异价发行,是指在同一次发行股票时,有两个以上的发行价格。在我国前一个时期的股票发行市场上,这种现象甚为普遍。其基本做法是,发起人(主要是国有股)以资产按股票面额折股,即面额发行,而法人股和公开发行的个人股则以高于股票面额的价格认购,即溢价发行。

支持异价发行的观点主要有二:一是认为国有股多为现存企业,在折股时对其资产往往评估过低,或没有评估企业的整体价值,需要用其他股东溢价投入的部分进行补偿。 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异价发行可以使公司获得发行利润,实现国有资产的增值。这两种观点实际上均认为,异价发行使低价认购股票的股东从高价认购的股东那里获取了额外收益(因为发行后公司全部资产是按股份均摊的),并且认为这种获益是合理的。其实,这种合理性根本就不存在。就上述第一种观点来说,资产评估应在折股之前而不是之后进行,折股后如果发现资产评估不当,应重新评估重新折股,而不应直接用溢价部分的资本收入作为补偿,否则,无论未评估到的资产部分高于或低于溢价部分的资本收入,都存在一部分股东无偿分享另一部分股东的投资的问题。另外,因资产评估失误而由其他股东来补偿的做法,显然有失公平。就上述第二种观点来说,显与股票发行的性质相悖,因为公司发行股票不是营利行为,股票发行所得均为资本,而不是利润;股票发行是公司与股东间的组织行为,其间不存在股东之间的利益交换关系,如果部分股东利用股票发行占有了其他股东的利益,则有违公平原则。

从当前的实践来看,股票异价发行有以下弊端:(1)实质上否定了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2)由于以不同发行价格募集来的资本最终按股份数分摊,一部分股东通过公司的组织过程侵占了其他股东的权益;(3)由于这种侵占是对资本的侵占,而公司的利益分配是按股份进行的,所以这种侵占所导致的不公平将贯穿公司存在的始终;(4)异价发行导致公司利益分配关系的混乱,实践中许多公司的国有股放弃配股权,尽管其原因有多种,但国有股通过异价发行获取了先期利益以致“被迫”放弃配股权也是重要原因之一,而这种放弃配股权的做法又导致公司利益分配关系进一步混乱。所以,我国公司法明确规定同次发行、同一价格,有相当重要的现实意义。

作为目前证券市场管理的主要法规,《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列》(下称“暂行条例”)并没同次发行、同一价格的原则。《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下称“规范意见”)虽然对股票发行价格做了规定,但其规定颇有含混之处。“规范意见”第27条第3款规定:“公司同次发行的同种类别股票,发行价格须一致”。这里的关键是如何理解什么是“同种类别股票”。“规范意见”并没指明这里的“同种类别”是哪一类的类别,而且“规范意见”对股票类别作了较为复杂的划分,不仅有普通股、优先股的区别,亦有国家股、法人股、个人股和外资股的划分。按照“规范意见”的规定,既然国家股、法人股、个人股和外资股属于不同类别的股票,那么,在同一次发行中,分别对这些类别的股票确定不同的发行价格,就不是不规范的了。所以,公司法强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显然确有所指。

二、禁止折价发行

折价发行,是指股票发行价格低于股票面额。我国公司法第131条第1款规定:“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公司法关于禁止折价发行股票的规定,与“规范意见”的规定是一致的,其目的是为了贯彻资本维持原则。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票的票面金额属于应记载事项,公司不得发行无面额股票。股票上所记载的票面金额具有以下意义:(1)发行股票筹资时,相当于票面金额的资金列入公司的注册资本;(2)股票票面金额总值即为公司的注册资本总额;(3)在公司注册资本额确定的前提下,通过票面金额可以确定每一股份在公司资本中所占的比列;(4)在面额发行股票时,票面金额即为发行价格。根据资本维持原则,股份有限公司在存续期间,必须维持与其资本总额相当的财产。如果允许公司折价发行股票,那么公司实收股本总额就会低于其注册资本,导致公司注册资本不实,违反了资本维持原则。另外,根据公司法第78条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即实收股本应与注册资本相一致。据此,折价发行也是不应允许的。

公司法规定,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或者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由依法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承销。如果公司采取面额发行股票的方式,委托承销时,要将股票低于面额的价格承包证券经营机构,最终由承销机构交付公司的筹资额将低于面值总额。有人将这种做法“折价发行”。其实这并不是折价发行。因为发行人与承销机构之间的关系是委托关系,而不是公司与股东间的组织关系,公司以低于票面金额的价格将股票委托给承销机构发行,承销机构仍须以股票面值向社会公众发行,承销机构交付发行人的资金总额与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属于承销费用。公司登记时,应以承销机构按发行价格筹集到的资金作为实收股本进行登记,承销费用在企业经营期内分期摊销。

三、溢价发行应当管理

股票以超过其票面金额的价格发行即为溢价发行。存在溢价发行的前提是股票须有票面金额,如果可以发行无面额股票,股票本身没有票面金额,即无所谓“溢价发行”。“规范意见”第27条明确规定“公司不得发行无面值股票”,公司法亦明确规定股票应当载明票面金额,所以,我国现行法律是不允许发行无面值额股票的,因而溢价发行就成为股票一级市场的常见现象。

股票发行人何以要采取溢价发行方式,通常观点认为,股票溢价发行,一是可以提高股票发行的筹资效益,降低发行成本,比较少的股份筹集较多的资金;二是可以减轻分红负担,因为股息、红利是按股分派,溢价发行在筹资总量不变的情况下使股份数减少,因而分红负担也减轻了。如果我们考虑到股票发行价格不过是投资量的要求和证明,并且股票即使没有票面金额也不会影响股票的性质与功能,那么就会发现上述观点未免太表面化了。按照我国公司法,股票的票面金额是必要记载事项,但票面金额的大小却是任意确定的事项,完全由发行人自主确定。发行原股时,在筹资股份数和发行价格不变的情况下,发行人将票面金额确定为低于发行价格作溢价发行,或将票面金额等同于发行价格作面额发行,其筹资效益和发行成本是一样的,不过是票面金额有高低而已。虽然公司是按股分红,但由于不同公司的股票面额与发行价格并不当然一律,每股分红额并不能作为不同公司间收益率的比较指标。股东实际上是按照发行价格向公司投资的,因而公司给股东的投资回报率应按发行价格计算。当两个公司股票面额一律而每股分红又一致,但一为面额发行、另一为溢价发行时,不能设想两者的效益和分红负担却是一样的。

关于溢价发行的目的,还有一种观点认为是为了获利。这种观点认为,溢价发行收入实质上是一种转让原始股的收益,溢价收益的获得者是发行市场的参加者,即增资发行时原来的股票持有者,并且企业在溢价发行时,可以先通过某种信用将自己的股票买下,然后再将这部分股票拿到市场上出售,以使企业自己享受溢价发行收益。 这种观点没有正确理解股票发行的性质,把股票发行错误理解为是公司或原先的股东与新股东之间的交换关系,所提出的企业获取溢价收益的方式正是公司法所禁止并且是实践中所要避免的。

公司法规定对溢价发行进行特别管理,而管理的出发点在于对溢价发行目的的正确认识。我认为,溢价发行的目的依是原股发行或新股发行而有所不同。在发行原股时,发行人作溢价发行的目的,在于贯彻资本维持原则。法律要求股票须记载票面金额时,面值总额即为注册资本额,发行人溢价发行原股时,其溢价收入一可以用于支付发行费用,二可以弥补因经营不善所产生之亏损,以确保公司财产不致低于注册资本。在发行新股时,发行人作溢价发行的目的,在于维持新老股东间权益的平衡。因为公司发行新股时,距前次发行至少已有一年,在此期间公司通过经营增加了资产,企业的净资产值将高于股票面额。股份有限公司历次所发行股票,其面额应为一律,如果拆股,其拆股后所有股票的面额亦应为一律。因此,如果新股也按面额发行,老股东的权益将会分摊到新股东帐上,老股东的权益就遭到损害。如果是上市公司,其股票就有了集中市场上的价格,新股若按面额发行,公司已发行股票的市场价格就会大大降低,老股东的权益同样会遭到损害。通过溢价发行,根据公司的资产净值或股票的市场价格,确定适当的发行价格,就会平衡新老股东间的权益,使两部分股东的权益不致因股票发行而受损害,实现同股同权、同股同利。

由于溢价发行涉及到公司新老股东间的权益平衡问题,在目前证券市场尚不成熟的情况下,为了实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国家对股票溢价发行进行特别管理是很有必要的。我认为,股票溢价发行管理的重点在于新股的溢价发行,因原股发行不涉及新老股东的权益平衡问题,溢价发行原股时,贯彻同次发行、同一价格的原则即可。对新股溢价发行管理的重点,则在于保障新老股东的权益不因股票发行而受损害。当然,发行人在确定发行价格时,要考虑多种因素,如资本市场状况、本企业经营状况和筹资需要、股票发行结果预测等,而不仅限于新老股东权益平衡问题。但是,法律对溢价发行的管理,在于确保公平和公正,至于其他方面,只要不违反公司法有关公司决议程序的规定,应由发行人自主决定。

对新股溢价发行的管理,法律应将非上市公司和上市公司区别开来,分别规范。我认为,非上市公司作新股溢价发行时,应以公司每股净资产值为基础确定发行价格。当然,公司是一个活的有机体,其整体价值并不等同于净资产总值,每股净资产值亦不能等同于公司已发行股票内涵的公司资产价值。但是,由于非上市公司的已发行股票未在集中市场上进行交易,缺乏能总体上衡量公司经营状况和营利能力的市场价格尺度,每股净资产就成了确定新股发行价格的最主要的基准。根据公司法关于公司最近三年内连续盈利并可支付股利时方可发行新股的规定,在制定股票溢价发行的具体管理办法时,应以新股溢价发行价格不得低于每股净资产值为原则。当前的问题是,非上市公司发行新股时,其溢价发行价格过于超出每股净资产值,实际上产生了与异价发行同样的结果,即原有股东无偿占有了新股东的投资,有人将此视为原有股东对新股东的“侵权”。 非上市公司高溢价发行主要基于这样的理由:当前交易市场的行情决定公司股票会有较高的市场价格,公司股票上市后,其交易价格会高于溢价发行价格,新股东可以从股票市场交易中,获得超过发行溢价的收益。这一理由实际上是不充分的。在当前,股票经验市场行情是指集中市场上反映的上市公司的股票行情,非上市公司的股票还未上市,并没有自己的集中市场价格,因此,交易市场行情虽然可以作为非上市公司股票将来上市时的价格预测参照,但却不能作为确定其发行价格的会计学上的依据。尽管到目前为止,非上市公司上市时,其股票交易价格一般都高于发行价格,高溢价认购的新股东可以获得交易收益,但是,原有股东有与新股东同样的参与股票交易的权利,他们在交易市场上的收益将远高于以高溢价认购股票的新股东。 新股东高溢价认购所产生的利益损失,实际上是不能通过股票交易补偿的。所以,法律必须对高溢价发行给予限制,应当规定非上市公司发行新股时,其发行价格不得超过每股净资产值的一定幅度。

对于上市公司发行新股,法律可不必作如上限制。因为集中市场上的股票交易价格,是对上市公司经营状况的市场评价,一定时期的平均市场价格反映了上市公司股票的内在价值。法律应当允许上市公司以不低于每股净资产值,不高于每股平均市场价格的原则,根据公司连续盈利情况和财产增殖情况,自主决定新股发行价格。但法律应统一规定确定平均市场价格的标准和方法,便于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作投资判断。

四、竞价发行不宜实行

所谓竞价发行,是指发行人并不事先确定股票的发行价格,而是只确定发行底价,然后将准备发行的股票直接拿到交易市场上,由投资者直接以竞价的方式认购。主张竞价发行股票的观点,主要是基于这样一个理由:目前国内股票一级市场价格大大低于二级市场价格,原始股的获得者在股票上市时获得了超额利润,应当通过竞价发行的方式,将股票一级市场的发行价格与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的差距缩小。 在实践中,也确实有一些公司采取竞价发行方式。

目前在我国股票市场上确实存在股票发行价格与交易价格差距过大的现象,但这主要是股票市场发展初期供求关系不平衡所致,而这种不平衡不应以竞价发行的方式来解决。在股份总数确定的情况下,发行价格决定了公司每次筹资的总量。对于一个公司来说,并不是每次筹资越多越好,而是要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发展前景、资金用途、企业资产情况及股票市场行情等多种因素确定筹资数额,以保证资金的使用效益。竞价发行把确定发行价格的复杂过程简化为仅由供求关系来决定,是不科学的。竞价发行也混淆了股票发行市场与交易市场的本质区别,股票发行体现的是公司与股东之间的资本组织关系,而股票交易体现的是股东与其他投资者之间的股权交换关系。竞价发行把资本组织关系变成了商品交换关系,因为竞价的前提是标的物是商品,而将未发行的股票当作商品是错误的。竞价发行还会将二级市场特有的价格操纵行为引入一级市场,这不利于一级市场的稳定。

竞价发行方式有许多不合公司法规定的地方,例如,(1)依公司法和“暂行条例”的规定,股票发行价格属于批准事项,招股说明书必须记载发行价格,经证券主管机关批准后,股票发行价格不得变更,而竞价发行使发行价格成为不确定的可任意变更的事项;(2)我国公司法禁止公司持有本公司股票,而竞价发行的实质是股票未经发行即进入交易市场,公司持有本公司的股票直接参与交易。因此,股票发行应以定价发行为原则,竞价发行不宜实行。

    注释:

[1] 狭义上,仅将股票交付称为股票发行……

[2] 参见林昌:《正视国有股发行与交易的问题》,《证券投资周刊》1993年第4─5期。

[3] 《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第48条。

[4] 张承耀:《股票溢价发行的奥秘》(下),《经济参考报》1992年11月3日。

[5] 参见曹海:《从京城发行新股看高溢价发行的问题》,《证券市场周刊》1994年第14期。

股票投资的主要方法第6篇

【摘要】 本文以马柯维茨的均值方差模型为主要的理论基础,根据投资者对收益率和风险的不同偏好,建立了三种股票投资优化模型,供投资者投资时参考,并且通过数学软件matlab6.5进行实证研究,其结果可望为投资实践提供某种程度的科学依据。

【关键词】 数学建模 收益率 风险 优化

 一、引言

我国证券市场经历了漫长的“熊市”后,终于迎来了令投资者盼望已久的大“牛市”。作为一个成熟的投资者,应该时刻牢记一句话:“股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证券投资的风险是普遍存在的,尤其是大盘经过长时间的大涨后,系统风险越来越大。目前股市处于动荡中,因此投资者对风险的控制是必要的。投资者必须确保在获得一定的预期收益时,使得风险最小或者在一定风险水平下获得收益最大。为了达到这种目标,并创造出更多的可供选择的投资机会,进行证券投资的组合优化无疑非常必要。

二、模型假设

 1、对风险评价的两个指标是投资收益率均值?滋和收益率的方差?滓2。

2、投资者都遵守主宰的原则。即在同一的风险水平下,希望得到的收益越高越好;而在获得一定收益的水平下,希望风险越小越好。

 3、未考虑投资比率系数为负的问题。由于负的投资比例意味着卖空相应的证券,而卖空行为在我国现在是很难实现的,因此考虑不允许卖空的情况。

 4、证券市场是有效的。即市场中每种证券的风险和收益的变动及其产生的原因都是人所共知的。

三、符号说明

n:证券的投资个数;x=(x1,x2,…,xn)t:为n种证券的投资比例向量;?滓2:证券投资组合的方差;?赘=(?滓ij)n×n:为n种证券收益率协方差阵;?滋=(?滋1,?滋2,…,?滋n)t:n种证券收益率均值向量;en:元素全为1的n维向量;?滋0:投资者的预期收益;r:一定的风险水平。

四、模型的建立

1、约束收益,使风险最小的问题

这里考虑的问题是在得到一定的回报的前提下使得风险最小化,因此模型的目标函数是使得风险?滓2最小,约束条件是得到一定的收益?滋0。模型如下:

min ?滓2=xt?赘x(1)

五、模型的求解

由于模型(1)的目标函数是个二次函数,约束条件是线性的,因此是一个二次规划问题,对它的求解有很多种方法,在这里采用拉格朗日方法求解。

 实际应用中手工求解相应的参数非常困难,甚至不可能,一般通过在matlab6.5中编写一个程序来求出最优的解(当然也可用别的软件求解)。

由于(2)的约束条件是非线性的,因此(2)是一个非线性的规划问题,它的解法一般都是用迭代算法,迭代算法的基本思想如下。

六、实例分析

 假设市场上有5种证券(或股票)可供投资,并知道其上一年的月收益率(%)如表1。

从表1中可以得出5种股票的月平均收益率?滋=(10.0,7.3,13.0,8.0,14.0)t以及收益率的协方差阵

1、把数据带入模型(1)求解。在matlab6.5中编写程序进行计算得出如下结果(程序从略):

这结果说明,若投资者希望获得10%的收益,那么各股票的投资比例是:股票1∶股票2∶股票3∶股票4∶股票5=0.8095∶0∶0.0276∶0.1224∶0.0405 。即投资者应该把80.95%的资金投入股票1,2.76%投入股票3,12.24%投入股票4,4.05%投入股票5,股票2不投入,而这时的系统风险为1.334。

2、把数据带入模型(2)求解。这里也在matlab6.5中编写程序进行计算得出如下结果(程序从略):

 r=1.334 

 x=(0.2121,0.5083,0,0.2796,0)t

 ?滋’=7.9376

 结果说明,若投资者希望系统风险为1.334,那么各股票的投资比例是:股票1∶股票2∶股票3∶股票4∶股票5=0.2121∶0.5083∶0∶0.2796∶0。即投资者应该把21.21%的资金投入股票1,50.83%投入股票2,27.96%投入股票4,股票3、股票5不投入,该投资者获得的收益是7.9376%。

3、把数据带入模型(3)求解。这里仍在matlab6.5中编写程序进行计算得到如下结果(程序从略):

 x=(0.1930,0.4463,0,0.3607,0)t

这结果说明,若投资者选择模型3投资,那么各股票的投资比例是:股票1∶股票2∶股票3∶股票4∶股票5=0.1930∶0.4463∶0∶0.3607∶0。即投资者应把19.3%的资金投入股票1,44.63%投入股票2,36.07%投入股票4,股票3、股票5不投入,该投资者将获得8.0736%的收益,而系统风险是0.0117。

七、结束语

 本文是利用数学的方法和手段通过数学建模方式研究投资优化问题,并建立了三个投资优化模型,供不同的投资者在作投资决策时参考,投资者可选择其中一种或多种进行投资。如果投资者想获得较高的收益而又能够承担较大的风险,那么就适合用模型(1)。如果投资者不愿意冒较大的风险,即使收益少一些他也能接受的话,那么就适合用模型(2)。如果投资者想能获得可观的收益,又希望把风险控制得较小,那么就适合用模型(3)。

【参考文献】

[1] 胡日东:组合证券投资优化模型的比较研究[j],运筹与管理,2001(1).

股票投资的主要方法第7篇

关键词:财务指标体系;上市公司投资价值

我国的证券交易平台正在趋向于正规化,这有助于投资者减少投资风险、提升投资利益。但由于上市公司数量的上升,相同行业的公司竞争力会急剧加强,而且股票市场还是处于初级的发展阶段,价格波动的比较剧烈,但是以价格投资为代表的理性投资理念已经形成了,这样就需要投资者更应注意要谨慎选择股票,多方面分析上市公司的潜在发展空间,选取投资价值大,企业内部运营管理和市场开拓方案科学合理的公司进行投资,有利于投资者选取更有价值的股票。根据人们对价值投资的观点,把股票投资主要放在那些在股票市场中价值被严重低估,或者是其股票的市场价格暂时的低于其他的上市公司的股票价值。如果这些上市公司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业绩水平进行不断的提升,其营业额也将会是闻不得上升,这样就会使它的股票价格上涨,表现出非常好的成长性,股价也会逐渐想起内在价值回归,投资者就会对其所投放的股票投资的未来收益也会所以越来越高。所以现在基本上就形成了一种形式:当股票第一其内在价值是,股票被低价买进,当股票市场价格高于其内在价值时,股票就会被高价卖出。本文对中国上市公司的潜在发展状况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可行性较高的财务指标体系模型评估标准,帮助投资者更科学的进行企业投资。

一、建立上市公司潜在发展空间的财务指标体系

(一)分析上市公司发展空间前的准备工作

对于股票投资来说,应该首先从上市公司的内在价值入手,正确的分析和寻找影响公司内在价值的主要因素,建立一个上市公司内在的价值综合评估测试财务报表体系,以此表为基本,经过各种专业的分析利用,就能够得到上市公司的内在价值评估模型,通过这样的方法就能得出上市公司粗暴在的内在价值,通过内在价值和股票价格的波动变化趋势构建一个上市公司的投资价值分析报告。对上市公司潜在的发展空间进行剖析需要先了解当前社会的整体经济情况,看社会形势是否适合新公司的上市,上市之后是否能获取期望的企业效益;其次要了解同一行业的其余公司发展情况,观察该上市公司发展存在的竞争力,并且了解公司在开拓市场过程中应对竞争对手的有效方案;第三,要想了解上市公司的潜在发展空间,还要对该公司的基本层面进行分析,观察该公司基本的运营方式以及内部分工是否科学合理,也是投资者在进行投资时必须要注意的一个问题。投资者在股票投资时,股民们主要的投资目标就是一些股票市场中那些股票价值被严重低估的,或者是其市场价格低于其内在价值的股票,因为这些股票的的升值空间很大,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它们的股票市价将会逐渐的回归正常,有时或许还会高于正常市价,所以这样的股票的需求量将会上升,股票投资者就得到了意想不到的回报。

(二)分析上市公司财务情况时的各种指标

在对上市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时要注意分析该公司的相关指标情况,指标的正负反映了公司的盈亏情况以及发展趋势。反应公司的经济水平和发展状况比较重要的指标包括公司偿还债务的能力指标、获取利润的能力指标、企业运营能力指标和发展价值能力指标。上市公司的偿还债务能力可通过设立公司资金的支出与收入比率,流转速度比和长期的欠款比例来体现,由于公司的发展需要不断的资金流动,所以这些指标都不是确定的。

对上市公司的德整体经济数据分析、上市公司所属的行业形势分析和公司的整体面分析都算是上市公司的内在价值的分析。因为经济趋势分析过于复杂,所需要的数据比较大,所以在技术上难以实现对公司的实时跟踪。如果要对一个公司的行业进行分析,就需要长时间的相对稳定的因素,所以本文就从公司的基本面来选取相应的指标来分析上市公司的内在价值,不考虑上市公司的整体经济形势和公司所述的行业分析。

公司的运营水平通过设立公司总资金的流动情况、收入的现金比例、流动资金与固定资金的周转情况、货存的支出比例、长期资金的周转情况和应收资金的周转情况来反映。由于资金的支出与收入和货存的周转反映了公司的资金流动情况,所以以上指标应该均为正指标,即公司的收入资金应大于支出资金。设立公司的总资金净收入情况、单股股票的盈利情况、企业经营的收入利润和公司的盈利资产保证系数,可以反映企业的获利情况,当以上指标为正指标时,可以说明该公司具有一定的经济基础且公司处于稳步发展阶段。公司的发展价值通过设立企业经营收入资金的增长情况、净收入的发展趋势、总资金的增长情况和公司货存的累积情况来反应,公司的发展需要不断累积资金和货存,以上指标为时,可以反应该企业具有很好的潜在发展价值。

(三)观察股利分况

对于目前的中国上市公司的股利的分配状况就是以不分配或者是少分配为主,上市公司的能够分配股票利润医院的比较少,有很多业绩相当好的公司有分配股利的能力,但是其仍然是不愿意进行股票的丽人分配或者是少分配。在股票的利润分配形式上,大多是人偏爱股利的分配形式,大多数公司主要以派送红股的分配方式为主,而采用现金股利分红的比较少,虽然近年来以派现方式分红的上市公司逐渐的增加,但是展整个上市公司的比重还是比较少的。另一方面,股利分配的随意性比较大,没有规律可循,无论是对于采取现金股利还是采取股票股利的方式的上市公司,其股利政策的稳定性都比较差,而稳定性差的上市公司对于狐狸的支付保障就比较低。所以现在能让投资者准确的把握公司未来的股利政策的上市公司比较少。

分析上市公司的潜在发展价值情况时,除了要观察上述各项指标之外,还要观察企业分给股东的利润情况。股利分发给股民的方法有很多,例如通过赠与投资者部分股票或现金来鼓励投资者更加信任和支持自己的企业。在这些方法中,最具有大众信任度的股利是现金股利,由于投资者众多,一般的企业并不具有分发现金股利的能力,所以派发现金的分红方式也体现了该公司具有一定的经济基础和良好的发展趋势。

二、投资上市公司的潜在价值剖析

对于目前来说,股票的投资分析主要分为宏观分析、中观分析和微观分析三个部分,宏观分析就是指对国家的国民经济、政治、文化的分析,中观分析就是指对行业和地区的分析,为观分析就是指对上市公司本身的分析。随着股市的不断发展,投资人的投资手法和股票分析不断的成熟,以及上市公司数量的不断增加,在像以前那样对上千种股票乱抓一气,就会很难的发展上市公司,所以在成熟的股市中股民想要成功就必须的学会对上市公司的潜在价值进行剖析。股票市场中存在着许多有价值的股票,但是一直未被发掘,原因是股票一直呈现出平稳或下降趋势,其价值被严重的低估,市场价格暂时的低于其内在价值的股票,大多数投资人将其视为废股,不具有投资价值。但是这些有价值的股票一直没有被发掘是因为公司的潜在发展价值和市场价格不符,或者公司处于创业阶段,大众不能给这些公司一个合理的价值评价,导致公司的发展状况止步不前。但只要这些企业改变一下营销方式,或者整顿内部管理,发展一段时间,其股票的价值就会趋向于该企业真正的潜在价值,股价就会呈现比较好的上升趋势。所以,在投资者进行选股时,要选择这种具有投资价值的上市公司,不能跟随大众心理,要对股市情况进行科学合理的分析,股价已经在上升的公司由于太多人入股,并不一定具有期望的投资价值。

因为各行各业的工作特征不同,所以各个行业的业内公司财务指标不同,对于同一个指标的不同行业的上市公司的来讲其内在价值的评估标准重要性也是不同的,所以对一个上市公司的内在价值评估也应该分行业的进行。股票在不同的时间段和不同形式中会有不同的增长率,但是有波动是正常的,公司的发展过程中会存在着遭遇技术瓶颈或者营销管理方案偶尔与市场不符的情况,投资者需要用发展的眼光去看待上市公司股票的波动情况,不能因为暂时的股票价格下降而忽略了企业实质的内在发展价值。

三、结束语

我国的股票市场越来越完善,其中包括了许多具有投资价值的上市公司,了解上市公司的财务指标,可以让投资者减少投资风险。依据投资者对投资的观点,股票投资价值是一种相对价值的投资,其是根据股票的价格和内在价值对比决定的。股民想要在股市中获得成功,就必须从上市公司的内在价值入手,进行深度的分析并且建立上市公司的内在价值综合分析评估体系, 再结合因子分析法和分析法,建立上市公司的内在价值的评估模型,这样就能为投资者在投资时进行一些指导作用,使得投资者能够准确的进行理财。本文建立了一套完善的财务指标体系模型,并且对我国的上市公司现状进行了一定程度的分析,让投资者在投资时可以了解上市公司的相关财务指标,选择具有潜在发展价值的公司进行合理投资,获取投资利益的最大化。

参考文献:

[1]匡华星,张展宇.改进M.H.DIS方法在中国上市公司评级中的应用[J].技术经济,2004(03).

股票投资的主要方法第8篇

关键词:反向投资策略;适用性;实证分析

基金项目:中国证券业协会科研课题一般项目(SAC2008KT-YG04)

中图分类号:F832.51文献标识码:A

一、引言

在证券市场效率不高,投资者存在诸多的非理性心理和行为时,价格会系统性地偏离价值,出现高于或低于其合理区间的情况。基于投资者有限理性及卖空限制的假设和投资者的有限的信息加工利用能力,行为金融学提出反向投资策略,即寻求并确定由于投资者系统性的行为偏差和心理错误所引起的证券定价偏差,在大多数投资者认识到这些错误之前投资于这些证券,并随着大多数投资者意识到这些错误并投资于这些证券时卖出这些证券。本文试图随机选取样本股票,运用反向投资策略检验模拟投资效果,以期给中小投资者策略建议。

二、反向投资策略原理

反向投资策略又称逆向投资策略,是指买进过去表现差的股票而卖出过去表现好的股票的投资方法。其主要论据是投资者心理的锚定和过度自信特征。

反向投资策略的提出最初是基于Debont和Thaler(1985,1957)对股市过度反应的实证研究。Debont和Thaler在选取样本(1926~1982)时发现,美国证券市场上,在测试前3~5年,持有比道琼斯指数表现差的股票组合收益小,而比道琼斯指数表现好的股票组合收益大,但是之后的3~5年内持有前者的收益明显超过了后者。我国学者王永宏等(2001)对国内股市反向投资策略进行了实证分析,他们的结论验证了国内股市反向投资策略的合理性。

在实践中,反向投资策略在长期投资中受到相当多机构投资者的青睐。以国内排名靠前的华夏大盘精选、交行增利、泰达荷银和合丰成长为例,通过公布的数据来看,在2007~2008年多次采用反向投资策略进行操作,都获得了良好的收益。

三、研究步骤和实证检验

(一)样本空间。样本数据选自沪市和深市100支A股股票,为了保证样本数据的随机性,本文样本股票选择沪市代码为600000~600067共50支股票;选择深市代码000001~000058共50支股票。数据选取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共18个月的股票交易数据,考虑到我国股市涨跌停板等重大制度的影响和数据的连贯性、可比性,对检验期内退市的股票进行了剔除。价格涨跌均按照股票的日均价计算。股票数据来自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省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省略)和大智慧股票数据软件。

(二)研究步骤

1、将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这18个月时间分成三段,每段6个月。对于反向投资策略每6个月的前两个月作为排序期(用于排序,确定分组),后四个月作为检验期。

2、在每一个排序期内,计算个股的累计异常收益率,并进行排序,累计异常收益率较高的前15支股票作为赢家组合,较低的后15支股票作为输家组合。

3、反向投资策略采用排序期末卖出赢家组合、买入输家组合,检验期末买入赢家组合、卖出输家组合的投资方法。

4、在相应的检验期中,计算赢家组合和输家组合的累计异常收益率;计算组合的累计异常收益率,即两组合中股票的累计异常收益进行平均。

(三)指标的计算

1、期望收益率ERit。理论上股票期望收益率(正常收益率)有三种计算方法:一是市场调整法;二是市场模型法;三是CAPM法。市场调整法和市场模型法都是单因子CAPM法的变形,Fama(1998)建议用市场模型法来确定期望均衡收益率,而DeBondt和Thaler(1998)用的是市场调整法,将市场作为一个整体的变动外不再考虑其他风险调整因素,并且所有的股票都服从相同的调整。国内有些学者采用了CAPM法,但CAPM法受到诸多严格假设条件所制约,可能会在某种程度上影响着实证结果。

无论使用哪种模型,都不应该影响主要结论。对于一个系统风险较大,齐涨齐跌现象较频繁的证券市场,市场调整法更简练更贴近现实,并且由于很多研究都表明CAPM模型在中国股票市场难以成立(孙竹,2007)。

本文采用市场调整法计算期望收益率,套用新上证综指收益率作为期望收益率,即:

ERit=■RitXit(1)

其中,Rit是样本股票i在t期的收益率;Xit是股票i在t期的市值在整个市场中市值比重。

2、异常收益率ARit。股票的异常收益等于该股实际收益率(也称为对数收益率)减去期望收益率:

ARit=Rit-ERit(2)

Rit=lnPit-lnPi(t-1)(3)

其中,ARit为股票i在时间t的异常收益率;Rit为股票i在时间t的实际收益率;Pit表示t期第i种股票的价格,Pi(t-1)表示t-1期第i种股票的价格。

3、平均异常收益率ARRi。平均异常收益率是T个交易日每日异常收益率的平均值:

ARRi=■■ARit(4)

4、累计异常收益率CAARit。累积超常收益率是样本股票i在t1到t2时间段平均异常收益率的累加:

CAAR(t1,t2)=■AARt(5)

5、t统计量检验

t=■(6)

其中,*代表累计异常收益率;S(*)表示样本的标准差;n为样本数值。理论上,累计异常收益率应服从均值为0的正态分布,因此可以通过t统计量是否为0来检验是否有异常。如果统计结果不显著,则认为股价波动是一种随机事件,任何投资策略都不会产生异常收益;如果统计结果为显著,则认为投资行为不同会产生不同异常收益。

四、实证结果和分析

实证数据用SPSS13.5工具处理,结果如表1所示。(表1)表1总结了针对反向投资策略的主要结果。从中可以发现,反向投资策略在总体上体现出如下特点:

(一)反向投资策略效果理想。在三组数据中,赢家组合、输家组合和赢家-输家组合的累计收益率的t统计量都比较显著。在2010年组合的累积收益率显著存在;在第三组检验期,国内股市受到通货膨胀的影响,大部分股票出现了负收益,但是用反向投资策略进行投资亏损较少或出现正收益,说明该投资策略在我国股市尤其是牛皮市时适用性良好。

(二)反转策略的超常收益率较为可观。这与我国市场独特性有关。由于我国对发行新股票上市公司的资格审查较严等原因,国内有不少优秀公司没有直接在深沪两市挂牌,而是利用“壳资源”上市,即优质公司对经营不善甚至资不抵债的上市公司进行重组,借壳上市。这一举动使其股票基本面发生改变,导致股票二级市场定价随之发生剧烈变动。

五、启示

反向投资策略是典型的行为投资策略。一般来说,在典型的熊市即整个股票市场出现持续的衰退时,应该选择反向投资策略;在典型的牛市即整个股票市场出现持续的繁荣时,采用反向投资策略效果不太明显;在股票市场的表现不是很极端,即通常所说的牛皮市时,投资者选择反向投资策略也会获得比较理想的投资收益。

另外,对于我国股市而言,存在比较明显的过度反应,运用反向投资策略在理论上能获得比较客观的预期收益。但是,中小投资者总是晚于庄家使用投资策略,这就导致了跟庄行为中处于不利地位甚至亏损。因此,中小投资者使用与庄家相反的投资策略也是有效的方法。

(作者单位:河北政法职业学院)

主要参考文献:

[1]封文丽,刘晓磊.中国证券市场发展前沿问题研究[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0.5.